摄大乘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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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四十八卷

大乘论

摄大乘论释四十八卷(应为四十五卷)

无性菩萨造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摄大乘论释卷第一

释总标纲要分第一

稽首大觉诸如来  无上正法真圣众

为利自他法久住  故我略释摄大乘

论曰。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说。

释曰。欲以十义总摄大乘所有要义。彼义能显此论体性。是圣教故。用此为门。而开发言。阿毗达磨大乘经等。择法因故。或共了故阿毗达磨。想为幖帜。大乘经言。简别余处。若略释者。亦乘亦大故名大乘。或乘大性故名大乘。因果大故。业具运故。果谓十地。若广释者。七种大性共相应故。谓菩提分波罗蜜多。学持相等。贯穿缝缀故名为经。此中即是随堕八时。闻者识上直非直说。聚集显现以为体性。若尔云何菩萨能说非闻者识。彼能说故。彼增上生故作是说。譬如天等增上力故。令于梦中得论咒等。若离识者。佛云何说诸契经句。语为自性。且不应理。由一一字能诠显义。不应理故。次第而生不俱时住。无聚集故。如是不得彼之自性。语无有转故不应理。又非无字转有少名能诠。故诸契经名为自性。亦不应理。是故决定如所说经。自性应理。于此所说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者。破诸魔故。能破四种大魔怨故。名薄伽梵。四种魔者。一者烦恼魔。二者蕴魔。三者天魔。四者死魔。依空三摩地。能破烦恼魔一切粗重。转依相住。无量善根随顺证得。或复依止精进慧力。能破蕴魔。依慈等持能破天魔。依修神足能破死魔。能破如是四大魔故。名薄伽梵。又自在等功德相应。是故说佛名薄伽梵。所以者何。以当宣说佛世尊故。于彼前者。显佛开许。堪广流通。亲对大师无异言故。如十地经。已能善入大乘者。或依德迹。或共了知。谓彼已能善入大乘。或即于此已极善入。故名已能善入大乘显此已得诸陀罗尼辩才功德。于大乘义能持能阐。故依此义说如是名。言菩萨者。菩提萨埵为所缘境故名菩萨。依弘誓语立菩萨声。亦见余处用所缘境。而说其名。如不净等为所缘境。二三摩地。说名不净。说名为空。或即彼心。为求菩提有志有能。故名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者。甚深高广无上故大。体声即说自性作用。如世说言。火暖为体。毒害为体。此体大故说名体大。显者。开示他所未了。为者。欲也。

论曰。谓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一者所知依殊胜殊胜语。二者所知相殊胜殊胜语。三者入所知相殊胜殊胜语。四者彼入因果殊胜殊胜语。五者彼因果修差别殊胜殊胜语。六者即于如是修差别中增上戒殊胜殊胜语。七者即于此中增上心殊胜殊胜语。八者即于此中增上慧殊胜殊胜语。九者彼果断殊胜殊胜语。十者彼果智殊胜殊胜语。由此所说。诸佛世尊契经诸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语。

释曰。谓声即是略摽所说十胜处义。依大乘者。所为所说非声闻乘。亦非世间。复举大乘为决定义。显所依者。即此非余。以依世间由余相故。异于佛语。如有颂言。谛语而无忿。少施不悕求。如是等。若依声闻。由余相故异于大乘。如有颂言。诸行无常。有生灭法。如是等。是故重举大乘应理。有十等者。以数显数殊胜佛语。安立论体。相者。种也。即此展转差别无杂。故名殊胜。或复望彼声闻等法。极悬远故。又增上故。名为殊胜。以能引发大菩提故。由此十相是殊胜故。彼语殊胜。是故说言。有十相殊胜殊胜语。佛世尊者。染污不染污。二痴睡尽故。于一切所知智。开发义故。说名为佛。如士夫寤。如莲华开。如有说言。寤寤开发义。有时业佛界。如是等。

论曰。复次云何能显由此所说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阿赖耶识说名所知依体。三种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计所执自性。三圆成实自性。说名所知相体。唯识性说名入所知相体。六波罗蜜多说名彼入因果体。菩萨十地说名彼因果修差别体。菩萨律仪说名此中增上戒体。首楞伽摩虚空藏等诸三摩地。说名此中增上心体。无分别智说名此中增上慧体。无住涅槃说名彼果断体。三种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变化身。说名彼果智体。由此所说十处。显于大乘异声闻乘。又显最胜。世尊但为菩萨宣说。是故应知但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

释曰。所应可知故名所知。依谓所依。此所依声简取能依。杂染清净诸有为法。不取无为。由彼无有所依义故。所依即是阿赖耶识。是彼因故。能引彼故。如其所应。若尔所知即所知依。由异熟识是所知性故不相违。此所知依即是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即前所说诸佛世尊。言一切处随转。所知相者。所知自性。是所相故。依业运说多置鲁荼所知所断所证等故。或依具运。以遍计所执。相无所相。表无性故。圆成实性是其共相。依他起性是其自相。我有情义识展转别异故。如地界等。以其坚等为能表相。虽无异性而说为相。又如宣说大士夫相。经部等师。生等诸相。由此因缘。或所知即相。或所知之相故名所知相。说无异性故。异无异性故。如其所应此亦如是。入所知相者。谓此能入所应知相。或是所知相之能入。入谓现观入所知相。即唯识性。此即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彼入因果者。谓唯识性。说名彼入胜解行地。修加行时。世间未净波罗蜜多名彼入因。已证入时。即出世间波罗蜜多。清净增上意乐摄故。名彼入果。彼入因果即是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彼因果修差别者。谓即唯识性之因果。数习此故说名为修。分分不同故名差别。彼入因果修差别性。即是十地。此即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即于诸地波罗蜜多修差别中。为摄取后复勤修学。即此为依。安立三学。一增上戒学。谓依止戒正勤修学。是故说名增上戒学。即诸地中菩萨律仪。远离诸恶。饶益有情。摄一切善。三种净戒。所受尸罗。防护过去已生住等身等诸业。如调御者极善调摄。故名律仪。如是即依增上尸罗。修学正行故名为学。此增上戒即是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二增上心学。谓依止心正勤修学。是故说名增上心学。此性即是虚空藏等诸三摩地。等者等取余贤护等三摩地王。又于增上心学中言。

即诸三摩地  大师说为心

由心彩画故  如所作事业

三增上慧学。谓依止慧正勤修学。是故说名增上慧学。此性即是无分别智。对治一切戏论分别。此中加行无分别智根本依止。即此根本无分别智后得依止。如是依止。非次所说。如是三种戒定慧学是道体性。彼果二种。一断二智。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彼果断者。彼诸学果名为彼果。彼果即断名彼果断。此性即是客障离系。真如解脱无住涅槃。见彼寂静故生死即涅槃。即彼为缘而无染着。非无余依般涅槃界。是故无住此即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彼果智者彼诸学果名为彼果。彼果即智名彼果智。此性即是三种佛身。一自性身。即是无垢无挂碍智。是法身义。今此与彼无分别智有何差别。如是二种所有分别俱不行故。彼有对治当有所作。此是彼果所作已办。如是差别。二受用身。即后得智。即由此智殊胜力故。与诸殊胜大菩萨众共。受不共微妙法乐。成办如是受用事故名受用身。若无如是外清净智。菩萨所作所余资粮应不圆满。三变化身。即是后得智之差别。即能变化名变化身。此增上力之所显现即智差别。谓由此故摧伏他论。与诸菩萨共受法乐。无有断绝。成办初业诸菩萨众。诸声闻等所应作事。譬如眼识了受诸色彼若无者此亦应无。此则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由此所说十处者。谓于此及余总大乘义。处是事义。异声闻乘者。于彼不说故。又显最胜者。究竟宣说佛果道故。世尊但为菩萨宣说者。此中应言菩萨。但为菩萨宣说。由佛现见佛所开许而宣说故。名世尊说。如十地等。是故先说薄伽梵前。

论曰。复次云何由此十相殊胜。殊胜如来语故显于大乘。真是佛语遮声闻乘。是大乘性。由此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随顺无违。为能证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颂。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异

三学彼果断及智  最上乘摄是殊胜

此说此余见不见  由此最胜菩提因

故许大乘真佛语  由说十处故殊胜

释曰。复次云何由此等者。犹未信解故设此难何以故。非于声闻乘中六句义等曾未见说。吠世师等论中处处见说。即令吠世师等论真是佛语。先答容他如是妨难。故后通言。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等。亦觉亦大故名大菩提。或觉大性故名大菩提。此大菩提智断殊胜以为自相。如说烦恼所知障断。由彼断故获得无垢无挂碍智。如是四种总名菩提。是最能引者。谓此十处是能得性。非六句义。或最胜等。是故彼论非真佛语。是善成立者。谓如是十处正量所随故。如广当决择。言随顺者。是能对向是能顺义言无违者。无彼过故。非如六句义等邪智。或声闻乘有过失故佛果相违。此中二颂者。谓颂已说及当说义。此说此余见不见者。谓此十处殊胜语说。于此大乘处处见说。于余小乘曾不见说。

论曰。复次云何如是次第说此十处。谓诸菩萨于诸法因要先善已。方于缘起应得善巧。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善其相。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次后如是善修菩萨应正通达。善所取相令从诸障心得解脱。次后通达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罗蜜多由证得故。应更成满增上意乐。得清净故。次后清净意乐所摄六波罗蜜多。于十地中。分分差别应勤修习。谓要经三无数大劫。次后于三菩提所学应令圆满。既圆满已彼果涅槃。及与无上正等菩提应现等证。故说十处如是次第。又此说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释曰。为辩由此趣大菩提。故复开示次第方便及所须因。谓诸菩萨要先于因得善巧已。方于缘起应得善巧。知从此因而有彼果。复知彼果要从此因。是故非离此因言教能了知彼因者。即是阿赖耶识。由说此故。便舍无因不平等因。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了其相。远离增益损减边故。于无无因强立为有。故名增益。于有无因强拨为无。故名损减。如是增益及与损减俱说为边。是坠堕义。此二转时失坏中道。由善数习真实观故。于此二边远离善巧。于遍计所执唯有增益。而无损减。都无有故。以要于有方起损减。于依他起无有增益。以有体故。要于非有方有增益。亦无损减。唯妄有故。于圆成实无有增益。是实有故唯有损减。即由此故。或复于此。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者。谓于依他起性。增益实无遍计所执性。损减实有圆成实性。又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说。慈氏。于汝意云何。诸遍计所执中非实有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设言说。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圆成实中彼空无我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慈氏。由此门故应如是知。诸遍计所执性决定非有。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设言说。诸圆成实空无我性。是真实有。我依此故密意说言。彼无二数。谓是色等如是解脱二边过失。于三自性得善巧已由。唯识性应善通达所知之相入。者即是通达作证。或由此故能顺通达。次后即于顺唯识性。通达体入所修六种波罗蜜多。由胜义故应更证得清净意乐。应更摄受欲及胜解。名为意乐。此二尔时虽无增数。证净摄故而说清净。次后即彼于十地中。由于三学勤修学故。三无数劫数修习故应令圆满。次后彼果烦恼所知二障永断。及与无垢无有挂碍。一切智智应更证得。如是所辨次第方便。及所须因显是能顺大菩提性。即由如是所说次第。唯有十处不增不减。如是已释主随二论。是故当知声闻乘道即佛乘道不应道理。若尔其果应无差别。又于一切声闻乘中曾未有处。为诸菩萨广说佛道。又亦不许佛与声闻无有差别。师资建立应无有故。由此说有二道差别。是故说此名摄大乘尽。其所有大乘纲要无别说故。

释所知依分第二之一

论曰。此中最初且说所知依。即阿赖耶识。世尊何处说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谓薄伽梵于阿毗达磨大乘经伽他中说。

无始时来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诸趣  及涅槃证得

释曰。此引阿笈摩。证阿赖耶识名所知依。无始时者初际无故。界者因也。即种子也。是谁因种。谓一切法此唯杂染。非是清净故。后当言多闻熏习所依。非阿赖耶识所摄。如阿赖耶识成种子。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所起等。彼一切法等所依者。能任持故非因性故。能任持义。是所依义非因性义。所依能依性各异故。若不尔者。界声已了无假依言。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者。如决择处当广分别。谓生杂染等那落迦等。若离阿赖耶识皆不得有等生等。杂染毕竟止息名为涅槃。若离阿赖耶识不应证得。

论曰。即于此中复说颂言。

由摄藏诸法  一切种子识

故名阿赖耶  胜者我开示

释曰。复引圣言所说。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能摄藏诸法者。谓是所熏是习气义。非如大等显了法性。藏最胜中。阿赖耶识摄藏诸法亦复如是。为简彼义。是故复言一切种子识。与一切种子俱生俱灭故。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缘故。展转摄藏。是故说名阿赖耶识。非如最胜即显了性。显自简劣故。复说言胜者我开示。即大菩萨有堪能故名为胜者。为彼开示非余劣者。

论曰。如是且引阿笈摩证。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释曰。一切有生者谓诸有为。杂染品法者。简清净法。非清净法是杂染性。一切杂染库藏所治。种子体性之所摄藏。能治彼故非互相违。为因果性。是正道理然得为所依。若处有所治亦有能治故。于此摄藏者。显能持习气。由非唯习气名阿赖耶识。要能持习气如彼说意识。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者。是执取义。

论曰。复次此识亦名阿陀那识。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经说。

阿陀那识甚深细  一切种子如瀑流

我于凡愚不开演  恐彼分别执为我

释曰。复引余教所说异名。开示建立阿赖耶识。令极显了。言甚深者。世聪睿者所有觉慧难穷底故。言甚细者。诸声闻等难了知故。是故不为诸声闻等开示此识。彼不求微细一切智智故。一切种子如瀑流者。刹那展转相续不断。如水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者。怀我见者不为开示。恐彼分别计执为我。何容彼类分别计执穷生死际。行相一类无改易故。

论曰。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执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体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诸根。由此执受无有失坏尽寿随转。又于相续正结生时。取彼生故执受自体。是故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

释曰。执受一切有色根故。等者显声转因以能执受。一切眼等有色诸根。安危共同尽寿随转。是故说名阿陀那识。若不尔者应如死身即便失坏。一切自体取所依故。等者谓是一切。若一若多。所有自体取所依性。若色等根未已生起。若无色界自体生起名为相续。摄受彼故名正结生。受彼生故。精血合故。非无阿赖耶识而有执受一期自体。譬如室宅院摄光明。是一期自体习气所熏故。

论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说心意识三。此中意有二种。第一与作等无间缘所依止性。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一者萨迦耶见。二者我慢。三者我爱。四者无明。此即是识杂染所依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了别境义故。等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

释曰。此亦名心者。复引余教安立异名。令此坚固。第二染污意者。由四烦恼萨迦耶见等所染污故。此中萨迦耶见者。谓坚执着我我所性。由此势力而起我慢。恃我我所而自高举。此二有故便起我贪。说名我爱。此三皆用无明为因。言无明者即是无智。明所治故。此即是识杂染所依。于定不定善等位中。皆不相违恒现行故。其如何等。谓善心时亦执我故。由第一依生者。由等无间灭意故。由第二杂染者。由四烦恼相应意故。以计我等能作杂染。了别境义故者。是能取境似境现义。此释识名等。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者。此释意名。若离训释声义道理。终不能令他得解了。

论曰。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则不得有。成过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又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无有。成过失故。谓无想定染意所显。非灭尽定。若不尔者此二种定应无差别。又无想天一期生中应无染污。成过失故。于中若无我执我慢。又一切时我执现行。现可得故。谓善不善无记心中。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故有我我所烦恼现行。非善无记。是故若立俱有现行。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此中颂曰。

若不共无明  及与五同法

训词二定别  无皆成过失

无想主应无  我执转成过

我执恒随逐  一切种无有

离染意无有  二三成相违

无此一切处  我执不应有

真义心当生  常能为障碍

俱行一切分  谓不共无明

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性。与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二缠烦恼。是其有覆无记性摄。色无色缠为奢摩他所摄藏故。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释曰。为引正理成染污意故。复略举直说伽他。谓此若无不共无明不得有等。若不说有染污意者。则不得有不共无明。不共无明当说其相。谓能障碍真智生愚。此于五识无容说有。是处无有能对治故。若处有能治。此处有所治。非五识中有彼能治。于此见道不生起故。非于不染意识中有。由彼此应成染性故。亦非染污意识中有。与余烦恼共相应时。不共无明名不成故。若立意识由彼烦恼成染污者。即应毕竟成染污性。诸施等心应不成善。彼烦恼相恒相应故。若复有说善心俱转有彼烦恼。是即一向与彼相应。余不得有。此染意识引生对治不应道理。若有说言染污意俱有别善心。能引对治能治生故。所治即灭应正道理。若尔所立不共无明亦不成就。与身见等所余烦恼恒相应故。汝难不平非我说彼。与余烦恼不相应故名为不共。然说彼惑余处所无故名不共。譬如十八不共佛法。前说与余烦恼相应名不成者。观他所立显彼过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者。此破唯立从六二缘六识转义。眼等五识与彼意识有同法性。谓从二缘而得生起。彼染污意若无有者与此相违。所谓俱生增上缘依无别有故。又眼等识各具二缘皆是识性。如是识性并有眼等俱转别依。唯增上缘非因缘等。此为能喻。意识亦尔。应有如是差别所依。阿赖耶识虽是意识俱生所依。然不应立为此别依。是共依故。因缘性故。经部所立。色为意识俱生别依。此不成就不应道理。以就思择随念分别。应一切时无分别故。由此道理余部所立。胸中色物意识别依。亦不成就。如所说过恒随逐故。譬如依止色根诸识。如是难通应广决择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者。如前所说训释意名依思量性。若不立有染污意者。此何所依六识已谢不应成意。体灭无故。又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无有成过失者。若有定立有染污意。此有此无在凡相续。在圣相续。如其次第二定差别道理成就。若不尔者。俱想受灭等有识行应无差别。不可说在第四静虑。在第一有地差别故。出离静住欲差别故。二定差别。由二自相无差别故。心及心法俱灭何异。今此决择。对经部师少相近故。彼部所立。不相应行非实物有。何得二定实有差别。又无想天一期生中。无我执转应成过失。言无想者。谓若生在无想天中。心心法灭。初续生时有彼暂起。从此已后相续随转。若不许彼有染污意。一期生中应无我执。曾不见有具烦恼者。一期生中都无我执。又诸圣贤同诃厌故。非生刹那现起意识。我执所依为势引故。名有我执未永断故。如有痫等应正道理。我执所依俱谢灭故。势引亦无余所依故。不应道理。我执习气在身相续。亦不应理。色法受熏不应理故。无堪能故。又经部师不说唯色名为心法。等无间缘此所无故。心及心法四缘定故。若说别有常俱起心。我执所依此无过失。又一切时我执随逐不应道理。谓若不说有染污意。于一切时义不符顺。施等善位亦有我执。常所随逐自谓我能修行施等。非离无明我执随逐。非离依止而有无明。是心法故。此所依止离染污意定无所有。非即善心是无明依。应正道理如说。

如是染污意  是识之所依

此未灭识缚  终不得解脱

无有二者。谓不共无明及与五同法。三成相违者。谓训释词二定差别。无想天生我执随逐。如是三种皆成相违。前已略举不共无明。今为广释故说真义。心当生等。谓能障碍真实义见。彼若现有此不生故。俱行一切分者。是善不善无记位中。常随转义。

论曰。心体第三。若离阿赖耶识无别可得。是故成就阿赖耶识以为心体。由此为种子意及识转。

释曰。心体第三若离阿赖耶识无别可得者。谓如意声说染污意。无间灭意识声则说六种转识。如是心声离彼二种无体可得。非无有体而有能诠。亦非异门意识二声。所诠异故。此中体声意取所诠。是故成就阿赖耶识等者。显阿赖耶识是心声所诠道理决定。

论曰。何因缘故亦说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

释曰。由种种法者。谓由种种品类转识。所摄诸法熏习种子者。谓所熏成功能差别。所积集者。谓杂种类积集其中。故者即是门义依义。此则显示心声转因。

论曰。复次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心名阿赖耶识。名阿陀那识。由此深细境所摄故。所以者何。由诸声闻不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于彼虽离此说。然智得成解脱成就故不为说。若诸菩萨定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为说。若离此智不易证得一切智智。

释曰。由此深细境所摄故者。此显阿赖耶识亦是深细亦所知境。由深细故于诸声闻不为宣说。彼是粗浅所知境摄。所应化故深细境智。于彼无恩。由诸声闻不于一切境智处转者。此则显彼无有功能。悕愿处相。是故于彼虽离此说等者。谓于声闻虽离为说阿赖耶识。但由粗浅色等境界。苦集等性无常等行。正观察时。便能永断一切烦恼。彼为此义依世尊所。勤修梵行。言粗浅者。谓诸色法体相粗故。受等诸法所缘行相易可分别。行相粗故。与此相违如其所应阿赖耶识说名深细。如说我不说一法未达未遍知等者。此密意说。不断烦恼以别相声说总相处。非诸烦恼有各别断。或取共相无常等行故不为说。阿赖耶识亦无过失。若诸菩萨定于一切境智处转者。显菩萨有种姓势力。由与功能悕愿处相具相应故。一切智性为所期处异。此不能作他义利。所以者何。非一切智无有堪能随顺知他意乐。随眠界根胜劣有能无能。时分差别具作一切他之义利。如是等事菩萨所求。是故为说阿赖耶识。若离此智等者。若离阿赖耶识智不能永断。于义遍计彼不断故。无分别智则不得有执。有遍计所执义故。由此因缘不易证得一切智智。所以者何。能证一切所知共相。是分别智知遍计义自相分别。展转不同以无边故。决定无能具证一切。若知此唯阿赖耶识。能生习气转变力故。义有情我显现而转。尔时觉知无所取义。如是亦能知无能取。由此证得无分别智。次后得智如所串习通达法性。由一切法共相所显。真如一味知一切法。于一刹那亦易证得。一切境智非无边故。然复说言要经于三无数劫者。此显积习广大资粮方能证得广大殊胜。一切种相微妙果智。如是所说。妙智资粮不离能证法无我境。故说颂言。

非于一切所知境  不断所执法分别

而能证得一切智  是故宣说法无我

不善通达如是理教故有颂言。

由彼相续有堪能  当知如火食一切

如是应许一切智  能作一切知一切

是故于此阿赖耶识知不知者。易证难证一切智智。定依此宗作如是说。非知一切法无我者。名一切智彼虽一切智非一切种智。

摄大乘论释卷第二

释所知依分第二之二

论曰。复次声闻乘中。亦以异门密意。已说阿赖耶识。如彼增壹阿笈摩说。世间众生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阿赖耶。为断如是阿赖耶故。说正法时恭敬摄耳。住求解心。法随法行。如来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现世间。于声闻乘如来出现四德经中。由此异门。密意已显阿赖耶识。于大众部阿笈摩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根本识。如树依根。化地部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穷生死蕴。有处有时见色心断。非阿赖耶识中彼种有断。

释曰。声闻乘中亦以异门密意。已说阿赖耶识者。此举余部共所成立显阿赖耶识如大王路故。先总序如彼增壹阿笈摩说者。是说一切有部中说。爱阿赖耶者。此句总说贪着阿赖耶识。乐阿赖耶者。乐现在世阿赖耶识。欣阿赖耶者。欣过去世。已生阿赖耶识。喜阿赖耶者。喜未来世。当生阿赖耶识。此性于彼极希愿故。由乐欣喜是故总名爱阿赖耶。为断如是阿赖耶故者。为永害彼。说正法时者。说正教法。恭敬者。乐欲闻故。摄耳者。立愿听故。此则说其闻所成智。住求解心者。如所闻义求决定故。此则说其思所成智。法随法行者。所证名法。道名随法。随顺彼故。又出世道名法。世间道名随法。行者行彼自心相续。树增彼故。令彼现前得自在故。此则说其修所成智。如来出现四德经中。由此异门密意已显阿赖耶识者。谓此经中宣说如来出现于世。有其四种可称赞德。于大众部阿笈摩等者。重成此识于彼部中。如大王路根本识者。余识因故。譬如树根是茎等因。化地部等者。于彼部中有三种蕴。一者一念顷蕴。谓一刹那有生灭法。二者一期生蕴。谓乃至死恒随转法。三者穷生死蕴。谓乃至得金刚喻定恒随转法。此若除彼阿赖耶识。余不应有。但异名说阿赖耶识。如名诸蕴决定无有穷生死故。彼问云何此答有处。有时见等有处。于界有时于分于无色界诸色间断。于无想天及二定分诸心间断。非谓于阿赖耶识中色心种子。乃至对治道未生来。有时间断不应计度。随所应有正义有故。计度傍义违越正义不应道理。

论曰。如是所知依。说阿赖耶识为性。阿陀那识为性。心为性。阿赖耶为性。根本识为性。穷生死蕴为性等。由此异门。阿赖耶识成大王路。

释曰。等谓圣者上座部中。以有分声亦说此识。阿赖耶识是有因故。如说六识不死不生。或由有分。或由反缘而死。由异熟意识界而生。如是等能引发者。唯是意识故作是言。五识于法无所了知。唯所引发意界亦尔。唯等寻求见唯照嘱。等贯彻者。得决定智安立。是能起语分别。六识唯能随起威仪。不能受善不善业道。不能入定。不能出定势用。一切皆能起作。由能引发从睡而觉。由势用故观所梦事。如是等分别说部亦说。此识名有。分识由如是等诸部圣教为定量故。阿赖耶识如大王路。

论曰。复有一类。谓心意识义一文异。是义不成。意识两义差别可得。当知心义亦应有异。复有一类。谓薄伽梵所说众生爱阿赖耶。乃至广说。此中五取蕴说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贪俱乐受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萨迦耶见名阿赖耶。此等诸师由教及证愚于阿赖耶识故作此执。如是安立阿赖耶名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若不愚者取阿赖耶识。安立彼说。阿赖耶名。如是安立则为最胜。云何最胜。若五取蕴名阿赖耶。生恶趣中一向苦处最可厌逆。众生一向不起爱乐。于中执藏不应道理。以彼常求速舍离故。若贪俱乐受名阿赖耶。第四静虑以上无有。具彼有情常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若萨迦耶见名阿赖耶。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恒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阿赖耶识内我性摄。虽生恶趣一向苦处求离苦蕴。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随缚。未尝求离。虽生第四静虑已上。于贪俱乐恒有厌逆。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随缚。虽于此正法信解无我者。厌逆我见。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随缚。是故安立阿赖耶识。名阿赖耶成就最胜。

释曰。复有一类。谓心意识义一文异者。此显邪执。谓如所说心意识名皆同一义。是义不成者。是非理义。意识两义差别可得者。两声两义能诠所诠自相异故。谓六识身无间过去说名为意。了别境界说名为识。如意识名义有差别。如是心义亦应有异。复有一类谓薄伽梵所说等者。此显余师于爱阿赖耶等起异义执。言五取蕴名阿赖耶者。谓诸众生摄为我故。言贪俱乐受名阿赖耶者。谓贪受俱行总名阿赖耶。此受是贪所随增眠故。或复各别名阿赖耶。着处异故。言萨迦耶见名阿赖耶者。由此取彼为我性故。此等诸师由教及证。愚阿赖耶识故作此执者。谓彼诸师有恶教故。有恶证故。愚阿赖耶识。或彼诸师无亲教故。无自解故。愚阿赖耶识。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者。随彼自宗亦不应理。如胜论等所立实等彼非为胜有过失故。如是安立则为最胜者。无过失故。有胜德故。为欲显彼计执过失故。复问言。云何最胜。若立五取蕴名阿赖耶。生恶趣中一向苦处者。生捺落迦傍生饿鬼名生恶趣。唯有苦故。似苦现故名一向苦处。由彼曾无有少乐故。最可厌逆。于一切时有多苦故。众生一向不起爱乐。非不爱义而有执藏。与执藏义不相应故。于中执藏不应道理。以彼常求速舍离者。是于苦蕴恒伤叹义。云何当令我无苦蕴非求速离而复执藏应正道理以相违故。第四静虑及上无色。贪俱乐受恒无所有。常有厌逆。是厌因故可恶逆故。言具彼者。第四静虑已上有情具彼种类。是故彼处于中执藏。亦不应理。以无有故。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常极厌逆萨迦耶见是应断故。见无我者彼无有故。但取信解恒求断故。于中执藏亦不应理。如是已显他执过失。复当显示自宗胜德。阿赖耶识内我性摄者。众生妄执为内我体。虽然两声为重遮止他说妄计。捺落迦等名生恶趣。一向苦处虽于苦蕴常求远离。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罥索随缚不离。曾不于中起无有爱。由舍受相应非可厌逆故。所以者何。彼虽希愿。云何当令我诸苦蕴都无所有。然于自我未尝求离我见。对治未有故异趣更无故。若于诸蕴有所愿乐。此则是其阿赖耶力。非于意识有此我爱应正道理。以恶趣中与彼苦受恒相应故。由此道理于余趣中。于彼希愿亦不相应。虽生第四静虑已上。于贪俱乐恒有厌逆。然内我爱随缚不离。如是我爱依他。而转依阿赖耶。非于意识。以阿赖耶乃至对治道未生来无变易转。意识不尔。于无想定无想灭定有间断故。非有意识而无有受俱成有故。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虽恒厌逆分别我见。然有俱生我见随缚。此于何处。谓彼但于阿赖耶识率尔闻声。便执内我惊畏生故。何缘不许即于诸蕴而有我爱。以若于彼有我爱者。此则是其阿赖耶识。由可分别所缘行相。四无色蕴于无想天二无心定不相续故。若尔阿罗汉虽厌逆身见。亦应得有。如是我爱断故无有。以阿罗汉一切我见皆已永断故无此失。是故说言阿罗汉已转于阿赖耶识。更无此我爱。是故安立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决定成就。无诸过失。有诸胜德。是故说言成就最胜。

论曰。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安立此相云何可见。安立此相略有三种。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谓依一切杂染品法所有熏习。为彼生因由能摄持种子相应。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谓即依彼杂染品法。无始时来所有熏习。阿赖耶识相续而生。

释曰。如是已说安立异门。次安立相。唯由其名。未能了别此识自相故。次须说自相应。相略有三者。分析此识自相应相。以为二种因果异故。依识自相说如是言。谓依一切杂染品法所有熏习。即贪瞋等名为一切杂染品法。与彼能熏俱生灭故。得成种子。即此功能望彼当生能作生因。由能摄持种子相应者。于第五处说第三转。是能摄持种子相应义故。此中摄持种子相应。谓有生法俱生俱灭故成熏习。如是熏习摄持种子应正道理。此相应故能生于彼。非最胜等有如所说摄持种子相应。亦非等无间缘等。彼虽能摄受而非最胜因。摄持种子不相应故。最胜因者。所谓种子阿赖耶识。能摄持此。故能与彼而作生因。非唯摄受。要由摄持熏习功能。方为因故。因相即是增盛作用。熏习功能能为因性。现前能生杂染法故。果相即是由转识摄。贪等现行杂染诸法。熏习所持名为果相。阿赖耶识因果不定。故当说言。

言熏习所生  诸法此从彼

异熟与转识  更互为缘生

论曰。复次何等名为熏习。熏习能诠何为所诠。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如苣胜中有花熏习。苣胜与花俱生俱灭。是诸苣胜带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贪等行者。贪等熏习依彼贪等俱生俱灭。此心带彼生因而生。或多闻者。多闻熏习依闻作意俱生俱灭。此心带彼记因而生。由此熏习能摄持故。名持法者。阿赖耶识。熏习道理当知亦尔。

释曰。复次何等名为熏习等者。为欲决了熏习自相。郑重征责难了知故。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者。谓此所熏与彼能熏同时生灭。因彼此有随顺能生。能熏种类果法习气。俱言为简异时生灭。为别常住。此显熏习相异余计。依者因也。于因建立如是字缘。如言依云而有雨等。举其因性为显此中有能随顺生果因体。如苣胜中有花熏习等者。举他共成喻自宗义。由自所见苣胜与花俱心变故。如彼苣胜与诸香花俱生俱灭。由是为因随顺能生。后后无间带花香气苣胜刹那此亦如是。又如所立贪等行者。贪等熏习等者。此举余部共成熏习。喻自宗义。

论曰。复次阿赖耶识中。诸杂染品法种子为别异住。为无别异。非彼种子有别实物。于此中住亦非不异。然阿赖耶识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别。名一切种子识。

释曰。一切法种子是阿赖耶识功能差别。如法作用与诸法体非一非异。此亦复尔。

论曰。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释曰。譬如明灯于一时间。灯炷灯焰生焰烧炷。互为因果。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于一时间互为因果其性亦尔。如是芦束更互依持令住不倒。若于尔时此能持彼令住不倒。即于尔时彼能持此令住不倒。唯就如是安立因缘者。谓就前说摄持种子相应非余。所余因缘不可得故者。谓所余法摄持种子不相应故。若说五因为因缘者。即异门说。阿赖耶识同类遍行异熟三因。若离任持熏习因性。不相应故。熏习若离阿赖耶识。无容有故。相应因者。心与心法更互相待。受用境界有自功能。犹如商旅非离功能。阿赖耶识能依种起俱有因义。即阿赖耶与诸转识。若离如是俱有因摄。内外种子阿赖耶识。所余因缘定不可得。

论曰。云何熏习无异无杂。而能与彼有异有杂。诸法为因。如众缬具缬所缬衣。当缬之时虽复未有异杂。非一品类。可得入染器后。尔时衣上便有异杂。非一品类。染色绞络文像显现。阿赖耶识亦复如是。异杂能熏之所熏习。于熏习时虽复未有异杂。可得果生。染器现前已后便有异杂。无量品类诸法显现。

释曰。云何熏习无异等者。就理为难。依理通言。如众缬具。缬所缬等。缬具即是淡涩差别。当缬衣时无异无杂。文像可得。果生即染器故名果生染器。缘所摄受故名为入。阿赖耶识如所染衣。如染众像诸法显现。

论曰。如是缘起于大乘中极细甚深。又若略说有二缘起。一者分别自性缘起。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复有十二支缘起。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以于善趣恶趣能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

释曰。如是缘起于大乘中极细者。谓诸世间难了知故。甚深者。谓声闻等难穷底故。缘起者。谓即是因有因起义。应念于因后置讫埵缘故。分别自性者。谓于分别有势力故。或于分别有所须故说名分别。即阿赖耶识能分别自性。以能分析一切有生。杂染法性令差别故。分别爱非爱者。谓无明等十二支分。于能分析善趣恶趣。若可欣乐不可欣乐。种种自体差别生中为最胜缘。从阿赖耶识诸行等生时。由无明等势力。令福非福不动等有差别故。

论曰。于阿赖耶识中若愚第一缘起。或有分别自性为因。或有分别宿作为因。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或有分别实我为因。或有分别无因无缘。若愚第二缘起。复有分别我为作者。我为受者。譬如众多生盲士夫未曾见象。复有以象说而示之彼诸生盲有触象鼻。有触其牙。有触其耳。有触其足。有触其尾。有触脊[月  梁]。诸有问言象为何相。或有说言象如犁柄。或说如杵。或说如箕。或说如臼。或说如帚。或有说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缘起。无明生盲亦复如是。或有计执自性为因。或有计执宿作为因。或有计执自在为因。或有计执实我为因。或有计执无因无缘。或有计执我为作者我为受者。阿赖耶识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释曰。由于二种缘起义愚。譬如生盲。或有计执宿作为因者。损减士用故成邪执。

论曰。又若略说阿赖耶识。用异熟识一切种子为其自性。能摄三界一切自体一切趣等。

释曰。为显本生了别自性故。复说言又若略等。谓生生中。由善不善诸业熏习。所取能取分别执着。种子所生有情本事异熟为性。阿赖耶识及与杂染诸法种子为其自相。能摄三界者。能摄欲色及无色缠。一切自体者。能摄一切有情相续。一切趣等者。能摄天趣等。言能摄者。常相续相。何以故。如色转识有处有时相续间断。阿赖耶识则不如是。乃至治生恒持一切遍诸位故。

论曰。此中五颂。

外内不明了  二种唯世俗

胜义诸种子  当知有六种

刹那灭俱有  恒随转应知

决定待众缘  唯能引自果

坚无记可熏  与能熏相应

所熏非异此  是为熏习相

六识无相应  三差别相违

二念不俱有  类例余成失

此外内种子  能生引应知

枯丧由能引  如任运后灭

释曰。前已总说一切种子。为显如是种子差别。复说五颂。谓内外等稻谷麦等名外种子。阿赖耶识名内种子。不明了者。是无记故。言二种者。谓外及内。或果与因。此俱唯识由持因性。杂染清净二法转故。有本颂。言于二者。彼应于因于果执麦等外种说名世俗。阿赖耶识所变现故。言胜义者。阿赖耶识是实种子。是一切种子实因缘性故。及为彼体故。此二种子六种差别法差别故。刹那灭者。生已无间即灭坏故。无有常住得成种子。于一切时无差别故。虽刹那灭然非已灭。何者俱有已灭生果。不应理故。如死鸡鸣。是故应许种子与果俱时而住。以此与果不相违故。如莲华根。虽复俱有然非一二三刹那住。犹如电光。何者应知。此恒随转刹那转转。经于多时恒随转故。所以者何。其根损益枝等同故。若恒随转非许少分乐为种子。何因缘故不从一切一切俱生为避此难故说决定。虽恒随转以诸种子功能定故。不从一切一切俱生。虽尔何故不一切时常能生果。为避此失言待众缘。非一切时会遇众缘故无过失。今此种子是谁种子。答此问言。唯能引自果。所言唯者。若于此时能生自果。即于尔时说名种子。种与有种并无始故。由此唯言遮相续等为种子体。如所说种子法不相应故。要待所熏能熏相应。种与有种其性方立。为辩所熏故说坚等。若法相续随转坚住。如苣胜等乃为所熏。非不坚住。犹如声等非唯坚住。复无记性方是所熏。如平等香乃受熏习。非极香物如沉麝等。非极臭物。如蒜薤等。言可熏者。若物可熏或能受熏。分分展转更相和糅乃名可熏。非金石等能受熏习。不可分分相和糅故。非唯可熏要复与彼能熏相应乃名所熏。非别异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名曰相应。具斯众德可名所熏。非异于此。非声为遮一切转识是所熏性。如上所说义相违故。阿赖耶识其体坚住。乃至治生相续随转。未曾断故性唯无记非善恶故。性应可熏或能受熏。非常住故。能熏相应俱生灭故。是为熏习相者。是彼法故所熏为能相。熏习为所相。又诸转识定非所熏。以彼六识无定相应。何以故。以三差别互相违故。若六转识定俱有者。不应所依所缘作意三种各别。以各别故。六种转识不定俱生。不俱生故。无定相应。无相应故。何有所熏能熏之性。若言前念熏于后念成熏习者。此义不然。以其二念不俱有故。此亦显示由二刹那。不俱有故无定相应。无相应故。无有所熏能熏之性。若言依止种类句义。六种转识。或二刹那同一识类。或刹那类无有差别。由异品故。或即彼识。或彼刹那。有相熏习非一切者。此不应理。种类例余成过失故。阿罗汉心不出识类。彼亦应是不善所熏。一类法故。或类例余成过失者。是例余类有过失义。此义云何。谓眼等根清净色性。皆根种类之所随逐。意根亦应成造色性。根义等故。且有尔所熏习异计。或说六识展转相熏。或说前念熏于后念。或说熏识刹那种类。如是一切皆不应理。是故唯说阿赖耶识是所熏习非余识者。是为善说。如是外内二种种子俱为生因。及为引因。若外种子亲望于芽为能生因。转望茎等为能引因。阿赖耶识是内种子。亲望名色为能生因。转望六处乃至老死为能引因。生因且尔。云何引因。为答此问故说枯丧。由能引言。若二种子唯作生因非引因者。收置仓等麦等种子。不应久时相似相续。丧后尸骸如青瘀等。分位随转亦不应有何者才死即应灭坏。云何譬如任运后灭。譬如射箭放弦行力为能生因。令箭离弦不即堕落。弯弓行力为箭引因。令箭前行远有所至。非唯放弦。行力能生应即堕故。亦非动势展转相推应不堕故。既离弦行远有所至。故知此中有二行力。能生能引。有颂任运后灭故者。彼直以理增益引因。非说譬喻。所以者何。油炷都尽不待外缘。灯焰任运后渐方灭。非初即灭。由此道理决定应有能引功力。于今未尽内法诸行。亦应如是有种势力。展转能引令不断绝。

论曰。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复说二颂。

外或无熏习  非内种应知

闻等熏习无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过故成相违

外种内为缘  由依彼熏习

释曰。如是已辩外内种子。其性粗同为显不同。复说外或无熏习等。或者分别不决定义。谓外种子。或有熏习。或无熏习。如从其炭牛粪毛等随其次第生。彼苣胜青。莲华根。及以蒲等非苣胜等。与彼炭等俱生俱灭。互相熏习而从彼生。如是外种或无熏习。如苣胜等与华鬘等俱生俱灭。由熏习故生香气等。如是外种或有熏习。如是分别外种不定。是故说或内种子。即是阿赖耶识中一切法熏习。如是种子应知定由熏习故有。何以故。若无所持闻等熏习。多闻等果不见有故。又外种子若稻谷等。或有虽种而复失坏。若稊稗等或有不种而复得生。云何内种非如外种。有作不作生得过失。故次答言。故成相违。以内种子与外种子不同法故。名曰相违。若外种子与内种子有差别者。云何不违前文所说。阿赖耶识是一切法真实种子。为避此难故说外种。内为缘等由稻谷等外法种子。皆是众生感受用业熏习种子。依阿赖耶力所变现。是故外种离内无别。如有颂言。

天地风虚空  陂池方大海

皆真内所作  分别不在外

如是等类有无量颂。

论曰。复次其余转识。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如中边分别论中说伽他曰。

一则名缘识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别推心法

释曰。诸趣谓天等趣。能受用者即六转识为受用故。从缘而生。所缘境界可分别故。为显此义故。引中边分别论颂。为至教量。言此中者。此诸识中能受用者谓受蕴。能分别者谓想蕴。能推者谓行蕴。思能推心。于彼彼转最胜故。说如是三蕴皆能助心。受用境界故名心法。

论曰。如是二识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他曰。

诸法于识藏  识于法亦尔

更互为果性  亦常为因性

释曰。此中为显阿赖耶识与诸转识。更互为缘引阿笈摩。令其坚固故。说诸法于识藏等。又如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中说。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一为彼种子故。二为彼所依故。为种子者。谓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为所依者。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五种识身依之而转非无执受。又由有阿赖耶识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为依止故意识得转。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识身转非无五根。意识亦尔。非无意根。复次诸转识与阿赖耶识作二缘性。一于现法中能长养彼种子故。二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殖彼种子故。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者。谓如依止阿赖耶识。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如是如是于一依止。同生同灭。熏习阿赖耶识。由此因缘后后转识。善不善无记性转更增长转。更炽盛转。更明了而转。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殖彼种子者。谓彼熏习种类。能引摄当来异熟无记阿赖耶识。如是为彼种子故。为彼所依故。长养种子故。摄殖种子故。应知建立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缘性。

论曰。若于第一缘起中。如是二识互为因缘。于第二缘起中。复是何缘是增上缘。如是六识几缘所生。增上所缘等无间缘。如是三种缘起。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缘。

释曰。若于第一缘起中者。谓于分别自性缘起中。如是二识互为因缘者。如次前说。于第二缘起中者。谓于分别爱非爱缘起中。是增上缘者。以最胜故由无明等增上力故。令其行等于善恶趣感异熟果。如是六识三缘生者。此中眼识眼为增上缘。色为所缘缘。无间灭识为等无间缘。如说眼识从三缘生。如是耳等一一转识。各从别别三缘所。生生义平等如前眼识。分别自性唯因缘生。其余三缘非正有故。如是三种缘起。谓穷生死等具有四缘者。此随所应非各具四。唯心心法具四应知。

论曰。如是已安立阿赖耶识异门及相。复云何知如是异门及如是相决定。唯在阿赖耶识非于转识。由若远离如是安立。阿赖耶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谓烦恼杂染。若业杂染。若生杂染皆不成故。世间清净。出世清净亦不成故。

释曰。已引自他圣教成立阿赖耶识。当依正理郑重成立。故起如是略问略答。圣教正理各有能故如有颂言。

圣教及正理  各别有功能

为生于信慧  无一不成故

以若离此阿赖耶识。欲于余处安立如是异门及相。杂染清净皆不得有。故知定有阿赖耶识。言杂染者。是浑是浊是不净义。言清净者。是鲜是洁是扫除义。杂染有三。一烦恼所作。二业所作。三生所作。清净有二。一世间清净。以有漏道暂时损伏现烦恼故。二出世间清净。以无漏道毕竟断灭彼随眠故。

论曰。云何烦恼杂染不成。以诸烦恼及随烦恼熏习所作。彼种子体于六识身不应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俱生俱灭。此由彼熏成种非余。即此眼识若已谢灭。余识所间。如是熏习熏习所依皆不可得。从此先灭余识所间。现无有体眼识与彼贪等俱生不应道理。以彼过去现无体故。如从过去现无体业。异熟果生不应道理。又此眼识贪等俱生所有熏习亦不成就。然此熏习不住贪中。由彼贪欲是能依故。不坚住故。亦不得住所余识中。以彼诸识所依别故。又无决定俱生灭故。亦复不得住自体中。由彼自体决定无有俱生灭故。是故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之所熏习。不应道理。又复此识非识所熏。如说眼识所余转识亦复如是。如应当知。

释曰。且依转识先辩烦恼杂染不成。故说若立眼识等言。即此眼识者。谓即贪等所熏眼识。余识所间者。耳等识所间如是熏习。及所依识已谢灭故。皆不可得。眼识与彼贪等俱生者。后时眼识与贪瞋痴相杂俱起。由无因故不应道理。以彼过去眼识无体不能为因。如从过去现无体业异熟果生不应道理者。如经部师过去无体。其异熟果是现熏习之所引发。毗婆沙师从过去业异熟果生。此不应许。所以者何。过去无故。由此譬喻贪等心生不应道理。如是已说且许贪等俱生眼识贪等所熏。余识间起。后时眼识贪等俱生不应道理。今当更辩即此贪等俱生。眼识所有熏习亦不得成。故说又此眼识等。言然此熏习不住贪中者。然声是次第义。然且此熏习不得住贪中。以贪依识故。贪系属识。识不依贪非能依贪受所依熏。应正道理是能熏故。不坚住故者。正遮贪欲是所熏性。亦不得住所余识中者。谓不得住耳等识中。所依别故者。所依谓耳等。彼别故识别。依眼根识云何能熏依耳等识。又不俱故非不俱。有得有所熏及能熏性。此则显示无熏习相又复不得住自体中者。谓非即眼识还熏于眼识。能熏所熏作者。作业相杂过故。又复此识非识所熏者。是此眼识非耳等识所熏习义。所依别故。如前已说。唯有如是可立理趣。彼一切种皆不应理。如应当知者。所余转识立破道理。随其所应一切当知。

论曰。复次从无想等上诸地没。来生此间。尔时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由所依止及彼熏习并已过去。现无体故。

释曰。从无想等上诸地没来生此间者。从上界没来生欲界。尔时烦恼及随烦恼者。谓贪瞋等。所染初识者。谓续生时生有初识。尔时自地一切烦恼所染污故。非经部师欲缠已断烦恼及心过去。是有可得从彼今复现行。非彼没心为此所依应正道理。由彼没心亦不成故。若尔何故不即说彼。以彼不定是染污故。又此与彼无差别故。说彼说此竟有何异。

论曰。复次对治烦恼。识若已生一切世间。余识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不应道理。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复于后时世间识生。尔时若离阿赖耶识。彼诸熏习及所依止。久已过去现无体故。应无种子而更得生。是故若离阿赖耶识。烦恼杂染皆不得成。

释曰。对治烦恼识若已生等者。谓如最初预流果向。见断烦恼对治道生。一切世间余识已灭。尔时若无阿赖耶识。修断烦恼所有随眠何所依住。非对治识带彼种子应正道理。由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即是自性极清净义。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者。能治所治互相违故。犹如明闇。此则显示与彼种子相不相应。复于后时者。谓见道后修道位中。久已过去现无体故者。此破过去立无实义。毗婆沙师烦恼得等。经部诸师皆已破讫。故不重破。然经部师熏习所依并无有体。过失所随故不应理。是故若离阿赖耶识烦恼杂染皆不得成者。结上所论决择道理。

论曰。云何为业杂染不成。行为缘识不相应故。此若无者取为缘有亦不相应。

释曰。行为缘识不相应故者。此说于转识业杂染不成。谓行为缘贪等俱生。眼等诸识许为识支。此不应理。识缘名色有圣言故。所以者何。眼等诸识刹那速坏。久已谢灭为名色缘。不应道理。若畏此失许续生识为识支者。此亦不然。于续生时。福与非福及不动行久已灭故。非从久灭此复应生。又续生心非无记性。爱恚俱故既非无记。以行为缘不应道理。若说转识与行相应。由此为缘阿赖耶识。能持熏习说名识支应正道理。此若无者取为缘有亦不相应者。谓熏习。位诸业种子异熟现前转名为有。或复转得生果功能故说名有。行所熏识若不成就。何处安立彼业种子而复得言生。果现前转名为有。是故若离阿赖耶识。此业杂染亦不得成。

摄大乘论释卷第三

释所知依分第二之三

论曰。云何为生杂染不成。结相续时不相应故。

释曰。今为显示若无阿赖耶识生杂染体亦不得成故。说结相续时不相应故。

论曰。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依染污故。时无断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设和合识即是意识。为此和合意识即是一切种子识为依止。此识所生余意识。是一切种子识。若此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识即是阿赖耶识。汝以异名立为意识。若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是则所依因识。非一切种子识。能依果识。是一切种子识。不应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识。非是意识。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

释曰。非等引地。所谓欲界。没即是死。依中有位意者。谓依死生二有中间。中有转心。起染污者。与爱恚俱有颠倒故。言意识者。余识尔时久已没故。连持生故名为相续。摄受生故名为结生。此染污意识者。缘生有故。于中有中灭者。此若不灭无生有故。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者。谓此灭时。于母胎中有异熟识。与其赤白同一安危。令相和杂成羯罗蓝。如世尊说阿难陀识若不入母胎者。不应和合羯罗蓝。成羯罗蓝之体性。若即意识者。谓此若非阿赖耶识。既和合已者。谓受生已。依止此识者。依异熟识有意识转者。有别转识。谓与信等贪等相应。乐苦受俱分别意识。后后位转。若尔即应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者。谓异熟体有情本事。不待今时加行而转。无记意识及可了知所缘行相。乐苦受等相应意识。是二意识应一身中一时而转。然不应许经相违故。如是颂言。

无处无容  非前非后  同身同类

二识并生

又不应许此二。是一自性别故。又异熟识不应间断。结相续已后应余处更结生故。又异熟体唯恒相续更无异趣。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依染污故。时无断故者。由立宗门显与彼法自相相违。谓共决定若是意识非一切处。非一切种。非一切时。依于染污犹如后时所有意识。如是结生相续时识。于一切处一切种类一切时分。皆依染污即中有摄。后心为依。此所依心生有为境。于一切处一切种类一切时分是染污故。能依之识非是意识。由此越于意识法故。或有说言。与四烦恼恒相应心名染污依。已相续心应成染污。此已成立许为无记异熟性故。由异熟性时无间断。由此亦遮。是意识性。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者。此义重增遮意识因。若是意识决定可得自所缘境。谓可了知如中有位。最后意识已相续心。所缘境界不可了知故非意识。不应以彼住灭定心为此妨难。不许彼是意识性故。如是此中但说所缘为不可得难了知故。非全无有。以于尔时非无有法。虽是其有而不可知。从设和合识即是意识。乃至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者。双关征责立正破邪。结归本义。其文易了不须广释。

论曰。复次结生相续已。若离异熟识执受色根亦不可得。共余诸识各别依故。不坚住故。是诸色根不应离识。

释曰。结生相续已者。谓已得自体。若离异熟识者。谓离阿赖耶识。言执受者。谓能摄持。言色根者。谓除意根。亦不可得者。谓余转识皆不能得执受色根。何以故。其余诸识各别依故。此则显示眼等六根。无有一法能遍执受。且如眼识唯依于眼。如是所余耳等诸识唯依耳等。若是此所依唯此能执受。若非此所依。此不能执受。不坚住故者。此数数间断彼独生起故。于无想等有间断故。尔时眼等无能执故。应无觉受。有说身根为能执受。由遍体故。此义不然。身根亦是所执受故。设此身根是能执受。更无有余执受此故。亦不得成。又佛应言舍离身根尔时名死。不应说言寿暖及与识。若舍离身时如是等。是故身根为能执受不应道理。

论曰。若离异熟识。识与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芦束相依而转。此亦不成。

释曰。如世尊言。识缘名色此中名者。非色四蕴。色者即是羯罗蓝性。此二皆用识为因缘识。复依此刹那转转相续而转。识者不离阿赖耶识。所以者何。所举名言已摄转识。复举识言更何所摄。又如经说齐识退还。识者即是阿赖耶识自体。为依无间转故。是故说此名色为缘。又如经说阿难陀。或男或女。识若断坏灭者。名色得增长广大不。不也世尊。如是等此若欲离阿赖耶识。理不可成。

论曰。若离异熟识已生有情。识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识中随取一识。于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释曰。已生有情识食不成者。以诸转识是善等性。无恒长养诸有义故。又于二定及无想天皆无有故。所作食事不遍三界。非入定等诸心心法可名为食。经不说故。已灭无故。心心法灭亦非是食。段食等数已决定故。

论曰。若从此没于等引地正受生时。由非等引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非等引染污之心。彼地所摄。离异熟识。余种子体定不可得。

释曰。如是已辩于欲界中。若离阿赖耶识结生相续不成。于色无色亦不得成。今当显示。若从此没。于等引地正受生时者。是欲界死上生时义。由非等引染污意识者。谓与彼地贪定味等烦恼相应。离异熟识余种子体定不可得者。非欲缠没心。有彼种子体。生灭不俱故。非定地生心。为彼种子体。即于一心种有种性不相应故。非余生中。先所获得色缠等心为种子体。持彼熏习余识无故。非色相续为种子体。无因缘故。是故定依阿赖耶识。于中恒有无始时来彼地所摄此心熏习。

论曰。复次生无色界。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染污善心应无种子。染污善心应无依持。

释曰。生无色界者。谓于彼界已得受生。染污善心者。谓能爱味及等至心。应无种子者。是无种子识义。应无依持者。是无异熟识义。尔时一切心及心法皆应无有。是故应许一切种子及异熟识决定是有。因及依持定应有故。

论曰。又即于彼。若出世心正现在前。余世间心皆灭尽故。尔时便应灭离彼趣。

释曰。又即于彼者。于无色界。若出世心者。谓无漏心正现在前者。谓生无漏。余世间心者是无漏。余皆灭尽者。一切永灭。尔时便应灭离彼趣者。彼趣所摄异熟无故。不由功用自然应得无余涅槃。能治现前一切所治。皆永断故。

论曰。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无所有处出世间心现在前时。即应二趣悉皆灭离。此出世识不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趣亦不应以无所有处为所依趣。亦非涅槃为所依趣。

释曰。若生非想非非想处等者。谓生第一有。欲断彼地诸烦恼时。想微劣故自地无道。无所有处地明利故。起彼无漏心现在前。尔时二趣俱应灭离。谓第一有无所有处二趣灭离。尔时有情应成死灭。二趣所依俱无有故。非无漏法是趣所摄。是不系故。对治趣故。亦非涅槃为所依趣者。住有余依涅槃界故。又一切趣永灭离故。涅槃名为非趣之趣。如是都无自体异熟。可为出世识之所依。

论曰。又将没时造善造恶。或下或上所依渐冷。若不信有阿赖耶识皆不得成。是故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者。此生杂染亦不得成。

释曰。将没时者。谓将死时。若造善者。即于其身下分渐冷。若造恶者与此相违。若不信有阿赖耶识此不成就。所以者何。尔时意识无处无有。阿赖耶识有处无有。以依处住变似方处相显现故。

论曰。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谓未离欲缠贪。未得色缠心者。即以欲缠善心。为离欲缠贪故。勤修加行。此欲缠加行心。与色缠心不俱生灭故。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又色缠心过去多生。余心间隔不应为今定心种子。唯无有故。是故成就色缠定心一切种子异熟果识展转传来。为今因缘。加行善心为增上缘。如是一切离欲地中如应当知。如是世间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理不得成。

释曰。如是已辩三种杂染。于诸转识理不得成。今欲更辩世间清净亦不得成故。说未离欲缠贪等。欲色二缠加行善心无有俱生俱灭义故。所熏能熏不应道理。又欲缠心非无记故亦非所熏。系地别故非彼因缘。无始生死余生所得色缠善心。非今色缠善心种子。过去多生欲缠多心所间隔故。经部诸师过去无体现无有体。能为色缠善心种子不应道理。是故成就等者。结上微责道理功能。证决定有阿赖耶识为彼因缘。于今欲缠加行善心为增上缘。不共因故威力胜故。如其次第如是一切离欲地中如应当知者。一切上地各别离欲加行善心。皆随所应破邪立正准上当知。

论曰。云何出世清净不成。谓世尊说依他言音及内各别如理作意。由此为因正见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为熏耳识为熏意识。为两俱熏。若于彼法如理思惟。尔时耳识且不得起。意识亦为种种散动。余识所间。若与如理作意相应生时。此闻所熏意识与彼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云何复为种子。能生后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应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是故出世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亦不得成。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

释曰。今欲更辩于六转识出世清净亦不得成故说。云何出世等言。文皆易了无劳重释。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者。如前所说摄受出世清净种子。不应理故。

论曰。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为杂染因。复为出世能对治彼净心种子。又出世心昔未曾习故。彼熏习决定应无。既无熏习从何种生。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

释曰。复次云何乃至净心种子者。此显毕竟无有道理。未曾见有毒为甘露。阿赖耶识犹如毒药。云何能生出世甘露清净之心。又出世心乃至从何种生者。此显净心唯未曾得。云何无因率尔得生从最清净乃至种子所生者。此显净心有别种子。决定不从阿赖耶识种子而生。云何别种谓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熏习。最清净法界者。诸佛法界永离一切客尘障故。言等流者。谓从法界所起教法。无倒听闻如是教法故。名正闻依此正闻所起熏习。是名熏习。即此熏习能生出世无漏之心名为种子。如是种子非阿赖耶识是未曾得故。

论曰。此闻熏习为是阿赖耶识自性。为非阿赖耶识自性。若是阿赖耶识自性。云何是彼对治种子。若非阿赖耶识自性。此闻熏习种子所依云何可见。乃至证得诸佛菩提。此闻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寄在异熟识中。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然非阿赖耶识是彼对治种子性故。

释曰。此闻熏习乃至所依云何可见者。翻覆征难责。别所依乃至证得诸佛菩提者。谓乃至得无垢无碍智所依趣。此闻熏习者。无倒听闻经等教法所引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者。谓随一种相续转处寄在异熟识中。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者。此闻熏习虽非彼识。而寄识中与识俱转。然非阿赖耶识者。谓此闻熏习是出世心种子。非阿赖耶识自性。亦非彼种子。但就俱转不相离性。许是唯识。是彼对治种子性故者。是阿赖耶识对治。无分别智因性故。义如种种物和杂库藏。如种种毒所杂仙药。如有众病服阿伽陀。虽与秽毒多时俱转。然此良药非彼毒自性。亦非毒种子。此闻熏习种子亦尔。

论曰。此中依下品熏习。成中品熏习。依中品熏习成上品熏习。依闻思修多。分修作得相应故。

释曰。下中上品熏习等言。分明易了不须重释。

论曰。又此正闻熏习种子。下中上品应知亦是法身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非阿赖耶识所摄。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虽是世间而是出世心种子性。又出世心虽未生时。已能对治诸烦恼缠。已能对治诸险恶趣。已作一切所有恶业朽坏对治。又能随顺逢事一切诸佛菩萨。虽是世间应知初修业菩萨所得。亦法身摄。声闻独觉所得唯解脱身摄。又此熏习非阿赖耶识。是法身解脱身摄。如如熏习下中上品次第渐增。如是如是异熟果识次第渐减。即转所依既一切种所依转已。即异熟果识及一切种子无种子而转。一切种永断。

释曰。又此正闻乃至应知亦是法身种子者。是略摽举自下广释。与阿赖耶识相违非阿赖耶识所摄者。非彼自性故。虽是世间者。似有漏故。而是出世心种子性者。是无漏心资粮性故。此中证相说名法身。依世间生名是世间。阿赖耶识中相杂俱转故。为欲显此熏习胜能故。说出世心虽未生时等已能对治诸烦恼缠者。此同类因展转相续。刹那势力能为对治。如火焚烧。已能对治诸险恶趣者。如有颂言。

诸有成世间  上品正见者

虽经历千生  而不堕恶趣

彼先所作恶行势力。或堕恶趣故次说言。已作一切所有恶业。朽坏对治无始时来所作恶业。此闻熏习损彼功能。是故说名朽坏对治。法身摄者。是彼因故。解脱身摄亦如是说。此中法身与解脱身有差别者。谓解脱身唯永远离烦恼障缚。如村邑人离枷锁等所有禁系。息除众苦而无殊胜增上自在富乐相应。其法身者。解脱一切烦恼所知二种障缚并诸习气。力无畏等无量希奇妙功德众之所庄严。一切富乐自在所依。证得第一最胜自在。随乐而行。譬如王子先蒙灌顶。少有愆犯闭在囹圄。才得解脱即与第一最胜自在富乐相应。即转所依者。如服仙药转所依身。虽无命终受生而有舍劣得胜。无种子而转者。应知异熟果识唯无一切杂染种子。是故说断一切种。永断者。一切种子品类断故。

论曰。复次云何犹如水乳。非阿赖耶识与阿赖耶识同处俱转。而阿赖耶识一切种尽。非阿赖耶识一切种增。譬如于水鹅所饮乳。又如世间得离欲时。非等引地熏习渐减。其等引地熏习渐增。而得转依。

释曰。譬如于水鹅所饮乳。又如世间离欲转依等。其文易了不劳重释。

论曰。又入灭定识不离身。圣所说故。此中异熟识应成不离身。非为治此灭定生故。

释曰。如是已说杂染清净不成道理。决定证有阿赖耶识。复引灭定不成因缘。显发前力故。说又入灭定等言。除佛独觉若阿罗汉若不还果。及不退位诸菩萨等。余不能入。为显灭定与死差别。故说此识不离身。言识者不离阿赖耶识。何以故。灭定不能对治此故。非为治此而生灭定。所缘行相难了知故。非为对治不明了识而入灭定。不寂静性难了知故。是故灭定不能对治阿赖耶识。若无对治此则不灭。为治转识故此定生。所缘行相不寂静性易了知故。是故此定唯灭转识。于中不灭阿赖耶识。

论曰。又非出定此识复生。由异熟识既间断已。离结相续无重生故。

释曰。有执定中诸识虽灭。而出定时识还生故言不离身。为遮此义故说。又非出定等言。其文易了不须重释。

论曰。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此心不成定不应成故。所缘行相不可得故。应有善根相应过故。不善无记不应理故。应有想受现行过故。触可得故。于三摩地有功能故。应有唯灭想过失故。应有其思信等善根现行过故。拔彼能依。令离所依。不应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释曰。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此心不成者。谓此定中不离身识决非意识。定不应成故者。是想与受俱不灭义。由彼意识与诸大地决不相离。想受二种俱不灭故定不应成。又此中识决非意识。所缘行相不可得故。一切意识不离所缘行相可得。此中无故彼不成有。又此中识决非意识。应有善根现行过故。由此定心决非不善亦非无记。何者唯善。谓此善心离无贪等决不得有。相应故善是彼宗故。善根既有。想受二种何不现行。又无贪等决不离触。故触可得。定所生触轻安为相。顺乐舍受故应有受。与触俱生。有受想等圣所说故应无灭定。或谓此中厌患想受。如痈箭等故生灭定。于此定中唯想受灭。为遮此计故复说言。于三摩地有功能等。三摩地中所能厌患。非唯此灭。何以故。无想定中由前方便。三摩地力。应有唯灭想过失故。若所厌患唯此灭者。无想定前唯厌患想无想定中应唯想灭。然汝不许。又如若离所依止灭。决定无有能依止灭故。于此中心亦应灭。如是灭定心若不灭。应思信等善根现行。彼若灭者。心定应灭。是故不应唯灭能依。既有所依拔彼能依。不应理故。有譬喻故者。谓有无想定是此中譬喻。如彼拔除不应理故此应俱灭。或有大种所造譬喻。如彼更互不相离故。又善等非遍行大地是定异故。可于一切心非遍有。想受二法是大地故。决定安住遍行类中。是故有识此二不有不应道理。为显斯意故复说言。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论曰。又此定中由意识故执有心者。此心是善不善无记皆不得成。故不应理。

释曰。又此定中不离身识决非意识。以善不善及无记性皆不成故。谓若意识决定。或善或是不善或复无记。然此意识且非是善。应有善根相应过故。如前已说。云何善心离无贪等。此等云何应离于触。此复云何应离遍行。受等心法。或复有执。加行善心所引发故。定心是善不由善根相应力故。此与彼论由相应力心得成善。安立相违。又于此中有何定缘其加行心。由无贪等相应故善。非于此定等流果心。又非此心是自性善。以自性善唯善根等入其数故。又此善心非胜义善。唯有解脱是决定故。或有复谓若能和合。名和合触。非一切触。皆能和合。今此中触。于能生受无所堪能。定加行时于彼受等已厌患故。破此邪执已如前说。谓彼即应唯灭此等。是故此中意识无受不应道理。又于此中有何因缘。若寻伺语行灭语则不转。想受等意行灭而意犹转。不可例言。如身行灭其身犹住。故意行灭意亦应住。由薄伽梵离身行外说有余因。令身安住。所谓饮食命根识等。是故虽无入息出息身犹可住。离想受等曾未见说有别意行。是故此中离想受等。安立有意不应道理。故此定中识非意识。又此中识亦非不善。定是善故。无想定中尚不许有一切不善。况趣解脱次第超越定中间行。灭尽定内得有不善。又于今时工巧等事无容得有故。三无记此中皆无。若许此中有异熟识。则是成立阿赖耶识。又若有说别有一种。非异熟行转名第五无记。如是所执唯有名想。如前说过皆不能离。

论曰。若复有执色心无间生。是诸法种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说。又从无色无想天没。灭定等出不应道理。又阿罗汉后心不成。唯可容有等无间缘。

释曰。若复有执者。谓经部师作如是执。色心无间生者谓诸色心前后次第相续而生。是诸法种子者。是诸有为能生因性。谓彼执言从前刹那色。后刹那色无间而生。从前刹那心。后刹那心及相应法无间而生。此中因果道理成就。何用复计阿赖耶识是诸法因。为遮此执故次说言。此不得成如前已说。如说二念不俱有等。复有何过谓无色没色界生时。前色种子。能生今色。理不得成。久断灭故。从无想没心想生时。及灭定等出心生时。前心种子能生后心皆不应理。久断灭故。又若离其俱生俱灭。摄受种子相应道理。但执唯有前刹那心能为种子。引生无间后刹那心。即阿罗汉后心不成。不应得入无有余依妙涅槃界。由最后心能为种子等无间缘生余心故。如是即应无无余依妙涅槃界。是故色心前后相生。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无有因缘。

论曰。如是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说相。阿赖耶识决定是有。

释曰。如是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如前所说种种过失之所随逐。虽无欲乐自事重故。然必应许阿赖耶识决定是有。如是名为反诘道理。此中亦有顺成道理。覆相显示方便因故。以无虚诳正论总相。成立大乘真是佛语。谓大乘教真是佛语。一切不违补特伽罗无我性故。阿赖耶识能诠之教。称所诠义佛所说故。如说刹那速灭等言。如佛余言。又诸大乘定是殊胜。与法有法不相违故。如说甚深缘起等教。余广决择。释难立难如理应知。

论曰。此中三颂。

菩萨于净心  远离于五识

无余心转依  云何汝当作

若对治转依  非断故不成

果因无差别  于永断成过

无种或无体  若许为转依

无彼二无故  转依不应理

释曰。复次若不信有阿赖耶识。如住转识转依不成。以结句颂三颂征难。所谓菩萨于净心等于净心者。谓于善识。远离于五识者。谓于意识。言无余者。除恶无记无余有漏善意识故。谓无漏中离余有漏故说无余。非即能治中。有所治随眠。心转依者。心之转依。云何汝当作者。若不信有阿赖耶识。汝当云何。作此转依。若许对治即是转依。彼非断故理不得成。非能对治即是永断。何者断因。谓由永断是能治果。是转依体。若许能治即是永断。果之与因应无差别立。能治因即断果故。无种或无体若许为转依者。显彼许别。是故言或多杂染种积集在心。或彼无种许为转依。或种体无许为转依。无彼二无故转依不应理者。以若有彼可说无种。或说无体非无有彼。可得说言无种无体。非出世心正现前时有彼可得。云何可说彼无种子。或体断灭。

论曰。复次此阿赖耶识差别云何略说。应知或三种或四种。此中三种者。谓三种熏习差别故。一名言熏习差别。二我见熏习差别。三有支熏习差别。四种者。一引发差别。二异熟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释曰。此阿赖耶识差别云何者。谓已信解阿赖耶识相成就义。复问差别。答或三种或四种等。名言熏习差别者。谓我法用名言多故。有人天等我眼色等法。去来等用熏习差别。由此我法用影显现。诸识生起功能差别。我见熏习差别者。谓四烦恼所染污意。萨迦耶见力故。于阿赖耶识中。有能执我熏习差别。有支熏习差别者。谓福非福不动行增上力故。于天等诸趣中有无明等乃至老死。熏习差别。

论曰。此中引发差别者。谓新起熏习。此若无者。行为缘识。取为缘有应不得成。此中异熟差别者。谓行有为缘。于诸趣中异熟差别。此若无者则无种子。后有诸法生应不成。此中缘相差别者。谓即意中我执缘相。此若无者。染污意中我执所缘应不得成。

释曰。三种当释。且释四种故说。此中引发等言。引发差别。谓新起熏习者。谓最初名言所生起熏习。是名引发差别。由此熏习引发生故。此若无者行为缘。识取为缘有应不得成者。谓即此阿赖耶识待诸烦恼随眠力故。生现前住说名为有。异熟差别谓行有为缘于诸趣中异熟差别者。谓彼所引异熟差别。此若无者则无种子后有诸法生应不成者。谓若离根即无枝等。缘相差别谓即意中我执缘相者。谓即此阿赖耶识。染污意中萨迦耶见势力所起。缘执我时我执缘相。此若无者染污意中我执所缘应不得成者。若此缘相阿赖耶识差别无者。意中我执所缘不成。

论曰。此中相貌差别者。谓即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共相者谓器世间种子。不共相者谓各别内处。种子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种子。对治生时唯不共相。所对治灭共相为他分别所持。但见清净。如瑜伽师于一物中种种胜解。种种所见皆得成立。此中二颂。

难断难遍知  应知名共结

瑜伽者心异  由外相大故

净者虽不灭  而于中见净

又清净佛土  由佛见清净

复有别颂。对前所引种种胜解种种所见皆得成立。

诸瑜伽师于一物  种种胜解各不同

种种所见皆得成  故知所取唯有识

此若无者诸器世间。有情世间。生起差别。应不得成。

释曰。相貌差别多种不同。谓共相等种种差别。此中共相谓器世间种子者。是器世间影现识因。又共相者所谓相似自业异熟增上力故。一切可有能受用者。皆有相似影现识生。又不共相谓各别内处种子者。我执所缘故。名各别。在内身中眼等诸处故名内处。即是各别内处因义故。名种子。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者。是能生起无苦乐等。无损无益所依之因。非器世间。有苦乐等损益事故。又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种子者。是能生起苦乐受等所依因故。对治生时者。谓道谛生时。唯不共相所对治灭者。各别内处诸种子灭。以相违故。共相为他分别所持但见清净者。由此共相是器世间故。修行者虽复内处分别永灭。而他相续分别所持。但可于彼证见清净观。彼清净如净虚空非水所烂。非地所依。非火所烧。非风所吹。云何于有义而得见清净。恐容他难故次说言。如瑜伽师于一物等种种胜解者。谓随种种金银草等。差别胜解。种种所见者。唯所见事说名所见于业多说鲁吒缘故。皆得成立者。谓随所见。种种金银草木等别皆得成立。难断难遍知者。谓所应断故名为断。所应遍知故名遍知。断与遍知极大勤苦。事犹不辨故说为难。结者如结难可断故。所以者何。以共有故。是共因义。言心异者。种种胜解各不同故。由外相大故者。是器世间。大安布义。言净者者。谓已转依。虽不灭者。谓即于此。其余有情分别持故不可全灭。又清净佛土由佛见清净者。谓即于彼未断色等分别。异生所见淤泥沙石瓦砾高下。不平株杌毒刺不净。粪土诸秽土中。已断色等分别。如来见金银等众宝所成清净佛土。如处秽碛见净园林。此若无者者。谓若无此共不共相。阿赖耶识诸器世间。有情世间生起差别应不得成者。净秽差别苦乐差别皆不应成。

论曰。复有粗重相及轻安相。粗重相者谓烦恼随烦恼种子。轻安相者谓有漏善法种子。此若无者所感异熟无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别应不得成。复有有受尽相无受尽相。有受尽相者。谓已成熟异熟果。善不善种子。无受尽相者。谓名言熏习种子。无始时来种种戏论流转种子故。此若无者。已作已作善恶二业。与果受尽应不得成。又新名言熏习生起应不得成。复有譬喻相。谓此阿赖耶识。幻焰梦翳为譬喻故。此若无者。由不实遍计种子故。颠倒缘相应不得成。复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谓诸具缚者名具足相。世间离欲者名损减相。有学声闻及诸菩萨名一分永拔相。阿罗汉独觉及诸如来名烦恼障全永拔相。及烦恼所知障全永拔相。如其所应。此若无者。如是次第杂染还灭应不得成。

释曰。粗重相者。恶故名粗。得此沉没故名粗重。即是烦恼及随烦恼所有种子。此若无者所有粗重无堪能性不应得有。轻安相者。如说相违轻而安隐有堪能性。是轻安相。有受尽相。谓已成熟异熟果等者。善恶种子既成熟已。不可重熟受用尽故。犹如种子既生芽已不可重生。无受尽相谓名言熏习种子者。即彼种子随缘增长。能起名言戏论因故。此若无者者。若无二相阿赖耶识。已作已作者。谓已作善及已作恶。与果受尽者。是已与果受用坏义。此破若无有受尽相。又新名言熏习生起应不得成者。谓都无有本无今有世间名言。一切名言皆因本旧名言种子。此破若无无受尽相。譬喻相者。谓由幻等能譬喻事。显所喻相。如幻事等是能生起不实见因。阿赖耶识亦复如是。此若无者者。谓若无有喻所喻相。阿赖耶识应无不实颠倒缘相。唯应能作实见缘相。余文易了不须重释。

论曰。何因缘故。善不善法能感异熟。其异熟果无覆无记。由异熟果无覆无记。与善不善互不相违。善与不善互相违故。若异熟果善不善性。杂染还灭应不得成。是故异熟识唯无覆无记。

释曰。如是已释阿赖耶识所有句义。异门训词体相决择及与差别。复欲显此能顺正行。故起问答。何因缘等无覆无记者。是无染无记义。由异熟果等辨无记因缘。无覆无记与善不善互不相违者。是共依故作无间业等世间离欲等。皆同有故。是故异熟识非善不善。勿与此二因果相违。

摄大乘论释卷第四

释所知相分第三之一

论曰。已说所知依。所知相复云何应见。此略有三种。一依他起相。二遍计所执相。三圆成实相。

释曰。已说所知依者。谓不复当说。此者此所知相。略有三种者。谓一切法要有所应知所应断所应证差别故。依他起相者。谓依业烦恼所取能取。遍计随合他而得起故。如是相者何所表知。谓依他起相。遍计所执相者。谓永无相。永无相者是遍计所执。所取能取补特伽罗。及法有性之所相故。云何非有可为所相。谓即如是而分别故。由薄伽梵说如是言。乃至实有不知实有。乃至非有不知非有。如是实有知为实有。若非实有知非实有。圆成实相者。谓即于彼遍计所执所取能取。或我或法无性之性。用彼为量所了境性。于彼遍知方能了别。遍计所执决定非有。有相违性故非为境性故。

论曰。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谓阿赖耶识为种子。虚妄分别所摄诸识。此复云何。谓身身者受者识。彼所受识彼能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善趣恶趣死生识。此中若身身者受者识。彼所受识彼能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此由名言熏习种子。若自他差别识。此由我见熏习种子。若善趣恶趣死生识。此由有支熏习种子。由此诸识一切界趣杂染所摄。依他起相虚妄分别皆得显现。如此诸识皆是虚妄分别所摄。唯识为性。是无所有非真实义显现所依。如是名为依他起相。此中何者遍计所执相。谓于无义唯有识中。似义显现。此中何者圆成实相。谓即于彼依他起相。由似义相永无有性。

释曰。谓身身者受者识者。如后当说。眼等六内界为性。如其所应眼等五识所依意界名身者识。第六意识所依意界名受者识。彼所受识者如后当说。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识者如后当说。是六识界。世识者谓似三时影现。数识者。谓似一等算数影现。处识者。谓似聚落园等影现。言说识者。谓似见闻觉知言说影现。自他差别识者。谓身等识。我我所执相续不断执我我所。他他所等有差别故。善趣恶趣死生识者。谓似天人及奈落迦傍生饿鬼死生影现。此中若身身者等乃至言说识。此由名言熏习种子者。谓彼身等皆由名言熏习种子。识所变现无别事故。若自他差别识。此由我见熏习种子者。谓染污意我见熏习为因变现。若善趣恶趣死生识此由有支熏习种子者。谓由有支熏习为因变现。如此诸识皆是虚妄分别所摄者。如前所说身等诸识所取能取。虚妄分别安立为性。唯识为性者。由邪分别二分显现。实唯是识。善等法中虽无邪执。缘起力故二分显现。亦唯是识。是无所有。非真实义。显现所依者。所取色等名无所有。能取识等名非真实。此二皆是遍计所执并名为义。虚妄分别所摄诸识。是此二种显现因缘故名所依。如是名为依他起相者。如上所辨阿赖耶识为种子等。皆说名为依他起相。谓于无义。唯有识中似义显现者。实无所取及能取义。唯有虚妄分别所摄。种种识中遍计所取。似义显现。谓即于彼依他起相。由似义相。永无有性者。谓于缘起心及心法。所现影中由横计相。永无所显。真如实性。此即名为圆成实相。又一切法从因缘生。唯识为性。当知皆名依他起相。颠倒横计似义显现。当知皆名遍计所执相。依他起上遍计所执永无所显。真如实性。当知皆名圆成实相。譬如鹿爱自相续力。安立似水所取能取邪遍计性。当知名为依他起相横计实有。水事显现。当知名为遍计所执相。即于如是鹿爱事中。横计水相。毕竟无性。当知是名圆成实相。又遍计所执相即是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相即是依他起自性。亦名分别自性。圆成实相即是圆成实自性。亦名法性自性。如是三种即是宣说。应知应断应证三法。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亦说。佛告慈氏。若于彼彼行相事中。遍计为色为受为想为行为识。乃至为一切佛法依止。名想施设言说遍计。以为诸色自性。乃至一切佛法自性是名遍计所执。色乃至遍计所执一切佛法。若复于彼行相事中。唯有分别法性安立。分别为缘起诸戏论。假立名想施设言说。谓之为色乃至谓为一切佛法。是名分别色乃至分别一切佛法。若诸如来出现于世。若不出世。法性安立法界安立。由彼遍计所执色故。此分别色于常常时。于恒恒时是真如性。无自性性。法无我性。实际之性。是名法性色。乃至由彼遍计所执一切佛法故。此分别一切佛法于常常时。于恒恒时。乃至是名法性一切佛法。广说如经。

论曰。此中身身者受者识。应知即是眼等六内界。彼所受识应知即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识应知即是眼等六识界。其余诸识应知是此诸识差别。

释曰。此诸识者。谓如前说身等为初。能受为后。言差别者。是此诸识差别性故。谓即于此有为识中。皆有已行现行当行差别性故。依之建立世影现识。于此诸识皆有一等差别性故。依之建立数影现识。于所受识有上下等差别性故。依之建立处影现识。余类应知。

论曰。又此诸识皆唯有识。都无义故。此中以何为喻显示。应知梦等为喻显示。谓如梦中都无其义。独唯有识。虽种种色声香味触舍林地山似义影现。而于此中都无有义。由此喻显应随了知。一切时处皆唯有识。由此等言应知复有幻诳鹿爱翳眩等喻。若于觉时一切时处。皆如梦等唯有识者。如从梦觉便觉梦中皆唯有识。觉时何故不如是转。真智觉时亦如是转。如在梦中此觉不转。从梦觉时此觉乃转。如是未得真智觉时此觉不转。得真智觉此觉乃转。

释曰。一切唯识都无有义。举梦等喻以显示者。共成立故如梦中等。其文易了无劳重释。

论曰。其有未得真智觉者。于唯识中云何比知。由教及理应可比知。此中教者。如十地经薄伽梵说。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伽梵解深密经亦如是说。谓彼经中慈氏菩萨问世尊言。诸三摩地所行影像彼与此心当言有异。当言无异。佛告慈氏。当言无异。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识故。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世尊若三摩地所行影像。即与此心无有异者。云何此心还取此心。慈氏无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如质为缘还见本质。而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见。影像显现此心亦尔。如是生时相似有异所见影现。即由此教理亦显现。所以者何。于定心中随所观见。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无别。青瘀等事但见自心。由此道理菩萨于其一切识中。应可比知。皆唯有识无有境界。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忆持识见所缘境现前住故。闻思所成二忆持识。亦以过去为所缘故。所现影像得成唯识。由此比量。菩萨虽未得真智觉。于唯识中应可比知。

释曰。由教及理者。由至教量。及由比量。虽未证得唯识真智。应可比知唯识无境。十地经者。于彼经中宣说菩萨十种地义。此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识所变现聚集为体。谓彼圣者。金刚藏识所变影像为增上缘。闻者身中识上影现。似彼法门。如是展转传来于今。说名为教。唯有心者心识是一。唯声为遣所取境义。由彼无故能取亦无。不遮心法由彼与心不相离故。如说若无心所有法。心未曾转。若尔灭定何故唯心。是彼宗过。我大乘宗。若处有心必定亦有心相应法。若处无有心相应法心亦定无。如是三界皆唯有心。此言显示三界唯识。言三界者。谓与欲等爱结相应。堕在三界。此唯识言成立唯有诸心心法。无有三界横计所缘。此言不遣真如所缘依他所缘。谓道谛摄。根本后得二种所缘。由彼不为爱所执故。非所治故。非迷乱故。非三界摄亦不离识故不待说。若尔应说如是二界。无色界中经部唯有心心法故。此难不然。识所取义皆无义故非但色无。说名唯识。何者亦无。余虚空等识所取义。经部诸师许无色界。诸心心法。是无色相。无体无实。所取境义显现所依。恐彼执为非心心法。故说三界皆唯有心。解深密经所明意趣。如十地释。经谓教法。三摩地者。是能令心住一境性。心法为体。此所缘境说名所行。本境名质。似彼现者。说名影像。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者。我说在外识所缘境。唯是内识之所显现。即是所缘境识为自性义。此意说言识所缘境。唯是识上所现影像无别有体。云何此心还取此心者。此显作用于自相违。慈氏无有少法能取少法者。此释前难。无作用故。谓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如是生时者。缘起诸法威力大故。即一体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不离。诸心心法由缘起力。其性法尔如是而生。如质为缘还见本质等者。譬如依止自面等质。于镜等中还见本质。由迷乱故谓我见影。由镜等缘威力大故。虽无异影而似别有影像显现。此心亦尔。如是生时等者。谓心心法种种忆念。分别等缘功能大故。如是生时。虽无有异三摩地等所行影像。而似别有影像显现。即由此教理亦显现者。谓此教中亦即兼显比量道理。所以者何。于定心中等者。序述教中有别理义。谓青瘀等不离于心。随所乐欲而显现故。譬如梦中所见青瘀等。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忆持识等者。恐彼异计故作此说。谓若有人作如是计。由彼先于淡泊路等。见骨锁等今犹忆持。为三摩地所行影像。为遮此计故言。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忆持识见所缘境现前住故。若此所缘即是昔日所忆持者。如昔所见方处决定。如昔所受应如是忆。然不如是修所成智。是真现量所见境界分明现前。非忆持识有如是事。若尔闻思所成两慧相应之识。忆持本事彼二所行。应离于识此亦不然。由彼闻等二忆持识。缘过去故。过去无故。所缘影像并唯是识。譬如忆昔自己少年。是故此识现所忆持。并唯有识所念空故。如观行者所想现前。不净骨锁女人影像。由此比量等语义分明不须重释。

论曰。如是已说种种诸识。如梦等喻。即于此中眼识等识可成唯识。眼等诸识既是有色。亦唯有识。云何可见。此亦如前由教及理。

释曰。教即十地解深密经。理即经中所说道理。谓三摩地所行影像。及梦等喻皆如前说。

论曰。若此诸识亦体是识。何故乃似色性显现。一类坚住相续而转。与颠倒等诸杂染法为依处故。若不尔者于非义中。起义颠倒应不得有。此若无者。烦恼所知二障杂染应不得有。此若无者。诸清净法亦应无有。是故诸识应如是转。此中有颂。

乱相及乱体  应许为色识

及与非色识  若无余亦无

释曰。若此诸识亦体是识等者。此问色识一类坚住相续转因。言一类者是相似义。前后一类无有变异。亦无间断故名坚住。即此说名相续而转。与颠倒等诸杂染法为依处故者。等即等取烦恼业生诸杂染法。眼等诸识与颠倒等诸杂染法。作所依处。所依处者即是因义。故者须也。观彼问意而作此答。谓无义中显现似于眼等诸识。一类坚住相续而转。由此起彼颠倒等法。若不尔者。若不如是转。于非义中起义颠倒。应不得有。若无颠倒。烦恼所知二障杂染应不得有。无因缘故。若无杂染清净亦无。要息杂染显清净故。是故诸识应如是转者。眼等诸识应如是转。为不因力诸法得生非须力耶。不尔随问兴答言故。彼问所须不问因种。由彼不执别有诸色。但问何须。阿赖耶识变作诸色。不唯作识故作此答。乱相许为似色变识。乱体许为非色变识。顺结颂法故文隔越。其义相属。若无似色所变因识。非色果识不应得有。以若无境有境亦无。

论曰。何故身身者受者识。所受识能受识。于一切身中俱有和合转。能圆满生受用所显故。

释曰。何故身等如前为问。能圆满等如前而答。由此五识一切身中无不具足。受用所显若阙一支即不圆满。

论曰。何故如说世等诸识差别而转。无始时来生死流转无断绝故。诸有情界无数量故。诸器世界无数量故。诸所作事展转言说无数量故。各别摄取受用差别无数量故。诸爱非爱业果异熟受用差别无数量故。所受死生种种差别无数量故。

释曰。何故如说世等识等如前为问。等者。等取数处言说自他差别。善趣恶趣及与死生。六变现识无始时来。乃至所受死生差别无数量故者。如数次第显世等识须说之果。

论曰。复次云何安立如是诸识。成唯识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识无有义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见二识别故。三由种种种种行相而生起故。所以者何。此一切识无有义故。得成唯识有相见故。得成二种若眼等识以色等识为相。以眼识识为见。乃至以身识识为见。若意识。以一切眼为最初。法为最后。诸识为相。以意识识为见。由此意识有分别故。似一切识而生起故。此中有颂。

唯识二种种  观者意能入

由悟入唯心  彼亦能伏离

释曰。复次云何安立。如是诸识等者。谓依前理更以别理。种种征问。由唯识者。是无义义。故次说言无有义故。所说唯言专为遣义。无义之理少分已说。少分当说。由二性者。谓相及见。于一识中有相有见。二分俱转相见二分。不即不离。始从眼识乃至身识随类各别。变为色等。种种相识。说名相分眼等诸识了别。境界能见义边说名见分。又所取分名相。能取分名见。是名二性。由种种者。种种行相而生起故。于一识中一分变异似所取相。一分变异似能取见。此之二分各有种种差别行相。俱时而起。若有不许一识一时有种种相应。无一时觉种种境。若意识以一切眼为最初等者。谓彼意识有能一时取一切义。增上势力眼识为初。法识为后。所安立相是其相分。即此意识了别义边说名见分。由此意识遍分别故。似一切识而生起故。是故意识说名相名见。亦名种种。于伽陀中诸瑜伽师能入唯识二性种种。遣外境界。竟为伏离能取之心。所缘无故。能缘之识亦不得有。了别无故了者亦无。非无了别而有了者。勿境界相无分别事。亦名有境能分别心。若出世心虽离分别能取所取。然有内证圣智所依。能缘所缘平等性在。

论曰。又于此中有一类师说一意识。彼彼依转得彼彼名。如意思业名身语业。

释曰。又于此中有一类师说一意识等者。此显诸师所见差别。谓有一类菩提萨埵。欲令唯有一意识性。依于彼彼眼等生时。得彼彼名。所谓眼识乃至意识。此中无别余识种类。此如何等如意思业。如一意思在身处所。发动于身则名身业。在语处所发动于语则名语业。与意相应名为意业。意识亦尔。

论曰。又于一切所依转时。似种种相二影像转。谓唯义影像。及分别影像。又一切处亦似所触影像而转。有色界中。即此意识依止身故。如余色根依止于身。

释曰。或谓若尔如是意识应无分别所依钝故。如眼等识。夫能依者。皆顺所依如染污意为杂染依。意识俱转亦成杂染。为解此难说于一切所依转等。一切所依者。谓眼等。所依转时者。生起时。似种种相二影像转者。谓似种种所取能取二影像转。为释此故次复说言。谓唯义等唯一意识。一分似义影像显现。第二于义分别而生。是故无有无分别过。又一切处亦似所触影像而转者。谓于定中领纳分别轻重等触。而非散乱。随顺彼故。有色界中者。非于无色界。何以故。即此意识依止身故。如余色根依止于身者。如余眼等有色诸根依止身故。即于此身能作损益。意识亦尔。有色界中依止身故。即于此身领纳分别。能作损益。

论曰。此中有颂。

若远行独行  无身寐于窟

调此难调心  我说真梵志

释曰。说一意识菩提萨埵。引教证言。若远行等游历一切所识境故。名为远行。为证此义复说独行。无第二故。言无身者。无形质故。寐于窟者。居在内故。言调此者。于如是心作自在故。难调心者性[怡-台+龍]悷故。

论曰。又如经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为彼依。

释曰。复引第二圣教为证。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者。谓此五根所行境界。唯是意识一一各别能领受义。意为彼依者。由此增上彼生起故。

论曰。又如所说十二处中。说六识身皆名意处。

释曰。复引第三圣教为证。说六识身皆名意处者。所谓宣说意识事故。

论曰。若处安立阿赖耶识识为义识。应知此中余一切识是其相识。若意识识及所依止是其见识。由彼相识是此见识生缘相故。似义现时能作见识生依止事。如是名为安立诸识成唯识性。

释曰。若处安立阿赖耶识识为义识者。义是因义。即是安立阿赖耶识。以为因识。余一切识者。谓身等识。是其相识者。是所缘相是所行故。若意识识及所依止者。谓第六识及所依止。无间过去意及与染污意。此二能作生起杂染所依性故。是其见识者。能分别故。由彼相识是此见识生缘相故者。谓阿赖耶识所变异相。是二见识生缘相故。似义现时者。谓意见识似义现时。能作见识生依止事者。谓眼等识能与见识。作生依事。

论曰。诸义现前分明显现。而非是有。云何可知。如世尊言。若诸菩萨成就四法。能随悟入一切唯识。都无有义。一者成就相违识相智。如饿鬼傍生及诸天人。同于一事见彼所识有差别故。二者成就无所缘识。现可得智。如过去未来梦影缘中有所得故。三者成就应离功用无颠倒智。如有义中能缘义识。应无颠倒不由功用。知真实故。四者成就三种胜智随转妙智。何等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萨。得静虑者。随胜解力诸义显现。二得奢摩他修法观者。才作意时诸义显现。三已得无分别智者。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皆不显现。由此所说三种胜智。随转妙智及前所说三种因缘。诸义无义道理成就。

释曰。复为成立无有境义。故引余教及余道理。谓诸菩萨成四法等。相违识相智者。更相违反故名相违。相违者识名相违识。生此识因说名为相。了知此相唯内心变外义不成。故无有义说名为智。如饿鬼傍生及诸天人等者。谓于饿鬼自业变异增上力故。所见江河皆悉充满脓血等处。鱼等傍生即见舍宅游从道路。天见种种宝庄严地。人见是处有清冷水波浪湍洄。若入虚空无边处定。即于是处唯见虚空。一物实有为互相违。非一品类智生因性不应道理。云何于此一江河中。已有脓血屎尿充满。持刀杖人两岸防守。复有种种香洁舍宅。清净街衢众宝严地。清冷美水波浪湍洄。虚空定境。若许外物。都无实性。一切皆从内心变现。众事皆成。如有颂言。

于一端严淫女身  出家耽欲及饿狗

臭尸昌艳美饮食  三种分别各不同

无所缘识现可得智等者。过去未来皆非实有。此与经部共许成就。梦境实无一切共了。诸三摩地所行影像已说非有。亦非忆持。水境等中面等影像都无所有。如前已说。此中无境而识得成。应离功用无颠倒智。本文虽显而少助说。若有欲令如所得义即真实有。应不用功自然解脱。一切有情皆见实故。得心自在者。得心调顺堪有所作。得静虑者。谓诸声闻及独觉等。若已证得清净静虑心一境性。乐静思虑名静虑者。随胜解力。诸义显现者。谓随增上意解势力如所愿乐。欲令地等变成水等。皆悉显现。得奢摩他者。谓已证得奢摩他定。滋润相续令心寂静。所言修者。空境相应。或四圣谛所缘相应。止观双运故名相应。与此相应故名为修法观者。谓此后得观契经等。正法妙慧才作意时。诸义显现者。谓契经等正法教中。随于一种无常等义。如如作意思惟刹那速灭等性。如是如是非一品类境界显现。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皆不显现者。无分别智后当广释。义若实有此智应无。非有分别。无分别成。义若是实有。无分别智生不应不显。现此智如实缘境义故。由此无间所说道理。及前所说三种因缘。诸义皆无道理成就。

论曰。若依他起自性实唯有识。似义显现之所依止云何成依他起。何因缘故名依他起。从自熏习种子所生。依他缘起故名依他起。生刹那后无有功能自然住故。名依他起。

释曰。云何成依他起者。问所解法。何因缘故名依他起者。问所释词解不解品。由此双关能了义故。余二自性两问亦尔。依此诸问两两酬答。从自熏习种子等者。谓从遍计所执名言熏习种生。依自种子他所生故。名依他起。此说彼体依他而生。生刹那后无有功能自然住者。此说彼体依他而住。由此二因名依他起。

论曰。若遍计所执自性依。依他起实无所有。似义显现。云何成遍计所执。何因缘故名遍计所执。无量行相意识遍计。颠倒生相故名遍计所执。自相实无唯有遍计所执可得。是故说名遍计所执。

释曰。依依他起者。谓依唯识依他起性。实无所有。似义显现者。谓实无体但似其义相貌显现。若体实无云何名义。为避此难。是故说言似义显现。谓由名言熏习种子。虽无实体而似有义相貌显现。是故名义如幻像等。似有显现。言显现者。是明了义无而似有明了现前故名显现。即此似义为彼自性。如自性受。无量行相者。种种我法境界影像。意识遍计者。谓即意识说名遍计。颠倒生相者。谓是乱识所取能取。义相生因故。名遍计所执者。谓即遍计所执义相。名为遍计所执自性。自相实无唯有遍计所执可得者。谓于实无我及法中。唯有遍计所执影像相貌可得。由此故名遍计所执。

论曰。若圆成实自性是遍计所执永无有相。云何成圆成实。何因缘故名圆成实。由无变异性故名圆成实。又由清净所缘性故。一切善法最胜性故。由最胜义名圆成实。

释曰。由无变异性故名圆成实等者。应知此性。常无变故。又由清净所缘性故。一切善法最胜性故。圆满成就真实为性。

论曰。复次有能遍计。有所遍计。遍计所执自性乃成。此中何者能遍计。何者所遍计。何者遍计所执自性。当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所以者何。由此意识用自名言熏习为种子。及用一切识名言熏习为种子。是故意识无边行相。分别而转。普于一切分别计度故名遍计。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计。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计。此中是名遍计所执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义。复次云何遍计能遍计度。缘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执着。由何起语。由何言说。何所增益。谓缘名为境。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见执着。由寻起语。由见闻等四种言说而起言说。于无义中增益为有。由此遍计能遍计度。

释曰。复次有能遍计等者。为欲分别遍计所执故说此言。当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者。由有显示随念分别所杂糅故。用自名言熏习为种子者。无始生死所有意识。戏论名言熏习种子。为此生因。及用一切识名言熏习为种子者。谓用无边色等影识名言熏习种子为因。似彼生故。是故一切无边行相分别而转。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计者。谓此一分眼等诸相是所计业。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计。此中是名遍计所执自性者。谓由此品类缘相是名遍计所执自性。是如此义者。是如此品类缘相义。复次云何遍计能遍计度者。作问生起为欲宣说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缘名为境者。谓色受等天与等名于义相应。起诸遍计。说异行相为识其名非无有名能于其义起诸分别。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者。是执自相义。由能取相说名为想。如其所想作是言说。或于依他起自性中取眼等相。由见执著者。由五品类推求行转。起诸执着。取相貌已起执着故。是于相貌坚执着义。由见推求于义决定。起执着已欲为他说。由寻起语者。如契经说。由寻由伺而说语言。非无寻伺能说语言。由见闻等四种言说而起言说者。由见闻觉知四种言说而起言说。如缘似蛇绳等相貌。取盘曲等种种相貌。自执着已为觉悟他。说如是言。我已见蛇。我已见蛇。此亦如是。他闻是已复更增益。谓为实有。

论曰。复次此三自性为异为不异。应言非异非不异。谓依他起自性。由异门故成依他起。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遍计所执。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圆成实。由何异门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习种子起故。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遍计所执。由是遍计所缘相故。又是遍计所遍计故。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圆成实。如所遍计毕竟不如是有故。

释曰。非异者。谓依他起性。与遍计所执有非有故。有望于有。可得言异。非望非有兔角等无。非不异者。有与非有不成一故依他起性与圆成实亦复如是。性不清净性清净故。今复依止异门意趣。此三自性或成一性。或成异性。由是遍计所缘相故。又是遍计所遍计故者。由依他起。是我色等遍计所执所依止故。又依他起。是我色等。意识遍计。所遍计故。由此意趣假说依他起。为遍计所执。如所遍计毕竟不如是有故者。于依他起如所显现。毕竟无故。如是即说三种自性不全成异。亦非不异。观待别故。若时观待熏习种子所生义边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余二性。若时观待遍计所缘成遍计执。不即由此成余二性。若时观待遍计所执毕竟无边。成圆成实。不即由此成余二性。

论曰。此三自性各有几种。谓依他起略有二种。一者依他。熏习种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杂染清净性不成故。由此二种依他别故。名依他起。遍计所执亦有二种。一者自性遍计执故。二者差别遍计执故。由此故名遍计所执。圆成实性亦有二种。一者自性圆成实故。二者清净圆成实故。由此故成圆成实性。

释曰。依他熏习种子而生起故者。由托因缘而得生故名依他起。依他杂染清净性不成故者。由分别时成杂染性。无分别时成清净性。依二分故名依他起。自性遍计者。谓总执取眼等有法事体。差别遍计者。谓别执取。常无常等义别法义。自性圆成实者。谓有垢真如。清净圆成实者。谓离垢真如。

论曰。复次遍计有四种。一自性遍计。二差别遍计。三有觉遍计。四无觉遍计。有觉者谓善名言。无觉者谓不善名言。

释曰。善名言者。谓自意趣在语前行。领解具足故名有觉。与此相违说名无觉。

论曰。如是遍计复有五种。一依名遍计义自性。谓如是名有如是义。二依义遍计名自性。谓如是义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计名自性。谓遍计度未了义名。四依义遍计义自性。谓遍计度未了名义。五依二遍计二自性。谓遍计度此名此义如是体性。

释曰。依名遍计名自性者。谓如生在椰子洲人。闻说牛声不了其义。数数分别如是牛声。依义遍计义。自性者。谓曾未习想与有想。更互相应欻见牛身。数数分别如是牛义。依二遍计二自性者。谓依假立能诠所诠分别二种。

论曰。复次总摄一切分别。略有十种。一根本分别。谓阿赖耶识。二缘相分别。谓色等识。三显相分别。谓眼识等并所依识。四缘相变异分别。谓老等变异。乐受等变异。贪等变异逼害时节代谢等变异。捺落迦等诸趣变异。及欲界等诸界变异。五显相变异分别。谓即如前所说变异。所有变异。六他引分别。谓闻非正法类。及闻正法类分别。七不如理分别。谓诸外道闻非正法类分别。八如理分别。谓正法中闻正法类分别。九执着分别。谓不如理作意类。萨迦耶见为本。六十二见趣相应分别。十散动分别。谓诸菩萨十种分别。

释曰。根本分别者。谓阿赖耶识。是余分别根本自性。亦是分别故名根本分别。缘相分别者。谓分别色等有如是缘相。显相分别者。谓眼识等并所依识。显现似彼所缘相故。缘相变异分别者。谓似色等影识变异所起分别。老等变异者。谓色等识似老等相起诸变异。何以故。外内色等皆有老等转变相故。等者等取病死变异。乐受等变异者。由乐受故身相变异。如说乐者。面目端严。等者等取苦及不苦不乐受。贪等变异者。谓由贪等身相变异。等者等取瞋痴忿等。如说忿等恶形色等。逼害时节代谢等变异者。谓杀缚等令身相等生起变异。时节代谢亦令内外身树色等。形相改变。如说寒等所逼切时。身等变异。捺落迦等诸趣变异者。等即等取一切恶趣。彼处色等变异共了。及欲界等诸界变异者。等取色界无色界中。无似色等影像识故。于诸天中及静虑中。亦有有情及器色等种种变异。如末尼珠威神力故。种种净妙光色变异。显相变异分别者。谓由眼等所依根故。令似色等影像显现。眼识等识种种变异。即于此中起诸分别。即如前说老等变异。随其所应而起变异。何以故。如说眼等根有利钝识明昧故。如无表色所依变异彼亦变异。由乐受等变异亦尔。如说乐者。心安定故。如说苦者心散动故。贪等逼害时节代谢变异亦尔。捺落迦等及欲界等。依身变异识亦变异如应当知。无色界中亦有受等所作变异。诸识分别他引分别者。谓善恶友亲近所起。及与听闻正非正法为因分别。即是外道迦比罗等。及正法中诸骚揭多所有分别。名不如理如理分别。如是二种随其所应。能生邪见正见相应二种分别。萨迦耶见为因所起六十二见相应分别。即梵网经中前际后际中际分别。谓我过去为曾有耶。如是等分别名执着分别。言见趣者。是品类义。散动分别者。散乱扰动故名散动。此即分别。是故说名散动分别。此即扰乱无分别智。何以故。由此扰乱般若波罗蜜多故。无分别智即是般若波罗蜜多。谓诸菩萨十种分别者。谓诸菩萨能发语言他引而转。不称真理十种分别。何以故。证会真理若正现前不可说故。

论曰。一无相散动。二有相散动。三增益散动。四损减散动。五一性散动。六异性散动。七自性散动。八差别散动。九如名取义散动。十如义取名散动。为对治此十种散动。一切般若波罗蜜多中说无分别智。如是所治能治应知。具摄般若波罗蜜多义。

释曰。于一切般若波罗蜜多中。具说如是十种散动对治。且如说言。世尊。云何菩萨应行般若波罗蜜多。舍利子。是菩萨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何以故。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子。此但有名。谓之为色。此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假立客名随起言说。如如言说如是如是。生起执着。如是一切菩萨不见。由不见故不生执着。如说于色乃至于识当知亦尔。此中为对治无相散动故。彼经说言实有菩萨等。谓实有空为菩萨体。为对治有相散动故。即彼经言不见有菩萨等。谓遍计所执自性永无有故。为对治增益散动故。即彼经言色自性空等。谓即遍计所执自性永无有故。为对治损减散动故。即彼经言不由空故等。谓彼法性是实有故为对治一性散动故。即彼经言色空非色等。净不净境性各别故。为对治异性散动故。即彼经言。色不离空等。谓遍计所执色自性无所有。即是空故。为对治自性散动故。即彼经言此但有名谓之为色等。为对治差别散动故。即彼经言无生无灭等。为对治如名取义散动故。即彼经言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等。为对治如义取名散动故。即彼经言。假立客名随起言说。如如言说如是如是生起执着。如是一切菩萨不见。由不见故不生执着。此意说言。于名于义如实了知无妄执着。

论曰。若由异门。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云何三自性不成无差别。若由异门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遍计所执及圆成实。若由异门成遍计所执。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圆成实。若由异门成圆成实。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遍计所执。

释曰。此义如前不须重释。

摄大乘论释卷第五

释所知相分第三之二

论曰。复次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显现而非称体。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由名有众多多体相违故。由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此中有二颂。

由名前觉无  多名不决定

成称体多体  杂体相违故

法无而可得  无染而有净

应知如幻等  亦复似虚空

释曰。如依他起。遍计所执分虽显现可得。而非称彼体。为显此义故。说由名前觉无等。若依他起与遍计所执同一相者。离取其名于遍计所执应生其觉。如不可说自所领受。现量所得依他起中。不待于名而生其觉。既无此事。故依他起遍计所执。其体相称与理相违。由名有众多多体相违故者。由意解力。依他起中计度于义。于一义中立众多名。如尼犍荼。书一物立多名。于一牛上立种种名。非于一物有多自性。而不相违故。依他起遍计所执不同一相。由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者。于多物类随其所欲建立一名。又一种名。随处随时别目诸义。若名与义同一相者。义应相杂。既无此事故不如名而有其义。于伽他中。初一伽他。以句略摄上所说义。易受持故。后一伽他就遍计所执及圆成实。释通疑难。

论曰。复次何故如所显现。实无所有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无所有。此若无者。圆成实自性亦无所有。此若无者。则一切皆无。若依他起及圆成实自性无有。应成无有染净过失。既现可得杂染清净。是故不应一切皆无。此中有颂。

若无依他起  圆成实亦无

一切种若无  恒时无染净

释曰。非一切都无所有者。非一切种显现所依所缘根本都无所有。又一切者。谓一切时。圆成实自性亦无所有者。若无杂染清净亦无。问二性若无。圆成实性最应成就。何故言无。答自性清净。圆成实性可尔。离垢清净。圆成实性不尔。颂文易了不须重释。

论曰。诸佛世尊于大乘中说方广教。彼教中言。云何应知遍计所执自性。应知异门说无所有。云何应知依他起自性。应知譬如幻焰梦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云何应知圆成实自性。应知宣说四清净法。何等名为四清净法。一者自性清净。谓真如空实际无相胜义法界。二者离垢清净。谓即此离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净。谓一切菩提分法波罗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净。谓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净缘故。非遍计所执自性。最净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法尽。此中有二颂。

幻等说于生  说无计所执

若说四清净  是谓圆成实

自性与离垢  清净道所缘

一切清净法  皆四相所摄

释曰。大乘教中。欲方便说三种自性。故先为问应知异门。说无所有者。说遍计所执即是异门。说无所有毕竟无故。依他起性如幻焰等义之差别次后当说。自性清净者。谓此自性异生位中亦是清净。谓真如者性无变故。是一切法平等共相。即由此故。圣教中说一切有情有如来藏。空者。谓于依他起上遍计所执。永无所显真实理性。言实际者真故名实。究竟名际。际声即是边际言故。如弓边际。言无相者。永离一切色等相故。言胜义者。即是胜智所证义故。言法界者。谓是一切净法因故。此法界声是法界因。言如金界等离垢清净。其文易了不须重释。得此道清净者。是能证得离垢真如清净道义。言菩提者。永断烦恼及所知障。无垢无碍智为自性。随顺彼故说名为分。即念住等三十七品。及与十种波罗蜜多。波罗蜜多后当广说。等者。等取一切圣道。生此境清净者。此即此前菩提分等所说圣道。余文二颂其义易了。不须重释。

论曰。复次何缘如经所说。于依他起自性说幻等喻。于依他起自性。为除他虚妄疑故。他复云何于依他起自性有虚妄疑。由他于此有如是疑。云何实无有义而成所行境界。为除此疑说幻事喻。云何无义心心法转。为除此疑说阳焰喻。云何无义有爱非爱受用差别。为除此疑说所梦喻。云何无义。净不净业爱非爱果差别而生。为除此疑说影像喻。云何无义种种识转。为除此疑说光影喻。云何无义种种戏论言说而转。为除此疑说谷响喻。云何无义而有实取诸三摩地所行境转。为除此疑说水月喻。云何无义有诸菩萨无颠倒心。为辨有情诸利乐事故思受生。为除此疑说变化喻。

释曰。虚妄疑者。于虚妄义所起诸疑。云何无义遍计度时。分明显现似所行境。为遮此疑说幻事喻。如实无象而有幻象所缘境界。依他起性亦复如是。虽无色等所缘六处。遍计度时似有所缘六处显现。又如阳焰于飘动时实无有水而有水觉外器世间亦复如是。又如梦中睡眠所起。心心法聚极成昧略。虽无女等种种境义有爱非爱境界受用。觉时亦尔。又如影像于镜等中。还见本质而谓我今别见影像。而此影像实无所有。非等引地善恶思业。本质为缘影像果生亦复如是。又如光影由弄影者。映蔽其光起种种影。定等地中种种诸识。于无实义差别而转。又如谷响实无有声。而令听者。似闻多种言说境界。种种言说语业亦尔。又如水月由水润滑澄清性故。虽无有月而月可取。缘实义境之所熏修润渍为性。诸三摩地相应之意亦复如是。虽无所缘实义境界。而似有转。此与影像有何差别。定不定地而有差别。有说面等众缘和合。水镜等中面等影生分明可取。如众彩力颇胝迦等种种色生。为不尔耶所取差别。如离水镜月面等影分明可得。颇胝迦等所现众色则不如是。故非同喻。又非我等许有水等。种种实义有法不成。故非比量。又如变化依此变化说名变化。虽无有实而能化者无有颠倒。于所化事勤作功用。菩萨亦尔。虽无遍计所执。有情于依他起。诸有情类由哀愍故。而往彼彼诸所生处摄受自体。应知此中唯有尔所虚妄疑事。所谓内外受用。差别身业语业三种意业非等引地。若等引地若无颠倒。于此八事诸佛世尊说八种喻。诸有智者闻是所说。于定不定二地义中能正解了。

论曰。世尊依何密意于梵问经中说。如来不得生死不得涅槃。于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计所执自性及圆成实自性。生死涅槃无差别密意。何以故。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计所执分成生死。由圆成实分成涅槃故。

释曰。世尊依何密意乃至无差别密意者。若问若答两段本文。其义易了不须重释。何以故。下释上生死涅槃无差别密意。若遣遍计永无。复余不得生死。不得此时。便得观见寂灭涅槃。然此中说偏一不成无差别性。为遣愚夫定性差别颠倒执着。亦即显示依他起义。依二自性不决定故。

论曰。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说法有三种。一杂染分。二清净分。三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说。于依他起自性中遍计所执自性是杂染分。圆成实自性是清净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说。于此义中以何喻显。以金土藏为喻显示。譬如世间金土藏中三法可得。一地界。二土。三金。于地界中土非实有。而现可得。金是实有而不可得。火烧炼时土相不现金相显现。又此地界土显现时虚妄显现。金显现时真实显现。是故地界是彼二分。识亦如是。无分别智火未烧时。于此识中所有虚妄遍计所执自性显现。所有真实圆成实自性不显现。此识若为无分别智火所烧时。于此识中所有真实圆成实自性显现。所有虚妄遍计所执自性不显现。是故此虚妄分别识。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金土藏中所有地界。

释曰。金土藏中三法可得。喻三自性地界者。用坚鞕为性藏者。即是金土种子。金土者。是显色形色。如其次第大种所造为三法体。土显现时虚妄显现者。非彼性故。金显现时真实显现者。是彼性故。是故地界是彼二分者。是彼土金二种分故。地界则喻依他起性。土喻遍计所执自性。金者则喻圆成实性。识亦如是者。以法合喻。由唯识性是依他起。遍计所执及圆成实是此性分。无分别智。火所烧时。真实虚妄二种性分。如其次第一则显现。一不显现。

论曰。世尊有处说一切法常。有处说一切法无常。有处说一切法非常非无常。依何密意作如是说。谓依他起自性由圆成实性分是常。由遍计所执性分是无常。由彼二分非常非无常。依此密意作如是说。如常无常无二如是。苦乐无二。净不净无二。空不空无二。我无我无二。寂静不寂静无二。有自性无自性无二。生不生无二。灭不灭无二。本来寂静非本来寂静无二。自性涅槃非自性涅槃无二。生死涅槃无二亦尔。如是等差别。一切诸佛密意语言。由三自性应随决了。如前说常无常等。门此中有多颂。

如法实不有  如现非一种

非法非非法  故说无二义

依一分开显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说言  非有非非有

如显现非有  是故说为无

由如是显现  是故说为有

自然自体无  自性不坚住

如执取不有  故许无自性

由无性故成  后后所依止

无生灭本寂  自性般涅槃

释曰。世尊有处说一切法常等者。谓依他起法性真如。体是常住。遍计所执自性分边体是无常。此常无故此性常无故名无常。非有生灭故名无常。二分所依说为非常亦非无常。是无二性。乐者。即是圆成实分。苦者。即是遍计所执分。无二者。是依他起分。如是净不净。空不空。我无我。寂静不寂静。有自性无自性。生不生。灭不灭。本来寂静非本来寂静。自性涅槃非自性涅槃。生死涅槃无二等。如其所应皆依三性。以释差别。为令有情易受持故。复说如法实不有等。长行结句易可知故。如所显现。非有性故非法。而显现故非非法。由此非法非非法故。说无二义。如是应释。依一分开显或有或非有。如所显现。不如是有而有显现。故依二分说言非有亦非非有。无二性故。如前应知。如显现非有者。我性法性所取能取。如是等体皆无有性。非量所证故说为无。由如是显现者。如萨迦耶见。实无我我所。但由无始时来戏论熏习转变力故。似有显现。此亦如是故说为有。由静虑门无二声转非如异类。若尔为不同离系论。岂有相似彼依邪见。此依正见彼执非一互相违性。但不欲违一切所见故说无二。此佛法中依他起性。于二性中不定属一故说无二。是故彼此其理极远。自然自体无者。依众缘故名自然无。前生刹那已故非新。名自体无自性。不坚住者。一刹那后性灭坏故。此无自性理共声闻。如执取不有故许无自性者。此是不共无自性理。如有颠倒执有我等。如是愚夫所执诸法都无所有故。大乘中许一切法皆无自性。由无性故成者。由无自性无生灭等道理成立。后后所依止者。由无自性故无有生。由无生故即无有灭。无生灭故本来寂静。本寂静故自性涅槃。应知此中后后诸句。依前前句而得解释。如是四种方便胜行随顺。能入菩萨现观。譬如声闻无常等行。

论曰。复有四种意趣四种秘密。一切佛言应随决了。四意趣者。一平等意趣。谓如说言我昔曾于彼时彼分。即名胜观正等觉者。二别时意趣。谓如说言。若诵多宝如来名者。便于无上正等菩提已得决定。又如说言。由唯发愿便得往生极乐世界。三别义意趣。谓如说言。若已逢事尔所殑伽河沙等佛。于大乘法方能解义。四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谓如为一补特伽罗。先赞布施后还毁訾。如于布施。如是尸罗及一分修当知亦尔。如是名为四种意趣。四秘密者。一令入秘密。谓声闻乘中。或大乘中。依世俗谛理。说有补特伽罗。及有诸法自性差别。二相秘密。谓于是处说诸法相显三自性。三对治秘密。谓于是处说行对治八万四千。四转变秘密。谓于是处以其别义。诸言诸字即显别义。如有颂言。

觉不坚为坚  善住于颠倒

极烦恼所恼  得最上菩提

释曰。远观于他欲作摄受。名为意趣。近观于他欲令悟入。说名秘密。平等意趣者。谓一论佛由资粮等互相似故。说我昔曾于彼时等。如有意缘互相似性作如是言。彼即是我。然非昔时毗钵尸佛即今世尊释迦牟尼。别时意趣者谓观懈怠。不能于法精勤学者。故说是言。若诵多宝如来名者。便得决定。由唯发愿便得往生极乐世界。此意长养先时善根。如世间说但由一钱而得于千。别义意趣者。谓证相大乘法义。与教相大乘法义。甚有差别。由此意趣。作如是言。若已逢事尔所殑伽河沙等佛。于大乘法方能解义极悬远故。于大乘法简取圣者。自内所证简去随言所解了义。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者。先为悭贪赞叹布施。后为乐施毁訾布施。先为犯戒赞叹尸罗。后为持戒毁訾尸罗。为欲令修胜品善故。一分修者。谓世间修。令入秘密者。谓有处说补特伽罗及一切法自性差别。为令悟入世俗谛理。如声闻乘中说有化生。诸有情等。如大乘中为化怖断诸有情故。说心常等。相秘密者。为令悟入所知相故。对治秘密者。谓为对治所治贪等。诸行差别八万四千。转变秘密者。谓于字义转变差别。觉不坚为坚者。刚强流散说名为坚。非此坚故说名不坚。即是调柔无散乱定。即于此中起坚固慧觉。彼为坚善。住于颠倒者。谓于四颠倒善能安住。知是颠倒决定无动。极烦恼所恼者。为化有情精进劬劳所疲倦故。如有颂言处生死久恼。但由于大悲如是等。得最上菩提者。是得诸佛三菩提义。

切曰。若有欲造大乘法释。略由三相。应造其释。一者由说缘起。二者由说从缘所生法相。三者由说语义。

释曰。为欲开晓诸造释者。解释道理故说略由三相等言。

论曰。此中说缘起者。如说。

言熏习所生  诸法此依彼

异熟与转识  更互为缘生

释曰。如是缘起及缘生法。所知依处已辨其相已解三种缘起相故。今于此中复略显示阿赖耶识。与其转识互为因果。故伽他中说言熏习所生等言。

论曰。复次彼转识相法。有相有见识为自性。又彼以依处为相。遍计所执为相法性为相。由此显示三自性相。如说。

从有相有见  应知彼三相

复次云何应释彼相。谓遍计所执相于依他起相中实无所有。圆成实相于中实有。由此二种非有及有。非得及得。未见已见。真者同时。谓于依他起自性中。无遍计所执故。有圆成实故。于此转时。若得彼即不得此。若得此即不得彼。如说。

依他所执无  成实于中有

故得及不得  其中二平等

释曰。有相有见识为自性者。此如先说。相识自性。谓色识等及眼识等。见识自性谓根识识等。又彼以依处为相者。谓依他起相是二自性所依处故。遍计所执为相者。即是遍计所执自性。法性为相者。谓即于此净分安立。为显此义说半颂言。从有相有见应知彼三相。未见已见真者同时者。谓若尔时未见真者。于依他起自性中见圆成实无。遍计所执有。即于此时已见真者。见遍计所执无圆成实有。何处谁无依他所执无者。于依他起中。遍计所执无故。于中何有成实。于中有者。于依他起中圆成实有故。此中妄见愚夫。由颠倒见。非有见有。有见非有。真见圣者。由无倒见。有见为有无见为无。为显此义下半颂言。

故得及不得  其中二平等

论曰。说语义者谓先说初句。后以余句分别显示。或由德处或由义处。

释曰。如是不观说者。意趣释诸义已。今当随顺说者。意趣释说语义。或由德处或由义处者。谓由德意趣由义意趣。已得在已圆满饶益故名为德。未得在已随顺趣求故名为义。

论曰。由德处者。谓说佛功德最清净觉。不二现行趣无相法。住于佛住逮得一切佛平等性。到无障处不可转法。所行无碍其所安立。不可思议游于三世平等法性。其身流布一切世界。于一切法智无疑滞。于一切行成就大觉。于诸法智无有疑惑。凡所现身不可分别。一切菩萨等所求智得佛无二。住胜彼岸不相间杂。如来解脱妙智究竟。证无中边佛地平等。极于法界尽虚空性。穷未来际最清净觉者。应知此句由所余句分别显示。如是乃成善说法性。

最清净觉者。谓佛世尊最清净觉。应知是佛二十一种功德所摄。谓于所知一向无障转功德。于有无无二相真如最胜清净能入功德。无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于法身中所依意乐作业无差别功德。修一切障对治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碍功德。安立正法功德。授记功德。于一切世界示现受用变化身功德。断疑功德。令入种种行功德。当来法生妙智功德。如其胜解示现功德。无量所依调伏有情加行功德。平等法身波罗蜜多成满功德。随其胜解。示现差别佛土功德。三种佛身方处无分限功德。穷生死际。常现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功德。无尽功德等。

释曰。最清净觉者。此是初句由所余句开显其义。如是乃名善说法性。谓以多德辩说一德。谓于所知一向无障转功德者。此即开示不二现行。谓佛一向无障碍智。于一切事品类差别无著无碍故。非如声闻等智有处有障有处无障二种。或二处现行。此中无有如是所说二种现行。是故说名不二现行。由此故名最清净觉。有大功能智断满故。后诸句中皆应如是互相配属。于有无无二相真如最清净能入功德者。此即开示趣无相法。谓此真如有圆成实相。无遍计所执相。由此道理名无二相。无有无相是实有故。无有有相所执无故。最胜清净能入功德者。谓即真如最胜清净。一切法中最第一故。远离一切客尘垢故。于此真如自既能入。亦令他入。是故说为最胜清净能入功德。由此如前应当配属。自既清净亦令他净故。无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者。此即开示住于佛住。谓不作功用于诸佛事。有情等中能无间断。随其所应恒正安住圣天梵住。非如声闻要作功用。方能成办利有情事。非如外道虽有所住。而非殊胜天住。即是四种静虑梵住即是悲等无量。圣住即是空无相等。于法身中所依意乐作事无差别功德者。即是开示逮得一切佛平等性。所依无差别者。一切皆依清净智故。意乐无差别者。一切皆有利益安乐一切有情胜意乐故。作业无差别者。一切皆作受用变化利他事故。非如声闻等唯有所依故。修一切障对治功德者。即是开示到无障处。谓已串习一切烦恼及所知障对治圣道。一切种智定自在性。已到永离一切障气所依趣处。降伏一切外道功德者。即是开示不可转法。谓教证二法皆不为他所能动转。无有余法胜过此故。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碍功德者。即是开示所行无碍。谓若于中常所游履说名所行。虽行世间而于其中非利衰等爱恚世法所能拘碍。如有颂言。

诸佛常游于世间  利乐一切有情类

八法热风邪分别  不能倾动不拘碍

安立正法功德者。即是开示其所安立不可思议。谓契经等十二分教名所安立。安立彼彼自相共相故。如是安立非诸愚夫觉所行故。出世间故不可思议。此所安立不可思议。即是功德如前配属。授记功德者。即是开示游于三世平等法性。谓于三世平等法性能遍游涉。以于三世平等性中。能随解了过去未来曾当转事。皆如现在而授记故。于一切世界示现受用变化身功德者。此即开示其身流布一切世界。谓随所化遍诸世界。示现两身利乐彼故。断疑功德者。即是开示于一切法智无疑滞。于一切境善决定故。非于诸法自不决定能决他疑。非离决定能断疑故。令入种种行功德者。即是开示于一切行成就大觉。当来法生妙智功德者。即是开示于诸法智。无有疑惑。谓圣声闻。言此全无少分善根而弃舍者。佛薄伽梵知彼后时善法当生。现证知彼余生微少善根种子所随逐故。如其胜解示现功德者即是开示凡所现身不可分别。谓随有情种种胜解。现金色等。虽现此身而无分别。如末尼珠及箫笛等广说如彼。如来密经无量所依。调伏有情加行功德者。即是开示一切菩萨等所求智。谓由无量菩萨所依。为欲调伏诸有情故。发起加行佛增上力。闻法为先获得妙智。异类菩萨摄受付嘱。展转相续无间而转。由此证得一切菩萨等所求智。平等法身波罗蜜多成满功德者。即是开示得佛无二住胜彼岸。谓无二故名为平等。依平等法身波罗蜜多果位成满故。或平等者无减无增。于法身中波罗蜜多一切成满。其中无有或增或减。非如于彼菩萨地中波罗蜜多有增有减。随其胜解示现差别佛土功德者。即是开示不相间杂如来解脱妙智究竟。谓观众生胜解差别。现金银等种种佛土。不相间杂。世尊胜解现在前时。随众所乐悉皆显现。无不了知是故说名如来解脱。妙智究竟此中胜解。说为解脱三种佛身方处无分限功德者。即是开示证无中边佛地平等。谓如世界无中无边。佛地亦尔。功德方处无有分限。或复世界方处无边。诸佛三身即于其中称世界量。平等遍满以法身等即住。如是诸世界中非余处故。或法身等于佛地中平等遍满。无中无边无有分限。此法身等遍一切处。为诸众生现作饶益。然非自性无中无边。穷生死际常现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功德者。即是开示极于法界。谓此法界最清净故。能起等流契经等法。极此法界于当来世一切有情。如其所应常能现作利益安乐。无尽功德者。即是开示尽虚空性。谓彼虚空无障为性。于有对物不障为业。性者界也。持自相故。非诸间穴明闇为性穷尽。如是虚空自性如彼虚空无边无际。无尽无减无生无灭无有变易。于一切时现前容受一切质碍。法身亦尔。常现前作一切有情利乐为相。尽一切界遍作众生诸饶益事。无有休息。等者。等取究竟功德。即是开示穷未来际。谓此功德穷未来际常无间断。穷于未来无际之际。显佛功德永无穷尽。所化有情永无尽故。

由此功德之所庄严。最清净觉。显薄伽梵异诸声闻独觉菩萨觉最胜故。云何而得此最胜觉故次说言不二现行。诸声闻等于所知境有二现行。所谓正智不染无智。佛无此故智德圆满。为显如来断德圆满。故次说言趣无相法不住生死涅槃相故。以何方便得此涅槃。故次说言住于佛住。由薄伽梵于空大悲善安住故。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如是佛住与余为共为不共耶。故次说言。逮得一切佛平等性。诸佛一切行相展转和杂住故。如是已说自利圆满。次当广说利他圆满。为显已得一切所化障碍对治。故次说言到无障处。有诸魔等。能退转法。能转有情所作义利。今于此中无有是事。故次说言。不可转法。于诸所作有情利益安乐事中。无有高下能为拘碍。故次说言所行无碍。依此方便能作有情诸饶益事。故次说言其所安立不可思议。如是加行诸佛世尊为性平等。为各差别。不尔何者游于三世平等法性。三世诸佛利有情事皆相似故。如是所作利有情事。为于一一诸世界中次第作耶。不尔何者其身流布一切世界顿于一切诸世界中。现成佛故。为显能断于彼彼处所生起疑。故次说言于一切法智无疑滞。所化有情种性别故。如其所应方便化导。为欲显此巧方便智。故次说言于一切行成就大觉。即依如是所化有情有能无能。善巧差别。故次说言于诸法智无有疑惑。即于所化有情邪正及俱行中。所应现相不可分别。为现此事。故次说言凡所现身不可分别。引发任持不定种性声闻菩萨。故赞大乘。为显此事。故次说言。一切菩萨等所求智。为遮所化诸有情类于大师所。疑一切智非一切智。故次说言。得佛无二住胜彼岸。闻一切佛得平等言。即谓一切应同一性。为遮此疑。故次说言。不相间杂如来解脱妙智究竟。非一非异其相云何。为答此问故次说言。证无中边佛地平等常无常等。一切皆是二边相摄。云何无相为避此难。故次说言。极于法界。谓最清净离诸戏论。是法界相如是种类。利众生事。为经几时故次说言。尽虚空性穷未来际。

论曰。复次由义处者。如说若诸菩萨成就三十二法乃名菩萨。谓于一切有情。起利益安乐增上意乐故。令入一切智智故。自知我今何假智故。摧伏慢故。坚牢胜意乐故。非假怜愍故。于亲非亲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为后边故。应量而语故。含笑先言故。无限大悲故于所受事无退弱故。无厌倦意故闻义无厌故。于自作罪深见过故。于他作罪不瞋而诲故。于一切威仪中恒修治菩提心故。不希异熟而行施故。不依一切有趣受持戒故。于诸有情无有恚碍而行忍故。为欲摄受一切善法勤精进故。舍无色界修静虑故。方便相应修般若故。由四摄事摄方便故。于持戒破戒善友无二故。以殷重心听闻正法故。以殷重心住阿练若故。于世杂事不爱乐故。于下劣乘曾不欣乐故。于大乘中深见功德故。远离恶友故。亲近善友故。恒修治四梵住故。常游戏五神通故。依趣智故。于住正行不住正行。诸有情类不弃舍故。言决定故。重谛实故。大菩提心恒为首故。如是诸句应知皆是初句差别。谓于一切有情起利益安乐增上意乐。

此利益安乐增上意乐句。有十六业差别。应知此中十六业者。一展转加行业。二无颠倒业。三不待他请自然加行业。四不动坏业。五无求染业。此有三句差别应知。谓无染系故。于恩非恩无爱恚故。于生生中恒随转故。六相称语身业此有二句差别应知。七于乐于苦于无二中平等业。八无下劣业。九无退转业。十摄方便业。十一厌恶所治业。此有二句差别应知。十二无间作意业。十三胜进行业。此有七句差别应知。谓六波罗蜜多正加行。故及四摄事正加行故。十四成满加行业。此有六句差别应知。谓亲近善士故。听闻正法故。住阿练若故。离恶寻思故。作意功德故。此复有二句差别应知。助伴功德。故此复有二句差别应知。十五成满。业此有三句差别应知。谓无量清净。故得大威力。故证得功德故。十六安立彼业。此有四句差别应知。谓御众功德故。决定无疑教授教诫故。财法摄一故。无杂染心故。如是诸句应知皆是初句差别。

释曰。三十二法由十六业分别显示说彼业故。利益安乐增上意乐故者。或有利益而非安乐。如盛贪者强修梵行。或有安乐而非利益。如乐欲者。受用种种有罪境界。或有利益亦是安乐。如薄尘者乐修梵行。此中菩萨作如是心。云何皆令一切有情当得无上利益安乐。言意乐者。欲及胜解以为自性。此意乐胜故名增上意乐。令入一切智智故者。是展转加行业之所解释。譬如一灯转然千灯。由此业故。利益安乐增上意乐则得显现。如是于后一切句中。利益安乐增上意乐皆应配释。自知我今何假智故者。是无颠倒业之所解释。或有利乐增上意乐而是颠倒。故须自知。我今何假。由此智故说无倒业。谓我唯有如是闻慧。了知教证自有堪能。起随所应无倒加行。如有颂言。

诸有自称量  勤求所求处

彼不逮劬劳  而能到所到

如是等颂应当广说。摧伏慢故者。是不待他请自然加行业之所解释。他虽不请自然往彼为说正法。坚牢胜意乐故者。是不动坏业之所解释。生死众苦不能动坏所发心故。非假怜愍故。于亲非亲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为后边故者。是无求染业三种差别之所解释。若有染系由爱染因。假作怜愍暂时摄受。若无染系非假怜愍。于一切时恒不舍离。若依爱染而作怜愍。于亲非亲。有爱有恚心不平等。若无染心则于二品平等而转。若有爱染而作怜愍。但至命终怜愍随转。若无爱染而生怜愍。于生生中怜愍之心恒常随转。是故菩萨乃至涅槃永作善友。应量而语含笑先言故者。此是二种利益安乐增上意乐相。称语身业之所解释。无限大悲故者。是平等业之所解释。若唯于苦而起大悲。非乐非舍非平等业一分转故。菩萨大悲于乐于苦于非苦乐。所摄有情皆被生死众苦随逐。平等怜愍无有差别。是故说此名平等业。于所受事无退弱故者。是无下劣业之所解释。专为拔济一切有情。犹如重担。见此重担心无怯惧不舍勤苦。如担而办。是故说名无下劣业。无厌倦意故者。是无退转业之所解释。所化有情诸邪恶行不能退转。利益安乐增上意乐相应业故。闻义无厌故者。是摄方便业之所解释。闻谓所闻契经等法。非泛所闻。义谓即彼所诠之义。于此闻义常无厌足。此是能摄成熟有情巧方便性。是故说名摄方便业。闻义无足如所堪能。应正道理而化导故。于自作罪深见过故。于他作罪不瞋而诲故者。是厌恶所治业之所解释。此中所治谓贪瞋等。欲令远离故名厌恶。若于自罪深见过失。速疾厌离方能制他所不应作。言威肃故非余能制。如契经言。

若自住邪行  便受他讥论

是人终不能  制止他过失

世俗亦言。

若自犯愆过  经时不观察

不如理远离  慢不取其德

若怀瞋忿。诲他所犯以非利益非方便故。言不威肃他转违背。起诸邪行。如有颂言。

怜愍如一子  诲举他所犯

决定令受持  后不复当犯

于一切威仪中。恒修治菩提心故者。是无间作意业之所解释。普于一切所作事中。无间修治菩提心故。如所行清净契经中说。

若见坐时  发如是心  愿诸众生

坐菩提座

如是等颂不悕异熟而行施故。乃至由四摄事摄方便故者。是胜进行业七句差别之所解释。即六波罗蜜多及四摄事。离如所说所治过等。于极喜等后后地中。转得增胜趣向成满。因名为业是所作故。此中四种波罗蜜多易故不释。有差别者。今当略释。舍无色界修静虑故者。菩萨不生无色界中。于彼不见能作利乐有情事故。亦不数入无色等至。不见彼处。有多功德之所依故。舍是离义方便相应修般若者。大悲相应修习妙慧。能作有情诸利乐事。此若无者。于诸有情利益安乐此事应无。专为此事求佛果故。如有颂言。

双修习慧悲  能作他利乐

利他行正道  一向趣菩提

四摄事者。布施爱语利行同义。由布施故能摄受他。由爱语故方便开解为说法相。由利行故随其所应劝彼修善。由同义故于最后时。令彼同得不共功德。或由布施故令成法器。由爱语故得法胜解。由利行故依法胜解发起正行。由同义故令所起行转得清净转复微妙。由此具摄方便自性。于持戒破戒善友无二故。乃至亲近善友故者。是成满加行业六句差别之所解释。由此加行能令成满。是故说名成满加行。此即是业。由亲近善士等六句释经所说八句。作意功德助伴功德。各释二故有。善尸罗故名持戒有。恶尸罗故名破戒。于此二种能说法者。为闻法故恭敬法故。起善友想无有差别。是故说言善友无二。由是因缘于破戒者不应一向。谓非善友。如有颂言。

若有戒足虽羸劣  而能辩说利多人

如佛大师应供养  爱彼善说故相似

以殷重心听闻正法者。谓如所说广义等中。由十六行应听闻法。以殷重心住阿练若者。远离聚落。过俱卢舍名阿练若。于中居止说名为住。如应而住无有慢缓名殷重心。于世杂事不爱乐者。不爱世间歌笑舞等种种杂事。即是远离欲等相应不正寻思。作意功德者。舍爱声闻独觉乘故。大乘功德爱相应故。助伴功德者。远恶友故。近善友故。恒修治四梵住故。常游戏五神通故。依趣智故者。是成满业之所解释。谓成满相名成满业。此中业声是相别名。无量清净等三句。释前恒修治四梵住等三句。慈悲喜舍四种无量名四梵住。由此表知所有内德。成满清净故得相声。游戏五通名为威力。漏尽智通是解脱智名大威力。或取菩萨增上神通名大威力。如是亦名成满之相。证得功德者。谓已证得现前自在。此即解释依趣智故。各别内证名依趣智。不唯于义依趣于识非寂静故。于住正行不住正行等。是安立彼业。四句差别之所解释。由此安立利益安乐增上意乐。此即是业。是故说名安立彼业。御众功德者。谓于持戒犯戒有情驱摈摄受。俱欲令其出不善处安立善处。名不弃舍。言决定故者。谓决定无疑教授教诫。言威肃故。言若不定即不威肃。重谛实故者。谓财法二摄合成一种。积集财法无异分别。平等分布如先所许。如是施与除现所无。如有颂言。

财供养能令  众生尽寿命

法供养能令  究竟天寂静

大菩提心恒为首故者。是无杂染心之所解释。由菩提心所摄受故。凡有所作终不贪求他供事等。唯求证得无上菩提。

论曰。如说。

由最初句故  句别德种类

由最初句故  句别义差别

释曰。此伽他中其义易解无劳重释。

摄大乘论释卷第六

释入所知相分第四

论曰。如是已说所知相入所知相云何应见。多闻熏习所依。非阿赖耶识所摄。如阿赖耶识成种子。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而生。似所取事有见意言。

释曰。菩萨修习如是业已。如入现观所应知相。今当显说。多闻熏习所依者。谓于大乘而起多闻。闻法义已熏心心法相续所依。其少闻者无容得入此现观故。如薄伽梵教授尊者罗怙罗经。说如是言。唯愿世尊教我现观。世尊告曰。汝已受持正法藏耶。罗怙罗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汝今且应受持法藏。如是等非阿赖耶识所摄者。谓此所依从最清净法界流故。对治彼故。非彼性摄彼相违故。如阿赖耶识成种子者。如阿赖耶识能为一切杂染法因。此所依性能为一切清净法因。唯因性同故得为喻。非一切种。如有颂言。

为欲利益常放逸  生盲不观自乐者

诸佛降灵现世间  为彼宣说微妙法

譬如无价末尼宝  能除众毒不思议

言似法者。谓契经等如十地等。言似义者。谓彼所诠无我性等。似彼行相而生起故。说为似法似义而生似所取事者如彼所取而显现故。言有见者。谓耳识。俱言意言者。所谓意识。或与见分俱所取能取性。此即安立所取能取所依自性。如前已说。

论曰。此中谁能悟入所应知相。大乘多闻熏习相续。已得逢事无量诸佛出现于世。已得一向决定胜解。已善积集诸善根故。善备福智资粮菩萨。

释曰。用及用具皆待作者。故问入者谁能悟入。答此问言大乘多闻熏习相续等。谓依大乘法而起多闻熏习。相续已得逢事无量诸佛出现于世者。由此相续故。得现前逢事诸佛出现于世。已得一向决定胜解者。由逢事佛于大乘法深生信解。非诸恶友引令犹豫。由此大乘多闻等三因缘故。能善积集无量善根。是则名为善备福智资粮菩萨。

论曰。何处能入。谓即于彼有见似法似义意言。大乘法相等所生起。胜解行地见道修道究竟道中。于一切法唯有识性。随闻胜解故。如理通达故。治一切障故。离一切障故。

释曰。何处能入者。问所入境及能入位。谓即于彼有见等者。谓于大乘法相所生。决定行相似法似义意言。能入于此境界。能入是用。所入境界。是业是持。于此意言或有能入。在胜解行地。于一切法唯识性中。但随听闻生胜解故。或有能入在见道中。如理通达此意言故。此中如理而通达者。谓通达彼非法非义。非所取非能取故。或有能入在修道中。由此修习对治烦恼所知障故。或有能入在究竟道中。最极清净离诸障故。如是四种是能入位。

论曰。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谓三种相练磨心故。断四处故。缘法义境止观恒常。殷重加行无放逸故。

释曰。由何能入者。此问入因。谓由何因于此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等者。谓虽有善根力而心或退屈故。说三种相练磨心故等。

论曰。无量诸世界无量人有情。刹那刹那证觉无上正等菩提。是为第一练磨其心。由此意乐能行施等波罗蜜多。我已获得如是意乐。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习施等波罗蜜多。当得圆满。是为第二练磨其心。若有成就诸有障善。于命终时即便可爱一切自体圆满而生。我有妙善无障碍善。云何尔时不当获得一切圆满。是名第三练磨其心。

释曰。无量诸世界等者。此言显示初练磨心。引他例已令心增盛。无有退屈由此意乐者。显示第二练磨其心。我已获得如是意乐者。显此意乐离诸弊缚。谓此意乐远离悭吝。远离欲寻。远离恚寻。远离懈怠。远离惛沈及以睡眠。远离无明。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习施等波罗蜜多。当得圆满者。谓已获得殊胜意乐。便能任运修行施等速令圆满。若有成就等者。显示第三练磨其心。诸有障善者。谓有成就诸世间善。未能永断所治障故。说名有障。我有妙善等者。谓我能永断所对治障。由无障善而成其善。云何当来而不证得圆满佛果。练磨心者。谓策举心令其猛利。对治退屈。

论曰。此中有颂。

人趣诸有情  处数皆无量

念念证等觉  故不应退屈

诸净心意乐  能修行施等

此胜者已得  故能修施等

善者于死时  得随乐自满

胜善由永断  圆满云何无

释曰。复以伽他摄如是义。人趣诸有情等者。其心怯弱名为退屈。劝彼不应心生退屈。谓我不能证觉无上正等菩提名心怯弱。令劝进彼不应于己谓无功能。故无退屈。如有颂言。

无量十方诸有情  念念已证善逝果

彼既丈夫我亦尔  不应自轻而退屈

诸净心意乐能修行施等者。谓非不善及无记心。而行施等。唯是善心故名净心。如有世间不善无记散乱心中。亦行施等希愿诸有及财位故。菩萨不尔。唯求无上正等菩提。言意乐者。谓能无碍修施等因如先已说。此胜者已得故。能修施等者。谓诸菩萨名为胜者先已得此殊胜意乐。由此施等波罗蜜多任运而转。如说而修故名已得。由此决定舍所对治。舍所治故不由功用。于其施等任运而转。等者。等取戒乃至慧波罗蜜多。善者于死时者。谓由世间善而成善者。于命终时得。随乐自满者。谓得世间随所爱乐自圆满果。是乃至得有顶生义。胜善由永断者。即是由彼永断障善而成善义。圆满云何无者。是随所乐圆满佛果云何无义。

论曰。由离声闻独觉作意。断作意故。由于大乘诸疑离疑。以能永断异慧疑故。由离所闻所思法中我我所执。断法执故。由于现前现住安立一切相中无所作意。无所分别断分别故此中有颂。

现前自然住  安立一切相

智者不分别  得最上菩提

释曰。今当显示断除四处。断作意故者。断除二乘分引作意。以能永断异慧疑故者。谓于大乘甚深广大。不起异慧颠倒及疑。断法执故者。谓于所闻所思法中。能永断除我我所执。谓我能闻我能思觉。我所听文我所思义。如是执着一切皆无。于其胜义证现观故。断分别故者。谓于现前任运而转。色等现住及作功用。诸骨锁等净定安立一切所缘诸境界相。作意分别悉能永断。乃至一切诸佛菩萨波罗蜜多。如是等相。执着分别悉能永离。其颂义显不须重释。

论曰。由何云何而得悟入。

释曰。此中双问作具所作。由有作者入所作业。应知定有能入之具。自现观相是所作事。决定应有如是如是所作方便。是故今当二俱解释。

论曰。由闻熏习种类。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有见意言。

释曰。此中先辨能入之具种类之声。即因言说是为因义。

论曰。由四寻。思谓由名义自性差。别假立寻思及由四种如实遍。智谓由名事自性差。别假立如实遍。智如是皆同不可得故。以诸菩萨如是如实。为入唯识勤修加行。即于似文似义意言。推求文名唯是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义。亦唯意言。推求名义自性差别唯是假立。若时证得唯有意言。尔时证知若名若义。自性差别皆是假立。自性差别义相无故。同不可得由四寻思。及由四种如实遍智。于此似文似义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识性。

释曰。由四寻思。及由四种如实遍智者。依如先说。能悟入具发起如实所作方便。于加行时推求行见假有实无。方便因相说名寻思。了知假有实无所得。决定行智。方便果相名如实智。此中名者。谓色受等亦摄名因。名果句等寻思此名唯意言性。唯假非实。不离意言名名寻思。义寻思者。如名身等所诠表得蕴界处等。推求此性唯假非实。如有种类种类相应差别可得。如是所诠能诠相应不应理故。推求依此文名之义亦唯意言者。寻思依名所表外事。唯意言性。思惟此义似外相转。实唯在内推求名义自性差别唯是假立者。寻思名义二种自性。唯假立相。谓色受等名义自性实无所有。假立自性。譬如假立补特伽罗。寻思名义二种差别亦假立相。谓无常等名义差别唯假立故。若名若义自性差别皆是假立者。证知四种虚妄显现依他起摄自性差别义相无故。同不可得者。了达四种遍计执义皆不可得。应知此中四种方便说名寻思。四种果智说名四种如实遍智。谓推求名唯是假立。实不可得说名寻思。若即于此果智生时决定了知。假有实无名如实智。如是于事自性差别假有实无。推求决定说亦应尔。

论曰。于此悟入唯识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入唯识性。相见二性及种种性。若名若义自性差别。假自性差别义。如是六种义皆无故。所取能取性现前故。一时现似种种相义而生起故。如闇中绳显现似蛇。譬如绳上蛇非真实。以无有故。若已了知彼义无者。蛇觉虽灭。绳觉犹在。若以微细品类分析。此又虚妄色香味触为其相故。此觉为依绳觉当灭。如是于彼似文似义六相意言。伏除非实六相义时。唯识性觉犹如蛇觉亦当除遣。由圆成实自性觉故。

释曰。于此悟入唯识性中。欲显所入及入譬喻。故为此问。若义无有于此悟入唯识性中。为何所入此意难言。此唯识性即是其义。云何义无为遮此难故先说言。入唯识性谓此识义亦无义性。非唯外义是无所有。若无义性。云何得有十二处教。云何世间有义言说。为遮此难。故次说言。相见二性虽无实义。识似内外二义显现。无始言说熏习力故。识似义转似了别用说名为见。故不相违为唯悟入似相似见。识别种类为不尔耶。为答此问故说悟入及种种性。谓唯一识。所取能取性差别故。于一时间分为二种。又于一识似三相现。所取能取及自证分名为三相。如是三相。一识义分非一非异如余处辨。于一识上有多相现。故名种种。名等六相。无有义等释前三种。为答前问如何悟入故复说言。如闇中绳显现似蛇。由此譬喻成立通达三种自性。譬如绳上蛇非真实。以无有故。如是似名似义意言。依他起上名等六种。遍计所执亦非真实。以无有故。又于此中如依绳觉舍于蛇觉。如是依止唯识显现。依他起觉舍于六义。遍计执觉如依色等。细分之觉除遣绳觉。如是依止圆成实觉。遣依他起迷乱之觉。如有颂言。

于绳谓蛇智  见绳了义无

证见彼分时  知如蛇智乱

伏除非实六相义时者。是非有义。六种非实义非有为相故。

论曰。如是菩萨悟入意言似义相故。悟入遍计所执性。悟入唯识故悟入依他起性。云何悟入圆成实性。若已灭除意言闻法熏习种类唯识之想。尔时菩萨已遣义想一切似义。无容得生故似唯识亦不得生。由是因缘住一切义。无分别名。于法界中便得现见相应而住。尔时菩萨平等平等。所缘能缘无分别智。已得生起。由此菩萨名已悟入圆成实性。

释曰。悟入意言似义相故。悟入遍计所执性者。谓了知意言似义相现。无有遍计所执实义。由此故名悟入遍计所执自性。悟入唯识故悟入依他起性者。谓了知唯识无明解故。于无义中似义相现。由此悟入依他起性。为显悟入圆成实性故复说言。已遣义想。即是已能除义想义。一切似义无容得生者。即是都无有能似义而生起义。故似唯识亦不得生者。所取无故能取亦无。即是唯识所成之义。亦不转义。住一切义无分别名者。谓一切法是契经等。名所依行处。名一切义。名有十种。前九种名有所分别。其第十名于一切义无所分别。安住如是于一切义无分别名。如说一切唯有其名。即如是名能起一切者。此中似名显现识等假说为名。于法界中便得现见相应而住者。谓于法界内证相应而起胜解。平等平等者。谓如所缘都无所有。如是能缘亦无所有。是故所缘能缘二种平等平等。由此菩萨名已。悟入圆成实性者。悟入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性是有余故犹有作者。作用未息但名悟入。今于此中作者作用息灭究竟名已悟入。

论曰。此中有颂。

法补特伽罗  法义略广性

不净净究竟  名所行差别

释曰。如前所说住一切义无分别名。今以伽他显示此名自境差别。初法名者。谓色受等。补特伽罗名者。谓天授等。随信行等。佛教中名。后法名者。谓契经应颂等。义名者。谓此所诠杀害于父母。诛国及随行等。略名者。谓一切法皆无我等。广名者。谓色无我等。性名者。谓阿等诸字。是词句因故。不净名者。谓诸异生为诸烦恼垢所染故。净名者。谓诸贤圣垢永断故。究竟名者。谓总所缘即般若波罗蜜多。及十地等。以总略义为所缘故。

论曰。如是菩萨悟入唯识性故。悟入所知相。悟入此故入极喜地。善达法界生如来家。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得一切菩萨平等心性。得一切佛平等心性。此即名为菩萨见道。

释曰。善达法界者。于此法界深作证故。生如来家者。谓佛法界名如来家。于此证会故名为生。于此所缘胜智生故。转先所依生余依故。绍继佛种令不断绝。如余续生余众同分。所生能生相续不断。托所生家如是般若波罗蜜多。证佛法界。名于中生。名真佛子。由此般若波罗蜜多。于佛法界能正作证。树自相续自在现前故名为生。如有说言。

一切雄猛  乐利他者  生母养母

所生所育

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者。遍见一切等无我故。如有说言。一切诸法皆如来藏。如是等。得一切菩萨平等心性者。得彼意乐平等性故。得一切佛平等心性者。得彼法身平等性故。此即名为菩萨见道者。见先未见胜法界故。譬如声闻独觉见道。

论曰。复次为何义故入唯识性。由缘总法出世止观智故。由此后得种种相识智故。为断及相阿赖耶识诸相种子。为长能触法身种子。为转所依。为欲证得一切佛法。为欲证得一切智智入唯识性。又后得智于一切阿赖耶识所生。一切了别相中。见如幻等性无倒转。是故菩萨譬如幻师于所幻事于诸相中。及说因果常无颠倒。

释曰。复次为何义故等者。问入唯识所须。次应答言为欲证得一切智智。而先方便如所说者。为欲开示次第言故。为欲饶益堪受如是所化类故。由缘总法者。缘一切法总相所显真如为。境谓大乘教中所说一切法。皆真如为性故。缘真如即是解了一切法性。若不尔者虽经多时。无分别智亦应不生。言出世者。是无漏故。无分别故。止观智故者。由三摩呬多无颠倒智故。种种相识者。谓安立诸法因性果性有上无上等。即是所取能取分义。为断及相阿赖耶识诸相种子者。为断阿赖耶识中似色等相诸法种子。及能熏相。此即说断种子因果。为长能触法身种子者。为欲增长一切大乘多闻熏习。由此为先得法身故。为转所依者。通达真如。诸心心法离垢生故。或复真如善清净故。为欲证得一切佛法者。为欲生起力无畏等诸佛法故。为欲证得一切智智者。为欲证得。无垢无碍诸佛智故。又后得智者。显后得智有所作用。于一切阿赖耶识所生者。此举所生为取其因。一切了别相中者。此显其果即是能取所取分中。见如幻等性无倒转者。如实观见依他起性。如幻事等。无迷乱故。譬如幻师于所幻事者。于草木等幻惑因中。无有颠倒如实见故。于象马等幻惑相中。亦无颠倒如实见故。如是菩萨见真实者。如实现见无有所取能取自性。圆成实已起于后得。能发语言世俗净智。知因果时及说法时。常无颠倒。其听闻者虽有颠倒。而闻熏习熏相续故。次第渐渐得无颠倒。由彼成办所应作故。此后得智亦无差别无染污故。

论曰。于此悟入唯识性时。有四种三摩地。是四种顺决择分依止。云何应知。应知由四寻思于下品无义忍中。有明得三摩地。是暖顺决择分依止。于上品无义忍中。有明增三摩地。是顶顺决择分依止。复由四种如实遍智。已入唯识。于无义中已得决定。有入真义一分三摩地。是谛顺忍依止。从此无间伏唯识想。有无间三摩地。是世第一法依止。应知如是诸三摩地。是现观边。

释曰。于一切处入现观时。皆有四种顺决择分。是前相故。现观已显故不重释。由四寻思者。谓如前说推求名义自性差别假立为体。于下品无义忍中者。谓于下品觉慧爱乐诸义无所有中。明谓能照无有义智。所求果遂故名为得。此定创得无义智明。故得明得三摩地名。譬如最初求得火等。暖者即是暖品善根。譬如钻火暖为前相。此亦如是真智前相。言依止者。谓是因义。言决择者。即是现观。此分即是法无我忍。引此善根说名为顺。最居其上故名为顶。复由四种如实遍智者。谓如先说于名事等不可得中。已得决定。如是转时悟入唯识。似名等现决定了知。都无有义。入真义一分三摩地者。唯能通达所取无故名入一分。由于此中了达义无。未能伏彼能取行相唯识令无。是故说此名谛顺忍所依止定。顺谓亲近依所取无令能取无。应知如是诸三摩地是现观边者。当知即是近彼转义。

论曰。如是菩萨已入于地已得见道。已入唯识。于修道中云何修行。于如所说安立十地。摄一切经皆现前中。由缘总法出世后得止观智故。经于无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数修习故而得转依。为欲证得三种佛身。精勤修行。

释曰。于如所说安立十地者。谓随彼彼戏论言说。自相共相十种地中。由缘总法者。相杂缘故。无缘别法而修正智。若不尔者无分别智所集资粮。不应得有。出世者是无分别智后得。即是清净世间能安立智。此后得故。清净有相境故。世间而得转依者。谓经多劫修无分别后得智故。而得转依。谓心心法相续清净。为欲证得三种佛身精勤修行者。后当广说。

论曰。声闻现观菩萨现观。有何差别。谓菩萨现观与声闻异。由十一种差别应知。一由所缘差别。以大乘法为所缘故。二由资持差别。以大福智二种资粮。为资持故。三由通达差别。以能通达补特伽罗法无我故。四由涅槃差别。摄受无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别。依于十地而出离故。六七由清净差别。断烦恼习净佛土故。八由于自他得平等心差别。成熟有情。加行无休息故。九由生差别。生如来家故。十由受生差别。常于诸佛大集会中摄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别。十力无畏不共佛法。无量功德果成满故。

释曰。声闻菩萨现观差别。略有十种或十一种。所缘差别中。菩萨现观以大乘法为闻慧等三种所缘。声闻现观声闻乘法为其所缘。资持差别中。福资粮者。谓施戒忍三种加行。智资粮者。谓精进静虑及闻慧等。言资粮者。经无量劫所运集故。通达差别中声闻现观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理。菩萨现观俱能通达补特伽罗法空无我。涅槃差别中菩萨现观摄受悲慧方便资粮。生死涅槃无所住着以为涅槃。声闻现观唯住无为以为涅槃。地差别中菩萨现观。依于十地而得出离。声闻乘中无有如是诸地建立。清净差别中。菩萨现观永断烦恼并诸习气。及能清净众宝佛土。声闻现观虽断烦恼。未除习气全不能净众宝佛土。言习气者。虽无烦恼。然其所作似有烦恼。自他平等心差别中。菩萨现观证得自他平等法性。成熟有情加行无绝。声闻现观分别自他。唯修自利不修他利。生差别中菩萨现观。于如来家法界中生。是佛真子。如轮王家生有相子。非如声闻同于下贱无智婢子。受生差别中菩萨现观。常于诸佛大集会中。莲花台上结加趺坐。乃至成佛恒受化生。所言诸佛大集会者。谓无漏界诸佛国土。非如声闻处母胎等。果差别者。菩萨现观。力无畏等无量功德众所庄严。能无功用起作一切利有情事。证得法身以为胜果。余用无漏转生为果。

论曰。此中有二颂。

名事互为客  其性应寻思

于二亦当推  唯量及唯假

实智观无义  唯有分别三

彼无故此无  是即入三性

释曰。以二伽他总摄寻思及寻思果。令易解了。名事互为客其性应寻思者。谓名于事为客。事于名亦尔。非如一类。谓声与义相称而生。互相系属于二亦当推唯量及唯假者。谓于自性及差别中。亦当推寻唯有分别唯有假立。其事云何。谓此二种唯有分别。唯有假立差别言说。都无真实自性差别。言实智者。谓从寻思所生四种如实遍智。观无义者。谓观其义本来无有。唯有分别三者。观见唯有三种分别。谓名分别。自性假立分别。差别假立分别。彼无故此无者。谓义无故观此三种分别亦无。是即入三性者。如上所说即是悟入三种自性。谓初颂前半。观名与事更互为客。即是悟入遍计所执自性。初颂后半。观彼二种自性差别。唯有分别唯有假立。即是悟入依他起自性。第二颂中即是悟入圆成实自性。此中但遣遍计所执各别心境。伏除分别不无其事。若不尔者系缚解脱俱不应成。净与不净皆无有故。

论曰。复有教授二颂。如分别瑜伽论说。

菩萨于定位  观影唯是心

义想既灭除  审观唯自想

如是住内心  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无  后触无所得

释曰。谁能如是寻思得果。如是教授当复为谁。为答此问说于二颂。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者。谓观所有似法似义。定所行影唯是内心。如经言。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言菩萨者。即说能观。于定位者。心住一境。义想既灭除者。谓由彼影遣其义想。审观唯自想者。谓审观察如是似法似义之相。唯我定心之所变现。如是住内心者。是心于尔时即住自心义。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无者。谓先已了所取是无。如所取性既无所有。所取性上能取之性亦不得成。后触无所得者。谓从此后证无二性所得真如。

论曰。复有别五现观伽他。如大乘经庄严论说。

福德智慧二资粮  菩萨善备无边际

于法思量善决已  故了义趣唯言类

若知诸义唯是言  即住似彼唯心理

便能现证真法界  是故二相悉蠲除

体知离心无别物  由此即会心非有

智者了达二皆无  等住二无真法界

慧者无分别智力  周遍平等常顺行

灭依榛梗过失聚  如大良药销众毒

佛说妙法善成立  安慧并根法界中

了知念趣唯分别  勇猛疾归德海岸

释曰。福德智慧二资粮菩萨善备无边际者。谓施等三波罗蜜多名福资粮。第六般若波罗蜜多名智资粮。精进俱修故通二种。静虑亦尔。若缘无量属福资粮。其余属智。福智积集故名资粮。言善备者。是圆满义。经无数时差别圆满名无边际。于法思量善决已者。谓于一切契经等法。由定后智极善决定得无犹豫故。了义趣唯言类者。是故能了一切义趣。唯用意言分别为因。若知诸义唯是言即住似彼唯心理者。谓若了知一切义相唯是意言。即能安心住似义相种种变现唯心理中得决定故。此第二颂初半显示菩萨在顺决择分位。初颂显示此位加行。便能现证真法界是故二相悉蠲除者。由先了达义无所有。住唯心故能除所取能取二相。现证无二真实法界。善决定智依此生故。此前半颂及后第三显见道位。如所现证次当显示。体知离心无别物由此即会心非有者。谓知离心无别一切所缘境界。由彼无故能缘心性亦不得成。智者了达二皆无者。胜慧相应故名智者。于二无性能决定知故名了达遍计所执。所缘能缘本来无性名二皆无等。住二无真法界者。平等安住故名等住。所取能取悉皆远离故言二无。如是现证法界。非虚名真法界。慧者无分别智力者。谓诸菩萨无分别智所有功能。周遍平等常顺行者。谓总内外故名周遍。如所取无能取亦尔。故名平等。随顺观察契经等法其性平等。譬如虚空故名顺行。时恒故常。灭者除也。依谓一切杂染法因难可悟入。喻于榛梗。诸杂染法名为过失。习气积集故名为聚。如大良药销众毒者。其义易了。能除远入诸过失故如阿揭陀。此第四颂显示修道。佛说妙法善成立者。谓牟尼尊所说正法极善成立。安慧并根法界中者。谓安其慧置佛所说善成立法。并其根本真法界中。根者谓此是觉因故。或总缘法名为根本。谓一切经皆以十地为根本故。法依彼转故名法界。即诸法空。了知念趣唯分别者。谓后得智依法界转。了知念趣唯是分别。离分别外无所念法。谓彼所念契经等法。及所应念波罗蜜多。并彼果等。遍计所执性皆无故。勇猛疾归德海岸者。谓诸菩萨由先渐次修习现观。无分别智后得智故。速能证获一切功德圆满佛果。谓如来地超度无边因位功德。名德海岸。如有颂言。

证三菩提时  顿成圆满果

度无边德海  至无等等位

疾者速也。经无量劫乃成佛果。时既长久云何言疾。此义不然。时劫长远。唯分别故。如有颂言。

处梦谓经年  寤乃须臾顷

故时虽无量  摄在一刹那

又佛精进极炽然故。虽经多劫而谓少时。如有颂言。

愚修虽少时  怠心疑已久

佛于无量劫  勤勇谓须臾

言勇猛者即智慧力。成无分别后得智故。无所怯惮故名勇猛。此颂显示至第一义最胜尊高究竟道位。

摄大乘论释卷第七

释彼入因果分第五

论曰。如是已说入所知相。彼入因果云何可见。谓由施戒忍精进静虑般若六种波罗蜜多。云何由六波罗蜜多得入唯识。复云何六波罗蜜多成彼入果。谓此菩萨不着财位。不犯尸罗。于苦无动。于修无懈。于如是等散动因中不现行时心专一境。便能如理简择诸法得入唯识菩萨。依六波罗蜜多入唯识已。证得六种清净增上意乐所摄波罗蜜多。是故于此设离六种波罗蜜多现起加行。由于圣教得胜解故。及由爱重随喜欣乐诸作意故。恒常无间相应方便修习六种波罗蜜多。速得圆满。

释曰。入唯识因。谓加行时世间六种波罗蜜多今当显示。谓此菩萨不着财位者。无所贪求故名不着贪着。即是舍所对治。此即是施波罗蜜多所对治障。后五亦尔。不犯尸罗者。毁犯是戒波罗蜜多所对治障。于苦无动者。忿动是忍波罗蜜多所对治障。于修无懈者懈是精进波罗蜜多所对治障。心专一境者。谓于静虑波罗蜜多所对治障。散动因中远离不转持心令定。便能如理简择诸法者。即是般若波罗蜜多。由此六种波罗蜜多得入唯识。既得入已证得清净增上意乐所摄殊胜果分六种波罗蜜多。是故设离波罗蜜多现起加行恒常无间修习六种波罗蜜多。速得圆满为不尔耶。若于尸罗波罗蜜多不起加行应是犯戒。此义不然不起勉励加行故。若于尸罗不起加行应有此失。非不发起勉励加行而有此失。由于圣教得胜解等任运加行。是故无失。此中于圣教得胜解者。谓于波罗蜜多相应圣教。虽极甚深而能信解。爱重作意者。谓于已得波罗蜜多受功德味。随喜作意者。谓于十方一切世界他相续中。或于各别自相续中波罗蜜多。深心庆喜。欣乐作意者。谓于未来愿我与此恒不相离及转殊胜。

论曰。此中有三颂。

已圆满白法  及得利疾忍

菩萨于自乘  甚深广大教

等觉唯分别  得无分别智

悕求胜解净  故意乐清净

前及此法流  皆得见诸佛

了知菩提近  以无难得故

由此三颂总显清净增上意乐有八种相。谓资粮故。堪忍故。所缘故。作意故。对治故。自体故瑞相故。胜利故。如其次第诸句伽他应知显示。

释曰。此中显说清净增上意乐。所有资粮堪忍所缘作意对治自体瑞相胜利。已圆满白法者。谓先于彼胜解行地善备资粮。白法圆满。是谓资粮。及得利疾忍者。谓简软中唯取上品。谛察法忍此忍转时即是堪忍。菩萨于自乘甚深广大教者。谓缘大乘深广圣教。其义微细名为甚深。即法无我殊胜。威德相应名为广大。即是虚空藏等诸三摩地。是谓所缘。等觉唯分别者。觉一切法唯有分别是谓作意。得无分别智者。即是对治。悕求胜解净故意乐清净者。即是自体由此意乐以信及欲为自体故。前及此法流皆得见诸佛者。即是瑞相。前谓意乐清净位前此谓于此三摩地中。法流即说在三摩地处于定中见。诸佛故了知菩提近以无难得故者。谓因见佛知菩提近。释此义言无难得故。即是胜利。于此位中见菩提近得此能得胜方便故。得不为难。修集资粮势力成熟有堪能故。如是三颂总释清净增上意乐八相差别。

论曰。何因缘故波罗蜜多唯有六数。成立对治所治障故。证诸佛法所依处故。随顺成熟诸有情故。为欲对治不发趣因故。立施戒波罗蜜多。不发趣因。谓着财位及着室家。为欲对治虽已发趣复退还因故。立忍进波罗蜜多。退还因者。谓处生死有情违犯所生众苦。及于长时善品加行所生疲怠。为欲对治虽已发趣。不复退还而失坏因故。立定慧波罗蜜多。失坏因者。谓诸散动及邪恶慧。如是成立对治所治障故。唯立六数。又前四波罗蜜多是不散动因。次一波罗蜜多不散动成就。此不散动为依止故。如实等觉诸法真义。便能证得一切佛法。如是证诸佛法所依处故。唯立六数由施波罗蜜多故。于诸有情能正摄受。由戒波罗蜜多故。于诸有情能不毁害。由忍波罗蜜多故。虽遭毁害而能忍受。由精进波罗蜜多故。能助经营彼所应作。即由如是摄利因缘。令诸有情于成熟事有所堪任。从此已后心未定者令其得定。心已定者令得解脱。于开悟时彼得成熟。如是随顺成熟一切有情。唯立六数应如是知。

释曰。次当开示最后颂中。数相等义先依立数说如是言。成立对治所治障等。谓三因缘波罗蜜多数唯有六不多不少。先当开示成立对治所治障故。为欲对治不发趣因故立施戒波罗蜜多。乃至为欲对治而失坏因故立定慧波罗蜜多。失坏因者。谓诸散动及邪恶慧颠倒执取诸鄙恶智名邪恶慧。如诸外道是失坏因。余句如文分明易了。证诸佛法所依处者。第二建立六数因缘。以是一切佛法因故。波罗蜜多唯有六数不增不减。其义云何。谓前四波罗蜜多是不散动因。能令所治散动无故。静虑波罗蜜多不散动成就。令不散动得圆满故。依此静虑波罗蜜多如实等觉诸法真义。能于所缘正遍知故。诸佛法者。谓十力等。证谓成办。随顺成熟诸有情者。第三成立六数因缘。由施波罗蜜多于诸有情能正摄受。由戒波罗蜜多于诸有情能不毁害。不生恼。故由忍波罗蜜多虽遭毁害而能忍受。能忍受故能饶益他。不反报故。由精进波罗蜜多。助彼所作。由静虑波罗蜜多。心未定者令其得定。由慧波罗蜜多。心已定者令得解脱。开悟时者。谓教授彼令于境界得悟入时。彼得成熟者。彼于境界已得成熟。言成熟者。谓所治障消融溃散如痈已熟。或能对治成满可用如食已熟。

论曰。此六种相云何可见。由六种最胜故。一由所依最胜。谓菩提心为所依故。二由事最胜。谓具足现行故。三由处最胜。谓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为依处故。四由方便善巧最胜。谓无分别智所摄受故。五由回向最胜。谓回向无上正等菩提故。六由清净最胜。谓烦恼所知二障无障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罗蜜多耶设波罗蜜多是施耶。有施非波罗蜜多应作四句。如于其施。如是于余波罗蜜多亦作四句。如应当知。

释曰。依所立相说如是言。谓由六种最胜故等。六种最胜其言易了。不须别释。具足现行故者。于内外事一切种类皆能舍故。无分别智所摄受故者。谓三轮清净。施者受者施物。分别皆远离故。余文易了。有是施非波罗蜜多者。谓离六种最胜而修布施。有是波罗蜜多非施者。谓六种最胜所集戒等。有亦施亦波罗蜜多者。谓六种最胜所集布施。有非施非波罗蜜多者。谓离六种最胜而修戒等。如于施中作是四句。如是于余戒等五中。如其所应皆善安立。故有颂言。

麟角喻无有  六波罗蜜多

唯我最胜尊  上品到彼岸

论曰。何因缘故。如是六种波罗蜜多此次第说。谓前波罗蜜多。随顺生后波罗蜜多故。

释曰。随顺生后波罗蜜多故者。谓于财位不贪着已能守尸罗。具尸罗已便能忍受。能忍受已堪耐乖违故发精进。发精进已心便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实知。故此六种如是次第。

论曰。复次此诸波罗蜜多训释名言。云何可见。于诸世间声闻独觉施等善根。最为殊胜能到彼岸。是故通称波罗蜜多。又能破裂悭吝贫穷。及能引得广大财位福德资粮故名为施。又能息灭恶戒恶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为戒。又能灭尽忿怒怨仇。及能善住自他安隐故名为忍。又能远离所有懈怠恶不。善法及能出生无量善法。令其增长故名精进。又能消除所有散动。及能引得内心安住故名静虑。又能除遣一切见趣诸邪恶慧。及能真实品别知法故名为慧。

释曰。释总名者。于诸世间声闻独觉施等善根最为殊胜。能到彼岸是故通名波罗蜜多。到彼岸名是最胜义。释别名者。谓于因时能破悭吝。亦能引广福德资粮。及于果时能裂贫穷得大财位故名为施。余释别名其文易了。

论曰。云何应知修习如是波罗蜜多。应知此修略有五种。一现起加行修。二胜解修。三作意修四方便善巧修。五成所作事修。此中四修如前已说。成所作事修者。谓诸如来任运佛事无有休息。于其圆满波罗蜜多复更修习六到彼岸又作意修者。谓修六种意乐所摄。爱重随喜欣乐作意。一广大意乐。二长时意乐。三欢喜意乐。四荷恩意乐。五大志意乐。六纯善意乐。若诸菩萨乃至若干无数大劫。现证无上正等菩提。经尔所时一一刹那假使顿舍一切身命。以殑伽河沙等世界盛满七宝奉施如来。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萨布施意乐犹无厌足。经尔所时一一刹那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满中炽火。于四威仪常乏一切资生众具。戒忍精进静虑般若。心恒现行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萨所有戒忍精进静虑般若。意乐犹无厌足。是名菩萨广大意乐。又诸菩萨即于此中无厌意乐。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无间息。是名菩萨长时意乐。又诸菩萨以其六种波罗蜜多饶益有情。由此所作深生欢喜。蒙益有情所不能及。是名菩萨欢喜意乐。又诸菩萨以其六种波罗蜜多。饶益有情见彼于己有大恩德。不见自身于彼有恩。是名菩萨荷恩意乐。又诸菩萨即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深心回施一切有情。令得可爱胜果异熟。是名菩萨大志意乐。又诸菩萨复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共诸有情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是名菩萨纯善意乐。如是菩萨修此六种意乐所摄爱重作意。又诸菩萨于余菩萨六种意乐。修习相应无量善根深心随喜。如是菩萨修此六种意乐所摄随喜意乐。又诸菩萨深心欣乐一切有情六种意乐。所摄六种到彼岸修。亦愿自身与此六种到彼岸修恒不相离。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萨修此六种意乐所摄欣乐作意。若有闻此菩萨六种意乐所摄作意修已。但当能起一念信心。尚当发生无量福聚。诸恶业障亦当消灭。何况菩萨。

释曰。修谓数习。现起修等差别有五。现起加行修者。谓于施等无颠倒转。如有颂言。

施者殊胜  信等具足  恭敬应时

自手施等

又如颂言。

利他加行于有情  不简有力若无力

于一切时一切施  随力所能广饶益

胜解修者。谓由信欲而生胜解。于佛圣教深印顺故。生乐欲故。如有颂言。

虽于利业无功用  而于佛教生胜解

由信及欲共相应  意乐常修无懈废

作意修者。谓爱重随喜欣乐作意所摄修习。如前已说。方便善巧修者。谓无分别智摄受修习。亦如前说。成所作事修者。谓诸如来到彼岸法虽极圆满。为饶益他本愿力故。不作功用。随彼所能现行施等所应作事。此即是修为彼修故亦名为修。又声欲说前作意修有差别义。谓修六种意乐所摄。乃至意乐犹无厌等。其言易了。少处少说。无厌足者。谓无疲倦。经尔所时一一刹那。或有说言。经尔所时为一刹那。谓经于三无数劫量为一刹那。如是刹那积集乃至得大菩提。经尔所时一一刹那。其义易了。满中炽火者。显乏少胜处。常乏一切资生众具者。显无苦对治资生众具。为治诸苦而摄受故。于四威仪者。显志广大。虽乏胜处及资生具。而于一切四威仪中。修行戒等到彼岸心常现前故。长时意乐者。谓于久时无间息故。荷恩意乐者。谓深信解诸来求者。是善友故。此即信彼诸来求者。施己可爱妙果异熟。是故荷恩。大志意乐者。谓此意乐大志相应。为欲利益诸有情故。回已善根施与一切如是意乐最为殊胜。是故说名大志意乐。纯善意乐其义是一。立别名者。若以施等回求三有财位圆满。如是意乐悕求苦具。似有罪故不名纯善。若以施等共诸有情回求佛果。如是意乐不求苦具。都无罪故说名纯善。修此六种意乐所摄三种作意。其言易了无烦重释。诸恶业障亦当消灭者。谓令无果故或治恶趣故。

论曰。此诸波罗蜜多差别云何可见。应知一一各有三品。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财施三无畏施。戒三品者。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忍三品者。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谛察法忍。精进三品者。一被甲精进二加行精进三无怯弱无退转无喜足精进。静虑三品者。一安住静虑二引发静虑三成所作事静虑。慧三品者。一无分别加行慧二无分别慧三无分别后得慧。

释曰。由此一一波罗蜜多。各有三品显示差别。言法施者。谓无染心如实宣说契经等法。言财施者。谓无染心舍资生具。无畏施者。谓止损害济拔惊怖。又法施者为欲资益他诸善根。财施为欲资益他身。无畏施为欲资益他心。律仪戒者。谓于不善能远离法。防护受持。由能防护诸恶不善身语等业故名律仪。此即是戒此能建立后二尸罗。由自防护能修供养佛等善根。及能饶益诸有情故。摄善法戒能令证得力无畏等一切佛法。饶益有情戒能助有情如法所作。平等分布无罪作业。成熟有情耐怨害忍。是诸有情成熟转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热饥渴种种苦事皆能忍受无退转故。谛察法忍是前二忍所依止处。堪忍甚深广大法故。被甲精进。谓最初时自励。我当作如是事。即是解释契经所说初有势句。加行精进。谓加行时如所意乐勤修加行。即是解释契经所说次有勤句。无怯弱无退转无喜足精进。谓随意乐所作善事。乃至安坐妙菩提座终不放舍。于自疲苦心不退屈名无怯弱。于他逼恼心不移动名无退转。乃至菩提于其中间。进修善品尝无懈废名无喜足。如是三句如数解释契经所说。有勇坚猛于诸善法不舍轭句。安住静虑为得现法乐住。离慢见爱得清净故。引发静虑为能引发六神通等殊胜功德成所作事静虑。为欲饶益诸有情类。以能止息饥俭疾疫诸怖畏等苦恼事故。无分别加行慧。谓真观前胜方便智。无分别慧。谓真观智。无分别后得慧。谓现观边诸世俗智。能起种种说法等事。

论曰。如是相摄云何可见。由此能摄一切善法。是其相故。是随顺故。是等流故。

释曰。由此能摄一切善法者。此答非理不如问故。前总问言如是相摄云何可见。无此过失说此能摄一切善法。其义已说。彼亦摄此一切善法者。谓施等信等诸念住等力等为后。是其相故者。是摄体相。谓此施等与彼施等更互相摄。是随顺故者。是摄随顺信等善法施等善心彼所修故。于施等中彼随转故。信等即是诸善。大施及念住等菩提分法。是等流故者。是摄等流。谓无诤等及十力等。是到彼岸等流果故。如有颂言。

地及到彼岸  诸佛法所依

转依法身等  诸功德为果

论曰。如是所治。摄诸杂染云何可见。是此相故。是此因故。是此果故。

释曰。如是所治悭吝犯戒忿恚懈怠散动恶慧。云何能摄一切杂染。是此相故者。谓摄悭等差别自性离他性故。是此因故者。谓不信等邪见为后。悭等因故。

论曰。如是六种波罗蜜多。所得胜利云何可见。谓诸菩萨流转生死富贵摄故。大生摄故。大朋大属之所摄故。广大事业加行成就之所摄故。无诸恼害性薄尘垢之所摄故。善知一切工论明处之所摄故。胜生无罪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能现作一切有情一切义利。是名胜利。

释曰。今当显说波罗蜜多胜利功德富贵摄故者。是施波罗蜜多。所得胜利胜生无罪乃至是名胜利。于一切处应遍配属大生摄故者。是戒波罗蜜多所得胜利。胜善趣摄故。名大生。大朋大属之所摄故者。是忍波罗蜜多所得胜利。朋谓亲族。属谓奴婢。广大事业加行成就之所摄故者。是精进波罗蜜多所得胜利。广大事业谓轮王等。于中策励名为加行。所作皆办故名成就。由此所摄无所挂碍无诸恼害。性薄尘垢之所摄故者。是静虑波罗蜜多所得胜利。由静虑故感此威力。善知一切工论明处之所摄故者。是慧波罗蜜多所得胜利。胜生无罪者。虽同世间得最胜生。不如世间胜生有罪。既无有罪时又无边无间相续。乃至菩提非如世间唯自利益。常能现作一切有情一切义利。

论曰。如是六种波罗蜜多互相决择。云何可见。世尊于此一切六种波罗蜜多。或有处所以施声说。或有处所以戒声说。或有处所以忍声说。或有处所以勤声说。或有处所以定声说。或有处所以慧声说。如是所说有何意趣。谓于一切波罗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罗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

释曰。谓于一切波罗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罗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者。谓于一一修加行中即有一切更互相助。谓修施时禁防忍受策励专心能善了知业果相属。如是施中即有余转。若修戒时远离悭吝忿恚懈怠散动邪见。如是戒中即有余转。修习所余波罗蜜多亦如是说。如有颂言。

施时无贪无犯戒  无嫉无恚起慈心

诸来求者便施与  无惓无乱无异见

复有颂言。

施性中现有  六波罗蜜多

财施无畏施  法施所摄故

论曰。此中有一嗢拖南颂。

数相及次第  训词修差别

摄所治功德  互决择应知

释曰。总摄前文义如上释。

释彼修差别分第六

论曰。如是已说彼入因果。彼修差别云何可见。由菩萨十地。何等为十。一极喜地。二离垢地。三发光地。四焰慧地。五极难胜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如是诸地安立为十。云何可见。为欲对治十种无明所治障故。所以者何。以于十相所知法界有十无明所治障住。云何十相所知法界。谓初地中由遍行义。第二地中由最胜义。第三地中由胜流义。第四地中由无摄受义。第五地中由相续无差别义。第六地中由无杂染清净义。第七地中由种种法无差别义。第八地中由不增不减义。相自在依止义。土自在依止义。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义。第十地中由业自在依止义。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自在依止义。此中有三颂。

遍行最胜义  及与胜流义

如是无摄义  相续无别义

无杂染净义  种种无别义

不增不减义  四自在依义

法界中有十  不染污无明

治此所治障  故安立十地

复次应知。如是无明于声闻等非染污。于诸菩萨是染污。

释曰。为欲显示入所知相因果所摄波罗蜜多。随其所应善修习已能除见修所应断障。故辩因果修位差别。由菩萨十地者。谓诸菩萨于此地中修习现观。离过离贪修菩提分。观察诸谛观察缘起。于无相中。若有功用若无功用。得胜辩才逮真灌顶。除灭所知烦恼障等。故此修位有十地别。以于十相者。谓遍行等。所知法界者。谓由十相所显法界。有十无明所治障住者。谓于十相有十无明十所治障为障而住。为断此障修十相智。由十相智得入十地法无我智。分位名地。谓初地中由遍行义者。即初地中一切法空无有少法而非是空故名遍行。了知此义得入初地。第二地中由最胜义者。谓此空理一切法中最为殊胜。如说离欲最为殊胜。了知此义得入二地。第三地中由胜流义者。谓此所流教法最胜故。舍身命求此善说不以为难。了知此义得入三地。第四地中由无摄受义者。谓契经等法爱断故。不计我所观此非自非他所摄。了知此义得入四地。第五地中由相续无差别义者。谓了知此非如色等相续差别。了知此义得入五地。第六地中由无杂染清净义者。谓知自性本无杂染亦无清净。杂染为先后可净故。了知此义得入六地。第七地中由种种法无差别义者。如契经等种种法别。此不如是。了知此义得入七地。第八地中由不增不减义者。谓法外无用所以不增诸法不坏所以不减。或染法减时此无有减。净法增时此无有增。相自在依止义土自在依止义者。谓即于此第八地中。所证法界是二自在。所依止处随所求相欲令现前。如其胜解即能现前名相自在。随所希求金等宝土。如其胜解则能现前名土自在。前诸地中虽亦得此无差别住。然作功用后乃得成。于此地中能无功用随欲即成故名自在。了知此义入第八地。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义者。谓此地中得无碍辩所依止故。分证得智波罗蜜多。于一切法不随其言。善能了知诸意趣义。如实成熟一切有情受胜法乐。了知此义得入九地。第十地中由业自在等依止义者。谓随所欲得身语意业用自在。依五神通随自作业皆能成办。得文义持诸陀罗尼自在力故。能持一切佛所宣说文义无忘。得三摩地自在力故。于诸等至能持能断。随其所欲虚空藏等诸三摩地三摩钵底。而能现前。第十地中所证法界。是如此等自在所依。了知此义得入十地。如是无明于声闻等非染污者。非所断故。非所断者不为入彼能治地。故于其涅槃不为障故。于诸菩萨是染污者。是所断故。是所断者。正为入彼能治地故。菩萨所求一切种智。如是无明能为障故。入初地时已得通达一切法界。何故复立后后差别。为欲显示诸住现行故立后后诸地差别。谓为安住如其所得法界胜住品别现行。非唯证得便生喜足坦然而住。

论曰。复次何故初地说名极喜。由此最初得能成办自他义利胜功德故。何故二地说名离垢。由极远离犯戒垢故。何故三地说名发光。由无退转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何故四地说名焰慧。由诸菩提分法焚灭一切障故。何故五地名极难胜。由真谛智与世间智更互相违。合此难合令相应故。何故六地说名现前。由缘起智为所依止。能令般若波罗蜜多现在前故。何故七地说名远行。至功用行最后边故。何故八地说名不动。由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动故。何故九地说名善慧。由得最胜无碍智故。何故十地说名法云。由得总缘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譬如大云能覆如空广大障故。又于法身能圆满故。

释曰。依声转因故作是说。由此最初得能成办自他义利胜功能故谓如菩萨入现观时。得能成办自他义利。最胜功能生极欢喜。非声闻等入现观时唯得成办自利功能。生如是喜故不说彼名极喜地。若初地中不相应者。自后诸地亦不相应。此为先故由极远离犯戒垢者。谓此地中性戒成故。远离一切毁戒秽垢。由无退转等持等至所依止者。谓此地中证希有定。能发智光照了诸法故名发光。得已不失名无退转诸静虑定说名等持。诸无色定说名等至。或等持者心一境相。言等至者正受现前。大法光明所依止者。谓此地中与定相应无退转故。于诸大乘契经等法得智光明。此地是彼所依因故名为发光。言焰慧者。谓此地中有慧焰故名为焰慧。此即一切菩提分法皆名为焰。烧诸障故此菩提分多安住时。令诸烦恼皆成灰烬。极难胜者最难可胜。谓真谛智是无分别。世间书印工论等智是有分别。真俗谛智更互相违。难可引发令其相应。此能和合令不相违。故极难胜。言现前者。最胜般若到彼岸住现在前故。谓此地中证缘起住。缘起智力令无分别。最胜般若到彼岸住。自在现前知一切法。无染无净。言远行者。至功用行最后边故。谓此地中诸功用行最为究竟。一切法相虽不能动。而于无相犹有功用。言不动者。谓一切相及一切行皆悉不能动彼心故。第七地中虽一切相所不能动。不现行故。然不自在任运而转。有加行故。第八地中任运而转。不作加行无功用故。是名七八二地差别。言善慧者。谓得最胜四无碍解。无碍解智于诸智中最为殊胜。智即是慧故名善慧。四无碍者。法义词辩。由法无碍自在了知一切法句。由义无碍自在通达一切义理。由词无碍自在分别一切言词。由辩无碍遍于十方随其所宜自在辩说。于此地中最初证得。先未曾得无碍解智故名善慧。言法云者。由得总缘一切法智。总缘一切契经等法。不离真如。此一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云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犹如净水智能藏彼。如云含水有能生。彼胜功能故。又如大云覆隐虚空。如是总缘一切法智。覆隐如空广大无边惑智二障。言覆隐者。隔义断义。又如大云澍清冷水充满虚空。如是总缘一切法智。出生无量殊胜功德。充满所证所依法身。

论曰。得此诸地云何可见。由四种相。一得胜解。谓得诸地深信解故。二得正行。谓得诸地相应十种正法行故。三得通达。谓于初地达法界时。遍能通达一切地故。四得成满。谓修诸地到究竟故。

释曰。依得诸地说如是言。由四种相。一得胜解。谓得诸地深信解者。于地教法决定印可真实如是。二得正行。谓得诸地相应十种正法行者。得于教法。十种法行。谓于诸地相应教法书写供养转施听闻披读受持开示讽诵思惟修习。三得通达。谓于初地达法界时遍能通达一切地者。若于初地正通达时速能通达后一切地。此种类故如有颂言。

如竹破初节  余节速能破

得初地真智  诸地疾当成

四得成满。谓修诸地到究竟者。谓地地中果分成满或最后满。

论曰。修此诸地云何可见。谓诸菩萨于地地中修奢摩他毗钵舍那。由五相修。何等为五。谓集总修。无相修。无功用修。炽盛修。无喜足修。如是五修令诸菩萨成办五果。谓念念中销融一切粗重。依止离种种想。得法苑乐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分限相。大法光明顺清净分。无所分别无相现行。为令法身圆满成办。能正摄受后后胜因。

释曰。于地地中者。谓诸地非一故作重言。奢摩他者。谓能对治诸散动定。毗钵舍那者。谓能对治诸颠倒慧。于地地中修此二种皆由五相数数修习。五相即是集总修等。集总修者。谓集一切总为一聚简要修习。余骨锁等事境界观。亦集一切总为一聚要略修习。为简彼故说无相修。于离众相真法界中。遣事差别而修习故。虽无相修或有功用。为显此修不藉功力任运而转故。次复说无功用修。离作功用任运转故。虽无功用任运而修。或胜或劣二种不定故。复第四说炽盛修。言炽盛者即是增胜。虽炽盛修或少所得便生喜足。谓且修此余何用为。故最后说无喜足修。非但无相及无功用炽盛而修。何者为证最上佛果应勤修习。销融一切粗重依止者。阿赖耶识名粗重依止。损坏彼聚故名销融。如大良药销诸病块。离种种想得法苑乐者。离我离法佛等相想。苑谓于中可以游玩。法谓法界法即是苑故名法苑。于此喜悦名法苑乐。证此故名得法苑乐。如王宫外上妙苑园。游戏其中受胜喜乐。法界亦尔。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分限相。大法光明者。谓正通达十方无边无分量相。显照行故名法光明。如善诵习文字光明。顺清净分无所分别无相现行者。当来佛果名清净分。此能引彼故名为顺。无所分别无相现行。如佛轮王鲜白盖等。为令法身圆满成办。能正摄受后后胜因者。谓第十地说名圆满。若在佛地说名成办。感此之因最为殊胜说名胜因。前前诸因所招集故说名后后。如是五修随其数量得五种果。

论曰。由增胜故。说十地中别修十种波罗蜜多。于前六地所修六种波罗蜜多。如先已说。后四地中所修四者。一方便善巧波罗蜜多。谓以前六波罗蜜多所集善根。共诸有情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故。二愿波罗蜜多。谓发种种微妙大愿引摄当来波罗蜜多殊胜众缘故。三力波罗蜜多。谓由思择修习二力。令前六种波罗蜜多无间现行故。四智波罗蜜多。谓由前六波罗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乐。成熟有情故。又此四种波罗蜜多。应知般若波罗蜜多无分别智后得智摄。又于一切地中非不修习一切波罗蜜多。如是法门是波罗蜜多藏之所摄。

释曰。由增胜故说十地中别修十种波罗蜜多者。谓决定说修差别义为不尔耶。一一地中具修十种波罗蜜多。是故不应但决定说。此地修此波罗蜜多。由增胜言无此过失。此中但说增胜修义。不遮修余。如契经说。初地布施波罗蜜多最为增胜。其余一切波罗蜜多非不修习。随力随分乃至广说。于前六地所修六种波罗蜜多如先已说者。谓极喜等前六地中。修布施等六到彼岸。后四地中所修四者。谓远行等后四地中。修方便等四到彼岸。方便善巧者。谓不舍生死而求涅槃。是则说名方便善巧。若以前六波罗蜜多所集善根。共诸有情为欲饶益诸有情故。不舍有情。当知即是不舍生死。若以此善回求无上正等菩提。为证无上佛菩提故。当知即是希求涅槃。谓发种种微妙大愿引摄当来波罗蜜多殊胜众缘者。求未来世到彼岸缘。亦为饶益诸有情故。及为速证佛果涅槃。作是愿言。若是处有到彼岸缘。愿我未来当生于彼如是等愿无量无边故言种种。谓由思择修习二力者。于此力中且说二种。其余诸力亦摄在中。谓由前六波罗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乐成熟有情者。由施等六成立此智。复由此智成立六种。谓数相等种种品类是则名为受用法乐。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此戒此忍进等。如所闻法饶益一切有情之类。是则名为饶益有情。又此四种波罗蜜多乃至后得智摄者。谓此所说方便等四是无分别后得智摄。若立十种波罗蜜多。第六般若唯是根本无分别智。若立六种波罗蜜多第六般若无分别智及后得智二智所摄。后得智中四到彼岸亦在第六般若摄故。如是法门是波罗蜜多藏所摄者。一切大乘教法皆名波罗蜜多藏。如是十地法门是彼藏所摄。由一一地皆是一切到彼岸藏之所摄故。以此证知一切地中具修一切波罗蜜多。

论曰。复次凡经几时修行诸地可得圆满。有五补特伽罗。经三无数大劫。谓胜解行补特伽罗经初无数大劫修行圆满。清净增上意乐行补特伽罗及有相行无相行补特伽罗。于前六地及第七地经第二无数大劫修行圆满。即此无功用行补特伽罗。从此已上至第十地。经第三无数大劫修行圆满。此中有颂。

清净增上力  坚固心升进

名菩萨初修  无数三大劫

释曰。有五补特伽罗经三无数大劫者。应知唯一补特伽罗位差别故。建立五种。谓后所说胜解行等。胜解行者。未证真如但依胜解勤修诸行。此经第一无数大劫修行圆满。清净增上意乐行者。谓得清净增上意乐。勤修诸行。此在六地名有相行。在第七地名无相行。如是二种补特伽罗。经于第二无数大劫修行圆满。已上乃至第十地中即此转名无功用行。经于第三无数大劫修行圆满。第八地中无功用行犹未成满。第九第十地中此行方得成满。此唯是一补特伽罗异位相应差别成五。如预流等从无始来生死流转。齐何当言三无数劫最初修行。为答此问故说伽他清净增上力者。谓善根力名清净力。此即说有善根力者。若大愿力名增上力。此意说有大愿力者。有善根力故能降伏所治。有大愿力故常值善知识。坚固心升进者。虽遇恶友方便破坏。终不弃舍大菩提心。现世当来所修善法运运增长终无退减。如是若时具善根力及大愿力。大菩提心坚固不退。所修善法念念增进不生喜足。顺旧而已齐是名为最初修行三无数劫。

释增上戒学分第七

论曰。如是已说因果修差别。此中增上戒殊胜云何可见。如菩萨地正受菩萨律仪中说。复次应知略由四种殊胜故此殊胜。一由差别殊胜。二由共不共学处殊胜。三由广大殊胜。四由甚深殊胜。

释曰。依增上戒而学故名增上戒学。如菩萨地正受菩萨律仪中说者。谓如彼尸罗波罗蜜多品中广说。复次应知略由四种殊胜故。此殊胜等如后广释。

论曰。差别殊胜者。谓菩萨戒有三品别。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此中律仪戒应知二戒建立义故。摄善法戒应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义故。饶益有情戒。应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义故。

释曰。差别殊胜。谓诸菩萨具三种戒。即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声闻乘等唯有一种律仪尸罗。是故菩萨望彼殊胜。律仪戒者。谓正受远离一切品类。恶不善法。摄善法戒者。谓正修集力无畏等一切佛法。饶益有情戒者。谓不顾自乐。随所堪能令入三乘。舍生死苦证涅槃乐。律仪戒应知二戒建立义故者。是二戒因故。谓若防守身语意者。便能无倒修集一切清净佛法。亦能成熟一切有情令入三乘。余则不尔。

论曰。共不共学处殊胜者。谓诸菩萨一切性罪不现行故与声闻共。相似遮罪有现行故与彼不共。于此学处有声闻犯菩萨不犯。有菩萨犯声闻不犯。菩萨具有身语心戒。声闻唯有身语二戒。是故菩萨心亦有犯非诸声闻。以要言之。一切饶益有情无罪身语意业。菩萨一切皆应现行皆应修学。如是应知说名为共不共殊胜。

释曰。杀盗淫等贪等所生名为性罪。断生草等非贪等生说名遮罪。菩萨于中观有利益而无罪者一切应修。声闻不尔。又诸菩萨心亦有犯非诸声闻。谓唯内起欲恚害等诸恶寻思。不为发起身语二业。一切饶益有情无罪身语意业者。谓能利益安乐有情。不发自他贪等烦恼。如是一切菩萨应修。

论曰。广大殊胜者。复由四种广大故。一由种种无量学处广大故。二由摄受无量福德广大故。三由摄受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意乐广大故。四由建立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故。

释曰。种种无量学处广大者。谓诸菩萨所学尸罗。种种品类无量差别。所以广大。摄受无量福德广大者。谓此尸罗能摄无量福德资粮。所以广大。摄受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意乐广大者。谓此尸罗摄诸有情。此世他世世出世间舍恶摄善。若因若果饶益意乐。所以广大。建立无上正等菩提广大者。谓此尸罗建大菩提。所以广大。诸声闻等无如是事。是故殊胜。

论曰。甚深殊胜者。谓诸菩萨由是品类方便善巧。行杀生等十种作业。而无有罪。生无量福速证无上正等菩提。又诸菩萨现行变化身语两业。应知亦是甚深尸罗。由此因缘或作国王示行种种恼有情事。安立有情毗奈耶中。又现种种诸本生事。示行逼恼诸余有情。真实摄受诸余有情。先令他心深生净信后转成熟。是名菩萨所学尸罗甚深殊胜。

释曰。由是品类方便善巧者。谓诸菩萨悲愿相应。后得妙智。行杀生等十种作业而无有罪等者。谓爱乐善法。憎恶不善。见诸邪性说名后三。依止此故行杀等七而无有罪。生无量福速证菩提。或行前七不起后三。大数言十。或已伏除。为试彼力故心暂起。不能招苦故无有罪。能助道故生无量福。现行变化身语两业者。谓依化身发起两业。或依实身由化心发身语二业。意业无形不可变化。或虽现有贪瞋等事。于化有情无大义利。是故不说。安立有情毗奈耶中者。谓作国王制诸法律。示行逼恼令住其中。或一切善能灭众恶。或大涅槃灭除生死名毗奈耶。又现种种诸本生事者。谓诸菩萨诸本生事化心所现。或久成佛复示现行诸本生事。饶益有情令菩萨学。故后说言是名菩萨所学尸罗。

论曰。由此略说四种殊胜。应知菩萨尸罗律仪最为殊胜。如是差别菩萨学处应知复有无量差别。如毗奈耶瞿沙方广契经中说。

释曰。今于此中略说四种殊胜之相。于毗奈耶瞿沙经中广说。复有无量殊胜。此经即是菩萨藏摄。故名方广。

摄大乘论释卷第八

释增上心学分第八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戒殊胜。增上心殊胜云何可见。略由六种差别应知。一由所缘差别故。二由种种差别故。三由对治差别故。四由堪能差别故。五由引发差别故。六由作业差别故。

释曰。如增上戒与声闻异。其增上心亦应有异。故为此问。六种差别略答此问。如后别释。

论曰。所缘差别者。谓大乘法为所缘故。

释曰大乘法者。菩萨藏中所有甚深广大教等。声闻等定非所能缘。是故殊胜。

论曰。种种差别者。谓大乘光明集福定王贤守健行等三摩地。种种无量故。

释曰。菩萨所得诸三摩地差别无量。此中略说为上首者。等余一切声闻乘等尚不闻名。何况能得。

论曰。对治差别者。谓一切法总相缘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赖耶识中一切障粗重故。

释曰无分别智所缘真如。是一切法共相所显。故说此智名总相缘。定能发此能对治智。亦名对治。圣道微妙。故如细楔。所治种子其性粗重故。如粗楔。

论曰。堪能差别者。谓住静虑乐。随其所欲而受生故。

释曰。由此静虑其性调顺有所堪能。随欲饶益诸有情处。不退静虑而往受生。声闻乘中无如是事。所以殊胜。

论曰。引发差别者。谓能引发一切世界无碍神通故。

释曰。由此定力。引发种种一切世界无碍神通。

论曰。作业差别者。谓能振动炽然遍满。显示转变往来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类或显或隐。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辩念乐放大光明。引发如是大神通故。

释曰。由此定力引发种种神通所作。显谓显现。隐谓隐藏。所作自在。谓变魔王作佛身等。伏他神通。谓能映夺他神通力。无辩才者施以辩才。无念乐者施以念乐。为召他方远住菩萨放大光明。引发如是大神通者。引前所说种种神通。如是等类声闻等无。是故殊胜。

论曰。又能引发摄诸难行。十难行故。十难行者。一自誓难行。誓受无上菩提愿故。二不退难行。生死众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难行。一切有情虽行邪行而不弃故。四现前难行。怨有情所现作一切饶益事故。五不染难行。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染污故。六胜解难行。于大乘中虽未能了。然于一切广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达难行。具能通达补特伽罗法无我故。八随觉难行。于诸如来所说甚深秘密言词。能随觉故。九不离不染难行。不舍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难行。能修诸佛安住解脱。一切障碍穷生死际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义利行故。

释曰。如说菩萨修诸难行。一切难行十种所显。自誓难行誓受无上菩提愿者。不顾自乐。誓受饶益一切有情。甚为难故。不退难行生死众苦不能退者。久处生死。风寒等苦所不能退。甚为难故。不背难行一切有情虽行邪行而不弃者。于父母等行邪恶行。或无所用戏求眼睛。双足践蹋。不观其过而作饶益。甚为难故。现前难行怨有情所现作一切饶益事者。虽有重怨而现饶益。甚为难故。不染难行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染污者。常处世间利等八法所不能染。甚为难故。胜解难行等者。于微妙义殊胜神力。虽未能了而深信解。甚为难故。通达难行等者。通达现观等觉一义能具通达。遍计所执补特伽罗一切法性皆无所有。甚为难故。随觉难行等者。于佛所说秘密言词。舍随闻义。觉不闻义。甚为难故。不离不染难行等者。不舍生死不染彼过。甚为难故。加行难行等者。已断已脱一切烦恼及所知障。而恒现前起作一切利有情事。尽未来际常无休息。欣修此行甚为难故。

论曰。复次随觉难行中。于佛何等秘密言词。彼诸菩萨能随觉了。谓如经言。

释曰。第八难行其义未了。故须重释。

论曰。云何菩萨能行惠施。若诸菩萨无少所施。然于十方无量世界广行惠施。云何菩萨乐行惠施。若诸菩萨于一切施都无欲乐。云何菩萨于惠施中深生信解。若诸菩萨不信如来而行布施。云何菩萨于施策励。若诸菩萨于惠施中不自策励。云何菩萨于施耽乐。若诸菩萨无有暂时少有所施。云何菩萨其施广大。若诸菩萨于惠施中离娑洛想。云何菩萨其施清净。若诸菩萨殟波陀悭。云何菩萨其施究竟。若诸菩萨不住究竟。云何菩萨其施自在。若诸菩萨于惠施中不自在转。云何菩萨其施无尽。若诸菩萨不住无尽。如于布施。于戒为初于慧为后。随其所应当知亦尔。

释曰。若诸菩萨无少所施等者。谓诸菩萨一切有情摄为己体。通达自他平等性故。彼行施时即菩萨施故。无少施名能行施。又以一切所有财物施于一切。是故说名无少所施。又所施物施者受者。皆不可得三轮清净。是故说名无少所施。若诸菩萨于一切施都无欲乐者。此既遮言。是不乐义。于来求施当施我施先施我施。此等一切皆无欲乐。唯乐攀缘安住涅槃而行惠施。若诸菩萨不信如来而行布施者。谓证法性自了自信而行惠施。非唯信他。若诸菩萨于惠施中不自策励者。谓能任运常行施故。不须自策而能策他劝令施故。若诸菩萨无有暂时少有所施者。是一切时一切施义。若诸菩萨于惠施中离娑洛想者。此娑洛言。显目坚实密诠流散。今取密义离流散想。即三摩地是心住定而行施义。若诸菩萨殟波陀悭者。殟波陀言。显目生起密诠拔足。今取密义拔除悭足而行惠施。若诸菩萨不住究竟者。不同一向趣寂声闻。安住究竟无余涅槃。若诸菩萨于惠施中不自在转者。谓令悭等施所治障不自在转。若诸菩萨不住无尽者。谓得圆满无尽增上究竟佛果。而不安住。何者起化为饶益他常行惠施。如于布施于戒乃至当知亦尔者。类通余五。谓如经言。云何菩萨能具尸罗。若诸菩萨不护少戒。谓见自他平等性故。他护净戒即是自己具足尸罗。

论曰。云何能杀生。若断众生生死流转。云何不与取。若诸有情无有与者自然摄取。云何欲邪行。若于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云何能妄语。若于妄中能说为妄。云何具戍尼。若能常居最胜空住。云何波鲁师。若善安住所知彼岸。云何绮间语。若正说法品类差别。云何能贪欲。若有数数欲自证得无上静虑。云何能瞋恚。若于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烦恼。云何能邪见。若一切处遍行邪性。皆如实见。

释曰。如经中说苾刍我是能杀等者。此中显彼所说意趣。若断众生生死流转者。断是杀义与问相应。无有与者自然摄取者。是无他求自摄益义。若于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者。谓如实知若境界欲若分别欲唯是邪乱。如有颂言。

佛说贪恚痴  皆从分别起

净不净颠倒  此亦为缘生

净不净颠倒  为缘而有者

彼自性皆无  故欲非真实

若于妄中能说为妄者。说妄为妄故名妄语。如有颂言。

一切虚妄法  世尊如实说

于虚妄法中  诸行最虚妄

若能常居最胜空住者。依世训释文词道理。答上所问具戌尼言。此具戍尼。显目离间语。密诠常胜空。具表胜义。戍表空义。尼表常义。今取密义问答相应。显则不尔。波鲁师等训释文词道理亦尔。此波鲁师。显目粗恶语。密诠住彼岸。今取密义。是故说言。若善安住所知彼岸。所知彼岸是一切智。佛于其中能善安住。名波鲁师。若正说法品类差别者。释绮间语其义易了。若有数数欲自证。得无上静虑者。如上训释文词道理。诸佛身中所有静虑说为无上。若于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烦恼者。已灭已断是憎害义。若一切处遍行邪性皆如实见者。谓见一切虚妄分别邪乱为性。

论曰。甚深佛法者。云何名为甚深佛法。此中应释。谓常住法是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住故。又断灭法是诸佛法。以一切障永断灭故。又生起法是诸佛法。以变化身现生起故。又有所得法是诸佛法。八万四千诸有情行及彼对治皆可得故。又有贪法是诸佛法。自誓摄受。有贪有情为己体故。又有瞋法是诸佛法。又有痴法是诸佛法。又异生法是诸佛法。应知亦尔。又无染法是诸佛法。成满真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又无污法是诸佛法。生在世间。诸世间法不能污故。是故说名甚深佛法。

释曰。甚深佛法契经所说其义云何。谓余经说。若常住法是诸佛法。广说乃至。又无污法是诸佛法。此中密意今当显示。以其法身是常住者。法身即是转依为相。离一切障。常住真如无变易故。或无垢秽无有挂碍无上妙智。如无色界而非异熟。是无漏故。此亦常住法身所摄。无差别故。非业烦恼所能为故。八万四千诸有情行及彼对治皆可得者。八万四千法蕴能治有贪有瞋有痴等分有情行故。四种各有二万一千。又无染法是诸佛法者。善净真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余义易了不须重释。佛说如是秘密言词。复有何果。谓令说者易可安立。总括义故易为他说。即此因故。能令闻者易可受持。资粮易满。受持教故。易达法性。资粮满故。得佛证净。得大我故。法僧亦尔。并最胜故。由此证得现法乐住。觉知彼故于智者前论义决择入聪敏数。为斯十利说秘密言。声闻乘中亦说杀害于父母等密意言词。十利亦尔。

论曰。又能引发修到彼岸。成熟有情净佛国土。诸佛法故应知。亦是菩萨等持作业差别。

释曰。菩萨所得诸三摩地。复有四种作业差别。谓依此定能修一切波罗蜜多。成熟一切诸有情类。发神通等方便引令入正法故。能净佛土随欲能成金等宝故。能正修集力无畏等一切佛法。非离如是所说等持。能办修集到彼岸等。四种作业如声闻等。

释增上慧学分第九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心殊胜。增上慧殊胜云何可见。谓无分别智。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缘。若所缘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异熟若等流。若出离若至究竟。若加行无分别后得胜利。若差别若无分别后得譬喻。若无功用作事。若甚深应知无分别智。名增上慧殊胜。

释曰。心既在定能如实知故。等持无间说增上慧学。为不尔耶。摄取其明即名为学。慧之与学应无有异。若如是者依同处释。谓增上慧即是其学。若尔此中应无依义。谓依余慧而起于学。是故说名增上慧学。如前二学依戒而学。依定而学。非于此中依慧而学。慧即学故。应如是说。其加行慧依根本学。其根本慧依后得学。其后得慧依二无间而起修学。何等名为增上慧学。谓无分别智。今于此中最初自性。最后甚深。广释此智。

论曰。此中无分别智离五种相以为自性。一离无作意故。二离过有寻有伺地故。三离想受灭寂静故。四离色自性故。五离于真义异计度故。离此五相。应知是名无分别智。

释曰。依智自性说离五相。由遮诠门说智体相。以表诠门不可说故遣分别门。无分别智其相可了。若异此智应有分别。何等分别。谓后广说。无作意等。若无作意是无分别智。熟眠醉等无所作意。应成无分别智。然不应许由离功用应得无颠倒故。若过寻伺地是无分别智。第二静虑已上诸地。一切异生及声闻等应成无分别智。然彼无有无分别智。若想受灭是无分别智。此智体相难可成立无想等中。离心无有诸心法故。由意识灭说彼无心如前已说。若如其色是无分别智。应不得成无分别智。譬如大种所造色故。若于真义异相计度是无分别智。此智不成无分别性。以于真义异相计度。言此是真是无分别。有分别故。

论曰。于此所说无分别智成立相中复说多颂。

释曰。依前所说无分别智。略成立相广说多颂。次第别显。为显自性。故说初颂。

论曰。

诸菩萨自性  远离五种相

是无分别智  不异计于真

释曰。于此颂中由前三句遮五种相。方便显示无分别智。由第四句正说自性。不异计于真者。谓于真义不异计度以为自性。自性自体义无差别。如说环钏金为自体。次后一颂说智所依。

论曰。

诸菩萨所依  非心而是心

是无分别智  非思义种类

释曰。智是心法故应依心。依止于心而无分别。不应道理。心声即是思量相故。若依非心譬如众色。不应成智。为解如是双结过失故说半颂。非思义种类者。谓无分别智所依非心。非思义故。亦非非心为所依止心种类故。以心为因。数习势力引得此位。名心种类。此即显示智所依心。出过一切思量分别。次有一颂显智因缘。

论曰。

诸菩萨因缘  有言闻熏习

是无分别智  及如理作意

释曰。因缘与能作因缘义一。有言闻熏习者。谓有于他大乘言音故名有言。闻谓听闻即彼非余。由此所引功能差别说名熏习。及如理作意者。谓此为因所生意言。如理作意顺理清净故名如理。智必有境故。次一颂说智所缘。

论曰。

诸菩萨所缘  不可言法性

是无分别智  无我性真如

释曰。不可言法性者。谓可言法无自性性。是离可言遍计所执自性性义。无我性真如者。为成此义令其明了。即是一切补特伽罗诸法无性所显真如。解脱增益损减二边。无分别智所缘境界。有所缘法定有行相故。次一颂显智行相。

论曰。

诸菩萨行相  复于所缘中

是无分别智  彼所知无相

释曰。于所缘中相似而行故名行相。无分别智于真如境相似而行。彼所知无相者。谓说此智于真如境所作行相。此意说言。无分别智缘真如境。离一切相作意行相。以为行相。次说二颂。于上所缘及智行相。释通疑难。

论曰。

相应自性义  所分别非余

字展转相应  是谓相应义

非离彼能诠  智于所诠转

非诠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释曰。若实无有所分别义。何所分别故说是言。相应自性义所分别非余等。谓诸文字展转相应。宣唱不绝。遍计心等缘此假立成遍计义。为所分别。无别实义为所分别。故言非余。若无文字相续宣唱。分别无故。云何诸法皆不可言。为显此理故说是言。非离彼能诠智于所诠转等。若实有义可言说者。离能诠名于彼应有似言智起。非未解了能诠名言。于所诠义有此智起。故不可言。或谓外义虽定实有。要待能诠所诠智起。为遮此故说如是言。非诠不同故。谓相异故非实能诠。以能诠名与所诠义别相取故。其相各异。云何得成定实诠表。一切不可言者。由此道理所有一切能诠所诠。皆不可言。无分别智何所任持。

论曰。

诸菩萨任持  是无分别智

后所得诸行  为进趣增长

释曰。后所得诸行者。谓无分别后得智中所得种种菩萨诸行。此行皆以智为所依。为进趣增长者。谓为增长菩萨诸行。此说任持有要所用。无颠倒故能持诸行。无分别智谁为助伴。若唯有一应无所能。

论曰。

诸菩萨助伴  说为二种道

是无分别智  五到彼岸性

释曰。二种道者。一资粮道。二依止道。五到彼岸以为自性。此中前四波罗蜜多是资粮道。第五静虑波罗蜜多是依止道。若在定心前说四种波罗蜜多诸善资助。便能生长无分别智。此智名慧波罗蜜多。乃至未得佛果已来。无分别智当于何处感异熟果。

论曰。

诸菩萨异熟  于佛二会中

是无分别智  由加行证得

释曰。二会中者。谓于诸佛变化受用二身会中。由加行证得者。谓显能感异熟果义。此非异熟因。能对治彼故。即增上果假名异熟。由此资熏。余有漏业令感异熟故立此名。若修加行无分别时。生在诸佛所现变化身众会中。若时证得无分别智。便生诸佛所现受用身众会中。无分别智谁为等流。

论曰。

诸菩萨等流  于后后生中

是无分别智  自体转增胜

释曰。前前生中无分别智。后后生处展转增胜。是等流果。无分别智出离云何。

论曰。

诸菩萨出离  得成办相应

是无分别智  应知于十地

释曰。初极喜地入见道时。见一切地无分别理。初得出离。后修道中方得诸地成办相应无分别智。谁为究竟。

论曰。

诸菩萨究竟  得清净三身

是无分别智  得最上自在

释曰。清净三身者。谓初地中虽得三身而未清净。至第十地乃得清净。方名究竟。故说尔时得净三身。得最上自在者。谓于尔时无分别智。非但获得清净三身。亦得最上十种自在。故名究竟无分别智。如何从何由何无染。

论曰。

如虚空无染  是无分别智

种种极重恶  由唯信胜解

释曰。初问如何得无染者。答如虚空无染。次问从何得无染者。答种种极重恶。后问由何得无染者。答曰唯信胜解。谓唯由信由慧胜解以为因故。而得无染。

论曰。

如虚空无染  是无分别智

解脱一切障  得成办相应

释曰。解脱一切障者。解脱烦恼及所知障。得成办相应者。谓在初地与得相应。乃至佛地成办相应。

论曰。

如虚空无染  是无分别智

常行于世间  非世法所染

释曰。常行于世间非世法所染者。此显遍生一切生处利等世间八法不染。如红莲华出世间摄。如是三颂显示三智所得胜利。加行根本后得三种无分别智。有何差别。

论曰。

如哑求受义  如哑正受义

如非哑受义  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义  如愚正受义

如非愚受义  三智譬如是

如五求受义  如五正受义

如末那受义  三智譬如是

如未解于论  求论受法义

次第譬三智  应知加行等

释曰。为显三智行相差别。说如是喻。如哑求受义者。譬如哑人求受境界。而未能受亦不能说。如是加行无分别智。求证真如而未能证。寂无言说当知亦尔。如哑正受义者。譬如哑人正受境界无所言说。如是根本无分别智。正证真如离诸戏论当知亦尔。如非哑受义者。如不哑人受诸境界。亦起言说。如是后得无分别智。反照真如现证境界。能起言教当知亦尔。由此道理释如愚颂。如五求受义者。譬如五识求受境界。虽有所求而无分别。如是加行无分别智当知亦尔。如五正受义者。譬如五识正受境界。离诸分别。如是根本无分别智当知亦尔。如末那受义者。譬如意识能受境界亦能分别。如是后得无分别智当知亦尔。如未解于论求论受法义者。如未解论求诵于论。而未能诵。如是加行无分别智当知亦尔。如温习论领受文字。如是根本无分别智当知亦尔。如已听习通达法义。如是后得无分别智当知亦尔。由如是等众多譬喻。如数次第喻加行等三智差别。次显根本后得二智譬喻差别。

论曰。

如人正闭目  是无分别智

即彼复开目  后得智亦尔

应知如虚空  是无分别智

于中现色像  后得智亦尔

释曰。由此二颂显示根本后得差别。闭目开目虚空色像。俱显二智是无分别。是有分别。是其平等是不平等。其加行智未有所证故略不说。又加行智是本智因。其后得智是本智果。是故且办无分别智成所作事。无分别智修成佛果既无分别。云何能作利有情事。

论曰。

如末尼天乐  无思成自事

种种佛事成  常离思亦尔

释曰。今此颂中引彼末尼天乐两喻。成立所得无分别智。虽无分别不作功用。成种种事如如意珠及以天乐。虽无是念我当放光。我当出声。并无思故然由生彼有情福业意乐势力。不待击奏放种种光。出种种声。诸佛菩萨无分别智。当知亦尔。虽离分别不作功用。而能随彼所化有情福力意乐。现作种种利乐事转。次当显示无分别智所有甚深。无分别智境界云何。为缘分别依他起性。为缘余境自体亦尔。为智非智。若尔何失。若缘分别依他起性。云何得成无分别智。若缘余境余境定无。当何所缘。若是其智应有所知。若是非智云何得名无分别智。为离如是一切过失故说颂言。

论曰。

非于此非余  非智而是智

与境无有异  智成无分别

释曰。无分别智不缘分别依他起性。无分别故。非缘分别成无分别。亦不缘余以为境界。以即缘此分别法性为境界故。法与法性若一若异俱不可说。是故此智不可定说。缘分别境非分别境。自体亦尔。不可说言决定是智。如加行智及后得智分别无故。亦不可说决定非智。以加行智为先因故。与境无有异智成无分别者。不可分别此是能知。此是所知。能取所取分别无故。此智与境无差别相。譬如虚空与虚空中所有光明。是故此智成无分别。余契经中说一切法性无分别。今当解释。

论曰。

应知一切法  本性无分别

所分别无故  无分别智无

释曰。所分别无故者。由所分别遍计所执义永无故。余契经中说一切法性无分别。若一切法本来自性无分别者。何不一切有情之类从本已来不作功用自然解脱。无分别智彼无有故。由彼有情于一切法无分别性。现证真智本来未生。诸菩萨等。于一切法无分别性种性为因。证智已生由此道理。诸菩萨等能得解脱。非余有情。次当显示加行智等。各有三种五种差别。

论曰。此中加行无分别智有三种。谓因缘引发数习生差别故。

释曰。此加行智生起差别由三种力。一因缘力。二引发力。三数习力。因缘力者。谓种性力。或有种性会遇强缘。速起加行。如是加行种性为因。而得生起。言种性者。谓无始来六处殊胜。能得佛果法尔功能。引发力者。谓前生中已习为因发起加行。数习力者。谓现在生数数修习。由士用力发起加行。

论曰。根本无分别智亦有三种。谓喜足无颠倒无戏论无分别差别故。

释曰。喜足无分别者。谓于下劣义而生喜足。于后胜进不悕求故。名无分别。如得世间闻思两智。于少分义。或已信解或已决了。便生喜足。或如已得世间修慧证第一有粗烦恼息。于中执为究竟解脱。便生喜足。如是等类皆名喜足无分别智。无颠倒无分别者。谓圣弟子等。彼由修慧于苦等谛起无常等四无倒行。不起常等颠倒分别。名无颠倒无分别智。无戏论无分别者。谓诸菩萨于无常等亦不分别。乃至菩提亦离戏论。由一切法无分别理。出过一切名言道故。超度一切世智境故。由戏论名是世俗声。世俗智摄。远离此故名无戏论无分别智。

论曰。后得无分别智有五种。谓通达随念安立和合如意思择差别故。

释曰。此后得智所作别故。有其五种。谓通达等。思择之声一一皆有。通达思择者。于真决定于真现观故名通达。由后得智思择如是所得通达。谓即于中自内审察此事如是。是故说名通达思择随念思择者。谓于后时随念通达。念言我曾通达是事。是故说名随念思择。安立思择者。谓从此出。如所通达为他宣说。是故说名安立思择。和合思择者。谓总相观缘一切法。由此观故进趣转依。或转依已重起此观。是故说名和合思择。如意思择者。谓智现前随所思惟。一切如意。如令地等变成金等。是故说名如意思择。此思择声。意说其智。前说一切法本性无分别。所分别无故。云何得知所分别义实无所有。为欲成立彼无所有。故说多颂。

论曰。

鬼傍生人天  各随其所应

等事心异故  许义非真实

于过去事等  梦像二影中

虽所缘非实  而境相成就

若义义性成  无无分别智

此若无佛果  证得不应理

得自在菩萨  由胜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尔

成就简择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义皆显现

无分别智行  诸义皆不现

当知无有义  由此亦无识

释曰。鬼傍生人天等者。谓于人等见有水处。饿鬼见是陆地高原。于人所见有粪秽处。傍生见为净妙饮食。于人所见不净物中。饿鬼畜生见为清净。于人所见净妙饮食。诸天见为臭秽不净。非相违事同一处有。故知遍计所执义无。若无有义。云何无境识得现行。何故诘问。汝经部师。过去未来境界非有。云何于中得有智转。又于梦中梦像实无。云何智起非隘室中偃卧一处容有梦智所缘真实山河象等。又未曾经自断其首。云何梦见非不得通忆宿住事。又于镜等三摩地中。所行二影非真实有。云何了然当心显现。故知自缘心之影像而境相成就者。总结过去未来等境。虽非实有而于自心境相成就。若义义性成无无分别智者。若诸境义义性成实。无分别智应不得成。分别有故。此若无佛果证得不应理者。此无分别智体若无。证得佛果不应道理。是则应成害本过失。是故应知所分别义定非成实。又此境义定非实有。何以故。得自在菩萨者。谓诸菩萨得大自在。由胜解力故者。由意解力。如欲地等成者。谓变地等令成金等。得定者亦尔者。谓除菩萨余声闻等得静虑者。成就简择者者谓慧成满者。言有智者。谓与成满正智相应。是故菩萨名有智者。得定者者。得三摩地。思惟一切法者。谓正思惟一切契经应颂等法。如义皆显现者。谓以种种无我等行。如如思惟契经等法。如是如是其义显现。是故应知即此如理作意之心。似其所取能取相现。一切外义都无所有。无分别智行诸义皆不现者。此中应续前说许义非真实言。由诸菩萨无分别智现起行时。一切境义皆不显现是故应知所有境义皆非实有。当知无有义由此亦无识者。结劝应知无有境义。由此能识亦无所有。非无所识而有能识应正道理。前于广释所知相中。已具辩析如是道理。

论曰。般若波罗蜜多与无分别智无有差别。如说菩萨安住般若波罗蜜多。非处相应能于所余波罗蜜多修习圆满。云何名为非处相应修习圆满。谓由远离五种处故。一远离外道我执处故。二远离未见真如菩萨分别处故。三远离生死涅槃二边处故。四远离唯断烦恼障生喜足处。故五远离不顾有情利益安乐住无余依涅槃界处故。

释曰。般若波罗蜜多与无分别智无有差别者。性相等故。谓诸所有无分别智。即是般若波罗蜜多故。彼经中作如是说。菩萨安住般若波罗蜜多。非处相应能于所余波罗蜜多修习圆满。此义云何。谓由远离五种处故。即是远离外道我执处等五处差别。此中可居故名为处。远离外道我执处者。谓诸外道安住我执。作是念言。我能了知此是我慧。菩萨远离如是处所。不计执我及以我所而起波若。菩萨远离如是处所。是故说名非处相应。远离未见真如菩萨分别处者。谓未见真诸菩萨众。于其般若波罗蜜多无分别智起诸分别。此是般若波罗蜜多。菩萨远离如是处所。是故说名非处相应。如有颂曰。

若有所见  汝为彼缚  若无所见

便得解脱

远离生死涅槃二边处者。谓如世间住生死边。有我执故。如圣弟子住涅槃边。烦恼断故。菩萨不尔。是故说名远离二边非处相应。远离唯断烦恼障生喜足处者。谓声闻等计修习力断烦恼障。即为一切所作已办。菩萨远离如是处所以能障碍利益安乐诸有情故。如有颂言。

非往诸恶趣  极障大菩提

如住于声闻  及以独觉地

菩萨远离如是处。所是故说名非处相应。远离不顾有情利益。安乐住无余依涅槃界处者。如声闻等不顾有情利益安乐。住无余依涅槃界中。如火烧薪。毕竟寂灭。菩萨远离如是处所。般若大悲皆具足故。能正安住无住涅槃。由舍此处是故说名非处相应。

论曰。声闻等智与菩萨智有何差别。由五种相应知差别。一由无分别差别。谓于蕴等法无分别故。二由非少分差别。谓于通达真如入一切种所知境界。普为度脱一切有情非少分故。三由无住差别。谓无住涅槃为所住故。四由毕竟差别。谓无余依涅槃界中无断尽故。五由无上差别。谓于此上无有余。乘胜过此故。此中有颂。

诸大悲为体  由五相胜智

世出世满中  说此最高远

释曰。此中显示声闻等智与菩萨智五相差别。无分别差别者。谓声闻。等智就四颠倒。名无分别。诸菩萨智于一切法乃至菩提皆无分别。非少分差别。复有三种。一通达真如非少分差别。谓声闻等入真观时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理。是诸菩萨入真观时具足通达补特伽罗及一切法空无我理。二所知境界非少分差别。谓声闻等唯于苦等谛中智生。即名修习所作已办。是诸菩萨普于一切所知境界无倒智生。乃名修习所作已办。三所度有情非少分差别。谓声闻等唯求自利尽无生智。正勤修行。是诸菩萨普为济度一切有情求大菩提。于此三种非少分别。声闻菩萨智有差别。无住差别者。谓声闻等唯住涅槃。是诸菩萨具足悲慧增上力故。无住涅槃以为住处。毕竟差别者。显声闻等与诸菩萨于涅槃中有大差别。谓声闻等住无余依涅槃界中。身智永尽如灯焰灭。是诸菩萨得成佛时。所证法身穷生死际无有断尽。如无色界相续不坏。由此差别智有差别。无上差别者。谓声闻乘上有独觉。独觉乘上复有大乘。其菩萨乘即是佛乘。更无有上。由此五相应知声闻与诸菩萨智有差别。复以伽陀摄如是义。言五相者。即前所说五相差别。世出世满中者。静虑无色名世间满。声闻乘等所得涅槃名出世满。此皆胜彼故说高远。

论曰。若诸菩萨成就如是。增上尸罗。增上质多。增上般若。功德圆满。于诸财位得大自在。何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便作余无量有情损恼因故。是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此中有颂。

见业障现前  积集损恼故

现有诸有情  不感菩萨施

释曰。今当显说。由是因缘菩萨虽有财位自在而不施他。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者。谓诸菩萨见彼有情于其财位。有重业障故不施与。勿令惠施空无有果。设复施彼亦不能受。何用施为。如有颂言。

如母乳婴儿  一经月无倦

婴儿喉若闭  乳母欲何为

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者。谓诸菩萨见彼有情虽于财位无重业障。而彼若得财位圆满便多放逸不起善法。作是思惟。宁彼现法少时贫贱。勿彼来生多时贫贱。故不施彼所有财位。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者。谓诸菩萨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生死心便现在前。求欲出离。若得富贵即生憍逸。故不施彼所有财位。作是思惟。宁彼贫贱厌离生死心常现前。勿彼富贵受乐放逸。不厌生死不起善法。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者。谓诸菩萨见彼有情若当施彼满足财位。即便放逸积集种种恶不善业。故不施彼所有财位。如有颂言。

宁使贫乏于财位  远离恶趣诸恶行

勿彼富贵乱诸根  令感当来众苦器

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便作余无量有情损恼因故者。谓诸菩萨见彼有情若得富贵。即便损恼无量有情故。不施彼所有财位。作是念言。宁彼一身受贫贱苦。勿令损恼余多有情。复以伽他摄如是义故说见业障现前等。其文易了无烦重释。

摄大乘论释卷第九

释果断分第十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慧殊胜。彼果断殊胜云何可见。断谓菩萨无住涅槃。以舍杂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转依为相。此中生死。谓依他起性杂染分。涅槃谓依他起性清净分。二所依止。谓通二分依他起性。转依。谓即依他起性对治起时。转舍杂染分。转得清净分。

释曰。无分别智。能治既生一切所治。决定应断故。彼无间说断殊胜。无住涅槃者。不同世间声闻独觉安住生死或涅槃故。以舍杂染不舍生死者。害彼势力如彼咒蛇。虽不弃舍而无染故。二所依止转依为相者。或依主释或持业释。住此转依如无色界。若依自利与殊胜慧共相应故。不容烦恼。若依利他由与大悲共相应故。现处生死而不弃舍。此中何者生死涅槃。依止转依。皆应显说。生死谓依他起性杂染分者。谓心心法烦恼迷乱。生死过失相续不绝。遍计所执分。涅槃谓依他起性清净分者。谓毕竟转遍计所执。圆成实分。二所依止谓通二分依他起性者。谓二所依。依他起性。转依谓即依他起性者。谓心心法依他起性。是诸杂染转灭所依。又是一切佛法所依。如有说言。此是一切佛法。诸地波罗蜜多果。所依等云何转依。何者转依。谓即于此依他起性对治起时者。无分别智起时。转舍杂染分者。转灭一切所取能取诸迷乱分。转得清净分者。舍彼所取能取性故。转得远离所取能取自内所证。绝诸戏论最清净分。

论曰。又此转依略有六种。一损力益能转。谓由胜解力闻熏习住故。及由有羞耻。令诸烦恼少分现行。不现行故。二通达转。谓诸菩萨已入大地。于真实非真实显现不显现。现前住故。乃至六地。三修习转。谓犹有障一切相不显现真实显现故。乃至十地。四果圆满转。谓永无障。一切相不显现。最清净真实显现。于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转。谓声闻等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生死故。六广大转。谓诸菩萨兼通达法空无我性。即于生死见为寂静。虽断杂染而不舍故。若诸菩萨住下劣转。有何过失。不顾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故。违越一切菩萨法故。与下劣乘同解脱故。是为过失。若诸菩萨住广大转有何功德。生死法中以自转依为所依止。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现一切有情之身。于最胜生及三乘中种种调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诸有情故。是为功德。

释曰。损力益能转等者。谓由胜解力及闻熏习力。损减依附异熟识中。烦恼熏习增益所习净法功能。又由胜解闻熏习。住有羞耻故。令诸烦恼少分现行。或不现行。通达转等者。谓已证入菩萨大地。于真非真或现不现。无分别智有间无间而现行故。或时真现。谓入观时。或非真现谓出观时非真与真于此二时。如其次第说现不现。此现不现乃至六地。修习转等者。由所知障说名有障。此转依位乃至十地诸相不现唯真显现。果圆满转等者。由一切障说名无障。以一切障永无有故。得一切相皆不显现。得最清净真实显现。依此转依于一切相得大自在。以于诸相得自在故。随其所乐利乐有情。下劣转等其言易了。无烦重释。广大转等者。谓于杂染断而不舍。于生死中达无我故。断诸杂染。即于其中见寂静故。而不弃舍。住下劣转有何过失等。其文易解。住广大转有何功德等者。于一切法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显一切同分之身。种种调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有感有情。置最胜生及三乘中。最胜生者。谓诸世间安乐生处。应知此是说法功德。

论曰。此中有多颂。

诸凡夫覆真  一向显虚妄

诸菩萨舍妄  一向显真实

应知显不显  真义非真义

转依即解脱  随欲自在行

于生死涅槃  若起平等智

尔时由此证  生死即涅槃

由是于生死  非舍非不舍

亦即于涅槃  非得非不得

释曰。为显转依复说多颂。诸凡夫覆真等者。谓如凡夫无明未断。真义不显故说名覆。无明力故一切虚妄皆悉显现。菩萨不尔无明断故。通达虚妄皆无所有故名舍妄。唯有真义一向显现。由此道理。应知显不显真义非真义者。谓圆成实真义显现。遍计所执非真实义皆不显现。言转依者。谓非真义皆不显现。所有真义皆悉显现。故名转依。即解脱者。谓即转依名为解脱。随欲自在行者。谓此转依解脱自在。于诸世间得随欲行。由随所欲所作自在故名解脱。非如斩首舍离身命。名为解脱。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等者。谓遍计所执自性名为生死。此即无性。无性即空。空即涅槃。圆成实性。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等者。谓即生死是涅槃故说名非舍。无复生死名想转故名非不舍。非离生死别得涅槃故名非得。即于此中证涅槃故名非不得。

释彼果智分第十一之一

论曰。如是已说彼果断殊胜。彼果智殊胜云何可见。谓由三种佛身应知。彼果智殊胜。一由自性身。二由受用身。三由变化身。此中自性身者。谓诸如来法身。一切法自在转所依止故。受用身者。谓依法身种种诸佛众会所显。清净佛土大乘法乐为所受故。变化身者亦依法身。从睹史多天宫现没。受生受欲踰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诸苦行。证大菩提。转大法轮。入大涅槃故。

释曰。由断所断获得无垢无挂碍智故。断殊胜无间次说果智殊胜。自性身中非假所立故名自性。是所依止故名为身。法性即身故名法身。或是诸法所依止处故名法身。言一切法自在转所依止者。谓于一切法得自在转。亦所依止故名一切法自在转所依止。或依持业释。受用身中依法身者。由有彼故而得有此。种种诸佛众会所显者。谓有佛土诸大菩萨众所云集。由此了知故名所显。即是西方极乐土等。清净佛土大乘法乐为所受故者。谓于清净佛国土中。受用种种大乘法乐。领解义故。或于清净佛国土中。受用种种金银等宝。诸佛菩萨展转受用妙色身等。及受经等种种法义。安立自相及共相故。何者所依复是谁依。谓前无垢无挂碍智。由此妙智增上力故能令安住不可思议解脱。已入大地诸大菩萨。清净佛土大乘法乐。相现智生。变化身中依法身者。如前已说。谓由果智殊胜力故。从睹史多天宫现没。乃至涅槃。此即能令余相续中。与人同分识相生起。

论曰。此中说一嗢拖南颂。

相证得自在  依止及摄持

差别德甚深  念业明诸佛

释曰。略标总义名嗢拖南相证得等是所标义。

论曰。诸佛法身以何为相。应知法身略有五相。

释曰。初总标相复有五种下转依等别释五相。

论曰。一转依为相。谓转灭一切障杂染分依他起性故。转得解脱一切障于法自在转。现前清净分依他起性故。

释曰。转灭一切障杂染分依他起性故者。谓转杂染分依他起性。似所取相及能取相。令永不生故。转得解脱一切障。于法自在转现前清净分依他起性故者。谓转得所取能取无性所显离垢真如圆成实性。及得于一切法自在而转。现在前因极清净分依他起性故。

论曰。二白法所成为相。谓六波罗蜜多圆满得十自在故。此中寿自在心自在众具自在由施波罗蜜多圆满故。业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罗蜜多圆满故。胜解自在由忍波罗蜜多圆满故。愿自在由精进波罗蜜多圆满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摄。由静虑波罗蜜多圆满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罗蜜多圆满故。

释曰。白法所成为相等者。谓诸声闻所得转依。唯是烦恼永断所显。无有白法所成为相。若诸菩萨所得转依修习六种波罗蜜多极圆满故。白法自性十种自在以为其相。于此时中无有一念是无记分。况染污分。此中已下释十自在寿自在者。谓随所欲能舍命故。心自在者。谓于生死无染污故。又随意乐能正为他引摄众具。于中自在运转其心名心自在。众具自在者。谓饮食等诸资生具。随意所乐能积集故。众具资财其义是一。由施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由法施无畏施财施圆满。如其所应得此果故。业自在者。谓于诸业得大自在。唯作善业非恶无记。及于其中劝他作故。生自在者。谓于一切应所生处。如其所欲现受生故。由戒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二自在是尸罗果。由具戒者唯造善业故。又具戒者所愿皆成故。胜解自在者。谓于地等发起胜解。令成金等如所胜解地等金等随胜解转。由忍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自在是其忍果。如昔因时乐修忍故。随诸有情心所乐转故。今获得地等金等随胜解转。愿自在者。谓随所愿一切事成。由精进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自在是精进果。由昔因时修精进故。于诸有情诸利乐事无有懈废。故于今时所愿自在。神力自在五通所摄者。谓随意乐引发种种最胜神通。由静虑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自在是静虑果。由昔因时乐修定故。随诸有情所应作事。证入种种静虑等至故。于今时得定所作神通自在。智自在者。谓随所有种种言音。智现前故。法自在者。谓随意乐宣说契经应颂等故。由般若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自在是般若果。由昔因时乐修慧故。随其类音为说正法故。今证得殊胜般若。妙达言音巧说正法。

论曰。三无二为相。谓有无无二为相。由一切法无所有故。空所显相是实有故。有为无为无二为相。由业烦恼非所为故。自在示现有为相故。异性一性无二为相。由一切佛所。依无差别故。无量相续现等觉故。此中有二颂。

我执不有故  于中无别依

随前能证别  故施设有异

种性异非虚  圆满无初故

无垢依无别  故非一非多

释曰。有无无二为相者。谓非有相以一切法遍计所执皆无有故。亦非无相。以空所显自性有故。有为无为无二为相者。以业烦恼非所为故非有为相。于能示现似有为法得大自在。数数示现似有为故非无为相。异性一性无二为相者。以佛法身体是其一故非异相。无量依止各别证得故非一相。俱一无故名无二相。复以二颂摄如是义令其易了。所谓我执不有故等。若于是处有其我执计自为我。执外为他即于其中分别自他。此彼各异。于法身中无有我执。故无分别。此彼有异。若尔云何说有多佛。随前能证有差别故。施设有异。谓随菩萨能证位别施设有异。随顺世间名言故说。此是释迦牟尼。此是胜观佛等。种性异故者。谓本因性有差别故。非唯一佛。种性有二。一本性住种性。谓无始来六处殊胜。展转相续法尔所得。二习所成种性。谓从先来善友力等数习所成。本性住性有差别故。习所成性有其多种。种性多故。执唯一佛更无余佛不应道理。非虚故者。有多菩萨依前种性。各别修集菩提资粮。若唯一佛一证菩提。余无所证。彼集资粮应空无果。不应道理。圆满故者。谓诸如来遍于各别所化有情。成立利益安乐正事。谓于三乘如应安立。若唯一佛。是则不可安立有情置于佛乘。以更无有第二佛故。是则如来所作佛事应不圆满。是故定应许有多佛。无初故者。谓诸如来前前出世。犹如生死无有最初。离集资粮自然成佛不应理故。离逢事佛能集资粮不应理故。由此决定非唯一佛。又不应执定有多佛。无垢所依无差别故。无漏法界名无垢依。由智殊胜毕竟遣除客尘垢故。于此无漏真法界中。不可定执诸佛有异。是故诸佛非一非多。

论曰。四常住为相。谓真如清净相故。本愿所引故。所应作事无竟期故。

释曰。恒无变易相续无断。是故说言常住为相。由三因缘成立此相。真如清净相故者。此显真如性常无变。显成佛果说为法身性。若变易即非真如。是故常住本愿所引故者。谓诸如来皆先发起如是大愿。我当度脱无量有情。令般涅槃诸有情类未般涅槃。愿所引果相续不绝。是故常住。此愿所引离相续。常道理不成。所应作事无竟期故者。谓先大愿所应作事无究竟期。诸有情类量无边故。乃至有情相续不断。佛所作事恒无断故说名为常。

论曰。五不可思议为相。谓真如清净自内证故。无有世间喻能喻故。非诸寻思所行处故。

释曰。言思议者。谓依道理审谛思惟。起分别智寻思所摄。譬喻所显。诸佛非此所行处故。不可思议。超过一切寻思地故。唯应信解不应思议。

论曰。复次云何如是法身。最初证得。谓缘总相大乘法境无分别智。及后得智。五相善修于一切地善集资粮。金刚喻定破灭微细难破障故。此定无间离一切障故得转依。

释曰。信解亦名初得法身。法行亦尔。为简彼故说现证得。但言证得非生起者。体是常故。缘总相等其义易了。五相善修者。谓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及无自性。名为五相。又集总等五相善修。成办五果谓念念中销融一切粗重依止。离种种想得法苑乐。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分限相。大法光明顺清净分。无所分别无相现行。为令法身圆满成办。能正摄受后后胜因。破灭微细难破障故者。显示此定喻金刚因。譬如金刚其性坚固能破难破。如是此定超诸下类能破难破不染无知。能发无上清净智道故譬金刚。此定无间离一切障故。得转依者。由无分别及后得智故。证转依得佛法身。

论曰。复次法身由几自在而得自在。略由五种。一由佛土自身相好无边音声。无见顶相自在。由转色蕴依故。二由无罪无量广大乐住自在。由转受蕴依故。三由辩说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由转想蕴依故。四由现化变易。引摄大众引摄白法自在。由转行蕴依故。五由圆镜平等观察成所作智自在。由转识蕴依故。

释曰。由转五蕴依故。得五自在。诸声闻等怖畏苦故永断诸蕴。如愚癞人自舍身命。若诸菩萨摄巧方便。转灭有罪色等诸蕴。转起无罪色等诸蕴。如智癞人求诸良药。转有病身成无病身。此中由转色蕴依故。得能示现佛土自在。如其所欲现金银等诸佛土故。得能示现自身自在。随心所思皆能示现。于其种种大集会中。随诸所化有情机宜。各别现故。得能示现相好自在。随所爱乐示现种种妙相好故。得能示现无边音声无见顶相二种自在。现佛音声量无边故。现佛顶相无能见故。由转受蕴依故。得无罪无量广大乐住自在应知。此中离烦恼故名为无罪。有众多故名为无量。超过一切三界乐故名为广大。由转想蕴依故。得能辩说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以能取相是想自性。由摄如是资粮为因。转得如是功能差别。由此能于名身等事。随其所欲自在能住。由转行蕴依故得能现化变易引摄大众引摄白法自在。谓行蕴中思最为胜。由此思故于现化等自在。能转现化自在者。如其所欲能现化故。变易自在者。如其所欲转变地等成金等故。引摄大众自在者。如意所乐引摄天等诸大众故。引摄白法自在者。如意所乐令无漏法现在前故。由转阿赖耶识等八事识蕴得大圆镜智等四种妙智。如数次第或随所应。当知此中转阿赖耶识故得大圆镜智。虽所识境不现在前而能不忘不限时处。于一切境常不愚迷。无分别行能起受用。佛智影像。转染污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现观时。先已证得。于修道位转复清净。由此安住无住涅槃。大慈大悲恒与相应。能随所乐现佛影像。转意识故。得妙观察智。具足一切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犹如宝藏。于大会中能现一切自在作用。能断诸疑能雨法雨。转五识故得成所作智。普于十方一切世界。能现变化从睹史多天宫而没乃至涅槃。能现住持一切有情利乐事故。

论曰。复次法身由几种处。应知依止略由三处。一由种种佛住依止。此中有二颂。

诸佛证得五性喜  皆由等证自界故

离喜都由不证此  故求喜者应等证

由能无量及事成  法味义德俱圆满

得喜最胜无过失  诸佛见常无尽故

二由种种受用身依止。但为成熟诸菩萨故。三由种种变化身依止。多为成熟声闻等故。

释曰。由几种处应知依止者。此问法身与几种法为所依止。略由三处者。广即无量功德依止。今且略说但由三处。由种种佛住依止者。由诸如来所得法身。与所安住种种天住圣住梵住为所依止。诸天住中如来多住第四静虑。诸圣住中如来多住空解脱门。诸梵住中多住其悲。如是种种如来所住。胜声闻等。为显如来所证涅槃胜声闻等所得涅槃故。说诸佛证得五性喜等。证自界者。证自法界。于此修治正作证故名为等证。言离喜者。谓诸如来证自法界。安住五喜。诸声闻等证如斩首。永灭涅槃远离。如是最胜欢喜故。求喜者应等证者。谓诸菩萨勤求五喜。应正求证此真法界。何等为五。所求胜喜故次说言。由能无量及事成等。由因别故尔所喜异。能谓堪能。言无量者。谓过无量殑伽沙数。诸佛如来所有堪能。同依法身。一切和杂平等无异。由见如是能无量故。生大欢喜。及者集义。事者所作。一切有情诸利乐事。随彼所能无倒安立于三乘等。成谓成办。经无量时此所作事无碍转故。由见堪能。所应作事亦无量故生大欢喜。言法味者。谓契经等无上法味。谓证真谛所得理味。义圆满者。谓契经等法所诠义皆得圆满。随自意乐现在前故。德圆满者。谓神通等功德圆满。由见法味亦无量故。见义圆满亦无量故。见德圆满亦无量故。生大欢喜。复有说言。义谓涅槃。德谓随乐所起功德。俱圆满故并生大喜。得喜最胜无过失。诸佛见常无尽故者。谓诸如来见自身中真如一味。能无量等所生大喜。虽入涅槃亦常无尽。是故最胜无有过失。出三界故名为最胜。烦恼所知二障并习皆永断故。名无过失。由种种受用身依止等者。谓由法身为增上缘彼得转故。说名依止。非如日光依日道理。与变化身为所依止其义亦尔。言多为者。摄取胜解行地菩萨。以劣信解诸声闻等。虽见佛身不应成熟。初业菩萨当知亦尔。已入大地诸菩萨众。不由化身方得成熟。通达甚深广大法故。

论曰。应知法身由几佛法之所摄持。略由六种。一由清净。谓转阿赖耶识得法身故。二由异熟。谓转色根得异熟智故。三由安住。谓转欲行等住。得无量智住故。四由自在。谓转种种摄受业自在。得一切世界无碍神通智自在故。五由言说。谓转一切见闻觉知言说戏论。得令一切有情心喜辩说智自在故。六由拔济。谓转拔济一切灾横过失。得拔济一切有情一切灾横过失智故。应知法身由此所说六种佛法之所摄持。

释曰。就自性摄以显摄持法身自性。由清净者。谓由清净佛法摄持法身自性。以其法身体清净故。净谁转谁而得清净。为答此问说如是言。转阿赖耶识得法身故。由阿赖耶识执持一切杂染种子。对治起时转灭如是一切染种。转得随顺一切无罪圆满功德。譬如世间阿揭陀药。能变有毒令成无毒。故说名转。由异熟者。谓由异熟佛法摄持。法身自性转色根者。谓转眼等有色诸根。得异熟智者。谓所转舍是异熟故。假说转得亦名异熟。如昔所得异熟诸根。今得善智假名异熟。由安住者。谓由安住佛法摄持法身自性。转欲行等者。谓等取胜解行等。由转彼故证得息灭一切有情诸灾患智。由自在者。谓由自在佛法摄持法身自性。摄受业者。谓诸世间商贾营农事王等业。由转彼故证得无碍神通自在。由言说者。谓由言说佛法摄持法身自性。由转世间见等言说。证得见闻觉知自在。由此逮得一切有情心喜妙智。由拔济者。谓由拔济佛法摄持法身自性。灾横等者。谓如世间国王家等所生忧苦。或亲友力。或财宝力。而能息除。由转此故。证得息除一切有情一切灾横过失妙。智转舍如是六种世。法转得如是六种佛法。

论曰。诸佛法身当言有异。当言无异。依止意乐业无别故。当言无异。无量依身现等觉故。当言有异。如说佛法身受用身亦尔。意乐及业无差别故。当言无异。不由依止无差别故无量依止。差别转故。应知变化身如受用身说。

释曰。诸佛法身。依止意乐作业无别故无有异。诸佛真如无有异故。依止无别。一切皆为利益安乐一切有情。意乐同故意乐无别。一切皆同利他为胜。现等正觉般涅槃等。种种作业故业无别。无量依身现等觉故。当言有异者。谓由无量别别依身。菩提萨埵现成佛故。非无有异如前广说。如说法身受用亦尔。此说意乐及业无别。不说依止无有差别。无量依止差别转故。谓于一切别世界中。诸佛国土众会名号身量相好受法乐等各不同故。佛变化身应知亦尔。

论曰。应知法身几德相应。谓最清净四无量解脱胜处遍处无诤愿智。四无碍解六神通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随好。四一切相清净十力四无畏。三不护三念住拔除习气。无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功德相应。

释曰。此中显说诸佛世尊共声闻等。所有清净殊胜功德。最清净者。显此功德永断烦恼及所知障身中起故。如是所说最清净言。应知遍在一一功德。四无量者。谓缘无量有情为境。慈悲喜舍。言解脱者。谓八解脱。所谓有色观诸色等。言胜处者。谓八胜处。言遍处者。谓十遍处。无诤愿智更无差别。四无碍解者。谓法无碍解义无碍解训词无碍解辩说无碍解。六神通者。谓如意通为初。漏尽智为后。三十二大士相者。谓妙轮相印手足等。八十随好者。谓鼻修直等。四一切相清净者。谓所依清净所缘清净。心清净智清净。言十力者。谓处非处智力。业异熟智力。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根胜劣智力。种种胜解智力。种种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随念智力。死生智力。漏尽智力。四无畏者。谓佛世尊自发诚言。我是真实正等觉者。若有难言。于如是法不正等觉。我于彼难正见无缘是第一无畏。又发诚言。我是真实诸漏尽者。若有难言。如是如是诸漏未尽。我于彼难正见无缘。是第二无畏。又发诚言。我为弟子说出离道。若有难言修如是道非正出苦。我于彼难正见无缘。是第三无畏。又发诚言。我为弟子说障碍法染必为障。若有难言。虽染彼法不能为障。我于彼难正见无缘。是第四无畏。于此四中皆应广说。正见彼难无有缘故。得大安隐。得安隐故都无所畏。三不护者。谓诸如来所有身业清净现行无不清净。现行身业虑恐他知可须藏护。如是名为第一不护。如说身业语业意业。亦如是说是三不护。三念住者。谓诸如来说正法时。一类弟子恭敬属耳。住奉教心精进修行。法随法行。如来于彼无悦无喜心不踊跃。一类弟子不生恭敬翻前广说。如来于彼不生恚恨。不生不忍非不保任。一类弟子亦生恭敬。亦不恭敬乃至广说。如来于彼其心无二。谓不喜悦亦不恚恨。于彼一切遍住妙舍。拔除习气者。谓永拔除虽无烦恼。而有烦恼相似所作。腾跃等事。无忘失法者。谓于利乐诸有情事。正念正知不过时分。言大悲者。谓于有情利乐意乐大义当说。十八不共佛法者。谓不同义是不共义。即诸如来无有误失如阿罗汉。虽尽诸漏为乞食故出游城邑。或于一时与恶象恶马恶牛恶狗等共同游止。或于一时足践丛刺诸恶蛇等齐足跳踯。或于一时入如是。舍与诸母邑不依正理而作语言。或于林野舍弃好道而行恶路。或与怨贼师子猛兽及他妻等同共游止。如是等类诸阿罗汉所有误失诸佛皆无。又诸如来无卒暴音如阿罗汉。或于一时游行林野迷失道路。或入空宅扬声叫唤发大暴音。或因不染习气过失。聚唇露齿而现大笑。如是等类。诸阿罗汉卒暴音声诸佛皆无。又诸如来无忘失念。如阿罗汉有不染污久远所作。久远所说诸忘失念诸佛皆无。又诸如来无种种想。如阿罗汉于有余生死。一向起极厌逆想。于无余涅槃。一向起极寂静想。如来于彼有余生死无余涅槃。无差别想住最胜舍。又诸如来无不定心。如阿罗汉敛心方定出即不定。如来于彼一切分位无不定心。又诸如来无不择舍。如阿罗汉不以智慧简择有情诸利乐事。而便弃舍。如来无有如是等类不择而舍。又诸如来无有欲等六种退失。如阿罗汉于能永净所知障中。有未得退。谓志欲退精进退念退定。退慧退解脱退。如是六退诸佛皆无。又诸如来身语意业智为前导。随智而转。如阿罗汉或于一时善身业转。或于一时无记业转。语业意业当知亦尔。如来三业智前导故。随智转故无有无记。智等起故名智前导。智俱行故名随智转。又诸如来于三世境若知若见无著无碍。如阿罗汉于三世事非暂起心即能解故。知见有着不能一切悉了知故。知见有碍。如来于彼三世事中。暂起心时即遍解知一切境界。是故知见无著无碍。由是因缘此十八种。一一皆名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者。谓于一切蕴界处中善能了知。一切行相等者。等余无量功德法身相应。

论曰。此中有多颂。

释曰。于此法身能依不共诸功德中。以赞颂门结句道理分别开示。

论曰。

怜愍诸有情  起和合远离

常不舍利乐  四意乐归礼

释曰。今此颂中显四无量。怜愍诸有情者。是总句。起和合意乐者。显慈无量。欲令有情乐和合故。起远离意乐者。显悲无量。欲令有情远离苦故。起常不舍意乐者。显喜无量。欲令有情不舍乐故。起利乐意乐者。显舍无量。欲令有情获得利益及安乐故。舍谓弃舍。欲令有情舍乐受等烦恼随眠。不舍有情又处中住说名为舍。缘此功德归依敬礼诸佛法身。故名归礼。余颂准此一切应知。

论曰。

解脱一切障  牟尼胜世间

智周遍所知  心解脱归礼

释曰。解脱一切障者。此句显示诸佛解脱胜声闻等。牟尼胜世间者。此句显示诸佛胜处胜声闻等。智周遍所知者。此句显示诸佛遍处胜声闻等。非如声闻乘等唯有八种解脱。八种胜处。十种遍处。解脱为先而有胜处。胜处为先而有遍处。由此门故作意思惟解脱一切障。胜一切世间。智周一切境心解脱者。具上三德心离系缚。

论曰。

能灭诸有情  一切惑无余

害烦恼有染  常哀愍归礼

释曰。此颂显无诤。世俗智为性。不同声闻所得无诤将入城邑先审观察。若一有情当缘我身随起一种烦恼诤者。即便不入。如来观见虽诸有情当缘佛身起诸烦恼。若彼堪任受佛化者。即便往彼方便调伏。令灭烦恼。能灭诸有情一切惑无余者。非如声闻住无诤定。方便远离不令自身。作少有情生烦恼缘。唯伏欲界有事烦恼。非余烦恼。诸佛不尔方便能灭一切有情。一切烦恼令无有余。害烦恼者。唯害烦恼不害有情有染。常哀愍者。若诸有情有烦恼染。佛常哀愍而不诃害。如有颂言。

如咒鬼良医  治诸鬼所魅

但诃害鬼魅  非鬼所魅者

如是大悲尊  治烦恼所魅

但诃害烦恼  不诃害有情

论曰。

无功用无著  无碍常寂定

于一切问难  能解释归礼

释曰。此颂显愿智胜声闻等。由五相故。谓无功用故无著故无碍故常寂定故。一切疑难能解释故。诸声闻等所得愿智。随其所愿而入于定。唯能知此不知其余。佛即不尔。由无功用智不作功用。如末尼天乐随愿能知一切境界。由无著智于所知境皆无滞故。由无碍智断烦恼障并习气故。由常寂定定障断故。如有颂言。

那伽行寂定  那伽住寂定

那伽坐寂定  那伽卧寂定

由此所发微妙愿智。于一切时善能解释一切问难。

论曰。

于所依能依  所说言及智

能说无碍慧  常善说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四无碍解。言所依者。谓诸教法即契经等。言能依者。谓所诠义。如是二种皆名所说。所作业故。言智二种皆是能说。作者作具等所起故。无碍慧者。谓于此中无退转智。常善说者由具四种无碍解故。常能善说。若于所依无碍觉慧名法无碍。于法异门无挂碍故。若于能依无碍觉慧名义无碍。于一切法自相共相无挂碍故。或于诸法别义意趣无挂碍故。若于其言无碍觉慧名训词无碍。于诸国土各别境界种种言词。随自展转异想随说无挂碍故。或于诸法训释言词无挂碍故。若于分析诸法智中。无碍觉慧名辩说无碍。于能辩析诸法智中无挂碍故。

论曰。

为彼诸有情  故现知言行

往来及出离  善教者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六种神通。为彼诸有情者。此是总句。善教者。言一一皆有。善者妙也。教者言也。为令胜进说微妙言。名善教者故。现善教者。是如意通。随所应化故往其所。现大神变善教彼故。知言善教者。是天耳通。听闻远住。有义言词一切音声。如其所应为说法故。知行善教者。是心差别通。知心胜劣。善教彼故。知往善教者。是宿住随念智通。了达过去善教彼故知来善教者。是死生智通。了达未来善教彼故。知出离善教者。是漏尽智通。知断烦恼善教彼故。

论曰。

诸众生见尊  皆审知善士

暂见便深信  开导者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诸相随好。法身是现相好所依故。就相好归礼法身。诸众生见尊皆审知善士者。一切世间由见世尊具相随好。皆悉审知是大善士。诸众生者。通摄当时及于后时堪受化者。暂见便深信者。暂见世尊具相随好。便深净信。知是世间善开导者。

论曰。

摄受住持舍  现化及变易

等持智自在  随证得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四一切相清净。摄受住持舍者。显所依清净。依止静虑如其所欲。随乐长短能于自身。摄受住持弃舍自在。现化及变易者。显所缘清净。化作种种未曾生色。名为现化。转变种种已曾生色。成金银等名为变易。于此一切变化品。类皆得自。在等持自在者。显心清净。随其所欲三摩地门自在而转。一一刹那如其意乐。能入诸定。智自在者。显智清净。如其所欲陀罗尼门任持自在。随证得者。随顺证得上四清净。

论曰。

方便归依净  及大乘出离

于此诳众生  摧魔者归礼

释曰。此颂显十力。谓于善趣恶趣方便诸业。归依世出世净。大乘出离四种义中。魔诳众生。此中显说能摧彼魔十力业用。言方便者。善趣方便。谓诸善业。恶趣方便。谓不善业。宣说如是趣方便时。魔于其中诳惑而住言不如是。与是相违说不善业。为善趣方便。说诸善业为恶趣方便。或说一切皆无有因。或说一切自在天等以为其因。处非处力能摧彼说。训释词者。处名所以。有所容受。若无所以。无所容受。说名非处。谓无处无容诸众生类。无因恶因而当得有。此复云何。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缘行等。非自在天等。令次第得生。言归依者。所谓诸业。如说世间皆由自业。业为依止业作归依。说此业时魔于其中诳惑而住。广如前说。由第二业异熟智力。能摧彼说无所挂碍谓。诸有情业所分别高下胜劣。不由无因自在天等。广如前说所言净者。谓世间净及出世净。暂时毕竟伏诸烦恼。永害随眠。由诸静虑等持等至及圣道故。说此净时魔于其中诳惑而住。广如前说。由静虑等持等至智力。能摧彼说无所挂碍。及大乘出离者。此显余力所作业用。谓说大乘究竟出离佛果德时。魔于其中诳惑而住。言此无上正等菩提极难可得。宜求声闻究竟出离。由余七力能摧彼说无所挂碍。

论曰。

能说智及断  出离能障碍

自他利非余  外道伏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四无所畏。能说智者。谓佛诚言我是真实正等觉者。即是遍知一切法。智能说断者。谓佛诚言我是真实诸漏尽者。即是烦恼诸漏永尽。如是二种依自利说。能说出离者。谓佛诚言我为弟子说出离法。真实出离。能说能障碍者。谓佛诚言我为弟子说能障法。真实能碍如是二种依利他说。如是四种名自他利。非余外道伏者。显离怖畏释无畏义。非余外道所能降伏。是故无畏。

论曰。

处众能伏说  远离二杂染

无护无忘失  摄御众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不护念住。处众能伏说者。谓处大众能伏他说。以身业等及诸威仪。皆无丑恶可须藏护。恐彼讥嫌。是故处众能伏他说。如是即明三种不护。远离二杂染者。谓恭敬听不恭敬听。弟子众中善住念故。远离爱恚。如是即明三种念住。由此无护无忘失故。能善摄御诸弟子众。

论曰。

遍一切行住  无非圆智事

一切时遍知  实义者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拔除习气。遍一切行住者。谓于聚落或于城邑为乞食故。往返经行于树下等。身四威仪寂然而住。无非圆智事者。谓声闻等虽尽烦恼犹有习气。随缚所作掉举等事。如彼尊者大目揵连。五百生中常作猕猴。由彼习气所随缚故。虽离烦恼而闻乐时作猕猴跳踯。有一独觉。昔多生中曾作淫女。今余习故时庄饰面。如是等类非一切智所应作事。世尊皆无。是名如来不共功德。一切时遍知实义者者。非如外道掊刺拏等。非是真实一切智者。故说如来是其实义一切智者。顺结颂法故颠倒说。或此句义前后各别。一切时遍知者。此显佛是一切智者。实义者者。此显佛是有实义者。如人有杖说为杖者。

论曰。

诸有情利乐  所作不过时

所作常无虚  无忘失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无忘失法。诸有情利乐所作不过时者。谓佛世尊若有所化。若于尔时应有所作。即便为彼即于尔时。作所应作终不失时。如有颂言。

譬如大海水  奔潮必应时

佛哀愍众生  赴感常无失

所作常无虚者。谓佛所作不空无果。无忘失者。所作应时常无忘失。

论曰。

昼夜常六返  观一切世间

与大悲相应  利乐意归礼

释曰。此显大悲。利益安乐意乐为体。此言大者。福智资粮圆满证故。令脱三苦为行相故。三界有情为所缘故。于诸有情心平等故。决定无有胜此者故。昼夜常六返观一切世间者。此显大悲所作业用。谓佛世尊于昼夜分。各三时观一切世间。谁善法增谁善法减。谁善根熟谁根未熟。谁是堪受胜生法器。谁是堪受定胜法器。谁是佛乘器。谁是余乘器。如是等。

论曰。

由行及由证  由智及由业

于一切三乘  最胜者归礼

释曰。此显十八不共佛法。言由行者。此说行时一切事业。即是如来无有误失。乃至无有不择而舍。及由证者。即是住时六种无退。谓欲无退乃至第六解脱无退。言由智者。谓于三世无著无碍智见而转。及由业者。即是如来身语意业。智为前导随智而转。于一切三乘最胜者者。此显佛于一切声闻及独觉乘最为殊胜。由与十八不共功德具相应故。

论曰。

由三身至得  具相大菩提

一切处他疑  最胜者归礼

释曰。此颂显示一切相妙智性。一切行相皆正了知名一切相妙智。此妙智体名一切相妙智性。即是一切所知境界。一切行相殊胜智体。言三身者。谓自性等。由此三身至得具相无垢无碍妙智自性大菩提果。言具相者具一切相。有说无常等十六种行相名一切相。菩提用彼为先因故。有余复说。即此及余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所得相名一切相。有余复说。非于此中说治所治诸品类相。然说一切义利圆满。如如意珠具一切相。我今观此一切相者。即是一切障断品类。所以者何。永断一切障品类故。谓断一切所知障品及断一切习气品故。又此具相大菩提者。即是正知一切境相。是故能断一切他疑。一切处者一切世间他疑。即是所有人天一切疑惑。于此他疑皆悉能断。由此能断一切人天疑惑作用。显一切相妙智殊胜。

论曰。诸佛法身与如是等功德相应。复与所余自性因果业相应转。功德相应。是故应知诸佛法身无上功德。此中有二颂。

尊成实胜义  一切地皆出

至诸众生上  解脱诸有情

无尽无等德  相应现世间

及众会可见  非见人天等

释曰。法身与此功德相应。复与余六功德相应。此略标义。二颂广释。尊成实胜义者。谓佛法身成实胜义。真如所显此即宣说法身自性功德。相应说力差别相应无失。譬如说火暖德相应。一切地皆出者。是极喜等一切十地。皆出离义。此则成实胜义之因。至诸众生上者。一切智性于诸有情最为殊胜。此即成实胜义之果。解脱诸有情者。即是成实胜义之业。无尽无等德相应者。与诸功德相属相应。无边不共力无畏等无尽无等德相应故。现世间及众会可见者。谓变化身出现世间。及受用身处大众会。二皆可见。非见人天等者。谓佛法身非人天等之所能见。此说世尊三身差别。以显转义。转谓体性转变差别。于三身中。二身可见一非可见。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

释果智分第十一之二

论曰。复次诸佛法身甚深最甚深。此甚深相云何可见。此中有多颂。

释曰。诸佛法身甚深者。说此法身自性。难觉世聪明者。所有觉慧尚不解故。最甚深者。说此法身差别难觉。诸声闻等所有觉慧不能行故。如是甚深以十二颂。略当显示。

论曰。

佛无生为生  亦无住为住

诸事无功用  第四食为食

释曰。此颂显生住业住甚深。佛无生为生者。诸佛无生而现有生。名生甚深。亦无住为住者。生死涅槃无住为住。此即安住无住涅槃名住甚深。诸事无功用者。不由功用作一切事。犹如世间末尼天乐。名业甚深。第四食为食者。食有四种。一不清净依止住食。谓具缚者。由段等食令身安住。二净不净依止住食。谓若生在色无色界。由触意思识食安住已离欲故无有段食。预流向等是有学故。亦净不净依止住食。彼由四食自体安住。三一向净依止住食。谓由四食阿罗汉等自体安住。四唯示现依止住食。谓佛世尊示现受用段等四食。如来食时实不受食。亦不假食自身安住。然顺世间示现受食。示现假食其身安住。现受第四食得住故。名住甚深。

论曰。

无异亦无量  无数量一业

不坚业坚业  诸佛具三身

释曰。此颂显示安立数业甚深。无异者。显安立甚深以无差别而安立故。亦无量者。显数甚深。此显安立其数无量。无数量一业者。虽有无量而无别业。何者一业变化受用业无差别。成他利故。不坚业坚业者。自性身业是其坚住。余二身业是不坚住。如是一切。名业甚深。

论曰。

现等觉非有  一切觉非无

一一念无量  有非有所显

释曰。此颂显示现等觉甚深。现等觉非有者。依他起中遍计所执性非有故。一切觉非无者。依他起中圆成实性是真有故。一一念无量者。谓过无量殑伽沙数诸世界中。念念俱时有无量佛现等觉故。有非有所显者。谓诸如来是有非有。空性所显成尊位故。

论曰。

非染非离染  由欲得出离

了知欲无欲  悟入欲法性

释曰。此颂显示离欲甚深。云何非染断贪缠故。非离染者。非速永断贪随眠故。由欲得出离者。由留如是随眠贪故。得大菩提。若断如是贪随眠者。应同声闻等疾入涅槃故。了知欲无欲者。了知遍计所执贪欲无欲性故。悟入欲法性者。悟入作证欲法真如。

论曰。

诸佛过诸蕴  安住诸蕴中

与彼非一异  不舍而善寂

释曰。此颂显示断蕴甚深。诸佛过诸蕴者。谓诸如来超过一切遍计所执色等诸聚。如实观见遍计所执不可得故。安住诸蕴中者。谓佛安住法性蕴中。与彼非一异者。谓法性蕴与彼遍计所执诸蕴。不可说异遍计所执性本无故。不可说一遍计所执顺杂染故。法与法性非一非异。不舍而善寂者。谓不弃舍法性诸蕴。即是妙善永寂灭故。

论曰。

诸佛事相杂  犹如大海水

我已现当作  他利无是思

释曰。此颂显示成熟甚深诸佛事相杂者。谓诸如来所作一切利益安乐有情事业。展转和同合成一味不可分别。问此事如何等。答犹如大海水。谓如大海众流所归水同一味不可分别。一切同作鱼等饶益。我已现当作他利无是思者。离功用心思惟他利三时差别。而能任运起利他事。如帝释等末尼天乐。虽无思虑而有作用。

论曰。

众生罪不现  如月于破器

遍满诸世间  由法光如日

释曰。此颂显示显现甚深。问若如来身是常住者。于一切时何故不现。答众生罪不现。如月于破器。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月影。不现此非月过。是器之失。众生身中无奢摩他清润定水。佛影不现非如来过。是众生失。水喻等持清润性故。如说如来是真妙善无漏法影有感斯现。若无感者犹如生盲不能睹见。遍满诸世间由法光如日者。谓诸佛日放契经等正法言光。遍照一切有情世间。有缘斯见余不见者。是其自过非如来失。如世间日流光遍照有目者。睹盲者不见。

论曰。

或现等正觉  或涅槃如火

此未曾非有  诸佛身常故

释曰。此颂显示示现等觉涅槃甚深。或现等正觉或涅槃如火者。如世间火有处烧燃有处息灭。诸佛亦尔。于诸善根未成熟者现等正觉。令其成熟速得解脱。于诸善根已得成熟已解脱者现般涅槃。无所为故。此未曾非有等其义易了。

论曰。

佛于非圣法  人趣及恶趣

非梵行法中  最胜自体住

释曰。此颂显示住甚深。于非圣法最胜自体住者。谓于不善由最胜自体住。最胜住即空无愿及无相住。缘不善法而安住故。于人趣及恶趣最胜自体住者。谓于人趣及诸恶趣。由最胜自体住。最胜住即诸静虑诸等至住。由缘彼趣而安住故。非梵行法中最胜自体住者。谓于非梵行法中由最胜自体住最胜住。即四无量名为梵住。缘非梵行而安住故。

论曰。

佛一切处行  亦不行一处

于一切身现  非六根所行

释曰。此颂显示自体甚深。言自体者。即是如来常住法界及所成德总名自体。佛一切处行者。谓后得智遍行一切。于何遍行。谓善不善无记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差别境界。亦不行一处者。谓无分别智无分别故。不行一切差别境界。于一切身现者。谓变化身于一切处现受生故。非六根所行者。谓第一义常住法身。非诸生处。那落迦等同分有情。所能取故。

论曰。

烦恼伏不灭  如毒咒所害

留惑至惑尽  证佛一切智

释曰。此颂显示断烦恼甚深。烦恼伏不灭者。谓菩萨位中伏诸烦恼而未永断。如毒咒所害者。譬如众毒为神验咒之所损害。体虽未灭而不为患。烦恼亦尔由念智力伏现行缠。随眠犹在。何故烦恼随眠犹在。恐同声闻乘速般涅槃故由此道理烦恼为因。至烦恼尽得一切智。如有颂言。

念智力所制  烦恼证菩提

如毒咒所持  过失成功德

论曰。

烦恼成觉分  生死为涅槃

具大方便故  诸佛不思议

释曰。此颂显示不可思议甚深。谓诸烦恼转成觉分。生死苦恼即为涅槃。如是因果非世间理可得思议。

论曰。应知如是所说甚深有十二种。谓生住业住甚深。安立数业甚深。现等觉甚深。离欲甚深。断蕴甚深。成熟甚深。显现甚深。示现等觉涅槃甚深。住甚深。显示自体甚深。断烦恼甚深。不可思议甚深。

释曰。此十二种皆难觉了故名甚深。一一别相如前已说。

论曰。若诸菩萨念佛法身由几种念。应修此念。略说菩萨念佛法身。由七种念应修此念。一者诸佛于一切法得自在转。应修此念。于一切世界得无碍通故。此中有颂。

有情界周遍  具障而阙因

二种决定转  诸佛无自在

二者如来其身常住。应修此念。真如无间解脱垢故。三者如来最胜无罪。应修此念。一切烦恼及所知障并离系故。四者如来无有功用。应修此念。不作功用一切佛事无休息故。五者如来受大富乐。应修此念。清净佛土大富乐故。六者如来离诸染污。应修此念。生在世间一切世法不能染故。七者如来能成大事。应修此念。示现等觉般涅槃等。一切有情未成熟者能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脱故。此中有二颂。

圆满属自心  具常住清净

无功用能施  有情大法乐

遍行无依止  平等利多生

一切佛智者  应修一切念

释曰。此显菩萨修念诸佛法身功德。于一切法自在转者。谓诸如来于一切法。由串习故得自在转。暂起欲乐一切功德皆能圆满。现在前故。若诸如来普于一切无量无边诸世界中。神通无碍。何因缘故一切有情不般涅槃。由彼有障及无因故。前总明佛于一切法得自在转。今别显示佛于有情不得自在故说伽他。有情界周遍具障而阙因者。谓具烦恼业异熟障故名具障。猛利烦恼诸无间业愚戆顽嚚如其次第。无涅槃因无种性故。名为阙因。二种决定转者。谓作重业决定受异熟决定。作重业决定者。谓数串习令同类因与等流果决定相续。如未生怨害父王等。受异熟决定者。谓作决定感异熟业。决定当受诸异熟果。如诸释种决定应为毗卢宅迦王所杀害。诸佛于上所说有情。皆无自在令得涅槃。是故前虽总说如来于一切法得自在转。今须别说不得自在。如来身常住者。最清净真如为自体故。无改转故。无变异故。如来最胜无罪者。谓诸烦恼及所知障罪永断故。如来无功用者。谓如天乐其义易了。如来受大富乐者。受用广大清净佛土功德庄严大法乐故。如来离染污者。如红莲花其义易了。如来能成大事者。谓现等觉般涅槃等。成办有情广大义利。如所堪能令彼成熟得解脱故。如是七种所修念佛。复以二颂略摄其义。初圆满言贯通一切。属自心圆满者。此摄第一于一切法自在转相。具常住圆满者。此摄第二身常住相。具清净圆满者。此摄第三最胜无罪相。无功用圆满者。此摄第四无功用相。能施有情大法乐圆满者。此摄第五大法乐相。遍行无依止圆满者。此摄第六一切世法不能染相。平等利多生圆满者。此摄第七能成大事相。能作广大利乐事故。一切佛者。谓诸如来圆满功德。言智者者。谓大菩萨应修。一切念者。应修如是七种随念。忆持明记令不忘失。是其念义。

论曰。复次诸佛清净佛土相。云何应知。如菩萨藏百千契经序品中说。谓薄伽梵住最胜光曜七宝庄严。放大光明普照一切无边世界。无量方所妙饰间列。周圆无际其量难测。超过三界所行之处胜出世间善根所起。最极自在净识为相。如来所都诸大菩萨众所云集。无量天龙药叉健达缚阿素洛揭路茶紧捺洛莫呼洛伽人非人等常所翼。从广大法味喜乐所持。作诸众生一切义利。蠲除一切烦恼灾横。远离众魔过诸庄严。如来庄严之所依处。大念慧行以为游路。大止妙观以为所乘。大空无相无愿解脱为所入门。无量功德众所庄严。大宝花王之所建立。大宫殿中如是显示清净佛土。显色圆满。形色圆满。分量圆满。方所圆满。因圆满。果圆满。主圆满。辅翼圆满。眷属圆满。任持圆满。事业圆满。摄益圆满。无畏圆满。住处圆满。路圆满。乘圆满。门圆满。依持圆满。

复次受用如是清净佛土。一向净妙。一向安乐。一向无罪。一向自在。

释曰。此依诸佛清净佛土。说薄伽梵住最胜光曜七宝庄严等。言最胜光曜七宝庄严者。谓佛净土光曜最胜。用七妙宝绮饰庄严。或即七宝最胜光曜。言七宝者。一金二银三琉璃。四牟娑洛宝。五遏湿摩揭娑宝。此复何等。所谓帝青大青等宝。六赤真珠宝。谓赤虫所出名赤真珠。七羯鸡怛诺迦宝。放大光明普照一切无边世界者。谓即最胜光曜七宝放大光明遍照一切无边世界。或净佛土放大光明。普照一切无边世界。其体亦遍无边世界。此上二句显佛净土。显色圆满。无量方所妙饰间列者。谓佛净土无量方所妙饰间列。如慧为先安布间饰。此句显示形色圆满。周圆无际其量难测者。谓佛净土其量周圆无际难测。或复其量无边际故周圆难测。此句显示分量圆满。超过三界所行之处者。谓佛净土方处超过三界行处。非三界爱之所行故。非诸系业异熟果故。此句显示方所圆满。胜出世间善根所起者。谓出世间善根为因。及后得胜善根为因。净土生起。非自在等为净土因。此句显示因圆满。最极自在净识为相者。谓佛净土最极自在清净心识以为体相。唯有识故。非离识外别有宝等。即净心识如是变现似众宝等。此句显示果圆满。如来所都者。谓佛为主都此非余。此句显示主圆满。诸大菩萨众所云集者。唯有已入大地菩萨。止住其中补翼如来非声闻等。此句显示辅翼圆满。无量天龙药叉等者。谓诸天等止住其中以为眷属。此化非实。莫呼洛伽者。此摄大蟒。此句显示眷属圆满。广大法味喜乐所持者。谓净土中大乘法味喜乐为食。此句显示任持圆满。食能任持诸身命故。作诸众生一切义利者。食此食已作诸有情诸利乐事。此句显示事业圆满。蠲除一切烦恼灾横者。谓净土中无诸烦恼所作灾横。此句显示摄益圆满。远离众魔者。谓离烦恼蕴死天魔四种怨敌。此句显示无畏圆满。过诸庄严如来庄严之所依处者。谓过一切菩萨庄严。如来庄严之所依处。此句显示住处圆满。于诸住处最为胜故。大念慧行以为游路者。思所成慧名为大念。闻所成慧名为大慧。修所成慧名为大行。此句显示路圆满。游路即是道之异名。大止妙观以为所乘者。乘奢摩他毗钵舍那。游三慧路。往所趣园。胜诸声闻独觉菩萨所乘止观故名为大。此句显示乘圆满。大空无相无愿解脱为所入门者。三解脱门为趣入处。门者通也大义如前。此句显示门圆满无量功德众所庄严。大宝花王之所建立者。譬如世间宝庄严具。众宝庄严此佛净土。所依大宝红莲花王。无量功德众所庄严。如地轮等依风轮住。如是净土无量功德。众所庄严大宝花王之所建立。此红莲花于众花中最为殊胜。是故说名大宝花王。或即如来说名大王大法王故。此红莲花是佛依处。从主为名。所建立者。谓佛净土依此花王。长时相续无有间绝。此句显示依持圆满。

受用如是清净佛土一向净妙者。无不净故。离粪秽故。一向安乐者。无有苦受及处中受故。一向无罪者。无有不善及无记故。一向自在者。不待外缘故。暂起于心众事办故。

论曰。复次应知如是诸佛法界。于一切时能作五业。一者救济一切有情灾横为业。于暂见时便能救济盲聋狂等诸灾横故。二者救济恶趣为业。拔诸有情出不善处置善处故。三者救济非方便为业。令诸外道舍非方便求解脱行。置于如来圣教中故。四者救济萨迦耶为业。授与能超三界道故。五者救济乘为业。拯拔欲趣余乘菩萨。及不定种性诸声闻等。安处令修大乘行故。于此五业应知诸佛业用平等。此中有颂。

因依事性行  别故许业异

世间此别力  无故非导师

释曰。诸佛法界即是法身。应知恒时能作五业。救济一切有情灾横为业者。因缘所生病等忧苦。说名灾横。于暂见时便能救济盲聋狂等诸灾横者。如契经言。若见佛时盲者得眼。聋者得耳。狂者得念。如是等问如说法身非六根境。云何今说盲得眼等。能见法身为法身业。答见法身者。由昔大愿引发势力。成满法身。次第发起变化身用。由此能令盲得眼等。由昔资粮引发势力。证得法身任运起用。如机关轮以末归本。言见法身。实唯见化。救济恶趣为业等者。拔不善处置于善处。方名救济。其因若无。果亦无故。救济非方便为业等言其文显了。救济萨迦耶为业等者。迦耶名身。虚为名萨。其身虚为名萨迦耶。谓于其中为身见转。即是三界有漏诸法。于彼说授出离法故名为救济。救济乘为业等者。为令不定种性菩萨。及声闻等证大菩提。安立彼于大乘正行。应知诸佛于此五业悉皆平等。为显此义复说颂言。因依事等世间因别故许业异者。谓天因别人鬼等因各各差别。故业有异。诸佛不尔。因无别故。非业有异。世间依别故许业异者。依谓身体彼差别故。其业有异。如彼天授与彼祠授依身别故。其业各异。诸佛不尔。法身无别故业非异世间事别故许业异者。事谓所作所用差别事各别故。其业有异如彼凡夫营农事别。商贾事别。如是一切诸佛不尔。利众生事无差别故。非业有异。世间性别故许业异者。性谓意乐。如彼世间利益意乐安乐意乐。境界差别故业有异。诸佛不尔。利益安乐一切有情。意乐无别故业非异。世间行别故许业异者。行谓功用如小功用能起小业。若大功用便起大业。功用别故其业有异。诸佛不尔。一切所作皆无功用故业非异。此别力无故非导师者。此因等五别力无故非世导师五业差别。

论曰。若此功德圆满相应。诸佛法身不与声闻独觉乘共。以何意趣佛说一乘。此中有二颂。

为引摄一类  及任持所余

由不定种性  诸佛说一乘

法无我解脱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乐化  究竟说一乘

释曰。依此密意佛说一乘。二颂显示。为引摄一类者。了知不定种性声闻。趣彼解脱方便引摄。令依大乘而般涅槃故说一乘。及任持所余者。为欲任持其余不定种性菩萨。恐于大乘精进退坏。故说一乘任持令住。勿彼菩萨依声闻乘而般涅槃。法等故者。法谓真如。诸声闻等乘虽差别同趣真如。所趣真如无有差别。故说一乘。无我等故者。补特伽罗无我同故。若实有异。补特伽罗可有乘别。此是声闻此是菩萨。既无实异补特伽罗故说一乘。解脱等故者。谓彼三乘于烦恼障解脱无异。如世尊言。解脱解脱无有差别。由此意趣故说一乘。性不同故者。谓诸声闻不定种性有差别故。谓回向菩提声闻身中。具有声闻种性及佛种性。由此道理故说一乘。得二意乐故者。谓得二种意乐。一者诸佛于一切有情。得同自体意乐言彼即是我。我即是彼。由是因缘此既成佛。彼亦成佛。是故名得第一意乐。二者世尊法花会上。与诸声闻舍利子等。授佛记别。为令摄得如是意乐。我等与佛平等无二。又此会上有诸菩萨与彼名同。得授记别故。佛一言含二种益。谓诸声闻摄得同佛自体意乐。及诸菩萨得授记别。由此道理故说一乘。言化故者。如世尊言。汝等苾刍我忆往昔无量百返。依声闻乘而般涅槃。云何已成佛复依声闻而般涅槃。是故此中有别意趣。谓为调伏声闻种性。所化有情自化其身。同彼乘类现般涅槃。由此义故。若声闻乘若独觉乘。即是大乘故。成一乘究竟故者。依究竟理故说一乘。非无归别。由过此外无别胜乘。唯此一乘最为胜故。佛说一乘。

论曰。如是诸佛同一法身。而佛有多。何缘可见此中有颂。

一界中无二  同时无量圆

次第转非理  故成有多佛

释曰。一界中无二者。一世界中无有二佛。是故当言唯有一佛。同时无量圆者。无量菩萨修集资粮同时圆满。多世界中现成佛果。是故诸佛当言有多。或有说言。一世界中前后次第。无量菩萨成等正觉。非多世界同时多佛。为破此执。复言次第转非理故。无有因缘。无量菩萨修集资粮同时圆满。展转相待次第成佛。是故诸佛同时有多。

论曰。云何应知。于法身中佛非毕竟入于涅槃。亦非毕竟不入涅槃。此中有颂。

一切障脱故  所作无竟故

佛毕竟涅槃  毕竟不涅槃

释曰。有大乘人。谓佛毕竟不般涅槃。就无余依涅槃界说。余复谓佛毕竟涅槃。就有余依涅槃界说。此二意趣定执非理。若正说者应言。诸佛非定毕竟入于涅槃。亦非毕竟不入涅槃。佛一切障得解脱故毕竟涅槃。所应作事无竟期故。诸佛毕竟不入涅槃。

论曰。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见故。二无量佛众会差别可见故。三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可见故。四别别而见自性变动可见故。五菩萨声闻及诸天等种种众会间杂可见故。六阿赖耶识与诸转识转依非理可见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应道理。

释曰。色身可见故者。谓受用身有色可见。非自性身有色可见。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无量众会。受用色法差别可见。非自性身有此差别。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如契经言。或有一类见受用佛。或有一类见是少年。或有一类见为童子。如是广说非自性身。有此不定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自性变动差别可见。一能见者先于一时见受用身形相别异。后于一时复见别异。非自性身其体变动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菩萨声闻及诸天等种种众会。常所间杂非自性身。应有如是众会间杂。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见转依非道理故。谓转阿赖耶识得自性身。转诸转识得受用身。故受用身非自性身。由此六种不应正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

论曰。何因变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谓诸菩萨从久远来。得不退定。于睹史多及人中生。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常忆宿住书算数印工巧论中。及于受用欲尘行中。不能正知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已知恶说善说法教往外道所。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已能善知三乘正道。修邪苦行不应道理。又诸菩萨舍百拘胝诸赡部洲。但于一处成等正觉转正法轮不应道理。若离示现成等正觉唯以化身于所余处。施作佛事即应。但于睹史多天成等正觉。何不施设遍于一切赡部洲中。同时佛出既不施设无教无理。虽有多化而不违彼无二如来出现世言。由一四洲摄世界故。如二轮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颂。

佛微细化身  多处胎平等

为显一切种  成等觉而转

为欲利乐一切有情。发愿修行证大菩提。毕竟涅槃不应道理。愿行无果成过失故。

释曰。由八因故证变化身。即自性身不应正理。谓诸菩萨从久远来得不退定。曾无退失。生于欲界睹史多天尚不应理。况生人中非经多劫。修不退定得欲界果应正道理。故变化身异自性身道理成就。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常忆宿住。广说乃至修邪苦行。不应道理。其文易了无烦重释。又诸菩萨舍百拘胝诸赡部洲但于一处成等正觉。转正法轮不应道理。此一切处皆相似故。由此道理。是变化身非自性身。若谓远离余赡部洲现成等觉。唯独于此赡部洲中真证正觉。以变化身遍于余处施作佛事。何故不许睹史多天真证等觉。化身来此诸四大洲施作佛事。若汝意谓一赡部洲成等正觉。余处现化非不应理。若唯住在睹史多天。成等正觉一切四洲赡部洲内。示现化身何不应理。若定不许一切四洲现等正觉无教无理故不可说。有赡部洲无佛出世。为不与彼契经相违。如契经说无处无容非前非后。于一世界有二如来出现于世。若许一切赡部洲中同时多佛出现于世。与彼相违为避此难。是故复言。虽有多化而不违彼。无二如来出现世等。彼契经说一四大洲。名一世界非千洲等。即彼经说如二轮王不同时出。若不许佛多四大洲同时俱出。亦不应许有多轮王多四大洲同时俱出。若许唯一四大洲中无二轮王同时并出。非千洲等。亦应许佛一四洲中无二并出。非千洲等。复以伽他现多化身。显具相觉佛微细化身等者。如佛化身现入母胎。如是化作舍利子等多声闻众其相各异。入自母胎同时平等。为欲显发一切种觉是尊胜故。佛作是化。次显如来毕竟涅槃不应道理。谓为利乐一切有情。发愿修行证大菩提。此愿此行唯欲利乐一切有情。事犹未讫即便依彼毕竟涅槃而般涅槃不应道理。行愿二种应无果故。现涅槃者是变化身。非自性身。

论曰。佛受用身及变化身既是无常。云何经说如来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故。又等流身及变化身。以恒受用无休废故。数数现化不永绝故。如常受乐如常施食。如来身常应知亦尔。

释曰。有契经说如来身常。佛受用身及变化身。既是无常。云何如来其身常住。谓此二身虽是无常。然依法身。法身常故亦说为常。言身常者。或体是常。或依常身故名身常。此显等流及变化身。是异门常非自性常。又受用身。以恒受用无休废故。如常受乐。犹如世间言常受乐。虽非受乐常无间断。而得说言此常受乐。佛受用身当知亦尔。虽非常住而或言常。以于彼彼菩萨众中。受大法乐无休废故。佛变化身数数现化不永断绝。别意言常。如常施食。犹如世间言常施食。虽非施食能常无间。然数数施期心不绝。名常施食。佛变化身当知亦尔。非无生灭说名为常。随所化生数数示现。不永绝故密意言常。

论曰。由六因故。诸佛世尊所现化身非毕竟住。一所作究竟成熟有情已解脱故。二为令舍离不乐涅槃。为求如来常住身故。三为令舍离轻毁诸佛。令悟甚深正法教故。四为令于佛深生渴仰。恐数见者生厌怠故。五令于自身发勤精进。知正说者难可得故。六为诸有情极速成熟。令自精进不舍轭故。此中有二颂。

由所作究竟  舍不乐涅槃

离轻毁诸佛  深生于渴仰

内自发正勤  为极速成熟

故许佛化身  而非毕竟住

释曰。为令舍离不乐涅槃。为求如来常住身故者。此显如来入涅槃意。以如来身是无常故。应乐涅槃若求如来常住身时。便背涅槃世尊现灭显身无常。令乐毕竟常涅槃故。为令舍离轻毁诸佛。令悟甚深正法教故者。若谓诸佛其身常住。便于悟解甚深法教不勤方便。谓今不悟后定当悟。若数检问诸弟子众。便生轻毁自执己见作如是言。我由此故定免彼问。若不住世彼于何处当生轻毁。咸言我等未得彼意。世尊涅槃。谁能无倒开悟我等。是故于法勤求觉悟。令于自身发勤精进。知正说者难可得故者。谓知世尊将般涅槃便于自身发勤精进。佛是世间正说法者。彼若无有世间无依。如是知已发勤精进。为诸有情极速成熟。令自精进不舍轭故者。为修精进离舍善轭乃至世尊未灭度来。我诸善根定须成熟。由是六因佛变化身非毕竟住。为摄如是上所说义故说伽他。由所作等。

论曰。诸佛法身无始时来。无别无量不应为得更作功用。此中有颂。

佛得无别无量因  有情若舍勤功用

证得恒时不成因  断如是因不应理

释曰。此中有难。诸佛法身无始时来无别无量作证得因。为求佛果何须功用。复有难言。诸佛法身无始时来无别无量。一佛即能具足成办。一切有情诸利乐事不应为得更作功用。为答此难。说佛得等。诸佛证得无始时来无别无量。若是有情为求佛果舍正勤因。如是证得恒不成因。由佛证得非诸有情。为求佛果舍正勤因故无此难。若离正勤得佛果者。一切有情本应皆得。是故不应断正勤因。又佛法界无始时来无别无量。普为一切作证得因。令诸菩萨悲愿缠心勤求佛果。为作一切有情利乐故求佛果发勤功用。

论曰。阿毗达磨大乘经中摄大乘品。我阿僧伽略释究竟。

释曰。我已略释摄大乘竟。复说颂曰。

我无性已发  求佛果妙愿

于净境理教  悲慧积于心

从诸师正闻  如实深信解

专念现前故  已述造斯释

于甚深广大  十义勤生福

愿一切世间  得具相妙智

(第二译十卷)

摄大乘论释卷第一2

总标纲要分第一

诸破所知障翳暗  尽其所有如所有

诸法真俗理影中  妄执竞兴于异见

斯由永离诸分别  无垢清净智光明

获得最胜三菩提  惑障并习断常住

能无功用于十方  随诸有情意所乐

开示殊胜极广大  三种解脱等方便

由无分别有大悲  生死涅槃俱不住

由摄妙慧巧方便  究竟至极自他利

如是世尊等所觉  等所开示微妙法

若能于此善修行  必获寂然甘露迹

诽谤决定没无底  甚久无能大苦海

学无学僧居道果  普胜一切所余僧

善逝无垢功德河  真实于中而沐浴

为世无上良福田  虽复投于微少善

而便广大如地空  慧者由斯得解脱

故我至诚身语思  频修无倒归命礼

轨范诸师今减少  真法正理多浑浊

皆由聪睿邪慢人  依自寻思失教证

我师于此非前后  逢事圣者大慈尊

依止无动出世间  放大法光三摩地

阐扬妙法流清誉  如日舒光遍十方

文光无垢最甚深  诸了义经所随顺

广大句义皆微妙  悉以绮饰自庄严

能令聪敏者融心  无谄无憍生爱敬

极难通法慧无滞  不住利养称誉中

于乐常无染着心  故名决定称自德

诸贤圣者常亲近  一切世间无不知

无著名称普皆闻  功德显然同所赞

无尽辩者等所雨  甘露文义微妙法

多从彼闻自力微  少受犹如乞雨鸟

从广决择集少分  以言略释摄大乘

愿此所作遍饶益  怖于极大文海者

论曰。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说谓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

释曰。依止何义从何所因而作是说。广博所知深大法性。若离诸佛菩萨威力。谁于此中能造释论。复由何义于此论初说如是事由。若离举阿毗达磨大乘经言。则不了知论是圣教为此义故。又为显经名如言十地经。故说如是阿毗达磨大乘经言。复有余义。为显彼经是圣教故。初说如是阿毗达磨大乘经言。今造此论有所用者。为欲开晓无知者故。为显法门别名故。举阿毗达磨。为显通名故。举经言。为简声闻阿毗达磨复举大乘。由今亦有非圣所说阿毗达磨。如现有人自寻思慧。谓是佛说阿毗达磨。或声闻说或世智造。又言大乘素怛缆者。为欲显示异声闻等。为欲显示菩萨藏摄故。复举其阿毗达磨。又藏摄者。谓入自宗素怛缆藏现灭自惑。毗奈耶藏即大乘中菩萨烦恼。以诸菩萨种种分别为烦恼故。不违最胜阿毗达磨。广大甚深为其相故。

此中三藏者。一素怛缆藏。二毗奈耶藏。三阿毗达磨藏。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别故则成二藏。一声闻藏。二菩萨藏。此三及二何缘名藏。由能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

复由何缘建立三藏。由九种缘。谓为对治疑惑立素怛缆藏。若于彼彼义中有疑惑者。即为决定宣说彼彼义故。为对治二边受用立毗奈耶藏。谓遮有罪着欲乐边受用故。及开无罪不自苦边受用故。为对治自见取执立阿毗达磨藏显照诸法无倒相故。又能说三学故立素怛缆藏。能成办增上戒增上心故立毗奈耶藏。谓具尸罗即无悔等。渐次能得三摩地故。能成办增上慧故立阿毗达磨藏。谓能决择无倒义故。又能说法义故立素怛缆藏。能成满法义故立毗奈耶藏。谓为调伏烦恼勤修行者。便于此二能通达故。能于法义决择善巧故立阿毗达磨藏。由此九缘许立三藏。又此皆为解脱生死。此复云何能得解脱。熏觉寂通故得解脱。谓由闻熏习心故。由思觉悟故。由修奢摩他寂静故。由证毗钵舍那通达故。能得解脱。又若略说此素怛缆毗奈耶阿毗达磨藏各有四义。菩萨于此若具了知则能证得一切智性。声闻于此虽但解了一伽他义亦得漏尽。云何此三各有四义。谓能贯穿。依故相故法故义故名素怛缆。此中依者。谓于是处由此为此而有所说。相者。谓世俗谛相胜义谛相。法者。谓蕴界处缘起谛食静虑无量无色解脱胜处遍处菩提分无碍解无诤等。义者。谓随密意。对故数故伏故通故。应知名阿毗达磨。谓阿毗达磨亦名对法。此法对向无住涅槃能说谛菩提分解脱门等故。阿毗达磨亦名数法。于一一法数数宣说训释言词自相共相等无量差别故。阿毗达磨亦名伏法。由此具足论处所等能胜伏他论故。阿毗达磨亦名通法。由此能释通素怛缆义故。犯罪故等起故还净故出离故。应知名毗奈耶。此中犯罪者谓五众罪。等起者。谓无知故放逸故烦恼盛故不尊敬故而犯诸罪。还净者。谓由意乐不由治罚如受律仪。出离者。有七种。一各各相对说悔所犯。二誓受治罚谓授学等。三等有妨害先制学处后由异门还复开许。四别更止息谓僧和合还舍所制。五转依谓苾刍苾刍尼转男女形故舍不共罪。六由真实观谓作殊胜法嗢柁南诸行相观。七由法尔得谓由见谛法尔得无小随小罪。应知毗奈耶复有四义。一补特伽罗故。世尊依彼制所学处。二制立故。谓告曰彼补特伽罗所犯过已大师集僧制所学处。三分别故。谓制学处。已更广解释。先所略说四决择故。谓于此中决判所犯。云何有罪云何无罪。

今当释本文。薄伽梵前者。显有所敬故无异言。善入大乘者。是由已得陀罗尼等胜功德义。显已得此诸功德故。于义于文能正任持能正开示。如是名菩萨。为何义故说。为显大乘体大故说。所言显者。开发大乘实有大体。依大乘者。依止大乘而起所说。有十相殊胜殊胜语者。谓即由彼十种殊胜所殊胜语。名十相殊胜殊胜语。此殊胜言是差别义。两互相待。如言此义殊胜于彼。又最上义是殊胜义。或是异类。谓义因殊胜故。语果是殊胜。今当说此十种别相。

论曰。一者所知依殊胜殊胜语。二者所知相殊胜殊胜语。三者入所知相殊胜殊胜语。四者彼入因果殊胜殊胜语。五者彼因果修差别殊胜殊胜语。六者即于如是修差别中增上戒殊胜殊胜语。七者即于此中增上心殊胜殊胜语。八者即于此中增上慧殊胜殊胜语。九者彼果断殊胜殊胜语。十者彼果智殊胜殊胜语。由此所说诸佛世尊契经诸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语。

释曰。此中所知依殊胜殊胜语者。所应可知故名所知。所谓杂染清净诸法即三自性。依是因义此所知依即是殊胜故名所知依殊胜。由此殊胜故语殊胜。此依即是阿赖耶识。如是持业释。乃至彼果智殊胜亦尔。谓彼果智即是殊胜故名彼果智殊胜等。所知相者。是所知自性义。所知即是相故名所知相。谓三自性入所知相者。谓于所知相若能入若正入即唯识性。彼入因果者。谓能入彼故名彼入。即是悟入唯识理性。因谓加行时。世间施等波罗蜜多。果谓通达时。出世施等波罗蜜多。彼因果修差别者。即彼因果故名彼因果。即于此中修之差别。修谓数习。即此数习于诸地中展转殊胜故名差别即是十地。即于如是修差别中。增上戒者。谓十地中依戒而学故名增上戒。即诸菩萨所有律仪于诸不善无复作心。增上心者。谓在内心或即依心而学故名增上心。即诸三摩地。增上慧者。谓趣证慧故名增上慧。或依慧而学故名增上慧。即是无分别智。断殊胜者。谓最胜品别自内弃舍烦恼及所知障。即是无住涅槃。智殊胜殊胜语者。谓无障智名智殊胜。彼无分别智有所对治。今此佛智已离一切障及随眠。是名于彼无分别智佛智殊胜。

论曰。复次云何能显由此所说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阿赖耶识说名所知依体。三种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计所执自性。三圆成实自性。说名所知相体。唯识性说名入所知相体。六波罗蜜多说名彼入因果体。菩萨十地说名彼因果修差别体。菩萨律仪说名此中增上戒体首楞伽摩虚空藏等诸三摩地说名此中增上心体。无分别智说名此中增上慧体。无住涅槃说名彼果断体。三种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变化身。说名彼果智体。由此所说十处显于大乘异声闻乘。又显最胜世尊但为菩萨宣说。是故应知但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行相殊胜殊胜语。

释曰。云何能显者。是问何缘义。六波罗蜜多说名彼入因果体者。谓由唯识性入三自性时。世间施等波罗蜜多名清净因。由能引发出世间故。入地已去即彼施等波罗蜜多成出世间。名清净果。菩萨十地说名彼因果修差别体者。谓菩萨十地是前所说波罗蜜多。因果二位修差别性。无分别智说名此中增上慧体者。若诸声闻离四颠倒分别名无分别。若诸菩萨离一切法分别名无分别。二无分别差别如是。无住涅槃说名彼果断体者。谓三学果故名彼果。彼果即断名彼果断。此性名为彼果断体。即是烦恼所知二障断义三种佛身说名彼果智体者彼三学果故名彼果。彼果即智名彼果智。此性名为彼果智体。此中若无自性身应无法身。譬如眼根。若无法身应无受用身。譬如眼识。应知此中所依能依为同法喻。若无受用身。已入大地。诸菩萨众应无受用法乐。若无受用法乐。菩提资粮应不圆满。譬如见色。若无化身胜解行地诸菩萨众。诸声闻等劣胜解者。最初发趣皆不应有是故决定应有三身。显于大乘异声闻乘者。声闻乘中不说此故。又显最胜者。显大乘中此亦最胜。

论曰。复次云何由此十相殊胜殊胜如来语故。显于大乘真是佛语。遮声闻乘是大乘性。由此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随顺无违。为能证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颂。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异

三学彼果断及智  最上乘摄是殊胜

此说此余见不见  由此最胜菩提因

故许大乘真佛语  由说十处故殊胜

释曰。此复云何谓复显此所说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随顺无违。是最能引大菩提性者。是大菩提能引因义。是善成立者。谓由正理等量思择如见导师所说道相。言随顺者。谓为证得勤修行时随顺住故。如随导师所说正道随顺而住。言无违者。谓诸地中无障碍因。如随导师所说道中无劫贼等所有障难。或复生死涅槃二种互不相违。复有异门。是最能引大菩提性者。谓此能引无戏论无分别智故。是善成立者。谓与四理不相违故。言随顺者。谓与三量不相违故。言无违者。非先随顺后相违故。如有颂言。

初任持爱悲  后随顺不善

非黑白我见  有益亦有损

为能证得一切智智者。谓于一切法中发生无上无间一切行相智故。善成立等复有余义。谓善成立随顺无违展转标释。云何善成立。谓能随顺故。云何能随顺。谓无违转故。

论曰。复次云何如是次第说此十处。谓诸菩萨于诸法因要先善已。方于缘起应得善巧。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善其相。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次后如是善修菩萨应正通达善所取相令从诸障心得解脱。次后通达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罗蜜多。由证得故应更成满增上意乐得清净故。次后清净意乐所摄六波罗蜜多。于十地中分分差别。应勤修习谓要经三无数大劫。次后于三菩萨所学应令圆满。既圆满已彼果涅槃及与无上正等菩提。应现等证故说十处如是次第。

释曰。云何如是次第说者。问谓诸菩萨于诸法因要先善已广说。乃至彼果涅槃及与无上正等菩提应现等证故者。答要先了知诸法因已。后于缘起方得善巧。必有因故果得生起非自在等。由此能得因果两智。次后于因所生诸法应了其相。何等为相。谓实无有遍计所执。定执为有名为增益。增益无故损减实有圆成实性。远离如是二边过失故名善巧。次于如是所取诸相。由唯识性应正通达得无障碍。次于随顺入唯识性。世俗所证世间六种波罗蜜多。由胜义故应更证得。是应修作清净增上意乐摄义。次于十地分分差别应勤修习。谓要经三无数大劫。非如声闻极疾三生。勤修对治便证解脱。次后即于如是修中增上戒等。菩萨三学应令圆满。最后于彼学果涅槃。烦恼水断及与无上正等菩提。三种佛身应现等证故。说十处如是次第。

论曰。又此说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释曰。一切大乘齐此究竟。何以故。若欲说缘起即入阿赖耶识摄。若欲说诸相即入三自性摄。若欲说证得即入唯识性摄。若欲说波罗蜜多即入波罗蜜多摄。若欲说诸地即入诸地摄。若欲说诸学即入诸学摄。若欲说断及智即入无住涅槃及三种佛身摄。齐是名为一切佛语。是故但说如此次第。

所知依分第二之一

论曰。此中最初且说所知依。即阿赖耶识。世尊何处说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谓薄伽梵于阿毗达磨大乘经伽他中说。

无始时来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诸趣  及涅槃证得

释曰。此中能证阿赖耶识。其体定是阿赖耶识。阿笈摩者。谓薄伽梵即初所说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如是颂。界者谓因。是一切法等所依止。现见世间于金矿等说界名故。由此是因故一切法等所依止因。体即是所依止义。由此有者由一切法等所依有。诸趣者。于生死中所有诸趣。趣者谓异熟果。由此果故或是顽愚喑哑种类。或有势力能了善说恶说法义。或能证得上胜证得。又为烦恼所依止性。由此故有猛利烦恼长时烦恼。如是四种异熟差别所依止故。无有堪能。应知翻此名有堪能。非唯诸趣由此而有。亦由此故证得涅槃。要由有杂染方得涅槃故。

论曰。即于此中复说颂言。

由摄藏诸法  一切种子识

故名阿赖耶  胜者我开示

释曰。已引阿笈摩证阿赖耶识。是所知依体。复引阿笈摩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于此颂中由第二句释第一句。胜者即是诸菩萨众。

论曰。如是且引阿笈摩证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是名说名阿赖耶识。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释曰。今训此识阿赖耶名。一切有生者。诸有生类皆名有生。杂染品法者。是遮清净义于中转故名为摄藏。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者。是执取义。

论曰。复次此识亦名阿陀那识。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经说。

阿陀那识甚深细  一切种子如瀑流

我于凡愚不开演  恐彼分别执为我

释曰。复引解深密经。即此阿笈摩中。佛告广慧菩萨摩诃萨曰。广慧当知。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堕彼彼有情众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湿生。或在化生。身分生起。于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熟。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二执受。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二者相名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有色界中具二执受。无色界中不具二种。广慧。此识亦名阿陀那识。何以故。由此识于身随逐执持故。亦名阿赖耶识。何以故。由此识于身摄受藏隐同安危义故。亦名为心。何以故。由此识色声香味触等积集滋长故。广慧。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故。六识身转谓眼识耳鼻舌身意识。此中有识眼及色为缘生眼识。与眼识俱随行。同时同境有分别意识转。有识耳鼻舌身及声香味触为缘生。耳鼻舌身识与耳鼻舌身识俱随行。同时同境有分别意识转。广慧。若于尔时一眼识转即于此时唯有一分别意识。与眼识同所行转。若于尔时二三四五诸识身转。即于此时唯有一分别意识。与五识身同所行转。广慧。譬如大瀑水流。若有一浪生缘现前唯一浪转。若二若多浪生缘现前有多浪转。然此瀑水自类恒流无断无尽。又如善净镜面。若有一影生缘现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影生缘现前有多影起。非此镜面转变为影。亦无受用减尽可得。如是广慧。由似瀑流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故。若于尔时有一眼识生缘现前。即于此时一眼识转。若于尔时乃至有五识身生缘现前。即于此时五识身转。广慧如是菩萨虽由法住智为依止为建立故。于心意识秘密善巧。然诸如来不齐于此施设彼为于心意识一切秘密善巧菩萨。广慧。若诸菩萨于内各别如实不见阿陀那不见阿陀那识。不见阿赖耶不见阿赖耶识。不见积集不见心。不见眼色及眼识。不见耳声及耳识。不见鼻香及鼻识。不见舌味及舌识。不见身触及身识。不见意法及意识。是名胜义善巧菩萨。如来施设彼为胜义善巧菩萨。广慧。齐此名为于心意识一切秘密善巧菩萨。如来齐此施设彼为于心意识一切秘密善巧菩萨。此伽他中重显彼义。阿陀那识者。所释异名。甚深细者。难了知故。一切种子如瀑流者。次第转故一切种子刹那展转如瀑水流相续转故。恐彼分别执为我者。一行相转故分别执可得。

论曰。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执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体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诸根由此执受。无有失坏尽寿随转。又于相续正结生时。取彼生故。执受自体。是故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

释曰。执受一切有色诸根故者。所以者何。有色诸根由此执受。尽寿随转用此为释。谓由眼等有色诸根阿赖耶识所摄受故。非如死身青瘀等位。若至死时此舍离故。彼即便有青瘀等位。是故定知此执受故乃至寿限彼不失坏。一切自体取所依故者。又于相续正结生时取彼生故。执受自体。用此为释。谓由此识是相续识故。于相续正结生时能摄受生一期自体。亦为此识之所摄受。由阿赖耶识中一期自体熏习住故。彼体起故说名彼生。受彼生故名取彼生。由能取故执受自体。以是义故阿赖耶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

论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说心意识三。此中意有二种第一与作等无间缘所依止性。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一者萨迦耶见。二者我慢。三者我爱。四者无明。此即是识杂染所依。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了别境义故。等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

释曰。此亦名心者。阿赖耶识即是心体。意识二义差别可得。当知心义亦有差别。显示此故此中与作等无间缘因性。谓无间灭识与意识为因是第一意。由四烦恼常所染污。

是第二意。此中萨迦耶见者。谓执我性。由此势力便起我慢。恃我我所而自高举。于实无我起有我贪。名为我爱。如是三种无明为因。言无明者。即是无智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者。谓无间灭识说名为意。与将生识容受处所故作生依。第二染污意为杂染所依。以于善心中亦执有我故。了别境义故。等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者。谓于此中由取境义说名为识。由与处义名第一意。由执我等成杂染义名第二意。

论曰。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则不得有成过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又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无有成过失故。谓无想定染意所显非灭尽定。若不尔者此二种定应无差别。又无想天一期生中应无染污成过失故。于中若无我执我慢。又一切时我执现行现可得故。谓善不善无记心中。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故。有我我所烦恼现行非善无记。是故若立俱有现行。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此中颂曰。

若不共无明  及与五同法

训词二定别  无皆成过失

无想生应无  我执转成过

我执恒随逐  一切种无有

杂染意无有  二三成相违

无此一切处  我执不应有

真义心当生  常能为障碍

俱行一切分  谓不共无明

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性。与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二缠烦恼。是其有覆无记性摄。色无色缠为奢摩他所摄藏故。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释曰。此文复以余道理成立染污意。何等名为成立道理。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即不得有。不共无明。其相云何。谓未生对治能障真智愚。此于五识理不相应。是处无容能为障故。若处有能治此处有所治。亦不得在染污意识此非有者。余惑现行名不成故。若立此烦恼在染污意识。即应毕竟成染污性。云何施等心得成善。与此烦恼恒相应故。若说有意识与善法俱转。此即与彼烦恼相应。是染意识引生能治。不应道理。若说染污意俱转有善心。即此善心引生能治此生彼灭即无过失。又五同法故。所以者何。譬如眼等五识。必有眼等五根为俱有依。如是意识亦应决定有俱有依。又训释词故。所以者何。能思量故说名为意。此训释词何所依止。非彼六识与无间识作所依止。应正道理。已谢灭故。又二定别故。所以者何。若定说有染污意者。无想定中即有此意。余定中无故有差别。若异此者。于二定中第六意识并不行故。应无差别。又无想中生应无我执故。所以者何。若彼位中无染污意。彼一期生应无我执。若尔不应圣所诃厌。既被诃厌。是故定知彼有我执。又我执随故。所以者何。施等位中亦决定有我执随故。此我执随若离无明不应道理。非此无明离所依止。此所依止离染污意无别体故。故定应许有染污意。若不许者有上过失。重显彼故说四伽他若不共无明等。乃至广说。此中不共无明者。谓于一切善不善无记烦恼随烦恼位中。染污意相应俱生无明。彼若无者成大过失。常于苦等障碍智生。是其业用。此即显无业用过失。五同法者。第六意识与五识身有相似法。彼有五根阿赖耶识为俱有依。此亦如是有染污意。阿赖耶识为俱有依。此五同法离染污意决定无有。此则显无自性过失。训词若无成过失者。取所缘相而思量故。无间灭时能取境故。说名为意。过去已灭无所思量。云何当有能思量性。训词无故成大过失。二定别者。灭尽定中无染污意。无想定中有染污意。此若无者。如是二定差别应无。成大过失。又染污意若无有者。无想身中应无我执。非异生者。于相续中暂离我执应正道理。如是诸过离染污意皆定应得。故应定许有染污意。为显此义故复说言无有二等。二者即是不共无明五相似法。三相违者。谓训释词二定差别。无想生中我执恒随离染污意。如是三事皆成相违。无此一切处我执不应有者。离染污意于一切种善等位中。我执恒随不应得有。故应定许有染污意。余文易了不复须释。

论曰。心体第三若离阿赖耶识无别可得。是故成就阿赖耶识以为心体。由此为种子意及识转。

释曰。心体第三若离阿赖耶识无别有性。由此为因意及转识皆得生起。见取转识当知亦即取第二意。所以者何。彼将灭时得意名故。

论曰。何因缘故亦说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

释曰。复欲释名故作此问。由种种法者。由各别品类法。熏习种子者。功能差别因。所积集故者。是极积聚一合相义。

论曰。复次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心。名阿赖耶识。名阿陀那识。由此深细境所摄故。所以者何。由诸声闻不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于彼虽离此说。然智得成解脱成就。故不为说。若诸菩萨定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为说。若离此智不易证得一切智智。

释曰。由此深细境所摄者。谓此境界即深细故名深细境。此即深细境界中摄难了知故。非诸声闻为求一切境界智。故正勤修行。唯正希求自义利故。彼由粗浅苦等正智。便能永断烦恼障故。若诸菩萨为利自他求断烦恼及所知障正勤修行。是故为说。

摄大乘论释卷第二2

所知依分第二之二

论曰。复次声闻乘中亦以异门密意已说阿赖耶识。如彼增一阿笈摩说。世间众生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阿赖耶。为断如是阿赖耶故。说正法时恭敬摄耳。住求解心法随法行。如来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现世间。于声闻乘如来出现。四德经中由此异门密意。已显阿赖耶识。于大众部阿笈摩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根本识。如树依根。化地部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穷生死蕴。有处有时见色心断。非阿赖耶识中彼种有断。

释曰。世间众生爱阿赖耶者。是总标句。如其次第复以余句约就现在过去未来三时别释。复有别义。谓于现在爱阿赖耶。于过去时乐阿赖耶。由先世乐阿赖耶故。复于今世欣阿赖耶。由乐由欣阿赖耶故。于未来世喜阿赖耶。法随法行者如教行故。大众部中名根本识。如树依根者。谓根本识为一切识根本因故。譬如树根茎等总因。若离其根茎等无有。阿赖耶识名根本识。当知亦尔。化地部中异门说为穷生死蕴。为释此因说有处等。言有处者。谓无色界无有诸色。言有时者。谓无想等诸定位中无有诸心。非阿赖耶识中彼种有断者。谓阿赖耶识中色心熏习。由此为因色心还有。

论曰。如是所知依说阿赖耶识为性。阿陀那识为性心为性。阿赖耶为性根本识为性穷生死蕴为性等。由此异门阿赖耶识成大王路。

释曰。由此异门阿赖耶识成大王路者。是极广义。

论曰。复有一类。谓心意识义一文异。是义不成。意识两义差别可得。当知心义亦应有异。复有一类。谓薄伽梵所说众生爱阿赖耶。乃至广说。此中五取蕴说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贪俱乐受名阿赖耶。有余复谓萨迦耶见名阿赖耶。此等诸师由教及证愚阿赖耶故作此执。如是安立阿赖耶名。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若不愚者取阿赖耶识安立彼说。阿赖耶名如是安立则为最胜。云何最胜。若五取蕴名阿赖耶。生恶趣中一向苦处最可厌逆。众生一向不起爱乐。于中执藏不应道理。以彼常求速舍离故。若贪俱乐受名阿赖耶。第四静虑以上无有。具彼有情常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若萨迦耶见名阿赖耶。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恒有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阿赖耶识内我性摄。虽生恶趣一向苦处。求离苦蕴。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随缚未尝求离。虽生第四静虑以上于贪俱乐恒有厌逆。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随缚。虽于此正法信解无我者厌逆我见。然于藏识我爱随缚。是故安立阿赖耶识。名阿赖耶成就最胜。

释曰。不愚者者。谓诸菩萨彼所宣说。阿赖耶识理成立故。恶趣中者。谓饿鬼傍生及那落迦诸恶趣中。一向苦处者。谓一向受非爱业果处。于彼有时乐受生者是等流果。生彼所受异熟果者。唯是其苦。第四静虑以上无有者。谓即第四静虑及上诸地。具彼有情者。谓生所得。阿赖耶识内我性摄者。谓诸众生摄取此识。为内我性。求离苦蕴者。求离苦受。然于藏识我爱随缚者。谓于阿赖耶识执我起爱随缚不离。

论曰。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安立。此相云何可见安立。此相略有三种。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谓依一切杂染品法。所有熏习为彼生因。由能摄持种子相应。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谓即依彼杂染品法。无始时来所有熏习。阿赖耶识相续而生。

释曰。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非说异门即了其相。是故次说此识自性因性果性。此中安立自相者。谓缘一切杂染品法所有熏习。能生于彼功能差别识为自性。为欲显示如是功能。故说摄持种子相应。谓依一切杂染品法所有熏习。即与彼法为能生因。摄持种子者。功能差别也。相应者。是修义。是名安立此识自相。此中安立因相者。谓即次前所说品类一切种子。阿赖耶识由彼杂染品类诸法熏习。所成功能差别为彼生因。是名安立此识因相。此中安立果相者。谓即依彼杂染品法无始熏习。此识续生而能摄持无始熏习。是名安立此识果相。此中自相是依一切杂染品法。无始熏习为彼生因。摄持种子识为自性。果性因性之所建立。此中因相。是彼杂染品类诸法熏习所成。功能差别为彼生因。唯是因性之所建立。此中果相。是依杂染品类诸法无始熏习。阿赖耶识相续而生。唯是果性之所建立。是三差别。

论曰。复次何等名为熏习。熏习能诠。何为所诠。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如巨胜中有花熏习。巨胜与花俱生俱灭。是诸巨胜带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贪等行者。贪等熏习依彼贪等俱生俱灭。此心带彼生因而生。或多闻者多闻熏习。依闻作意俱生俱灭。此心带彼记因而生。由此熏习能摄持故。名持法者。阿赖耶识熏习道理。当知亦尔。

释曰。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者。谓即依彼杂染诸法俱生俱灭。阿赖耶识有能生彼。诸法因性是名熏习。

论曰。复次阿赖耶识中诸杂染品法种子。为别异住为无别异。非彼种子有别实物。于此中住亦非不异。然阿赖耶识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别。名一切种子识。

释曰。阿赖耶识中杂染法种子。为异为不异。若尔何失。若有异者彼诸种子应分分别。阿赖耶识刹那灭义亦不应成。有别异故由善不善熏习力故。种子应成善不善性。然许无记。若不异者云何有多。此不应理。是故二说俱有过失。非彼种子有别实物。于此中住亦非不异。乃至名一切种子识者。为避如前所说过失。故不定取异及不异。如是而生者。谓由如是品类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别者。谓有能生杂染品法。功能差别相应道理。由与生彼功能相应故。名一切种子识。于此义中有现譬喻。如大麦子于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种子性。若时陈久或火相应。此大麦果功能损坏。尔时麦相虽住如本。势力坏故无种子性。阿赖耶识亦复如是。有生杂染诸法功能。由此功能相应故。说名一切种子识。

论曰。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释曰。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者。欲以喻显。故为此问。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者。谓一刹那灯炷为依发生灯焰。是则灯炷为焰生因。即此刹那焰复能烧所依灯炷。是则灯焰为炷烧因。余喻亦尔。如是显示有俱有因。由因现在住即见果生故。从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乃至所余因缘不可得故者。此言显示阿赖耶识与杂染法更互为因即是因缘。

论曰。云何熏习无异无杂。而能与彼有异有杂诸法为因。如众缬具缬所缬衣。当缬之时虽复未有异杂。非一品类可得入染器后。尔时衣上便有异杂。非一品类。染色绞络文像显现。阿赖耶识亦复如是。异杂能熏之所熏习。于熏习时。虽复未有异杂可得。果生染器现前已后。便有异杂无量品类诸法显现。

释曰。云何熏习无异无杂而能与彼有异有杂诸法为因者。欲以譬喻显斯道理。故为此问。如众缬具缬所缬衣。当缬之时。虽无异杂文像可见。入染器后。便有异杂文像可见。阿赖耶识如所染衣。果生即染器。故名果生染器。入者即是缘所摄义。于熏习时虽无异杂。至果熟位便有非一品类诸法因性显现如已染衣。

论曰。如是缘起于大乘中极细甚深。又若略说有二缘起。一者分别自性缘起。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复有十二支缘起。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以于善趣恶趣能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

释曰。如是缘起于大乘中极细甚深者。异生觉慧难了知故名为极细。阿罗汉等难穷底故名为甚深。又若略说有二缘起者。举数。一者分别自性缘起。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者。列名。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者。谓阿赖耶识为因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由能分别异类自性为因性故。若无明等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由能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因性故。

论曰。于阿赖耶识中。若愚第一缘起。或有分别自性为因。或有分别宿作为因。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或有分别实我为因。或有分别无因无缘。若愚第二缘起。复有分别我为作者我为受者。譬如众多生盲士夫未曾见象。复有以象说而示之。彼诸生盲有触象鼻。有触其牙。有触其耳。有触其足。有触其尾。有触脊梁。诸有问言。象为何相。或有说言。象如犁柄。或说如杵。或说如箕。或说如臼。或说如帚。或有说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缘起。无明生盲亦复如是。或有计执自性为因。或有计执宿作为因。或有计执自在为因。或有计执实我为因。或有计执无因无缘。或有计执我为作者我为受者。阿赖耶识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释曰。或有分别宿作为因者。谓彼不许有士用因故成邪执。为显此等说生盲喻。无明生盲者。谓由无明故成生盲。阿赖耶识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者。谓前所立此识自相说名自性。所立因相说名因性。所立果相说名果性。由无明力不了此等。于阿赖耶识。分别自性缘起不解了故。执自性等为诸法因。于第二分别爱非爱缘起不解了故。执有我为作者受者。此中因谓阿赖耶识。诸法熏习于中持故。果者即是阿赖耶识即彼诸法所熏习故。

论曰。又若略说阿赖耶识用。异熟识一切即种子为其自性。能摄三界一切自体一切趣等。

释曰。阿赖耶识用异熟识一切种子为自性者。谓得自体异类熟故。诸法种子熏在中故。一切趣等者。谓五趣等。一切自体者。谓趣趣中同分异分种种差别。

论曰。此中五颂。

外内不明了  于二唯世俗

胜义诸种子  当知有六种

刹那灭俱有  恒随转应知

决定待众缘  唯能引自果

坚无记可熏  与能熏相应

所熏非异此  是为熏习相

六识无相应  三差别相违

二念不俱有  类例余成失

此外内种子  能生引应知

枯丧由能引  任运后灭故

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复说二颂。

外或无熏习  非内种应知

闻等熏习无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过故成相违

外种内为缘  由依彼熏习

释曰。如是已说阿赖耶识。为一切法真实种子。复欲显示彼种子体说斯五颂。此中外者。谓稻谷等。内者。即是阿赖耶识。不明了者。谓外种子是无记义。言于二者。阿赖耶识于善不善二性。明了通有记故。复有别义。谓于杂染清净明了。唯世俗者。谓外种子唯就世俗说为种子。所以者何。彼亦皆是阿赖耶识所变现故。胜义即是阿赖耶识。所以者何。是一切法真种子故。应知如是一切种子复有六义。刹那灭者。谓二种子皆生无间定灭坏故。所以者何。不应常法为种子体。以一切时其性如本无差别故。言俱有者。谓非过去亦非未来。亦非相离得为种子。何以故。若于此时种子有。即于尔时果生故。恒随转应知者。谓阿赖耶识乃至治生。外法种子乃至根住。或乃至熟。言决定者。谓此种子各别决定。不从一切一切得生。从此物种还生此物。待众缘者。谓此种子待自众缘方能生果。非一切时能生一切。若于是处是时遇自众缘。即于此处此时自果得生。唯能引自果者。谓自种子但引自果。如阿赖耶识种子唯能引生阿赖耶识。如稻谷等唯能引生稻谷等果。如是且显种果生义。今当更示熏习异相。坚者。坚住方可受熏。非如动风。所以者何。风性疏动不能任持。所有熏气一踰膳那。彼诸熏气亦不随转。占博迦油能持香气百踰膳那。彼诸香气亦能随转。言无记者。是不可记极香臭义。由此道理蒜不受熏。以极臭故。如是香物亦不受熏。以极香故。若物非极香臭所记即可受熏。言可熏者。谓应受熏方可熏习。非不受熏如金石等。不应受熏名不可熏。若于此时能受熏习。即于尔时名为可熏。如可熏物。与能熏相应者。能熏相应方名可熏。非不相应。当知即是无间生义。言所熏者。阿赖耶识具上四德。应受熏习故名所熏。非转识等。非异此者。谓若离此阿赖耶识余非所熏。是故所熏即此非异。是为熏习相者。谓阿赖耶识有刹那灭等。是熏习相刹那灭故。与诸转识俱时有故。乃至对治恒随转故。或穷生死恒随转故。定与善等为因性故。待福非福不动行缘。于善恶趣异类熟故。如是等义于转识中。一切异法皆应成立。是故唯此阿赖耶识。与如是等胜德相应可受熏习。六识无相应者。谓彼诸识有动转故。三差别相违者。谓彼诸识别别所依。别别所缘别别作意。复有余义。别别行相一一转故。譬喻论师欲令前念熏于后念。为遮彼故。说言二念不得俱有。无二刹那一时而有。俱生俱灭熏习住故。若谓此识种类如是虽不相应。然同识类亦得相熏。如是例余应成过失。谓余种类例亦应尔。以眼等根同净色类。亦应展转更互相熏。此意说言眼耳两根同有净法。二净展转应互相熏。余亦如是。然汝不许。虽同净法异相续故不得相熏。识亦应尔。虽同识法何得相熏。如是所说二种种子。谓外及内。应知皆有能生能引。此中外种乃至果熟。为能生因。内种乃至寿量边际。为能生因。外种能引枯后相续。内种能引丧后尸骸。由引因故多时续住。若二种子唯有生因。此因既坏果即应灭。应无少时相续住义。若谓刹那展转相续。前念为因后念随转。是则后边不应都灭。由此决定应有引因。此二种子。譬如放弦弯弓为因。箭不堕落远有所至。

论曰。复次其余转识。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如中边分别论中说伽他曰。

一则名缘识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别推心法

释曰。此中受用是生起义。受用中有名受用者。为显此义故。引中边分别论颂为阿笈摩。

论曰。如是二识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他曰。

诸法于识藏  识于法亦尔

更互为果性  亦常为因性

释曰。阿赖耶识与一切法。于一切时互为因果。展转相生。若于此时阿赖耶识为诸法因。即于尔时诸法为果。若于此时阿赖耶识为诸法果。即于尔时诸法为因。

论曰。若于第一缘起中。如是二识互为因缘。于第二缘起中。复是何缘。是增上缘如是六识几缘所生。增上所缘等无间缘。如是三种缘起。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缘。

释曰。此中第一缘起。谓阿赖耶识中所有习气。与彼诸法互为因缘。第二缘起。谓无明等为增上缘。由无明等增上势力行等生故。又六转识名受用缘起。三缘所生。谓眼识以眼为增上缘。以色为所缘缘。等无间缘。谓彼无间此识生起。所以者何。若彼不与容受处者此不生故。余识亦尔。

论曰。如是已安立阿赖耶识异门及相。复云何知如是异门及如是相。决定唯在阿赖耶识非于转识。由若远离如是安立阿赖耶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谓烦恼杂染。若业杂染。若生杂染。皆不成故。世间清净出世清净。亦不成故。

释曰。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及安立相。今当显示。此二唯在阿赖耶识应正道理。非于余处。以理决择。

论曰。云何烦恼杂染不成。以诸烦恼及随烦恼熏习所作。彼种子体于六识身不应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俱生俱灭。此由彼熏成种非余。即此眼识若已谢灭。余识所闻如是熏习。熏习所依皆不可得。从此先灭余识所闻现无有体。眼识与彼贪等俱生不应道理。以彼过去现无体故。如从过去现无体业。异熟果生不应道理。又此眼识贪等俱生。所有熏习亦不成就。然此熏习不住贪中。由彼贪欲是能依故。不坚住故。亦不得住所余识中。以彼诸识所依别故。又无决定俱生灭故。亦复不得住自体中。由彼自体决定无有俱生灭故。是故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之所熏习不应道理。又复此识非识所熏。如说眼识。所余转识亦复如是。如应当知。

释曰。此中此者。即此眼识由彼熏者。由贪等熏。言成种者。谓成因性。言非余者。非耳识等。余识所闻者。耳等识所闻。如是熏习者。贪等熏习。熏习所依者。谓即眼识。眼识与彼贪等俱生等者。谓从过去现无体因。眼识与彼贪等俱生不应道理。如从过去现无体业异熟果生不应道理者。如彼果生不应道理。此亦如是不应道理。复有余师执彼有体。谓异论师欲令过去是实有性。然过去能诠所诠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法是实有。云何名过去。是故从彼异熟果生不应道理。熏习无故。又此眼识者。谓与贪等俱生眼识。所有熏习亦不成就者。谓彼熏习尚不成就。何况从彼后时眼识。与贪俱生而当得成。然此熏习不住贪中者。谓眼识熏习在贪欲中不应道理。何以故。由彼贪欲依眼识故。不坚住故亦不得住所余识中者。谓此熏习不得在于耳等识中。何以故。以彼诸识所依别故。由所依别无有决定。俱生灭义。谓眼识依眼。耳识依耳。如是乃至意识依于未那。所依远故。所余熏习在所余处不应道理。亦复不得住自体中者。谓此眼识亦复不得熏习眼识。无二眼识俱时起故。以无二故决定无有俱生灭义。由此道理。是故眼识定不应为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之所熏习。亦非眼识眼识所熏。

论曰。复次从无想等上诸地没来生此间。尔时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由所依止及彼熏习。并已过去现无体故。

释曰。所染初识者。谓来此间最初生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者。谓初生识应无因生。所依止者谓所依止。彼熏习者。烦恼熏习。

论曰。复次对治烦恼识若已生。一切世间余识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不应道理。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复于后时世间识生。尔时若离阿赖耶识。彼诸熏习及所依止。久已过去。现无体故。应无种子而更得生。是故若离阿赖耶识。烦恼杂染皆不得成。

释曰。对治烦恼识若已生一切世间余识已灭者。谓六识已灭。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不应道理者。谓对治识非后世间识生起因。复于后时者。谓复从此出世心后。彼诸熏习者。谓余烦恼及随烦恼所有熏习。及所依止者。谓所依识。应无种子而更得生者。谓若无有阿赖耶识。彼应无因而更得生。此中烦恼即是杂染。是故说名烦恼杂染。由上道理。烦恼杂染皆不得成。

论曰。云何为业杂染不成。行为缘识不相应故。此若无者。取为缘有亦不相应。

释曰。为辩业杂染不得成因缘故。次问云何业杂染不成业为缘识不相应故者。谓福非福及不动行生已谢灭。若不信有阿赖耶识。当于何处安立熏习。如六识身。不能任持所有熏习。于诸烦恼杂染事中已具显示。此若无者。谓若无有行为缘识。取为缘有亦不相应者。谓亦无有取为缘有。此复何缘。谓前诸行所熏习识。由取力故。熏习增长转成有故。此中即业是杂染性。名业杂染或依于业而有杂染。名业杂染。若不信有阿赖耶识。此业杂染亦不得成。

摄大乘论释卷第三2

所知依分第二之三

论曰。云何为生杂染不成。结相续时不相应故。

释曰。若不信有阿赖耶识。如生杂染亦不得成。今当显示。结相续时不相应故者。谓得自体不相应故。

论曰。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依染污故。时无断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设和合识即是意识。为此和合意识。即是一切种子识为依止。此识所生余意识。是一切种子识。若此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识。即是阿赖耶识。汝以异名立为意识。若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是则所依因识。非一切种子识。能依果识是一切种子识。不应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识。非是意识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

释曰。非等引地。即是欲界。没者死也。染污意识。即是烦恼俱行意识。结生相续者。谓摄受自体。此染污意识。缘生有为境。于中有中灭。言和合者。识与赤白同一安危。若和合识即是意识。依此复生所余意识。是则一时二意识转。谓所依止和合意识。及能依止所余意识。又和合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何以故。依染污故。时无断故。谓此意识贪等烦恼所染污。意为所依止。缘生有境故。是染污即此为依。名依染污。于此位中所依异熟不容染污。是无记故。此和合识常无间断。任业转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者。意识所缘明了可得。所谓诸法。此和合识无有如是明了所缘。是故此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

论曰。复次结生相续已。若离异熟识。执受色根亦不可得。其余诸识各别依故。不坚住故。是诸色根不应离识。

释曰。结生相续已者。谓已得自体。若离异熟识者。谓离阿赖耶识。其余诸识各别依故。不坚住故者。谓余六识各别处故。易动转故。且如眼识眼为别依。如是其余耳等诸识。耳等色根为各别依。由此道理。如是诸识但应执受自所依根。又此诸识易动转故。或时无有。若离阿赖耶识。尔时眼等诸根无能执受。便应烂坏。

论曰。若离异熟识。识与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芦束相依而转。此亦不成。

释曰。若离异熟识者。谓离阿赖耶识如不得成。今当显示。谓世尊言识缘名色。名色缘识。此中识缘名者。谓六识中非色四蕴。识缘色者。谓羯逻蓝。若不说有阿赖耶识。何等名为名色缘识。由依名色刹那展转。相似相续流转不绝。

论曰。若离异熟识。已生有情识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识中随取一识。于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释曰。此言显示识食不成。如世尊说。食有四种。一者段食。二者触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识食。此中段食者。是能转变。由转变故饶益所依。触食者是能取境。由暂能见色等境界。便令所依饶益生故。意思食者。是能悕望。由希望故饶益所依。如远见水虽渴不死。识食者。是能执受。由执受故所依久住。若不尔者应同死尸。不久烂坏。是故应许识亦是食。能作所依饶益事故。此中触食属六识身。意思食者属悕望意。有何别识可说为食。又若无心睡眠闷绝。入灭定等。六识身灭。谁复有余能执受身令不烂坏。若有弃舍阿赖耶识。身必烂坏。

论曰。若从此没。于等引地正受生时。由非等引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非等引染污之心。彼地所摄。离异熟识。余种子体定不可得。

释曰。如是已说非等引地结生相续。离异熟识不可得成。如等引地亦不得成。今当显示。谓于此处由染污识结生相续。于等引地。由非等引染污意识结生相续。言染污者。彼地烦恼之所染污。彼地烦恼者。谓餐定味等。此染污心在不定地。不定地没从此没已。即彼地心云何现前。既不现前。云何当得结生相续。由此道理。定应许有阿赖耶识。无始时来。恒有彼地此心熏习。由此熏习此心现行。由此心故结生相续。

论曰。复次生无色界。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染污善心应无种子。染污善心应无依持。

释曰。生无色界者。谓已解脱。色染污善心者。谓能爱味及三摩地。应无种子者。谓应无因。应无依持者。谓应无依。复有别义。谓此二心若无种子从何而生。若无依持依何而转。阿赖耶识所摄受故。从自种生为所依故。令此能依相续而转。

论曰。又即于彼若出世心正现在前。余世间心皆灭尽故。尔时便应灭离彼趣。

释曰。即于彼界若出世心现在前时。除此所余是世间心。彼世间心尔时皆灭。如是彼趣便应永断。不由功用自然证得无余涅槃。既无此理。不应拨无阿赖耶识。

论曰。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无所有处。出世间心现在前时。即应二趣悉皆灭离。此出世识不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趣。亦不应以无所有处为所依趣。亦非涅槃为所依趣。

释曰。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或时起彼无所有处出世间心。令现在前。由彼处心极明利故。又由非想非非想处心闇钝故。住于彼处极明利心起出世心。令现在前。此出世心不应以彼第一第二为所依趣。由彼二地皆世间故。又生余地起余地心现在前故。二所依趣俱不应理。又即此心不应涅槃为所依趣。有余依故。如是三种为所依趣既不得成。若不信有阿赖耶识。此出世心何所依趣。

论曰。又将没时造善造恶。或下或上所依渐冷。若不信有阿赖耶识皆不得成。是故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者。此生杂染亦不得成。

释曰。将舍命时造善造恶。或下或上身分渐冷。以造善者必定上升。若造恶者必定下坠。若不许有阿赖耶识为能执受。云何得有所依渐冷。阿赖耶识能执受故。或下或上如其次第。随所舍处身即有冷。

论曰。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谓未离欲缠贪。未得色缠心者。即以欲缠善心。为离欲缠贪故勤修加行。此欲缠加行心。与色缠心不俱生灭故。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又色缠心过去多生余心间隔。不应为今定心种子。唯无有故。是故成就色缠定心。一切种子异熟果识。展转传来为今因缘。加行善心为增上缘。如是一切离欲地中如应当知。如是世间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理不得成。

释曰。如世间清净理不得成。今当显示。谓为远离欲缠贪故。以欲缠善心修加行时。即此欲缠加行善心。未曾为彼色缠善心之所熏习。不俱生灭故。今色缠心应无种子自然而生。又过去世色缠善心。多生所间余识所隔。唯无有故。已过去故。不得为今定心种子。展转传来为今因缘者。阿赖耶识持彼种故。今色缠心从自种生。加行善心非无功力。言功力者。但增上缘。非是因缘。由彼增上力生此色缠心。如是远离色缠贪等。如应当知。

论曰。云何出世清净不成。谓世尊说依他言音。及内各别如理作意。由此为因正见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为熏耳识。为熏意识。为两俱熏。若于彼法如理思惟。尔时耳识且不得起。意识亦为种种散动余识所间。若与如理作意相应生时。此闻所熏意识与彼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云何复为种子。能生后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应。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是故出世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亦不得成。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

释曰。如出世间清净不成。今当显示。此他言音如理作意者。谓与言音相应作意。意识亦为种种散动余识所间者。是与正见相应。出世间心被间隔义。若与如理作意相应生时者。谓于后时。此闻所熏意识与彼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者。谓经长时已谢隔越。决定无体。云何复为种子能生后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者。谓彼久灭现无有体不能为因。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者。谓在世间意识之中故。言此中闻熏习者。依他言音正闻熏习。摄受彼种子者。在意识中摄受出世清净。种子不相应故者。谓彼所计不应理故。云何可说此从彼生。

论曰。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为杂染因。复为出世能对治。彼净心种子。又出世心昔未曾习故。彼熏习决定应无。既无熏习从何种生。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

释曰。云何等者。谓异熟识是所治因。为能治因不应道理。又出世心昔未曾习者。谓先未生故。彼熏习决定应无者。由此因故。彼出世心无有熏习。决定无疑。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者。为显法界异声闻等。言最清净。由佛世尊所证法界。永断烦恼所知障故。从最清净法界所流经等教法。名最清净法界等流。无倒听闻如是经等故名正闻。由此正闻所起熏习。名为熏习。或复正闻即是熏习。是故说名正闻熏习。即此熏习相续住在阿赖耶识。为因能起出世间心。是故说言从最清净法界所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

论曰。此闻熏习为是阿赖耶识自性。为非阿赖耶识自性。若是阿赖耶识自性。云何是彼对治种子。若非阿赖耶识自性。此闻熏习种子所依云何可见。乃至证得诸佛菩提。此闻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寄在异熟识中。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然非阿赖耶识。是彼对治种子性故。

释曰。此闻熏习为是阿赖耶识自性为非阿赖耶识自性。若尔何过。若是阿赖耶识自性。云何即为阿赖耶识对治种子。若非阿赖耶识自性。此闻熏习种子即应别有所依。乃至证得诸佛菩提者。谓乃至得诸佛所证无上菩提。此闻熏习者。即是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者。谓随在一相续转处。寄在异熟识中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者。此闻熏习与异熟识。虽不同性而寄识中。犹如水乳和合俱转。然非阿赖耶识等者。虽复和合似一性转。然非即是阿赖耶识。是能对治阿赖耶识。种子性故。

论曰。此中依下品熏习成中品熏习。依中品熏习成上品熏习。依闻思修多分修作。得相应故。

释曰。此中下中上品者。应知依闻思修所成慧说。由彼一一有三种故。复有别义。闻所成慧是下品。思所成慧是中品。修所成慧是上品。依闻思修多分修作得相应故者。谓依闻等数数猛利而修作故。又于此中下品为因。得成中品。中品为因得成上品。

论曰。又此正闻熏习种子。下中上品应知。亦是法身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非阿赖耶识所摄。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虽是世间。而是出世心种子性。又出世心虽未生时。已能对治诸烦恼缠。已能对治诸崄恶趣。已作一切所有恶业朽坏对治。又能随顺逢事一切诸佛菩萨。虽是世间。应知初修业菩萨所得。亦法身摄。声闻独觉所得。唯解脱身摄。又此熏习非阿赖耶识。是法身解脱身摄如如熏习下中上品次第渐增。如是如是异熟果识次第渐减。即转所依。既一切种所依转已。即异熟果识。及一切种子。无种子而转。一切种永断。

释曰。已能对治诸烦恼缠者。谓是能断增上贪等现起转因。已能对治诸崄恶趣者。谓若能断诸烦恼缠。即能对治诸崄恶趣。已作一切所有恶业朽坏对治者。谓若虽有顺后受业应堕恶趣。而能为彼作朽坏因。举要言之此闻熏习能治一切过去未来现在恶业。又能随顺逢事一切诸佛菩萨者。谓是当来逢事善友自身得因。虽是世间应知初修业菩萨所得亦法身摄者。谓诸异生菩萨名初修业菩萨。亦是法身种子故。说亦法身摄。声闻独觉所得唯解脱身摄者。谓声闻等正闻熏习。唯是解脱因。唯得解脱身不得法身故。

论曰。复次云何犹如水乳。非阿赖耶识。与阿赖耶识同处俱转。而阿赖耶识一切种尽。非阿赖耶识一切种增。譬如于水鹅所饮乳。又如世间得离欲时。非等引地熏习渐减。其等引地熏习渐增。而得转依。

释曰。非阿赖耶识与阿赖耶识。虽同处俱转。而阿赖耶识尽。非阿赖耶识在。还即以前水乳和合。鹅所饮时乳尽水在。譬喻显示。又如世间得离欲时。于一阿赖耶识中。非等引地烦恼熏习渐减。其等引地善法熏习渐增。而得转依。此中转依当知亦尔。

论曰。又入灭定识不离身。圣所说故。此中异熟识应成不离身。非为治此灭定生故。

释曰。引入灭定识不离言。为成定有阿赖耶识。世尊说识不离身者。除异熟识余不得成。以灭定生对治转识。故观此定为极寂静。

论曰。又非出定此识复生。由异熟识既间断已。离结相续无重生故。

释曰。若执出定此识还生。由此意故识不离身。此不应理。以从定出识不复生异熟果识既间断已。离结相续更托余生。无重生故。

论曰。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此心不成。定不应成故。所缘行相不可得故。应有善根相应过故。不善无记不应理故。应有想受现行过故。触可得故。于三摩地有功能故。应有唯灭想过失故。应有其思信等善根现行过故。拔彼能依令离所依不应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释曰。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此心不成者。若有欲离前说自相阿赖耶识。以余转识灭定有心。此不应理。何以故。定不应成故。未曾见心离心法故。如余心法想受亦尔。俱应不灭。然此灭定俱灭所显。是故应至定不应成。若立唯有阿赖耶识。则无此过。求静住者为治彼怨。余心心法故生。此定不为对治不明了性阿赖耶识。又此定内无有余心。何以故。所缘行相不可得故。诸心心法相续不断。必不远离所缘行相。此灭定中若有心者。亦应不离所缘行相。然此二种俱不可得。是故此定无有余心。若唯立有阿赖耶识无此妨难。执受所依之所显故。又此定中若有转识。此识必有善等差别。谓或是善。或是不善。或是无记。然此中识且非是善。应有善根相应过故。此则相违亦非此识。是自性善。由此不离善根相应。成善性故。由立定心是善性故。至所不欲与无贪等善根相应。此不应许与余善心无差别故。遍一切处应成此过。又于此中亦不得有不善无记。不善无记不应理故。于离欲时。诸不善根皆永断故。不成不善亦非无记。此定善故。又不可立此心是善。应有想受现行过故。若离善根善心不有。是故应至善根现行。此中如有善根现行。想受亦尔。应至现行无别因故。然不应理。所治现行能治无故。譬如贪等正现行时。不净观等决定无有。又此定中离阿赖耶识余心不容有。必应有触可得过故。如住余定决无有疑。谓余定中善根相应。余识转时决定有触。以定所生轻安为相。或顺乐受。或有随顺非苦乐受。此触为缘或生乐受。或复生于非苦乐受。何以故。于余三摩地有此功能故。于余定中见此二触于生二受必有功能此亦应尔。无障因故。触为缘受此中应至然不应理。何以故。应有唯灭想过失故。若许此触为缘生受。于此定中唯应想灭。然不应许想受俱灭。圣所说故。又此定中若有余识。必与其触俱有相应。此不应理。何以故。若有触者应有其思信等善根现行过故。若有其识触相应转。必有与此俱生思等。圣所说故。此中应至有思现行。若此定中有思现行造作善心。必有信等善根现行。然不应许若有欲避如前所说种种过失。及阿笈摩相违过失。由但厌离诸心法故。唯拔心法。于此定中唯立有心无有心法。此亦不然。何以故。拔彼能依令离所依。不应理故。所依是心。能依是心法。所依能依心与心法。无始生死来更互不相离。由此相引。是故定应与无贪等善根相应。若言此定及定方便。与无贪等善根相违故。于定中善根不转。唯善心转。此于余处都未曾见。若于因时。彼法相应等流果时。亦有相应故不应理。又不应理。有譬喻故。谓世尊说。诸身行灭。诸语行灭。诸意行灭。此中身行。谓入出息。其语行者。谓寻与伺。其意行者。谓思想等。如寻伺灭语必不起。意亦如是。若意行灭亦应不起。若汝意谓。如身行灭安住定中。身在不灭意亦如是。虽意行灭应在不灭。此亦不然。何以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如世尊说。离身行外有身住因。所谓饮食命根识等。由此虽无入息出息。而身安住。意即不尔。离意行外更无别因持心令住。由此应至无意识故名无心定。异熟果识此中有故。世尊说识不离于身。即从此识一切种子后出定时转识还生。故知定有阿赖耶识。

论曰。又此定中。由意识故执有心者。此心是善不善无记。皆不得成故不应理。

释曰。已广废立灭定有心。今当略显第二颂义。若有欲除阿赖耶识。以意识故灭定有心。此心是善不善无记皆不得成故不应理。何以故。由此灭定是善性故。且非不善无记亦尔。威仪工巧变化无记。定不得有。若说此是异熟无记。理即应至阿赖耶识。除此更无第五无记。又此定中心若是善。应无贪等善根相应。染污意灭唯善心在。尔时善心所依所缘。皆悉是有三事和合。云何此中不生其触。既有其触。受等心法何得不生。如是灭定应不得成。诸心心法皆不灭故。又若有执此定是善。由心所引定前方便。能引善心力所引故定中善心非无贪等善根相应。又三和合若有堪能亦能生受。若三和合无有堪能。唯生其触。是故定中虽有善心。非无贪等善根相应。亦无受等。此义不然。方便善心既无贪等善根相应。从此所引等流果心。何故不尔。又从所依拔除能依不应理故。心与心法无始已来。于一切时互不相离。今拔能依令离所依必不可得。何以故。有譬喻故。谓于世间从生至坏。于一切时互不相离。无有道理。拔除能依令离所依。譬如大种与所造色。无有道理。令其所造离于能造。心法亦尔。不可令其离所依心。是故于此无心定中。无有心法。但有善心不应道理。若有复谓。令拔能依令离所依。虽不应理。然想及受能障此定。于方便中厌患彼故。唯二不行余法不尔。亦得现行不应道理。何以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非遍行者。此中可灭。二是遍行故不可灭。遍行若灭心亦随灭。无别因故。是故此中言有心者。是异熟识定非意识。

论曰。若复有执色心无间生。是诸法种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说。又从无色无想天没。灭定等出不应道理。又阿罗汉后心不成。唯可容有等无间缘。

释曰。若复有执色心无间生。是诸法种子者。谓若有执前刹那色能为种子。后刹那色因彼而生。前识后识相望亦尔。此前已破。又无色没色复生时。色久断灭何有种子。无想天没。或复从于灭定等出。心复生时。心久断灭何有心因。若如是者。诸阿罗汉终不应得无余涅槃。色心两因永无尽故。前刹那色望于后色。前刹那识望于后识。应知容有等无间缘。无有因缘。

论曰。如是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说相。阿赖耶识决定是有。

释曰。由前所说无量道理。是故成就阿赖耶识决定是有。

论曰。此中三颂。

菩萨于净心  远离于五识

无余心转依  云何汝当作

若对治转依  非断故不成

果因无差别  于永断成过

无种或无体  若许为转依

无彼二无故  转依不应理

释曰。如住转识转依不成。三颂显示。菩萨于净心者。是于出世对治相应善意识义。远离于五识者。谓此远离眼等五识。言无余者。无善有漏杂染意识。已举净心复举无余。为欲遮遣善有漏识。言心转依云何作者。若汝信有阿赖耶识可作一切杂染种子。无种子义名心转依。若不尔者云何当作。若对治生名为转依。此不应理。何以故。若对治转依非断故。不成杂染。永断故名转依。非能对治即是永断。由此但是永断因故。若必尔者便至果因无差别过。果是永断说名涅槃。因是对治说名圣道。若能对治即是永断。应至果因一体之过。才生对治应即涅槃。无种或无体若许为转依者。若于转识作无种子。或即无体许为转依。无彼二无故转依不应理。杂染转识。此定位中不得有故。亦无种子可令作无。无二可无而名转依。不应道理。若决定有阿赖耶识。杂染转识。此定位中虽不得有。而彼种子一切住在阿赖耶识。可能作其无种无体。由汝转依不应道理。故应信有阿赖耶识。

论曰。复次此阿赖耶识差别云何。略说应知。或三种或四种。此中三种者。谓三种熏习差别故。一名言熏习差别。二我见熏习差别。三有支熏习差别。四种者。一引发差别。二异熟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释曰。如是已成立阿赖耶识。今当显此品类差别。于三种熏习差别中。名言熏习差别者。谓眼名言熏习。在异熟识中为眼生因。异熟生眼从彼生时。用彼为因。还说名眼。如是耳等一切名言差别亦尔。我见熏习差别者。由染污意萨迦耶见力故。于阿赖耶识中我执熏习生。由此为因。谓自为我异我为他。各有差别。有支熏习差别者。由善不善不动行力故。于诸趣中流转差别。此三如后所知相初当广分别。

论曰。此中引发差别者。谓新起熏习。此若无者。行为缘识。取为缘有。应不得成。

释曰。引发差别者。谓能引发品类差别。谓新起熏习者。谓彼最先所起熏习。若此能引阿赖耶识差别无者。诸行生灭熏习成识。由取摄受生有现前。此所作有应不得成。能有后生故名为有。此所说取或善不善是串习果。

论曰。此中异熟差别者。谓行有为缘。于诸趣中异熟差别。此若无者则无种子。后有诸法生应不成。

释曰。异熟差别者。谓行有为缘。于诸趣中所引异熟。若此所引阿赖耶识差别无者。则无有因。后有诸法眼等色根。此等异熟生应不成。当知此则是异熟果。

论曰。此中缘相差别者。谓即意中我执缘相。此若无者。染污意中我执所缘应不得成。

释曰。缘相差别者。谓此阿赖耶识。即是染污意中能依我见我执缘相。若此缘相阿赖耶识差别无者。染污意中萨迦耶见为因我执。此所缘境应不得成。当知此则是等流果。

论曰。此中相貌差别者。谓即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

释曰。相貌差别有多品类。谓于此中。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者。是略标举。后当广释。

论曰。共相者。谓器世间种子。不共相者。谓各别内处种子。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种子。对治生时。唯不共相所对治灭。共相为他分别所持。但见清净。如瑜伽师。于一物中。种种胜解。真种所见。皆得成立。此中二颂。

难断难遍知  应知名共结

瑜伽者心异  由外相大故

净者虽不灭  而于中见净

又清净佛土  由佛见清净

复有别颂对前所引。种种胜解种种所见皆得成立。

诸瑜伽师于一物  种种胜解各不同

种种所见皆得成  故知所取唯有识

此若无者。诸器世间。有情世间。生起差别应不得成。

释曰。此中若阿赖耶识。为一切有情共器世间因体。即是无受生种子。若阿赖耶识。为不共各别色等诸处因体。即是有受生种子。若离如是品类共相阿赖耶识。一切有情共受用因。诸器世间应不得成。如是若离第二不共阿赖耶识。有情世间亦应不成。由此应如木石等生。

论曰。复有粗重相及轻安相。粗重相者。谓烦恼随烦恼种子。轻安相者。谓有漏善法种子。此若无者。所感异熟无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别应不得成。复有有受尽相无受尽相。有受尽相者。谓已成熟异熟果善不善种子。无受尽相者。谓名言熏习种子。无始时来种种戏论流转种子故。此若无者。已作已作善恶二业。与果受尽应不得成。又新名言熏习生起。应不得成。复有譬喻相。谓此阿赖耶识。幻炎梦翳为譬喻故。此若无者。由不实遍计种子故。颠倒缘相应不得成。复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谓诸具缚者。名具足相。世间离欲者。名损减相。有学声闻及诸菩萨。名一分永拔相。阿罗汉独觉及诸如来。名烦恼障全永拔相。及烦恼所知障全永拔相。如其所应。此若无者。如是次第杂染还灭。应不得成。

释曰。粗重相者。谓所依中无堪能性。轻安相者。谓所依中有堪能性。若无有受尽相。阿赖耶识数数已作善恶二业与果受尽应不得成。无受尽相谓名言熏习种子者。如名言熏习差别中已说。无始时来种种戏论流转种子故者。谓无始时来共言说因故。若无如是阿赖耶识。新起名言熏习生起。应不得成。何以故。若无旧熏习。今名言亦无故。若于世间本来无者。本无今有不应道理。譬喻相者。如由所作幻等因故。得有象等颠倒缘相。阿赖耶识亦复如是。由所说譬喻相。不实遍计种子故。有颠倒缘相。此若无者。颠倒缘相应不得成。

论曰。何因缘故。善不善法能感异熟。其异熟果无覆无记。由异熟果无覆无记。与善不善互不相违。善与不善互相违故。若异熟果善不善性。杂染还灭应不得成。是故异熟识唯无覆无记。

释曰。无覆无记者。此中无染说名无覆。即无染无记名无覆无记。非如色界生烦恼不善说为无记。若异熟果善不善性杂染还灭应不得成者。以从善更生善。从不善更生不善故。则生死流转无有边际。流转杂染通有漏善故。

摄大乘论释卷第四2

所知相分第三之一

论曰。已说所知依。所知相复云何应见。此略有三种。一依他起相。二遍计所执相。三圆成实相。

释曰。依所知相说如是言。略者要也。

论曰。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谓阿赖耶识为种子。虚妄分别所摄诸识。此复云何。谓身。身者。受者识。彼所受识。彼能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善趣恶趣死生识。此中若身身者受者识彼所受识彼能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此由名言熏习种子。若自他差别识。此由我见熏习种子。若善趣恶趣死生识。此由有支熏习种子。由此诸识。一切界趣杂染所摄。依他起相虚妄分别皆得显现。如此诸识。皆是虚妄分别所摄。唯识为性。是无所有非真实义。显现所依。如是名为依他起相。

释曰。虚妄分别所摄诸识者。谓此诸识虚妄分别以为自性。谓身身者受者识者。身谓眼等五界。身者谓染污意。能受者。谓意界。彼所受识者。谓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识者谓六识界。世识者。谓生死相续不断性。数识者。谓算计性。处识者。谓器世间。言说识者。谓见闻觉知四种言说。如是诸识皆用所知依中所说。名言熏习差别为因。自他差别识者。谓依止差别。此用前说。我见熏习差别为因。善趣恶趣死生识者。谓生死趣种种差别。此由前说。有支熏习差别种子。由此诸识者。即由次前所说诸识。一切界趣杂染所摄者。谓堕三界五趣杂染。是彼自性故名所摄。依他起相者。谓依他起为体虚妄分别皆得显现。如此诸识皆是虚妄分别所摄唯识为性者。谓此诸识皆是虚妄分别自性故名所摄。是无所有非真实义显现。所依者。谓无所有非真实义显现所因。非真实故名无所有。如所执我。无所有故名非真实义者所取。谓即彼我实无所有。似我显现。言所依者。显现所依。是所因义。此即名为依他起相。

论曰。此中何者遍计所执相。谓于无义唯有识中。似义显现。

释曰。于无义者。谓无所取如实无我。唯有识中者。谓无实义似义识中。如唯似我显现识中。似义显现者。似所取义相貌显现。如实无我。似我显现。

论曰。此中何者圆成实相。谓即于彼依他起相。由似义相永无有性。

释曰。于无所有。非真实义。显现因中。由实无有似义相现。永无有性。如似我相虽永是无。而无我有。

论曰。此中身身者受者识。应知即是眼等六内界。彼所受识。应知即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识。应知即是眼等六识界。其余诸识。应知是此诸识差别。又此诸识皆唯有识。都无义故此中以何为喻显示。应知梦等为喻显示。谓如梦中都无其义。独唯有识虽种种色声香味触舍林地山似义影现。而于此中都无有义。由此喻显应随了知。一切时处皆唯有识。由此等言。应知。复有幻诳鹿爱[(臣  殳)/目]眩等喻。若于觉时一切时处皆如梦等。唯有识者如从梦觉。便觉梦中皆唯有识。觉时何故不如是转。真智觉时亦如是转。如在梦中此觉不转。从梦觉时此觉乃转。如是未得真智觉时。此觉不转。得真智觉此觉乃转。其有未得真智觉者。于唯识中云何比知。由教及理应可比知。此中教者。如十地经薄伽梵说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伽梵解深密经亦如是说。谓彼经中慈氏菩萨问世尊言。诸三摩地所行影像。彼与此心。当言有异。当言无异。佛告慈氏。当言无异。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识故。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世尊。若三摩地所行影像。即与此心无有异者。云何此心还取此心。慈氏。无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如质为缘还见本质。而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见影像显现。此心亦尔。如是生时。相似有异所见影现。即由此教理亦显现。所以者何。于定心中随所观见。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无别青瘀等事。但见自心。由此道理。菩萨于其一切识中。应可比知皆唯有识无有境界。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忆持识见所缘境现前住故。闻思所成二忆持识。亦以过去为所缘故。所现影像得成唯识。由此比量。菩萨虽未得真智觉。于唯识中应可比知。

释曰。此唯有识由教显示。如十地经言。如是三界皆唯有心故。解深密经中。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者。谓识所缘唯识所现无别境义。复举识者。显我所说定识所行。唯识所现无别有体。然即此心如是生时者。谓即由此品类生时。相似有异所见影现者。谓定所行相似离识。别有所取分明显现。又于如是青瘀等中非忆持识见所缘境现前住故者。谓青瘀等是三摩地所行影像。非忆持识。由此不即在彼方处。如昔所受还如是忆。此住现前分明见故。彼忆持识所见暗昧。此现前住所见分明。若有复谓如闻思慧。由串习故境虽谢往。才作意时如昔而生。此亦尔者闻思两慧境既谢往。现无有体。于无体中若更生时。但识影现。似彼而生故。闻思慧不缘谢往曾所受境。是故唯识由此弥彰。所取义无理亦成就。

论曰。如是已说种种诸识。如梦等喻。即于此中眼识等识可成唯识。眼等诸识既是有色亦唯有识云何可见。此亦如前由教及理。

释曰。眼识等识皆非有色。可成唯识。眼等诸识既是有色。云何唯识。此亦如前由教及理者。此眼等识如前所引。理教显示亦成唯识。

论曰。若此诸识亦体是识。何故乃似色性显现。一类坚住相续而转。与颠倒等诸杂染法为依处故。若不尔者。于非义中起义颠倒应不得有。此若无者。烦恼所知二障杂染应不得有。此若无者。诸清净法亦应无有。是故诸识应如是转。此中有颂。

乱相及乱体  应许为色识

及与非色识  若无余亦无

释曰。一类坚住相续转者。由相似故名为一类。多时住故说名坚住。诸有色识。相似多时相续而转。颠倒等者。即是等取诸杂染法与烦恼障及所知障为因性故。为依处者为彼因性。若彼诸识离如是转。于非义中起义心倒应不得有。此若无者。若烦恼障诸杂染法。若所知障诸杂染法应不得有。于此颂中显如是义。乱相乱体如其次第。许为色识及非色识。此中乱相即是乱因。色识为体。乱体即是诸无色识。色识乱因若无有者。非色识果亦应无有。

论曰。何故身身者受者识。所受识能受识。于一切身中俱有和合转。能圆满生受用所显故。何故如说世等诸识差别而转。无始时来生死流转无断绝故。诸有情界无数量故。诸器世界无数量故。诸所作事展转言说无数量故。各别摄取受用差别无数量故。诸爱非爱业果异熟受用差别无数量故。所受死生种种差别无数量故。

释曰。为令自身圆满受用故。身身者受者三识。一切身中许彼一时俱有和合。一时转故说名俱有。所显故者是彼因性。

论曰。复次云何安立如是诸识成唯识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识无有义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见二识别故。三由种种种种行相而生起故。所以者何。此一切识无有义故得成唯识。有相见故得成二种。若眼等识以色等识为相。以眼识识为见。乃至以身识识为见若意识以一切眼为最初。法为最后诸识为相。以意识识为见。由此意识有分别故。似一切识而生起故。此中有颂。

唯识二种种  观者意能入

由悟入唯心  彼亦能伏离

释曰。此中长行及颂显示由三种相成立唯识。于长行中。由唯识者。唯有识故一切诸识皆唯有识。由所识义无所有故。由二性者。由于一识安立相见。即此一识一分成相。第二成见。眼等诸识即于二性安立种种。谓一识上如其所应。一分变似种种相生。第二变似种种能取。若就意识。即以一切眼为最初。法为最后。诸识为相。意识识为见。由此意识遍分别故。似一切识而生起故。又于三中唯就意识以为种种。所取境界不决定故。其余诸识境界决定。又无分别。意识分别故唯于此安立第三种种相见。是故于此意识具足安立唯识。于伽他中能入唯识者。悟入所取义永无有故。能入二者悟入此识。有相见故。能入种种者悟入此识。似种种相而生起故。观者意者诸瑜伽师所有意趣。问于何悟入。答由悟入唯心彼亦能伏离。若能悟入唯有其心都无有义。是则于彼亦能伏离。既无所取义。何有能取心。说入二性及入种种。皆为成立入唯识因。余义相似。

论曰。又于此中有一类师。说一意识彼彼依转。得彼彼名。如意思业名身语业。

释曰。一类菩萨欲令唯有一意识体。彼复次第安立显示。如意思业名身语业者。如一意思于身门转。得身业名。于语门转得语业名。然是意业。意识亦尔。虽复是一。依眼转时得眼识名。如是乃至依身转时得身识名。非离意识别有余识。唯除别有阿赖耶识。

论曰。又于一切所依转时。似种种相二影像转。谓唯似义影像及分别影像。又一切处亦似所触影像而转。有色界中即此意识依止身故。如余色根依止于身。

释曰。或有难言。眼等诸根无有分别。是故意识依彼转时应无分别。如染污意为杂染依令杂染转。此亦应尔。故次解言。又于一切所依转时。似种种相二影像转。谓唯义影像及分别影像。此中一切所依者。谓眼等所依。似种种相二影像转者。谓唯似义影像及分别影像二句解释。由此二句说。唯一识一分唯义影像显现。第二分别此义相生。是故前说无有过失。又一切处亦似所触影像而生。谓有色处于定位中无五识时。在色身中内领受起。如余色根依止于身者。如余眼等有色诸根依止于身。由此诸根依止身故。于自所依能起损益。意识亦尔。依止身故应知于身能作变异。复有别义。谓如身根依止于身。若有外缘所触现前。身根便似所触相起。即此起时。于自依身能作损益。意识亦尔。依止身故似彼所触影像生时。于所依身能作损益。

论曰。此中有颂。

若远行独行  无身寐于窟

调此难调心  我说真梵志

释曰。彼诸菩萨为成此义。引阿笈摩伽他为证。若远行者。能缘一切所缘境故。言独行者。无第二故。言无身者。远离身故。寐于窟者。于身窟中。而居止故。言调此者。作自在故。难调心者。性暴恶故。

论曰。又如经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为彼依。

释曰。复引余教证成此义。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者。诸根所行名为境界。如是境界意各能受。悉能分别一切法故。一一各各能领受故名各能受。意为彼依者。是彼诸根能生因故。以意散乱彼不生故。

论曰。又如所说十二处中。说六识身皆名意处。

释曰。复有圣教能证此义。谓六识身皆说名意。无余识名。由六识身皆是意处圣所说故。是故得知唯有意识。

论曰。若处安立阿赖耶识识为义识。应知此中余一切识。是其相识。若意识识及所依止。是其见识。由彼相识。是此见识生缘相故。似义现时。能作见识生依止事。如是名为安立诸识成唯识性。

释曰。于阿赖耶识亦得安立相见二识。谓阿赖耶识以彼意识及所依止为其见识。眼等诸识为其相识。以一切法皆是识故。由彼相识者。谓眼等诸识。是此见识生缘相故者。是见生因由所缘性名见生因。似义现时能作见识生依止事者。能于彼见故名见识。即此见识似义现时。彼诸相识与意见识。能作相续不断住因。是故说名生依止事。

论曰。诸义现前分明显现而非是有。云何可知。如世尊言。若诸菩萨成就四法能随悟入。一切唯识都无有义。一者成就相违识相智。如饿鬼傍生及诸天人。同于一事。见彼所识有差别故。二者成就无所缘识现可得智。如过去未来梦影缘中有所得故。三者成就应离功用无颠倒智。如有义中能缘义识。应无颠倒不由功用。智真实故。四者成就三种胜智随转妙智。何等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萨得静虑者。随胜解力诸义显现。二得奢摩他修法观者。才作意时。诸义显现。三已得无分别智者。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皆不显现。由此所说三种胜智随转妙智。及前所说三种因缘。诸义无义道理成就。

释曰。相违识相智者。谓能了知相违者识所缘义相。无所缘识现可得智者。谓现见有虽无所缘而识得生。如过去等应离功用无颠倒智者。谓能了知若如是义。如所显现即是实有。离起对治。无颠倒智任运应成。三种胜智随转妙智者。谓能了知三种胜智。境随转义。得心自在者。得心调顺有所堪能。得静虑者。谓诸声闻及独觉等已得静虑。随胜解力诸义显现者。谓若愿乐地成其水如意则成。火等亦尔。得奢摩他者。得三摩地修法观者。于契经等策勤观察。才作意时诸义显现者。随于一义如如作意。如是如是非一品类境相显现。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皆不显现者。若如显现义即如是实有。应不得有无分别智。无分别智若是实有。决定应许诸义皆无。

论曰。若依他起自性。实唯有识似义显现之所依止。云何成依他起。何因缘故名依他起。从自熏习种子所生。依他缘起故名依他起。生刹那后无有功能。自然住故名依他起。

释曰。实唯有识似义显现之所依止者。谓实无义唯有其识。与彼似义显现为因即此唯识名依他起。云何成依他起者。问自摄受。何因缘故名依他起者。问为他说。从自因生。生已无能暂时安住。名依他起应自摄受亦为他说。

论曰。若遍计所执自性依依他起。实无所有似义显现。云何成遍计所执。何因缘故名遍计所执。无量行相。意识遍计颠倒生相故。名遍计所执。自相实无。唯有遍计所执可得。是故说名遍计所执。

释曰。依依他起者。谓依唯识实无所有者。实无自体。似义显现者。唯有似义显现可得。云何何故等者。如次前说。无量行相者所谓一切境界行相意识遍计者。谓即意识。说名遍计颠倒生相者。谓是能生虚妄颠倒所缘境相。自相实无者。实无彼体。唯有遍计所执可得者。唯有乱识所执可得。

论曰。若圆成实自性。是遍计所执永无有相。云何成圆成实。何因缘故名圆成实。由无变异性故名圆成实。又由清净所缘性故。一切善法最胜性故。由最胜义名圆成实。

释曰。是遍计所执永无有相者。谓遍计所执自性。无性为性。云何何故等。如前依他起中已说。由无变异性故者。谓无虚诳性。如不虚诳性。又由清净所缘性故。一切善法最胜性故。由最胜义名圆成实者。谓由清净所缘性故。最胜性故名圆成实。

论曰。复次有能遍计。有所遍计。遍计所执自性乃成。此中何者能遍计。何者所遍计。何者遍计所执自性。当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所以者何。由此意识用自名言熏习为种子。及用一切识名言熏习为种子。是故意识无边行相分别而转。普于一切分别计度故名遍计。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计。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计。此中是名遍计所执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义。复次云何遍计能遍计度。缘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执着。由何起语。由何言说何所增益。谓缘名为境。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见执着。由寻起语。由见闻等四种言说而起言说。于无义中增益为有。由此遍计能遍计度。

释曰。复次云何遍计能遍计度者。谓意识名能遍计。依他起性名所遍计。为欲显示由此品类能遍计度故。又说缘名为境等。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者。谓即于此依他起中。由眼等名取彼相貌。由取彼相能遍计度。由见执著者。如所取相如是执着。由寻起语者。如所执着由语因寻而发语言。由见闻等四种言说而起言说者。如语所说见闻觉知四种言说与余言说。于无义中增益为有者。如所言说于无义中执有义故。

论曰。复次此三自性为异为不异。应言非异非不异。谓依他起自性由异门故成依他起。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遍计所执。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圆成实。由何异门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习种子起故。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遍计所执。由是遍计所缘相故。又是遍计所遍计故。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圆成实。如所遍计。毕竟不如是有故。

释曰。由是遍计所缘相故者。谓彼意识名为遍计。此为所取所缘境性。能生遍计。是故亦名遍计所执。又是遍计所遍计故者。即彼意识名为遍计。缘彼相貌。为所取境为所遍计。由此义故。依他起性亦名遍计所执自性。如所遍计者。如彼意识遍计所执。毕竟不如是有故者。所遍计上遍计所执毕竟无故。由此义故即此自性成圆成实。

论曰。此三自性各有几种。谓依他起略有二种。一者依他熏习种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杂染清净性不成故。由此二种依他别故名依他起遍计所执亦有二种。一者自性遍计执故。二者差别遍计执故。由此故名遍计所执。圆成实性亦有二种。一者自性圆成实故。二者清净圆成实故。由此故成圆成实性。

释曰。杂染清净性不成故者。由即如是依他起性。若遍计时即成杂染。无分别时即成清净。由二分故一性不成。是故说名依他起性。自性遍计执故者。如于眼等遍计执为眼等自性。差别遍计执故者。如即于彼眼等自性遍计执。为常无常等无量差别。自性圆成实故者。谓有垢真如。清净圆成实故者。谓无垢真如。

论曰。复次遍计有四种。一自性遍计。二差别遍计。三有觉遍计。四无觉遍计。有觉者谓善名言。无觉者谓不善名言。如是遍计复有五种。一依名遍计义自性。谓如是名有如是义。二依义遍计名自性。谓如是义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计名自性。谓遍计度未了义名。四依义遍计义自性。谓遍计度未了名义。五依二遍计二自性。谓遍计度此名此义。如是体性。

释曰。善名言者。谓解名言。不善名言者。谓牛羊等。虽有分别。然于文字。不能解了。

论曰。复次总摄一切分别略有十种。一根本分别。谓阿赖耶识。二缘相分别。谓色等识。三显相分别。谓眼识等并所依识。四缘相变异分别谓老等变异。乐受等变异。贪等变异。逼害时节代谢等变异。捺落迦等诸趣变异。及欲界等诸界变异。五显相变异分别谓即如前所说变异所有变异。六他引分别谓闻非正法类。及闻正法类分别。七不如理分别。谓诸外道闻非正法类分别。八如理分别。谓正法中闻正法类分别。九执着分别。谓不如理作意类。萨迦耶见为本六十二见趣相应分别。十散动分别。谓诸菩萨十种分别。

释曰。总摄一切分别略有十种者。是总标举。后当别释。根本分别者。谓阿赖耶识是诸分别根本。自体亦是分别。缘相分别者。谓色等识为所缘相所起分别。显相分别者。谓眼识等并所依识。显现似彼所缘境相所起分别有所分别或能分别故。名分别缘相。变异分别者。谓即缘相所有变异。缘此缘相变异分别。故名缘相变异分别。谓老等变异者。身中大种衰朽改易。名老变异分别。此故说名缘相变异分别。等者。等取病死变异。乐受等变异亦尔。谓由乐受身体改易。等者。等取苦及不苦不乐。贪等变异亦尔。等者。等取瞋痴。逼害时节代谢等变异亦尔。谓身变异为所缘境所起分别。逼害者。谓杀缚等。时节代谢者。谓寒时等时节改易。捺落迦等诸趣变异者。等取傍生及饿鬼趣。及欲界等诸界变异亦尔。等者。等取色无色界。显相变异分别者。谓眼识等显现似彼所缘境相所有变异。缘此显相。变异分别。此亦如前所说老等种种变异。由此亦于老等位中变异起故。他引分别者。谓由他教所起分别。此复二种。一闻非正法类。二闻正法类。此复二种于法分别。谓闻正法类或善或不善。闻非正法类亦如是释。不如理分别者。谓诸外道及彼弟子闻非正法类为因分别。如理分别者。谓正法中诸佛弟子闻正法类为因分别。执着分别者。谓不如理作意为因依止我见。起六十二诸恶见趣相应分别。如经广说。散动分别者。谓诸菩萨如后所说十种分别。

论曰。一无相散动。二有相散动。三增益散动。四损减散动。五一性散动。六异性散动。七自性散动。八差别散动。九如名取义散动。十如义取名散动。为对治此十种散动。一切般若波罗蜜多中说无分别智。如是所治能治。应知具摄般若波罗蜜多义。

释曰。此中无相散动者。谓此散动即以其无为所缘相。为对治此散动故。般若波罗蜜多经言实有菩萨。言实有者。显示菩萨实有空体。空即是体故名空体。有相散动者谓此散动即以其有为所缘相。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不见有菩萨。此经意说不见菩萨。以遍计所执及依他起为体。增益散动者。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色自性空。由遍计所执色。自性空故。损减散动者。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不由空故谓法性色性不空故。一性散动者。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色空非色。何以故。若依他起与圆成实是一性者。此依他起应如圆成实是清净境。异性散动者。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色不离空。何以故。此二若异。法与法性亦应有异。若有异性不应道理。如无常法与无常性。若取遍计所执自性。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遍计所执色无所有。即是空性。此空性即是彼无所有。非如依他起与圆成实。不可说一。自性散动者。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舍利子。此但有名谓之为色。何以故。色之自性无所有故。差别散动者。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生即有染。灭即有净。无生灭故无染无净。如是诸句有如是义。如名取义散动者。谓如其名于义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言别别者。谓别别名。如义取名散动者。如义于名而起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即彼经言。假立客名随起言说。非义自性有如是名。为对治此十散动故。说般若波罗蜜多。由此说为因无分别智生。

论曰。若由异门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云何三自性不成无差别。若由异门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遍计所执及圆成实。若由异门成遍计所执。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圆成实若由异门成圆成实。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遍计所执。

释曰。此义如前道理解释。

摄大乘论释卷第五2

所知相分第三之二

论曰。复次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显现而非称体。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由名有众多多体相违故。由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此中有二颂。

由名前觉无  多名不决定

成称体多体  杂体相违故

法无而可得  无染而有净

应知如幻等  亦复似虚空

释曰。如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分。虽显现可得。而非称彼体。为显此义故。说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等。若依他起遍计所执同一相者。应不待名于义觉转。如执有瓶。若离瓶名。于瓶义中无有瓶觉。若此瓶名与彼瓶义。同一相者。瓶觉应转。以非一相是故不转。由此名义。若体相称则成相违。此中安立名为依他起。义为遍计所执。以依他起由名势力成所遍计故。又于一义有众多名。若名与义同一相者。义应如名亦有多种。若尔此义应成多体。一义多体则成相违。是故两性若同一相。则成第二相违过失。又名不决定。以一瞿声。于九义转。若执名义同一相者。多义相违应同一体。则成第三相违过失。由执牛等非一相义同一性故。初一伽他重显此义。于中成者。显依他起遍计所执非一义成。法无而可得等者。此一伽他以幻等喻开悟弟子。弟子有二相违疑问。云何法无而现可得。云何无染而有清净。此中两喻释此疑问。如幻等者。譬如幻象实无所有而现可得。应知此中义亦如是。虽现可得而非实有。似虚空者。譬如虚空虽非云等所能染污。性清净故。而离彼时说名清净。当知诸法亦复如是。虽实无染。性清净故。然客障垢得灭离时。说名清净。

论曰。复次何故如所显现实无所有。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无所有。此若无者。圆成实自性亦无所有。此若无者。则一切皆无。若依他起及圆成实自性无有。应成无有染净过失。既现可得杂染清净。是故不应一切皆无。此中有颂。

若无依他起  圆成实亦无

一切种若无  恒时无染净

释曰。若依他起如所可得不如是有。既尔何不一切一切都无所有。此若无者圆成实性亦应无有。何以故。由有杂染清净有故。若二俱无则一切种皆无所有。今当显此。非都无有。有谤杂染清净过故。杂染清净既现可得。故此二性俱非不有。若执为无则拨现有。杂染清净言无所有。

论曰。诸佛世尊于大乘中说方广教。彼教中言。云何应知遍计所执自性。应知异门说无所有。云何应知依他起自性。应知譬如幻炎梦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云何应知圆成实自性。应知宣说四清净法。何等名为四清净法。一者自性清净。谓真如空实际无相胜义法界。二者离垢清净。谓即此离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净。谓一切菩提分法波罗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净。谓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净缘故。非遍计所执自性。最净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法。尽此中有二颂。

幻等说于生  说无计所执

若说四清净  是谓圆成实

自性与离垢  清净道所缘

一切清净法  皆四相所摄

释曰。自性清净者。谓此自性本来清净。即是真如自性。实有一切有情平等共相。由有此故说一切法有如来藏。离垢清净者。即此真如远离烦恼所知障垢。即由如是清净真如显成诸佛。得此道清净者。谓能得此真如圣道即是清净。谓念住等菩提分法。及以一切波罗蜜多。生此境清净者。生此能证菩提分法所缘境界。生此境界即是清净故名生此境清净。即契经等十二分教。何以故。若此圣教是遍计所执应成杂染因。若是依他起应成虚妄。最净法界等流性故非是虚妄。既离二自性故成圆成实。又此四种于大乘中随说一种。应知是说圆成实性。于中初二无有变异。圆成实故名圆成实。后之二种无有颠倒。圆成实故名圆成实。后伽他中具颂此义。幻等说于生者。谓依他起此中名生。若于是处说一切法。譬如幻事乃至变化。应知此说依他起性。说无计所执者。若于是处说无有色。乃至说无一切诸法。应知此说遍计所执性。

论曰。复次何缘如经所说。于依他起自性说幻等喻。于依他起自性为除他虚妄疑故。他复云何于依他起自性有虚妄疑。由他于此有如是疑。云何实无有义而成所行境界。为除此疑说幻事喻。云何无义心心法转。为除此疑说阳炎喻。云何无义有爱非爱受用差别。为除此疑说所梦喻。云何无义净不净业爱非爱果差别而生。为除此疑说影像喻。云何无义种种识转。为除此疑说光影喻。云何无义种种戏论言说而转。为除此疑说谷向喻。云何无义而有实取诸三摩地所行境转。为除此疑说水月喻。云何无义有诸菩萨无颠倒心。为办有情诸利乐事故思受生。为除此疑说变化喻。

释曰。为此义故于依他起说幻等喻。今当显示。此中虚妄疑者。谓于虚妄依他起性所有诸疑。为除此疑说幻等喻显依他起。若实无义云何成境。为治此疑说幻事喻显依他起。譬如幻象虽无实义而成境界。义亦如是。他复生疑。若无有义即无所缘。诸心心法云何而转。为除此疑说阳炎喻显依他起。此中阳焰譬心心法。水喻于义。譬如阳炎有动摇故。虽无有义而生水觉。诸心心法亦复如是。由动摇故。虽无有义而生义觉。是诸愚夫于此复疑。若无有义诸爱非爱受用差别云何可得。为除此疑说所梦喻显依他起。如于梦中。虽无实义而见种种爱与非爱。受用差别现前可得。此亦如是。于此复疑。净不净业义既实无。爱非爱果义云何起。为除此疑说影像喻显依他起。譬如影像实无有义。即于本质起影像觉。然影像义无别可得。此亦如是。应知虽无爱与非爱真实果义而现可得。于此复疑。若无有义云何得有种种识转。为除此疑说光影喻显依他起。如弄影者有其种种光影可得。虽有多种光影可得。而光影义实无所有。识亦如是。无种种义而有种种义现可得。于此复疑。若无有义。无量品类戏论言说云何而转。为除此疑说谷响喻显依他起譬如谷响虽无有义而现可得。戏论言说亦复如是。虽无实义而现可得。于此复疑。若无有义。云何世间定心心法有义可得。由说定心能如实知如实见故。为除此疑说水月喻显依他起。譬如水月。其义实无。由水润滑澄清性故而现可得。定心亦尔。所缘境义虽实无有。而现可得。水喻其定。以是润滑澄清性故。于此复疑。若有情义实无所有。云何证真诸菩萨等。作彼利乐觉慧为先。彼彼趣中摄受自体。为除此疑说变化喻显依他起。譬如变化。实无有义。由化者力一切事成。非变化义而不可得。应知此中亦复如是。所受自体其义虽无。而有能作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所受自体义现可得。

复有别义世尊意说幻等八喻。今当显示。此中幻喻为除眼等六种内处。应知显示眼等六处。譬如幻象。虽实非有而现可得。说阳炎喻为除器世间。由彼大故。于阳炎中实无有水。动摇力故似水可得。说所梦喻为除色等所受用境。显如所梦。色等实无而能为因起爱非爱受用差别。说影像喻为除身业果。显善不善身业为缘。而有余色影像生起。说谷响喻为除语业果。显语业因感语业果犹如谷响。意业三种。一非等引地。二等引地。三闻种类。说光影喻为除非等引地诸意业果。显此意业所得诸果犹如光影。说水月喻为除等引地诸意业果。显等引地诸意业果犹如水月。说变化喻为除闻种类意业闻种类者。即是闻思之所熏习。此即显示闻种类意差别而转犹如变化。

论曰。世尊依何密意。于梵问经中说。如来不得生死不得涅槃。于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计所执自性及圆成实自性。生死涅槃无差别密意。何以故。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计所执分成生死。由圆成实分成涅槃故。

释曰。如是三种自性相法。所说契经悉皆随顺。今当显示。世尊依何密意于梵问经中说如来不得生死不得涅槃者。问于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计所执自性及圆成实自性生死涅槃无差别密意者。答次当广释。依他起自性非定生死。由圆成实分成涅槃故。亦非定涅槃。由遍计所执分成生死故。是故不可定说一性。由此自性若得一分余分不异。依此意趣。于彼经中说如来不得生死不得涅槃。

论曰。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说法有三种。一杂染分。二清净分。三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说。于依他起自性中。遍计所执自性是杂染分。圆成实自性是清净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说。于此义中以何喻显。以金土藏为喻显示。譬如世间金土藏中三法可得。一地界二土三金。于地界中土非实有而现可得。金是实有而不可得。火烧炼时土相不现金相显现。又此地界土显现时虚妄显现。金显现时真实显现。是故地界是彼二分。识亦如是。无分别智火未烧时。于此识中所有虚妄遍计所执自性显现。所有真实圆成实自性不显现。此识若为无分别智火所烧时。于此识中所有真实圆成实自性显现。所有虚妄遍计所执自性不显现。是故此虚妄分别识。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金土藏中所有地界。

释曰。阿毗达磨大乘经中。由此密意说有三法。一杂染分。谓遍计所执自性是杂染故。二清净分。谓圆成实自性是清净故。三彼二分。谓依他起自性通彼二故。为显此义以金土藏为其譬喻。此中藏者是彼种子。言地界者。是坚硬性。土之与金是所造色。于此喻中三法可得。谓此藏中先时有土相貌显现。后时金相方乃可得。为显金相后方可得。说火烧炼后可得故金真实有。

论曰。世尊有处说一切法常。有处说一切法无常。有处说一切法非常非无常。依何密意作如是说。谓依他起自性。由圆成实性分是常。由遍计所执性分是无常。由彼二分非常非无常。依此密意作如是说。如常无常无二。如是苦乐无二。净不净无二。空不空无二。我无我无二。寂静不寂静无二。有自性无自性无二。生不生无二。灭不灭无二。本来寂静非本来寂静无二。自性涅槃非自性涅槃无二。生死涅槃无二亦尔。如是等差别一切诸佛密意语言。由三自性应随决了。如前说常无常等门。此中有多颂。

如法实不有  如现非一种

非法非非法  故说无二义

依一分开显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说言  非有非非有

如显现非有  是故说为无

由如是显现  是故说为有

自然自体无  自性不坚住

如执取不有  故许无自性

由无性故成  后后所依止

无生灭本寂  自性般涅槃

释曰。伽他义中如法实不有如现非一种者。如其次第释非法非非法因缘。由实不有故非法。由现非一种故非非法。以非法非非法故说无二义。依一分者。谓依一边。开显者。说示也。或有或非有者。或是有性或是无性。依二分说言非有非非有者。取依他起具二分性。说为非有及非非有。如显现非有者。如现所得不如是有。是故说为无者。由此义故说之为无。由如是显现者。由唯似有相貌显现。是故说为有者。即由此义说之为有。说一切法无自性意。今当显示。自然无者。由一切法无离众缘自然有性。是名一种无自性意。自体无者。由法灭已不复更生故无自性。此复一种无自性意自性不坚住者。由法才生一刹那后无力能住故无自性。如是诸法无自性理与声闻共。如执取不有故许无自性者。此无自性不共声闻。以如愚夫所取。遍计所执自性不如是有。由此意故依大乘理。说一切法皆无自性。由无性故成者。由一切法无自性故。无生灭等皆得成就。所以者何。由无自性故无有生。由无生故亦无有灭。无生灭故本来寂静。本寂静故自性涅槃。后后所依止者。是后后因此而得有义。

论曰。复有四种意趣四种秘密。一切佛言应随决了。四意趣者。一平等意趣。谓如说言我昔曾于彼时彼分。即名胜观正等觉者。二别时意趣。谓如说言若诵多宝如来名者。便于无上正等菩提已得决定。又如说言由唯发愿便得往生极乐世界。三别义意趣。谓如说言若已逢事尔所殑伽河沙等佛。于大乘法方能解义。四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谓如为一补特伽罗先赞布施后还毁呰。如于布施。如是尸罗及一分修当知亦尔。如是名为四种意趣。四秘密者。一令入秘密。谓声闻乘中或大乘中。依世俗谛理说有补特伽罗。及有诸法自性差别。二相秘密。谓于是处说诸法相显三自性三对治秘密。谓于是处说行对治八万四千四转变秘密。谓于是处以其别义。诸言诸字即显别义。如有颂言。

觉不坚为坚  善住于颠倒

极烦恼所恼  得最上菩提

释曰。意趣秘密有差别者。谓佛世尊先缘此事后为他说。是名意趣。由此决定令入圣教。是名秘密。平等意趣者。谓如有人取相似法说如是言。彼即是我。世尊亦尔。平等法身置在心中。说言我昔曾于彼等。非彼昔时毗钵尸佛。即是今日释迦牟尼。依平等义所起意趣作如是说。别时意趣者。谓此意趣令懒惰者。由彼彼因于彼彼法精勤修习。彼彼善根皆得增长。此中意趣显诵多宝如来名因。是升进因。非唯诵名。便于无上正等菩提已得决定。如有说言由一金钱得千金钱。岂于一日意在别时。由一金钱是得千因故作此说。此亦如是。由唯发愿便得往生极乐世界。当知亦尔。别义意趣中。于大乘法方能解义者。谓于三种自性义理自证其相。若但解了随名言义是佛意者。愚夫于此亦应解了。故知此中言解义者。意在证解。要由过去逢事多佛。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者。谓如为一先赞布施后还毁呰。此中意者。先多悭吝为赞布施。后乐行施。还复毁呰令修胜行。若无此意。于一施中先赞后毁。则成相违。由有此意赞毁应理。于尸罗等当知亦尔。一分修者。谓世间修。令入秘密者。谓若是处依世俗谛理。说有补特伽罗及一切法自性差别。为令有情入佛圣教。是故说名令入秘密。相秘密者。谓于宣说诸法相中说三自性。对治秘密者。谓于是处宣说有情诸行对治。为欲安立有情烦恼行对治故。转变秘密者。谓于是处以说余义。诸言诸字转显余义。于伽他中。觉不坚为坚者。不坚谓定由不刚强驰散难调故名不坚。即于此中起尊重觉。名觉为坚。善住于颠倒者。是于颠倒能颠倒中善安住义。于无常等谓是常等。名为颠倒。于无常等谓无常等。是能颠倒。是于此中善安住义。极烦恼所恼者。精进劬劳名为烦恼。为众生故长时劬劳精进所恼。如有诵言。处生死久恼。但由于大悲。如是等。得最上菩提者。其义易了。

论曰。若有欲造大乘法释。略由三相应造其释。一者由说缘起。二者由说从缘所生法相。三者由说语义。

释曰。由此三相随其所应。应造一切大乘法释。

论曰。此中说缘起者。如说。

言熏习所生  诸法此从彼

异熟与转识  更互为缘生

释曰。言熏习所生诸法者。由外分别熏习在阿赖耶识中。以此熏习为因一切法生。即是转识自性。此从彼者。此分别熏习用彼诸法为因。此即显示阿赖耶识。与彼转识更互为因。

论曰。复次彼转识相法。有相有见识为自性。又彼以依处为相。遍计所执为相。法性为相。由此显示三自性相。如说。

从有相有见  应知彼三相

复次云何应释彼相。谓遍计所执相。于依他起相中实无所有。圆成实相于中实有。由此二种。非有及有。非得及得。未见已见。真者同时。谓于依他起自性中。无遍计所执故。有圆成实故。于此转时。若得彼即不得此。若得此即不得彼。如说。

依他所执无  成实于中有

故得及不得  其中二平等

释曰。彼转识相法有相有见识为自性者。谓彼识有相有见以为其体。又即彼相有其三种依处为相者。谓依他起相。由此所说三种自性显示彼相。于伽他中即显此义。从有相有见应知彼三相者。如释显示。由此二种非有及有非得及得未见已见真者同时者。遍计所执及圆成实名为二种。如是二种。第一非有。第二是有。未见真者。得遍计所执不得圆成实。已见真者。即此刹那得圆成实。不得遍计所执。于伽他中即显此义。谓依他所执无等平等者。谓一刹那。其中者。谓依他起中。二者。谓未见真者及已见真者。故者是由此因义。谓于依他起中。由遍计所执无故。及由圆成实有故。又诸愚夫颠倒执故如是见转。若诸圣者由正见故如是见转。

论曰。说语义者谓先说初句。后以余句分别显示。或由德处。或由义处。

释曰。由说语义如所造释。今当显示或摄其德或摄其义。

论曰。由德处者。谓说佛功德最清净觉。不二现行趣无相法。住于佛住。逮得一切佛平等性。到无障处。不可转法。所行无碍。其所安立不可思议。游于三世平等法性。其身流布一切世界。于一切法智无疑滞。于一切行成就大觉。于诸法智无有疑惑。凡所现身不可分别。一切菩萨等所求智。得佛无二住胜彼岸。不相间杂如来解脱妙智究竟。证无中边佛地平等。极于法界。尽虚空性。穷未来际。最清净觉者。应知此句。由所余句分别显示。如是乃成善说。法性最清净觉者。谓佛世尊最清净觉。应知是佛二十一种功德所摄。谓于所知一向无障转功德。于有无无二相。真如最胜清净能入功德。无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于法身中所依意乐作业无差别功德。修一切障对治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碍功德。安立正法功德。授记功德。于一切世界示现受用变化身功德。断疑功德。令入种种行功德。当来法生妙智功德。如其胜解示现功德。无量所依调伏有情加行功德。平等法身波罗蜜多成满功德。随其胜解示现差别佛土功德。三种佛身方处无分限功德。穷生死际常现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功德。无尽功德等。

释曰。此中不二现行者。谓二现行此中无有。是故说名不二现行。即是于所知一向无障转功德。非如声闻独觉智亦有障亦无障故。趣无相法者。谓清净真如名无相法。趣谓趣入。即是于有无无二相真如最胜清净能入功德。谓此真如非是有相。诸法无性以为相故。亦非无相自相有故。于此无相真如最胜清净能入。最胜能入故。清净能入故住于佛住者。谓住佛所住无所住处。即是无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谓此住中常作佛事无有休息。逮得一切佛平等性者。即是于法身中所依意乐作业无差别功德。到无障处者。即是修一切障对治功德。谓一切时常修觉慧对治一切障故。不可转法者。即是降伏一切外道功德。所行无碍者。即是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碍功德。谓虽生世间行于世间所行之处。不为利等世间八法所染污故。其所安立不可思议者。即是安立正法功德。由契经等正法无量不可思议。非诸愚夫所能解故。由此故名最清净觉。此最清净觉句。于句句中皆遍相应。游于三世平等法性者。即是授记功德。其身流布一切世界者。即是于一切世界示现受用变化身功德。于一切法智无疑滞者。即是断疑功德。于一切行成就大觉者。即是令入种种行功德。于诸法智无有疑惑者。即是当来法生妙智功德。谓知当来如是法生如来妙智。凡所现身不可分别者。即是如其胜解示现功德。一切菩萨等所求智者。即是无量所依调伏有情加行功德。谓无量菩萨所依。能作调伏诸有情事。此非诸佛已得自他平等更求此智。唯有诸佛已作如是胜调伏事。得佛无二住胜彼岸者。即是平等法身波罗蜜多成满功德。谓无二法身名平等法身。即于如是无二法身得善清净波罗蜜多。不相间杂如来解脱妙智究竟者。谓于无杂如来智中胜解究竟。此中胜解名为解脱。即是随其胜解示现差别功德。证无中边佛地平等者。即是三种佛身方处无分限功德。谓佛法身不可分限。尔所方处受用变化。亦不可说尔所世界。极于法界者。谓极清净法界。是名极于法界。即是穷生死际常现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功德。尽虚空性者。即是无尽功德。谓佛智无尽如虚空故。穷未来际者。即是究竟功德等。言等此佛智究竟穷未来际无有间断。是故名为最清净觉。

论曰。复次由义处者。如说若诸菩萨成就三十二法乃名菩萨。谓于一切有情起利益安乐增上意乐故。令入一切智智故。自知我今何假智故。摧伏慢故。坚牢胜意乐故非假怜愍故。于亲非亲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为后边故。应量而语故。含笑先言故。无限大悲故。于所受事无退弱故。无厌倦意故。闻义无厌故。于自作罪深见过故。于他作罪不瞋而诲故。于一切威仪中恒修治菩提心故。不悕异熟而行施故。不依一切有趣受持戒故。于诸有情无有恚碍而行忍故。为欲摄受一切善法勤精进故。舍无色界修静虑故。方便相应修般若故。由四摄事摄方便故。于持戒破戒善友无二故。以殷重心听闻正法故。以殷重心住阿练若故。于世杂事不爱乐故。于下劣乘曾不欣乐故。于大乘中深见功德故。远离恶友故。亲近善友故。恒修治四梵住故。常游戏五神通故。依趣智故。于住正行不住正行诸有情类不弃舍故。言决定故。重谛实故。大菩提心恒为首故。如是诸句。应知皆是初句差别。谓于一切有情。起利益安乐增上意乐。

此利益安乐增上意乐句。有十六业差别应知。此中十六业者。一展转加行业。二无颠倒业。三不待他请自然加行业。四不动坏业。五无求染业。此有三句差别应知。谓无染系故。于恩非恩无爱恚故。于生生中恒随转故。六相称语身业此有二句差别应知。七于乐于苦于无二中平等业八无下劣业。九无退转业。十摄方便业。十一厌恶所治业。此有二句差别应知。十二无间作意业。十三胜进行业。此有七句差别应知。谓六波罗蜜多正加行故。及四摄事正加行故。十四成满加行业。此有六句差别应知。谓亲近善士故。听闻正法故。住阿练若故。离恶寻思故。作意功德故。此复有二句差别应知。助伴功德故。此复有二句差别应知。十五成满业。此有三句差别应知。谓无量清净故。得大威力故。证得功德故。十六安立彼业。此有四句差别应知。谓御众功德故。决定无疑教授教诫故。财法摄一故。无杂染心故。如是诸句。应知皆是初句差别。

释曰。由义处中。于一切有情起利益安乐增上意乐故者。此句义由十六业余句显示。由何等业显示利益安乐增上意乐。谓展转加行业者。即是令入一切智智故。谓令诸有情入一切智智。展转化导。譬如一灯传然千灯。此即显示利益安乐增上意乐。如是一切所余句中。皆应配属利益安乐增上意乐。无颠倒业者。即是自知我今何假智故。谓或虽有利益安乐增上意乐。仍是颠倒。如有发起利益安乐增上意乐劝饮酒等。若有正智如实自知。方能称量教导有情。非增上慢。不如实知起饶益心。劝他令作不饶益事。不待他请。自然加行业者。即是摧伏慢故。谓由摧伏憍慢心故。不待劝请自为说法。不动坏业者。即是坚牢胜意乐故。不以有情行邪行故。动坏菩萨利益安乐增上意乐坚固之心。无求染业者。即是非假怜愍故。于亲非亲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为后边故。谓后三句释此三句。非为利养恭敬等因。作诸有情利益安乐。是故说名无求染业利益安乐增上意乐云何可知。谓由相称语身业者。即是应量而语故。含笑先言故。此二句中。应量而语及先言是语业。含笑是身业。应量语者。唯作法语。言含笑者。舒颜往来作饶益事。于乐于苦于无二中平等业者。即是无限大悲故。无限悲者愍三苦故。于有苦有情愍其苦苦。于有乐有情愍其坏苦。于不苦不乐有情愍其行苦。不苦不乐故名无二。无下劣业者。即是于所受事无退弱故。谓不自轻云我不能当得佛果。如此等类。无退转业者。即是无厌倦意故。谓勤精进修成佛因。心无厌倦。摄方便业者。即是闻义无厌故。谓由多闻成善巧智饶益有情。厌恶所治业者。即是于自作罪深见过故。于他作罪不瞋而诲故。由此方便乃能如实调伏有情。无间作意业者。即是于一切威仪中。恒修治菩提心故。如是句义如所行清净契经广说。胜进行业者。即是不悕异熟而行施故。乃至由四摄事摄方便故。谓即依前利益安乐增上意乐。修此加行。以为增长趣向果因。成满加行业者。即是于持戒破戒善友无二故。乃至亲近善友故。谓后六句释此八句。若有习近如是加行。速得成满以殷重心。住阿练若故者。由住此处。离恶寻思世杂事者。谓歌舞等。成满业者。即是恒修治四梵住故。常游戏五神通故。依趣智故谓后三句释此三句。此成满业所有相状。大威力者。谓六神通依趣智故者。谓依趣智。不依趣识内智生故。由此内智现见相应安住于法。安立彼业者。即是于住正行等。谓后四句释此四句。由利益安乐增上意乐故。安立有情利益安乐。御众功德故者。由于破戒亦不弃舍安立不摈。令出不善令住于善。决定无疑教受教诫故者。由能一向与彼教敕非自说已。

还复说言我言不善。由是因缘其言威肃。财法摄一故者。由言诚谛以法摄取。衣服等财还如是施。无杂染心故者。由善摄受大菩提心饶益有情。非欲自求为给使故。云何有情由此善故速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此摄受一切有情。

论曰。如说。

由最初句故  句别德种类

由最初句故  句别义差别

释曰。此伽他中。即为显示前所说义。说如是言。

摄大乘论释卷第六2

入所知相分第四

论曰。如是已说所知相。入所知相云何应见。多闻熏习所依。非阿赖耶识所摄。如阿赖耶识成种子。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而生。似所取事。有见意言。

释曰。如能悟入如是种类所应知相今当显说。入所知相者。谓能悟入所知境义。多闻熏习所依者。谓大乘法所熏自体。非阿赖耶识所摄者。谓能对治阿赖耶识故。如阿赖耶识成种子者。谓如阿赖耶识为一切杂染法因。此为一切清净法因亦尔。如理作意所摄者。谓如理作意为自性。似法似义而生者。谓似法义相而生起时。似所取事者。谓似色等义。有见者。谓似于见此即成立有相见识。

论曰。此中谁能悟入所应知相。大乘多闻熏习相续。已得逢事无量诸佛出现于世。已得一向决定胜解。已善积集诸善根故。善备福智资粮菩萨。

释曰。如是品类。如此方便而能悟入今当显示。大乘多闻熏习相续者。简声闻等所有多闻熏习相续。已得逢事无量诸佛出现于世者。已得现前逢事诸佛出现世间超过数量。已得一向决定胜解者。谓于大乘所得胜解。非诸恶友所能动坏。即由无间所说三因。已善积集诸善根故。乃得名为善备福智资粮菩萨。又即如是福智资粮。云何渐次而得圆满。谓由因力。由善友力。由作意力。由依持力。此中两句即是二力如数应知。作意力者。即是一向决定胜解。此用大乘熏习为因。事佛为缘。以有一向决定胜解。能修正行。修正行故积集善根。如是名为由作意力。善修福智二种资粮。由此渐次善修福智二资粮故。能入大地。如是名为由依持力。

论曰。何处能入。谓即于彼有见似法似义意言。大乘法相等所生起胜解行地。见道修道究竟道中。于一切法唯有识性。随闻胜解故。如理通达故。治一切障故。离一切障故。

释曰。入如是类及入行相。今当显示。意地寻思说名意言。如是意言以大乘法为因而生。此中显示意言差别。大乘法相等所生者。是此教法为缘生义。或有即于胜解行地名能悟入。由但听闻一切诸法唯有识性。深生信解故名能入。于见道中如是悟入。今当显示。如理通达故者。谓于意言如理通达云何于此如理通达。谓此意言非法非义。非所取非能取。如是通达于修道中如是悟入。今当显示。治一切障故者。谓观此意言非法非义非所取非能取时。便能对治一切障故究竟道中如是悟入。今当显示离一切障故者。谓善清净妙智位中。最微细障亦无有故。

论曰。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谓三种相练磨心故。断四处故缘法义境。止观恒常殷重加行。无放逸故。

释曰。由此能入今当显示。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谓三种相练磨心故。乃至恒常殷重加行无放逸故者。谓于如是所说八句善顺相应。名善根力所任持故。言恒常者。无间修故。言殷重者。恭敬修故。若于如是品类造修。即于如是能无放逸。

论曰。无量诸世界无量人。有情刹那刹那证觉无上正等菩提。是为第一练磨其心。由此意乐能行施等波罗蜜多。我已获得如是意乐。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习施等波罗蜜多当得圆满。是名第二练磨其心。若有成就诸有障善。于命终时即便可爱。一切自体圆满而生。我有妙善无障碍善。云何尔时不当获得一切圆满。是名第三练磨其心。

释曰。此中对治三种退屈心故。唯修三种练磨心。所以者何。以诸菩萨闻于无上正等菩提最胜甚深广大难可证得。心便退屈。对治此故修第一练磨心。又诸菩萨闻所修行波罗蜜多最胜甚深广大难可证得。心便退屈。对治此故修第二练磨心。由此意乐能行施等波罗蜜多者。此中意乐。谓信及欲。菩萨于诸波罗蜜多。真实有性具功德性。有堪能性深生信解是名为信。深信解已乐欲修行。是名为欲。菩萨既得如是信欲。自性意乐少用功力。修习六种波罗蜜多当得圆满。又诸菩萨于佛甚深广大言教。思议决择善巧转时。如是思量。如是无上正等菩提难可证得。隔一念心方可证得。心便退窟。对治此故修第三练磨心。我有妙善者。我有一切十种地中妙善积集福智资粮。无障碍善者。谓金刚喻定能破在骨粗重微细极难破障。此定无间得一切障离系转依。云何尔时不当获得一切圆满者。此中意说于障离系。似彼命终时一切种智如彼体圆满。又于此中三种练磨心者。谓诸菩萨善根无缺善根力持。由此力故则能三种练磨其心。心无退屈。初当显示第一练磨心。谓人趣中无量世界无量有情。刹那刹那能证无上正等菩提。云何我今独不能证。次当显示第二练磨心。谓诸菩萨作是思惟。我此意乐离诸障碍。波罗蜜多悭等障碍皆无有故。不由功用波罗蜜多当得圆满。此圆满故证佛菩提。后当显示第三练磨心。有障善者。谓由世善而成其善。此有障善尚命终时即便可爱一切自体圆满而生。况我今者由无障善而成其善。不当成佛无上菩提无有是处。

论曰。此中有颂。

人趣诸有情  处数皆无量

念念证等觉  故不应退屈

诸净心意乐  能修行施等

此胜者已得  故能修施等

善者于死时  得随乐自满

胜善由永断  圆满云何无

释曰。复以伽他显如是义。故不应退屈者。由上因缘策持其心令不怯弱。谓生是心。我不能证无上菩提。诸净心者。是非不善无记心义。谓或有人以其散乱无记之心而行施等。如是外道以不善心而行施等。若求无上正等菩提。是最胜善故名净心。此胜者已得故能修施等者。最胜菩萨名为胜者。此之意乐菩萨已得。是故能修施等诸度。即是已得能断悭等所治心义等者。取始从尸罗乃至般若波罗蜜多。善者于死时得随乐自满者。是乃至得非想非非想处义。胜善由永断圆满云何无者。是由永断障而成胜善圆满佛果。云何无义。

论曰。由离声闻独觉作意。断作意故。由于大乘诸疑离疑。以能永断异慧疑故。由离所闻所思法中我我所执。断法执故。由于现前现住安立一切相中。无所作意无所分别。断分别故。此中有颂。

现前自然住  安立一切相

智者不分别  得最上菩提

释曰。今当显示断除四处。断作意故者。谓断声闻等诸作意故。以能永断异慧疑故者。谓于大乘甚深广大。能永断除异慧及疑。此中异慧。谓鄙恶慧于理动摇。疑谓犹预。由于大乘诸疑离疑者。谓于大乘安立法相三自性教。谓若说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诸如是等永无异门。依遍计所执自性。而说若说诸法如幻阳炎梦相光影影像谷向水月变化。诸如是等虚妄异门。依依他起自性而说。若说诸法真如实际无相胜义法界空性。诸如是等真实异门。依圆成实自性而说。于此一切异慧及疑永无复转。由离所闻所思法中我我所执者。此中意说断除法执。断法执故者。乃至所闻所思法中执我我所。终不于彼如实悟入。由于现前现住安立一切相中无所作意无所分别者。谓加行无分别智转时。如理作意住一切定心。诸相作意分别皆断。断分别故者。谓于现前色等现住。及骨锁等定所安立。一切所缘诸境界相。皆不作意无所分别。由无分别方便能入。若异分别终不能入。现前自然住等颂唯显最后所断义。

论曰。由何云何而得悟入。

释曰。为显由此如是悟入故为此问。

论曰。由闻熏习种类。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有见意言。

释曰。由此悟入今当显示。此中由闻熏习种类者。谓由闻熏习为因。即前所说悟入任持大乘熏习等所生故。应知是圆成实自性所摄。

论曰。由四寻思。谓由名义自性差别。假立寻思。及由四种如实遍智。谓由名事自性差别。假立如实遍智。如是皆同不可得故。以诸菩萨如是如实为入唯识勤修加行。即于似文似义意言。推求文名唯是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义亦唯意言。推求名义自性差别唯是假立。若时证得唯有意言。尔时证知若名若义自性差别皆是假立。自性差别义相无故同不可得。由四寻思。及由四种如实遍智。于此似文似义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识性。

释曰。如是悟入今当显示由四寻思者。谓由名义自性等文之所显说。及由四种如实遍智者。谓由名事自性差别假立等文之所显说。如实遍知若名若事自性差别。皆是假立。于中实义皆不可得。是故说言如是皆同不可得故。又先推求若名若义自性差别唯是假立。后如实知如是真实皆不可得。于推求时名为寻思。若如实知不可得时。即名四种如实遍智。

论曰。于此悟入唯识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入唯识性。相见二性及种种性。若名若义自性差别。假自性差别义。如是六种义皆无故。所取能取性现前故。一时现似种种相义而生起故。如闇中绳显现似蛇。譬如绳上蛇非真实。以无有故。若已了知彼义无者。蛇觉虽灭绳觉犹在。若以微细品类分析。此又虚妄色香味触为其相故。此觉为依绳觉当灭。如是于彼似文似义六相意言。伏除非实六相义时。唯识性觉犹如蛇觉。亦当除遣。由圆成实自性觉故。

释曰。今于此中问所悟入及悟入譬。唯识性者。唯有识性。相见二性者。显示有相有见之识。显现似因似所建立故名为相。种种性者。唯是一识显现。似有种种相生。非速疾故别别而现。于此悟入唯识性中。如是三种为所悟入。一时现似种种相义而生起故者。谓似种种名句文相而生起故。及似种种依止此义而生起故。此中绳喻。显示悟入三种自性。伏除非实六相义时者。谓于遣灭六相义时。此中遣灭名为伏除。

论曰。如是菩萨悟入意言似义相故。悟入遍计所执性。悟入唯识故悟入依他起性。云何悟入圆成实性。若已灭除意言闻法熏习种类唯识之想。尔时菩萨已遣义想。一切似义无容得生。故似唯识亦不得生。由是因缘住一切义无分别名。于法界中便得现见相应而住。尔时菩萨平等平等所缘能缘无分别智已得生起。由此菩萨名已悟入圆成实性。

释曰。悟入意言似义相故悟入遍计所执性者。谓知诸义唯是遍计分别所作。由是故言悟入遍计所执自性悟入唯识故悟入依他起性者。举其唯识即取意言。了知一切唯意言性。由此悟入依他起性。一切似义无容得生者谓无如是品类实义可似其生。故似唯识亦不得生者。谓唯识相亦不得起。何以故。计有识时即有义故。从是已后现证真如。此现证位不可宣说。内自证故。尔时菩萨平等平等所缘能缘无分别智已得生起者。所缘谓真如。能缘谓真智。此二平等譬如虚空。即是不住。所取能取二种性义。由不分别所取能取。是故说名无分别智。如是悟入圆成实性。

论曰。此中有颂。

法补特伽罗  法义略广性

不净净究竟  名所行差别

释曰。如前所说住一切义无分别名。何等为名。几品类义为答此问。以颂显示名类差别。此中法名者。谓色受眼耳等。补特伽罗名者。谓佛及随信行等。又法名者。谓契经等。义名者。谓依此法义。略名者。谓有情等。广名者。谓彼一一各别能诠。姓名者。谓诸字本母。不净名者。谓诸异生。净名者。谓有学等。究竟名者。谓一切法总相所缘。是诸菩萨所缘名类略有十种。一法名谓眼等。二补特伽罗名谓我等。三法名谓十二分教。四义名谓此十二分教所诠诸义。五略名谓一切法为无为等。六广名谓色受等及虚空等七姓名。谓阿字为初诃字为后。八不净名谓诸异生。九净名谓诸见谛。十究竟名谓一切法总相所缘。即是二智所缘境界。谓出世智及后得智。以一切法真如实际为所缘故。以一切法种种相别为所缘故。如十地等。此中意取于一切义总相缘智所缘境界。如是品类。是诸菩萨名所行别。

论曰。如是菩萨悟入唯识性故悟入所知相。悟入此故入极喜地。善达法界生如来家。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得一切菩萨平等心性。得一切佛平等心性。此即名为菩萨见道。

释曰。生如来家者。由此能令诸佛种性无断绝故。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者。由作是思。如我自身欲般涅槃。一切有情亦如是故。得一切菩萨平等心性者。由得菩萨等意乐故。得一切佛平等心性者。由此位中得佛法身。证得此故得一切佛平等心性。又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者。谓证自他平等性故。如于自身欲尽众苦。于他亦尔。得一切菩萨平等心性者。谓与一切菩萨意乐加行皆平等故。得一切佛平等心性者。见彼法界与己法界无差别故。

论曰。复次为何义故入唯识性。由缘总法出世止观智故。由此后得种种相识智故。为断及相阿赖耶识诸相种子。为长能触法身种子。为转所依。为欲证得一切佛法。为欲证得一切智智。入唯识性。又后得智。于一切阿赖耶识所生。一切了别相中。见如幻等性无倒转。是故菩萨譬如幻师于所幻事于诸相中。及说因果常无颠倒。

释曰。由缘总法出世止观智故者。谓由止观所显智故。为断及相阿赖耶识诸相种子者。此中及相是及因义。于阿赖耶识中。诸杂染法种子。名阿赖耶识诸相种子。复举相者。为欲显示即彼种子是所缘相。如是说已。显彼种子因果俱断。若无分别智断一切障证得佛法。此后得智复何所用。无分别智不能宣说诸因果法。无分别故。由是因缘须后得智。宣说所有诸因果法常无颠倒。譬如幻师于所幻事。于一切阿赖耶识所生者。谓阿赖耶识为因。一切了别相中者。谓识为因见相分中。由后得智见如幻等。及宣说时皆无颠倒。

论曰。于此悟入唯识性时。有四种三摩地。是四种顺决择分依止。云何应知。应知由四寻思。于下品无义忍中。有明得三摩地。是暖顺决择分依止。于上品无义忍中。有明增三摩地。是顶顺决择分依止。复由四种如实遍智已入唯识。于无义中已得决定。有入真义一分三摩地。是谛顺忍依止。从此无间伏唯识想。有无间三摩地。是世第一法依止。应知如是诸三摩地。是现观边。

释曰。于一切处入真观时。皆有四种顺决择分。故于此中亦应显示。是顺决择分依止者。谓决择分因所依止义。于下品无义忍中有明得三摩地者。谓于无义中起下品爱乐。以其明名。显下品无义智三摩地名。显此无义智所依止定。于上品无义忍中者。谓于无义中起上品爱乐。有明增三摩地者。谓以明名。显上品无义智三摩地名。显此无义智所依止定。谛顺忍依止者。法无我理名谛。此忍顺彼名谛顺忍。此云何成。谓于外无中已决定者。于无能取亦深爱乐。应知于利顺忍转时。是现观边者。谓现观时义。

论曰。如是菩萨已入于地。已得见道。已入唯识。于修道中云何修行。于如所说安立十地。摄一切经皆现前中。由缘总法出世后得止观智故。经于无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数修习故。而得转依。为欲证得三种佛身精勤修行。

释曰。于如所说安立十地者。谓于随说安立菩萨十种地中。由缘总法者。谓缘总相非分别缘。言出世者。无分别智。后得即是能成立智。此不应说唯是世间。由于世间未积习故。亦不应说唯出世间。由随世间而现前故。由是因缘不可定说而得转依者。由缘总智故得转依。为欲证得三种佛身精勤修行者。谓我当证三种佛身故勤修行。

论曰。声闻现观。菩萨现观有何差别。谓菩萨现观与声闻异。由十一种差别应知。一由所缘差别。以大乘法为所缘故。二由资持差别。以大福智二种资粮为资持故。三由通达差别。以能通达补特伽罗法无我故。四由涅槃差别。摄受无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别。依于十地而出离故。六七由清净差别。断烦恼习净佛土故。八由于自他得平等心差别。成熟有情加行无休息故。九由生差别。生如来家故。十由受生差别。常于诸佛大集会中摄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别。十力无畏不共佛法。无量功德果成满故。

释曰。由涅槃差别者。以菩萨现观摄受无住大般涅槃。声闻不尔。由清净差别者。以菩萨现观永断烦恼及诸习气。能净佛土。声闻不尔。

论曰。此中有二颂。

名事互为客  其性应寻思

于二亦当推  唯量及唯假

实智观无义  唯有分别三

彼无故此无  是即入三性

释曰。将入真观故说二颂。名事互为客其性应寻思者。谓名于事为客事于名为客。非称彼体故。由定而观故名寻思。于二亦当推唯量及唯假者。应当推寻义之自性差别并无。唯有识量。唯有自性差别假立。言实智者。应知即是如实遍智。谓由四种寻思为因。发生四种如实遍智。所言观无义唯有分别三者。谓观于义本无所有。唯有三种虚妄分别谓名分别。自性分别。差别分别。彼无故此无者。谓义无故分别亦无。何以故。若有所分别义。可有能缘分别。由义无所有故。当知分别亦无。是即入三性者。谓于此中悟入三性。观见名事互为客故。即是悟入遍计所执性观见二种本无有义唯有分别量。唯有名自性差别假立故。即是悟入依他起性。亦不观见此分别故。即是悟入圆成实性。如是名为悟入三性。

论曰。复有教授二颂。如分别瑜伽论说。

菩萨于定位  观影唯是心

义想既灭除  审观唯自想

如是住内心  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无  后触无所得

释曰。为入真观授以正教。于此义中说其二颂。菩萨依定位。观影唯是心者。谓观似法似义影像。唯是其心谁能观。谓菩萨在何位于定位。义想既灭除审观唯自想者。谓此位中义想既遣。审观似法似义之想唯是自心。如是住内心者。如摄自心住于无义。即是令心住于内心。知所取非有者。谓了所取义无所有。次能取亦无者。由所取义既是非有。故能取心能取之性亦不得成。后触无所得者。谓从此后触证真如。由此真如无所得故名无所得。

论曰。复有别五现观伽他。如大乘经庄严论说。

福德智慧二资粮  菩萨善备无边际

于法思量善决已  故了义趣唯言类

若知诸义唯是言  即住似彼唯心理

便能现证真法界  是故二相悉蠲除

体知离心无别物  由此即会心非有

智者了达二皆无  等住二无真法界

慧者无分别智力  周遍平等常顺行

灭依榛梗过失聚  如大良药消众毒

佛说妙法善成立  安慧并根法界中

了知念趣唯分别  勇猛疾归德海岸

释曰。复有现观伽他如经庄严论说。其中难解于此显示。福德智慧二资粮菩萨善备无边际者。资粮有二种。一福德资粮。二智慧资粮。谓施等三波罗蜜多是福德资粮。第六般若波罗蜜多是智慧资粮。精进波罗蜜多二资粮摄。何以故。若为智慧而行精进。是智慧资粮。若为福德而行精进。是福德资粮。如是静虑波罗蜜多亦通二种。若缘无量而修静虑。是福德资粮。余是智慧资粮。如是资粮是谁所有。谓诸菩萨长远难度名无边际。如无边语非无有边。但以多故得无边称此亦如是。于法思量善决已者。要由定后思惟诸法。方善决定非余所能。故了义趣唯言类者。谓了知诸义唯意言为因。若知诸义唯是言即住似彼唯心理者。谓若了知似义显现唯是意言。即住似义唯心正理。便能现证真法界。是故二相悉蠲除者。谓从此后现证真如。永离所取能取二相。如入现证次当显示。体知离心无别物由此即会心非有者。体知离心无所缘义。彼无有故。即会能缘心亦非有。知者了达二皆无者。谓诸菩萨了达此二悉皆是无。等住二无真法界者。谓平等住离义离心真实法界。慧者无分别智力者。谓诸菩萨无分别智所有势力。周遍平等常顺行者。于平等中随顺而行。观契经等一切诸法犹如虚空性平等故。内外诸法皆如是观故名周遍。常者时恒。灭依榛梗过失聚如大良药消众毒者。灭谓除灭。依谓所依。即所依中杂染法因极难了故。如溪谷林榛梗难入。过失聚者。是杂染法熏习自性。佛说妙法善成立安慧并根法界中者。谓由佛教善安其慧置真如中。及能缘彼根本心中。根本心者。谓缘如来所有正教总为一相。应知即是无分别心。了知念趣唯分别者。谓彼安住根本心已。为说正教。由后得智念诸义趣。知此念趣唯是分别。勇猛疾归德海岸者。谓诸菩萨由无分别智及后得智巧方便故。速趣佛果功德海岸。如是五颂总略义者。谓第一颂显资粮道。第二初半显加行道。后半第三显于见道第四一颂显于修道。第五一颂显究竟道。

摄大乘论释卷第七2

彼入因果分第五

论曰。如是已说入所知相。彼入因果云何可见。谓由施戒忍精进静虑般若六种波罗蜜多。云何由六波罗蜜多得入唯识。复云何六波罗蜜多成彼入果。谓此菩萨不着财位。不犯尸罗。于苦无动。于修无懈。于如是等散动因中。不现行时心专一境。便能如理简择诸法。得入唯识。菩萨依六波罗蜜多入唯识已。证得六种清净增上意乐所摄波罗蜜多。是故于此。设离六种波罗蜜多。现起加行。由于圣教得胜解故。及由爱重随喜欣乐诸作意故。恒常无间相应方便。修习六种波罗蜜多。速得圆满。

释曰。若于尔时得入唯识。即于是时证得清净增上意乐波罗蜜多。现起加行者。谓波罗蜜多现行加行。由于圣教得胜解者。谓即于此波罗蜜多相应圣教。虽极甚深而能信解。爱重作意者。谓即于彼见胜功德深生爱味。欣乐作意者。谓如已到最胜彼岸。诸佛所得清净意乐。愿我及彼一切有情亦当证得。

论曰。此中有三颂。

已圆满白法  及得利疾忍

菩萨于自乘  甚深广大教

等觉唯分别  得无分别智

希求胜解净  故意乐清净

前及此法流  皆得见诸佛

了知菩提近  以无难得故

由此三颂。总显清净增上意乐。有七种相。谓资粮故。堪忍故。所缘故。作意故。自体故。瑞相故。胜利故。如其次第诸句伽他应知显示。

释曰。如是清净增上意乐有何等相。而能摄彼波罗蜜多。为答此问。次说三颂显示其相。已圆满白法者。谓先于彼胜解行地。善备资粮故。于此中白法圆满。及得利疾忍者。忍有三品。谓软中上。此中最上名利疾忍。由是所缘而得清净。次当显示。菩萨于自乘甚深广大教者。谓于大乘名于自乘。此中宣说无量甚深广大事故。法无我性名甚深事。虚空藏等诸三摩地名广大事。由是作意而得清净。次当显示。等觉唯分别得无分别智者。谓若觉知一切诸法唯有分别。即能获得无分别智。意乐自体。次当显示。希求胜解净故意乐清净者。欲及胜解俱清净故意乐清净。应知此中欲名希求。信名胜解。意乐瑞相。次当显示。前及此法流皆得见诸佛者。前谓意乐清净位前。此谓意乐清净位中。皆得见佛是其瑞相。言法流。谓定位中。意乐胜利。次当显示。了知菩提近以无难得故者。谓此位中见菩提近得。彼能得胜方便故。得不为难。此三颂中显示清净增上意乐。有如是资粮。如是堪忍。如是所缘。如是作意。如是自体。如是瑞相。如是胜利。由此三颂。成立清净增上意乐所有体相。

论曰。何因缘故波罗蜜多唯有六数。成立对治所治障故。证诸佛法所依处故。随顺成熟诸有情故。为欲对治不发趣因故。立施戒波罗蜜多。不发趣因。谓着财位。及着室家。为欲对治虽已发趣复退还因故。立忍进波罗蜜多。退还因者。谓处生死。有情违犯所生众苦。及于长时善品加行所生疲怠。为欲对治虽已发趣不复退还而失坏因故。立定慧波罗蜜多。失坏因者。谓诸散动及邪恶慧。如是成立对治所治障故。唯立六数。又前四波罗蜜多是不散动因。次一波罗蜜多不散动成就。此不散动为依止故。如实等觉诸法真义。便能证得一切佛法。如是证诸佛法所依处故唯立六数。由施波罗蜜多故。于诸有情能正摄受。由戒波罗蜜多故。于诸有情能不毁害。由忍波罗蜜多故。虽遭毁害而能忍受。由精进波罗蜜多故。能助经营彼所应作。即由如是摄利因缘。令诸有情于成熟事有所堪任。从此已后。心未定者令其得定。心已定者令得解脱。于开悟时彼得成熟。如是随顺成熟一切有情。唯立六数应如是知。

释曰。成立对治所治障中。失坏因谓邪恶慧者。颠倒执取名邪恶慧。如诸外道。由邪恶慧而失坏故。余义可知。证诸佛法所依处者。谓证一切佛法因故。由此第二成立因缘。波罗蜜多其数唯六不增不减。此不散动为依止故。如实等觉诸法真义者。依止静虑波罗蜜多。能起般若波罗蜜多如实等觉诸法真义。余义可知。第三成立数因缘中。随顺成熟诸有情者。谓为随顺成熟一切有情类故。唯立六数不增不减。其心未定令得定者。谓得静虑波罗蜜多心。已得定令解脱者。谓得般若波罗蜜多。于开悟时彼得成熟者。谓教授时令彼成熟。

论曰。此六种相云何可见。由六种最胜故。一由所依最胜谓菩提心为所依故。二由事最胜。谓具足现行故。三由处最胜。谓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为依处故。四由方便善巧最胜。谓无分别智所摄受故。五由回向最胜。谓回向无上正等菩提故。六由清净最胜。谓烦恼所知二障无障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罗蜜多耶。设波罗蜜多是施耶。有施非波罗蜜多。应作四句。如于其施。如是于余波罗蜜多亦作四句如应当知。

释曰。以何等相。施等得名波罗蜜多。由诸世间及声闻等。亦有施等。是故决定应说其相。谓六最胜为施等相所依最胜者。谓菩提心为所依止。事最胜者。谓无有一于内外事具足现行。唯有菩萨能具现行。处最胜者。谓以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为处。方便善巧最胜者。谓三轮清净是。此中所取方便善巧。由无施物施者受者三分别故。如是无分别智所摄。施等得名波罗蜜多。回向最胜者。谓以施等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清净最胜者。谓至佛果施等方净。尔时解脱烦恼所知二种障碍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罗蜜多耶设波罗蜜多是施耶者。是问于答中。有施非波罗蜜多。谓离六种最胜而行布施。有波罗蜜多非施。谓六种最胜所摄。戒等有亦施亦波罗蜜多。谓六种最胜所摄。布施有非施非波罗蜜多。谓离六种最胜而行戒等。如是一切处作四句应知。

论曰。何因缘故如是六种波罗蜜多此次第说。谓前波罗蜜多随顺生后波罗蜜多故。

释曰。如是六种波罗蜜多依生前后说此次第。

论曰。复次此诸波罗蜜多训释名言云何可见。于诸世间声闻独觉施等善根。最为殊胜能到彼岸。是故通称波罗蜜多。又能破裂悭吝贫穷。及能引得广大财位福德资粮故名为施。又能息灭恶戒恶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为戒。又能灭尽忿怒怨仇。及能善住自他安隐。故名为忍。又能远离所有懈怠恶不善法。及能出生无量善法。令其增长。故名精进。又能消除所有散动。及能引得内心安住。故名静虑。又能除遣一切见趣诸邪恶慧。及能真实品别知法。故名为慧。

释曰。今当显示训释名言。且释总名。由此一切能到彼岸。是故说名波罗蜜多。超诸世间声闻独觉施等彼岸。是故通名波罗蜜多。次释别名。以于因时破悭惠施。果时能裂一切贫穷。及于果时引大财位广福资粮。故名为施。又于因时息诸恶戒。果时能灭一切恶趣。及于未来能取善趣。于现在世能得等持。故名为戒。如是一切波罗蜜多训释言词如应当说。及能善住自他安隐者。谓于自身不为忿怒过失所恼。不生他苦故得安隐。

论曰。云何应知修习如是波罗蜜多。应知此修略有五种。一现起加行修。二胜解修。三作意修。四方便善巧修。五成所作事修。此中四修如前已说。成所作事修者。谓诸如来任运佛事无有休息。于其圆满波罗蜜多。复更修习六到彼岸。又作意修者。谓修六种意乐所摄。爱重随喜欣乐作意。一广大意乐。二长时意乐。三欢喜意乐。四荷恩意乐。五大志意乐。六纯善意乐。若诸菩萨乃至若干无数大劫。现证无上正等菩提。经尔所时一一刹那。假使顿舍一切身命。及以殑伽河沙等世界盛满七宝。奉施如来。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萨布施意乐犹无厌足。经尔所时一一刹那。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满中炽火。于四威仪常乏一切资生众具。戒忍精进静虑般若心恒现行。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萨所有戒忍精进静虑般若意乐犹无厌足。是名菩萨广大意乐。又诸菩萨即于此中无厌意乐。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无间息。是名菩萨长时意乐。又诸菩萨以其六种波罗蜜多饶益有情。由此所作深生欢喜蒙益有情。所不能及。是名菩萨欢喜意乐。又诸菩萨以其六种波罗蜜多饶益有情。见彼于己有大恩德。不见自身于彼有恩。是名菩萨荷恩意乐。又诸菩萨即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深心回施一切有情。令得可爱胜果异熟。是名菩萨大志意乐。又诸菩萨复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共诸有情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是名菩萨纯善意乐。如是菩萨修此六种意乐所摄爱重作意。又诸菩萨于余菩萨六种意乐。修习相应无量善根。深心随喜。如是菩萨修此六种意乐所摄随喜意乐。又诸菩萨深心欣乐一切有情六种意乐所摄。六种到彼岸修。亦愿自身与此六种到彼岸修恒不相离。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萨修此六种意乐所摄欣乐作意。若有闻此菩萨六种意乐所摄作意修已。但当能起一念信心。尚当发生无量福聚。诸恶业障亦当消灭。何况菩萨。

释曰。五种修中。现起加行修者。谓于现起加行而修。成所作事修者。谓诸如来安住法身。有无功用所作佛事。常无休息。于其六种波罗蜜多虽无现行。然为摄益诸有情故。恒常现行成所作事。于尔所时一一刹那者。假使以三无数劫量为一刹那。如是刹那积集时量。乃至菩提。经尔所时一一刹那假使顿舍一切身命等。其义易了。应随本文。如此次第积集时量乃至菩提。经尔所时一一刹那。假令为起一戒等心。处在三千大千世界满中炽火。恒乏一切资生众具。此言显示住处艰难资缘乏少。此中意乐无有厌足。当知即是广大意乐。即此长时恒无间断。当知即是长时意乐。长者久也。余义易了。诸恶业障亦当消灭者。此中意说灭彼能与异熟功能。或对治彼往恶趣力。

论曰。此诸波罗蜜多差别云何可见。应知一一各有三品。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财施。三无畏施。戒三品者。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忍三品者。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谛察法忍。精进三品者。一被甲精进。二加行精进。三无怯弱无退转无喜足精进。静虑三品者。一安住静虑。二引发静虑。三成所作事静虑。慧三品者。一无分别加行慧。二无分别慧。三无分别后得慧。

释曰。于此宣说波罗蜜多品差别中。显示体性各三差别。此中何故说法施等三种差别。谓由法施故资他善根。由财施故资益他身。由无畏施故资益他心。以是因缘故说三施。三种戒中。律仪戒者是依持戒。为欲建立其余二戒。是故安住。所以者何。住律仪者。便能建立摄善法戒。由此修集一切佛法。证大菩提。复能建立益有情戒。由此故能成熟有情。三种忍中。耐怨害忍。能忍受他所作怨害。勤修饶益有情事时。由此忍力遭生死苦而不退转。安受苦忍。能正忍受所遭众苦。由此忍力。于生死中虽受众苦而不退转。谛察法忍堪能审谛观察诸法。由此忍力。建立次前所说二忍。三精进中其体差别。即薄伽梵契经中说。有势有勤有勇坚猛。不舍善轭。彼经五句即是。此中三精进体之所解释。由被甲精进故。最初有势。由加行精进故。于加行时能有精勤。由无怯弱无退转无喜足精进故。如其次第于此后时有勇坚猛。不舍善轭故。由此三释彼五句。所以者何。或有最初为求无上正等菩提。虽有势力而加行时不能策励。故说有勤。虽复有勤心或怯弱。为对治彼故说有勇。由有勇故心无退屈。应知怯弱即是退屈。心虽无怯。逢生死苦心或退转。由此退失所求佛果。为对治彼立无退转。无转退者。即是坚猛故无退转。显示坚猛。由坚猛故逢苦不退。有虽逢苦能不退转。而得少善便生喜足。由此不证无上菩提。是故次须说无喜足。是不得少生喜足义。此即显示不舍善轭。由是义故说三精进。三静虑中。安住静虑者。由此能安现法乐住。引发静虑者。由此引发六种神通。成所作事静虑者。谓依此故成立所作利有情事。是故说名成所作事。由此义故静虑有三。安立慧体有三种中。其义易了。

论曰。如是相摄。云何可见。由此能摄一切善法。是其相故。是随顺故。是等流故。

释曰。如是相摄云何可见者。此问如是波罗蜜多与诸善法互相摄义云何可见。由此能摄一切善法者。应知由此波罗蜜多。能具足摄一切善法。彼亦能摄波罗蜜多。应知此中一切善法。即是一切菩提分法。是其相故者。是般若相。是随顺故者。应知即是信轻安等。是等流故者。谓六神通及十力等诸余功德。

论曰。如是所治摄诸杂染。云何可见。是此相故。是此因故。是此果故。

释曰。如到彼岸摄诸白法。前已显示此所对治亦摄一切诸杂染法。今当显示。是此相故者。是贪等相。是此因故者。是悭等因。所谓不信及邪见等。是此果故者。谓悭犯戒忿等诸果。

论曰。如是六种波罗蜜多所得胜利。云何可见。谓诸菩萨流转生死。富贵摄故。大生摄故。大朋大属之所摄故。广大事业加行成就之所摄故。无诸恼害性薄尘垢之所摄故。善知一切工论明处之所摄故。胜生无罪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能现作一切有情一切义利。是名胜利。

释曰。今当显说波罗蜜多所得胜利。胜生无罪者。非如外道虽得胜生而名有罪杂染污故。又彼胜生皆是无常。波罗蜜多果非无常。由说乃至安坐妙菩提座故。又彼胜生唯能自利。不能利他。由不说彼常能现作有情义利。波罗蜜多所得胜果。常能现作一切有情一切义利。如是名为诸到彼岸。得无罪等胜果义利。

论曰。如是六种波罗蜜多互相决择。云何可见。世尊于此一切六种波罗蜜多。或有处所以施声说。或有处所以戒声说。或有处所以忍声说。或有处所以勤声说。或有处所以定声说。或有处所以慧声说。如是所说有何意趣。谓于一切波罗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罗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

释曰。于三百颂般若波罗蜜多等经中。本为说一波罗蜜多。乃说一切波罗蜜多。于如是说有何意趣。于修一时一切相助。应知此中有是意趣。谓修施时防护身语。由此有戒波罗蜜多而相助成。乃至了知施之因果。由此有慧波罗蜜多而相助成。其余相助如应当知。

论曰。此中有一嗢拖南曰。

数相及次第  训词修差别

摄所治功德  互决择应知

释曰。次第颂前。其文易了。

彼修差别分第六

论曰。如是已说彼入因果。彼修差别云何可见。由菩萨十地。何等为十。一极喜地。二离垢地。三发光地。四焰慧地。五极难胜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如是诸地安立为十。云何可见。为欲对治十种无明所治障故。所以者何。以于十相所知法界有十无明所治障住。云何十相所知法界。谓初地中由遍行义。第二地中由最胜义。第三地中由胜流义。第四地中由无摄受义。第五地中由相续无差别义第六地中由无杂染清净义。第七地中由种种法无差别义。第八地中由不增不减义。相自在依止义。土自在依止义。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义。第十地中由业自在依止义。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自在依止义。此中有三颂。

遍行最胜义  及与胜流义

如是无摄义  相续无别义

无杂染净义  种种无别义

不增不减义  四自在依义

法界中有十  不染污无明

治此所治障  故安立十地

复次应知。如是无明于声闻等非染污。于诸菩萨是染污。

释曰。依彼因果修位差别。故问答言。云何十相所知法界。谓初地中由遍行义。乃至第十地中由业自在依止义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自在依止义。由十种相法界可知。故名十相所知法界。谓地地中各有一相所知法界。由无明力不能了知。为欲对治如是无明故立十地。又所治障有其十种。故立十地。何等名为所治十障。一异生性。二于诸有情身等邪行。三迟钝性。于闻思修而有忘失。四微细烦恼现行俱生身见等摄。此最下品故。不作意缘故。远随现行故。应知是微细。五于下乘般涅槃。六粗相现行。七细相现行。八于无相作行。九于饶益有情事不作行。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遍行义者。谓此法界遍一切行。以无少法非无我故。若如是知得入初地。最胜义者。谓此法界一切法中最为殊胜。若如是知得入二地。胜流义者。谓大乘教。从此所流最为殊胜。若如是知得入三地。无摄受义者。谓于此中无计我所。无摄我所。如北洲人无有系属。于此法界若得证时其中都无。谓有我所。若如是知得入四地。相续无差别义者。谓于此中体无有异。非如眼等随诸有情。相续差别各各有异。若如是知得入五地。无杂染清净义者。谓于此中本无杂染。性无染故。既无杂染即无清净。若如是知得入六地。种种法无差别义者。谓于此中契经等法。虽有种种差别安立而无有异。若如是知得入七地。不增不减义者。谓于此中杂染减时而无有减。清净增时而无有增。相自在依止义者。谓此法界是相自在之所依止。于诸相中而得自在。名相自在。随所欲相即现前故。土自在依止义者。谓此法界是土自在之所依止。于所现土而得自在。名土自在。如欲令土成金等宝随意成故。若如是知得入八地。智自在依止义者。谓此法界无碍辩智自在所依。若如是知得入九地。业自在等依止义者。谓此法界是身等业自在所依。及陀罗尼三摩地门自在所依。若如是知得入十地。如是无明于声闻等非染污者。由彼不欲入诸地故。于初地中已能通达一切诸地。何故次第复立诸地。释此难者。虽初地中达一切地。然由此住而得安住。由此住力建立诸地。

论曰。复次何故初地说名极喜。由此最初得能成办自他义利胜功能故。何故二地说名离垢。由极远离犯戒垢故。何故三地说名发光。由无退转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何故四地说名焰慧。由诸菩提分法焚灭一切障故。何故五地名极难胜。由真谛智与世间智更互相违。合此难合令相应故。何故六地说名现前。由缘起智为所依止。能令般若波罗蜜多现在前故。何故七地说名远行。至功用行最后边故。何故八地说名不动。由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动故。何故九地说名善慧。由得最胜无碍智故。何故十地说名法云。由得总缘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譬如大云能覆如空广大障故。又于法身能圆满故。

释曰。何故初地名为极喜。由于此时初得能办自他俱利胜堪能故。诸声闻等真现观时。唯得能办自利堪能。不得他利故。彼不生如是欢喜同诸菩萨。何故二地名为离垢。由此地中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戒。性戒成故诸犯戒垢已极远离。何故三地名为发光。由此地中与三摩地三摩钵底。常不相离无退转故。于大乘法能作光明。何故四地名为焰慧。由此地中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由住此故能烧一切根本烦恼及随烦恼。皆为灰烬。何故五地名极难胜。由此地中知真谛智是无分别。知诸世间工论等智是有分别。此二相违应修令合。能合难合令相应故名极难胜。何故六地名为现前。谓此地中住缘起智。由此智力无分别住最胜般若波罗蜜多而得现前。悟一切法无染无净。于第七地当成有行。第八地中当成无行。何故七地名为远行。谓此地中于功用行得至究竟。虽一切相不能动摇。而于无相。犹名有行。何故八地名为不动。由此地中所有诸相。及一切行皆不能动。无分别智任运流行。何故九地名为善慧。由此地中无碍解智说名为慧。此慧妙善故名善慧。何故十地名为法云。由此地中所有总缘一切法智。譬如大云。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犹如净水。此智所藏如云含水。又如大云能覆虚空。如是总缘一切法智。普能覆灭诸广大障。又于法身能圆满者。如大云起周遍虚空。如是此智于诸菩萨所依法身。悉能周遍。此中圆满意说周遍。

论曰。得此诸地云何可见。由四种相。一得胜解。谓得诸地深信解故。二得正行。谓得诸地相应十种正法行故。三得通达。谓于初地达法界时。遍能通达一切地故。四得成满。谓修诸地到究竟故。

释曰。得成满者。应知尔时修习诸地已至究竟。

论曰。修此诸地云何可见。谓诸菩萨于地地中修奢摩他毗钵舍那。由五种相修。何等为五。谓集总修无相修无功用修炽盛修无喜足修。如是五修令诸菩萨成办五果。谓念念中消融一切粗重依止。离种种想得法苑乐。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分限相大法光明。顺清净分无所分别无相现行。为令法身圆满成办。能正摄受后后胜因。

释曰。如一一地有五相修。今当显示。修奢摩他毗钵舍那。皆由五相并得修习。诸念念中消融一切粗重依止者。谓烦恼障及所知障。无始时来熏习种子。说名粗重。此二障聚由缘总法。止观智力念念消融。此中意取障聚破坏故名消融。或令羸损故名消融。离种种想得法苑乐者。契经等法住种种性。远离如是种种性想。即是证得法苑之乐。于中可居故名为苑。复有余义。于随所受寻伺法中。不起粗显领纳观察。但由止观忆念光明。而起微细领纳观察。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分限相大法光明者。谓正了达十方无边无分限相。如善习诵文字光明名法光明。顺清净分无所分别无相现行者。谓事成办诸相应法。名顺净分无所分别无相现行。此中意取所得佛果。名事成办。为令法身圆满成办能正摄受后后胜因者。谓第十地法身说名圆满第十一佛地法身说名成办。一切因中生佛地者最为殊胜。是故说言能正摄受后后胜因。

论曰。由增胜故说十地中别修十种波罗蜜多。于前六地所修六种波罗蜜多。如先已说。后四地中所修四者。一方便善巧波罗蜜多。谓以前六波罗蜜多所集善根。共诸有情。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故。二愿波罗蜜多。谓发种种微妙大愿。引摄当来波罗蜜多殊胜众缘故。三力波罗蜜多。谓由思择修习二力。令前六种波罗蜜多无间现行故。四智波罗蜜多。谓由前六波罗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乐。成熟有情故。又此四种波罗蜜多。应知般若波罗蜜多无分别智后得智摄。又于一切地中非不修习一切波罗蜜多。如是法门是波罗蜜多藏之所摄。

释曰。由增胜故说十地中别修十种波罗蜜多者。谓十地中作如是说。初地布施波罗蜜多最为增胜。其余一切波罗蜜多非不修习。随力随分。乃至第十地智波罗蜜多最为增胜。其余一切波罗蜜多非不修习。随力随分。是故说言。由增胜故说十地中别修十种波罗蜜多。若总相说。一切地中皆修一切波罗蜜多。于前六地所修六种波罗蜜多如先已说者。显示次第别修十种波罗蜜多。如次前经。先说布施波罗蜜多。最后说智波罗蜜多。今此论中如先所说少不具足。谓后四地所修四种波罗蜜多。先所未说。若于是处。唯说六种波罗蜜多。即于此处。方便善巧等四波罗蜜多摄在其中。若于是处宣说十种波罗蜜多。此中唯说无分别智。名为般若波罗蜜多。其余方便善巧等四波罗蜜多。后得智摄。是故于后四种地中。修余四种波罗蜜多。方便善巧波罗蜜多者。谓后四中先说第一。共诸有情者。谓以此善共诸有情。如所共有。今当显示。谓以此善愿求无上正等菩提。作诸有情一切义利。要证菩提。此意方遂。是故若有如是思惟。所有善根皆悉回向无上菩提。作诸有情一切义利。如是名为共诸有情。方便善巧显示般若及以大悲。谓以前六波罗蜜多所集善根。共诸有情。此由大悲回求无上正等菩提。不求帝释等富乐果。由了知故不起烦恼。此即般若。又由具足方便善巧。不舍生死而无染污。是故说名方便善巧波罗蜜多。谓发种种微妙大愿引摄当来波罗蜜多殊胜众缘者。此显示愿波罗蜜多所作事业。此愿即是波罗蜜多。是故名愿波罗蜜多。言当来者。谓为当来此是所为。第七转声。为当来故发种种愿。余契经说有二种力。谓思择力及修习力。若虽未有修习力者。由思择力精进修习波罗蜜多故。说由此波罗蜜多无间现行。此显示力波罗蜜多所作事业。谓由前六波罗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乐成熟有情者。谓由般若波罗蜜多无分别智自性等故。成立如是后得妙智。复由此智成立前六波罗蜜多。由此自为与同法者。受用法乐。及为成熟一切有情。如是法门是到彼岸藏所摄者。此中一切大乘教法。皆通说名到彼岸藏。如是所引十地法门。是彼藏摄。非声闻藏。由彼摄故。一切地中皆修一切波罗蜜多。如是诸地遍于一切诸佛国土。一切诸佛同所宣说。是故最胜。由此法门是最胜故。于最初时最胜处说。此处高广殊妙坚牢。故名最胜。

论曰。复次凡经几时。修行诸地可得圆满。有五补特伽罗。经三无数大劫。谓胜解行补特伽罗。经初无数大劫修行圆满。清净增上意乐行补特伽罗。及有相行无相行补特伽罗。于前六地及第七地。经第二无数大劫修行圆满。即此无功用行补特伽罗。从此已上至第十地。经第三无数大劫修行圆满。此中有颂。

清净增上力  坚固心升进

名菩萨初修  无数三大劫

释曰。有五补特伽罗经三无数大劫者。谓胜解行补特伽罗。于解行地中经初无数大劫修行圆满。既圆满已通达真如故。成清净增上意乐行补特伽罗。此清净增上意乐行遍十地中。此在六地名有相行补特伽罗。在第七地名无相有功用行补特伽罗。此经第二无数大劫修行圆满。入第八地名无功用行补特伽罗。此无功用行犹未成满。若至第九第十地中。无功用行方得成满。此经第三无数大劫修行圆满。如是唯一补特伽罗。位差别故建立五种。譬如预流一来不还。如说经三无数大劫得佛菩提。无始生死数修施等。数值诸佛。齐于何时名最初修三无数劫。故以伽他显释此问。清净增上力者。谓善根力及大愿力。由善根力。应知所治不能降伏。由大愿力。应知常值诸善知识。坚固心升进者。谓发牢固心。起增进行。牢固心者。应知所发大菩提心。诸恶友力不能令舍。增进行者。应知现在及生生中。善法常增终无退减。余义易了无烦重释。

大乘论释卷第八

增上戒学分第七

论曰。如是已说因果修差别。此中增上戒殊胜云何可见。如菩萨地正受菩萨律仪中说。复次应知略由四种殊胜故此殊胜。一由差别殊胜。二由共不共学处殊胜。三由广大殊胜。四由甚深殊胜。

释曰。此中问答。辩诸菩萨所学尸罗。于声闻等有大差别故名殊胜。又此增上戒等三学。即前所说波罗蜜多自性所摄。何故别立。于先所说波罗蜜多。别义建立。今当显示。为显展转相因性故别立三学。谓依尸罗发生静虑。复依静虑发生般若。

论曰。差别殊胜者。谓菩萨戒有三品别。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此中律仪戒。应知二戒建立义故。摄善法戒。应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义故。饶益有情戒。应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义故。

释曰。差别殊胜。谓声闻等唯有一种律仪戒。无摄善法戒及饶益有情戒。菩萨具三。是故殊胜。

论曰。共不共学处殊胜者。谓诸菩萨一切性罪不现行故。与声闻共。相似遮罪有现行故。与彼不共。于此学处。有声闻犯菩萨不犯。有菩萨犯声闻不犯。菩萨具有身语心戒。声闻唯有身语二戒。是故菩萨心亦有犯。非诸声闻。以要言之。一切饶益有情无罪身语意业。菩萨一切皆应现行。皆应修学。如是应知。说名为共不共殊胜。

释曰。共不共中。一切性罪。谓杀生等说名为共。相似遮罪。为掘生地断生草等说名不共。于此学处者。谓后学处。有声闻犯菩萨不犯者。如两安居观益有情辄行经宿。有菩萨犯声闻不犯者。谓观有益而故不行。是故菩萨心亦有犯非诸声闻者。谓唯内起欲等寻思。菩萨成犯。非声闻等。一切饶益有情无罪身语意业菩萨一切皆应现行皆应修学者。谓能饶益而无有罪。如是三业。菩萨应修。或虽饶益。而非无罪。如以女等非法之物授与他人。为遮此事故说无罪。

论曰。广大殊胜者。复由四种广大故。一由种种无量学处广大故。二由摄受无量福德广大故。三由摄受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意乐广大故。四由建立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故。

释曰。种种无量学处广大者。谓诸菩萨所修学处。亦是种种亦是无量。由此于彼一切有情。作成熟事及摄受事故。摄受无量福德广大者。谓诸菩萨摄受无量福德资粮。非声闻故。摄受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意乐广大者。谓于诸有情劝令修善。名利益意乐。若即于此补特伽罗。愿由彼善当得胜果。名安乐意乐。建立无上正等菩提广大者。谓诸菩萨由此尸罗。建立无上正等菩提。非声闻故。

论曰。甚深殊胜者。谓诸菩萨由是品类方便善巧。行杀生等十种作业而无有罪。生无量福。速证无上正等菩提。又诸菩萨现行变化身语两业。应知亦是甚深尸罗。由此因缘或作国王。示行种种恼有情事。安立有情毗奈耶中。又现种种诸本生事。示行逼恼诸余有情。真实摄受诸余有情。先令他心深生净信。后转成熟。是名菩萨所学尸罗甚深殊胜。

释曰。甚深殊胜中。谓诸菩萨由是品类方便善巧者。此中显示如是菩萨如是方便善巧功能。谓诸菩萨若如是知。如是品类补特伽罗。于此不善无间等事将起加行。以他心智了知彼心。无余方便能转彼业。如实了知彼由此业定退善趣定往恶趣。如是知已生如是心。我作此业当堕恶趣。我宁自往必当脱彼。于彼现在虽加少苦。令彼未来多受安乐。是故菩萨譬如良医。以饶益心虽复杀之而无少罪。多生其福。由多福故疾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是等戒最为甚深。又诸菩萨现起变化身语二业。当知亦是甚深尸罗。由此道理。或作国王现作种种恼有情事。安立有情毗奈耶中。变化自体名为变化。此中应说无厌足王化导善财童子等事。又现种种诸本生事者。如毗湿婆安呾罗等诸本生事。此中菩萨以其男女施婆罗门。皆是变化。示行逼恼诸余有情真实摄受诸余有情者。谓诸菩萨终不逼恼余实有情。摄受其余实有情故。如是亦名甚深殊胜。

论曰。由此略说四种殊胜。应知菩萨尸罗律仪最为殊胜。如是差别菩萨学处。应知复有无量差别。如毗奈耶瞿沙方广契经中说。

释曰。如是四种略说差别。于毗奈耶瞿沙经中。广说复有百千差别。

增上心学分第八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戒殊胜。增上心殊胜云何可见。略由六种差别应知。一由所缘差别故。二由种种差别故。三由对治差别故。四由堪能差别故。五由引发差别故。六由作业差别故。

释曰。为显增上心学殊胜。作此问答。

论曰。所缘差别者。谓大乘法为所缘故。

释曰。谓大乘法为所缘者。诸菩萨定缘于大乘。非声闻定。

论曰。种种差别者。谓大乘光明集福定王贤守健行等三摩地。种种无量故。

释曰。大乘光明集福定王等者。显如是等诸三摩地种种差别唯大乘有。声闻乘等一种亦无。

论曰。对治差别者。谓一切法总相缘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赖耶识中一切障粗重故。

释曰。缘总法智对治一切障碍而住。如以细楔除去粗楔住本识中。诸杂染法熏习种子说名为粗。诸对治道。能除彼故是微细义。

论曰。堪能差别者。谓住静虑乐。随其所欲而受生故。

释曰。由有堪能住静虑乐。随有饶益诸有情处。即往彼生不退静虑。诸声闻等无如是事。

论曰。引发差别者。谓能引发一切世界无碍神通故。

释曰。由此静虑引发神通一切世界皆无障碍。

论曰。作业差别者。谓能振动炽然遍满显示转变往来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类。或显或隐。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辩念乐。放大光明。引发如是大神通故。

释曰。作业差别。谓发神通所作事业。此中能动一切世界故名振动。即彼炽然故名炽然。言遍满者。应知即是光明普照。言显示者。由此威力。令无所能余有情类。欻然能见无量世界。及见其余佛菩萨等。言转变者。应知转变一切地等令成水等。言往来者。谓一刹那普能往还无量世界。言卷舒者。谓卷十方无量世界入一极微。极微不增。舒一极微包于十方无量世界。世界不减。一切色像皆入身中者。谓身中现无量种种一切事业。所往同类者。谓如往诣三十三天。色像言音与彼同类。为化彼故往一切处亦复如是。显谓显现。隐谓隐藏。所作自在者。如变魔王作佛身等。伏地神通者。谓能映蔽一切神通。于请问者施以辩才故名施辩。于听闻者施念施乐。令得定故名施念乐。放大光明者。为欲召集远住他方世界菩萨。引发如是大神通者。引前所说大神通故。如是一切声闻所无。是故殊胜。

论曰。又能引发摄诸难行。十难行故。十难行者。一自誓难行。誓受无上菩提愿故。二不退难行。生死众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难行。一切有情虽行邪行而不弃故。四现前难行。怨有情所现作一切饶益事故。五不染难行。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染污故。六胜解难行。于大乘中虽未能了然。于一切广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达难行。具能通达补特伽罗法无我故。八随觉难行。于诸如来所说甚深秘密言词。能随觉故。九不离不染难行。不舍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难行。能修诸佛安住。解脱一切障碍。穷生死际。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义利行故。

释曰。如说菩萨修诸难行。此中何等名为难行。一切难行十种所显。于中不离不染难行者。不弃舍故名为不离。谓于生死不全舍离。亦不染污。此甚为难。余九难行其义易了。

论曰。复次随觉难行中。于佛何等秘密言词。彼诸菩萨能随觉了。谓如经言。

释曰。为显秘密言词意趣故为此问。如经言者。总答前问。后当别释。

论曰。云何菩萨能行惠施。若诸菩萨无少所施。然于十方无量世界广行惠施。云何菩萨乐行惠施。若诸菩萨于一切施都无欲乐。云何菩萨于惠施中深生信解。若诸菩萨不信如来而行布施。云何菩萨于施策励。若诸菩萨于惠施中不自策励。云何菩萨于施耽乐。若诸菩萨无有暂时少有所施。云何菩萨其施广大。若诸菩萨于惠施中离娑洛想。云何菩萨其施清净。若诸菩萨殟波陀悭。云何菩萨其施究竟。若诸菩萨不住究竟。云何菩萨其施自在。若诸菩萨于惠施中不自在转。云何菩萨其施无尽。若诸菩萨不住无尽。如于布施。于戒为初。于慧为后。随其所应当知亦尔。

释曰。云何菩萨能行惠施等者。谓诸菩萨一切有情摄为自体。是故彼施即是己施。是此意趣。云何菩萨乐行惠施等者。谓诸菩萨不乐修行味着等施。但乐修行菩萨净施。言味著者。意说贪染。或有余处名来求施。云何菩萨于惠施中深生信解等者。谓诸菩萨自得施心而行惠施。不藉他缘。云何菩萨于施策励等者。谓诸菩萨性自能施。悭吝断故。不待他策亦不自策。任运能施。是此意趣。云何菩萨于施耽乐等者。谓诸菩萨常行施故无暂时施。一切施故无少所施。云何菩萨其施广大等者。谓诸菩萨依定行施。即是离欲而行施义。言娑洛者。显目坚实。密诠流散。今取密义。离流散想。依定行施故成广大。云何菩萨其施清净等者。谓诸菩萨拔除悭足而行惠施。殟波陀者。显目生起。密诠拔足。波陀名足。殟名为拔。今取密义。拔除悭足令面倾覆而行惠施。是故说名殟波陀悭。云何菩萨其施究竟等者。谓诸菩萨不住究竟。无余涅槃如声闻等。是故究竟常能行施。云何菩萨其施自在等者。谓诸菩萨令施等障不得自在而行惠施。令所治障不自在故施得自在。云何菩萨其施无尽。谓诸菩萨不住涅槃。常行惠施。此中无尽。意取涅槃。不同声闻住涅槃故。其施无尽。

论曰。云何能杀生。若断众生生死流转。云何不与取。若诸有情无有与者自然摄取。云何欲邪行。若于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云何能妄语。若于妄中能说为妄。云何贝戍尼。若能常居最胜空住。云何波鲁师。若善安住所知彼岸。云何绮间语。若正说法品类差别。云何能贪欲。若有数数欲自证得无上静虑。云何能瞋恚。若于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烦恼。云何能邪见。若一切处遍行邪性皆如实见。

释曰。如经中说。苾刍。我是能杀生等者。此中显彼所说意趣。云何欲邪行者。谓知诸欲皆是其邪而修正行。云何贝戍尼者。此贝戍尼。显目离间语。密诠常胜空。贝者表胜。戍者表空。尼者表常。今取密义与答相应。是故答言。若能常居最胜空住。云何波鲁师者。此波鲁师。显目粗恶语。密诠住彼岸。波表彼岸。鲁师表住。今取密义与答相应。是故答言。善安住所知彼岸。是到所知彼岸住义。云何能邪见等者。谓色等中如实观见遍行邪性。即是于彼依他起中。如实观见遍计所执。是邪性义。于十不善业道文中。余义易了。

论曰。甚深佛法者。云何名为甚深佛法。此中应释。谓常住法是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住故。又断灭法是诸佛法。以一切障永断灭故。又生起法是诸佛法。以变化身现生起故。又有所得法是诸佛法。八万四千诸有情行。及彼对治皆可得故。又有贪法是诸佛法。自誓摄受有贪有情为己体故。又有瞋法是诸佛法。又有痴法是诸佛法。又异生法是诸佛法。应知亦尔。又无染法是诸佛法。成满真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又无污法是诸佛法。生在世间。诸世间法不能污故。是故说名甚深佛法。

释曰。复有余处契经说言。谓常住法是诸佛法。广说乃至又无污法是诸佛法。此中意趣今当显示。谓佛法身体是常住故。说此法为常住法。断灭法者。所有障垢悉皆断灭。由此义故即说此法为断灭法。有所得法是佛法者。有情诸行八万四千。及彼对治皆有可得。故说此法名有所得。无染法者。清净真如。一切障垢所不能染。故说此法名无染法。余义易了无烦重释。

论曰。又能引发修到彼岸。成熟有情净佛国土。诸佛法故。应知亦是菩萨等持作业差别。

释曰。前所未说作业差别。今于此中。复显菩萨等持作业。谓诸菩萨依三摩地。能修一切波罗蜜多。又依此定能善成熟一切有情。发神通等种种方便。引诸有情入正法故。又由此力能善清净一切佛土。心得自在。随欲能成金银等宝诸佛土故。又由此力能正修集一切佛法。是三摩地作业差别。

增上慧学分第九之一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心殊胜。增上慧殊胜云何可见。谓无分别智。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缘若所缘。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异熟若等流。若出离若至究竟。若加行无分别后得胜利。若差别若无分别后得譬喻。若无功用作事若甚深。应知无分别智名增上慧殊胜。

释曰。今正至说增上慧时。此中意说。无分别智名增上慧。此复三种。一加行无分别智。谓寻思慧。二根本无分别智。谓正证慧。三后得无分别智。谓起用慧。此中悕求慧。是第一增上慧。内证慧是第二增上慧。摄持慧是第三增上慧。今且成立无分别智。由唯此智通因果故。其寻思智是此智因。其后得智是此智果。所以成此兼成余二。

论曰。此中无分别智。离五种相以为自性。一离无作意故。二离过有寻有伺地故。三离想受灭寂静故。四离色自性故。五离于真义异计度故。离此五相。应知是名无分别智。

释曰。且应先说无分别智所有自性。此中体相。说名自性。谓诸菩萨无分别智。离五种相以为自性。离五相者。若无作意是无分别智。睡醉闷等应成无分别智。若过有寻有伺地是无分别智。第二静虑已上诸地应成。无分别智。若如是者。世间应得无分别智。若想受灭等位中。心心法不转是无分别智。灭定等位无有心故。智应不成。若如色自性是无分别智。如彼诸色顽钝无思。此智应成顽钝无思。复有余义。若如色性智不应成。若于真义异计度转。无分别智应有分别。谓分别言此是真义。若智远离如是五相。于真义转于真义中不异计度。此是真义无分别智。有如是相缘真义时。譬如眼识不异计度。此是其义。

论曰。于如所说。无分别智成立相中。复说多颂。

释曰。于上所说无分别智略成立中。广说多颂。

论曰。

诸菩萨自性  远离五种相

是无分别智  不异计于真

释曰。由此初颂显上所说无分别智。初自性义如是已说。此智自性依彼而转。次颂当说。

论曰。

诸菩萨所依  非心而是心

是无分别智  非思义种类

释曰。如是所说无分别智。当言依心为依非心。若言依心能思量故。说名为心依心而转。是无分别不应道理。若依非心则不成智。为避如是二种过失故说此颂。此智所依不名为心。不思义故。亦非非心。心所引故。此生所依是心种类。亦名为心因彼而生。次颂当显。

论曰。

诸菩萨因缘  有言闻熏习

是无分别智  及如理作意

释曰。诸菩萨因缘者。谓此智因。有言闻熏习者。谓由他音正闻熏习。及如理作意者。谓此熏习为因意。言如理作意。无分别智因此而生。复何所缘。次颂当显。

论曰。

诸菩萨所缘  不可言法性

是无分别智  无我性真如

释曰。不可言法性者。谓由遍计所执自性。一切诸法皆不可言。何等名为不可言性。谓无我性所显真如。遍计所执补特伽罗。及一切法皆无自性。名无我性。即此无性所显有性。说名真如。勿取断灭故说此言。又于所缘所作行相。次颂当显。

论曰。

诸菩萨行相  复于所缘中

是无分别智  彼所知无相

释曰。菩萨行相于所缘中所现无相。谓即此智于真如中平等。平等生起无异无相之相。以为行相。如眼取色见青等相。非此青等与色有异。此亦如是。智与真如无异行相。即于此中为释疑难。复说二颂。

论曰。

相应自性义  所分别非余

字展转相应  是谓相应义

非离彼能诠  智于所诠转

非诠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释曰。若一切法皆不可言。复以何等为所分别。为释此故说如是言。相应自性义所分别非余。谓即相应为自性义。是所分别非离于此。故言非余。此云何成。为重成立复说是言。字展转相应是谓相应义。谓别别字相续宣传。以成其义。是相应义如言斫刍。二字不断说成眼义。是相应义为所分别。又一切法皆不可言。因何成立。故复说言非离。彼能诠智于所诠转。由若不了能诠之名。于所诠义觉知不起。故一切法皆不可言。若言要待能诠之名。于所诠义有觉知起。为遮此故复说是言。非诠不同故。以能诠名与所诠义互不相称。各异相故。能诠所诠皆不可说。由此因故说一切法皆不可言。无分别智何所任持。

论曰。

诸菩萨任持  是无分别智

后所得诸行  为进趣增长

释曰。由无分别后所得智。得菩萨行。此行即依无分别智。为进趣增长者。为令如是诸菩萨行得增长故。无分别智是彼任持。此智复以何为助伴。

论曰。

诸菩萨助伴  说为二种道

是无分别智  五到彼岸性

释曰。二种道者。一资粮道。二依止道。资粮道者。谓施戒忍及与精进波罗蜜多。依止道者。即是静虑波罗蜜多。由前所说波罗蜜多所生诸善。及依静虑波罗蜜多。无分别智即得生长。此智名慧波罗蜜多。乃至未得佛果已来。无分别智于何处所感异熟果。

论曰。

诸菩萨异熟  于佛二会中

是无分别智  由加行证得

释曰。于佛二会中者。谓受用身会中。及变化身会中。若无分别加行转时。于变化身会中受生。受异熟果。若已证得无分别智。于受用身会中受生。受异熟果。为显此义故。复说由加行证得。无分别智谁为等流。

论曰。

诸菩萨等流  于后后生中

是无分别智  自体转增胜

释曰。诸菩萨等流于后后生中者。于次前说二身大会后后生中。是无分别智自体转增胜者。即彼所修无分别智展转增胜。应知即是彼等流果。无分别智出离云何。

论曰。

诸菩萨出离  得成办相应

是无分别智  应知于十地

释曰。诸菩萨出离者。进趣究竟故名出离。即是进趣大涅槃义。得成办相应是无分别智者。初护此智名得相应。次后无量百千大劫成办相应。应知于十地者。谓从初地乃至第十。如是次第。此智初地唯名为得。尔后多时乃名成办。是故菩萨经无数劫乃证涅槃。由尔所时方到究竟。无分别智谁为究竟。而次前说次第获得。

论曰。

诸菩萨究竟  得清净三身

是无分别智  得最上自在

释曰。得清净三身者。是得如来净三身义。言清净者。谓初地中唯得三身至第十地乃善清净。得最上自在者。无分别智非唯证得清净三身以为究竟。而复获得十种自在。此如后说应知其相。无分别智有何胜利。此中三种无分别智。一者加行无分别智。二者根本无分别智。三者后得无分别智。此中加行无分别智。谓诸菩萨初从他闻无分别理。次虽未能自见此理而生胜解。次此胜解为所依止。方便推寻无分别理。是名加行无分别智。由此能生无分别智。是故亦得无分别名。如是加行无分别智无染胜利。其譬云何。

论曰。

如虚空无染  是无分别智

种种极重恶  由唯信胜解

释曰。为欲显示彼不能染故。说种种极重恶言。为欲显示不能染因故。说由唯信胜解。言由唯信乐无分别理而起胜解。故能对治种种恶趣。此即显示诸恶不染。此中根本无分别智无染胜利。其譬云何。

论曰。

如虚空无染  是无分别智

解脱一切障  得成办相应

释曰。从何解脱。谓解脱一切障。由何解脱。谓成办相应如是解脱。由于诸地唯得相应。成办相应以为因故。此即显示无分别智能治诸障。此中后得无分别智无染胜利。其譬云何。

论曰。

如虚空无染  是无分别智

常行于世间  非世法所染

释曰。由此智力观诸有情诸利乐事故。思往彼世间受生。既受生已。一切世法所不能染。世法有八。一利二衰三誉四毁五称六讥七苦八乐。从无分别智所生故。此智亦得无分别名。今当显此三智差别。

论曰。

如哑求受义  如哑正受义

如非哑受义  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义  如愚正受义

如非愚受义  三智譬如是

如五求受义  如五正受义

如末那受义  三智譬如是

如未解于论  求论受法义

次第譬三智  应知加行等

释曰。此中三智如其譬喻。应知差别。譬如哑人求受境义不能言说。如是加行无分别智。应知亦尔。譬如哑人正受境义寂无言说。如是根本无分别智。应知亦尔。如非哑人受境义已。如其所受而起言说。如是后得无分别智。应知亦尔。此中意取能作文字。名为言说。如愚颂中。无所了别说名为愚。如前哑喻应正安立三智差别。如五颂中。五谓眼等五无分别。应知此中求受正受俱无分别。加行根本于真如义差别亦尔。如意受义亦能分别。如是后得亦能受义。亦能分别。如是三智如前哑喻安立差别。于论颂中。如未解论于论求解。如是加行无分别智。应知亦尔。如温习论但受于法。如是根本无分别智。应知亦尔。此中法者。意取文字如解论者。于法于义皆能领受。如是后得无分别智。应知亦尔次第之言。显示三智似于法义领受差别。次当显示根本后得譬喻差别。

论曰。

如人正闭目  是无分别智

即彼复开目  后得智亦尔

应知如虚空  是无分别智

于中现色像  后得智亦尔

释曰。初颂显示二智差别。其相可知。如虚空者。譬如虚空周遍无染。非能分别。非所分别。如是根本无分别智。应知亦尔。遍一切法一味空性故名周遍。一切诸法所不能染故名无染。自无分别。是故说名非能分别。亦不为他分别行相。是故说名非所分别。如是应知。无分别智譬如虚空。现色像者。譬如空中所现色像是可分别。如是后得无分别智。应知亦尔。是所分别亦能分别。若以如是无分别智修成佛果。既离功用作意分别。云何能成利益安乐诸有情事。

论曰。

如末尼天乐  无思成自事

种种佛事成  常离思亦尔

释曰。如离分别所作事成。于此颂中。末尼天乐譬喻。显示如如意珠虽无分别而能成办。随诸有情意所乐事。又如天乐无击奏者。随生彼处有情意乐。出种种声。如是应知。诸佛菩萨无分别智。虽离分别而能成办种种事业。次当显此无分别智所有甚深。此智为缘依他起性。分别事转为缘余境。若尔何失。若缘分别。无分别性应不得成。若缘余境余境定无。云何得缘。

论曰。

非于此非余  非智而是智

与境无有异  智成无分别

释曰。非于此非余者。此智不缘分别为境。无分别故。不缘余境即缘依他。诸分别法真如法性为境界故。法与法性若一若异不可说故。此说根本无分别智。不缘分别亦不缘余。又此根本无分别智为智为非。若尔何失。若是智者。云何是智而是无分别。若非智者。云何说为无分别智。答此问言。非智而是智。此显根本无分别智非定是智。似于加行分别智中此不生故。亦非非智。以从加行分别智因而得生故。复有别义。非于此非余非智而是智者。以非于此分别转故。说名非智。以非于余即于分别法性转故。而亦是智。前后二句互相解释。与境无有异智成无分别者。非如加行无分别智。有其所取能取性转名无分别。与所取境无差别转。平等平等名无分别。此智不住所取能取二种性中。如薄伽梵余契经中说。一切法皆无分别。为欲显示无分别义。复说颂言。

论曰。

应知一切法  本性无分别

所分别无故  无分别智无

释曰。应知一切法本性无分别者。是一切法本来自性无分别义。何以故。所分别无故。此即显示所分别事无所有故。诸法本性无有分别。若所分别无所有故。诸法本性无分别者。何故本来一切有情不得解脱。答此问言。无分别智无此显彼。无无分别智。虽一切法本来自性无有分别。而不解脱。若于诸法无分别理。真证智生。现见诸法无分别性。即得解脱。此未生故未得解脱。真证智者。应知即是无分别智。今当显此三智差别。

摄大乘论释卷第九2

增上慧学分第九之二

论曰。此中加行无分别智有三种。谓因缘引发数习生差别故。

释曰。此中加行无分别智三种差别。谓或由种姓力。或由前生引发力。或由现在数习力而得生故。或由种姓力者。种姓为因而得生故。前生引发力者。由前生中数习为因而得生故。现在数习力者。由现在生士用力为因而得生故。

论曰。根本无分别智亦有三种。谓喜足无颠倒无戏论。无分别差别故。

释曰。此中喜足无分别者。应知已到闻思究竟。由喜足故不复分别故。名喜足无分别智。谓诸菩萨住异生地。若得闻思觉慧究竟。便生喜足作是念言。凡所闻思极至于此。以是义故说名喜足无分别智。复有余义。应知世间亦有喜足无分别智。谓诸有情至第一有见为涅槃。便生喜足作是念言。过此更无所应至处故。名喜足无分别智。无颠倒无分别者。谓声闻等。应知彼等通达真如。得无常等四无倒智。无常等四颠倒分别。名无颠倒无分别智。无戏论无分别者。谓诸菩萨。应知菩萨于一切法。乃至菩提皆无戏论。应知此智所证真如。过名言路超世智境。由是名言不能宣说。诸世间智不能了知。

论曰。后得无分别智有五种。谓通达随念安立和合如意思择差别故。

释曰。此后得智五种差别。一通达思择。二随念思择。三安立思择。四和合思择。五如意思择。此中通达思择者。谓通达时如是思择。我已通达。此中思择意取觉察。随念思择者。谓从此出随忆念言。我已通达无分别性。安立思择者。谓为他说此通达事。和合思择者。谓总缘智观一切法皆同一相。由此智故进趣转依。或转依已重起此智。如意思择者。谓随所思一切如意。由此思择能变地等令成金等。为得如意起此思择。是故说名如意思择。如有说言。由思择故便得如意。虽已成立无分别智。犹未宣说成立因缘。是故复说多颂显示。

论曰。复有多颂。成立如是无分别智。

鬼傍生人天  各随其所应

等事心异故  许义非真实

于过去事等  梦像二影中

虽所缘非实  而境相成就

若义义性成  无无分别智

此若无佛果  证得不应理

得自在菩萨  由胜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尔

成就简择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义皆显现

无分别智行  诸义皆不现

当知无有义  由此亦无识

释曰。鬼傍生人天各随其所应等者。谓于傍生见有水处。饿鬼见是陆地高原。于人所见有粪秽处。猪等傍生见为净妙可居室宅。于人所见净妙饮食。诸天见为臭秽不净。如是众生于等事中心见异故。应知境义非真实有。若义实无识应无境。有无境识如缘去来。如缘梦像。如缘镜等及三摩地所行影像。为显此义说一伽他。谓于过去等。此中前半由后半释。如其次第应知其相。由无别实境。是故说言有无境识。由自变为境。是故说言境相成就。即是自缘心影像义。谓缘去来梦像二影。次第安立境相成就。若义义性成无无分别智者。若义实有义之自性。是则应无无分别智。若谓虽无无分别智。当有何失。此若无佛果证得不应理者。若汝拨无无分别智。是则不应证得佛果故。应决定许有如是无分别智。得自在菩萨者。谓已证得自在菩萨。由胜解力故者。由愿乐力。如欲地等成者。谓令地等成金等相。随欲皆成。得定者亦尔者。谓余声闻等。成就简择者者。谓已成满毗钵舍那。言有智者。谓诸菩萨。得定者者。得三摩地。思惟一切法如义皆显现者。谓菩萨等定慧成满摄心于内。如如思惟经等法义。如是如是皆得显现。若念佛时随所思念彼彼法中佛义显现。思色受等应知亦尔。无分别智行诸义皆不现者。谓无分别智正现行时。一切境义皆不显现。当知无有义者。谓由前说种种道理。当知境义实无所有。欲显其识如境亦无故。言由此亦无识。所识境义既无所有。由此应知能识亦无。此义如前所知相中分明已显。

论曰。般若波罗蜜多与无分别智无有差别。如说菩萨安住般若波罗蜜多非处相应。能于所余波罗蜜多修习圆满。云何名为非处相应修习圆满。谓由远离五种处故。一远离外道我执处故。二远离未见真如菩萨分别处故。三远离生死涅槃二边处故。四远离唯断烦恼障生喜足处故。五远离不顾有情利益安乐。住无余依涅槃界处故。

释曰。无分别智即是般若波罗蜜多。由彼经中说。诸菩萨安住般若波罗蜜多非处相应。能于所余波罗蜜多修习圆满。为欲令知如是义故显示彼文。远离外道我执处者。谓如外道住般若中执我我所。作如是念我能住般若。般若是我所菩萨不尔。远离如是诸外道辈我执处故。应知说名非处相应。安住般若波罗蜜多。远离未见真如菩萨分别处者。谓如未见真如菩萨。于无分别般若波罗蜜多中。分别此是般若波罗蜜多。菩萨远离如是分别。应知说名非处相应安住般若波罗蜜多。远离生死涅槃二边处者。谓如世间安住生死。诸声闻等安住涅槃。菩萨不尔。远离二边。应知说名非处相应安住般若波罗蜜多。远离唯断烦恼障生喜足处者。如声闻等唯断烦恼障便生喜足菩萨不尔。由此意趣。应知说名非处相应安住般若波罗蜜多。远离不顾有情利益安乐住无余依涅槃界处者。谓如声闻等不顾有情利益安乐。于无余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菩萨不尔。不住声闻所住之处。应知说名非处相应安住般若波罗蜜多。

论曰。声闻等智与菩萨智有何差别。由五种相应知差别。一由无分别差别谓于蕴等法无分别故。二由非少分差别。谓于通达真如。入一切种所知境界。普为度脱一切有情。非少分故。三由无住差别。谓无住涅槃为所住故。四由毕竟差别。谓无余依涅槃界中无断尽故。五由无上差别。谓于此上无有余乘胜过此故。此中有颂。

诸大悲为体  由五相胜智

世出世满中  说此最高远

释曰。此中显示声闻等智与菩萨智五相差别。无分别差别者。谓声闻等缘于蕴等分别识生。非菩萨智分别蕴等。非少分差别者。谓显三种非少分性。一所达真如非少分性。二所知境界非少分性。三所度有情非少分性。所达真如非少分性者。谓菩萨智具足通达补特伽罗法无我性。声闻等智入真如时。唯能通达补特伽罗无我之性。所知境界非少分性者。谓菩萨智普缘一切所知境生。声闻等智唯缘苦等诸谛而生。所度有情非少分性者。谓菩萨智普为度脱一切有情。勤趣菩提。声闻等智唯求自利。无住差别者。谓菩萨智正为安住无住涅槃。非声闻等。是故差别。毕竟差别者。谓声闻等于无余依涅槃界中一切灭尽。菩萨于此涅槃界中功德无尽。是故差别。无上差别者。谓声闻等上有大乘。其菩萨乘无复有上。是故差别。为显此义说一伽他。世出世满中者。谓于色无色界世间满中。及于声闻乘等出世满中。

论曰。若诸菩萨成就如是增上尸罗。增上质多增上般若功德圆满。于诸财位得大自在何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便作余无量有情损恼因故。是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此中有颂。

见业障现前  积集损恼故

现有诸有情  不感菩萨施

释曰。此中显示。由是因缘。菩萨虽得财位自在具足大悲。而不施与有情财位。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者。谓诸有情有障菩萨神力恶业。由彼恶业障碍菩萨无障碍智。由见此故。虽有堪能虽彼匮乏而便弃舍。此中应引饿鬼江喻。如江有水。无障饮者。然诸饿鬼由自业过不能得饮。此亦如是。江喻菩萨。财位喻水。鬼喻有情。如彼饿鬼不合饮用江中净水。如是有情不合受用菩萨财位。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者。谓复有余补特伽罗虽无业障。菩萨见彼于相续中当生善法。若施财位。受富乐故障彼生善。作是思惟。宁彼贫贱顺生善法。勿彼富贵障善法生。由此道理。虽得自在不施财位。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者。谓复有余补特伽罗。菩萨见彼由贫贱故厌离现前。作是思惟。宁彼贫贱厌离现前随顺善法。勿彼富贵不生厌离。由此道理。虽得自在不施财位。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者。谓复有余补特伽罗。菩萨见彼乃至贫穷常不积集诸不善法。作是思惟。宁彼贫穷不造诸恶。勿彼富贵集诸不善。由此道理。虽得自在不施财位。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便作余无量有情损恼因故者。谓复有余补特伽罗。菩萨见彼得大财位即便苦恼无量有情。作是思惟。宁彼一身独受贫贱。勿彼富贵损恼其余无量有情。由此道理。虽得自在不施财位。为显此义复说伽他。谓见有情有业障故。障生善故。厌现前故。积集恶故。损恼他故。不感菩萨施彼财位。是故现有匮乏有情。此略显义。余广易了。

果断分第十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慧殊胜。彼果断殊胜云何可见。断谓菩萨无住涅槃。以舍杂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转依为相。此中生死。谓依他起性杂染分。涅槃。谓依他起性清净分。二所依止。谓通二分依他起性。转依。谓即依他起性对治起时转舍杂染分。转得清净分。

释曰。无住涅槃以舍杂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转依为相者。谓住此转依时。不容烦恼不舍生死。是此转依相。何者生死。谓依他起杂染性分。何者涅槃。谓依他起清净性分。何者依止。谓通二分所依自性。何者转依。谓即此性对治生时。舍杂染分得清净分。

论曰。又此转依略有六种。一损力益能转。谓由胜解力闻熏习住故。及由有羞耻。令诸烦恼少分现行不现行故。二通达转。谓诸菩萨已入大地。于真实非真实显现不显现现前住故。乃至六地。三修习转。谓犹有障。一切相不显现。真实显现故。乃至十地。四果圆满转谓永无障。一切相不显现。最清净真实显现。于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转。谓声闻等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生死故。六广大转。谓诸菩萨兼通达法空无我性。即于生死见为寂静。虽断杂染而不舍故。若诸菩萨住下劣转有何过失不顾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故。违越一切菩萨法故。与下劣乘同解脱故。是为过失。若诸菩萨住广大转有何功德。生死法中以自转依为所依止。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现一切有情之身。于最胜生及三乘中。种种调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诸有情故。是为功德。

释曰。又此转依略有六种。损力益能转者。谓损减阿赖耶识中烦恼熏习力故。增益彼对治功能故得此转依。谓由胜解力闻熏习住故者。谓住胜解行地安立闻熏习力故得此转依。及由有惭羞等者。于此位中。若烦恼现行即深羞耻。或少分现行。或全不现行。通达转者。谓入地时所得转依。于真实非真实等者。谓此转依乃至六地。或时为真实显现因。或时出观为非真实显现因。修习转谓犹有障者。由所知障说名有障。一切相不显现等者。谓此转依乃至十地。一切有相不复显现。唯有无相真实显现。果圆满转谓永无障者。由无一切障说名无障。一切相不显现者。无一切障故。最清净真实显现者。即由此故。于一切相得自在者。由此为依得相自在。随其所欲利乐有情。下劣转谓声闻等。等者。等取独觉。唯能通达一空无我。不能利他故。是下劣。广大转谓诸菩萨等者。由并通达二空无我。安住此中舍诸杂染。不舍生死兼利自他故。是广大。住下劣转有何过失等者。不顾有情越菩萨法。下劣乘同。是为过失。住广大转有何功德等者。以自转依为所依止。于一切法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现一切同分之身。于最胜生及三乘中。种种调伏方便巧智。安立所化难调有情。是为功德。此中意取世间富贵为最胜生。

论曰。此中有多颂。

诸凡夫覆真  一向显虚妄

诸菩萨舍妄  一向显真实

应知显不显  真义非真义

转依即解脱  随欲自在行

于生死涅槃  若起平等智

尔时由此证  生死即涅槃

由是于生死  非舍非不舍

亦即于涅槃  非得非不得

释曰。为显转依故说多颂。如诸凡夫。由无明故覆障真实。显一切种所有虚妄。如是圣者。无明断故舍离虚妄。显一切种所有真实。由此道理。应知显不显真义非真义者。遍计所执非真不转。圆成实相真义转故。言转依者。此即转依于此位中真义现行。非真实义不现行故。即解脱者。即此转依解脱相应。随欲自在行者。谓此解脱随其所欲自在而行非如声闻所得解脱。犹如斩首。毕竟安住般涅槃故。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等者。谓于生死及于涅槃起平等智。由此二种无别性故。即于此时是尔时义。又此二种云何平等。以诸杂染名为生死。即杂染法无我之性名为涅槃。菩萨通达诸法无我平等智生。见彼诸法皆无自性。诸有生死即是涅槃。以于其中见极寂静即涅槃故。若如是知复何所得。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等者。诸有生死即是涅槃。是故不舍。即是无别有可舍义。即于其中见无性故离诸杂染。名非不舍。既得如是亦即于涅槃非得非不得。离生死外无别涅槃而可证得。故名非得。复于其中见寂静故。虽无性别而证涅槃。名非不得。

果智分第十一之一

论曰。如是已说彼果断殊胜。彼果智殊胜云何可见。谓由三种佛身。应知彼果智殊胜。一由自性身。二由受用身。三由变化身。此中自性身者。谓诸如来法身。一切法自在转所依止故。受用身者。谓依法身。种种诸佛众会所显。清净佛土大乘法乐为所受故。变化身者。亦依法身。从睹史多天宫现没受生受欲。踰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诸苦行。证大菩提。转大法轮。入大涅槃故。

释曰。今当解说果智殊胜。此由诸佛三身所显。自性身者。谓诸法界所流法乐。大自在转之所依止受用身者。谓即依前所说法身。种种诸佛众会所显。于诸清净佛国土中。受用一切法界所流大乘经等种种法乐之所依止。复有余义。谓是受用清净佛土之所依止。又是受用大乘法乐之所依止。变化身者。谓依法身。从睹史多天宫现没乃至入大涅槃故者。谓现人天同分之身之所依止。

论曰。此中说一嗢拖南颂。

相证得自在  依止及摄持

差别德甚深  念业明诸佛

释曰。为明诸佛所得之身故。说相等嗢柁南颂。

论曰。诸佛法身以何为相。应知法身略有五相。

释曰。应知法身有无量相。今于此中略说五种。

论曰。一转依为相谓转灭一切障杂染分。依他起性故。转得解脱一切障于法自在。转现前清净分依他起性故。

释曰。转灭一切障杂染分依他起性故者。谓转灭依他起性杂染分。转得解脱一切障于法自在转现前清净分依他起性故者。谓于一切法自在转住故。转得依他起性清净分。

论曰。二白法所成为相。谓六波罗蜜多圆满。得十自在故。此中寿自在心自在众具自在。由施波罗蜜多圆满故。业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罗蜜多圆满故。胜解自在。由忍波罗蜜多圆满故。愿自在。由精进波罗蜜多圆满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摄。由静虑波罗蜜多圆满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罗蜜多圆满故。

释曰。白法所成为相等者。谓由六波罗蜜多圆满故。证得法身十种自在。是彼自性故名所成。寿自在者。应知随欲齐几时住。便能如意现示己身。心自在者。谓生死中能无染污。众具自在者。谓于食等十种众具。随其所欲如意能得。如有颂言。

诸菩萨思惟  若净若不净

一切成美妙  皆由意自在

应知如是三种自在。皆由布施波罗蜜多圆满为因。业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能摄彼能生因及所生果故。应知此中业自在者。由身语业自在而转。随所欲生业现前故。生自在者。应知于生自在而转。于诸趣等随其所欲摄受生故。由此道理显修尸罗。于其业因及于生果皆得自在。胜解自在由忍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令诸法皆随心转。随逐胜解如所胜解一切事成。如随所欲。转变地等令成金等。转变水等令成火等。以修忍时随诸有情意所乐转故。令获得于一切法皆随心转。愿自在由精进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修精进一切所作皆能究竟。故所思事一切皆成。应知在昔修精进时。随所作事皆能究竟。中无懈废。由此为因。今随所愿如意皆成。神力自在五通所摄由静虑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由静虑心有堪能。引发种种神通所作。非但由此陵空往来。亦能了知他心等事。由是说言五通所摄。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遍了知一切尔炎。名智自在。如其所欲能正安立契经等法。名法自在。又由慧力安立蕴等一切法体。名智自在。此后所得一切种智。名法自在。

论曰。三无二为相。谓有无无二为相。由一切法无所有故。空所显相是实有故。有为无为无二为相。由业烦恼非所为故。自在示现有为相故。异性一性无二为相。由一切佛所依无差别故。无量相续现等觉故。此中有二颂。

我执不有故  于中无别依

随前能证别  故施设有异

种姓异非虚  圆满无初故

无垢依无别  故非一非多

释曰。有无无二为相者。谓一切法遍计所执性相非有故非有相。空所显示圆成实性其体实有故非无相。有为无为无二为相者。是非有为自性。非无为自性义。非业烦恼之所生故。非有为相。于有为中得大自在。数数示现名有为相。由此意趣非无为相。异性一性无二为相者。所依法身无差别故。非是异相。无量依止所证得故。非是一相。俱一无故名无二相。复以伽他显如是义。我执不有故于中无别依者。谓于世间我执力故有别依身。此中我执都无有故无别依身。若所依身无有差别。云何而得许有多佛。随前能证别故施设有异者。由多依身各所证得故有差别。为显此义复说伽他。种姓异故者。谓诸菩萨种姓差别有多种故。非虚故者。种姓异故加行亦异。加行异故资粮圆满亦有多种。由是因缘。若唯一佛余者资粮。应虚无果。圆满故者。诸佛具作一切有情利益等事。谓正安立于三乘等。若执如来不安有情置于佛乘。所作佛事应不圆满。由此道理应许多佛。无初故者。如彼生死流转无初。诸佛亦尔。若唯有一即应有初。是故不一。无垢依无别者。由佛无垢法界为依无差别故。无有多种。故非一非多者。由此道理。显示诸佛非一多相。

论曰。四常住为相。谓真如清净相故。本愿所引故。所应作事无竟期故。

释曰。由三因缘显常住相。真如清净相故者。清净真如体是常住。显成佛故。应知如来常住为相。本愿所引故者。谓昔发愿常作一切有情利乐。所证佛身此愿所引。由此本愿非空无果。应知如来常住为相。若谓如来所作一切有情利乐已究竟者。此义不然。所应作事无竟期故。以于今时犹有无边所应作事。一切有情未涅槃故。由是因缘应知如来常住为相。如是说已。应知诸佛不可思议。由是因缘不可思议。今当显示。

论曰。五不可思议为相。谓真如清净自内证故。无有世间喻能喻故。非诸寻思所行处故。

释曰。自内证故者。谓诸如来自内所证。由此真如自内证故。非诸寻思所思议处。于诸世间。亦无与此相似譬喻可喻令知。

论曰。复次云何如是法身最初证得。谓缘总相大乘法境无分别智。及后得智五相善修。于一切地善集资粮。金刚喻定。破灭微细难破障故。此定无间。离一切障故得转依。

释曰。今次应说法身证得。最初证得者。显此法身非所生起。体无为故。若所生起应是无常。金刚喻定者。此三摩地譬如金刚能破微细难破障故。故得转依者。由金刚喻三摩地故。能证转依逮得法身。

论曰。复次法身由几自在而得自在。略由五种。一由佛土自身相好无边音声无见顶相自在。由转色蕴依故。二由无罪无量广大乐住自在。由转受蕴依故。三由辩说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由转想蕴依故。四由现化变易引摄大众引摄白法自在。由转行蕴依故。五由圆镜平等观察成所作智自在。由转识蕴依故。

释曰。今次应显法身自在。由转色等五蕴依故得五自在。此中由转色蕴依故证得示现佛土自在。由此示现金银等宝净妙佛国。亦得示现随其所欲自身自在。由此示现大集会中随诸有情胜解所乐种种色身。又随所乐能现种种相好自在。又现无边音声自在。又现无见顶相自在。由转受蕴依故。得无罪无量广大乐住自在。谓得自在能住无罪无量广大乐住。应知此中由众多故说名无量。普超一切三界乐故。说名广大乐住自在。由转想蕴依故。得于名身句身文身辩说自在。以能取相故名为想。由名身等能取其相。转染想蕴。还得如是清净想蕴。由转行蕴依故。得现化变易引摄大众引摄白法自在。应知此中随其所欲示现所作故名现化。改转地等令成金等故名变易。如意所乐能引天龙药叉等众。应知说名引摄大众。随意所乐引诸白法令现在前。应知说名引摄白法。由转识蕴依故。得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此中大圆镜智者。谓无忘失法所知境界虽不现前亦能记了。如善习诵书论光明。平等性智者。谓先通达真法界时。得诸有情平等心等。应知此中究竟清净。妙观察智者。谓如藏主如其所欲。随于何等陀罗尼门三摩地门作意思惟。即得自在无碍智转。成所作智者。谓能示现从睹史多天宫而没乃至涅槃。种种佛事皆得自在。

论曰。复次法身由几种处。应知依止略由三处。一由种种佛住依止。此中有二颂。

诸佛证得五性喜  皆由等证自界故

离喜都由不证此  故求喜者应等证

由能无量及事成  法味义德俱圆满

得喜最胜无过失  诸佛见常无尽故

二由种种受用身依止。但为成熟诸菩萨故。三由种种变化身依止。多为成熟声闻等故。

释曰。应知法身几法依止。略有三种。广说无量。由种种佛住依止者。谓佛安住圣住天住及与梵住故。言种种法身为此诸住所依。是故说名佛住依止。或谓何用诸佛涅槃。以声闻等与诸如来解脱等故。为显诸佛解脱殊胜说二伽他。诸佛证得五性喜皆由等证自界故者。谓诸如来所得五喜由证法界。离喜都由不证此者。谓声闻等离五种喜。都由不证此真法界。故求喜者应等证者。是故欲求如此喜者。应须于此勤求正证。第二伽他显此五喜。由能无量及事成法味义德俱圆满者。应知此中能无量者依止法身有众多佛成等正觉。一切功能悉皆平等故能无量。由见如是能无量故深生欢喜。及事成者。谓一如来所作利乐诸有情事。即等一切如来所作。由佛多故事亦无量。是故言及。由见此故深生欢喜。由法味者。由见契经应颂等法有胜滋味。深生欢喜。义德俱圆满者。谓义圆满及德圆满。应知此中随所思念所有诸事无不具足。名义圆满。十力无畏不共法等无不具足。名德圆满。得喜最胜无过失者。此喜超过三界喜故。名为最胜。永断烦恼并习气故。名无过失。诸佛见常无尽故者。谓诸如来见次前说四种最胜无过失喜。穷生死际常无有尽。至无余依大涅槃界亦无尽故生殊胜喜。是故世尊证得五喜。非声闻等。由种种受用身依止等者。谓佛法身与受用身为所依止。何故复须如是依止。但为成熟诸菩萨故。由若离此已入大地诸菩萨众应不成熟。由种种变化身依止等者。谓佛法身与变化身为所依止。何故复须如是依止。多为成熟声闻等故。由若离此下劣信解诸声闻等应不成熟。言多为者。应知摄取胜解行地诸菩萨众。

论曰。应知法身由几佛法之所摄持。略由六种。一由清净。谓转阿赖耶识得法身故。二由异熟。谓转色根得异熟智故。三由安住。谓转欲行等住。得无量智住故。四由自在。谓转种种摄受业自在。得一切世界无碍神通智自在故。五由言说。谓转一切见闻觉知言说戏论。得令一切有情心喜辩说智自在故。六由拔济。谓转拔济一切灾横过失。得拔济一切有情一切灾横过失智故。应知法身由此所说六种佛法之所摄持。

释曰。由是佛法摄持法身。今当显示。由清净者。谓由清净佛法摄持法身。如是法身证得清净由转何法。谓转阿赖耶识得法身故者。谓转灭彼阿赖耶识得法身清净。即法身清净说名清净。由异熟者。谓由异熟佛法摄持法身。转色根者。谓转眼等色根。得异熟智故者。谓转彼故得异熟智。由安住者。谓由安住佛法摄持法身。转欲行等住者。谓转世间欲行等住。得佛法住。得无量智住故者。谓由此故住种种住。由自在者。谓由自在佛法摄持法身。转种种摄受业自在等者。谓转世间殉利务农种种事业自在。得一切世界无碍神通智自在故。由言说者。谓由言说佛法摄持法身。转一切见闻觉知言说戏论等者。谓转世间见闻觉知言说戏论。得于见闻觉知自在。由此证得能令一切有情心喜智自在故。由拔济者。谓由拔济佛法摄持法身转拔济一切灾横过失等者。谓如世间有王家等逼恼事起。由亲友力财宝力等而能拔济。由转此故。证得拔济一切有情一切灾横过失智故。由此智力能除一切灾横过失。

论曰。诸佛法身当言有异当言无异。依止意乐业无别故。当言无异。无量依身现等觉故。当言有异。如说佛法身受用身亦尔。意乐及业无差别故。当言无异。不由依止无差别故。无量依止差别转故。应知变化身如受用身说。

释曰。无量依止差别转故者。谓受用身无量依止差别而转。是故但由意乐及业无差别故。当言无异。依身事别当言有异。此中意乐无差别者。应知皆为利益安乐一切有情。业无别者。应知皆同现等正觉般涅槃等种种作业。

论曰。应知法身几德相应。谓最清净四无量。解脱胜处遍处。无诤愿智。四无碍解。六神通。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随好。四一切相清净。十力。四无畏。三不护。三念住。拔除习气。无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功德相应。此中有多颂。

怜愍诸有情  起和合远离

常不舍利乐  四意乐归礼

解脱一切障  牟尼胜世间

智周遍所知  心解脱归礼

能灭诸有情  一切惑无余

害烦恼有染  常哀愍归礼

无功用无著  无碍常寂定

于一切问难  能解释归礼

于所依能依  所说言及智

能说无碍慧  常善说归礼

为彼诸有情  故现知言行

往来及出离  善教者归礼

诸众生见尊  皆审知善士

暂见便深信  开导者归礼

摄受住持舍  现化及变易

等持智自在  随证得归礼

方便归依净  及大乘出离

于此诸众生  摧魔者归礼

能说智及断  出离能障碍

自他利非余  外道伏归礼

处众能伏说  远离二杂染

无护无忘失  摄御众归礼

遍一切行住  无非圆智事

一切时遍知  实义者归礼

诸有情利乐  所作不过时

所作常无虚  无忘失归礼

昼夜常六返  观一切世间

与大悲相应  利乐意归礼

由行及由证  由智及由业

于一切二乘  最胜者归礼

由三身至得  具相大菩提

一切处他疑  皆能断归礼

诸佛法身与如是等功德相应。复与所余自性因果业相应。转功德相应。是故应知诸佛法身无上功德。此中有二颂。

尊成实胜义  一切地皆出

至诸众生上  解脱诸有情

无尽无等德  相应现世间

及众会可见  非见人天等

释曰。诸佛法身与此所说四无量等功德相应。复与其余自性因果业相应。转功德相应。尊成实胜义者。此显诸佛法身自性。诸佛皆以成实胜义清净真如为自性故。一切地皆出者。此显其因。修一切地得成佛故。至诸众生上者。此显其果。诸有情中此最上故。解脱诸有情者。此显其业。以能无倒令诸有情得解脱故。无尽无等德相应者。此显相应。与其无尽无等功德共相应故。现世间可见者。此说变化身。及众会可见者。此说受用身。非见人天等者。此说自性身。诸人天等皆不能见。此显佛身三种差别。说名为转。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2

果智分第十一之二

论曰。复次诸佛法身甚深最甚深。此甚深相云何可见。此中有多颂。

释曰。于大乘中诸佛法身如甚深相。今当显示。以十二颂。显示十二甚深之相。

论曰。

佛无生为生  亦无住为住

诸事无功用  第四食为食

释曰。此中一颂显示生住业住甚深。佛无生为生者。显生甚深。以诸如来无业烦恼同诸凡愚所造作生故名无生。然有与此相违之生。其相难了名生甚深。亦无住为住者。显住甚深。无住涅槃以为住处。如是涅槃名住甚深。诸事无功用者。显业甚深。以诸如来无功用业。一切等故名业甚深。第四食为食者。显住甚深。以佛所食是不清净依止住等。四种食中第四食故。四种食者。一不清净依止住食。谓段等四食。令欲缠有情不净依止而得住故。二净不净依止住食。谓触等三食。令色无色缠有情。净不净依止而得住故。由此依止。已离下地诸烦恼故说名为净。未离上地诸烦恼故。说名不净是故名净不净依止。如是依止由触意思识食而住除其段食。三一向净依止住食。谓段等四食令声闻等清净依止而得住故。四唯示现依止住食。谓即四食诸佛示现受之得住。是故诸佛食。此第四示现住食。为令能施诸有情类净信为因福德增长。虽现受食不作食事。如来食时诸天受取。施佛意许诸余有情。由此因故。彼有情类速证菩提。如是一切。应知总说为一甚深。又由十因。应知诸佛生无生相。一与愚痴不同法故。二与差别不同法故。三于摄受得自在故。四于住持得自在故。五于弃舍得自在故。六无二相故。七唯似光影故。八同幻化故。九住无住故。十成大事故。复由十因。应知如来不住生死及以涅槃。一非遍知故。二非永断故。三非修习故。四知非有性故。五无所得无分别故。六远离心故。七心证得故。八平等心故。九事不可得故。十可证得故。复由十因。应知诸佛无功用事而得成立。一妙断离故。二无所依故。三所作无功用故。四作者无功用故。五作业无功用故。六无所有无功用故。七本来无差别故。八所作已办故。九所作未办故。十纯熟修习一切法中得自在故。复由十因。应知诸佛实无所食而现受食。一示现以食住持身故。二令诸有情福增长故。三为欲示现有同法故。四为令随学正受用故。五为令随学廉俭行故。六为令发起精进行故。七为令成熟诸善根故。八为显自身无染着故。九为恭敬业助任持故。十为欲圆满本愿生故。

论曰。

无异亦无量  无数量一业

不坚业坚业  诸佛具三身

释曰。此颂显示安立数业甚深。无异亦无量者。显安立甚深。诸佛法身无差别故说名无异。无量依止现等觉故说名无量。无数量一业者。显数甚深。佛虽无量而同一业。是故甚深。不坚业坚业诸佛具三身者。谓诸如来三身相应。其受用身事业坚住。其变化身业不坚住。如是事业名为甚深。

论曰。

现等觉非有  一切觉非无

一一念无量  有非有所显

释曰。此颂显示现等觉甚深。现等觉非有者。补特伽罗法非有故。一切觉非无者。由假名理说一切佛现等觉故。云何知佛现等正觉。谓一一念无量佛故。此即显示一一念中有无量佛现等正觉。有非有所显者。此显真如是有非有。诸佛是此真如所显。

论曰。

非染非离染  由欲得出离

了知欲无欲  悟入欲法性

释曰。此颂显示离欲甚深。非染非离染者。贪欲无故说名非染。以无染故离染亦无。所以者何。贪染若有可有离染。染既是无故无离染。由欲得出离者。由伏断贪缠留贪随眠故。得究竟出离。若不留随眠。应同声闻等入般涅槃故。了知欲无欲悟入欲法性者。了知遍计所执贪欲无贪欲性。即能悟入欲法真如。

论曰。

诸佛过诸蕴  安住诸蕴中

与彼非一异  不舍而善寂

释曰。此颂显示断蕴甚深诸佛过诸蕴。安住诸蕴中者。谓诸如来超过色等五种取蕴。住无所得法性蕴中。与彼非一异者。虽已舍遍计所执诸蕴。而与彼非异。以即安住彼法性故。亦复不一。若是一者。遍计所执应同法性成清净境。不舍而善寂者。谓不弃舍圆成实蕴。即是妙善涅槃体故。

论曰。

诸佛事相杂  犹如大海水

我已现当作  他利无是思

释曰。此颂显示成熟甚深。诸佛事相杂者。谓诸如来成熟有情一切事业。悉皆平等。其喻云何。犹如大海水者。譬如大海众流所入其水相杂。为鱼鳖等同所受用。诸佛亦尔。同入法界所作事业和合无二。等为成熟有情受用。我已现当作者。于三时中随一时作。他利无是思者。不作是思。我于他利已现当作。然无功用能作一切利益安乐诸有情事。譬如世间末尼天乐。

论曰。

众生罪不现  如月于破器

遍满诸世间  由法光如日

释曰。此颂显示显现甚深。若诸世间不见诸佛。而说诸佛其身常住。佛身既常何故不见。众生罪不现如月于破器者。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月则不现如是。有情身中无有奢摩他水。佛月不现。水喻等持。体清润故遍满诸世间。由法光如日者。谓今世间佛虽不现。然遍一切施作佛事。由说契经应颂等法。譬如日光遍满世间。作诸佛事成熟有情。

论曰。

或现等正觉  或涅槃如火

此未曾非有  诸佛身常故

释曰。此颂显示示现等觉涅槃甚深。或现等正觉或涅槃如火者。谓诸如来或现成佛或现涅槃。其事如火或时烧然或时息灭。诸佛亦尔。或于未熟诸有情类。现般涅槃。或于已熟诸有情类现成佛果。为欲令彼得解脱故。譬如一火性无差别。法身亦尔。应知唯一。余半颂文其义易了。

论曰。

佛于非圣法  人趣及恶趣

非梵行法中  最胜自体住

释曰。此颂显示住甚深。佛于非圣法中。人趣恶趣中。非梵行法中。由最胜自体住。最胜住由圣住等而安住故。此中圣住者。谓空等住。天住者。谓诸静虑住。梵住者。谓慈等无量住。非圣法者。谓不善法。佛于其中住空等住。由此空等圣所住故。名为圣住。人趣及恶趣者。谓缘彼有情住。诸静虑所住静虑名为天住。非梵行法者。谓于彼法住慈悲等四种梵住。最胜自体住者。谓由如是最胜自体住最胜住。此显诸佛于诸住中安住最胜自体诸住。

论曰。

佛一切处行  亦不行一处

于一切身现  非六根所行

释曰。此颂显示自体甚深。佛一切处行亦不行一处者。谓后得智于善不善无记等中分别而转。无分别智不行一处。第二义者谓变化身一切处行。其余二身不行一处。于一切身现者。即变化身遍于一切处处可见。非六根所行者。即变化身。为欲化彼那落迦等。现于彼生。那落迦等受生有情见化身时。不如实见。不能了知。但谓即是那落迦等。是故化身决定非彼那落迦等六根所行。

论曰。

烦恼伏不灭  如毒咒所害

留惑至惑尽  证佛一切智

释曰。此颂显示断烦恼甚深。烦恼伏不灭如毒咒所害者。菩萨位中伏烦恼缠。未灭烦恼。有随眠故。譬如众毒咒力所害。体虽犹在而不为害。烦恼亦尔。智了知故。体虽犹在而不为害。留惑至惑尽者。以留随眠诸烦恼故。不如声闻速般涅槃得至究竟诸烦恼尽。证佛一切智者。烦恼尽时得一切智。

论曰。

烦恼成觉分  生死为涅槃

具大方便故  诸佛不思议

释曰。此颂显示不可思议甚深。谓诸菩萨具大方便。烦恼集谛转成觉分。生死苦谛即为涅槃。如是一切诸佛圣教。如前所说。三因缘故。不可思议。谓自内证故等。

论曰。应知如是所说甚深有十二种。谓生住业住甚深。安立数业甚深。现等觉甚深。离欲甚深。断蕴甚深。成熟甚深。显现甚深。示现等觉涅槃甚深。住甚深。显示自体甚深。断烦恼甚深。不可思议甚深。

释曰。此十二种皆难觉了故名甚深。一一别相如前已说。

论曰。若诸菩萨念佛法身。由几种念应修此念。略说菩萨念佛法身。由七种念应修此念。一者诸佛于一切法。得自在转。应修此念。于一切世界得无碍通故。此中有颂。

有情界周遍  具障而阙因

二种决定转  诸佛无自在

二者如来其身常住。应修此念。真如无间解脱垢故。三者如来最胜无罪。应修此念。一切烦恼及所知障并离系故。四者如来无有功用应修此念。不作功用一切佛事无休息故。五者如来受大富乐。应修此念。清净佛土大富乐故。六者如来离诸染污。应修此念。生在世间一切世法不能染故。七者如来能成大事。应修此念。示现等觉般涅槃等。一切有情未成熟者能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脱故。此中有二颂。

圆满属自心  具常住清净

无功用能施  有情大法乐

遍行无依止  平等利多生

一切佛智者  应修一切念

释曰。今当显示若诸菩萨念佛法身由七种念应修其念。于一切法得自在转者。由得神通于一切法自在而转。以诸如来于一切世界得无碍神通。非如声闻等犹有障碍故。若诸如来于一切法自在而转。何故一切有情之类不得涅槃。故今一颂显由此因诸有情类不能证得究竟涅槃。有情界周遍具障而阙因者。谓诸有情有业等障名为具障。由具障故虽无量佛出现于世。不能令彼得般涅槃。诸佛于彼无有自在。若诸有情无涅槃法名为阙因。此意说彼无涅槃因。无种性故。诸佛于彼无有自在。二种决定转者。决定有二种。一作业决定。二受异熟决定。当知此中说名决定。诸佛于此二决定中无有自在。顽愚等身名异熟障决定。当堕那落迦等名受异熟决定。应知此中二种差别如来身常住。真如无间解脱垢故者。谓真如理无间。解脱一切障垢。显成法身。是故如来其身常住。如来受大富乐者。应知如来清净佛土名大富乐。如来能成大事者。谓诸如来现等正觉般涅槃等。成大义利。已成熟者令得解脱。未成熟者令其成熟。余修念佛其义易了。复以二颂显释如是七种念佛。于此颂中宣说诸佛七种圆满。令修念佛。谓诸菩萨初念如来随属自心圆满。次念如来其身常住圆满。次念如来具足清善圆满。即是最胜无罪。次念如来无功用圆满。谓作佛事无功用故。次念如来。施大法乐圆满。应知即于清净佛土受大法乐。次念如来离诸染污圆满。即是遍行无所依止。若有所依而遍行者。即有苦难。由无所依而遍行故。佛常无苦离染遍行。后念如来平等多利圆满。即是念佛能成大事。成熟解脱诸有情故。

论曰。复次诸佛清净佛土相云何。应知如菩萨藏百千契经序品中说。谓薄伽梵住最胜光曜。七宝庄严放大光明。普照一切无边世界。无量方所妙饰间列。周圆无际其量难测。超过三界所行之处。胜出世间善根所起。最极自在净识为相。如来所都。诸大菩萨众所云集。无量天龙药叉健达缚阿素洛揭路荼紧捺洛莫呼洛伽人非人等常所翼从。广大法味喜乐所持。作诸众生一切义利。蠲除一切烦恼灾横。远离众魔。过诸庄严。如来庄严之所依处。大念慧行以为游路。大止妙观以为所乘。大空无相无愿解脱为所入门。无量功德众所庄严。大宝花王之所建立大宫殿中。如是现示清净佛土。显色圆满形色圆满。分量圆满方所圆满。因圆满果圆满。主圆满辅翼圆满眷属圆满。任持圆满事业圆满。摄益圆满无畏圆满。住处圆满路圆满。乘圆满门圆满。依持圆满。

复次受用如是清净佛土。一向净妙一向安乐一向无罪一向自在。

释曰。如菩萨藏百千颂经序品中说清净佛土。此净佛土显示何等殊胜功德。谓初二句显净佛土显色圆满。言七宝者。一金二银三琉璃四牟娑洛宝。五遏湿摩揭婆宝。举此应知即举末啰羯多等宝。六赤真珠宝。此赤真珠赤虫中出。一切宝中最为殊胜。七羯鸡怛诺迦宝。放大光明普照一切无边世界者。谓次前说七宝所放诸大光明。此上二句皆同显示显色圆满。次有一句显形色圆满。次有一句显分量圆满。次有一句显方所圆满。次有一句显因圆满。此何所因。谓出世间无分别智及后得智。此后得智说名为胜。此后得故从此二种善根所起。即此善根名因圆满。次有一句显果圆满。谓净佛土以极自在净识为相。次有一句显主圆满。次有一句显辅翼圆满。次有一句显眷属圆满。前已举龙今此复举莫呼洛伽为摄大蟒。次有一句显任持圆满。即是饮食。次有一句显事业圆满。谓食此食已办诸众生一切义利。次有一句显摄益圆满。于净土中离诸烦恼。无诸苦故。次有一句显无畏圆满。若处无怨即无怖畏。怨谓四魔。此净土中诸烦恼魔蕴魔死魔及以天魔悉皆无有。是故无畏。次有一句显住处圆满。次有一句显路圆满。此净佛土由何路入。谓大乘中闻思修慧。如其次第大念慧行为游入路。次有一句显乘圆满。乘奢摩他毗钵舍那而游趣故。次有一句显门圆满。谓此净土由何门入。谓大乘中大空无相无愿解脱为所入门。次有一句显依持圆满。如大地等依风轮住。此净佛土何所依持。无量功德众所庄严。大红莲华之所建立。受用如是清净佛土一向清净妙者。谓净土中无有不净粪秽等事。一向安乐者。谓净土中唯有乐受。无有苦受无无记受。一向无罪者。谓净土中无有不善亦无无记一向自在者。谓净土中不待外缘。一切所欲随自心故。

论曰。复次应知。如是诸佛法界。于一切时能作五业。一者救济一切有情灾横为业。于暂见时便能救济盲聋狂等诸灾横故。二者救济恶趣为业。拔诸有情出不善处置善处故。三者救济非方便为业。令诸外道舍非方便求解脱行。置于如来圣教中故。四者救济萨迦耶为业。授与能超三界道故。五者救济乘为业。拯拔欲趣余乘菩萨。及不定种性诸声闻等。安处令修大乘行故。于此五业应知诸佛业用平等。此中有颂。

因依事性行  别故许业异

世间此力别  无故非导师

释曰。应知如是诸佛法界于一切时能作五业者。谓佛法身恒作五业。救济一切有情灾横为业等者。谓盲聋等暂见佛时便得眼等。救济恶趣为业等者谓拔恶处置于善处。名救恶趣。救济萨迦耶为业等者。谓为世间说能超出三界圣道。即说三界为萨迦耶。所余二句其义可知。于此五业应知诸佛诸业平等。于此义中复说一颂。谓因依等。由是因缘一切如来诸业平等。一切世间业不平等。以一伽他总略显示世间因别。故许业异者。谓诸世间由别因故生那落迦别因生天。别因生人乃至饿鬼。由因别故许业有异。世间依别故许业异者。依谓身体。由依别故许业有异。世间事别故许业异者。谓诸世间商贾事别。营农事别。此等事务有差别故许业有异。世间性别故许业异者。性谓意趣。意趣别故许业有异。世间行别故许业异者。由作行业有差别故许业有异。诸佛作业皆无功用。一切因等差别力无。是故导师非有业异。

论曰。若此功德圆满相应。诸佛法身不与声闻独觉乘共。以何意趣佛说一乘。此中有二颂。

为引摄一类  及任持所余

由不定种性  诸佛说一乘

法无我解脱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乐化  究竟说一乘

释曰。此中二颂辩诸佛说一乘意趣。为引摄一类谓为者。引摄不定种性诸声闻等令趣大乘。云何当令不定种性诸声闻等。皆由大乘而般涅槃。及任持。所余者。谓为任持不定种性诸菩萨众令住大乘。云何当令不定种性诸菩萨众不舍大乘。勿声闻乘而般涅槃。为此义故佛说一乘。由不定等句义已说法无我解脱。乃至广说。此中复由别意趣力唯说一乘。何别意趣。谓法等故等。法等故者。法谓真如。诸声闻等同所归趣。所趣平等故说一乘。无我等故者。谓声闻等补特伽罗。我皆无有。由无我故。此是声闻。此是菩萨不应道理。由此无我平等意趣故说一乘。解脱等故者。谓声闻等。于烦恼障同得解脱故说一乘。如世尊言。解脱解脱无有差别。性不同故者。种性差别故。以不定性诸声闻等亦当成佛。由此意趣故说一乘。得二意乐故者。得二种意乐故。一摄取平等意乐。由此摄取一切有情。言彼即是我我即是彼。如是取已。自既成佛彼亦成佛。由此意趣故说一乘。二法性平等意乐。谓诸声闻法华会上蒙佛授记。得佛法性平等意乐。未得法身。由得如是平等意乐。作是思惟。诸佛法性即我法性。复有别义。谓彼众中有诸菩萨。与彼名同蒙佛授记。由此法如平等意乐故说一乘。言化故者。谓佛化作声闻乘等。如世尊言。我忆往昔无量百返依声闻乘而般涅槃。由此意趣故说一乘。以声闻乘所化有情由见此故。得般涅槃。故现此化究竟故者。唯此一乘最为究竟。过此更无余胜乘故。声闻乘等有余胜乘。所谓佛乘。由此意趣。诸佛世尊宣说一乘。

论曰。如是诸佛同一法身而佛有多。何缘可见。此中有颂。

一界中无二  同时无量圆

次第转非理  故成有多佛

释曰。今当显示。由此因缘。应知诸佛虽同法身。而或成一或复成多。应知一者法界同故。诸佛皆同法界为体。法界一故应知一佛。又一佛者。以于一时一世界中。无二佛现故知一佛。又伽他中显示诸佛或一或多。一界中无二者。此句显示唯有一佛。一世界中无有二佛俱时出现。是故说言唯有一佛。余句显示诸佛有多。同时无量圆者。无量菩萨同一时中资粮圆满。若诸菩萨福智资粮同时圆满不得成佛。如是资粮应空无果。众多菩萨修集资粮同时圆满。是故应知一时多佛。次第转非理者。无有次第转成佛义。若诸菩萨修资粮时。观待次第前后成满。可得佛时前后次第。然诸菩萨修资粮时。不待次第前后成满。故得佛时亦无次第前后成义。是故同时有众多佛。

论曰。云何应知于法身中。佛非毕竟入于涅槃。亦非毕竟不入涅槃。此中有颂。

一切障脱故  所作无竟故

佛毕竟涅槃  毕竟不涅槃

释曰。有余部说诸佛无有毕竟涅槃。复有别部声闻乘人说诸佛有毕竟涅槃故。此颂中显二意趣。一切障脱故者。由佛解脱一切烦恼所知障故。依此意趣说言诸佛毕竟涅槃。所作无竟故者。由佛普于一切有情。未成熟者欲令成熟。已成熟者欲令解脱。是所应作。此事无有究竟之期。故佛毕竟不入涅槃。若异此者应如声闻毕竟涅槃。是则本愿应空无果。

论曰。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见故。二无量佛众会差别可见故。三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可见故四别别而见自性变动可见故。五菩萨声闻及诸天等种种众会间杂可见故。六阿赖耶识与诸转识转依。非理可见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应道理。

释曰。今当显示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应正理。色身可见故者。佛受用身色身可见。非佛法身。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即法身。又受用身有佛众会差别可得。法身无有如是差别。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随胜解见。如契经说。或见佛身。唯有黄色。或见佛身唯有青色。如是广说。若受用身即自性身。此自性身应不决定体。不决定名自性身不应正理。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一类有情先见别异。即此后时复见别异。非佛法身自性变动。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有诸天等种种众会常相间杂。非自性身有此间杂。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转阿赖耶识得自性身。若受用身即自性身。转诸转识复得何身。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由此六因不应理故二不成一。

论曰。何因变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谓诸菩萨从久远来得不退定。于睹史多及人中生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常忆宿住。书算数印工巧论中。及于受用欲尘行中不能正知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已知恶说善说法教。往外道所不应道理。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已能善知三乘正道。修邪苦行不应道理。又诸菩萨舍百拘胝诸赡部洲。但于一处成等正觉转正法轮不应道理。若离示现成等正觉。唯以化身于所余处施作佛事。即应但于睹史多天成等正觉。何不施设。遍于一切赡部洲中。同时佛出既不施设。无教无理。虽有多化而不违彼无二如来出现世言。由一四洲摄世界故。如二轮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颂。

佛微细化身  多处胎平等

为显一切种  成等觉而转

为欲利乐一切有情。发愿修行证大菩提。毕竟涅槃不应道理。愿行无果成过失故。

释曰。今当显示佛变化身即自性身不应正理。由八因故。此中最初不应理者。谓诸菩萨从久远来。已无量劫得不退定。尚不应生睹史多天。况于人中。然此世间现受生者。是变化身非自性身。又诸菩萨从久远来常忆宿住。于书算等不能正知不应道理。但为调伏诸有情故化为此事。又诸菩萨三无数劫勤修福慧。不能正知恶说善说邪苦行事。于最后身证菩提时何能顿悟由此道理是变化身非自性身。又诸菩萨舍百拘胝诸赡部洲。但于一处成等正觉转正法轮不应道理。若变化身遍一切处同时现化应正道理。故变化身非自性身。若诸异部作如是执。佛唯一处真证等觉。余方现化施作佛事。若尔何故不许但住睹史多天真证等觉。遍于一切四大洲渚。示现化身施作佛事。又于一切四大洲中不现等觉。无教无理故不应说。此佛土中有四洲渚不现成佛。若有说言纵有是事。便违契经故。经中说无二如来俱时出现。应知此经同转轮王。如说轮王无二并出。依一四洲非一佛土。无二如来俱时出现当知亦尔。此中意说一四大洲名一世界。今复以颂显示诸佛化现等觉。佛微细化身等者。此中义说。若于尔时佛现安住睹史多天。示从彼没入母胎等。即于彼时化作尊者舍利子等无量眷属。亦现入胎出生等事。安立如是变化眷属。当知为显一切种觉殊胜佛事。今当显示如来毕竟入般涅槃不应道理。谓为化度一切有情。先发大愿及修大行。常自誓言。我当利乐一切有情勤修正行。若始成佛已便般涅槃。即所修愿行空无有果。由此非理是变化身非自性身。

论曰。佛受用身及变化身既是无常。云何经说如来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故。又等流身及变化身。以恒受用无休废故。数数现化不永绝故。如常受乐。如常施食。如来身常应知亦尔。

释曰。经说如来其身常住。佛受用身及变化身皆是无常。云何身常。故次成立二身常义。谓此二身依法身住。法身常故亦说为常。又受用身。受用无废故说为常。其变化身恒现等觉般涅槃等。相续不断故亦名常。复以譬喻显此二身是常住义。犹如世间言常受乐。虽所受乐非唯无间。而得说言此常受乐。又如世间言常施食。非此施食恒无间断。而得说言此常施食。应知二身常义亦尔。

论曰。由六因故。诸佛世尊所现化身非毕竟住。一所作究竟。成熟有情已解脱故。二为令舍离不乐涅槃。为求如来常住身故。三为令舍离轻毁诸佛。令悟甚深正法教故。四为令于佛深生渴仰。恐数见者生厌怠故。五令于自身发勤精进。知正说者难可得故。六为诸有情极速成熟。令自精进不舍轭故。此中有二颂。

由所作究竟  舍不乐涅槃

离轻毁诸佛  深生于渴仰

内自发正勤  为极速成熟

故许佛化身  而非毕竟住

释曰。如是六因直说及颂。证佛化身非毕竟住。其文易了故不烦释。

论曰。诸佛法身无始时来无别无量。不应为得更作功用。此中有颂。

佛得无别无量因  有情若舍勤功用

证得恒时不成因  断如是因不应理

释曰。此中有难。若佛法身无始时来无别无量作证得因。能办有情诸利乐事。为证佛果不应更作正勤功用。为释此难以颂显示。诸佛证得无始时来无别无量。若是有情为求佛果舍精进因。可有此难。诸佛证得于得佛果无始时来不成因故。然佛证得无始时来无别无量。恒与有情作得佛果勤精进因。故不应难。诸佛法身无始时来无别无量作证得因。为证佛果不应更作正勤功用。是故诸佛证得法身。非是有情为求佛果舍精进因。又佛证得无始时来无别无量。作求佛果勤精进因。若诸有情舍勤功用。如是证得恒不成因故。又断此因不应道理。谓诸菩萨悲愿缠心。于诸有情愍如一子。诸有情类处大牢狱具受艰辛。是故菩萨于诸有情利益安乐。若作是心。余既能作。我当不作。不应道理。恒作是心。余于此事若作不作。我定当作。是故不应断如是因。

论曰。阿毗达磨大乘经中摄大乘品。我阿僧伽略释究竟。

释曰。正趣大乘制造无量殊胜。论者轨范世亲略释究竟。

(第三译十卷)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一

释应知依止胜相胜语第一(此品有十七章)无等圣教章第一

论曰。阿毗达磨大乘修多罗中。婆伽婆前善入大乘菩萨。为显扬大乘大体故说。所谓为大乘故。诸佛世尊有十种胜相胜语。

释曰。问何为造论。答为敷演。应知甚深宽大法性故。若除不承佛菩萨力。何人有能于此解释。复以何义故。此论作如此相说。若离阿毗达磨言。则不知是圣说。为此义故。又是出经名。如言十地经。今当释彼经名。为令不知者令知故。言阿毗达磨修多罗者。彼修多罗中。明此阿毗达磨法门故。亦为显修多罗名故。言大乘者。简异声闻阿毗达磨故。亦有非圣说阿毗达磨。有人自以分别慧。谓是佛说阿毗达磨。或言。声闻所说。或言。世智者所作。为此故言大乘修多罗。即显示异于声闻等故。复次言阿毗达磨者。显示菩萨藏摄故复次藏摄者。显示调伏自烦恼故。于大乘中。是菩萨烦恼。菩萨以分别为烦恼故。阿毗达磨者。甚深宽大为相。此藏有三种。谓修多罗。阿毗达磨。毗那耶。即此三上下乘别故为二。谓声闻藏。菩萨藏。复次此三及二。何故名藏。答由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云何成三。有九因缘故。对治诸疑者修多罗。若人于义有疑。为令彼人于彼义得决定故说。对治着二边者毗那耶。遮有罪过受用故。谓着欲乐边。听无罪过受用故。遮自疲苦边。对治自见著者。阿毗达磨。由显无倒相故。复次说三学者修多罗。具足增上戒增上心者毗那耶。由持戒故。得不悔等次第得三磨提。具足增上慧者阿毗达磨。简择无倒义故。复次说法及义者修多罗。成就法义者毗那耶。若修行人调伏烦恼。于中得通达故。于法义决定善巧者阿毗达磨。由此等九因缘故立三藏。此等皆为解脱生死故。复次云何得解脱。熏知寂通故得解脱。由闻故熏于心。由思故知于修。中奢摩他故寂静。毗钵舍那故通达。此修多罗毗那耶阿毗达磨。略说各有四义。菩萨解此则得一切智。声闻随解一偈义。则得流尽。云何各有四义。一依二相三法四义。贯穿此者修多罗。于中依者。依处依人依所为故说。相者。世谛相第一义谛相。法者。阴界入缘生谛念定无量无色。解脱胜处一切处菩提分辩才无诤等。义者随顺相续故。一向二数一伏四普集。应知此是阿毗达磨。向者。阿毗达磨是向无住处涅槃法。说谛菩提分解脱等门故。数者。阿毗达磨是数法。于一一法中决了其自相通相等差别。有无量说故。伏者。阿毗达磨是伏他法。能伏他论由具立宗等故。普集者。由阿毗达磨。普集修多罗义故。复次毗那耶四者。一罪过二缘起三还净四出离应知。于中罪过者。谓五篇罪缘起者。起罪有四。一无知二放逸三烦恼炽盛四不尊重。还净者。由净心非治罚法。如禁戒摄持故。出离者。有七种。一自说发露。二与学等治罚。三一向禁断立学句。复以别道理故听。四已解。谓众僧同意共解故。五转身。谓比丘比丘尼转男女根若不共罪。六真实观。由作法郁陀那胜观故。七法尔得。谓得见谛已。小罪及随小罪。法尔无有故。复次毗那耶有四义应知。一人。谓依此立学处。二立制。谓如所白彼人罪过。大师集众制学处。三分别。谓制学句已随更解释。令分分差别。四决判。谓于彼分中云何得罪。云何无罪。令决定知故。今当释本文婆伽婆前者。为显恭敬无异言故。善入大乘者。谓得陀罗尼等功德。显示得彼功德已。于文于义能正持正说故。此菩萨名善入大乘。何为而说。为显发大乘大体故。显发者。广说彼大体故。所谓为大乘故者。依于大乘故。十种胜相胜语者。十相胜故。所以语胜。由此故彼有十种胜相胜语。复次胜言者。两相形故如此物。胜过于彼。最上义是胜义。复次由因体胜故。彼果语胜。今当说彼十种。

论曰。诸佛世尊有应知依止胜相胜语。应知胜相胜语。入应知胜相胜语。彼入因果胜相胜语。彼因果修胜相胜语。于彼修差别中。增上戒胜相胜语。增上心胜相胜语。增上慧胜相胜语。灭胜相胜语。智胜相胜语。如是等所说修多罗句显于大乘是佛语。

释曰。应知依止胜相胜语者。所可知法名应知。谓彼染净等法即是三性。依止者是因义。应知依止即是胜相。故言应知依止胜相。由彼胜相故语胜。即是阿梨耶识。如是等略释义。乃至智胜相亦尔。智即胜相。故言智胜相。应知相者。谓应知自性。应知即是相故言应知相。即是三性。入应知胜相者。此应知相中。若所入及能入。俱名入。即是唯识。即此入名彼入。言彼入因果者。唯识名入。因者。谓世间施等诸波罗蜜。即是加行时。果体者。即此通达时为出世间体故。彼因果修差别者。即是前因果于此因果中。修之差别。修者。谓数习故。此数习于诸地转胜。故名差别。即是十地。于此修差别中。增上戒学者。为戒修学名增上戒。即是十地中。所有菩萨禁戒。于诸不善无复作心故。增上心学者。内观心。此心即是增上学。谓三摩提故。增上慧学者。胜得慧名增上慧。此慧即是增上学。增上慧学即是无分别智故。灭胜相者。谓最胜种类自体灭。于烦恼障智障故。即是无住处涅槃故。智胜相胜语者。无障碍智名智胜相。彼无分别智有对治。佛智者。离一切随眠障。即是无分别智之殊胜。

论曰。复次云何显发。此等所说十处。声闻乘中不说。唯大乘中说故。所谓阿黎耶识。说为应知依止体。三种自性。分别依止他成就。说为应知相体。唯识说为入应知相体。六波罗蜜说为入因果体。菩萨十地说为入因果修差别体。菩萨禁戒说为增上戒体。健行及虚空器等三摩提。说为增上心体。无分别智说为增上慧体。无住涅槃说为彼果灭体。诸佛三身自性身共用身化身。说为彼果智体。由此等十处故。与声闻乘殊异。殊异者最上故。由世尊为菩萨说。是故言诸佛世尊为大乘故。有十种胜相胜语应知。

释曰。云何显发者。谓有何相貌故。六波罗蜜为入彼因果体者。谓唯识观得入三性。即是清净波罗蜜因。虽是世间能引出世间故。入地已去即是清净。为出世果体故。菩萨十地为彼因果修差别体者。即是诸地中修习三学。果者。即此三学果名果。此果中灭是灭果体。谓灭烦恼障智障故。无分别智是增上慧学体者。谓声闻无四倒分别故。名无分别。诸菩萨于一切法无分别。此是二无分别差别故。三种佛身为果智体者。彼三学果名彼果。彼果即是智故。言彼果智。此体即是彼果智体。此中若离自性身即无法身。如眼若离此则无报身。如眼识此能依所依二法平等应知。若离报身。已入大地诸菩萨受用法不成。若无受用法。菩提资粮满足亦不成。如见色化身亦尔。若离此解行中诸菩萨。及诸声闻粗浅解。初发修行亦不成。是故决定应有三身。故大乘与声闻乘殊异者。声闻乘中不说故。最上者。显示于大乘中亦殊胜故。

论曰。复次云何以此十种如来胜相胜语。得显大乘是佛语。亦得遮声闻乘异于大乘。由此十处于声闻乘中不见说故。唯于大乘中说故。引生大菩提。此十处成就随顺不相违。得一切智智故。此中有偈。

应知依相入  因果修差别

三学果灭智  上乘中殊胜

此说余处无  见此胜觉因

故大乘佛语  由说十处胜

释曰。此义云何。能引大菩提故。显示此义。此十处成就随顺不相违者。能引生大菩提故。引生大菩提者。为因故。成就者。于三学量中思量观察。如导师显示道相故。随顺者。于胜得中起修行时。随顺相应住故。如导师所说。于中随顺而住。不相违者。于诸地中障碍事不有故。如所说道中无有贼等障碍。谓生死涅槃不相障碍故。

十义次第章第二

论曰。复次此十处。何故作如此次第说。诸菩萨最初由于如是等诸法。因中得善巧。即于缘生中得善巧故。彼等次于缘所生法中。得善知其相。善知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菩萨于如是等相善相应已。次于彼善摄持相中应须通达。即于障碍中心得解脱故。通达彼应知相已。昔加行中六波罗蜜之胜。得应须成就。依内心清净故。此内心清净所摄。六波罗蜜于十地中。应须三阿僧祇劫。分分令净故。次菩萨三学应须圆满。既圆满已彼果涅槃。及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应须正觉故。十处作如是次第说。于此说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释曰。何故作如此次第说者。谓始从诸菩萨。由于如是等诸法因中。乃至彼果涅槃正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等。此说由知诸法因故。得于缘生善巧。由有因故果生。非自在天等。是故得因果二智。次于因所生法应知其相。其相云何。分别性无。执以为有。名为增益。增益于无即是损减。实有成就性离此二边过失。故名善巧。次于所取应以唯识观知其相。由此观故得无障碍。次于随顺入唯识。世间六波罗蜜。依世俗得已第一义者应须得。谓应修净心所摄波罗蜜。次于十地中。经三阿僧祇劫。分分应修。非如声闻胜得于三生中。起对治便得解脱。次即于彼修中。戒等三学应令圆满。次学果涅槃烦恼障灭。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三身应得。若大乘次第应知齐此。何以故。若欲说缘生。即入阿梨耶识中。若说相即入三性中。若说胜得即是唯识。若说波罗蜜即入诸波罗蜜中。若说地即入地中。若说学即入学处。若说灭及智即摄在无住处涅槃。及三身。佛语如此。故作如是次第说。复有别义引生大菩提等者。谓能生无戏论无分别智故。成就者相应故。随顺者不违三量故。不相违者非先随顺后相违故。如偈说。

摄持求及悲  亦随顺诸善

非黑白我见  有益亦有损

得一切智智者。谓于一切法中。无间一切种智生故。此成就等复有别义。成就随顺不相违等。前句为本。后句为释。云何成就。谓随顺故。云何随顺。谓不相违故。如是展转。

众名章第三

论曰。于中即此最初。应知依止。说名阿梨耶识。世尊于何处说此阿梨耶识。名阿梨耶识。世尊于阿毗达磨经偈中说。

界体无始时  诸法共依止

由此有诸趣  及涅槃胜得

释曰。世尊于阿毗达磨阿含中说阿梨耶识名。阿梨耶识者。即是此论初所说阿毗达磨修多罗。此中界者是因义。诸法共依止者。由是因故一切法同共依止。谓依止此以为因体。有此一切法依止故。诸趣果报由此得生。于无量生中有力。于善说恶说法中能解其义。若复越次得于胜得。又为烦恼依止体。由此得有极重烦恼及牢固烦恼。此等四种果报中。胜者身有堪能。翻此者无堪能。应知一切者于生死中随何趣。非唯诸趣。亦有涅槃胜得。以有烦恼即有涅槃故。此阿含显应知依止是阿梨耶识。彼阿含复说。

论曰。即彼经复说偈。

诸法所依住  一切种子识

故名梨耶识  我为胜人说

释曰。此偈第二句释第一句。胜人者谓诸菩萨故。

论曰。有此等阿含为证。然此识何因缘故。说名阿梨耶。一切有生染法依住为果。此识亦依彼法为因故。名阿梨耶识。又众生依住以为自我故。名阿梨耶识。

释曰。此识名阿梨耶者。谓诸法依住故。依住者共转故。有生者谓有生起类。皆名有生故。染法者谓异于净法故。众生依住为自我者执取故。

论曰。此阿梨耶识复说名阿陀那识。于中有阿含。如世尊解节经中说。

阿陀那识甚深细  一切种子转如流

婴儿凡夫我不说  不令分别谓为我

释曰。复于解节阿含中。佛告广慧。六趣生死中。彼彼众生中。随彼彼众生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中。自身转生于出生时。彼时一切种子心。最初成熟。便得和合。粗大增长圆满。有二种取。所谓有依色根取故。相名分别世俗戏论等熏习取故。于色界中有二种取。无色界中无二种取。广慧。此识或说。名阿陀那。于身普遍持故。或说名阿梨耶于身隐藏普遍同衰利安否故。或说名心。以积聚增长色声香味触法故。广慧。依阿陀那识为住处转生六识身。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于中有识。眼根及色为缘生眼识。即彼眼识共行。同时共境界。有分别意识生。若一一眼识生。随一一有分别意识。与眼识共行。同时共境界生随一时。一时若二若三若四若五识身转生。即彼一时。一时一分别意识。与五识身共行。同时共境界生。如大川流。若有一起浪缘至。则一浪生。若二若多起浪缘至。则多浪生。彼川自流无断无尽。复次如净镜面。若有一起像缘至。则一像生。若二若多起像缘至。则多像生。然此镜面不转成像。亦无损减。应知如是。如是阿陀那识。犹如大川。依此而住。若有随一起眼识缘至。则随有一眼识生。若乃至随有起五识身缘至。则随有五识身生如是广慧。菩萨住法住智。得心意识秘密善巧。如来一切种一切智。不说菩萨齐此名心意识秘密善巧。广慧。若菩萨于内于外。如实不见阿陀那阿陀那识。不见阿梨耶阿梨耶识。不见滋长。不见种种(此二谓心)。不见眼色眼识。不见耳声耳识。不见鼻香鼻识。不见舌味舌识。不见身触身识。广慧。若菩萨依法住智。住法住智。得心意识善巧。又复如此义者偈中显示。阿陀那识甚深细者难知故。一切种子转如流者。谓一切种子次第转生。犹如水流。念念相续转故。阿陀那者显别名故。不令分别谓为我者。一相转故。分别谓为我。

论曰。何因缘故。说此识名阿陀那。摄持一切有色诸根故。及一切自身取依处故。于彼色根摄持不失。乃至命在故。又于相续受生时。取生令得自身故。是故名阿陀那。

释曰。摄持一切有色诸根故者。谓此诸色根为彼识摄持故。乃至命在者。即以此句为释。何以故。以眼等诸色根阿梨耶识摄持故。不如死身住青瘀等相。若至死时彼识舍离故。即有此诸青瘀等相。是故定知。由彼摄持乃至寿限不坏故。一切身取依处故者。即以相续受生时。取生令得自身故等。解释以相续受生。识于彼相续生处摄取故。何以故。能摄持自身具足故。由阿梨耶识中具足自身熏习住故。即彼生时。名为转生。即彼生时。取名为转生取。由此取故取得自身。以是义故阿梨耶识说名阿陀那识。

论曰。亦说名心。如世尊说心意识。于中意有二种。一次第缘与作依处者。由识次第灭。意识依此生故。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常相应。谓身见我慢我爱无明。此意即是余识染污依止。余识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由了境义故。次第义故。念义故。意有二种。

释曰。复说名心者。阿黎耶识即名为心。意及识二种有别义可见。当知此心亦有别义。为显示此故。于中次第缘与作依处故者。谓识若次第灭已。得为意识因。此是第一意。复有第二染污意。四种烦恼故。于中身见者即是我执。由此执故则有我慢。以取我自高。由此等于实无我中。起我渴名我爱。此等三种皆以无明为因。无明者无智故。余识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者。若识次第灭已名为意。与当生识处所。为彼生依止故。第二染污意。为染污依止。何以故。由善心中亦有我故。由了境义故。次第义故。念义故。意有二种者。于中取境义故名为识。与处所义故名第一意。我相等染污义故名第二意。

论曰。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此若不有独行无明。亦不有此为过失。五识相似亦不有此为过失。如五识身有同时依止故。得眼等名。不有此为过失。无想定灭尽定无有差别。此为过失。无想定染污意得名。灭尽定不尔。故有差别。又即此无想一生无有烦恼。此为过失。若彼天中无有我及慢等者。又一切时我执得行。谓善恶无记心若不如是。唯不善心中得相应。我执是烦恼故。不应与善无记心共行。是故若俱有而共行。则无此过。若相应现行。则有此过故。此中有偈。

若独行无明  及相似五法

二种定差别  得名无是过

无想天中生  无我则有过

我执随顺转  一切处不有

离染意不有  二三即相违

无此即亦无  一切处我执

心行实义时  常与为障碍

一切时共行  名独行无明

释曰。此第二染污意以何道理得成立。此意若不有。则独行无明不成。何者是独行无明。未起对治时障真如智。痴此与五识不相应。于此处不为障碍故。若起对治处。则于彼为障。亦不在染污意识。若即是染污意识。则有过失。非染污意识者。以与余烦恼共行。独行名则不成。又若欲令即是烦恼染污意识者。则有常染污过失。云何施等心得成善。以常与彼相应故。若言有意与善相应生。即建立此为引生对治。能治染污意识此不成。若言有善心与染污意共生。此善心能引生对治。治灭余识。此灭则无过。复次与五识相似故。如眼识等五识。则有眼等五根。同时为依止。此意识亦应有同时依止。二定无差别者。若言有染污意。彼无想定中则有。灭心定中则无。可得差别。此二定中意识不行无差别故。得名者。由念自身故名为意。若无体此名何所依。若六识次第过已。此识名意不应道理。以其灭故。又无想天中生。一期应无我故。若言彼处无染污意者。于彼生中则应无我。诸圣人不应厌恶。既厌恶故。是故应知彼中生者。应定有我。我执随顺转者。以施等诸善皆与我相应故。此我执若离无明则不成。无明不离依止。此依止离染污意不可得故。

论曰。此意染污故。是障碍无记。恒与四烦恼相应。如色无色界烦恼。是障碍无记。为色无色界奢摩他所藏。此意一切时染着。故心体第三离阿梨耶识不可得。是故成就阿梨耶识为心。由此为种子故。意及意识等转生。何缘故说名为心。种种诸法熏习种子聚集故。

释曰。以见意及转识。以阿梨耶识为因生故。心体余处不可得。佛说识者。即是次第灭意所摄。由彼识灭已说为意故。复次由种种法熏习种子聚集故。得名心。于中种种者。诸法各各相故。熏习种子者。谓有功能为彼差别因故。聚集者。密合积聚一抟相故。

论曰。复次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心名阿梨耶识阿陀那识。微细尔焰所摄故。诸声闻人不为知一切尔焰故。于彼虽离此说。然得成就彼智令得解脱。是故不说。诸菩萨等为欲知一切尔焰。是故为说。由离此智不可得一切智智故。

释曰。微细尔焰所摄故者。此亦微细。亦尔焰故。名微细尔焰。又入在微细尔焰中以难得知故。又诸声闻不为知一切尔焰故。修行唯作自利故。彼等粗烦恼障。唯以苦等智得灭故。菩萨为除自他烦恼障智障故修行。是故为说。

论曰。然于声闻乘中。亦以别道理说阿梨耶识。如增一阿含中说。众生喜阿梨耶。乐阿梨耶。集阿梨耶。求阿梨耶。为灭阿梨耶说正法时。为听闻故应摄耳。为欲知故应作意。愿灭阿梨耶故受法顺法。如来出世故。此希有难得法世间显现。如来出生四种可赞。经中以如是别名阿梨耶识声闻乘中已显现。

释曰。众生乐阿梨耶者。此句为本。后以现在过去未来三时为释。余三句如文次第。复有别义喜阿梨耶者谓现在世。乐阿梨耶者谓过去世。由前世乐阿梨耶。是故复集阿梨耶。由喜阿梨耶集阿梨耶故。复希求未来世阿梨耶。顺法者如说行故。

论曰。摩诃僧祇阿含中。亦以别道理说此识。名为根本识。譬如树依根。

释曰。根本识如树依根者。彼根本识为一切识因体故。譬如树根为枝茎等众物因。若无根枝茎等不可得故。若有阿梨耶识。为诸识根本亦尔。

论曰。弥沙塞中亦以别道理说此识。名为穷生死聚。有处有时见色心断绝。阿梨耶识中种子无有断绝。

释曰。亦以别道理。说为穷生死聚者。此识是穷生死聚体。何以故。有因缘故。有处者界也。谓无色界中色断故。有时者有住定时。如无想定等。阿梨耶识中种子不断者。色心熏习为因。后时色心还从此生。

论曰。由此应知依止阿陀那识。心阿梨耶识根本识穷生死聚等名。此阿梨耶识已成大王之路。

释曰。成大王路者宽大故。

论曰。复有余师。执心意识义一名异。是义不然。由见意及识义故。彼心义亦须有异。复有余师执。世尊所说众生喜阿梨耶等诸句者。此中五取聚是阿梨耶。复有余师执与欲俱诸受是阿梨耶。复有余师执。身见是阿梨耶。此等诸师迷阿含及修得故。于阿梨耶识起如是等执。此声闻乘中成立道理。彼等所成立道理不相应。若人不迷阿梨耶体相。以彼所成立名阿梨耶识即为最胜。云何最胜若言五取聚是阿梨耶。于恶趣一向苦受处生。即起厌恶。彼众生一向不爱。言是着处。不当道理。以其常求舍离故。若言诸乐受与欲俱是阿梨耶者。第四禅已上无有此受。已得厌恶故。是诸众生以彼为着处。不当道理。若言身见是阿梨耶者。佛法内人信解无我。于彼即生厌恶。以彼为着处。不当道理。然阿梨耶识中内我犹在故。若于一向苦受处生。唯求离苦聚。阿梨耶识中。我爱所缚故未曾求离。又四禅已上生者。虽厌恶欲俱乐受。于阿梨耶识中。我爱系缚犹在。又佛法内人虽信解无我厌恶我见。然阿梨耶识中我爱系缚亦在。是故以彼所成立阿梨耶。成就阿梨耶识体。则为最胜。是为安立阿梨耶识别道理。

释曰。于中不迷者。谓诸菩萨。恶趣者。谓饿鬼畜生地狱等恶趣。一向苦者。彼趣报体一向非爱故。彼处若有乐受生。即是津液果。彼处生者其报唯苦。诸乐受与欲俱是阿梨耶者。第四禅已上。无有此受。已得厌恶故。彼处众生者。谓四禅已上及即第四禅中故。彼处者。谓于彼得生故。内我犹在者。决定取此识以为内我故。求离苦聚者。愿舍苦受故。阿梨耶识中我爱系缚者。以阿梨耶识为自我。由此渴爱故成系缚。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二

相章第四

论曰。成立此识相云何可见。略说有二种。一成立自相。二成立因相。三成立果相。于中阿梨耶识为自相。一切染法熏习。已为彼生因。摄持种子相应故。于中因相者。是诸染法。此阿梨耶识如彼一切种子。一切时现起为因故。于中成立果相者。此阿梨耶识以彼诸染法。无始已来熏习。力得生故。

释曰。以如是等别名。说阿梨耶识于此别说。未知其相故。说阿梨耶识自相因相果相等。于中自相者。一切染法熏习缘故。识有生彼功能胜异。显示识体有此功能故。摄持种子相应者。彼一切染法熏习已。即为彼法生因故。言摄持种子。彼熏习与彼胜能合故名相应。即此自相一切染法熏习已。为彼得生因摄持种子相应识。为诸染法熏习已得胜功能。能为彼生因。此是阿梨耶识因相。于中始从成立果相。乃至言无始来熏习力故得生者。为诸法熏习已。此识得生。摄持无始熏习故名果相。

熏习章第五

论曰。复次何者熏习。此熏习名复何所名。与彼法共生共灭。已能为彼法生因。此是所因义。譬如胡麻。以华熏之胡麻与华同生同灭。以胡麻中有彼华香生因故能生香。又如欲等行熏习。欲等与心同生同灭。已后为欲等生因。又如多闻。有多闻熏习思念所闻与心同生同灭。已为彼记录生因。由摄持熏习故。说名持法者。应知阿梨耶识有如此道理。

释曰。彼法者即前染法。同生同灭已后为彼生因者。谓还与彼染法为因体。

不一不异章第六

论曰。复次阿梨耶识中彼染法种子为分分别住。为无差别。无别物体于识中住。亦非不异。然阿梨耶识如此而生。有胜功能能生彼法。说名一切种子识。

释曰。阿梨耶识中。彼染法种子为分分别住。为无差别耶。若尔何失。此诸种子若有分分差别。阿梨耶识亦应有分分差别。又阿梨耶识刹那灭义不成。由分分差别故。又善恶法所熏习即成善恶种子体。然此是无记故。若无分分云何言多。此义不成。是故二俱有过。无别物体于识中住亦非不异。乃至名一切种子识者。于中言非别非不别者。为离如前所说过失故。如此而生者。谓如其种类而生。生彼有胜能者。生诸染法时。与胜能相应故。亦以生彼有胜能故。说名一切种子识。此中有譬。如麦种子于生芽有能。得为种子。若陈久若火损能生麦果功能便坏。麦相如本。功力坏故非复种子。阿梨耶识亦尔。有生一切法功能。由与功能相应故。说名一切种子识。

更互为因果章第七

论曰。复次阿梨耶识与诸染法同时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然灯焰及炷生与烧同时为因。又如芦束更互相持同时不倒故。识与诸法亦尔更互为因应知。如成立阿梨耶识为染法因。染法为阿梨耶识因亦尔。余因缘不可得故。

释曰。复次阿梨耶识与诸染法同时互为因。云何可见者。以譬喻显示。犹如然灯焰。与炷一刹那同时互为因。以依炷故焰得生。即炷为焰生因。即彼刹那焰能烧炷。即焰为炷烧因。此即显示俱有因义。由因现住。即见果生故。从如阿梨耶识为染法因。染法为阿梨耶识因亦尔。乃至余因缘不可得故者。此言显示阿梨耶识与诸染法更互为因。亦即显示因缘故。

因果别不别章第八

论曰。云何熏习。无异无种种。得为有异有种种诸法作因。譬如以缕种种结衣。当时无种种可见。若入染器已。则有无量种杂色相貌。于衣上显现。阿梨耶识亦尔。为种种熏习所薰。于熏时无种种异。若生果染器现前时则有无量种种法相貌显现。

释曰。云何熏习无异。无种种得为有异有种种作因者。如此道理即以譬喻显示。如衣以缕多种结时。无种种相貌可见。若置染器已。则有种种相可见。阿梨耶识亦尔。譬如衣生果。如染器故名生果。染器置者缘所摄故。熏习时未有种种。至于果时则为无量相貌因体。诸法显现如衣已染。

缘生章第九

论曰。此缘生于大乘中微细最深。略说有二种缘生。一自体分。二爱非爱分。于中由阿梨耶识故诸法生起。此是自体分缘生。与种种自体分为缘故。复有十二支缘生。是爱非爱分。为善趣恶趣可爱不可爱种种身分缘故。

释曰。此于大乘中微细最深者。于中凡夫智不能知故微细。阿罗汉等不能测故最深。于中略说有二种者。此是立门自体分爱非爱分以此二种缘生。名解释。由阿梨耶识故者。谓阿梨耶识为因故诸法得生。此名自体分。谓与种种类身分为因故若说无明等此是爱非爱分。何以故。由为种种爱非爱身分因故。

论曰。若于阿梨耶识中迷第一缘生。或执自性为因。或执宿作为因。或执自在天变化为因。或执我为因。或执无因缘。复次若迷第二缘生执我作者受者。譬如众多生盲丈夫未曾见象。或复有人以象示之。有触象鼻者。有触牙者。有触耳者。有触尾者。有触脚者。有触脊者。有人问之象为何相。或复答言。犹如犁柄或言如杵。或言如箕。或言如木桶。或言如帚。或言如石山。作如此说。如是如是。不解二种缘生。无明生盲者。或执自性。或说宿作。或说自在变化。或说我作。或说无因。或执作者。或执受者。由不识阿梨耶识体相及因相果相故。如不识象体若略说阿梨耶识。即果报识一切种子识是其体相。由摄持三界中一切身一切趣故。

释曰。或言宿作因者。由不许有现在士夫力因故。如是等生盲众生以譬喻显示。无明生盲者。谓十二支缘生中最初无明。由无明故名为生盲。不解阿梨耶识体相。因相果相故者。如前所立阿梨耶识体相说名体相。所立因相名因相。所立果相名果相。于此不解由无明力不解阿梨耶识自体分故。执自性等五因为诸法因。由不解第二爱非爱分故。执我为作者受者。于中因者。一切法熏习。于阿梨耶识中有故。果者。即是诸法所熏故。果报识一切种子是。其体相者。由得身成熟名果报故。一切法种子者。即是熏习已名种子故。一切趣者谓五趣故。一切身者。谓趣趣中同类不同类种种身故。已说阿梨耶识为一切法种子。欲明了。彼种子体故。以偈显示。

论曰。此中有偈。

外内不明二  世数第一义

此一切种子  当知有六种

刹那及俱有  与彼相随转

决定及待缘  亦引生自果

坚无记可熏  与能熏相合

异此不可熏  是为熏习相

六识无相合  三差别相违

二念不俱有  余生例应尔

此外内种子  有生及有引

枯死由引因  自体后边灭

释曰。以外内不明二等五偈显之。于中外者。谓谷子等。内谓阿梨耶识。不明者。外种子不可记义故。二者阿梨耶识有善有不善故。复有别义。以染污清净为二。世数者。外法但以世数说为种子。何以故。亦以阿梨耶识变异有故。第一义者唯阿梨耶识为彼诸法种子。此诸法种子有六种。刹那者。此二种子无间生灭故。若常则不得为种子。以一切时如本无差别故。俱有者。非过去非未来非别处。若此时种子有。即此时果生故。与彼相随转者。阿梨耶识随转乃至对治道生。外种子乃至根未坏及果熟。决定者。以种子决定故。非一切故。一切得生各自决定。若此种子还此物生。待缘者。非一切时一切生故。于何处何时得其生缘。即彼处彼时生故。亦引生自果者。自种子能引生自果故。如阿梨耶识还引生阿梨耶识。谷等引生谷等。如是等六种显种子生果义。此熏习相今当显示。坚者。由坚故可熏。不如风动风不能持熏习。由熏习不能随风转至一由旬故。若瞻波迦华所熏油。香风随转至百由旬外。无记者。谓无记气。如蒜不可熏以臭故。香亦如是不可熏故。若无记物则可熏。可熏者。若可熏物则受熏非不可熏。如金银石等并不可熏。若能摄持熏习者。乃可得熏。谓衣等所应熏物。与能熏相合者。若相合则可熏。非不相合故。相合者。谓无间共生故。若异不可熏者。异者。谓异阿梨耶识。非此异识能受熏。以离阿梨耶识余识不可熏故。以是阿梨耶识中具刹那等诸义。谓刹那灭故。与生起识俱有故。乃至对治道生所有生死中相随转故。由决定为善恶等因故。福非福不动行。待缘于善恶趣成熟故。以阿梨识与如是等。功能相应故得受熏。应须成立诸生起识不合道理。六识无相合者。诸识动转故。三差别相违者。一一识各各依止生。各各攀缘各各作意。复有别义。谓诸识各别相故。譬喻者。说前念得熏后念。为遮此义故。

论云。二刹那不俱。无有二刹那并起义。若同生同灭熏习乃得住。若言虽不相合。然所生之识相类而生故。得相熏者。余生例应尔故。谓诸别相者。亦应得尔。如眼等诸根同以净色为相。应得相熏。应作此说。以眼根净色与耳净色其类同故。彼诸净色应更互相熏。虽净色是同处所。各别不言相熏者。识虽同类。何得相熏。如彼所说二种种子。谓外及内俱有生因及引因。于中外种子生因者。乃至果熟。内种子生因者。乃至命尽。外种子引因者。熟已未种。内种子引因者。死后尸骸。由引因故多时住。若此二种子唯有生因。既离彼因即应失灭。无有多时相续住义。若言刹那传传转故。前刹那为后刹那因者。则无有灭时。以有灭故。当知必有引因。此二种子引因者。譬如引弓为箭远至因。

论曰。此内种子不类外种子。故复说偈。

外种无熏习  内种则不然

闻等无熏习  果生非道理

已作及未作  失得相违过

外种内为缘  以内熏故生

复次其余生起识。于一切身及趣。为受用者应知。

释曰。于中一切身及趣为受用者者。谓于彼中受用生故。由于受用中有故。名受用者。此义以中边差别阿含显示。

论曰。如中边差别论说。

第一谓缘识  第二受用识

诸心法所扶  了别此受用

释曰。此二识复有更互为因果。阿含谓阿毗达磨修多罗偈说。

论曰。此二种识亦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修多罗偈说。

诸法依识住  识依法亦尔

各各互为因  亦恒互为果

释曰。各各互为因者。阿梨耶识于一切时为诸法生因。亦恒互为果者。若阿梨耶识为因则诸法为果。诸法为因则阿梨耶识为果。

四缘章第十

论曰。于第一缘生中诸法与识更互为因缘者。于第二缘生中复是何缘是增上缘。又此六识几缘所生。谓增上缘缘缘次第缘。如是等三种缘生。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受用等。具有四缘。

释曰。此三缘生。穷生死爱非爱受用具有四缘等者。于第一缘生中。阿梨耶识与诸熏习法为因缘。第二缘生中。无明等是增上缘。由无明增上故。行得生如是等。复次六种识说名受用缘生者。具有三缘生。于中眼识增上缘者。谓眼。缘缘者。谓色。次第缘者。谓前灭识缘。次第生识。若前识不舍处。则后识不得生。耳等诸识类尔。

烦恼染章第十一

论曰。如是成立阿梨耶识别名及相。云何得知如此别名及相。唯说阿梨耶识不说生起识。若离所成立阿梨耶识。染净皆不得成。所谓烦恼染业染生染并不成。世出世净亦不成。云何烦恼染不成。以六识身中烦恼及随烦恼所熏习种子皆不得成。如眼识与欲等烦恼随烦恼共生共灭。即此眼识为彼熏成种子非余。即此眼识若灭已。余识间生熏习及熏习所依止皆不可得。以无有故眼识先灭余识间生。无有与欲俱生义。以过去故不得成。如已谢之业果报生不成就。又修与欲俱生眼识所有熏习不成。此熏习亦不在欲中。以欲依止于识故。又不坚住亦不在余识中。以诸识各别依止故。又不同生灭故。亦不在自体中。以自体无二识俱生灭故。是故欲等烦恼随烦恼。熏习眼识不得成。识熏习识亦不成。如眼识所余转识亦不成。如其相应知。

释曰。如是已说阿梨耶识众名。及成立其相。今欲成立此二。于阿梨耶识中非余识故。以道理显示。如眼识与欲等烦恼共生共灭。即此眼识为彼熏成种子非余者。于中即此者。谓眼识。彼者。谓贪等成种子者。谓为因故。非余者。谓非耳识等故。余识所闻者。谓耳识等隔绝等。熏习者。谓贪等习气故。熏习依止者。谓眼识故与贪俱生者。谓与贪等同时生起。以过去故为因不成。如已谢之业。果报更生不得成就。此亦如是不可成就。复有毗婆沙师作此执。欲令过去为有。然彼过去者但有名。所目义不可得。何以故。若法是有云何过去。是故彼执果不成以无熏习故。又彼眼识与欲俱生。熏习不成者。谓即此与欲俱生。眼识自熏习尚不得成。以此眼识持熏习生欲等。云何可成。亦不在欲中者。谓眼识熏习在于欲中无有成义。何以故。以欲依止眼识故。又不坚住故。亦不在余识中者。谓耳识等由依止别异故。正以依止别异故。则不得有同生灭眼识自依眼。耳识自依耳。如是乃至意识自依止意。以各各别处。别识熏习别识不成。亦不在自体中者。谓眼识不得即熏彼眼识。无二眼识俱生故。既无二识同生。则无同生同灭。以如是道理故。眼识中欲等烦恼随烦恼熏习不成。乃至眼识熏习眼识亦不得成。

论曰。复次从无想天以上。彼地退此间生。烦恼随烦恼所染。初识生时此无种子而生。以熏习及依止并已过去无有故。

释曰。初者谓最先起识。无种子而生者。谓无因生故。熏习及依止者。谓心及烦恼习气。

论曰。复次对治烦恼识生时。一切世间识皆灭。若无阿梨耶识。烦恼随烦恼种子。在对治识中不成自体。解脱不得与烦恼同生同灭。若于后时世间识生。离欲心。不有彼依止及习气久已谢灭。若离阿梨耶识应无种子而生。是故离阿梨耶识。烦恼随烦恼皆不成故。

释曰。对治烦恼识生时。一切世间识皆灭者。谓六识皆灭故。烦恼随烦恼种子在对治识中不成者。谓以对治识为因。生世间识不成故。彼于后时者。谓于出世心后。依止及熏习者。谓依止即是识熏习。即是烦恼随烦恼所熏习等。无种子者。谓离阿梨耶无因而生。于中烦恼即是染污。以是义故。烦恼染不得成。

业染章第十二

论曰。云何业染不成。行缘识不成。此不有故。取缘有亦不成。

释曰。今复显业染不成相。云何不成。行缘识不成。故福非福不动行生已谢灭。离阿梨耶识何处安置熏习。六识身不能摄持熏习。此义烦恼染污中已说。此不有故者。谓行缘识不成故。取缘有亦不成。何以故。有因缘故。诸行熏识由取力故。熏习成满变为有故。于中业即染名为业染。又由业故有染名业染。是故业染不成。

生染章第十三

论曰。云何生染不成。结生不成故。若于不静地。堕住中有。意以染污意识结生。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识于母胎中与迦罗逻和合。若唯是意识和合受生。和合生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意识转生。即是于母胎中二意识同处并生。彼和合受生意识。不可成立。为意识一切时依止染污故。如意识所缘境此不可得故。设令此意识与赤白和合。为即此和合意识是一切种子。为依止此识生余识。为一切种子。若即彼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者。即是阿梨耶识。汝自安置别名以为意识。若以依止生识为一切种子者。不以彼所依因体为一切种子者。无有道理以是义故得成就此和合识非意识。但是果报识。是一切种子故。

释曰。离阿梨耶识。生染污不成。今当显示此义。结生不成者。谓得自身不成故。不静地者谓欲界。堕者谓命终。染污意识者。意识与烦恼俱故。受生者摄取自身故。彼染污意识攀缘生有故。中有即灭。和合者一相同成坏故。谓意识与赤白和合故。依止和合意识生余意识。二识俱有者。谓一时即有和合意识。及依此所生别意识。二识一时俱有故。又彼和合意识不可成立为意识。何以故。一切时染污为依止故。彼和合意识。以欲等烦恼染污意为依止。攀缘生有。是染污故。依止于此故名染污。为依止此已住胎识。不以染污为依止。以报体无记故。如意识所攀缘。此不可得故者。意识攀缘则可得所谓诸法。此和合识无有攀缘。是故不可成就。此为意识。

论曰。复次结生已摄持色根。若异果报识无可得义。其余诸识各别依止。又不坚住故。然诸色根无识不成。

释曰。结生已者。谓已得身故。若异者。谓舍阿梨耶识已。余六识各别处故。动转故如眼识唯定依止眼。如是耳等余识各自依止。耳等色根亦尔。若无阿梨耶识。此诸识各各摄持自依止根者。此等诸识动转故有时不在无摄持。眼等诸根即应烂坏。

论曰。识与名色更互相依。如芦束相依住。此义不成故。

释曰。今欲显示此不成义。如世尊说。识为名色缘。名色为识缘。于中识为名缘者。名谓六识身。即说名非色四聚。色者即是迦罗逻。名色所缘之识。若无阿梨耶识。何者是耶。由依止名色故。得刹那传传相续。转生不断。

论曰。若离果报识所有众生识食不成。离此果报识六识中随一识。于三界所有众生中。食事不成故。

释曰。此言显示识食不成义。世尊说四种食。一抟二触三意思四识。抟者变成为相。既变已能作摄持身利益事。触者境界相。如色等境界唯以见等。即能为身利益事。意思者忆念为相。但以忆念为身利益事。如渴者见水得不死故。识者摄持为相。由此摄持故身得住。若无此识即同死尸臭烂。是故应知识亦名食。由能作身利益事故。于中触食者六识身。意思者忆念心。既说识食故知更有别识。又如重睡无心及闷绝灭定等。六识身灭尔。更有何者持身得不烂坏。阿梨耶识若舍离时。身则烂坏故。

论曰。若从此退已于上静地生。以染污不静意识结彼生。此不静染污心。于彼地中。若离阿梨耶识。种子不可得。

释曰。前已说不静地结生不成。静地不成。今当显示此处。以染污识结彼生。若于静地亦以染污不静结彼生。染污者以彼地烦恼所染故。彼地烦恼者。谓着定味等。此染污即在不静地。此人于不静地死。既死已彼上地心云何现前。既不现前云何得结彼生。是故决定应有阿梨耶识。由有无始时彼地熏习心在。由此熏习彼心现前得结彼生故。

论曰。设令生无色界。所有染污及善心。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此染污及善心。应无种子及住处故。

释曰。生无色界者。谓解脱色界。染污及善心者。谓乐三摩提味。无种子及无住处者。谓无因及无依止。更有别义。若无种子何因而生。若无住处云何得依止住。彼心为阿梨耶识摄持故。从自种子生。即依止此识。由有依止故得相续住。

论曰。若即于彼界中出世心现前。所余世间心灭尽。便应灭离彼趣。

释曰。即于彼中若出世心现前。唯除此出世心。其余皆是世间心。彼诸世间心皆不有故。便断彼趣。即是不由功用得无余涅槃。既无此理故。离阿梨耶识不成。

论曰。若生非想非非想中。依无所有处。出世间心现前。即应舍离二趣。此出世识不依止非想非非想趣。亦不依止无所有处趣。依止涅槃处亦不成。

释曰。若于非想非非想处生。有时依无所有处。出世心现前。以彼处心明利故。非想非非想处心钝故。于明利心处。修出世心现前。彼出世心依止。第一第二趣并不成。以此二地皆世间故。又别地生别地心现前依止二趣亦不成。由身有余故。若此心以涅槃为依止亦不成。以如是等三种依止既不成。若离阿梨耶识。此出世心住于何处。

论曰。若人造善造恶于舍命时。若离阿梨耶识。或上或下次第身冷不得成。是故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生染污亦不成。

释曰。于中造善造恶。则有从上从下。身冷不同。以造善者上升。为恶者下坠。是故若不许有阿梨耶识为摄持者。云何得如此身即随冷。由阿梨耶识为摄持者故。或上或下次第放舍。随所舍处则为死尸故。得身冷。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三

世间净章第十四

论曰。云何世间净不成。如未离欲界欲。未得色界心。即以欲界善心修行。除欲界欲。此欲界修行心与色界心。不得俱生俱灭故无熏习。种子不成。无有色界心为过去。无量。生中余心隔故。彼静心种子不得成就。已无有故是故成就彼色界静心。由一切种子果报识。次第传来得为因缘。修行善心为增上缘。如是一切离欲地。如其相应知。如是世间净离一切种子果报识亦不成。

释曰。如世间净不成。今当显示。如为离淫欲起修行时。修行欲界善心。于色界心无有熏习。以不同生同灭故。彼色界心即是无种子而生。以彼过去色界心无量生中余识所隔。已过去无有不成故。彼静心种子为因缘者。从阿梨耶识中自种子生故。彼方便善心非无功力。得为增上缘则为功力。但非因缘。由彼增上故。色界心得生。如是破色欲时亦尔故。

出世间净章第十五

论曰。云何出世净不成。如世尊说。从他闻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见得生。此他音声及正思惟。为熏耳识为熏意识。为熏耳意二识。于彼法中起正思时耳识不生。意识亦为余识别攀缘所间。若于正思惟相应心生时。彼意识久灭过去。闻所熏及熏习皆不得有。何处得种子。于后时生正思惟相应心。与正思惟相应者是世间心。与正见相应者是出世间心。无有共生共灭义故不。为彼所熏。既不被熏则为种子不成。是故出世间净。离一切种子果报识亦不成。彼中摄持闻熏习种不成故。

释曰。如出世净不成今当显示。于他音声及正思惟者。谓正与声相应思惟。此意识为余识别攀缘所间者。谓与正见相应出世心隔绝故。若正思惟相应心生者。谓于后时正思惟。彼久灭过去者。谓前意识已谢灭经无量时闻所熏及熏习皆不得有。云何得以此为因生后正思惟相应意识彼中者。谓世间意识中。闻熏习者由闻他音声熏习意识中。若作是念彼摄持种子不成故。谓摄持出世净种子不成故。若有种子生义可成。

论曰。复次此一切种子果报识既为染法因。云何复成彼对治出世心种子。又此出世心昔未曾有故无熏习。既无熏习从何种子而生。汝今应答。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闻熏习。为种子得生。

释曰。此果报识既为障碍因体。即不成彼对治因体。又此出世心初未曾有者。谓昔来未生故。无熏习者由昔来未生彼出世心熏习。决定未有故。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闻熏习为种子得生者。为别异声闻故言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闻熏习。由善清净法界灭智障烦恼障故。名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者即是所说法。谓修多罗等。于此法界所流津液修多罗。听闻故名法界所流津液闻。即此闻熏习故名法界所流津液闻熏习。又复闻即是熏习故。名闻熏习。彼闻熏习住阿梨耶识中为因。生起出世心。

论曰。此闻熏习为是阿梨耶识自性。为非若是阿梨耶识自性。云何得成对治种子。若非彼识自性。此闻熏习种子依止云何可见。乃至佛菩提位所有闻熏随在何身中。与果报识同相而生。犹如水乳然非阿梨耶识。以成彼对治种子故。

释曰。所有闻熏习。为是阿梨耶识自性为非。设尔何失。若是阿梨耶识自性。云何阿梨耶识还自成对治种子。若非彼识自性此闻熏习应别有依止。乃至佛菩提位。所有闻熏习者。即是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熏习力故。随在何身中者。随于何身中同体而生。然非彼自性。犹如水乳虽复一体而生。然此闻熏习非阿梨耶识。以对治阿梨耶识故。

论曰。于中依下熏习成中熏习。依中熏习成上熏习。由闻思修数习故。

释曰。于中下中上者。应知闻慧思慧修慧。一一各有三等。复有别义闻慧为下思慧为中修慧为上。闻思修数习者。于闻等中增上修行。以下品为因得中品。中品为因得上品故。

论曰。彼闻熏习种子。随下中上应知皆是法身种子。是阿梨耶识对治故。非阿梨耶识所摄故。出世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故。虽是世间为出世心种子。体出世心未生时。为现起烦恼对治故。恶趣对治故。一切恶业朽坏对治故。能随顺得亲近诸佛菩萨故。虽是世间初修行菩萨所得。应知皆法身摄。声闻缘觉所得解脱身摄。

释曰。现起烦恼对治者。谓欲等出生为除灭因故。由除灭烦恼故。对治恶趣应受后报恶道业。为彼朽坏因。举要言之。过去未来现在。一切恶业对治故。于未来世自身得亲近善友因故。初修行者。谓凡夫法身摄者为法身种子体故。解脱身摄者。谓为诸声闻解脱因体故。何以故。由声闻唯得解脱身。不得法身故。

论曰。此非阿梨耶识。法身解脱身所摄。随下中上次第增。如是果报识渐减依止。即转依止。一切转已此一切种子果报识悉无。种子即一切皆灭。复次非阿梨耶识与阿梨耶识同处而生。犹如水乳。云何一切皆灭。如鹅饮水中乳。又如世间离欲不静地熏习灭。静地熏习增依止即转。

释曰。如阿梨耶识。与非阿梨耶识同处而生。然阿梨耶识尽。非阿梨耶识。在如鹅饮水中乳。乳尽水在。以此显示。应知。又如世间离欲。于一阿梨耶识中。不静地烦恼熏习灭。静地善法熏习充满依止得转。出世熏习亦尔故应知。

顺道理章第十六

论曰。如入灭尽定说识不离身。此成立果报识不离身。以灭尽定不为对治此识故生。亦非出定时此识复生。此果报识断已非结余生不得更生。

释曰。灭尽定说识不离身者。此为成就有阿梨耶识。由世尊说识不离身者。若离果报识余识不成。何以故。以灭尽定对治生起识故生。见此定寂静故。若复执言出定时识更生。由此意故名为识。不离身者。此义不成。何以故。以出定时识不更生。此果报识相续断已。若离托生时不得更生。

论曰。若人执以意识故。说灭尽定有心者。彼人所执心不成。定义不成故。攀缘相不可得故。善根相应过故。不善无记不相应故。想受共行过故。则有触故。三摩提中此有力故。唯灭想是过故。思惟即与信等善根俱起过故。能依离所依不可得故。有譬喻故非一切行者亦不有故。

释曰。若人执以意识故说灭尽定中有心。彼人所执不成心。以定义不成故。若欲令离如先所说自相阿梨耶识。于生起识中随一识灭尽定中有此心者。此义不成。何以故。定义不成故。未曾见心离于心法。如余心法未曾离心。若想受不灭不得灭名。则此定不复成定。若存有阿梨耶识则无此过。为寂静住故。对治彼怨。其余心及心法故灭定生。阿梨耶识不分明故。不对治此识故生。是故此定不得有余心。何以故。攀缘相不可得故。心及心法若相续不断。必有所缘相。灭定若有心亦应不离所缘相。此二俱不可得故。此定无有余心。若立有阿梨耶识则无此过。此识以摄持身得名故。复次若灭定中有余识生者。余识必有善等分。谓善不善无记。此心不得为善。若善应与善根相应此即相违故。亦非识自性是善以离善根相应。无得善义。故若定心是善。则不许义至与无贪等善根相应。此不可许即与一切处余善心不异故。亦不得为不善及无记。与不善无记不相应故。离欲界欲时。一切不善根已灭不成不善。亦非无记以此定是善故。又不可以此心为善。与想受共行过故。若离善根不得为善。但善必与善根相应。如与善根相应。必与想受相应无有别因故。所治现行复有能治此义不成。如欲等现行不得有不净观。复次定中若离阿梨耶识有余心者。则有触生过。今当以住余定为例。但有其余善根。相应定心生时必与触俱。谓因定生猗为相。若乐受触若不苦不乐受触。以此触为缘故。则有乐受及不苦不乐受生。何以故。此触于定中有力故以见此触于余定中生二受有力故于灭定中亦应尔。无别障碍因故。若尔触缘受则至此义不成。何以故。唯灭想是过患故。若言有触缘受。修行此定唯为灭想此不可许。以说受想俱灭故。又复不应有触。于余识中若有触。则有相应共有思惟。信等善根共生过故。经说若有识与触相应生。则有思惟俱生是故于定中思惟现行义得成。若有思惟现行则是起作善心。此必应与信等善根俱生。此义不可许。若欲离如前所说过失。及离阿含相违过失。故言拔去心法。无有心法。唯有心在为是。此亦不成。何以故。从所依中拔除能依不可得故。心是所依心法是能依。此能依所依心及心法。无始生死已来更互相依未曾相离。由此相引故。必应与无贪等善根相应。若汝言定及定方便。并与彼相违故。无贪等不生唯善生者。余处未曾见此道理。何以故。若法相应生。必有津液果相应生。是故彼义不成。复次更有不成。如世尊说。身行灭乃至言意行灭。于中身行者。谓出入息。语言行者谓觉观。意行者谓思惟及想等。如觉观灭则语不得生。如是意行灭则意不得生。若汝言如身行灭住于定中。身得不灭。如是意行虽灭。意犹得在。此义不然。何以故。有因缘故。更有别身行。为身得住因。如世尊说。由饮食命根及识等故。虽无出入息身亦得住。意则不尔。更无余意行所持故。于彼定中不得以意识为心住。如世尊说。识不离身此说果报识。何以故。由有种子故。后出定时生起识从此而生。此能依所依一切时如是而生。虽加功用不能令其相离。何以故。有譬喻故。此于世间中从生至终。更互不相离。一切时共生。无有能拔其能依。令离所依。譬如四大及四大所造。心法亦尔。无有道理令其相离留心独在。若言从所依。拔除能依不可得。但以想受是过患故。唯此二法不现行非余。此亦不成。何以故。非一切处行者。此中不有故。经说灭尽定中识不离身者。即是成就阿梨耶识是有。以世尊说识不离身故。若离果报识余识不成何以故。由灭尽定对治生起识生以是寂静故。若有执从定起已。识还从身生故。言不离者此亦不成。以出定时识无更生义。以彼报识若相续断已。离结后生无更生义。若复执离阿梨耶识以意识故。言灭尽定中有心者。彼心不得为善不善无记。并不成故。由此定善故不可为不善。亦不得为威仪工巧变化等无记。若言是果报无记即是阿梨耶识。以无第五无记故。若言此心是善。即应与无贪等善根相应。又此心在时染污意已灭。但住善中。此善心即有所依止。及有所缘三事和合。云何不生触。既生触云何不生受等。若尔则灭尽定义不成。于中心及心法不灭故。若汝执言善心势力引此定生。由方便善心势力故。此定虽善然不与无贪等善根相应。若和合有能得名和合。是故此定虽善于三和合无有能故。此不尔如津液果生故。以彼方便心是善。是故此定即与善根相应故。

论曰。若复执色心次第生。为诸法种子。此破如前复有不成。于无色界及无想天退堕。从灭尽定起此义不成。阿罗汉最后心亦不得成。唯除次第缘义得成。如是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染污清净皆不得成。是故如前所说相阿梨耶识成就是有。

释曰。若执色心相续生诸法。前刹那色为后刹那色因得为种子。初刹那识生后刹那识亦尔。若从无色界退彼色久已断绝。云何得种子复生于色。若从无想天退。及从灭定起。此心久灭云何得为后心生因。若如是阿罗汉无有得无余涅槃。以色心因不尽故。此前刹那色于后刹那色。前刹那识于后刹那识。应知但得为次第缘。不得为因缘。是故成就阿梨耶识为有。若住生起识中转依义不得成。此义今以三偈显之。

论曰。此中有偈。

菩萨善心中  则离于五识

无复有余识  转依何心作

对治为转依  未灭故不成

果因无差别  于灭则有过

无种子无体  许此为转依

彼无二无故  转依则不成

释曰。菩萨善心中者谓善意识中。即是出世对治相应故。则离于五识者。谓离眼识等五识。无余识者。谓离染污意识及有流善识。为离有流善识故。说善心已复说无余识。转依何心作者。谓于阿梨耶识中一切染污种子无复种子。如此作故。若言对治生为转依者对治为转依。非灭不成故。烦恼灭故名为转依。非对治即是灭。何以故。对治但是灭因故。若尔则是果因无差别。彼灭即有过故。果者谓灭名为涅槃。因者谓对治名为道。彼对治与灭则成一体。又对治生时即是涅槃故。若汝以无种子无体许此为转依者。于生起识无种子及无体。如此为转依。彼无二无故。转依则不成故。于住出世定时。诸生起识并不有故。尔时无种子无及无体无。是故转依义不成。若有阿梨耶识诸生起识虽不在。彼种子在阿梨耶识中住则能作无种子及无体。由转依不成故。应知有阿梨耶识。

差别章第十七

论曰。复次此阿梨耶识差别云何。略说或三种或四种。应知于中三种者。由三种熏习差别故。一名言熏习差别。二我见熏习差别。三有分熏习差别。四种者一引生差别。二果报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于中引生差别者。谓新生熏习。若无此行缘识。取缘有不得成。果报差别者。以行有为缘于诸趣成熟。若无此则无种子。后有诸法生不得成。缘相差别者。此即是意所取我相。若无此则我取意念。所缘不得成。

释曰。如此成就阿梨耶识已。今当显示此识品类差别。于此三种熏习差别中。名言熏习分者。所谓如眼名熏习在果报识中。为彼眼生因。后果报眼根生时。由此眼名言。说为因故生。耳等诸根一切名言差别亦如是。我见熏习差别者。由染污意中身见力故。取阿梨耶识为我。熏习生已则有此我彼他差别。有分熏习差别者。由善不善不动行力故。于诸趣中受生如此差别。此义如后应知相初广说。引生差别者。谓摄聚种类差别所有。新生熏习者。谓初起熏习时。若无此阿梨耶识引生差别则诸行生灭所熏习识。由取所摄持故生有现起。此有不成。能有后生故名此为有。此有即是善不善取之数习。果报有差别者由摄聚行有为缘。于诸趣中成熟。若无此阿梨耶引摄分。则无有因。于后有中诸法眼等色根生起不成。此即是报果故。缘相差别者即此阿梨耶识分与彼依止染污意我见为我取缘相。若无此缘相阿梨耶识与染污意意俱身见为因此我执所缘境不成。此即是津液果。

论曰。于中相貌差别者。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共相者是器世界种子故。不共相者是各别内入种子故。此共相是无受生种子。若对治起时不共相障碍灭故。共相者他分别所持。观行者于中见清净。如于一切物中种种乐欲种种见成故。此中有偈。

难灭及难知  所谓共相结

观行者心异  于外大相中

清净者不灭  于中见清净

诸佛见清净  成严净佛刹

复有别偈。

随种种欲乐  种种见得成

观人于一物  随种种欲乐

种种见得成  所取唯有识

此不共相。是有受生种子。此等若不有器世界及众生世界转生。差别不成。

释曰。相貌差别者有多种。于中谓共相不共相。有受生种子相无受生种子相。此阿梨耶识为一切众生所共器世界因体。即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阿梨耶识者。即是各各自身色等诸入因体。即是有受生种子。若离如是相类阿梨耶识。则一切众生所共受用因。器世界则不成。如是若离第二阿梨耶识众生世界不成。即如枯木无所觉知。

论曰。复有粗恶相轻安相。粗恶相者是烦恼小烦恼种子。轻安相者是有流善法种子故。若无此于果报身中。有堪能无堪能差别不成故。

释曰。粗恶相者谓身无堪能故。轻安相者谓身有堪能故。

论曰。复有受用相不受用相。受用相者。谓果报已熟善不善种子故。不受用相者。谓言说熏习种子。无始时戏论生起种子故。若无此数数所作善恶业。得果受用此义不成。此新言说熏习出生亦不成。

释曰。受用相者若离此阿梨耶识。数数所作善恶业得果而尽不得成。无受用相。谓言说熏习种子者。如言说熏习差别中说。无始时戏论生起。种子故者。谓无始已来俗数流布因故。若无此不受用相。阿梨耶识则无本新言说熏习。生起不成。何以故。于世间中。无有现在言说离本得成。若本不有今亦不有故。

论曰。复有相似相。谓似幻焰梦翳等故。若无此相似相阿梨耶识。由虚妄分别种子故成颠倒相。此义不成。

释曰。相似相者如幻事为因故。即得妄见象等相。如是如是由阿梨耶识相似相。虚妄分别种子故。有颠倒相。若无此彼颠倒相不成。

论曰。复有具相不具相。具缚者是具相世间。离欲者损减相。有学声闻及诸菩萨一分拔离相。阿罗汉辟支佛如来烦恼障具拔离相。烦恼障智障具拔相者。如其所应。若无此次第灭烦恼义不成。何因缘故善恶法果报唯是无障无记。此果报是无障无记故。与善恶不相违。善恶更互相违。若果报是善恶。无有道理得灭烦恼。是故果报识唯是无障无记。

释曰。无障无记者。于中无障者谓无染。由无染无记故名为无障无记。非如色界生以烦恼不善为无记。此果报若是善不善。则烦恼灭不得成。何以故。若是善更生善。若是不善更生不善。则生死无有尽义。生死者即是烦恼及有流善等。释应知依止竟。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四

应知胜相胜语第二(此品有三章)差别章第一

论曰。已说应知依止。应知相云何可见。此略说有三种。谓依他相分别相成就相。此中何者是依他相。阿梨耶识为种子虚妄分别所摄诸识。何者是诸识谓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善恶两道生死识。此中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此等从言说熏习种子生。自他差别识从我见熏习种子生。善恶两道生死识从有分熏习种子生。此等诸识摄一切界趣。及烦恼等依他相虚妄分别故。得显现。此等诸识虚妄分别所摄。唯是识量。无所有不实义显现依止。此是依他相。

释曰。今释应知相中。依他相略说者。谓总要而说故。虚妄分别所摄者虚妄分别体性故。此中身识者谓眼等五界。身者识者谓染污意。受者识者谓意界。应受识者谓色等六外界。正受识者谓六识界。世识者谓生死相续不断。数识者谓算计。处识者谓器世界言说。识者谓见闻觉知四种言说。此等九识皆是应知依止。见闻等名言熏习差别为因。自他差别识者谓依止身差别。以我见熏习为因。善恶两道生死识者谓生死趣无量种。从有分熏习种子生。此等诸识者次前所说诸识。摄一切界趣烦恼者谓三界五趣及烦恼等。摄者彼识体性故。依他相者依他为体故。此中虚妄分别所摄者。是彼体性故。无所有不实义。显现依止者。是无所有不实义显现因故。此中无所有者无实体故。如我尘无有实义。于无所有中执取譬如我。即是无所有而有我相显现。此所依止名显现依止。依止者因义故即是依他相。

论曰。此中何者是分别相。于唯是识量无有义中。有义显现故。

释曰。分别相中言无有义者。譬如实无有我。此唯有识量者。于无有义中而显现故。譬如我唯相似显现故。为义显现者为所取相显现。譬如无我而我相显现故。

论曰。此中何者是成就相。即此依他相中。彼义相毕竟无所有故。

释曰。成就相者此无所有不实义。显现因中彼不实义显现无所有故。如我相似相实无所有。然无我是有。

论曰。此中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知是眼等六内界。应受识者应知是色等六外界。正受识者应知是眼等六识界。其余识即是此等诸识差别。应知如是等识唯是识量以无义故。此中以何为譬。以梦等譬喻显示应知。譬如梦中离义独唯有识。种种色声香味触舍林地山等义相似相显现。此中实无有义。以如此譬应知一切处唯有识。以此为首。复有幻鹿渴翳等譬喻。应知犹如梦等觉时一切处唯有识。如梦唯是识者觉时何故不如是转。实智觉者亦如是转。如正梦时此觉不生。若梦觉已此智即生。如是未得真实智觉此智不生。若得真实智觉此智即生。若未有真实智觉云何于唯识得起比知。由阿含及道理。阿含者如十地经中世尊说。三界唯心故。又解节经中世尊说。时弥勒菩萨问世尊言。所有三昧境像云何与定心为可说异为不可说异。世尊言弥勒不异。何以故。定心所缘唯识所显。我说为识。世尊。若三昧境像不异定心。云何彼心还取彼心。弥勒。无有一法能取余法。然彼心即如是生亦如是显现。譬如因面见影言我见影。谓所见影异于自面。彼心亦尔如是生起。即于彼心。谓有别物可见。由此阿含及道理故得显现。

释曰。此唯有识者。如十地经及解节经所说故。此攀缘唯识所显故。我说唯识者此所攀缘唯识所显。此有何义为显唯识离义故。由是识所摄故。佛言我说为识显彼三昧境界是识故。然如是生起者为彼相类而生故。于中取为别义者。于中谓于三昧境界中。取为别义者于彼识影谓有别物。为所取体故。

论曰。如是于静心中。若见青等尔焰影像。即见自心无别青等义。由此道理菩萨于一切识中。应须比知唯是识量。又此青等非忆持识。以所见境界现前住故。于闻思中所有忆持识。攀缘过去但是彼影故成唯识。以此比量虽未得真如智觉于唯识中则得比知。

释曰。此三昧境界。青等影像亦非忆持识何以故。以非如昔所见。即于彼方处如是念知故。以现前故。彼所有忆持识暗昧。此现前住者所见明净。若言于闻思中数习故。彼虽过去后思念时如昔而生。此亦如是者。彼闻思已过去。今则无有。于无有中若更生。此即是识似彼而生。非过去已灭闻思。是故此义于成唯识尘无所有即得成就。

论曰。如前所说种种识。譬如梦等者此中眼识等识体唯识得成。眼根等识体是色。唯识道理复云何可见此等由阿含及道理已如前说。此等若是识体何故似色显现。一类坚住相续转也。颠倒等烦恼住持故。若异此于无义中义颠倒则不成。若无此烦恼障智障等染则不成。此若无此清净亦不成。是故眼等如是生起得成。此中有偈。

乱因及乱体  所谓色识体

及非色识体  前无后亦无

释曰。眼识等识体非色故唯识得成。眼根等识体是色云何成唯识也。此等如前阿含及道理中已具显示。一类坚住相续转者。一类者相似故。坚住者多时住故。由烦恼障智障颠倒烦恼为因故。住持者即是因也。若离如是等生起。则无非义为义颠倒心。若无此烦恼障染智障染则不有。此义以偈显示。乱因及乱体者。谓色识体及非色识体。如其次第此中色识体为乱因。非色识为乱体。此因体色识若不有。彼果体非色识亦无。

论曰。何故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于一切有身分共有和合生。显生分受用满足故。何故世识等诸识。如前所说种种识生。无始时生死流转不断故。无量众生界故。无量世界故。无量所作事更互言说故。无量摄取受用差别故。无量爱非爱业受用果报差别故。受无量生老死差别故。云何成立此等诸识令成唯识。略说有三相。唯量义无所有故。唯二谓有相及见识故。唯种种谓种种相生起故。此等诸识无有义故故名唯量。有相及见眼等诸识。以色等为相。以彼等识为见。乃至身识为见故。意识者以眼等一切识体乃至法识为相。以意识识为见。意识能分别故。又似一切识生起故。此中有偈。

唯量二种种  观行人能入

得入唯心时  此心亦灭离

释曰。云何名具足身分受用。此身识身者识受者识等五识。应知一切有身者。一时有故。共有者一时生故。所显者因体故成立三种唯识义。如前长行及此偈显示。于长行中言唯量者。唯是识量故。一切所有诸识皆唯识量。何以故。由所识义无所有故。唯二者成立有相及见故。即此一识一分成相。第二分成见。此是眼等识二分故。成立种种者还即此一识。随所起一分种种相生。第二分为能取故。若意识所取。彼一切眼等识乃至法识为相。即此意识为见故。种种者唯意识为彼事。以不定故。其余诸识有定境界。又不分别故。是故若能分别则名为见。以如是道理得成唯识。偈言。入唯量者无有义故。入唯二者有相及见识故。入种种者由识种种相貌生故。观行人能入者。谓修行人相应故。何故得入唯心时。此心亦灭离也。由正入唯心时则义无所有。识亦不有。若无所取义。云何得有能取心也。唯二及种种者。但是说入唯量因缘。余义如前所说。

论曰。一种诸师说。即此意识彼彼依止生。得彼彼名。如意思得身口业名。此意识于一切依止处。生种种相貌。似二而生唯似义故。似分别故。一切处亦似触而生。色界中意识依止身故。如余色根依止身故。

释曰。有诸菩萨。欲令唯有一意识次第生起。今当显示。譬如意思得身口业名者。如意思于身门中生名身业。于口门中生名口业。意业亦尔。如是一意识若依止眼生则得眼识名。如是乃至依止身生得身识名。此中离意识外更无余识。唯除阿梨耶识。若汝言眼等根无分别。若意识依止彼生亦应无分别。如染污意依止染污故。生起亦染污。此亦应尔者。如论说于一切依止处。生种种相貌似二而生。唯似义故似分别故。是故无妨。于中一切依止处者。谓依止眼等处故。种种相貌似二而生者唯似义故似分别故。由此二句故可得了知。此二句所说即是一识一分似唯义而生。第二分于彼似义中。似分别而生。是故前说无过。又一切处亦似触而生。谓于有色处心在定中。五识不行于色身中有内受生。如余色根依止于身者。如眼等根依止于身。此诸根由依止身故即于自身能作损益。意识亦尔。依止身故令身损益。应知复有别义如身根依止于身。若有外缘来触。即于身根中似触而生。此似触生时即于自依止身中。为损为益。意识亦尔。依止身故似触生时。亦即于身为损为益。

论曰。此中有偈。

远去及独行  无身住空窟

能伏难伏心  我说为梵行

释曰。彼诸菩萨成就所说。故引诸阿含偈。言远去者攀缘一切境界故。独行者更无第二故。无身者离色身故。住空窟者隐在色身空窟中故。能伏者自在作用故。难调伏者鄙恶故。

论曰。又如经说。此五根等所行境界。皆意能受用。彼等亦依止于意。

释曰。复有阿含说。此等五根所行境界意能受用者。若根所行处名为境界。此意能分别一切法故。一一境界各各受用故名能受用。彼等亦依止于意者。为彼等诸根生时此为因体故。何以故。若意有别缘则眼等不生。

论曰。又如经说十二入中。说六识身为意入。

释曰。复有阿含说六识身说名为意。无别余识名故。佛说六识身名为意入。是故得知唯独有意。

论曰。若有安立阿梨耶识识体为义。识体处彼中。成立所余一切识体为相。识体意识识体及所依止成立为见。应知彼等为相貌识体为彼见生因。似义显现。为彼见生依止事。

释曰。亦成立阿梨耶识。为相见二识。意识及依止是阿梨耶识见分。眼等识体及一切法是相分。此等即是阿梨耶识体故。彼等为相貌识体者。谓眼等为识生因体。成彼所攀缘故。为彼见生因者于彼中起见名彼见。为彼所见义显现故。能为意识见相续住不断因故。名为能作见生依止事。

论曰。如是等识体已成立为唯识。诸义既现前可见。云何得知非有。如世尊说菩萨具足四法。得随顺入一切识体无义。一知相违识相。如饿鬼畜生人天同于一切。识体见有差别。二知无境界。识生如攀缘过去未来及梦影等。三知离功用。应得无颠倒。如于实有义中攀缘义。识则应不成颠倒。由不藉功用。得真实智。四知随顺三慧故。如诸菩萨及得定者。得心自在故随其乐欲。彼义显现。如有得奢摩他观行者。修法观时唯以意念义即显现。又得无分别智者。住无分别时。一切义不显现。诸义由随顺三慧。及前因缘故。义无所有即得成就。此义中应说六偈。后于增上慧学胜相中说。谓饿鬼畜生人等。

释曰。一知相违识相者。诸相违者识所缘义名为相于中知故。知无境界识生者。谓见无所攀缘而识得生。如过去等。知离功用应得无倒者。若如所显现义。即如是有者。则不须起对治无倒得成。如此解知故。随顺三智者。此智知诸义。皆随顺三智故。及得定者。谓声闻辟支佛等。得心自在者。谓已得随心所作故。随心乐欲彼义显现者。若欲令地界成水如念即成。火等亦如是故。得奢摩他者。谓已得三摩提故。修行法观者。于诸修多罗等中。观察修行故。唯以意念义则显现者。于一义中随种种作意则种种相显现故。已得无分别智者。若如所显现义是有则不得有无分别智。此智实有故。应知彼义决定非有。

分别章第二之一

论曰。若唯有识义显现。所依止名依他性者。云何依他何因缘说名依他。从自熏习种子生。是故依他依他为缘生已无功能。过一刹那自住故说名依他。

释曰。若唯有识义显现所依止者。谓离义唯有识体为义。显现因即此识体是依他。若自所摄云何依他何因缘名依他。为自因所生生已无力住故。即此自摄说名为他故名依他。

论曰。若分别性依止于他。实无所有而义显现者。云何成分别。何故说分别。无量相貌意识分别颠倒生因故成分别。无有自相唯见分别故名分别。

释曰。依止于他者。谓依止依他性唯识故。无所有者无自体故。为义显现者有义可见故。何因缘说名分别者。如后次第说。于中无量相者。谓一切境界相故。意识分别者即意识是分别故。颠倒生因者意识妄倒生时攀缘因故。无有自相者无体故。唯见分别者唯见乱识故。

论曰。若成就性分别性。毕竟无所有为相。云何成成就。何因缘说名成就。体无变异故得成就。清净境界故。一切善法中最胜等故。由是最胜义故说名成就。

释曰。彼毕竟无所有为相者。以分别性无所有为性故。云何及何因缘等者。如前依他性说。体不变异者不虚诳故。如诚实臣。由是清净境界故一切善法中最胜。即此清净境界体最胜故名成就。如已成就衣。

论曰。复次有能分别。有所分别。有分别性。于中何者能分别。何者所分别。何者分别性。意识为能分别。以是分别者。故此意识自名言熏习种子故。一切识体名言熏习种子故。是故有无量种分别生。一切处分别故。以是能分别故说名能分别。复次依他性是所分别。复次由此因缘故令依他性成所分别。此是分别性由此因缘故。令依他性似义显现者如义故。复次云何分别能分别。何所攀缘取何相貌。云何执着云何起言。云何流布云何增益。攀缘于名故取依他性为相故。执着于见故。因觉观起言故。见等四种流布为流布故。实无义中有义增益。如此分别。

释曰。云何分别作分别者。意识名分别。依他性是所分别。由此因缘令成分别。为显示此故。论云攀缘于名如是等取。依他性为相者。即是取依他性中眼等名字为相故。何以故。取彼相已。而起分别故。见为执著者。谓于彼所取相。决定如是故。觉观起言者。如所执着以觉观为因出言语故。见等四种言说所言说者如所言说。见闻觉知等四种流布。共相流布实无有义。以为有义是增益者。如所流布实无有义。取为有义故。

论曰。复次云何此等三性。为有异体为不异。应言非异非不异。此依他性别道理故成依他。别道理故。即此成分别。别道理故即此成成就。何等别道理。此成依他。依他熏习种子生故成依他。何别道理即此成分别。与分别为因缘相故。即此是分别故。何别道理即此成成就。如所分别毕竟不如是有故。何别道理于一识体为一切种种识体相貌也。阿梨耶识识体为彼余生起识。种种相貌。应知为彼缘相生起故。

释曰。与分别为因缘相者。意识名能分别。为此能分别所取境界体而生故。即此是分别故者。即此意识分别彼相取为所分别境界体。以此义故依他性成分别性。如分别意识正分别。所分别时此分别毕竟无所有。由此义故依他性成成就性。

论曰。依他性几种。略说有二种依他熏习种子故。依他染净性不成就故。由此二种依他故。名依他分别性亦二种。自性分别故。差别分别故。是名分别。成就性亦二种。本性成就故清净成就故。是名成就性。

释曰。染净体不成就故名依他者。由此依他性为分别分成染。为无分别分成净。于此二分中一分不成就故。自性分别者如眼等有眼自性作此分别故。差别分别者如彼眼等自性有无常等差别。作此分别故。自性成就者。谓有垢真如。清净成就者。谓无垢真如。

论曰。复有四种分别。谓自性分别差别分别。有觉分别。无觉分别。有觉者。谓善知言说众生。无觉者。谓不善知言说众生。

释曰。善知言说者。谓有言说智。不善知言说者。如牛羊等虽有分别。然于名字无能故。

论曰。复更有五种分别。一依名分别义自性。如此名有此义。二依义分别名自性。如此义有此名。三依名分别名自性。如不识义之名于中分别故。四依义分别义自性。如不识名之义于中分别故。五依名义分别名义。如此义如是体如是名。复次总摄一切分别有十种。一根本分别。所谓阿梨耶识。二所缘相分别。如色等识体。三似相分别。所谓共依止眼识等识体。四相变异分别。谓老等乐受等贪等。抂横及时节变异等。地狱趣等欲界等此诸变异。五似相变异分别。谓即前所说变异此中变异。六他授分别。谓闻非正法因缘。闻正法因缘分别。七不正分别。谓佛法外人闻非正法因缘。八正分别。谓佛法内人。闻正法因缘。九执着分别。谓不正思惟因缘身见为根本。与六十二见处相应分别。十散乱分别。谓诸菩萨十种分别。

释曰。总摄一切分别有十种分别。为说此故于中根本分别者。为诸分别根本自体。亦分别即是阿梨耶识故。相分别者以相貌为相。分别即是色等识体故。似相分别者。于彼相种类中。若分别生于所分别中能分别故得此名。即是眼识等识体。及依止故。相变异分别者。谓彼缘相若变异。即此相变异体名为分别。老等者谓身衰朽四大变异。于中分别故名相变异分别。等者摄病及死等。乐受等。谓身有变异为相亦尔。等者摄苦及不苦不乐等。贪等亦如是。等者摄瞋痴等。枉横及时节变异等者。谓于如是身变异相中。若攀缘生分别故。抂横者。谓杀缚等。时变者。谓寒热等时节改变为相故。地狱等者等言谓摄畜生饿鬼等故。欲界等者等言即是摄色无色界等故。似相变异分别者似彼缘相眼识等所有变异。于此似相变异体起分别。即是如前所说老等中变异。何以故。以住彼老等时。眼识等亦变异生故。他授分别者。于他所说有二种。谓闻非正法因缘。闻正法因缘。此二种分别诸法由闻法生善不善。亦如是解释。不正分别者即是闻非正法为因。此法外者。谓诸出家外道。正分别者即是闻正法为因。此法内者。谓佛法内人。执着分别者不正思惟为因故。我见为依止六十二见等如修多罗说。与此见处相应分别故。散动分别者。谓诸菩萨十种分别。

论曰。一无有相散动二有相散动三增益散动四损减散动五一执散动六异执散动七自性散动八差别散动九如名取义散动十如义取名散动。为对治此十种散动一切般若波罗蜜中说无分别智。此等障碍及对治。般若波罗蜜义中具足应知。经云菩萨云何行般若波罗蜜。舍利弗。此菩萨即于菩萨不见菩萨。不见菩萨名。不见般若波罗蜜不见修行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何以故。色自性空非空故空。若色空即非色亦非异空故有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唯有名所谓色自性。不生不灭无染无净假立客名分别诸法。以此客名更相流布随所流布随起执着。菩萨于此名字一切不见。以不见故则无执着。如色乃至识亦尔。应知以此般若波罗蜜文句故。得通达此等十种分别义。

释曰。于中无有相散动者。即缘此无有为相名为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般若波罗蜜经中。说实有菩萨。言实有者显示菩萨实有空体。即空是体故名空体。有相散动者缘有为相名为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彼经中说不见有菩萨。谓不见以分别依他为体由此意故。增益散动者为对治此故。彼经中说色自性空。为显分别性色空故。损减散动者为对治此故彼经中说不空。谓色法如不空故。一执散动者为对治此故经言此色空非色。何以故。若依他性与成就性是一者依他性亦应如成就性。为清净境界。异执散动者为对治此故。经言非色异空。何以故。若此二有异即法与法性亦应有异。此异不成如无常法与无常不可有异。约分别性故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分别性色无所有即是空。此空即是色无所有。非如依他与成就性。自性散动者为对治此故。经言舍利弗。惟有名所谓色。以色自性即是无所有故。差别散动者为对治此故。经言自性不生不灭无染无净。于中若生即有染。若灭即有净。由不生不灭故即无染无净。此等诸句其义如是。如名取义散动者。谓随名取义。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故。经言假立种种名字。分别诸法种种者。谓随义取名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故。经言假立客名更相流布。谓非义自性有如是名。为对治此十种散动故。说般若波罗蜜经。由此说为因故无分别智生。

论曰。若由别道理。依他性得成三性。此三性云何得不成一也。由别道理故成依他性。不由此成分别及成就。由别道理故成分别。不由此成依他及成就。由别道理故成成就。不由此成依他及分别。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五

分别章第二之二

论曰。复次云何得知依他性为分别性。相显现而住。然非分别性体也。于名前无智即体相违故。多名有多体此相违故。名不定杂体相违故。此中有偈。

于名前无智  多名及不定

同及多杂体  成就此相违

法无而可见  无染而有净

应知如幻事  亦复似虚空

释曰。如依他性中虽分别一分可见。然不成彼性显示此故于名前无智。同体相违故者。若分别与依他是一体。则离名于义中智生。如瓶离瓶名。于瓶义中瓶智不生。若瓶名与瓶义是一相者。则应智自生。以不一相故。若言名义同体。即是相违。此中成立名是依他。义是分别。何以故。此依他由名力故成所分别又一义有多名。若名义是一相如名有众多。义亦应众多。若尔此义则应有多体。此一义有多体。即是相违。是故两性一体即是第二相违。又名不定如瞿名能目九义。若执名义是一。即诸义同体。此执是第三相违。以无量别相义皆成牛等一体故。偈中亦说此义。于偈中言成就者。明依他与分别不同体义。成就法无而可见等。此一偈为教诸弟子。幻等譬喻故。弟子有二种相违疑。难法无而可见。无染而有净。于此有疑于中如幻事者。如幻象实不有而可见。义亦如是。虽不有而亦可见。又如虚空云等。不能染污本性清净。然云等除时名为清净。诸法亦尔无有染污本性清净。然除客尘障垢时。名为清净应知。

论曰。复次如所显现既不有。此依他性一切种悉无。何故不成。若无依他成就性亦无。一切无所有此义不成。若依他性及成就性俱无则无染污及清净过。现见染污及清净。是故非一切无。此中有偈。

若无依他性  成就性亦无

则亦恒不有  染污及清净

释曰。依他性如所显现不如是有。今为显一切种悉无不成故。说此依他若不有成就亦不有。何以故。由有染故则有净。是故若二种俱无即一切悉无。此义不成今当显示谤无染净。此是过失。何以故。现见有染有净故。此依他成就二法现见是有。若执言无则是实有染净而谤言无。

论曰。于佛世尊大乘方广经中。彼经中说云何应知分别性。若说无所有门应知。云何应知依他性。若说幻焰梦像影响水月化等譬喻应知。云何应知成就性。若说四种清净法应知。四种清净法者。一本性清净。所谓真如空实际无相第一义法界等。二离垢清净。谓即是离一切障垢。三至得道清净。谓一切菩提分法波罗蜜等。四道生境界清净。谓所说大乘正法此是清净因故。非分别性。最清净法界所流津液故非依他性。此等四法中摄得一切净法。此中有偈。

幻等说于生  说无显分别

四种清净法  此说成就性

清净有本性  无垢道攀缘

一切清净法  此四种所摄

释曰。本性清净者是自体清净。此自体即是真如。一切众生皆有。以平等相故。由有此故说一切法为如来藏。离垢清净者。即此真如离烦恼障智障垢已。由此真如清净故得名为佛。至得道清净者。得彼之道亦是清净。即是菩提分。念处等波罗蜜故。道生境界清净者。是诸菩提分法胜得生缘。此生缘亦是清净故说道生境界清净。即是修多罗等十二部言教。此言教若是分别即成染污因。若是依他即成虚妄。最清净法界所流津液故非虚妄。由离此二性故得为成就。又此四种相于大乘中随说一种应知。即是说成就性。于中初二不变异成就故名成就。后二以不颠倒故名成就。于后偈中具明此义。幻等说于生者依他性说名为生。随于何处说一切法如幻。乃至如化等应知。此说依他性。说无显分别者若说无有色无所有乃至一切法无所有。应知此说分别性。

论曰。复次何因缘故。如经所说。依他性譬幻事等。为除他人于依他性中虚妄疑故。又云何他人于依他性虚妄中生疑。他人作如是念。云何实无有义而成境界。为除此疑故说幻事譬。若实无有义。心及心法云何得生。为除此疑故说焰譬。若实无有义。云何爱非爱受用得成。为除此疑故说梦譬。若实无有义善不善业爱非爱果云何得生。为除此疑故说镜像譬。若实无有义种种识云何得生。为除此疑故说光影譬。若实无有义种种流布言说。云何得生。为除此疑故说向譬。若实无有义。取实三摩提中境界云何得成。为除此疑故说水月譬。若实无有义得自在菩萨以不颠倒心。为作众生利益事故生云何得成为除此疑故说变化譬。

释曰。为显示依他性故。说幻等譬。于中虚妄疑者。于虚妄体中生疑故。于依他性中以幻等譬喻。显示如幻像实无有义而成境界。诸法亦尔。为除彼疑故作幻譬。若无义则无所攀缘。心及心法云何得生。为对治他人此疑故说焰譬。于中焰譬心及心法。水喻于义如焰动故。水义识生实无有水。如是心及心法亦尔。由动故实无有义而生于识。诸小凡夫又复有疑。若无有义。云何爱非爱受用得成。为除此疑故以梦譬。依他性如梦中。实无有义而爱非爱受用得成。此中亦尔受用得成。又复有疑若善不善业无义。云何爱不爱果义得成。为除此疑故以镜像譬喻。依他性如镜像。实无有义即于自面有像智生。实无有像义可得。此亦如是爱非爱果义实无所有。然亦可见应知。又复有疑若无有义。云何得有种种识生。为对治此故以光影譬。依他性如人弄影。随种种相貌则有多种影现。然无实影义可得。识亦如是实无种种义然有种种义可见。又复有疑若无有义云何无量种流布言说得生。为除此疑故以向譬。依他性如向实无有义而亦可闻。如是流布言说实无有义而亦可得。又复有疑若无有义云何得定者。心及心法得见于义。由经说得定心者如实知。如实见故。为对治此故说水月喻。如水月实无有义而亦可见。以水润滑澄清故。定心亦尔实无境界义而亦得见。三摩提如水体润滑故。又复有疑若无实众生。云何得如实智诸菩萨等。先以智慧观察为彼等众生。于诸趣受身。为对治此疑故。以变化譬喻依他性。如变化实无有义。随化者心一切事成。非无化事可见。如是虽无受身实义。然为一切众生故受身。此义可见应知。复次为何意故世尊说幻等八喻。今当显示于中说幻喻者。为对治眼等六内入。由眼等犹如幻像实无所有而亦可见应知。以此显示。焰譬喻者喻器世间以体宽大。是故如焰由动摇故。实无有水而见有水。为对治受用色等故说梦喻。如梦中色等实无所有。然以此为因爱憎等受用得成。以此显示。为对治身业故说镜像喻。由善不善身业为因缘故。有余色像生。为对治口业故说向譬。由口业为因故得口业果。犹如向以此显示。意业有三种。一欲界二静地三闻等。生于中为对治欲界意业故说光影譬。由意业果报犹如光影故。以此显示。为对治静地意业故。说水月譬。由静地意业果如水中月。实无所有然于静心中有种种果显现。为对治闻等意业故说变化譬。于中闻等者谓闻思熏习。显示此闻等意生如化。

论曰。世尊依何义故于梵天问经中。说如来不见生死不见涅槃。于依他性中约分别性成就性故。生死涅槃体无差别义。彼中即此依他性。分别分成生死。成就分成涅槃。

释曰。此等三性法相如修多罗所说随顺相应。今当显示。依何义故梵天问经中说。如来不见生死及涅槃。依生死涅槃无差别义故。依他性非是生死由成就分即是涅槃故。亦非涅槃由即彼分别分成生死故。是故不可偏说一分。世尊见依他中无偏一性。由此意故于彼经中。说不见生死不见涅槃。

论曰。如世尊于阿毗达磨经中。说三种法。染污分清净分彼二分。依何义故作如此说。依他性中。分别性是染污分。成就性是清净分。即此依他性是彼二分。由此义故作如此说。此义以何譬显示。以金土藏为譬。如金土藏有三种可见。谓一地界二土三金于地界中。土非有而可见。金实有而不可见。若以火烧土则不现。金则显现。复次于地界中土相现时。是虚妄体现。金体现时是真实体现。是故地界有二分。如是如是此识性未为无分别智火所烧时。于识性中虚妄分别性显现。成就性不显现。此识性若为无分别智火所烧。于识性中实有成就性显现。虚妄分别性不显现。是故此虚妄分别识体。依他性有二分。如金藏土中所有地界。

释曰。如是阿毗达磨修多罗中说。分别者染污性。成就者清净性。依他者彼二分体。由此义故说三种法谓染污分。清净分。彼二分以此金藏土譬喻显示。于中金藏者是金种子。地界者是坚性。土者是所造色。于土颜色中则有三种可得。彼地界中所有金。但土相显现。彼金体以后时可得故知。何以故。若以火烧金则得现。是故知金本来是有。

论曰。世尊有处说一切法常或说无常。或说非常非无常。为何义故说常。于依他性中约成就性分故说常。约分别性分故说无常。约彼二分故说非常非无常。为此义故说如常无常不二。苦乐亦不二善不善亦不二。空非空不二我无我不二。寂静非寂静不二有自性无自性不二。生无生不二灭无灭不二。本寂非本寂不二。本性涅槃非本性涅槃不二。生死涅槃无二。如是等差别诸佛世尊一切密语。皆随顺三性如常无常门说。此中有偈。

如法无所有  而现无量种

非法非非法  故说无二义

依一分显示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说言  非有非非有

如显现非有  是故说为无

由如是显现  是故说为有

自显无所有  自体不住故

如取既不有  故成无自性

由无性故成  前为后依止

无生灭寂静  及本性涅槃

释曰。如法无所有而现无量种者。此上半偈如其次第即是非法非非法。何以故。以无所有故名非法。以非无显现法故名非非法。以非法非非法故。说即是无二义。一分者一边故。或有或非有者。或于有边或非有边。显示者说故。依二分说言非有非非有者由依他性具二体。取此义故说为非有非非有。如显现非有者如所见法彼是非有。以如是故说名为无。是故说为有者即以此义故说名为有。今当显示说无自性意。自不有者由一切法无有离因缘能自有者。此是一种无自性意。体不有者又是一种无自性意。若法灭已。彼体不复更生。是故无自性。自体不住故者。诸法即于生时无力能过一刹那住。此亦是无自性。此等无自性法与声闻共有。如取既不有者。此不与声闻共。如凡夫所取分别性不如是有故。此意名为大乘中无自性法。又即以此无自性故。无生等一切皆得成就。何以故。由无自性故无生。由无生故无灭。由无生无灭故本来寂静。由本来寂静故自性涅槃。前为后依止者即是前为后因故。

四意四合义章第三

论曰。复有四种意。四种合义。一切佛语应随顺入。一平等意。如言我于昔时名毗婆尸正遍知。二别时意。如言诵持多宝如来名。决定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如经说唯发愿得生极乐世界。三别义意如经说亲近恒伽河沙等诸佛。得解大乘法义。四随人心意。所谓或为此人赞叹布施。后复为此人毁訾布施。如布施戒及余修亦如是。是名四种意。

释曰。如有人取同法故。言彼即是我。世尊亦尔。心在平等法身故。说我于彼时名毗婆尸等。非毗婆尸即是释迦牟尼佛。此中以平等为意故。别时意者。此意非唯称佛名决定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言以一金钱得千金钱。岂一日得耶。此意在别时得故。以彼一金钱得千金钱因故。如是如是。唯发愿得生极乐世界意亦如是。应知别义意中得解大乘法者。谓于三性道理自觉其相。若世尊意但以如文词为解义者。凡夫亦应正解。彼解义者。必由亲近无量诸佛方乃得故。此是佛意。随人心意者。或于此人赞叹布施。又于此人毁呰布施。如是意者随彼得成。若人悭吝于彼赞施。若此人于施已得胜欲。即于彼所毁呰布施。若无此意。于一施中或赞或毁。即是相违。由有此意故。若赞若毁皆悉相应。戒等亦尔。应知一分修者。谓世间修故。意与义异相者。若世尊心有所在而说者为意。由所说决定令入佛教中者名义。

论曰。四种合义者。一令入义。所谓如于声闻乘中。若大乘中。依世谛道理。说人法二种自性及差别。二相义谓随所说法相中。皆以三性显示。三对治义。所谓说八万四千诸对治行门故。

释曰。于中令入义者于人法二种。约世谛道理。或说自性或说差别。为令众生入佛法故。是名令入义。相义者。于中应以相义说其相。由说三性故。对治义者。谓说众生行对治。即是说诸众生烦恼对治。为安立众生对治烦恼处故。

论曰。四翻义如别义语字。显示别义故。此中有偈。

阿娑犁娑 罗末多耶 毗钵唎耶 斯柘素悉肆-聿+頁多者吉犁絁捺柘 素僧吉 利瑟吒 罗槃低菩提没答摩。

释曰。于中阿娑犁者。显了义名不实。隐密义名不动。即是定以不动故名阿娑犁。娑罗末多耶者。翻名于定起尊重意。毗钵唎耶斯柘者。若显了义名颠倒。隐密义名翻倒。素悉[肆-聿+頁]多者。谓善住于翻倒中。善住故无常谓常。此为颠倒。翻彼无常谓常倒中善住故。吉犁絁捺柘者。若显了义名烦恼。隐密义名勤苦。素僧吉利瑟吒者。谓善染。是故经说于生死中久染勤苦。罗槃低菩提没答摩者。翻云当得胜菩提。此句可解。

论曰。若欲解释大乘法。略说应以三种相解释。一解说缘生。二解说因缘所生法。三解说言教中义。于中解说缘生者如偈说。

言熏所生法  此于彼亦尔

此显果报识及生起识更互为缘生故。彼因缘所生法者。生起识为相有相及见识体性。彼以住持相分别相法尔相。即此得显三性相。如偈说。

有相及有见  是应知三相

复次云何解释彼相。谓分别相于依他相中无体。成就相于依他中是有。由此二故不有及有不可得。可得不见真实见真实此二同时。又于依他性中分别无所有。成就是有故。得彼不得此。不得彼得此。如偈说。

依他无分别  唯成就是有

不得及可得  于中二平等

释曰。言熏所生法者。谓外分别熏习阿梨耶识。即于识中住。以此熏习为因生一切法。即是生起识自性。此于彼亦尔者。此分别熏习即以彼诸法为因。此显示阿梨耶识与生起识更互为因。又彼生起识性所有诸法。有相有见识体为性者。谓若识体有相及有见即是彼体。此诸法有三相所谓住持相者。即是依他相。由此等所说故。三性所有相即得显现。如是等义以偈义显现有相有见。是应知三相者此等三相如论本解释中显示。不有及有不可得可得不见真实见真实此二同时等者。以显示之。此中二者。谓分别及成就。于此二分一不有一是有故。说名有不有。若得分别则不得成就。由不见真实故。即于彼时不得分别而得成就。由见真实故。如是等义又以偈显示。偈中言平等者。谓一刹那故。于中者谓依他性中故。二者谓见真实不见真实故。故者有因缘故。由依他性中分别是无。成就是有故。彼诸凡夫颠倒取故见。诸圣人正见故见。

论曰。解释言教中义者。如说初句为本以余句显示其分。或功德依止或义依止。功德依止者。如说佛功德。最清净觉无二法。行无相法为胜道。住于佛住得一切佛平等。至无障碍处不退转法。无碍境界不可思议成立。入三世平等。遍行一切世界身。一切法无碍智。一切行具足知。于法智无疑。无分别身一切菩萨所受智。到无二佛住。第一波罗蜜至究竟。无差别如来解脱智。入无边无中佛地平等法界。第一尽虚空界等。最清净觉为本。其余诸句是此句差别。应知如是等名为善解释。诸法体最清净觉者。此佛世尊最清净觉。应知摄余二十一佛功德。谓于应知中一向无障碍转功德。令入有无无二相。真如最清净功德。无功用佛事不休息佛住功德。法身为依止。心业无差别功德。修对治一切障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碍功德。成立法功德。授记功德。一切世界中示现受用身化身功德。断疑功德。令入种种行功德。未来法生智功德。如所乐欲为显示功德。无量身为教化众生事功德。平等法身波罗蜜成就功德。佛刹无差别随所信乐显示功德。三种佛身无方所限分功德。穷生死际恒为利乐一切众生功德。无尽功德。

释曰。显示其分者。如所应解释。今显示此义。或功德所摄或义所摄。于功德所摄中。最清净觉者此为初句。所余诸句显示其义。于中无二行者。二行不可得是名无二行。非如声闻辟支佛智。亦有障碍亦无障碍。有无无二相。第一清净者。谓清净真如。即是无相法。此真如非有相。由一切法无所有故。亦非无相。由有自体相故。此真如于无相法中为第一清净。入处故言令入功德。最胜故名为道。道者入处义。故名为道。无功用佛事不休息佛住功德者。谓于所有佛事常行不住故。修对治一切障功德者。以一切时恒修觉故。能对治一切障碍。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碍功德者。凡生在世间必行世境界。然虽生世间不为世间利等八法所染。成立法功德者。修多罗等诸法无量不可思议。以凡夫不能入故名最清净觉。即此最清净觉句一一句中皆相应。未来法生智功德者。谓于未来世法如是生。皆能知故。无量身为教化众生相应功德者。谓无量诸菩萨身。若作教化众生事。诸佛得自他平等智故。彼智即为佛智所摄故。即是佛教化事。平等法身波罗蜜成就功德者。谓法身无二故名平等。以此无二法身故名得最清净波罗蜜。至究竟无差别解脱智者。谓于如来无差别智中。解脱究竟故。此中解脱者。即是增上解故。三种佛身无方所限分功德者谓法身于若干方处。不能分限。如是受用身化身于诸世界亦尔。法界第一者。最清净法界第一故。名法界第一。尽虚空界者。佛智如虚空无尽故。是故名为最清净觉。

论曰。复次义依止者如经说。菩萨具足三十二法者说名菩萨。于一切众生起利乐意故。令入一切智智故。知我何价故。舍憍慢故。牢固意故。非有所为作怜愍故。于亲非亲平等心故。究竟亲友乃至涅槃际故。应量而语故。微笑先言故。无限大悲故。荷负重担无退屈故。无疲惓意故。闻义无厌故。自所作罪能见其过故。于他罪失不嫌而诲故。一切威仪中修菩提心故。不求果报而行施故。不依止一切有趣生。而持戒故。于一切众生无碍行忍故。摄取一切善法而行精进故。舍离无色界而修禅故。方便相应智慧故。以四摄事为摄方便故。持戒破戒慈爱无二故。恭敬听闻正法故。恭敬住阿兰若处故。于世间杂事不乐着故。于下乘中无悕欲故。于大乘中见功德故。远离恶友故。亲近善友故。净修四梵行故。游戏五通故。随智行故。于住正行不住正行诸众生不弃舍故。一向语故重真实故。菩提心为首故。如是诸句皆初句差别应知。于一切众生中利乐意者。此利乐意句。有十六业差别应知。于中十六业者。谓展转起行业。不颠倒业。他不请作亦自行业。不动坏业。无所求业。此有三句不求返报故。于违顺众生无憎爱故。生生随逐故。即此类中身口业有二句。于苦于乐及非二中平等业。不卑劣业。不退转业。摄取方便业。厌恶障碍业。此有二句。无间思惟业。进胜业。此有七句正修行六波罗蜜。及修行四摄事修行成就方便业。此有六句亲近善丈夫故。听闻正法故。住阿兰若处故。远离恶觉故。正思惟功德有二种。共事功德有二种。成就业有三种。无量清净故。得大威德故。得胜功德故。安立彼业。此有四句。摄众功德故。决定教授故。法财二摄为一故。无染污心故。如是句皆句差别。应知如经偈说。

初句所摄故  由功德句别

初句所摄故  由义别句别

释曰。义依止者。谓一切众生中利乐意。此句义有十六业。及余句显示。此中利乐意。作何等业。令入一切智智者。若令诸众生入一切智智。此是展转行。譬如一灯传然千灯。即是显示利乐意。如是等诸句皆与利乐意相应。自知我为何价者。自有利乐意。仍是颠倒。如有人意欲利乐而以饮酒与之。若如实自知称己分量教示众生。不以憍慢故自无所知。起心利益反成无利。舍憍慢者以舍憍慢心故。不待劝请自为说法。牢固意者。不以众生颠倒行故。牢固利乐心动坏。非有所为作怜愍意者。以不为利养作利益众生故。此利乐愍意云何可知。以顺行身口业故。于中应量而语及先言等是口业。微笑及无限大悲等是身业。此中应量语者谓唯作法语故。无限悲者愍三苦故。苦者苦苦故。乐者坏苦故。不苦不乐者行苦故。非二者不苦不乐故。不卑劣业者不自卑劣。云我不能成佛。如此等类。无厌惓意者。若不疲惓则能修佛道。闻义无厌者。若不多闻则无教化众生方便智。一切威仪中者。此句义如净行修多罗中说。进胜业者是利乐意。趣向增长因体故。修成就方便业有六句者。若人亲近此行即得成就。恭敬住阿兰若处者。由住彼处故能离恶。觉世间杂事者歌舞杂戏等。成就业者谓表彼成就相故。威德者谓六神通。随智慧行者。谓随智不随识自智慧生故。由此智慧正证相应。住诸法中安立彼业者。由有利乐意故。能以利乐安立众生。于中摄众者。于破戒者不舍安立亦不驱傧。令离不善令与善合。决定教授者。由一向与立教诫。不自说已后复言我前所说不善故。闻者授教。财法摄者由诚实告彼等言。以法及衣服等财利摄故。如言具摄。无染污心者由摄行菩提心作众生利益事。非为自求供养。但念云何以此善令众生正觉无上菩提。如此摄受故。偈中义亦尔释应知相竟。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六

释入应知胜相胜语第三

论曰。如此已说应知相。入应知相云何可见。多闻所熏习依止。非阿梨耶所摄。如阿梨耶成种子。正思惟所摄似法似义所生。似所取物有见意言。

释曰。如此等应知相如应得入。显示此故入应知相。多闻熏习为依止者。谓大乘法所熏身故。非阿梨耶所摄者。谓对治阿梨耶识故。如阿梨耶识成种子者。如阿梨耶识为染法因。此为净法因亦尔。故正思惟所摄者。谓正思惟自性故。似法似义所生者。谓为法义相而生故。似所取物者。谓如色等体故。有见者亦似见体故。即是成立相及见二识。

论曰。于中何人能入应知相。大乘多闻熏习相续已故。得亲近无量出世诸佛故。一向信解善集善根故。善满足福智资粮诸菩萨。

释曰。何人能入应知相者。如此相类中。若入所有方便。今当显示。大乘多闻所熏者。为离声闻乘等多闻故。得亲近无量出世诸佛者。过数量诸佛出世皆得现前亲近故。一向信解者。于大乘中决定信解。不为恶知识之所动坏故。即此次前所说三因缘中。善集善根故。名为善集福智资粮菩萨。复次福智资粮云何得次第满足。由因力善友力思惟力依持力故。于中前二句为二力。如其数应知彼正思惟力即是一向信解。此以大乘熏习为因。此一向信解即是修行正行。由修行正行故则得聚集善根。由此正思惟力故得善具足福智资粮。有此次第由此善具足福智资粮故。得入菩萨初地。此是依持力。

论曰。于何处入即于彼有见似法及义意言。大乘法相所生中故。

释曰。入如是相此入行相。今当显示。意地分别名意言。此意言种类以大乘法为因生故。大乘法相所生者。攀缘所说法故。

论曰。信解行地中。见道中。修道中。究竟道中。一切法唯识随闻信解故。如理通达故。对治一切障故。无障碍故。

释曰。何处得入于信解地中得入。由但闻一切法唯有识。即起增上信解名为得入故。于见道中得入。今当显示。如理通达者于意言分别中。如理通达故。云何如理通达。非法非义无能取无所取。若如此名通达意言分别故。于修道中得入。今当显示。对治一切障故者。观此意言非法非义无能取无所取时。能对治一切障。此名修道中得入。究竟道中得入。今当显示。无障碍故者。住最清净智处故。最微细障灭故。名究竟道中得入故。

论曰。何缘得入善根力持故。三种练治心故。灭除四处故。法义为所缘故。奢摩他毗钵舍那常修正修无放逸等故。无量世界中无量人道众生。刹那刹那正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为第一练治心。

释曰。何缘得入。如所说善根力持等有八处相应。于中若常修者一切时作故。善修者恭敬作故。若作如此相类即是不放逸。于中对治三种退屈心故。有三种练治心。菩萨闻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第一甚深宽大难可证得心则退屈。为对治此故。有第一练治心云云。又云云故有第二练治心。

论曰。由专心故能行施等诸波罗蜜。我已得此专心。由此故我修诸波罗蜜当得圆满。不足为难。是为第二练治心。

释曰。由此意故施等波罗蜜即得现行者。于中意者谓信及欲。菩萨于波罗蜜中。信知实有故功德故。可得故。此是菩萨信。由信故喜乐修行名欲。菩萨得此信欲意故。修行六波罗蜜。进趣圆满不以为难。

论曰。虽彼有碍善者善法具足已。即于死时随所念欲一切具足身。彼时得生。况我此最胜善无碍善。于彼时一切具足何为不得。是名第三练治心。此中有偈。

在于人道中  无量诸众生

念念得菩提  故除退屈心

善心人专意  能行布施等

胜人得此意  亦能行施等

善人于死时  随心得果报

既有灭位善  果报云何无

释曰。复次菩萨于诸佛甚深宽大言教中。起推寻时作思念。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难可证得。一刹那心断已乃得即生退屈。为对治此故修第三练治心。况我此最胜善者。况我于一切十地中。善具足福智资粮故。无障碍善者。谓心烦恼微细难破。如金刚三摩提能破此障。此三摩提后出离一切障碍。依止转已。于此云何不得。此显出离障碍。与死无异故。一切具足者。谓得一切种智故。善根力持故。三种练治心者。善根不薄少故。菩萨由有此力。则能三种练治心令不退屈。于中第二练治心如所练治今当显示。由此念故离诸障碍。悭等波罗蜜障无故。满足波罗蜜不以为难。由此满足故得成菩提。第三练治心。今当显示。于中有碍善者谓世间善故。名为有碍善。我此无碍善。此善不得成佛无有是处。此义以偈显示。偈言故除退屈心者。谓不令下劣心得住。云我不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善心者。谓非恶无记心故。由有无记施故。如有人散漫心行施。外道等以不善心行施。又复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此善最胜胜人得此意。亦能行施等者。于中得专心时。有如是相。能修施等六波罗蜜。谓得灭悭等障碍心。胜人者最上故。谓诸菩萨。施等者。谓摄取戒及智波罗蜜等。随心得果报者。乃至得非想非非想处果报故。灭善者灭障碍故。果报云何无者。谓得佛身故。

论曰。远离声闻辟支佛思惟故。思惟则灭。于大乘中一切疑无疑故。邪意及疑则灭。于闻思法中离我我所执故。法执则灭。现前住安立一切相。思惟不分别故。则灭分别。此中有偈。

安立及自住  所有现前相

一切不分别  智人得胜觉

释曰。此中论本为显四处灭故。于中灭思惟者谓灭声闻等思惟故。邪意及疑灭者。谓于大乘甚深宽大法中。邪意及疑应灭除故。邪意者诽嫌意及心动摇。惑者疑心故。一切疑无疑故者。于此大乘中为安立法相故。说有三性。所谓一切法无性无生无灭。本来静寂自性涅槃。如是等一切法无所有门。此就分别性故。若说幻焰梦光影像响水月变化。此就依他性故。若说真如实际无相第一义法界空等门。此依成就性故。于此诸法中一切邪意及惑不生故。于闻思法离我我所执故者。此中为显除灭法执故。灭除法执者。谓于法中若闻若思。乃至不令我我所得入故。现前住安立一切相思惟不分别故者。谓行者修无分别智时。在正思惟位。灭此等一切寂静心分别也。于现前住色等及静心所有安立骨锁等。于此一切所缘相中。不念不分别时。名入无分别方便。若分别则不得入。此现前安立偈者。为显最后灭义故。

论曰。因何入云何入。闻熏习所生正思惟所摄故。似法及义。显现有见意言。

释曰。此中显示以此入如此入故。于中闻熏习所生者。闻熏习为因故。即此入道理。如前所说即是大乘闻熏习所生。应知成就性所摄故。

论曰。有四种求谓名义自性差别。假说相求。

释曰。此中为显示如此入故。四种求者如论本说。谓名义自性差别等所说。

论曰。复有四种如实知。谓名事自性差别。假相说中如实知。彼自性差别不可得故。菩萨如是如实为入意言唯识故修行。于彼似字义意言中。知彼名字。唯是意言。知彼名所依义。亦唯意言。即知彼名自性及差别唯是假相说。是时证得唯有意言。则于名及义自性差别假相说中。不见有性差别义相。故由四种求及四种如实知。于彼似名及义意言中。得入唯识。

释曰。四如实知者。如论说名事自性差别假说中。如实知。其自性及差别故者。谓各有自性差别。作如是假说故。名自性差别假说者。义不可得故。即是知彼名自性及差别唯是假说者。以彼名字无有自性及差别故。即能于彼名字自性及差别唯是假说中。忍受故。若如是知是谓求。若知不可得名为如实知。

论曰。此唯识观入何法。似何法入谓入唯量故。相及见为二故。种种相故。名义自性差别但假立。自性差别六种事无事故。为能取及所取体而住故。一时似种种相事生故。如闇中绳似蛇。譬如绳中蛇。是妄以不有故。若见实义则无有妄。蛇智则灭唯绳智在。若细分析绳亦不实。以色香味触相故。于中依止色等智故。绳智亦得。除灭如是如是。彼似字及义六种相意言。如蛇智以知彼六种相无实义。此唯识智亦须除灭。由成就性智故。

释曰。此中问所入法及入譬。唯量者唯识量故。有相及见为二者。此显相及见二识故。此似相显现为因为住处为相为影显现故。唯是一识种种相生。非速疾故。次第而生。如此三种得入唯识。一时似种种相义生故者。谓似名句味身种种相义生故。彼亦似依名所目义种种相生故。于中入三性观以绳譬显示。六种义中自在者。谓于名等六种义中自在言。自在者谓除灭故。

论曰。此菩萨如是入似义相意言故。得入分别性。入唯识故得入依他性。云何入成就性若灭离唯识想。彼闻法熏习所生意言。是时菩萨灭离义想。似一切义无有生处故。是故似唯识显现亦不得生。即住不分别一切义名中。正证法界相应而住。是时菩萨于能缘所缘平等平等无分别智生。即是菩萨入成就性。

释曰。入似义相意言故者。谓所有义唯是分别故。如是即入分别性。入唯识故者。此之意言唯识所摄。得入依他性。似一切义无有生处者。谓无有似义生种类故。唯识种类亦不得生。何以故。若起唯识分别时则成义故。次后得证真如。此如不可言说。唯内自知故。是时菩萨能取所取平等。平等无分别智生者。谓能缘智所缘真如二法其体平等。犹如虚空。谓无有能取所取体而住。以不分别能取所取故。名无分别即是得入成就性。所言住无分别一切义名中者。谓有何名有几种。此名差别以偈中显示。

论曰。此中有偈。

法人及法义  若广若略性

不净净究竟  是名境差别

释曰。于中法名者。谓色受及眼如是等。人名者谓佛法爱。及信行法行如是等。复有法名者谓修多罗等。义名者谓依法所显义。总名者如言众生。别名者即彼众生各各有名。性名者谓字本。不净名者谓凡夫等。净名者谓学人。至究竟名者谓所缘通相法。又略说十种名字。是菩萨攀缘。所谓法名者眼等。人名者我等。复法名者十二部言教。义名者即彼十二部言教义。总名者一切法有为无为等。别名者色受等及虚空等。性名者阿字为初诃为最后。不净名者凡夫等。净名者见谛等。至究竟名者通相法为境。二智所缘。谓出世智及彼后得智缘一切法。真如故一切法种种相故。如于十地中一切义通相缘智所缘故。如是等诸名。是诸菩萨境界故。

论曰。此菩萨如是入唯识故。得入应知相。由入应知相故。即得入欢喜地。善通达法界得生如来家。得一切众生平等心。得一切菩萨平等心。得一切佛平等心。此即是菩萨得见道。

释曰。得生如来家者。由佛种不断故。得一切众生平等心者。如自身欲入涅槃。于一切众生亦尔。由此心故名一切众生平等心。得一切菩萨平等心者。由同得深净心故。得一切佛平等心者。由住此位时得诸佛法身。得法身故即得一切佛平等心。复次一切众生平等心者。得自他平等故。如自身欲尽诸苦。于彼亦尔。一切菩萨平等心者。谓同诸菩萨得深净心作利益众生事。得一切佛平等心者。见诸佛法界与己无差别故。

论曰。复次何故入唯识观。为缘通相法故。出世奢摩他毗钵舍那智故。彼后得种种相识智故。灭有因相阿梨耶识一切因相种子故。增长得触法。身种子故。转依止故。出生一切佛法故。为得一切智智故。入唯识观。

释曰。奢摩他毗钵舍那智者。即奢摩他毗钵舍那名为智故。于中有因相。阿梨耶识一切因相种子灭者于中有相者。即是因缘。谓阿梨耶识中所有一切染法种子。复言相者为显示即此种子。为所缘相故。如是说已。即得显示此诸种子因果俱灭。

论曰。复次彼后得智。于阿梨耶识所生一切识性相中。由见如幻等故。自然不复颠倒。是故犹如幻师于幻事中。菩萨于诸相中设说因果。一切时亦得无倒。

释曰。若无分别智灭障碍出生佛法者。此后得智复何所用。无分别智不能说彼因果法。何以故。无分别故。是故须后得智。说彼因果法。一切时不颠倒。如幻师于所幻事。阿梨耶识一切所生者。此等皆以阿梨耶识为因。一切识性相中者。谓以识性为因故。如所幻事。后得智于中不颠倒说亦不倒。

论曰。于此入唯识观中。有四种三摩提。为四种通达分依止。云何可见。由四种求义故。下品无尘忍得明三摩提。为暖行通达分所依止。若增上忍增明三摩提。为顶行通达分所依止。由四种如实知故。得入唯识决定尘无所有。此入真实义一分三摩提。是顺谛忍所依止。此三摩提最后唯识想除。是无间三摩提世第一法所依止。应如是见此诸三摩提。是正位边应知。

释曰。一切处入真实时得通达分。今此中亦显示通达分善根依止者。是通达分因故言依止。下品无尘忍得明三摩提者。谓于无尘中薄少乐欲。显示无尘智名明。得明三摩提者。显示无尘智所依止三摩提故。增上无尘忍者。此中忍还是彼欲故。明增三摩提者。显示增上无尘智名明。言三摩提者。显示是无尘智所依止故。顺谛忍所依止者。法无我名谛。于彼无我随顺忍故。此顺谛忍云何成。以决定无别外物故。能取亦不有。应知住疾利随顺忍时。得此乐欲正位边者谓正位时。

论曰。如是入地菩萨。入唯识故得见道。云何发起修道。随所成立说十地。一切修多罗摄取现住事通相法为缘。出世间及后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无量百千俱胝那由他劫数习故。为转依止得三种佛身故修行。

释曰。随所成立说者。谓若为成立故说。十地经中诸地故。通相法为缘者。谓一相缘非句别缘故。出世者无分别智故。彼后得者谓成立智。此亦不可说为世间。何以故。非世间积习故。亦非一向出世间。以随顺世间行故。是不可定说一相故。为转依止者。由此通相攀缘智故。得转依故。为得三种佛身者。谓令我当得三种佛身故修行。

论曰。声闻入正位。菩萨入正位。此二有何差别。声闻正位有十种差别。与菩萨正位异应知。一所缘差别。大乘法为缘故。二住持差别。大福智资粮住持故。三通达差别。通达人法无我故。四涅槃差别。摄取无住着涅槃故。五地差别。依十地出离故。六清净差别。烦恼断及佛净刹故。七得一切众生与自身平等心差别。起成熟众生行不休息故。八生差别。生如来家故。九化现差别。佛集轮中一切时化现所摄故。十果差别。十力无畏不共佛法等无量功德果成就故。

释曰。涅槃差别者。由菩萨摄取无住着涅槃故。声闻不尔。清净差别者。由菩萨灭烦恼及习。并净佛土故。声闻不尔。

论曰。此中有偈。

推寻名及义  各各互为客

推寻二唯量  二施设亦然

从此生实知  三分别无义

若见彼非有  即入三无性

释曰。如真实入。此中说偈。推寻名及义各各互为客者。名于义为客义于名亦为客各别相故。推寻者。谓应于静心中见故。推寻二唯量二施设亦然者。义无有自性及差别故。即应知自性唯是施设。差别唯是施设故。从此生实知者。谓于此中如实知故。由四种寻思为因故。得四种如实知。三分别无义中见者。于三种分别无有义中见故。谓名分别。自性分别。差别分别故。彼非有即入三无性者。义无所有故分别亦无。何以故。若所分别义是有。分别可得缘彼而生。由彼义不有故。分别亦不得有。应知此义故。入三者谓入三性。于中由见名义互为客故。得入名义各异分别性。若见名自性施设差别施设唯见分别。即得入依他性。即此能分别识亦不见。即得入成就性。此名三种入。

论曰。复有教授偈。如观行差别论说。

菩萨静心中  得见其心影

灭除于义想  但观于自想

如是心住内  知所取非有

即无能取者  故证无所有

释曰。为令得入观故。复说此教授偈。菩萨见心影者。见彼似法义影唯是自心。何人见谓菩萨。何处见谓静心中。灭除于义想。但观于自想者。谓于静心中义想不起。知唯是自心为法义相显现。如是心住内者。若心如是得住于义无所有中。即是心住于心中。知所取非有者。谓解知所取义无所有故。即无能取者。由所取义不有故。则能取心为能取者。亦不可得故。证无所得者。既无能取所取。已即说名为证真如。以真如不可得故。

论曰。复有入正位别偈。如大乘经庄严论中所说。

菩萨具满无边际  福德智惠之资粮

法中思量善决已  则了义类意言生

彼知诸义唯意言  即住似义唯心中

如是正证法界已  是故远离二种相

以知心外无有他  故得知心亦非有

智者了知二俱无  即住无二法界中

智者无分别智力  平等顺行常普遍

所依稠密罪恶聚  如大伽陀拔众毒

牟尼善说诸正法  安心有根法界中

已知念行唯分别  智者疾至德海岸

释曰。复有入正位偈。如线庄严论中说。若有最极难知者。彼中显示于中无边际者。谓极难度彼岸故。如言无边。言说非无有边。但以多故得名无边。此亦如是。何者为资粮。谓福德智慧。于中施等三波罗蜜是福德资粮。般若波罗蜜名智慧资粮。精进波罗蜜若为智慧精进是智慧资粮。若为福精进是福资粮。如是禅波罗蜜亦二种。于中若缘四无量禅名福资粮。余名智资粮。谁有此资粮。谓菩萨法中思量善决故者。由依三摩提后力故。思量诸法得善决定非余。则了义类意言生者。谓了知诸义皆以意言为因故。即住似义唯心中者。由知彼诸义唯意言故。即此自心似义而现故。如是正证法界已。是故远离二种相者。知自心似义而现已。即于离能取所取真如中得证。又复如所入证。今当显示以知心外无有他故。得知心亦非有者。谓离心外无有所攀缘义。彼不有故。能缘之心则亦不有。菩萨知彼二不有故。即住无二法界。谓离心及义故。无分别智力者。离分别智力故。平等顺行者。于平等中顺行故。见修多罗等一切诸法平等。犹如虚空故。普遍者。于若内若外诸法中。如是见故。常者一切时故。所依稠密罪恶聚者。此诸染法因名稠密。以难可观解故。罪恶聚者。即是染法熏习自性为体故。牟尼善说诸正法安心有根法界中者。谓以意安住有根心中。若攀缘彼心真如。此是有根心。谓缘如来正说。具足无阙总为一相应知此即是无分别智。已知念行唯分别者。住此有根心已。为欲正说故。于彼后得智中所忆念义。亦知此忆念行唯是分别故。由此无分别智及后得二种智故。诸菩萨疾至佛果彼岸。此等诸偈总集义者。初偈明资粮道。第二偈义明方便道。第三偈义明后见道。第四偈义明修道。第五偈义明究竟道。此释入应知相竟。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七

释入因果胜相胜语第四(此品有十章)成立六数章第一

论曰。如是已说入应知相。说彼因果云何可见。由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六波罗蜜。云何由六波罗蜜得入唯识。复云何六波罗蜜得成彼入果。此菩萨不着福报。不破禁戒。于苦不动。修道无懈。此等诸障碍因不行故。心得专一。即能如理简择诸法故。得入唯识。菩萨依六波罗蜜入唯识已。次第清净深心所摄六波罗蜜。是故于中虽离六波罗蜜现起方便。由信解正说故。起爱味随喜庆悦意。一切时无间相应熏修。六波罗蜜便得圆满。

释曰。若入唯识已。于清净深心六波罗蜜。即得现行相应。与此现行相应故名现行相应。信解正说者。谓与六波罗蜜相应言说。于此甚深正说中起信解故。起爱味意者。于诸波罗蜜中见其功德爱味故。起愿得意者。由佛得到此净心第一彼岸故。我及一切众生亦应当得故生愿得心。此摄诸波罗蜜。清净深心有何相故。次以偈文。显示此相。

论曰。此中有偈。

圆满白净法  及得利疾忍

菩萨由自乘  深大正说中

觉知唯分别  得无分别智

乐欲信解净  名为清净意

前及此法流  皆得见诸佛

已知菩提近  得之不为难

释曰。于中始从信行地。善集资粮故。圆满白净法。及得利疾忍者。忍有三品谓软中上。此中住最上忍故名疾利。此心由所缘故得清净。今当显示。所谓大乘由说甚深宽大故。即是菩萨自乘。于中甚深者谓法无我。宽大者。谓虚空器等三摩提。如所思惟净。今当显示。由知一切法唯是分别故。净心体相今当显示。欲及解此二净故名净心。于中欲者。已得胜悕望故。解者信故。净心相今当显示。前者在净心前故。及此者。即此净心中故。得见诸佛此是其相。法流者。谓住定心时今当显示。此定心利益于住定时见菩提在近。以得此能得方便故。得之不足为难。

论曰。此等诸偈。总显示净心有七种相。一资粮二忍三所缘四思惟五自体六胜相七利益。如偈中次第句句说应知。

释曰。此等偈中显净心。有如是资粮如是忍如是攀缘如是思惟。如是体性如是表相如是利益。如偈显示。即是成立净心体。

论曰。何故唯有六波罗蜜。成立对治障碍故。一切佛法生起住处故。随顺成熟一切众生故。对治不发行因缘故。立施戒二波罗蜜。不发行因缘有二。谓着福报。及着室家。对治发行退转因缘故。立忍进二波罗蜜。退转因缘有二。谓于生死众生违背中生苦故。于长时修善分中疲倦故。对治发行不退中坏失因缘故。立定智二波罗蜜。坏失因缘有二。谓散乱及恶智故。对治此诸障碍故立六数。

释曰。于坏失因缘中。恶智者颠倒取故。如诸外道以恶智故有所坏失。余成立散乱等障碍。对治义皆可知。

论曰。前四波罗蜜为不散乱因缘故。一波罗蜜不散乱成就。由依止不散乱故。得如理正觉诸法实义故。一切佛法则得生起。如是一切佛法生起处故。成立六数。

释曰。一切佛法住处者。一切佛法以此为因故成立。第二六数因缘波罗蜜唯六不增。由依止不散乱故。得如理正觉。诸法实义故者。由依止禅波罗蜜故。般若波罗蜜得如实觉了。诸义余诸句义可知。

论曰。由施波罗蜜故摄受众生。由戒波罗蜜故不损害众生。由忍波罗蜜故能安受他损害。由精进波罗蜜故能作彼所应作事。由此等摄受因缘故。令所成熟众生得受调伏。彼等未得寂静心者。令得三摩提故。已得寂静心者。令得解脱故。于教化时即得成熟如是成熟众生住处故。成立六数。应如是知。

释曰。第三成立六数因缘中。一切众生教化随顺者。一切众生中作教化成熟事。随顺相应。由此得成故。唯有六为成立。令出离故。于心未寂静者。以禅波罗蜜令得寂静心。已寂静者。以般若波罗蜜令得解脱故得成熟。于教化时者。谓教诫教授时。

相章第二

论曰。此六波罗蜜相云何可见。有六种最胜故。一依止最胜。菩提心为依止故。二事最胜。具足修行故。三所为最胜。为欲利益一切众生故。四方便善巧最胜。无分别智所摄故。五回向最胜。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六清净最胜。烦恼障智障等灭平等出生故。

释曰。此布施等以何相故。得波罗蜜名。由世间及声闻等亦有布施等。是故须说其相。波罗蜜相有六种依止最胜者。由一切处一切时依止菩提心故。事最胜者。无有一人于若内若外物具足现行。唯菩萨能具足现行者。谓行布施故。所为最胜者。凡所布施唯为利益安乐一切众生故。方便善巧最胜者。谓三轮清净名善巧方便。由无施物及施者受者等分别故。如是无分别智所摄故。得布施等名。回向最胜者。由此布施等回向无上菩提故。清净最胜者。若至佛果施等此时得清净。彼时离烦恼障智障得具足出生故。

论曰。云何是施即波罗蜜。波罗蜜即是施耶。自有施非波罗蜜。应作四句。如施余波罗蜜作四句亦尔。如所应知。

释曰。云何是施即是波罗蜜。波罗蜜即是施耶者。此是问分也。答中有布施非波罗蜜。谓远离六种最胜故。有波罗蜜非布施者。谓戒等波罗蜜。为六种最胜所摄故。有施即波罗蜜者。谓施是六种最胜所摄故。有非施非波罗蜜者。谓离六种最胜行。持戒等如是。一切波罗蜜中四句皆尔应知。

次第章第三

论曰。此诸波罗蜜何故如此次第说。前波罗蜜生后波罗蜜。随顺故。

立名章第四

论曰。复次此诸波罗蜜得名云何可见。为出过一切世间声闻及辟支佛施等。善趣彼岸故名波罗蜜。能破散悭吝贫穷故名陀。得大果报及福德资粮故名那。是故名陀那。能灭破戒及恶趣故名尸。得善趣及定故名罗。是故名尸罗。能尽瞋忿及怨仇故名羼。得住自及他安隐故名提。是故名羼提。能舍离懈怠及诸恶不善法故名毗。得出生无量善法令增长故名唎耶。是故名毗唎耶。能舍散乱故名地耶。得引心住内故名那。是故名地耶那。能除遣一切见处恶智故名钵逻。得知真如法及种类法故名肾穰。是名钵逻肾穰。

释曰。今显示其名。诸波罗蜜通名皆以到彼岸故。名波罗蜜度一切世间及声闻辟支佛等。施等彼岸故称波罗蜜。各各名者。因时破悭。何以故。由破悭故。则能无碍布施。果时除贫穷故名陀。于果时得大果报及福德资粮故名那。是为陀那。因时息恶戒果时灭恶趣故名尸。果时得善趣及得现前三摩提故名罗。是为尸罗。如是诸波罗蜜释名如其相应。得住自他安隐者。由自身不为瞋恚过失所恼故。又不生他苦故他亦安隐。

修习章第五

论曰。修诸波罗蜜云何应见。略说有五种修应知。一方便起行修。二信解修。三思惟修。四巧便修。五作所应作修。于中四修如前说。复次作所应作修者。诸佛至诸波罗蜜圆满位已。然以无功用心。不舍佛事修诸波罗蜜。

释曰。于五种修中。方便起行修者。谓于方便中发起正行故。作所应作修者。诸佛住于法身无复功用。然不舍诸佛事。已离现行诸波罗蜜。但为摄化众生故。由此修故。得作所应作事。

论曰。复次思惟修者。爱味随喜愿得思惟故。有六种深心所摄修。一宽深心。二牢固深心。三欢喜深心。四荷恩深心。五大志深心。六胜益深心。若菩萨齐尔所阿僧祇劫得正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尔所时念念中舍一切身。及以满恒伽河沙等世界七宝。奉诸如来乃至坐道场已来。菩萨施心无有厌足。亦于尔所时念念中。三千大千世界满中炽火。于中行四威仪无有一切资生之具。一心现行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乃至坐道场。此菩萨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心无有厌足。此是菩萨宽深心。复次若此菩萨乃至坐道场不舍此无厌足心。此名牢固深心。若此菩萨以六波罗蜜摄化众生时。生胜欢喜过于所摄化众生。是名菩萨欢喜深心。若此菩萨以六波罗蜜摄化时。见众生于我有胜恩。非我于众生有恩。是名菩萨荷恩深心。若此菩萨六波罗蜜聚集善根。回与众生令得可爱果报。是名菩萨大志深心。若此菩萨以如是六波罗蜜聚集善根。与一切众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菩萨胜益深心。此等六种深心所摄名为爱味思惟。复次若此菩萨于余无量六种深心。修习相应菩萨所有善根而生随喜。此名菩萨六种深心所摄随喜思惟修。复次若此菩萨愿令一切众生皆得六种深心所摄六波罗蜜。亦愿自身乃至坐道场。常不离六种深心所摄修六波罗蜜。是名菩萨六种深心所摄愿得思惟修。若但闻此菩萨六种深心所摄思惟修。生一念净信即得出生无量福德。朽坏一切极恶业障。何况菩萨。

释曰。于尔所时念念中者。假令三阿僧祇时量为一念。以如是念。亦经尔所时得菩提。于尔所时念念中舍自身等。其义论本中次第可解。亦如此次第乃至尔所时得菩提。于尔所时。或随行尸罗等亦尔。三千大千世界满中炽火无有一切资生具者。此言显示住处艰难及无供身之具。朽坏一切极恶业障者。此中朽坏者。由善乐欲故无力能与果报故。又对治趣恶道故是名朽坏。宽大心者。即是此中无厌足心。即此等心长时不舍即是牢固心。此中牢固者。谓长时故。余心义可解。

差别章第六

论曰。此诸波罗蜜差别云何可见。各有三种应知。谓法施。财施。无畏施。守护戒。摄善法戒。作利众生戒。受恶事忍。安苦忍。法思惟忍。被铠精进。发行精进。不怯弱不退转无厌足精进。安乐住定。出生定。作所应作定。无分别方便智。无分别智。无分别后得智。

释曰。说诸波罗蜜差别者。显示其体故。于中何故有法施等三种。由法施故增益他人善根。由财施故增益他身。由无畏施故增益他心。以此因缘故。显示三种施。戒三种中守护戒者。是依止戒。余二戒依止此住故。由住守护戒故。摄善法戒得出生佛法及菩提故名依止。利众生戒依止住故。得成熟众生故名依止。忍三种中受恶事忍者。若他作恶事能忍受之。菩萨作众生利益事时。由此忍力故。于生死苦不能退转。安苦忍者。由有忍力故。于生死中病等。诸苦不能退转。法思惟忍者。由此忍故。思惟法时能忍受故。此忍即是前二忍依止处。于精进中有三种体。如世尊修多罗说。是势力。是精进。是堪能是牢固超越。是不舍重轭。此等五句即是解释精进三种体。于中被铠精进故得势力。以此为初。由发行精进故。得正精进于发行时不怯弱不动转。无厌足精进等。如其次第即是堪能牢固超越不舍重轭等。以此三句释之。由有人初求无上菩提有势力。于发行时有精进。但心下劣。为对治此故。须堪能若有堪能则心不退屈。下劣。即是退屈。若人虽心不下劣。然于生死苦中心则扰动则于佛果生退屈。为对治此故。须不动精进及牢固超越。是故说此牢固超越。由牢固超越故于苦不退。有人虽于苦不退。然于少生足。不能得无上菩提。是故说无厌足精进。于少不生足故。及即显示不舍重轭精进。由此义故说三种精进。于定中亦三。乐住者。由现见法安乐而住故。名乐住。出生者。由出生六神通故。作所应作者。由依止禅那故。作众生利益事故。名作所应作。由此等义故定立三种。般若中成立三体。其义可解。

摄章第七

论曰。此诸波罗蜜摄义云何可见。此等摄一切善法故。彼体相故。彼随顺故。彼津液故。

释曰。此等摄义云何可见者问。此等波罗蜜摄诸善法云何可见。由应知所修善法为波罗蜜所摄。彼所修善法摄波罗蜜亦尔。此等摄一切善法者。此中一切善法即是菩提分法。彼体相故者。是般若体相。彼津液故者。彼六神通十力等诸余功德皆是此津液。彼随顺故者。谓信猗等与此相随顺故。应如此知。

对治章第八

论曰。此诸波罗蜜障碍云何可见。摄一切烦恼应知。彼体相故。彼因缘故。彼果故。

释曰。如所显示诸波罗蜜摄一切善法。如彼所治摄一切染法。今当显示。于中彼体相故者。是彼欲等体相。彼因缘故者。谓悭等因缘。如不信邪见等故生悭。彼果故者如悭吝破戒瞋恚故为果。

功德章第九

论曰。此诸波罗蜜功德云何可见。菩萨于生死流转中摄取自在故。摄取大生故。摄取大伴助大眷属故。摄取大事业方便成就故。摄取无恼害少尘垢身故。摄取善知一切工巧等明处论故。此等果报无可讥嫌。乃至坐道场。作一切众生一切利益事现前功德。

释曰。诸波罗蜜功德菩萨果报无可讥嫌。非如外果报有可讥嫌。以染污故。以无常故。波罗蜜果报则非无常。何以故。由说乃至坐道场故。又彼唯是自为不为于他故。说发起利益一切众生事。波罗蜜果即是一切波罗蜜果功德。并无讥嫌。

互显章第十

论曰。此诸波罗蜜更互相显云何可见。世尊有处一切六波罗蜜。或以施名说。或以戒名说。或以忍名说。或以精进名说。或以定名说。或以智名说。此中有何意诸波罗蜜中。修一波罗蜜时。诸余波罗蜜皆来助成。依此意故。此中有摄持偈。

数相及次第  名字修功德

差别摄所治  功德更互显

释曰。于三百偈。般若波罗蜜中说一波罗蜜。即说一切波罗蜜。此有何意。行一波罗蜜一切波罗蜜皆来助成。以此意故。于布施时得守摄身口。即是戒波罗蜜事。乃至知因果智是般若波罗蜜事。余波罗蜜助成义如其相应。释入因果竟。

摄大乘论释论修差别胜相胜语第五

对治章第一

论曰。如是说应知相入因果已彼修差别云何可见。此修有菩萨十地。何者为十。谓欢喜地。离垢地。照明地。焰地。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此等诸地成立为十。云何可见。对治十种障碍无明故。此等十种应知。法界亦有十种无明为障住。云何应知。十种法界。初地遍行义故。二地最胜义故。三地最上津液所流义故。四地无摄义故。五地体无差别义故。六地无染净义故。七地种种法无差别义故。八地不增减义故。九地相自在依止义故。及刹自在依止义故。智自在依止义故。十地业自在依止义故。陀罗尼门三摩提门自在依止义故。此中说偈。

遍行最胜义  最上津液流

如是无摄义  及体无差别

无染无净义  无种种差别

不增不减义  四自在依止

法界中无明  十障非染污

于十地为障  对治说诸地

复次此无明于声闻非染污。于菩萨是染污应知。

释曰。今显修差别。云何十种应知。法界谓遍满义乃至三摩提陀罗尼自在义。此十种应知。法界于地地中各一种应知。然无明力故不能知。为对治彼无明十障故有十地。何者为十。一凡夫性。二邪行于众生身等。三闇钝故于闻思修忘失。四微细烦恼现行与身见等共生下品故。意念所缘故。远去现行微细故。应知此为微细。五下乘般涅槃。六粗相行。七微细相行。八于无相作功用。九不作众生利益事。十于诸法不得自在。今当释遍行偈义。法界一切处遍行。何以故。一切法无有一法非无我者故。最胜义者。知此义于一切法中最胜。即是二地所流津液。最胜者。若知所有大乘正说。是最胜所流津液即得三地。于中无有我所取。如郁单越人无有我所。证法界时。即得如是无有我所。由此智故。即得四地。此即是体无差别。非如眼色等随诸众生体异各各差别。由此智得入五地。亦无染本性不染故。无染即是净。由此智故。得入六地。修多罗等种种义。虽复差别成立然无有异。由此智得入七地。烦恼灭时不减。净法长时不增。相自在依止。刹自在依止故。由此智得入八地。于相中得自在由随其所欲相即现前故。于刹自在如欲令刹变为金。即得成故名自在。于中智自在者。依止辩才智自在故。得入九地身等业自在依止故。陀罗尼三摩提门自在依止义故。得入十地。复次此无明于声闻非染污由不入是诸地故。若入初地时即通达一切地者。何故复次第安立诸地。为释此难故。随所行行彼行。所入成立为地。虽于初地一切通达。然得成立诸地故。

立名章第二

论曰。复次何故初地名欢喜。由最初得自他利成就功能故。何故第二地名离垢。由远离破戒垢故。何故第三地名照明。由不退三摩地三摩钵底。所依止。大法光明所依止故。何故第四地名为焰。以菩提分法焚一切障故。何故五地名为难胜。真俗二智更互相违极难而相应故。何故六地名为现前。缘生智为依止。令般若波罗蜜行现前故。何故七地名为远行。至功用行后边故。何故八地名为不动。一切相行不动故。何故九地名为善慧。辩才智最胜故。何故十地名为法云。由总相缘一切法智。为一切陀罗尼三摩地门藏故如云。又粗重障如虚空云能覆障故。又法身圆满故。

释曰。何故初地名欢喜者。由于此时最初得自他利成就功能。声闻证真实时唯得自利成就功能。非作利他。是故不得如是欢喜同诸菩萨。何故二地名离垢者。由于此地性戒成就。非如初地作意持戒。由远离破戒垢性戒成就故。何故三地名照明。由于此中与三摩地三摩钵底常不相离。以不退故即于大乘法中得大光明。何故四地名焰者。由于此地得菩提分法行。由此行故一切烦恼及随烦恼。皆为灰烬。何故五地名难胜者。由于此地出世真智是无分别。世智工巧论等是分别。应须具修此二相违极难然能具此二故名难胜。何故六地名现前者。于此地中得缘生行。由此智力故无分别行般若波罗蜜得现前故。诸法无染无净。当得七地中有功用行。八地中无功用行。何故七地名远行者。于此地中由方便行究竟故。由于一切相中得决了。有功用行故。何故八地名不动者。于一切相及一切法功用。此中皆得不动无分别心自然常流故。何故九地名善慧者。此慧善故名善慧。辩才智说名为慧。由此智故说名善慧。何故十地名法云者。一切法总相缘智如云。陀罗尼三摩提等门如水。即以此智为藏。如云藏水。又如云障覆虚空。此一切法总相缘智。覆诸粗重障亦尔。及圆满法身故者。如云普遍虚空。菩萨身中法身圆满亦尔。圆满者即是普遍义。

得相章第三

论曰。得此等诸地云何可见。有四种相。一信解得。谓信解诸地故。二行得。谓得与地相应十种法行故。三通达得。谓于初地中通达法界时。通达一切地故。四成就得。谓修此诸地得究竟故。

释曰。于中成就得者。若修此诸地至究竟故。是为成就应知。

修相章第四

论曰。修此等诸地云何可见。此诸菩萨于诸地中。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时。有五种修。所谓总集修。无相修。无功用修。炽然修。无厌足修。出生菩萨五种果。所谓一念念中消灭一切染浊依止故。二得出离种种想游于法乐故。三了知一切处无量无分限相法光明故。四所有清净分因缘。不分别相而现行故。法身圆满成就。五由展转上上因所摄故。

释曰。随于一地中即有五种修。今当显示。修奢摩他毗钵舍那。由五种修故并得成就。念念中消灭一切染浊依止者。何者名染浊。谓烦恼障智障。无始熏习种子彼障碍聚。由总相缘奢摩他毗钵舍那智故。得念念损减。此聚破散故名消灭。又复损减即是消灭。离种种相得法乐之乐者。于种种体相成立修多罗等。谓法中离种种想。于法乐中得乐。非谓余乐。此中乐者谓内乐故。复有别释奢摩他毗钵舍那。于法中若受若觉若观。非显著粗浅领纳顺行。然唯以忆念光明细领纳细顺行。一切处无量无分限相者。无十方分限了知。一切光明者如善诵经书。心即明了故。于清净分中无分别相现前者。谓与所应成就相应此清净分中无分别相而现前故。佛果即是所应成就。及法身圆满成就。最上上因所摄故者。于中圆满者。谓第十地。成就者。第十一佛地。此中所有法身最上上因所摄者。由此一切因出生佛地。是故得为最胜。

论曰。于十地中修十波罗蜜各有增上。六地中六波罗蜜如前说。后四地中有四波罗蜜。方便善巧波罗蜜。六波罗蜜所聚集善根。与一切众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愿波罗蜜者发起未来世种种愿。诸波罗蜜因缘此能引摄故。力波罗蜜者由思量修习等力六波罗蜜得相续现行故。智波罗蜜者此成立六波罗蜜智。得自受用法乐。及成就众生故。复次此四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中无分别智后所得智摄。应知。复次诸十地中一切波罗蜜非不修行。此诸地法门为诸波罗蜜藏所摄。

释曰。于十地中修十波罗蜜各有增上者。于十地经中说初地檀波罗蜜增胜。乃至十地智波罗蜜增胜。是故以增胜故十地中说十波罗蜜。于一切地中一切波罗蜜亦皆修习。六地中六波罗蜜者。如次第显示。初檀波罗蜜乃至第六般若波罗蜜。如是等义如十地经中说。此中不具足如前说。后四地中有四波罗蜜者。由随于何处说六波罗蜜。即彼处方便善巧等四波罗蜜皆在其中。若说十波罗蜜。彼中唯以无分别智为般若波罗蜜。后得智摄余方便善巧等四波罗蜜。是故于后四地中修四波罗蜜得成。论说善巧方便波罗蜜中。与一切众生共者。于中所有善得与众生共。今当显示诸愿求无上菩提者。皆欲作一切众生利益事。要正觉菩提方得此欲。是故诸有思量所有善根皆回向。为作一切众生利益事。此名与一切众生共。又善巧方便者。即显悲智。六波罗蜜所聚集善根。由悲故与一切众生共。由智故不回向释梵等果报。是故由此智故不起烦恼。及不舍生死。于中不染。得成方便善巧故名方便善巧波罗蜜。由起种种愿力故得种种波罗蜜因缘。是名愿波罗蜜。未来中者未来世因相故名未来中。住此因中为彼未来故作种种愿。有修多罗中说二种力。谓思量力及修习力。虽无修习力。以思量力故与诸波罗蜜相应。故得诸波罗蜜相续现行。此是力波罗蜜业事。如所显示诸波罗蜜皆是智所建立。此是智波罗蜜即是无分别般若波罗蜜自性。若为自受用法乐。及为成就同法众生故。名成立诸波罗蜜。此法门为诸波罗蜜藏所摄者。此中波罗蜜藏者。谓一切大乘法此十地法门是波罗蜜藏所摄。非声闻藏所摄故。一切波罗蜜于诸地修习得成。此诸地法门最高大故。一切诸佛遍一切佛刹中演说。又此法门胜故。于最初时及于最胜处说。最牢固住处说。以其胜故。故言胜。

修时章第五

论曰。复次于几时修此诸地得圆满。有五种人于三阿僧祇劫中。谓信行地人初阿僧祇劫净心行有相行无相行六种地及七地。第二阿僧祇劫。即此无相中无功用行已上。乃至十地第三阿僧祇劫修行圆满此中有偈。

净妙胜上力  牢固心转胜

菩萨三僧祇  说名正修行

释曰。五种人三阿僧祇者。于中信行者。谓于彼义中依信而行故。此地初阿僧祇满。此阿僧祇满已得净心地。通达真如故。即此净心行。于十地中六地已还有相行。第七地无相有功用行。即得第二阿僧祇满。若入八地得无功用行。然未成就彼无功用行。九地十地得满此无功用行。此人是第三阿僧祇劫。即此一人成立五种。如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等。随位处差别故。如所说三阿僧祇满得菩提。于无始生死中修行施等。及逢值诸佛齐何已来。说为三阿僧祇劫。此义偈中显示。净妙胜上力者。谓得善根力及愿力。于中善根力者。散乱等不能破坏应知。愿力者。恒与善友同聚应知。牢固心转胜者。谓发起牢固心。及修行转胜。于中牢固心者。善友力故。不舍菩提心应知。行转胜者。谓现在及后生生中。善根增长无有退减应知。余句可解释。因果修差别胜相竟。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八

释增上戒学胜相胜语第六

论曰。如是说因果修差别已。此中增上戒胜相云何可见。如经说。菩萨地中诸菩萨所受禁戒。若略说有四种胜相故名胜相应知。谓差别胜相。共不共学处胜相。旷大胜相。甚深胜相。此中差别胜相者。谓守护戒。摄善法戒。利益众生戒故。于中守护戒是余二戒住处应知。摄善法戒是出生佛法住处。利益众生戒是成熟众生住处应知。共学者。声闻及菩萨等。性罪不行故。不共学者。谓遮罪不行故。此学处或于声闻是犯。菩萨非犯。或有于菩萨是犯声闻非犯。菩萨学处。谓身口意。声闻学处。谓唯身口。是故菩萨心亦是犯非余声闻等。略说但是摄受一切众生无罪过身口意业菩萨一切所应行者。于彼皆应学之。即是共不共学处应知。

释曰。云何得知菩萨学处与声闻差别。言品类差别者。由声闻等唯有一守护戒。无摄善法戒及利益众生戒。共不共学处戒者。于中性罪。谓杀生等是为共。掘地断草等制罪。是不共。此后学处于声闻有罪菩萨无罪。如声闻于夏中行是犯。菩萨见有众生利益事不去是犯。摄受一切众生无罪过者。摄一切众生而无罪过。非如以女色等与之。虽是摄受。然非无罪过业。为离此过故应说以无罪过摄故。心亦是犯者。如害觉等。但起觉时即是菩萨罪。非声闻故。此增上戒等三学。即是波罗蜜体性。何故复更建立三学。此与波罗蜜差别义。今当显示。由展转相因故别立诸学处。依戒故生定。依定故生慧。

论曰。旷大差别者。复有四种旷大故。一种种无量学旷大。二摄无量福德旷大。三摄一切众生利乐心旷大。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住处旷大。

释曰。种种无量学处旷大者。诸菩萨学处亦种种。亦无量。以于众生行教化及作摄事故。摄无量福德者。由摄诸菩萨福德资粮不可测量。声闻不尔。摄一切众生利乐意者。于中劝令修善。是利益意。此人以此善故。若于果时当得福报。此名安乐意。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住处旷大者。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住此戒而得。声闻戒不尔。

论曰。甚深差别者。若菩萨以如是等方便善巧。行杀生等十种恶业。然不得罪。生无量福。疾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变化身口业。应知是菩萨甚深戒。或为国王显示种种逼恼众生事。以此成立众生于律行中。又种种本生中示现故。显示逼恼余众生摄受余众生故。先令他心生净信。然后教化成熟。此名菩萨戒甚深胜相。此四种胜相。略说菩萨守护戒胜相应知。如是等菩萨学处差别。复有无量种差别。如毗那耶瞿沙方广经中说。

释曰。甚深差别中。若菩萨以如是等善巧方便者。此中如是菩萨得如是善巧方便势力。今当显示。若如是知。此人以此不善。与无间地狱相应。菩萨以知他心智知。更无余别方便。能转其恶业。令不决定堕恶道。知决定作此业已必堕地狱。如是知已即起此心。设令我作业已堕于地狱去。亦何苦杀之。虽现世少受苦恼。未来当受安乐。是故犹如医师。菩萨以利益心杀之无罪。得大胜福。由此福德故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是等行最为甚深。又复菩萨有变化身口业。应知是甚深戒由此故。或为国王示现种种逼恼众生事。安立众生于律行中。于中所化体相为变化。如阿那罗王为善财童子示所现事。种种本生中示现者。如毗输安恒啰王子(隋云多能即是须达拏也)。本生经中说。菩萨以儿施婆罗门。此儿是变化。何以故。论云显示不逼恼此众生。摄受余众生故。以菩萨终不以逼恼此众生。作摄受余众生事。此亦是甚深。此等四种差别。即于毗那耶瞿沙十万偈经中广说。释增上戒学竟。

释增上心学胜相胜语第七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戒学胜相。增上心学胜相云何可见。略说有六种差别应知。一所缘差别。二种种差别。三对治差别。四功能差别。五出生差别。六作业差别。大乘法为所缘故。大乘光明一切福德聚三昧王。贤护首楞伽摩等三摩提种种无量故。一切法总相缘智如以楔出楔方便。推出阿梨耶识中染浊障故。游禅定乐随所欲受生故。于一切世界中出生无障碍神通故。谓振动故。炽然故。普遍故。显现故。转变故。往来故。延促故。聚散故。一切色像入身中故。所往同类故。隐显故。所为自在故。伏他神通故。与辩故。与念故。与乐故。放光故。出生如是等大神通故。

释曰。今显增上心学胜相。于中大乘法为所缘者。由诸菩萨以大乘法为所缘。非诸声闻等。大乘光明福聚三摩提王等者。显三摩提名。以诸声闻于此种种三摩提中无有一种故。对治差别者。由能对治一切障碍故。如以细物推出粗物。如是烦恼种子于阿梨耶识中住。名为熏习。此说为粗对治。道说为细。推出彼粗故。功能差别者。由有此功能故。游禅定乐然有利益一切众生处。于彼受生亦不失禅定。声闻不尔。出生差别者。于一切世界中得无障碍神通。由禅定生故。作业差别者于中振动者振动一切世界故。烧然者。即是烧然一切世界。普遍者。应知光明遍满故。显现者。若众生随所应见。以菩萨神通力故。得见无量世界。及见彼世界中诸佛菩萨等故。转变者。如转地等为水等应知。往来者。一刹那间往无量世界。于此刹那间即还来故。聚者。以无量世界入一微尘中。然不增长故。散者。以此一微尘普遍无量世界故一切色像入身中者。如于一身中。一切无量种种色像显现故。所往同类者。如往三十三天。色像音声皆与彼同。为教化彼者。如是往一切处皆尔。隐显者。即于一切处或现或不现故。所为自在者。如变魔王令作佛身等故。伏他神通者。于一切神通中得最胜故。与辩者。令能答问故。与念及与乐者。由听菩萨说法故。得三摩提故。得念得乐放光者。放光令他世界住菩萨皆悉来集故。出生如是等大神通者。此前所说神通大故。此等神通声闻所无故。

论曰。摄一切难行。由出生十种难行故。十种难行者。所谓自受难行。自受菩提愿故。不退难行。于生死苦中不退转故。不背难行。于一切颠倒行众生。不弃背故。现前难行。若诸众生触恼菩萨。亦现前作一切利益事故。不污难行。生在世间而不为世法所污故。信乐难行。于大乘中虽复未解。然于一切甚深广大生信乐故。通达难行。通达人法二无我故。随觉难行。于如来所说甚深秘密语中随顺觉知故。不离不染难行。不舍生死而不染故。起作难行。诸佛于一切障碍解脱中住。以无功用尽生死际。起作一切众生一切利益事故。

释曰。如经说菩萨有难行。于中何者是难行。彼一切难行以此十种难行显示。于中不离不染难行者。不离者不舍义。若于生死不舍亦不染。此为甚难。余九种难行。论本可解。

论曰。于随觉难行中诸佛何等密语中。菩萨随顺觉知。如说云何菩萨得成布施。若不施一物。然于十方世界中。成就无量布施事。云何得成布施乐欲。若于一切布施无所乐欲。云何得成施信。若于诸如来不行信向。云何得成布施策发。若自身于布施无所策发。云何得成布施游戏。若无有一时布施一物。云何得成布施广大。若于布施生不牢想。云何得成布施清净。若生悭心云何得成布施究竟。若不住于究竟中。云何得成施自在。若于施不得自在。云何得成布施无尽。若不住无尽中。如施如是持戒乃至智慧皆尔。随其相应应知。

释曰。此中显示密语意。于中云何得成布施者。菩萨取一切众生为己体。是故一切众生行施。即是菩萨行施。此是密意。云何得成布施乐欲者。谓不乐欲有所得施。但乐欲菩萨净施。杂相及着相。是名有所得。是故经说。有杂相着相布施。云何得成施信者。由自得施心故不藉他为缘。云何得成施策发者。此亦显自性能施。若自身无所策发。由悭除故虽不策发自能行施。云何得成布施游戏者。非一时施常施故。不施一物一切施故。云何得成布施宽大者。于中不牢者。若取秘密义名为不乱。此为显定心施及破贪欲施。云何得成布施清净者。于中生起者。若取秘密义名为拔根。谓拔出悭根。由回悭首在下拔根在上故名生起。云何得成布施究竟者。究竟者名涅槃。于中不住故。非如声闻住究竟涅槃。云何得成施自在者。若于施障中令不得自在。故名于施得自在。以但于施障不得自在故。云何得成施无尽者。无尽即是涅槃。为显不同声闻住涅槃故。

论曰。云何得成杀生。若断众生生死。云何得成不与取者。若一切众生无有与者而自取之。云何得成欲邪行。若于欲邪中行故。云何得成妄语。若于虚妄中说为虚妄。云何得成破坏语。若于第一空中行常行故。云何得成粗恶语。谓住应知彼岸故。云何得成杂乱语。若于差别种类法中如其相说故。云何得成非分贪。若于无上禅定数习令自得故。云何得成瞋害心。若于一切烦恼心已得杀害故。云何得成邪见。于一切处遍行邪体如其体见故。

释曰。如经中说。佛言比丘我为杀生者。今当显示此说意。云何欲邪行者。若念知此欲是邪如是行故住应知。彼岸者。谓于应知彼岸中住故。云何邪见者。于色等遍行邪体。如其相见故。即是见依他性中分别性是邪相。余十不善业道义如论可解。

论曰。甚深佛法者。何者为甚深佛法今当解说。常住法是佛法。法身常住故。断灭法是佛法。一切障皆断灭故。生起法是佛法。化身生起故。证见法是佛法众生八万四千行并对治皆证见故。欲俱法是佛法。欲俱众生摄同自体故。如是瞋俱法是佛法。痴俱法是佛法。凡夫法是佛法应知。无染法是佛法。成就真如一切不污故。不污法是佛法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污故。是故名为甚深佛法。为修波罗蜜。为成熟众生为清净佛刹。为出生一切佛法等故。是菩萨三摩提业差别应知。

释曰。复有余经中说常住法是佛法。乃至无染法是佛法等者。此中说意今当显示。常住者。谓法身以此法故说为常住法。断灭法证见法不污法者。此等为显出离一切障染真如。以此法故说不污法。前不说作业差别是故今显示。菩萨三摩提业此中菩萨依止三摩提故得修诸波罗蜜。亦以依止三摩提故成熟众生。由神通故摄引令入。亦依止三摩提力清净佛刹亦尔。若心得自在即随所欲令世界成金等。如是等由三摩提力故。出生佛法是名为业。释增上心学竟。

释增上慧学胜相胜语第八之一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心学胜相。增上慧学胜相云何可见。谓无分别智。若自性。若依止。若因缘。若所缘。若相貌若建立。若释难若住持。若伴类若果报。若津液若出离。若至究竟若方便。无分别后得等功德。若差别若无分别智譬喻。若无功用作所应作若甚深等。此是无分别智。增上慧差别应知。

释曰。今当说增上慧学胜相。此中显无分别智是增上慧。此智复有三种。一方便无分别即是寻思。二无分别。三后得。于中求欲智是初增上慧。自内智是第二增上慧。摄持智是第三增上慧。于中唯成就无分别智为正体。由于寻思因智即是彼果故。由于后得果智即是彼因故。若此智成就前后二智即得成就。今应先释无分别智自性。自性即是体相。诸菩萨无分别智自性。应须离五种相今当说。

论曰。此无分别智自性离五种相。离非思惟故。离过觉观地故。离灭受想定故。离色自性故。离计度真实义种种相故。离此等五种相。是无分别智应知。

释曰。五种相中。若不作意是无分别者。则重睡耽淫极醉等应是无分别智。复次若过觉观地是无分别者。则二禅已上皆应是无分别知。若尔世间人亦应得无分别智。复次若心及心法不行故。是无分别智者。住灭受想定等应是无分别智。此智不成。何以故。以住灭定等时无有心故。复次若智体性如色者。如色顽钝无知。智亦如是顽钝无知。复次若于真实义中。取种种相是无分别者。此取即是分别。以分别言此是真实故。若智离此五种相缘真实义。于真实义中。若不起种种相言。此是真实此是无分别智相故。缘真实义时。如眼识缘色无种种相此是其义。

论曰。此中为成立。如所说无分别智故说偈。

诸菩萨自性  出离五种相

是无分别智  于真不计度

诸菩萨依止  非思亦是思

是无分别智  非思义种类

诸菩萨因缘  有意言闻熏

是无分别智  正思惟相应

诸菩萨所缘  不可言说法

是无分别智  无我及真如

诸菩萨相貌  于彼所缘中

是无分别智  尔炎无有相

相应自性义  所分别非余

字字相应故  是为义相应

若离于言说  于义智不生

言说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诸菩萨住持  即无分别智

后得智中行  得增长进趣

诸菩萨助伴  说为二种道

是无分别智  五度之种类

诸菩萨果报  诸佛二轮中

是无分别智  方便及正得

诸菩萨津液  于后生生中

是无分别智  自体转胜故

诸菩萨出离  得成就相应

是无分别智  应知十地中

诸菩萨究竟  由得三身净

是无分别智  得最上自在

如虚空不染  此无分别智

种种极恶业  唯信决定故

如虚空不染  此无分别智

解脱一切障  得成就相应

如虚空不染  此无分别智

常行于世间  世间法不染

如哑求受尘  如哑正受尘

如非哑受尘  三智如是说

如愚求受尘  如愚正受尘

如非愚受尘  三智如是说

如五求受尘  如五正受尘

如意识受尘  三智如是说

如未解求解  如知法及义

三智次第尔  当知方便等

如人正闭目  是无分别智

即彼开目时  是为后得智

此无分别智  应知如虚空

如空中色像  后得智亦尔

如摩尼天乐  作业离分别

诸佛种种业  亦常离分别

非此亦非余  非智亦是智

与尔炎无别  是无分别智

由说一切法  自性离分别

所分别非有  无无分别智

释曰。此初偈中即显此义。即此所说自性由依止故得生。今当说。由说此智为无分别故。此智必应依止心生。若依止心生。由能思念故名为心。若依止思念生。则无分别义不成。又若依止非心生。则不成智。为离此二过故。偈说诸菩萨依止等。于中此智所依止非思。何以故。以不思量义故。又此所依止亦非非思。何以故。以思所引生故。此所依止生时。是思种类故得说名思。又此智由因所生起故。次以偈显示其因。诸菩萨因缘。有意言闻熏者。由于他音声正闻熏习。以此熏习为因。生思惟意言。名正思惟。此智以何为所缘。复以偈显示。诸菩萨所缘等者。于中不可言法性。谓于分别性一切法不可言。复次何法不可说。谓无我真如人法体分别性无我。此无体之体名为真如。莫作断取。又此所缘有何相貌。次以偈显示。诸菩萨相貌等者。于中无相者。此智与真如平等而生。无有别相为相。此是相貌如眼取色。于中见青等相貌与色无异。此亦如是。智与真如无异相貌。若所有一切法皆不可说。何者为所分别。相应自性义所分别非余故。与彼不别故名非余。复次此云何成。为成就此故偈言字字自相应。是为义相应者。若此字与彼字相应。说此中义名和合义。如斫刍二字不断说故。即有眼义和合生(斫刍隋云眼)。是所分别。以何道理成就一切法不可说。若离于言说于义智不生故。如有人未识能说名。于所说义智则不生。若汝言但得能说名则知所说义者。此义不成。如偈言言说不同故。以能说名与所说义不同。名与义各别体故。偈言一切不可说。由此义故能说与所说俱不可说。复次此无分别智何所住持。偈言诸菩萨住持。即无分别智后得智中。行者由无分别后所得智故。菩萨得修诸行即依此智得增长进趣。菩萨所有诸行此增长义。依无分别智住持故。复次此智以何为伴。偈言诸菩萨伴助。说为二种道故。此无分别智以五波罗蜜为助伴。于中道有二种。谓资粮道。及依止道。资粮道者。谓施戒忍精进等诸波罗蜜。依止道者。谓禅波罗蜜。由如前说。诸波罗蜜所生善根。及依止禅定故。无分别智得生。此智即是般若波罗蜜。复次乃至未得佛果已来所有无分别智。能成熟果报。偈言诸菩萨果报诸佛二轮中。是无分别智者。何者诸佛二轮。谓受用身轮。及化身轮。若修方便无分别。能成熟化身果。若正得无分别。能成熟受用身果。为显示此义故。偈言方便及正得。复次何者是无分别智津液。诸菩萨津液于后生生中者。即于彼二轮中。于后后生处。此无分别智体转得胜进。即此无分别智转胜进时。此是津液果应知。复次云何出离。诸菩萨出离者。究竟出离。即是涅槃得成就相应。此无分别智者。此智初得得相应。从此经无量百千劫得成就相应。应知十地中者。从初地乃至第十地如是次第。初地中唯有得相应。尔后无量时得成就相应。是故诸菩萨于三阿僧祇劫得涅槃。由经尔所时乃得究竟故。何者无分别究竟。即次前所说得者。是偈言诸菩萨究竟。由得三身净。是无分别智。此中三身清净者。由此三身初地中唯有得。于十地中得善清净故。得最上自在者。此无分别智。非唯清净三身得究竟。复有十种自在。如后说彼亦是得应知。复次无分别智有何功德。于中有三种无分别。一方便无分别。二根本无分别。三后得无分别。此中方便无分别者。由此人初于他所。闻菩萨无分别已。自未见其方便。然生信乐。依止此信乐。修无分别观。此时名方便无分别。由此观行故无分别得生。故得无分别名。此方便无分别无染功德。譬如何等。偈言如虚空不染。此无分别智故。为显示何法。无染故说种种极恶业。为显示不染因故。说唯信决定故。由于此无分别唯信决定故。能对治恶趣。此即显示诸恶不染根本。无分别功德复何所以。偈言如虚空无染。此无分别智故。何法不染。谓一切障碍。何故不染。得成就相应故。显示于诸地中由得相应及成就相应为因故。此即显示对治一切障。无分别后得智功德。复何所以。偈言如虚空不染。此无分别智。常行于世间。世法不能染故。由此智力故。见有利益众生处。随念往生虽生世间。然不为世法所染。世法有八种。谓得利不得利好名恶名毁赞苦乐等。此即是无分别。从无分别智生故。今当显示此三智差别。其相应知。如哑求受尘。无有言说。方便无分别亦尔。如哑正受尘无有言说。根本无分别亦尔。如非哑受尘。如所受尘。即有言说。无分别后得亦尔。名字等名为言说。如愚求受尘者。未曾识知名愚。此愚等譬三智。如哑中说。如五求受尘者。无分别五种。应知是眼等五数。此等求觅及正受。此譬三智。一切如哑中说。如意识受尘者。如意识于尘能分别。亦受用。后得亦尔。于尘亦分别亦受用。如未解论求解。方便无分别亦尔。如诵习论时。但受用于法。根本无分别亦尔。法者谓文字如解。论者于法于义皆受用。后得亦尔应知。复次为摄此法及义故显示二智。如人正闭目者。此偈显示无分别及后得二种差别相。如虚空者。如虚空无染无有分别。亦不为他所分别。无分别智亦尔。遍在一切法一味。空中一切法不能污故名无染。自体无分别故名无分别。亦不为他分别成相貌故非所分别。此智如是应知。如空中色像后得智亦尔者。如色显现亦是能分别。亦是所分别。复次若以无分别智名为佛者。既离分别众生云何得成利益众生事。虽离分别如理得成故。以摩尼天乐譬喻显示。如摩尼天乐者。如如意珠离分别业。随众生所欲作利益事。又如天乐无有作者。随彼天所欲。出种种声。诸佛亦尔。离于分别而种种事成应知。此无分别甚深说中。云何为智缘依他性所分别物。为有别缘。若尔何过。若分别所攀缘则不得名无分别。若言有别攀缘。此别攀缘亦非有。非此亦非余者。于中非此者。以非分别所能缘。以无分别故亦非余者。以即于依他性法中作法。如攀缘故。此法及法如二种。不可说一不可说异故。此亦尔不可说为分别所缘。又不可说为异缘故。复云何此为是智为非智。若尔何过。若是智既名为智。云何不分别。若非智自性云何说为无分别智。故以非智亦是智偈显示。此不可为智。何以故。由方便有分别智自性中不生故。亦非非智以方便有分别智为因生故。复有别义非即亦非异非智亦是智者。由非即缘分别中生故名非智亦非异。由即缘法如中生故非非智。即以前句释后句。与尔炎无别。是无分别智者。非如方便智有能取所取生故名无分别。若于所取尔炎中。无别异平等平等生。是无分别。此智不住能取所取中。世尊于修多罗中。说一切法无分别。此中欲显示此无分别故。更说偈。由说一切法自性离分别者谓一切法即自性无分别。何故如此偈言。所分别非有。以此显示由所分别物非有故。若所分别非有故。即一切法自性无分别者。何故一切众生不即得解脱。无无分别智者。即以此句显示不得解脱。虽一切法自性无分别。由一切法自性无分别故。无有所分别。若于此中通达智生证见此无分别故得解脱。若通达智不生。即不得解脱。所说无分别智即此智有三分。今当显示。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九

释增上慧学胜相胜语第八之二

论曰。于方便无分别智中有三种。谓因缘引摄数习等。出生差别故。无分别智亦有三种。谓知足不颠倒无戏论等无分别故。无分别后得智有五种。谓通达忆念成立和合如意等。显示差别。

释曰。因缘引摄数习等出生差别故者。此是方便无分别三种。由或以种性力。或以现前数习力故得生。于中种性力者。即是从因得生。数习力者即是现在身丈夫力作。非从因生。知足无颠倒不戏论无分别故者。于中知足无分别者。应知是闻思体究竟。由满足故不复分别故。名知足无分别。于闻思位究竟时自知得到究竟处。此菩萨住在凡夫地。生满足心。作是念。闻思事只齐于此。以是义故说为知足无分别。复次应知。有世间知足无分别。若得于有顶处见为涅槃。生知足心。谓更无余处故名知足无分别。不颠倒无分别者应知是声闻等。由诸声闻通达真实故得无常等四无倒智。于常等四倒相中不复颠倒分别。无戏论无分别者应知。是诸菩萨由诸菩萨知一切法乃至菩提。无戏论无分别故不复分别。无戏论者。谓出语言道过世间智由此智非言语所说。亦非世智所知故。复次无分别后得智。有五种差别应知。谓通达忆念成立和合如意等。显示差别故者。于中通达显示。忆念显示。成立显示。和合显示。如意显示等五种差别。此中通达显示者。若通达已即于彼时显示云。我已通达作如是显示。显示者。谓决定知故忆念显示者若出定已忆念言。我已通达无分别也。成立显示者如所通达为他解说。和合显示者以一切法为一抟相。总相攀缘智。由此观智即得转依。如意显示者由此转依故即得如意显示。由随心所念一切自在。由此自在若以地等为金等即得成就。由显示故为此如意故。显示故名如意显示。何以故。由经说。以显示及如意故。已成立无分别智。未说成就因缘故。复以偈显示。

论曰。更有别偈成就无分别智。

鬼畜人天等  各随其所应

一切意有异  故知义不成

过去等及梦  并余二影像

无有为攀缘  然彼攀缘成

若义成为境  无无分别智

此智若不有  佛果无可得

得自在菩萨  乐欲自在故

如念地等成  得定者亦尔

成就观行人  智人得寂静

思惟一切法  如其义显现

智行无分别  一切义不现

即知无有义  识亦不得有

释曰。此中鬼畜人天等各随其所应者。畜生以为水。饿鬼为高原。如人见粪为秽。猪等畜生见为净妙。如人见饮食为净。于诸天见为不净。以此道理显示。于一物中各随其意见有差别。是故应知义无所有故。彼等所取既不成就。若尔义无所有故识应不缘境而生。答亦有识不缘境而生。如梦及过去未来等。无实攀缘即自体攀缘。如镜像及定境亦尔次以偈显示。过去等及梦此偈者。于中后半偈释前半偈。如其次第应知。由无实攀缘故无攀缘。非无攀缘即自攀缘故。谓自心为境而攀缘故。即是过去未来及梦并二影像等次第相应。若义成为境无无分别智者。若义有自性则无无分别智。若汝言无无分别智有何失者。此智若不有佛果无可得。若无分别智不有则不能得佛果。是故决定应有应知。得自在菩萨者。谓已得自在力故胜解自在故者。得乐欲自在故如念地等成者。谓欲以地等诸物成金等相。即能成故。得定者亦尔者。谓得定人及余声闻等故。成就观行人者。谓成就毗钵舍那故。智人者即是诸菩萨。得寂静者。谓得三摩提故。思惟一切法如其义显现者。由诸菩萨于如是如是修多罗等法。义思念时如念显现。若念佛时随所思念。于彼彼法中佛义显现。如是色受等义显现亦尔故。智行无分别一切义不现者。智正行无分别时。由一切义不现故。即知义无有。由义无所有故识亦成无所有。此识无所有今当显示。识亦不得有者。所识既不有能识则不成。是故应知无所有。此义应知。相中已具解释。

论曰。般若波罗蜜与无分别智无有差别。如经说菩萨住般若波罗蜜中已。与不住相应故。修余波罗蜜得满足。云何不住相应而得满足。谓远离五种住处故。一远离外道我执处故。二远离不见真实菩萨分别处故。三远离生死涅槃二边处故。四远离唯断烦恼障生知足处故。五远离舍众生利益事。住无余涅槃界处故。

释曰。此无分别智。即是般若波罗蜜。何以故。由经说住般若波罗蜜中。已与不住相应。如是等为欲令知此义故。以经文显示。如是住不住相应中满足余波罗蜜。远离外道我执处者。如外道住般若中有我执。念云。我住般若中。此是般若。菩萨远离如是外道住相故。得住无住相应般若中。远离不见真实菩萨分别处者。如不见真实。菩萨于无分别般若波罗蜜中。分别言。此是般若波罗蜜。无如是分别故。名不住相应。远离生死涅槃二边处者。如世间住生死边。声闻等住涅槃边。菩萨不如是。不住此二即是不住相应应知。远离唯断烦恼障生知足者。如声闻唯断烦恼障生知足。菩萨不如是由此意故言诸菩萨不住相应行应知。远离舍众生利益事住无余涅槃界处者。如声闻舍利益众生事。于无余涅槃而取涅槃。菩萨不尔。如是不住声闻所住。是名不住相应。声闻智与菩萨智有五种差别相。今当显示。

论曰。声闻智与此菩萨智有何差别。有五种差别应知。一无分别差别。谓阴等法无分别故。二无分限差别。谓通达真如入一切种应知。为一切众生无有分限故。三无住差别。谓入无住涅槃故。四毕竟差别。谓趣无余涅槃界不尽故。五无上差别。谓最为胜上无有余乘胜过故。

五种差别智  大悲以为体

世出世果报  当知不为远

释曰。于中无分别差别者。由诸声闻攀缘阴等。生分别智。诸菩萨智。于阴等不生分别故。无分限差别者通达人法二无我故应知。无有分限。由诸菩萨于一切应知中智生故。声闻唯知苦等谛为众生亦无分限。菩萨为一切众生故求菩提。声闻唯为自利故。无住差别者。诸菩萨得无住处涅槃非诸声闻此差别。毕竟差别者。于中言差别者。于无余涅槃界中。声闻涅槃则有尽灭。菩萨涅槃则不尔。无上差别者声闻乘有上。菩萨大乘则无有上。是故此为差别。此义偈中显示五种差别智等中。世出世果报者。谓色无色界是世间果报声闻等是出世果报。

论曰。若菩萨如是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等功德果报具足。已于一切义利中得自在者。何故现见有诸众生。受诸贫苦。由见是诸众生于彼义利业障故。由见若与其乐果报。于诸善法中碍其起善故。由见其无有义利。则厌恶现前故。由见其若得果报。为聚集不善法因故。由见其若得果报。与余无量众生作逼恼因故。以是义故现见众生受诸苦恼。此中有偈。

见业碍现前  集恶逼恼他

当知是众生  不得菩萨施

释曰。得自在菩萨。以此因缘虽有大悲而不与众生富乐。今显示此意。于中见诸众生业障故者。是诸众生于菩萨威力中有业障碍故。由彼等于菩萨智有障碍所碍。菩萨虽有堪能。见此事故于其贫苦即生舍心。此中显饿鬼见河水为譬。如河有水若欲饮时无人障碍。然饿鬼由自罪业故。不能得饮。此亦如是河喻菩萨。财物喻水。饿鬼喻众生。犹如彼水。是诸众生。于彼财物不能得受用。其义亦尔。由见与乐碍其起善者。复有余人虽无业障。然此人得见菩萨时。于相续中生起善法。若与此人果报以受富乐故。于起善则断绝。菩萨作是思量。宁令贫苦随顺起善。以此道理不与富乐。由见其厌恶现前故者。或复有人厌恶现前。菩萨见其贫苦。而于善不善中胜上厌恶现前思量。是已于彼众生不与富乐。由见其苦受果报。增长不善因者。又复有人于贫穷时。不得聚集不善法。菩萨见已作是思量。宁令贫穷。莫令造作不善。故于彼等不与富乐。由见其若得果报。与余无量众生作逼恼因故者。又复有人得大果报。则苦恼无量众生。是故宁令一身独受贫苦。于理为胜。莫令苦恼无量众生。是故不与富乐。如是等义偈中显示。此中业障碍故。生起善根故。善现前故。聚集不善故。逼恼余众生故。菩萨见其如此不与富乐。即是偈中业及碍现前。集恶逼恼他。以此显示余义可解。释增上慧学竟。

释寂灭胜相胜语第九

论曰。如是已说增上慧学胜相。寂灭胜相云何可见。诸菩萨寂灭即是无住处涅槃。以舍离烦恼不舍生死。共依止转依为相。此中生死者是依他性染污分。涅槃者即是依他性清净分。依止者即是依他性具二分。转依者即是依他性对治起时染污分灭。清净分显。

释曰。无住处涅槃相者。即是舍离烦恼不舍生死。共依止转依为相者。住此转时不令烦恼得住。然不舍生死。染分故名依他。即此净分故名涅槃。二分故即是彼依止。转依亦即此中得成。由此中对治起时。染分不行净分行故。

论曰。复次此转略说有六种。一益力损能转。由信解力住闻熏习故。有惭微烦恼行不行故。二通达转。谓已入地诸菩萨。真实不真实显现在前故乃至六地。三修习转。有障碍一切相不显现。真如显现故乃至十地。四果圆满转。无障碍一切相不显现。最清净真如显现。得一切相自在故。五下劣转诸声闻等通达人无我故。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离生死。六旷大转。诸菩萨通达法无我故。见生死即是寂静。灭烦恼而不舍离故。诸菩萨于下劣转中有何过失。不念利益众生事故。菩萨法应超过下乘。同其解脱此是过失。诸菩萨于旷大转中有何功德。于生死法中以自依止转为依止故。得身自在于一切趣显示一切身故。以种种调伏方便。调伏安立于世间果报及三乘中。此为功德。

释曰。此转复有六种。益力损能转者。阿梨耶识中染污熏习。损其能益对治力。是故得转住。解行地者。住闻熏习力已得转依故。若烦恼现行彼有惭愧故。现行烦恼熏习薄少。通达转中真实不真实显现者。由正入地时为真实显现因故。即于彼。时得转依。或时出观此即为不真实显现因乃至六地。修习转者。于应知障中有碍。此菩萨已一切相不复显现故。得转依。此转乃至十地。果圆满转中一切障不复障碍者。此菩萨已一切相不显现。无有一切障碍。见最清净真如故。得此于一切相中得自在故得依止。由得此相自在故。能作随意利益众生事。旷大转者。由于生死见其寂静。烦恼即灭非有所舍。但烦恼不染由处染不染故。不舍生死此有何功德此旷大转。诸菩萨以自依止转依故。于一切法得自在。于一切趣中显示同一切身[怡-台+龍]悷不调众生。以种种调伏方便智调伏。安立于富乐及三乘中。此为功德。是中富乐者是世间果报故。

论曰。为转依此中有偈。

凡夫覆真实  一切虚妄现

诸菩萨离妄  一切真实现

应知现不现  真实不真实

此依止转已  名解脱如意

生死及涅槃  若平等智生

生死即涅槃  彼人得如是

即得于生死  非舍非非舍

亦即于涅槃  非得非非得

释曰。为显转依故说偈。如诸凡夫由无明故。覆障真实。虚妄显现。即是众生等相。如是诸圣人真实显现故。舍离众生等相。由断虚妄无明故。得如是。应知现不现真实不真实者。虚妄分别不显现。真实成就性显现。是名转依。于转依中虚妄不现行真实现行。此即是解脱相应名解脱如意者。如意欲行皆得解脱。非如声闻毕竟涅槃犹如斩首。得如是解脱。生死及涅槃若平等智生者。于生死涅槃二种。平等智生。此二无有差别故者。若即于彼时故复次生死涅槃云何得平等。由烦恼为生死。烦恼法无我。菩萨通达此法。无我智生见彼诸法皆无所有。诸有生死即是涅槃。见生死法即是涅槃寂静。若如是有何所得。即得于生死非舍非非舍故。非舍者由诸有生死即是涅槃故。非非舍者舍故。由于此中不染故。见无所有故若得如是。亦即于涅槃非得非非得。由彼法不异涅槃是故非得。由于彼法见其寂静。与涅槃无有差别。是故非非得。释学果寂灭竟。

释智胜相胜语第十之一

论曰。如是已说寂灭胜相。智胜相云何可见。三种佛身故。应知是智胜相。谓自性身。受用身变化身。此中自性身者。即是如来法身。一切法中自在依止故。受用身者此显诸佛种种大集轮。法身为依止。清净佛刹中。受用大乘法果报故。变化身者。亦以法身为依止。处兜率陀宫故。及降生受欲乐。出家往外道中。修行苦行正觉菩提转法轮入大涅槃。所显示故。

释曰。智胜相此中解说。即以三身显智胜相。自性身为一切法自在依止。受用身者即以前所说。自性身为所依。种种诸佛大集轮故。得显于清净佛刹中。大乘修多罗等法为因故。得受用法乐此为依止。复有别义为受用清净佛刹故。及受用法乐故以此为依止。变化身中始从兜率陀宫。乃至入涅槃等者。为显示同天人法。以此为依止。

论曰。此中有郁陀那(隋云摄持)

相得及自在  依止与摄持

差别德甚深  念业等佛身

何者为相。诸佛法身略说有五种相。应知一转依相。谓一切障染污分依他性灭处。为解脱一切障。于一切法得自在现前。清净分依他性显故。二白法自体相。六波罗蜜满足得十自在。谓命自在心自在众具自在。此陀那波罗蜜满足故。业自在生自在。尸罗波罗蜜满足故。胜解自在。羼提波罗蜜满足故。愿自在。毗离耶波罗蜜满足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摄禅波罗蜜满足故。智自在法自在。般若波罗蜜满足故。三无二相。谓有无无二相故。一切法无所有。此空相不无故。有为无为无二为相。非业烦恼所为。然似有所为自在显示故。一异无二相。于中一切诸佛依止无差别。然无量身相续证正觉故。此中有偈。

我取无有故  依止无差别

前后次第证  假名说差别

性行别非虚  具无初无别

非一亦非多  无垢依止故

四常相谓真如清净为相。本愿所引佛事不休息故。五不思议相。此真如清净唯自证知。世间譬喻不可得。非分别所行故。

释曰。此郁陀那偈中。谓相得等。此中相者。即法身相有五种。应知转依相。谓一切障染污分。依他性灭。由染污分依他性灭故。于一切障得解脱。一切法中自在现前。清净分依他性显者。由于一切法得自在故。依他性一分清净性。即得显现。白法体相者。谓六波罗蜜圆满故。得法身十种自在。此是白法体。于中命自在者。欲得自身齐几许时住。即能显示。应知心自在者。于尔许时住。不为生死所染污故。众具自在者谓食等十种众具。诸佛如念即得。应知此三由陀那波罗蜜圆满为因。应知如偈说。

诸菩萨思惟  若净若不净

一切皆成善  是为意自在

业自在生自在。由尸罗波罗蜜满故者。摄因及所生果故。又以此故身口业自在转应知。由随欲所生即彼业现前生自在者。谓生处自在转应知。由于善恶等趣。随意欲生即能生故。尸罗因名为业。尸罗果名为生。由此道理即得显其自在故。信解自在由忍波罗蜜圆满故者。诸法皆随心转故。得随所乐欲。如所乐欲一切事悉成就故。愿自在是毗离耶波罗蜜圆满果者。由精进一切发行皆究竟。一切思量事悉成就故。五通所摄神力自在。是禅波罗蜜圆满果者。由心有堪能出生神通故。智自在法自在。是般若波罗蜜圆满果者。般若力故安立阴等。及得此后一切种智。无二相中非有相者。一切法无有相故。非无相者有空自性故。有为无为无二相者。谓非有为自性。非无为自性故。于中非业烦恼所生故非有为相。亦是有为相者。于有为中已得自在。处处显示。由此义故名有为相。一异无二为相者。于法身中由依止无别。是故无异相。由无量身得至故不得为一相。于此二中不可偏说故。名无二相。此义以偈显示。我取无有故依止无差别者。于世中我取力故有身差别。于法身中无有我取故无差别。若身无差别云何有多佛前后次第。证假名说差别者。由此无量身得故。亦有差别。如此等义。更以偈说。性别者诸菩萨有众多。由此差别故发行亦异。由发行差别故有众多人。菩提资粮得圆满。是故若唯一佛。余人资粮则应虚。作具足者。诸佛具作一切众生利益事。谓安立于三乘中。若诸佛唯以佛乘安立众生。则所作佛事不具足。是故应有多佛。如生死无初佛亦如是。若唯一佛即是有初。是故非一。又彼依止无差别故。亦不得为多。即是此无垢法界依止无差别。此不一异相。由此道理即得显示常相者。三因缘故。此体常住为相。真如清净以为佛体。此即常住。由此道理得显如来常住。应知本愿所引者。由昔发愿作一切众生利益事。由此愿所引故。佛体显现。是故彼愿不虚。此即常住应知。若谓如来作众生利益事已竟者。此义不然。以所作未究竟故。即于今时有无边事。谓一切众生未般涅槃故。以此因缘故常住为相应知。虽如是等说已。彼亦不可思议应知。此不可思议因缘。今当显示。唯自证知者。诸佛自证彼体故。由彼体唯自证故。非彼觉观所能思量。于世间中亦无此比类。以譬喻知故。

论曰。复次云何得最初证此法身。总相大乘法为所缘故。无分别智及彼后得智故。五相善修于一切地中。善集资粮故。破微细难破障故。金刚譬三摩提。次此三摩提。后离一切障即得转依。

释曰。此中说得最初得者。由此体无生以无为故。若生即是无常。金刚譬三摩提者。此三摩提犹如金刚能破微细难破障故。即得转依者。谓由此金刚譬三摩提。能转依得法身。

论曰。复次法身有几种自在而得至自在。略说有五种自在。一国土自身相好无边声。无见顶自在。由转色聚依故。二无讥嫌无量高大安乐行自在。由转受聚依故。三说一切名身句身味身自在。由转想聚依故。四变化变易引大众。引白法自在。由转行聚依故。五镜平等观作所应作智自在。由转识聚依故。

释曰。此中显示自在。由转色等五聚依故得自在。于中由转色聚依故。得佛刹自在。谓显示金银等。随意显示身自在。谓于大众轮随诸众生乐欲。显示身应知。相好等自在谓随所乐欲为彼显示故。即是无边声。无见顶等自在。由转受聚依故。得无讥嫌无量高大安乐行自在者。谓于无讥嫌无量高大等安乐行中得自在行故。于中无量者。应知是种种故。高大者谓此乐超过三界乐故。应知由转想聚依故。于说名身等中得自在故。由取相想故。缘于名言等而取其相。转灭此想故。由转行聚依故。于变化变易引大众引白法等故得自在。于中变化自在者。谓随意变化应知。变易者谓变易地等。令成金等故。引大众者应知随其意引诸大众。谓引天夜叉等众故。引白法者谓如意所欲则白法现前应知。由转识聚依故。得镜智平等智正观智作所应作智。于中镜智者。所应知法虽不现前。无忘失如世间善习经书故。平等智者于通达时。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此即是净心。应知正观智者。如典库者。于陀罗尼三摩提门。随于何时何法作意思惟。于彼中智行无碍故。作所应作智者谓显示如从兜率陀乃至涅槃。于中显现佛事。

论曰。应知法身为几法所依止。略说有三种。一种种佛住依止。此中有二偈。

得受五种自体喜  诸佛由证自界故

远离五喜由不证  是故为喜应须证

堪能事成无有量  法味义利功德具

诸佛恒常见无尽  故得欢喜最无嫌

二种种受用身依止成熟诸菩萨故。三种种化身依止多为成熟诸声闻等故。

释曰。应知有几法依止。法身于中种种佛住依止者。种种谓圣住天住梵住等诸住所依止故。或有人作是念。诸佛何须现化身。以诸声闻不证此故。离于五喜。谓诸声闻等不能证此法身。则远离五种欢喜。是故为喜。应须证者。谓若欲求此欢喜取于证者。当勤修方便也。此五种欢喜以第二偈显示。堪能事成无有量。法味义利功德具者。于中法身有堪能无量故。无量人得正觉者。皆悉堪能平等应知。由得见此堪能无量故生于欢喜。及事成亦无量者。若一佛作众生利益事。即是一切佛事。由诸佛多故事亦无量。由见此故生于欢喜。法味者由见了修多罗祇夜等十二部经法故。生胜欢喜。义利功德具者。谓财利具成及功德具成。于中财利具成者。谓随所思念即得具足应知。功德具成者。谓十力十八不共法等具成应知也。故得欢喜最无失者。最者过三界欢喜故。无失者及习气烦恼灭故。应知诸佛恒常见无尽者。见此次前所说四种欢喜。乃至穷生死后际无有灭尽。虽入无余涅槃亦无尽。是故诸佛别得最胜欢喜。非余声闻。法身亦为受用身所依止。何因缘得成受用身依止。若离此入地已上诸菩萨不得成熟。亦为化身所依止。何因缘得成化身依止。多为成熟诸声闻故由下愿乐诸声闻等。若离此不得成熟故。言多为者亦摄信行地诸菩萨应知。

论曰。应知有几佛法摄法身。略说有六种。一清净摄阿梨耶识转已。得此法身故。二果报摄。色根转已得果报智故。三乐摄转欲行等乐已得无量智乐故。四自在摄。种种业所摄自在转已得一切世界无碍神通智自在故。五世流布摄。一切见闻觉。知世流布言说转已得令一切众生心喜正说智自在。故六拔济摄。拔济一切灾横过失转已得拔济一切众生灾横过失智故。此等六种佛法。摄取诸佛法身。

释曰。若有法能摄法身。今当显示。转何法故得此法身。阿梨耶识转已得法身故者。谓得法身及清净故。此法身清净。名清净摄。果报摄者即是果报所摄佛法。色根转者。谓眼等色根转故。得果报智者。谓转彼色根得果报智故。乐摄中欲行等乐转者。谓世间欲行转已得佛法乐故。得无量智故者。即是游于种种乐故。自在摄中种种摄业转者。如世间种种业。谓田作兴生等。转此已得于一切世界中无障碍神通智故。世流布摄者。谓世间见闻觉知等流布转已。于见闻等中得自在。由得欢悦一切众生智故。拔济摄者。如世间王法苦恼事起。或以亲友力财物力而得拔济。转此已得拔济一切众生一切苦恼智。此拔济智离一切过失故。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十

释智胜相胜语第十之二

论曰。此诸佛法身。为说差别。为说无差别。依止意用及业无异故。不可说差别。无量正觉故有差别。如法身受用身亦尔。意用及业不异故无差别。依止有差别。无量依止转故。变化身亦如受用身应知。

释曰。无量依止转故者。诸菩萨有无量依止。由此受用身显现故。是故意用及业无差别。然身事有差别于中意用无差别者。谓安乐一切众生意应知。业无差别者。谓显示证正觉般涅槃等业。此业无别应知。

论曰。应知法身与几功德相应。与最清净四无量解脱胜处一切处无诤愿智四辩六通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种好。四一切种清净。十力四无畏。三不护三念处无忘失法。拔除习气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种胜智等相应。此中有偈。

怜愍诸众生  舍离结缚意

不舍安乐心  归命利益意

解脱一切障  牟尼胜世间

智遍满尔炎  归命解脱心

能灭诸众生  一切惑无余

惑者共归苦  归命离惑人

无功用无著  无障碍寂静

常解一切难  归命释难者

所依及能依  说言及说智

意常无障碍  归命善说者

随彼等语言  行往还出离

知彼诸众生  归命善教者

诸众生见佛  缘彼大人相

但见得生信  归命生信者

执持住处舍  变化及变易

三昧智自在  归命到彼岸

方便归依净  及大乘出离

障隔诸众生  归命摧魔者

能说智及断  出离障碍事

外道不能坏  归命自他利

说法制大众  远离二烦恼

无护无忘失  归命摄众者

利益诸众生  所作不过时

所作常不虚  归命无忘失

行住一切处  无非圆智业

一切时遍知  归命实义者

于昼夜六时  观察诸世间

与大悲相应  归命利益意

修行及证得  智慧与作业

胜一切二乘  归命最胜者

三身大菩提  具得一切种

归命断众生  一切处疑惑

无畏无过失  无浊无住处

于诸法无动  归命无戏论

诸佛法身与如是等功德相应。复有自性因果业相应行事等功德。是故诸佛法身是无上功德应知。此中有偈。

成就最胜义  出过一切地

至诸众生上  解脱诸众生

无尽无等德  相应世间见

众轮亦不见  一切天人等

释曰。法身与如是等功德相应。复有自性因果业相应行事等功德者。于中法身自性者。以成就最胜义显示。成就最胜义者。谓清净真如。此是佛自性故。因者显示出过一切地。谓以修一切地得彼佛体故。至诸众生上者。此显示果。显此果在一切众生上故。解脱诸众生者。此显示业。佛是救脱一切众生故。相应者。无尽无等功德相应以此显示。于中世间见者。谓见化身故。诸大众轮见者。谓见受用身故。此等诸天人亦不见者。谓此诸大众轮不见自性身。此等显示佛身行事差别。

论曰。然此诸佛法身甚深最甚深此甚深云何可见此中有偈。

诸佛不生生  无住处为处

诸事无功用  受用第四食

无差别无量  无数量一业

不动及动业  诸佛三身具

无有证正觉  非不一切觉

念念不可量  有非有所显

无欲无离欲  而亦与欲俱

既知欲非欲  得入欲法如

诸佛过诸阴  而亦住阴中

与彼不一异  不舍而寂灭

诸佛同事业  犹如大海水

我已现当作  他利无是思

诸罪者不见  如破器中月

普遍一切世  法光犹如日

或显示正觉  或涅槃如火

不生亦不有  如来常住身

佛于非正法  人及恶趣中

于非梵行法  自住最胜者

行于一切处  而亦无所行

一切众生见  然非六根境

伏断诸烦恼  如咒制诸毒

以惑至惑尽  佛具一切智

烦恼即菩提  生死寂灭体

有大方便故  如来不思议

此即是十二种甚深。应知所谓生成业住甚深。安立数业甚深。正遍觉甚深。离欲甚深。灭阴甚深。成熟甚深。显现甚深。显示正遍觉般涅槃甚深。住甚深。显示自体甚深。灭烦恼甚深。不思议甚深。

释曰。今当显示大乘甚深。即是显示十二种甚深。于中生成业住等甚深。以一偈显示。诸佛不生生者。此显生甚深。诸佛以不生为生故。无住处为处者。此显成长甚深。诸佛不住生死涅槃处故。所作无功用者。此显业甚深。诸佛以平等为业。由无功用故所作之业一切处平等受用。第四食者。此显住甚深。由四种食是不净身依止住处。诸佛非不净身依止住处。由段等四食。是欲界众生不清净身依止而住故。净不净身依止住处者。谓色无色界众生。此等于下地烦恼则净。于上地烦恼则不净。此诸净不净身。唯有触意思识等三食。离于段食。彼身得住。彼身唯以三食得住故。净身住持者。即是段等四食。于声闻缘觉等此等净身。若住于世由此住持故。示现住持者。即彼段等四食示现。即以此住持故。诸佛食之。此为第四。由示现以此为住持故。诸佛世尊得受众生所施令生欢喜。积聚福德故。无有食事。复有说言。诸佛食时诸天接取施余众生。以此因缘令彼众生当得菩提故。此等一偈同一甚深。又诸佛生相有十因缘应知。一愚痴别异故。二种种别异故。三摄持自在故。四住自在故。五舍自在故。六无二相故。七唯影像故。八如幻故。九无住为住故。十云义成就故。有十因缘故如来不住生死涅槃应知。一非知故。二非灭故。三非有故。四非有自性智故。五无得无分别故。六离心故。七得心故。八平等心故。九不得于物故。十非不得故。有十因缘故诸佛无功用而佛事成就。一灭离故。二无依止故。三应作无功用故。四作者无功用故。五作业无功用故。六无所有无功用故。七本昔无差别故。八所作究竟故。九作事未究竟故。十由熟修一切法中自在故。有十因缘诸佛受用于食。一示现以食住持身故。二令诸众生聚集福德故。三为示现同众生作故。四为令顺学正食故。五为令顺学知足故。六为令他发起精进故。七为成熟善根故。八为显示自身无染着故。九为住持尊重业故。十为圆满本愿故。

次显示安立数业甚深偈。无差别无量者。此是安立甚深。于中无差别者。法身无别异故。无量者。无量身证菩提故。无数量一业者。此是数甚深。乘虽无量诸佛一业故。不动及动业诸佛二身具者。诸佛虽三身相应。然受用身业则牢住。化身业则不牢住。此即是甚深故。

次显示证正觉甚深偈。无有证正觉者。人及法无所有故。非不一切觉者。由假名说一切觉故。此正觉云何。偈言念念中无量。以此显示。由于念念中无量人得正觉故。有非有所显者。此显真如于诸有非有为义故。

次显离欲甚深偈。无欲无离欲者。欲无所有故无所染。既无染故亦无离。何以故。欲若是有可有离欲故。而亦与欲俱者。由唯断上心欲留随眠欲故。若不留随眠欲。即同声闻入涅槃故。既知欲非欲得入欲法如者。谓欲分别中。了知非欲。即入欲法真如故。

次显示灭阴甚深偈。诸佛过诸阴而亦住阴中者。谓已过色等五取聚。但住于无所得法如聚中故。与彼不一异者。佛已舍彼分别聚。然与彼非异。以即住彼法如中故。又非不异由虽是化身分别即成清净境界故。不舍而寂灭者。谓不舍真实性聚即是涅槃故。

次显成熟甚深偈。诸佛同事业者。诸佛作业平等。皆为成熟众生故。此何所似犹如大海水。如水入海为鱼鳖等受用。如是既入法界同为成熟众生故。我已现当作他利。无是思者。无有一念思惟。我于三时利益众生。然似摩尼天乐无有功用。而作众生利益事成。

次显示显现甚深偈。若世间不见诸佛。又说诸佛是常住身。既有常住身。何故不见偈言诸罪者。不见如破器中月故。如器破水则不住。以水不住故月则不现。如是诸众生等无有奢摩他滋润故。佛月不现。水譬三摩提。体滋润故。普遍一切世法光犹如日者。虽不见佛亦为作佛事。由说修多罗等法犹如日光。以此为佛事。亦于世间得成熟众生。

次显显示正遍觉般涅槃甚深偈。或显示正觉或涅槃如火者。或示正遍觉。或示般涅槃。其事如火。譬如火或时然或时灭。诸佛亦尔。或有众生应以涅槃成熟。即示涅槃。应以正觉成熟。即示正觉。为解脱故如火性不异。唯一法身亦尔。应如是知。余半偈义可解。

次显住甚深偈。佛于非正法人及恶趣中于非梵行法自住最胜者者。自体最胜住亦最胜。住于圣住故。此中圣住者。谓住于空故。天住者。谓住禅那故。梵住者。谓住慈等四无量故。非正法者。谓诸不善法。诸佛于诸不善法中住于空住。是故佛住圣住。于人道及恶趣众生攀缘而住。入于禅那。是为天住。于非梵行法中自体最胜住。如是等空住者即是自体。

次显显现自体甚深偈。行于一切处而亦无所行者。后得智于善不善等中差别智生。若无分别智即无所行。化身于一切处行非余身也。第二义中一切众生见者。谓即此化身一切处得见故。然非六根境者。即此化身若为地狱众生所见时。为教化彼故生于彼处。非化身自性。彼地狱众生见时。谓即是地狱身。是故非彼地狱等众生六根境界。

次显灭烦恼甚深偈。伏断诸烦恼如咒制诸毒者。谓现行烦恼。在菩萨位时不断烦恼。由有随眠惑在。如咒制诸毒者。譬如被毒咒力制之则不为害。烦恼亦尔。以智知故则不为恼。以惑至惑尽者。谓以留随眠惑故不同声闻入般涅槃。佛具一切智者。谓诸佛烦恼尽时。即得一切智具故。

次显不思议甚深偈。此等烦恼即是彼菩提分是集谛故。生死等苦谛即是涅槃故。如来一切所说皆不可思议。如前所说三种因缘。谓唯自证知等非思量境界。

论曰。诸菩萨念佛法身。以几种念而念。略说诸菩萨修习念佛有七种。一诸佛于一切法得自在应如是修习念佛。于一切世界得无障碍神通智故。此中有偈。

障碍及阙因  众生界普遍

二种决定故  诸佛无自在

二如来身常住。真如无间离垢故。三如来最无讥嫌。离一切烦恼障智障故。四如来无功用。无有功用而不舍一切佛事故。五如来大受用。清净佛土为大受用故。六如来无染污。生在世间不为一切世法所染故。七如来大义利显示证正觉入涅槃等。未成熟众生而成熟之。已成熟者而解脱之。此中有偈。

随逐于自心  常具净相应

无复诸功用  施与大法乐

无依止遍行  平等于多人

一切一切佛  智人如是念

释曰。诸菩萨若念诸佛法身。如七相修念。今当显示此修义。于中于一切法得自在者。以神通故于一切法得自在。由诸佛于一切世界中得无障碍神通。非如声闻等有障碍故。若诸佛于一切法得自在者。何故一切众生不得涅槃。此义以偈显示。有因缘故。不能令得涅槃故。说障碍及阙因等偈。此中障碍者。由业障等所碍故。虽无量诸佛。不能令其得涅槃。是故诸佛于彼众生无有如上自在。阙因者。谓无涅槃法性。此为阙因。由无彼性故。二种决定故者。决定有二种。一作业决定。二受报决定。然于此二种决定。诸佛无有自在。于中报障者。谓痴钝等应知。受报决定者。谓决定趣地狱等。报及受报有此差别。常住身者。即是真如无间离垢。此如常住以此为身。故名如来常住身也。如来大受用者。诸如来等即以清净佛刹为大受用应知。大义利者。诸佛大义利体。谓成熟解脱。未成熟众生以菩提涅槃而成熟之故应知。余四相念佛义可解。此七种念佛更以二偈显示。随逐于自心等偈中说七相成就。诸菩萨最初念诸佛果报。皆随逐自心。此亦即是常净相应者。谓善。是故最无讥嫌无功用者。以无功用作诸佛事故。施与大法乐者。即是清净佛土应知。无依止遍行者。若有依止作行则苦。是故诸佛无所依止而行教化。以如是故利益多人。由多人所共故诸菩萨应念此果报。

论曰。复次云何应知。诸佛刹土清净相。如百千偈修多罗菩萨藏缘起中说。婆伽婆住于最胜光明。七宝庄严故。放大光明普照无量世界故。住于无量妙庄饰处故。周圆无限故。超过三界行处故。出世上上善根所生故。最清净自在识相故。如来住持故。诸大菩萨所住故。无量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等所行故。大法味悦乐所持故。安住一切众生一切利益事故。离一切烦恼逼迫故。离一切魔故。胜过一切庄严如来庄严住持故。大念慧行出生故。大奢摩他毗钵舍那为乘故。大空无相无愿入处故。无量功德众庄严大宝莲华王所建立故。游于大宫殿中故。如是等句显清净佛刹。所谓色类具足。相貌具足。量具足。方所具足。因具足。果具足。主具足。助伴具足。眷属具足。住持具足。业具足。顺摄具足。无畏具足。住止具足。道路具足。乘具足。门具足。依持具足。故如是等皆得显现。又彼清净佛刹中所有果报一向净妙一向乐一向无嫌一向自在。

释曰。如百千偈修多罗缘起中说。佛刹清净。彼清净佛刹。以何等胜功德显示。前二句显色具足。谓七宝等。七宝中金银琉璃珊瑚马瑙并是石所摄。末逻羯多(玉之类缘色)亦是石所摄。应知赤宝者谓赤真珠。从赤虫所出。由于中出珠故。此珠宝于一切宝中最胜故。光明照无量世界者。即前所说七宝出生光明故。此是色具足第二句。次一句显庄严具足。次一句显量具足。次一句显方所具足。此等以何为因。出世无分别及彼出世无分别后得二种善根所生诸善为因。此即是因具足。此亦有一句。次一句显果具足。彼佛刹中以最清净识自在转为相故。次一句显主具足。次一句显伴具足。次一句显眷属具足。于此眷属具足中。所言摩睺罗伽亦摄在龙中。于净土中若能住持身此是住持具足。亦以一句显示。以此为食已复作何业。但成就一切众生一切利益事。亦以一句显示顺摄具足。由净土中无烦恼无苦故。亦以一句显示彼中无有怨对之怖。由无魔故。于彼佛土中无阴魔烦恼魔死魔天子魔。是故无有怖畏。此一句即是无畏具足。次一句显住处具足。复以何道得入彼清净佛刹。于大乘中闻思修智为体。即是大念慧行如其次第。此一句显示道具足。以何为乘。于奢摩他毗钵舍那而趣于彼。此一句显乘具足。以何门得入彼土。谓于大乘中空无相无愿为门故。此一句显门具足次一句显依持具足。犹如大地以风轮为依持。彼清净佛土以何为依持。以无量功德大宝莲华为依持。此句显依持具足。彼净土中果报一向净妙者。由彼中无有粪秽等不净物故。一向乐者。彼中唯有乐受。无有苦及无记等受。一向无嫌者。于彼中无有不善及无记故。一向自在者。以自心力不待因缘故。

论曰。复次此诸佛法界一切时有五业应知。一救护一切众生逼恼中业。谓聋盲狂等逼恼。唯见即得救护故。二救护恶道业。从不善处拔出安置善处故。三救护非方便业。外道等以非方便求于解脱。开悟安置于佛正教中故。四救护我见业。为令超过三界教示以道故。五救护乘业。谓发行余乘诸菩萨。及不定性声闻等。安立令修行大乘故。此五种业是一切诸佛平等业应知。此中说偈。

因依事念行  别故业有异

世间有此异  导师无彼别

释曰。诸佛法界者。即是法身。彼有五业应知。救护一切众生逼恼业者。由见佛故盲等即得眼等故。救护恶道业者。此业为救护恶道故。谓于不善处移诸众生置于善处故。救护我见业者。说超过三界道名为救护。世间名为三界。即说此为我见。余二句义可解。此等五业是一切诸佛平等业应知。此等义以偈显示。若诸佛平等业。世间众生不平等业。此等因缘。以因依事念行等一偈显示于世间中因异。由地狱因别。人天因别。乃至饿鬼因别。是故业有异。依异者。由依止身别异故。作业有异。事异者。或有兴生或种田。此等业由此等事异故世间业体异。念异者。念名意欲。由此意欲异故。世间业亦有异。行异者。即是有为行。由所作有为行业异故名为异。谁有此异。偈言世间有此异故。导师无彼别者。谓佛一切作事无复功用。则无因等五异。是故诸佛作业无有差别故。

论曰。如是诸佛法身功德具足相应。不与声闻辟支佛共。若尔者以何意故说一乘。此中有偈。

为引摄一分  及安住余者

于此不定性  说正觉一乘

法无我解脱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涅槃  究竟唯一乘

释曰。此二偈显说一乘意。为引摄一分者。谓不定性声闻。为引入大乘故。云何令彼不定性人于大乘中而般涅槃故。及安住余者。不定性菩萨。为令彼安住大乘。云何令彼不退舍大乘。于声闻乘而般涅槃。为此义故佛说一乘不定性。二句义可解。法无我解脱一偈。此中显别意说一乘。何者别意。法平等故。无我平等故。解脱平等故。于中法平等者。法即是真如。此如平等。一切声闻等同趣彼如。故名为乘。以平等故名一乘。无我平等者。无有人我。既无人我。仍言此是声闻此是菩萨者不应道理。由依此无我意故说为一乘。解脱平等者。声闻等亦同解脱烦恼。依此意故说为一乘。何以故。由世尊说解脱与解脱等无有各各相故。性别者。由根性有差别故。于乘不决定性声闻亦得成佛。由此意故说为一乘。二意得者。得二种意故。平等意者。由一切众生一体摄故。我即是彼。彼即是我。如是摄已此得正觉。即是彼得正觉。依此意故说为一乘。第二意者。如法华经中为声闻授记。得此意故。谓但得诸佛法。如平等意不得法身。由得此平等意故。作如是念。诸佛法如。即是我等法如也。复有别义。于彼大众中有诸菩萨。与诸声闻同名授记得涅槃。如佛说我念过去无量百千数。于声闻乘般涅槃。由此意故说一乘。以见诸众生。应以声闻乘而调伏者。现于彼般涅槃故。究竟者。此即是一乘。以究竟无有别趣故。然有差别。以声闻乘等异于佛乘。由此意故世尊说为一乘。

论曰。如是一切诸佛同一法身而有多佛。此以何因缘可见。此中有偈。

一界无有二  一时多成就

次第非道理  故成有多佛

释曰。由此因缘一切诸佛平等法身。或一或多应须了知。次当显示。于中应知一者。法界平等故。诸佛以此为体。由法界平等故诸佛是一应知。复次应知一者。于一时一世界中无有二佛并出故。是故唯一应知。复次若多若一如偈中显示。所谓一界等。一界无有二者。此一句显示一义。谓于一世界中无有二佛并出世故。余句显示众多佛一时多成就者。于一时中有无量诸菩萨。同修资粮成满此等。若已福智资粮成满。而不得佛果。此等资粮则为虚弃。由有众多菩萨同修资粮成满故。有多佛应知。次第非道理者。无有次第得正觉义。若修菩提资粮时待次第成满。可得证正觉时亦有次第。然由众多菩萨修资粮无有次第故。证正觉时亦无次第。是故有众多佛。

论曰。于法身中诸佛非毕竟涅槃。非非毕竟涅槃云何可见。此中有偈。

解脱一切障  所作未究竟

佛毕竟涅槃  亦不般涅槃

释曰。复有别部师说。诸佛无有毕竟涅槃。有别部声闻乘人则言。有毕竟涅槃。有如是等二意。以偈显示。解脱一切障等者。于中若解脱烦恼障智障。由此意故。言诸佛毕竟涅槃由所作事未毕竟。未成熟者成熟之。已成熟者解脱之。应作此等事。由此意故不毕竟涅槃。若异于此则同声闻涅槃。由毕竟涅槃故。所作誓愿便则无果。

论曰。何故受用身不即如是成自性身。有六因缘故。一色身显示故。二无量大众轮中差别显示故。三随彼欲乐应现自体不定显示故。四随异异显现自体变动显示故。五菩萨声闻天等种种大众和杂处和杂显示故。六阿梨耶识及生起识等转依不相应显示故。是故受用身非自性身义成。

释曰。今次显示由此道理故自性身不成受用身。一色身显示者。谓佛色身非即法身。由所见色非即法身故。是故受用身不是法身。又此受用身有差别。诸佛大众轮差别故。法身则无如是差别。由此道理不相应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又随其所欲现受用身故。如修多罗说。有人见佛黄色。有人见佛青色。如是等具说。受用身则有如是等体相不定。若言自性身体性有不定。则不应道理。自性身由有如此不相应故。非受用身。即自性身。又复受用身有一众生。初见余色。后即于彼身复见余色。若法身自性动异。则不相应。是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又复受用身常与天等诸众和杂。自性身如是和杂。则不相应。是故受用身不即自性身。又复由阿梨耶识转依已。即得自性身。若即此自性身是受用身者。生起识转依已。复得何身。是故受用身不即自性身。由此六种不相应故。不得成一。

论曰。何因缘故化身亦非自性身。有八因缘故。一诸菩萨从久远已来得不退三摩提于兜率天及人中生不成故。二于宿命书算数印工巧杂论等及受用欲行中无智不成故。三已知邪说正说法教而往诣外道所不成故。四善知三乘道而行苦行不成故。五舍万亿阎浮洲于一处证正觉转法轮不成故。六若离如是显示证正觉等方便其余皆以化身作佛事者。则应于兜率天中证正觉。七何不于一切阎浮洲中平等佛出。既不如是。以无阿含及道理可证。八与一世界中无二如来出世不相违。以有众多化佛故。言一世界者。是一四洲世界。如无二转轮王并出。此中有偈。

诸佛微细化  平等入多胎

一切种正觉  为显现受生

释曰。今次显自性身即是变化身不相应义。有八种不相应。于中初不相应者。诸菩萨从久远无量劫来得不退三摩提。尚不生于兜率陀等诸天中。况复人间。是故世间所见是所化身。非自性身。复次诸菩萨已得宿命智而不知书算等事者。无有道理。是故化身为教化众生故应作此事。复次菩萨于三阿僧祇劫修行时。不知正说邪说。云何于最后证正觉时。乃能知也。是故化身非自性身。复次舍万亿阎浮洲唯于一处证正觉转法轮不应道理。若化身得成。由于一切处同时现化。是故化身非自性身。若言但一处证正觉余处显示化身摄眷属者。何故不即于兜率陀天中住证正觉。于一切四洲中示现化身也。若言一切四洲中不证正觉者。此义不成。以无有阿含及道理证说。于一佛刹中随于一四洲中不证正觉。若汝言若尔者与修多罗相违。何以故。以经说无二佛并出者应知。彼经中所说以转轮王为喻。如无二转轮王并出者。此说于一四洲中无并出。非一佛刹也。二佛不并出亦尔。所言世界者。谓一四洲也。此中有偈显示正觉。诸佛微细化等即是其义。佛于住兜率陀天宫时。若下入胎即于彼时。若与上座舍利弗等眷属俱者应知。彼等皆是化所施设。如是施设已。即得显示于一切相中证正觉。

论曰。为一切众生故。发愿及修行成大菩提。毕竟涅槃不应道理。发愿及修行无果报。是过失故。

释曰。此中显示毕竟涅槃不成义。诸佛为一切众生故发大誓愿及修行。既作如是利众生意已。随诸众生利益事作之。若于毕竟涅槃中而般涅槃。彼愿及行便为无果。若汝言如来法身常住者。受用身及化身无常。云何名常身。今成就此义故。

论曰。受用身化身二身无常。云何言如来身常住。依止常住法身故。受用身变化身。此二身受报不舍故。数数化现故。如常受乐。如常施食。佛身常住应如是知。

释曰。二身是常。由依止常住法身故。此二身是常。复次受用身者。不舍受用故是常。化身者。常显示证正觉般涅槃等。相续不断故是常。于此二身以譬喻显示其常。如世间言常受乐。非即得无间乐而得名为常受乐。又如言此人常施食。非即是常施。有时不施故。然得名为常施食者。二身常义亦尔。

论曰。有六因缘故。诸佛世尊化身不毕竟住。一所作究竟。谓已成熟解脱众生故。二为转乐欲涅槃。意令求常住佛身故。三为转于佛所起修修。意令于甚深法正说中生觉了故。四为生渴仰。意若数见生无厌足故。五为生自精进。由知说者不可得故。六为令得极速成熟。自起精进不舍重轭故。此中有偈。

所作事究竟  转彼寂灭欲

为转轻佛意  令生渴仰心

为发自精进  令其速成熟

是故佛化身  非毕竟住者

诸佛法身。虽无始时无量。为得彼故不应不策勤也。此中有偈。

佛得无异无量因  众生于此舍精进

此得一切非因果  如是因断无道理

阿毗达磨大乘修多罗中。摄大乘品解释竟。阿阇梨阿僧伽造。

释曰。此中有难。若法身无始时无差别无限量。以是故堪能利益众生者。何须为此故勤精进也。为遮彼难故。以偈显示。彼诸佛所得无异无量。以此为因应起正勤。是故言诸佛无始时者。一切有过。何以故。此得于一切时不成因过失故。如此断因无有道理。诸菩萨大悲在心。怜愍一切众生。犹如一子于利益众生事中。余人自作非我所为。此不应道理。余人作与不作我皆为之。应当如是。摄大乘释论。于大乘部中制述无量。胜论者阿阇梨婆薮槃豆造竟。

摄大乘论释序

沙门慧智慧愷述

夫至道弘旷。无思不洽。大悲平等。诱进靡穷。德被含生。理非偏漏。但迷涂易久。沦惑难息。若先谈出世。则疑性莫启。故设教立方。各随性欲。唐虞之前。图谍简少。姬周以后。经诰弘多。虽复制礼作训。并导之以俗法。而真假妙趣。尚冥然未睹。故迹隐葱岭已西。教秘沧海之外。自汉室受命。方稍东渐。爰及晋朝。斯风乃盛。梁有天下。弥具兴隆。历千祀其将半。涉七代而迄今。法兰导清源于前。童寿振芳尘于后。安睿骋壮思以发义端。生肇擅玄言以释幽致。虽并策分鏕。同澜比派。而深浅竞驰。照晦相杂。自兹以降。笃好愈广。莫不异轨同奔。传相祖习。而去取随情。开抑殊轸。慧恺志渐负槖。勤愧聚萤。谬得齿迹学徒。禀承训义。游寓讲肆。多历年所。名师胜友。备得咨询。但综涉疏浅。钻仰无术。寻波讨源。多所未悟。此盖虑穷于文字。思迷于弘旨。明发兴嗟。负心非一。每欲顺风问道。而未知厥路。有三藏法师。是优禅尼国婆罗门种。姓颇罗堕。名拘罗那他。此土翻译称曰亲依。识鉴渊旷。风表俊越。天才高杰。神辩闲纵。道气逸群。德音迈俗。少游诸国。历事众师。先习外典。备通书奥。苞四韦于怀抱。吞六论于胸衿。学穷三藏。贯练五部。研究大乘。备尽深极。法师既博综坟籍。妙达幽微。每欲振玄宗于他域。启法门于未悟。以身许道。无惮远游。跨万里犹比邻。越四海如咫尺。以梁太清二年方届建业。仍值梁季混淆。横流荐及。法师因此避地东西。遂使大法拥而不畅。末至九江及游五岭。凡所翻译卷轴未多。后适闽越。敷说不少。法师每怀慷慨。所叹知音者希。故伯牙绝弦。卞和泣璧。良由妙旨之曲难辩。盈尺之珍罕别。法师游方既久。欲旋反旧国。经涂所亘。遂达蕃禺。仪同三司广州刺史阳山郡公欧阳頠。睿表岳灵。德洞河府。经文纬武。匡道佐时。康流民于百越。建正法于五岭。钦法师之高行。慕大士之胜规。奉请为菩萨戒师。恭承尽弟子礼。恺昔尝受业。已少涤沈弊。服膺未久。便致睽违。今重奉值。倍怀蹈舞。复欲餐和禀德。访道陈疑。虽殷勤三请。而不蒙允遂。恍然失图。心魂靡托。衡州刺史阳山公世子欧阳纥。风业峻整。威武贞拔。该阅文史。深达治要。崇澜内湛。清辉外溢。钦贤味道。笃信爱奇。躬为请主。兼申礼事。法师乃欣然受请。许为翻译。制旨寺主慧智法师。戒行清白。道气宏壮。志业闲瞻。触途必举。匡济不穷。轮焕靡息。征南长史袁敬德。履行冲明。志托夷远。徽猷清兰。冰桂齐质。弼谐蕃政。民誉早闻。兼深重佛法。崇情至理。黑白二贤。为经始檀越。辰次昭阳。岁维协洽。月吕姑洗。神纪勾芒。于广州制旨寺便就翻译。法师既妙解声论。善识方言。词有以而必彰。义无微而不畅。席间函丈。终朝靡息。恺谨笔受。随出随书。一章一句。备尽研核。释义若竟。方乃著文。然翻译事殊难。不可存于华绮。若一字参差。则理趣胡越。乃可令质而得义。不可使文而失旨。故今所翻文质相半。与僧忍等同共禀学。夙夜匪懈。无弃寸阴。即以其年树檀之月。文义俱竟。本论三卷。释论十二卷。义疏八卷。合二十三卷。此论乃是大乘之宗极。正法之秘奥妙义云兴。清词海溢。深固幽远。二乘由此迷坠。旷壮该含。十地之所宗学。如来灭后将千一百余年。弥勒菩萨投适时机。降灵俯接。忘己屈应。为阿僧伽法师广释大乘中义。阿僧伽者。此言无著。法师得一会道。体二居宗。咏玄鉴极。凝神物表。欲敷阐至理。故制造论。唯识微言。因兹得显。三性妙趣。由此而彰。冠冕[彞-糸+分]伦。舟航有识。本论即无著法师之所造也。法师次弟婆薮槃豆。此曰天亲。道亚生知。德备藏性。风格峻峙。神气爽发。禀厥兄之雅训。习大乘之弘旨。无著法师所造诸论。词致渊玄。理趣难晓。将恐后生复成纰紊。故制释论以解本文。笼小乘于形内。挫外道于笔端。自斯以后。迄于像季。方等圆教。乃盛宣通。慧恺不揆虚薄。情虑庸浅。乃欲泛芥舟于巨壑。策骀足于长路。庶累毫成仞。聚爝为明。有识君子。幸宜寻阅。其道必然无失坠也。

(第四译十八卷(应为十五卷)

摄大乘论释卷第一3

释依止胜相中众名品第一

智障极盲闇  谓真俗别执

由如理如量  无分别智光

破成无等觉  灭心惑无余

常住德圆智  恒随行大悲

如众生根性  极解脱真道

于十方界说  能无功用心

由无分别智  不住于生死

常起大悲故  不入于涅槃

由摄智方便  至自他极利

我以身口意  顶礼佛世尊

是无上正法  如来自觉说

若人能正行  至甘露妙迹

若诽谤此法  没无底枉坑

由智及信心  顶礼真实法

住道住果僧  普胜一切众

智道浴清净  世无上福田

片善投于中  广大如空地

成就世间乐  及清凉涅槃

我一心顶礼  佛圣弟子众

聪明邪慢人  退阿含修得

行说随自执  正理非所证

事弥勒菩萨  依止日光定

照了实法相  无动及出世

为我等宣说  正法真道理

如秋月日光  文词遍于世

甚深大种种  句义依了经

能令聪慧人  下心起尊敬

细密法难通  智无著无碍

利等八世法  心常无染着

无碍名称义  通敏者恒诵

天人普识知  顶礼大师足

辩说常无尽  雨甘露文义

依尊随分闻  犹如乞雨鸟

披阅决定藏  以释摄大乘

愿此言利益  怖畏大海人

释曰。此品有三章。一无等圣教。二十义次第。三众名。

无等圣教章第一

论曰。摄大乘论即是阿毗达磨教及大乘修多罗。

释曰。此言依何义。因何而起。依一切所知依甚深广大诸法实性。若离佛菩萨威力。何人有此功能能说此义。云何造论由此相说。若离阿毗达磨名则不知此论是圣教。为此义故。又为显经名。譬如十地经。今造此论其用云何。众生无知疑倒欲令得解。复次此论说阿毗达磨大乘修多罗名者。欲显如来法门别类。及显此论别名。言大乘者。欲简小乘阿毗达磨。何故不但说阿毗达磨名。复说修多罗名。有阿毗达磨非是圣教。复次说阿毗达磨名者。显此论是菩萨藏。复次立藏者。欲何所为。为灭自惑于大乘中。是菩萨烦恼。何以故。诸菩萨以分别为烦恼。阿毗达磨者。甚深广大法性为相。此菩萨藏凡有几种。亦有三种。谓修多罗。阿毗达磨。毗那耶。此三由上下乘差别故成二种。谓声闻藏菩萨藏。此三及二云何名藏。由能摄故。此摄何法一切应知义。云何成三有九种因别立。修多罗者。为对治他疑惑。若人于此义中起疑。为令得决定智故。立修多罗。为对治受用二边故。别立毗那耶。由佛遮有罪过受用立毗那耶。对治乐行边。由佛随喜无罪过受用。立毗那耶。对治苦行边。为对治自见取偏执故。别立阿毗达磨。能显无倒实法相故。复次为说三种修学故。别立修多罗。为成依戒依心学故。别立毗那耶。何以故。若人持戒则心无悔。由无悔等能次第得定。为成依慧学故。别立阿毗达磨。何以故。能简择无倒义故。复次正说法及义由修多罗。成就法义由毗那耶。何以故。若人修行惑毗那耶得通达此二法及义法义。决定胜智由阿毗达磨。由此九因缘故立三藏。此三藏通用云何。为解脱生死是其通用。云何得解脱。能熏觉寂通故得解脱。由闻思三藏故能熏。由熏故觉。由觉故寂。由寂故通。由通故得解脱。若略说三藏各有四义。菩萨若能了别此义则具一切智。若声闻能了一句一偈义则至流尽。云何一一藏各有四义。修多罗四义者。一依二相三法四义。能显示此四义故名修多罗。依者是处是人是用。依此三佛说修多罗故名依。相者谓真俗二谛相故名相。法者阴界入缘生谛食定。无量无色解脱制入遍入。助道无碍辩无诤等故名法义者所作事故名义。生道灭惑是事。阿毗达磨四义者。一对二数三伏四解。对者是法对向无住处涅槃。何以故。能显谛道门故名对。数者诸法中随一法。或以名或以别相或以通相等。数数显此一法故名数。伏者此法能伏诸说。立破二能由正说。依止等方便故故名伏。解者由阿毗达磨修多罗义易解故名解。毗那耶有四义者。一由罪过。二由缘起。三由还净。四由出离。罪过者谓五篇七聚罪。缘起者或四或八。四者一无知二放逸三烦恼炽盛四轻慢。八者一由心不由身口。二由身不由心口。三由口不由身心。四由心身不由口。五由身口不由心。六由心口不由身。七由身口心。八不由身口心。还净者由善心不由治。罚善心者如本受持对治。出离者有七事。一各各发露遮相续。二受与学罚。三先制后开先已制戒。后由别意故开。四更舍若大众聚集同意如本。更舍先犯罪人是时还净。五转依比丘比丘尼转男女二根若不共罪。六如实观由四种法郁陀那观察诸法。又如对治法相。恒观察自罪。七法尔得若见四谛小随小罪不更故犯。由法尔所得。复次毗那耶有四义应知。一人。佛世尊依此立戒。二立制。已说过失大师集众立学处。三分别。已略立制更广解释。四决判。此立制中云何犯罪。云何不犯。今当释本文。

论曰。佛世尊前。

释曰。欲显恭敬及无异言。

论曰。善入大乘句义菩萨摩诃萨。

释曰。已得陀罗尼等功德。由此功德于文句及义善能摄持。又能如理显说故名善入。何故但言菩萨摩诃萨而不说名。欲显诸菩萨摩诃萨众。通有此能。何故说两名。欲显具足二行。

论曰。欲显大乘有胜功德依大乘教。

释曰。唯大乘中有胜功德。余乘中无。为明大乘不共德故。言欲显大乘有胜功德依大乘教。

论曰。说如是言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等过于余教。

释曰。此言欲何所明为显大乘有胜功德。为实有及利他故。诸佛世尊如十号中解。

论曰。十胜相者。

释曰。由依止等十相异故胜。十义为因言说为果。以义胜故所说无等。

论曰。一应知依止胜相。

释曰。应知者。谓净不净品法。即是三性。此三性依止三性因。即是胜相。由此依止胜相。如来言说亦胜。即是阿黎耶识依止。即是胜相。譬如石子乃至智果胜相亦如是。

论曰。二应知胜相。

释曰。应知胜相者。谓应知自性或应知即是相。

论曰。三应知入胜相。

释曰。应知谓三性入者。谓能成入及所成入即是唯识。

论曰。四入因果胜相。

释曰。入唯识因即是施等世间六波罗蜜。在愿乐位中。入果即入唯识。后六波罗蜜在通达位中。转成果名出世间。

论曰。五入因果修差别胜相。

释曰。入因果即世出世六波罗蜜。修者谓四德数习此修地。地不同故名差别。即是欢喜等十地。

论曰。六于修差别依戒学胜相。

释曰。谓于修差别诸地中戒学。依戒菩萨修观。即十地中菩萨一切戒。于诸恶法无复作心。

论曰。七此中依心学胜相。

释曰。学义如前解。心即是定。定以一心为体。依一心修习。谓一切菩萨定名依心学。

论曰。八此中依慧学胜相。

释曰。为能得果名依慧。以慧为依止。发修行心。是依慧即是无分别智。

论曰。九学果寂灭胜相。

释曰。谓灭差别有三种。一最胜。二品类。三自对解脱定智。障灭即是无住处涅槃。

论曰。十智差别胜相。

释曰。谓已离一切障智。智即无分别智。名对治道差别。即佛如来智已离一切随眠障。此智无分别智差别。

论曰。由此十义胜相。如来所说过于余教。如此释修多罗文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说。

释曰。云何能显。由此略释文句显十义。于小乘中无唯大乘说。

论曰。复次云何此中略释能显大乘胜于余教。令此略释显斯十义。唯大乘有小乘中无。何者为十。谓阿黎耶识说名应知依止相三种自性。一依他性。二分别性。三真实性。说名应知相。唯识教说名应知入相。六波罗蜜说名入因果相。

释曰。何以故。由唯识道得入三性愿乐位。六波罗蜜虽是世法。能引出世法。能生唯识道故。说是入三性因。菩萨已入地。出世清净六波罗蜜。即是入三性果。

论曰。菩萨十地。说名入因果修差别相。

释曰。出世十种菩萨地。是名入因果修差别。

论曰。菩萨所受持守护禁戒。说名于修差别戒学相。首楞伽摩虚空器等定说名心学相。无分别智说名慧学相。无住处涅槃说名学果寂灭相。三种佛身。自性身应身化身。此三说名无分别智果相。

释曰。于地中有三种修观。说名三种依学。此学果即是灭。谓灭三障。无分别智名依慧学。此智若约声闻无四倒分别。名无分别。若约菩萨无一切法分别。名无分别。二无分别异相。如此三种佛身是无分别智果。若离自性身法身不成。譬如眼根。若离法身应身不成。譬如眼识离根不成。应知此二由能依所依故得相应。若离应身。已入大地菩萨无受用法乐。若无受用法乐。菩提资粮不具足。譬如见色。若离应身化身不成。若无化身诸菩萨在愿乐位中。声闻瘦涩愿乐初发修行。皆不得成。是故决定应有三身。

论曰。如此十种处唯大乘中有。异于小乘故说第一。

释曰。此十法是无上菩提因。次第相引乃至无上菩提。

论曰。佛世尊但为菩萨说此十义。

释曰。大乘但是佛说。小乘则共说。大乘但为菩萨说不为二乘说。由此三义故胜小乘。

论曰。故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等过于余教。复次云何此十胜相所说无等能显大乘。是如来正说遮小乘决非大乘。于小乘中未曾见此十义。随释一义但见大乘中释。复次此十义能引出无上菩提。成就随顺不相违。

释曰。三义证十义能引无上菩提。以是无上菩提因故。成就者若约圣教及正理。简择思惟此十义成就。不可破坏譬如已见导师所说道相。随顺者若人观行在修位中。此十义随顺修观而住。譬如导师所说道随顺而住。不相违者于十地中无障因。譬如导师所说道中无劫盗虎狼等障。复有地地中生死涅槃不相妨碍。是故十义能引无上菩提。

论曰。为诸众生得一切智智。

释曰。由此十义具足三德。谓无等境无等行无等果。若人闻思修此。必得无上菩提故。言为诸众生得一切智智。

论曰。而说偈言。

应知依及相  入因果修异

三学及果灭  智无上乘摄

十义余处无  见此菩提因

故大乘佛言  由说十义胜

十义次第章第二2

论曰。云何十义如此次第说。菩萨初学应先观诸法如实因缘。由此观故于十二缘生应生聪慧。次后于缘生法应了别其体相。由智能离增益损减二边过失。如此正修应通达所缘如实诸相。次后从诸障应解脱。次心已通达应知实相。是先所行六波罗蜜。应更成就令清净无复退失。由依意内清净故。次内清净所摄诸波罗蜜。依十地差别应修随一三阿僧祇劫。次菩萨三学应令圆满。圆满已是学果涅槃及无上菩提。次后应得修。十义次第如此。此次第说中一切大乘皆得圆满。

释曰。此十义境界有次第。正行有次第。果有次第。由观此次第故。立十义次第。复次若人已了别诸法因。于十二缘生则得聪慧。何以故。由果从因生。不从自在天等不平等因生。亦不无因生。是故立因果二智。次是法从因生菩萨应识其相。何者为相。分别性实无有体。执言是有名为增益。实有真实性。执言是无名为损减。增无损有是名二边。聪慧能离此二边。次所执唯有识。由此智故是相应可通达。由此通达无复障碍。次随顺入唯识。世间六波罗蜜依俗谛。得依真谛清净意所摄。出世六波罗蜜亦应学。次于十地中随差别应修习。各三阿僧祇劫。不同声闻修得。何以故。声闻于三生中下对治种。成熟对治道。对治道成熟故。于第三生中。解脱三界得阿罗汉果。次此差别修中。戒等三学应令圆满。次三学果涅槃烦恼障智障等灭。无上菩提及三身此等应觉故。说如此次第。若立大乘不出此法。何以故。若欲释缘生义即入阿黎耶识中。若欲释法相即入三性摄。若欲释得即入唯识中。若欲释因果即入唯识观处。若欲释地即入因果处。若欲释三学即入十地处。若欲释灭即入三学处。若欲释无上菩提及三身。即入无住处涅槃摄。若说佛体及因果其数如此。故说次第复有别释。此十义能引无上菩提。生无虚无分别智故名成就。与四道理及三量不相违故名随顺。非先随顺后相违。如偈言。

能持爱及悲  随顺于善故

非黑白我见  有益亦有损

故名不相违。能生一切智智者。于一切法无间如理如量智生故。复有别解以后释前。

众名章第三之一

论曰。此初说应知依止。立名阿黎耶识。世尊于何处说此识。及说此识名阿黎耶。如佛世尊阿毗达磨略本偈中说。

此界无始时  一切法依止

若有诸道有  及有得涅槃

释曰。今欲引阿含证阿黎耶识体及名阿含。谓大乘阿毗达磨。此中佛世尊说偈。此即此阿黎耶识界。以解为性。此界有五义。一体类义。一切众生不出此体类。由此体类众生不异。二因义。一切圣人法四念处等。缘此界生故。三生义。一切圣人所得法身。由信乐此界法门故得成就。四真实义在世间不破。出世间亦不尽。五藏义。若应此法自性善故成内。若外此法虽复相应。则成[穀-禾+卵]故约此界。佛世尊说比丘。众生初际不可了达。无明为盖贪爱所缚。或流或接。有时泥黎耶。有时畜生。有时鬼道。有时阿修罗道。有时人道。有时天道。比丘。汝等如此长时受苦。增益贪爱恒受血滴。由此证故知无始时。如经言。世尊此识界是依是持是处恒相应及不相离不舍智。无为恒伽沙等数诸佛功德。世尊非相应相离舍智。有为诸法是依是持是处故。言一切法依止。如经言。世尊若如来藏有由不了故。可言生死是有故。言若有诸道有。如经言。世尊若如来藏非有。于苦无厌恶。于涅槃无欲乐愿故言及有得涅槃。复次此界无始时者。即是显因。若不立因可言有始一切法依止者。由此识为一切法因故。说一切法依止。若有诸道有及有得涅槃者。此一切法依止。若有是道则有果报。亦有由此果报众生受生。易可令解邪正两说分别有异。后后能得上品正行应得胜德。由烦恼依止故生极重烦恼及常起烦恼。是果报等四种差别名依止胜。能翻此四种名依止下劣。生死中不但道等非有。涅槃义亦非有。何以故。若有烦恼则有解脱。应知依止中复有阿含。能证阿黎耶识名。

论曰。阿毗达磨中复说偈言。

诸法依藏住  一切种子识

故名阿黎耶  我为胜人说

释曰。诸法依藏住者。第二句释第一句。谓一切种子识。由烦恼业故变。阿黎耶识相续。前果报后成因。故名阿黎耶者。显义证名以名目识。我为胜人说者。胜人谓诸菩萨。是菩萨境界依止及能障菩萨道故。为菩萨说。

论曰。此阿含两偈证识体及名。云何佛说此识名阿黎耶。

释曰。此语欲显立名之因。

论曰。一切有生不净品法。于中隐藏为果故。

释曰。一切谓三世。三世中取正生能生不净品法。谓翻五种净品名不净品。

论曰。此识于诸法中隐藏为因故。

释曰。诸法谓阿黎耶识果。即不净品等。阿黎耶识藏住此果中为因。

论曰。复次诸众生。藏此识中。由取我相故。是故名阿黎耶识。

释曰。藏者以执义。约阿陀那识及意识。说众生名。何以故。一切众生无无我执。我执若起。缘何境缘本识起。微细一类相续不断故。

论曰。阿含云如解节经所说偈。

执持识深细  法种子恒流

于凡我不说  彼勿执为我

释曰。前引阿毗达磨偈为证。此中更引经偈为证。阿毗达磨以理为胜。经以教为胜。教必有理理必顺教。此二名证。若离此二证立义不成。此证从解节经出。佛告广慧菩萨。广慧。于六道生死。是诸众生随在众生聚。或受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此中得身及成就。初受生时一切种识先熟合大长圆。依二种取。谓有依色根。及相名分别言说习气。若有色界中有二种取。若无色界无二种取。广慧。此识或说名阿陀那。何以故。由此本识能执持身。或说名阿黎耶识。何以故。此本识于身常藏隐同成坏故。或说名质多。何以故。此识色声香味触等诸尘所生长故。广慧。依缘此本识。是识聚得生。谓眼识乃至意识。依有识眼根缘外色尘。眼识得生。与眼识同一时共境。有分别意识起。若一眼识生。是时一分别意识生。与眼识共境。此眼识若共二识或三四五共起。是时一有分别意识。与五识共缘境生。如大水流。若有一能起浪因至则一浪起。若二若多能起浪因至则多浪起。是水常流不废不断。复次于清净圆镜面中。若有一能起影因至则一影起。若二若多能起影因至则多影起。是圆镜面不转成影亦无损减。此本识犹如水流及镜面。依此本识。若有一能起眼识缘至。则一眼识起。乃至若有五能起识因至则五识起。广慧。如此菩萨依法如智有聪慧。能通达意心识秘密义。诸佛如来如理如量。由如此义。不记说诸菩萨能通达意识心秘密义。广慧。诸菩萨由如实不见本识。及阿陀那识等。于内于外。不见藏住不见生及长等。不见识眼色及眼识。不见耳声及耳识。乃至不见身触及身识。广慧。诸菩萨依法如智有聪慧。能通达意心识秘密义。诸佛如来如理如量。由如此义。记说诸菩萨能通达意识心秘密义。复次引偈重释经所说义。执持识深细者。云何此识或说为阿陀那识。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谓能报持有依五根及相等习气故。此识亦名阿陀那。深细者难灭难解故。法种子恒流者。一切不净品法能生熏习所依住。如水流念念生灭相续不断。于凡我不说者。诸凡夫人无甚深行。不求一切智。根钝故不为凡夫及二乘说。彼勿执为我者一相起相续长。若众生依经起邪分别。即执此识为我。恐起邪执故我不为说。

论曰。云何此识或说为阿陀那识。

释曰。前已引正理及正教。证此识名阿梨耶。云何今复说此识名阿陀那。

论曰。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一切受生取依止故。何以故。有色诸根此识所执持。不坏不失乃至相续后际。又正受生时由能生取阴故。故六道身皆如是取是取事用识所摄持故。说名阿陀那。

释曰。今立道理为成阿陀那名。道理者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由此识执持有色五根。不如死人身在黑胀坏等有变异位。若至死位阿梨耶识舍离五根。是时黑胀坏等诸相即起。是故定知。由为此识所执持一期中五根不破坏。一切受生取依止故者。此言重答前问。此识众生正受生时能生取阴。此取体性识所执持。由此识是正受生识。是故正受生时一切生类皆为此识所摄。一期受身亦为此识所摄。于阿梨耶识中身种子具足故。以是义故阿梨耶识亦名阿陀那。

论曰。或说名心。如佛世尊言心意识。

释曰。阿梨耶识及意。见此二义不同心义。亦应有异。此三异相云何。

论曰。意有二种。一能与彼生次第缘依故。先灭识为意。又以识生依止为意。

释曰。若心前灭后生。无间能生后心说此名意。复有意能作正生识依止。与现识不相妨。此二为识生缘故名为意。正生者名识。此即意与识异。

论曰。二有染污意。与四烦恼恒相应。

释曰。此欲释阿陀那识。何者四烦恼。

论曰。一身见二我慢三我爱四无明。

释曰。我见是执我心。随此心起我慢。我慢者由我执起高心实无我起。我贪说名我爱。此三惑通以无明为因。谓谛实因果心迷不解。名为无明。

论曰。此识是余烦恼识依止。此烦恼识。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

释曰。此染污识由依止第一识生。由第二识染污。次第已灭说名意。余识欲生能与生依止故。第二识名染污识。烦恼依止故。若人正起善心亦有此识。

论曰。由缘尘及次第能分别故此二名意。

释曰。以能取尘故名识。能与他生依止故名意。第二识是我相等。或依止能分别故名意。

论曰。云何得知有染污心。

释曰。以何道理能成立此义。

论曰。若无此心独行无明。则不可说有。

释曰。独行无明其相云何。若人未得对治道。能障实慧惑名独行无明。此无明于五识非有。何以故。若人在于五识不能为障。何以故。若是对治道生处。则是障处于染污意识此亦非有。何以故。但由此惑心应染污故。与余惑相应共行。独行名则不成。若汝说第六识由独行无明染污。则第六识一向不清净。以此无明不暂息。云何施等心成善以第六识。恒与无明相应故。若有人说心与善相应生。此人则有过失。若第六识。恒被染污则不得引对治道生。若有人说染污心相应有别善心。此善心能引生对治道故染污心即灭。若作此说则无过失。

论曰。与五识相似此法应无。何以故。此五识共一时有自依止。谓眼等诸根。

释曰。犹如眼识等五识。眼等五根同时为依止。意识必应有同时依止。若不立余识亦无此依止。如眼识无依止不得生。意识亦应尔。

论曰。复次意名应无有义。

释曰。云何无义。若立前灭心为意。此但有名无义。何以故。意以了别为义。于无中云何可立。是识随六识前已灭。此意名不可得。不能了别以无体故。

论曰。复次无想定灭心定。应无有异。何以故。无想定有染污心所显。灭心定不尔。若不尔此二定应不异。

释曰。若人立有染污心。此人于无想定则说有染污心。于灭心定则说无染污心。对此人二定则有差别。若不如此于二定意识不行故。二定则无异。

论曰。复次于无想天一期应成无流无失。无染污故。于中若无我见及我慢等。复次一切时中起我执。遍善恶无记心中。若不如此但恶心与我执等相应故。我及我所。此惑得行。于善无记中则不得行。若立二心同时生无此过失。若立与第六识相应行。有此过失。

释曰。于无想天生若无染污心。一期生中则无我执及我慢等。此生便无流失。此定不应为圣人所厌恶。既为圣人所厌恶。故知此定有染污识。由我执恒相随施等诸善常为我执所杂我执恒随。若离无明则无此事。此无明若离依止则不得有。此无明依止。若离阿陀那识无有别体。

论曰。

无独行无明  及相似五识

二定无差别  意名无有义

无想无我执  一期生无流

善恶无记中  我执不应起

离污心不有  二与三相违

无此一切处  我执不得生

证见真实义  惑障令不起

恒行一切处  名独行无明

论曰。此心染污故无记性摄。

释曰。此心是无明所依。于三性中此心属何性。由染污故属有覆无记性。何以故。有染污故。云何有染污。

论曰。恒与四惑相应。

释曰。不了无我境故起我执。由我执起我爱我慢。此四惑一切处恒起。

论曰。譬如色无色界惑是有覆无记。此二界烦恼奢摩他所藏故。

释曰。界以生性为义。离淫欲及段食欲。由色欲生故名色界。离下二界欲由无色欲生故名无色界。此二界惑虽与第六粗识相应。不失无记性。由八定所藏故。此惑若在欲界散心应成不善。由依止粗故。若与第二识相应。虽不在定中亦非不善以依止最细故。若在色无色界。依止虽粗八定所摄。心软滑故。亦非不善。能生生死亦非是善故。属有覆无记性。第二识所起惑亦尔。依止细故非不善。是生死因故亦非是善。

论曰。此心恒生不废。

释曰。此染污心三性中。八定无想定无想天处。恒生不废。

论曰。寻第二体离阿梨耶识不可得。

释曰。第二识缘第一识起我执。若离第一识此识不得起。故知有第一识今成就第二识。为显第一识故。

论曰。是故阿梨耶识成就为意。依此以为种子余识得生。

释曰。离第一识无别识体为第二识。因及生起识因。佛说心名。此名目第二识。佛说识名。此名目六识。佛说意名。此名目第一识。何以故。第二识及生起识。若前已灭后识欲生。必依第一识生及能生自类故。说名意根。

论曰。云何此意复说为心。多种熏习种子所聚故。

释曰。第一识或名质多。质多名有何义。谓种种义及滋长义。种种者自有十义。一增上缘。二缘缘。三解相。四共作。五染污。六业熏习。七因八果。九道十地。此义中各有多种义故名种种。滋长有三义。一由此十法聚集。令心相续久住。二此心能摄持一切法种子。三是种种法熏习种子之所滋长。种子者。谓功能差别因。所滋长者。谓变异为三界。由此义故。佛说第一识亦名质多。

论曰。云何于声闻乘不说此心相。及说阿梨耶阿陀那名。微细境界所摄故。

释曰。问各问名体。答通答两问。此识于所知中最微细。以非二乘所缘故。此识亦是境界。若求佛果人必须通达此识。此识是应知等九义所依藏故。故名所摄。复次菩萨有微细境界藏。此识难解。故属微细境界藏摄。

论曰。何以故。声闻人无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智。

释曰。何故于声闻乘不说微细境界。声闻人不作正勤求知如来境界。修行唯为自利故。诸声闻人惑障由苦等智粗浅观行。可得除灭。

论曰。是故于声闻人离此说由成就智。令本愿圆满故不为说。

释曰。诸佛见声闻人少欲知足。求除自惑障。此障若离此智由余智可得灭除。本愿得成。不为解脱他障不发愿求如来法身。修行微细甚深道。故不为说。

论曰。诸菩萨应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智故佛为说。

释曰。诸菩萨求灭自他惑障及智障故。修行正勤故。为诸菩萨说。

论曰。何以故。若离此智得无上菩提。无有是处。

释曰。若离甚深微细境。十种次第修则不得成。若离此修心。烦恼易除法身易得。无有此义。

论曰。复次此识于声闻乘。由别名如来曾显。

释曰。复有别道理可信此识是有。何以故。于声闻乘此义由别名。处处显现。

论曰。如增一阿含经言。于世间喜乐阿梨耶。爱阿梨耶。习阿梨耶。着阿梨耶。为灭阿梨耶。如来说正法。

释曰。初句略说根本。后以三句约现在过去未来。更广释之。着阿梨耶者。约现在世。习阿梨耶者约过去世。爱阿梨耶者。约未来世。复有别释。喜乐阿梨耶是现在世。云何现在世。喜乐阿梨耶由过去世着阿梨耶故。由过去现在数习阿梨耶。是故未来爱阿梨耶。复次或执此四句义不异。若不异云何有四句。如决定藏论所明。有二种爱。谓有爱无有爱。有爱即三界爱。无有爱谓爱三界断。喜乐者若人生在欲界。缘已得尘生喜缘。未得尘生乐著者。若人生在色界。未离欲色界。贪着色界生及色界尘由已得色界定。于定生染。不乐所未得定。于中执为解脱故说名著。习者若人生无色界。未离欲无色界。先且观欲界过失。生色界欲。后观色界过失舍色界欲生无色界欲。此欲由习诸定所成故说名习。此三名有爱依常见起。爱者若人多行恶。畏受苦报。或执断见求不更生故。说名爱。此一即无有爱。依断见起。或约四倒释四句或约四爱释四句。即饮食衣服住处有无有爱。或欲显自法辩令弟子得法辩因。或欲显一义有多名。或欲令钝根人。若忘此义由别名还得忆。或欲令钝根人因重说名故得解。或欲令别方弟子若不解一名。由余名得解故说四句。名异义同。

论曰。世间乐听。

释曰。依信智两根。

论曰。故属耳。

释曰。显离散乱心。即是定根。

论曰。作意欲知。

释曰。显起恭敬不放逸。即是念根。

论曰。生起正勤。

释曰。因此起勇猛。舍恶取善即是精进根。此中所明是即三慧。

论曰。方得灭尽阿梨耶。

释曰。此明道果。即是尽无生智。

论曰。乃至受行如来正法及似法。

释曰。如教而行。是名受行如来所说名句味称正法。名句味所目义称似法。复次正法谓正说。似法谓正行正得。复次正法以阿含为体。似法以所得为体。

论曰。由如来出世是第一希有。不可思议法于世间显现。如本识此如来出世四种功德。经由别义。于声闻乘此识已显现。

释曰。别义有三种。一别意。如来欲说自出世功德。非欲显阿梨耶识。此识与功德相应故说此识。二别名。如来但说名不说义。三别义。微细境所摄于二乘不宜说。但由义相应故。说名不释义。

摄大乘论释卷第二3

众名章第三之二

论曰。复次摩诃僧祇部阿含中。由根本识别名。此识显现譬如树依根。

释曰。此识为一切识因故。是诸识根本。譬如树根。芽节枝叶等所依止说名树根。若离此根芽等不成。此识为余识根本亦尔。

论曰。弥沙塞部亦以别名说此识。谓穷生死阴。何以故。或色及心有时见相续断。此心中彼种子无有断绝。

释曰。云何说此识为穷生死阴。生死阴不出色心。色有时有。诸定中相续断绝。如无色界。心亦有时有。诸定中相续断绝。如无想天等。于阿梨耶识中。色心种子无有断绝。何以故。由此熏习种子。于穷生死阴恒在不尽故。后时色心因此还生。于无余涅槃前。此阴不尽故名穷生死阴。

论曰。是应知依止阿陀那阿梨耶。质多根本识穷生死阴等。

释曰。此三是大乘中所立名质多是通大小乘所立名。根本识是摩诃僧祇部所立名。穷生死阴是弥沙塞部所立名。等者正量部立名。果报识上座部立名有分识。

论曰。由此名小乘中。是阿梨耶识已成王路。

释曰。由此众名广显本识。是故易见犹如王路。言王路者有三义。一直无歧。二广平熟。三光明无障。本识亦尔。直无歧譬定无疑。广平熟譬大小乘俱弘此义。光明无障譬引无量道理以证此识故譬王路。

论曰。复有余师。执心意识此三但名异义同。是义不然。

释曰。此义约小乘还反质小乘。小乘云。阿梨耶识阿陀那识。由自僻执于同义异名中立为异义。此说不然。何以故。

论曰。意及识已见义异。当知心义亦应有异。

释曰。小乘中立意及识。名义俱异能了别名识。若了别已谢能为后识生方便。名为意故。识以了别为义。意以生方便为义。如小乘中二名有二义。本识有体无名。故知心名应目本识。此义不可违。

论曰。复有余师。执是如来说世间喜乐阿梨耶。

释曰。小乘诸师约阿梨耶名。起执不同。阿梨耶者欲显何义。爱着境界名阿梨耶。

论曰。如前所说。此中有五取阴说名阿梨耶。

释曰。此爱着境其义不同。或执是五取阴取是贪爱别名。贪爱所缘自五阴名为取阴。此取阴是众生爱着处故。说名阿梨耶。

论曰。复有余师。执乐受与欲相应说名阿梨耶。

释曰。此五阴非爱着处。若无乐受于乐受若无颠倒。云何于五阴生爱着。是故于乐受中。由欲颠倒心未灭故。此乐受是爱着处。五阴与乐受相应故。说五取阴为爱着处。是故乐受正为爱着处。

论曰。复有余师。执身见说名阿梨耶。

释曰。若人说乐受是爱着处。是义不然。此受由能安乐自我。爱自我故爱此乐受。譬如人爱寿故爱寿资粮。如此爱我故爱我资粮。

论曰。如此等诸师。

释曰。为摄余执有说寿命是爱着处。有说道是爱着处。有说六尘是爱着处。有说见及尘是爱着处。

论曰。迷阿梨耶。由阿含及修得是故作如此执。

释曰。如此小乘中诸师。不了别阿梨耶识。云何不了别。不了别有二种。一由教。二由行。教谓小乘阿含是。阿含不如理决判此识义故。依阿含迷于此识。行谓粗浅道。无道理能证此识义故。由行亦迷此识。

论曰。由随小乘教及行。是师所立义不中道理。

释曰。诸师依小乘教。及离阿梨耶识立别名。若约小乘道推度。此义亦不中。小乘理为自悉檀所违故。

论曰。若有人不迷阿梨耶识。约小乘名成立此识。其义最胜。

释曰。不迷人是菩萨。由阿含及行诸佛观人根性依根性立阿含。于下品者有秘密说。于上品者无秘密说。是故具明诸识。由此阿含菩萨不迷此识。由行者若人修行能破欲界惑。则见自身为色惑所缚。乃至无色界亦尔。若修行出无色界。见身被缚在阿梨耶识中。为灭此缚故修十地。诸菩萨由甚深行故。不迷此识。若人能了别此识。以小乘名目此识。名义相称故。成立名义则为最胜。

论曰。云何最胜。

释曰。显示小乘义过失于大乘义中则无过失。是故大乘安立最胜。小乘过失者。

论曰。若执取阴名阿梨耶。于恶趣随一道中。一向苦受处于彼受生。

释曰。恶趣即四恶趣。于四恶趣中随入一道。此道定是纯恶业果报。无余受相杂故。名一向苦受处。于彼中有时生乐受。此乐受于恶趣非果报果。但名相似果。唯以苦受为果报果。是罪人处恶趣受苦报故。言于彼受生。

论曰。此取阴最可恶逆。

释曰。生时住时不可忍故言可恶。于此苦中恒起灭离贪欲意。谓我何时当死。何时当舍离此阴。故名为逆。

论曰。是取阴中一向非可爱。众生喜乐不应道理。

释曰。此恶道阴一向是苦恼资粮。于中云何生爱故喜乐乖理。若说取阴名阿梨耶。此义不成。

论曰。何以故。彼中众生恒愿取阴断绝不生。

释曰。彼中众生因此苦苦。愿乐灭现在阴。愿乐令后阴不更生。

论曰。若是乐受与欲相应。从第四定乃至上界。皆无此受。

释曰。此受不遍三界。但生死一分中有此受。

论曰。若人已得此受。由求得上界则生厌恶。

释曰。若人已生乐处已。得有乐定见。此乐粗动是放逸处难成易坏。起厌怖心求得上界寂静。则厌恶此乐。于乐处生离欲心。于不苦不乐中生喜乐心。

论曰。是故众生于中喜乐不称道理。

释曰。若乐不遍三界。若受乐人求离此乐。立此乐为爱着处。则不称道理。

论曰。若是身见。正法内人信乐无我。非其所爱。于中不生喜乐。

释曰。若说身见是爱着处。是亦不然。何以故。佛法内人。或约闻慧。或约思修慧。信无我及乐无我。发愿修道为灭我见。是故我见非其所爱。由求得无生智。令我见及我爱。未来不更生。是故于中不生喜乐。此身见为一分众生所爱着。一分众生不爱着故。不可说身见为爱着处。

论曰。此阿梨耶识。众生心执为自内我。

释曰。六道众生起执着心。谓此法是我自内我。此内我自在清净。能证为相。由外具故或乐或苦。是人若起如此我见。

论曰。若生一向苦受道中。其愿苦阴永灭不起。

释曰。此人若有恶业因缘故。堕一向苦受恶道。其计我清净。无变异。由外具但证变异及染污起无有爱。愿我与外具永绝相离。何以故。

论曰。阿梨耶识我爱所缚故。不曾愿乐灭除自我。

释曰。由不了别此识。缘此识起我执。由我执起我爱。由此我爱不求灭我。欲安乐此我故。求灭离外具。

论曰。从第四定以上受生众生。虽复不乐有欲乐受。于阿梨耶识中。是自我爱随逐不离。

释曰。前已明众生于恶道中。止求离苦无欲舍我心。此中明众生在舍受处。无乐受可爱乐。厌恶乐受如恶道人厌恶苦受。无因缘于阿梨耶识中。欲舍我爱故。阿梨耶识是爱着处。

论曰。复次正法内人。虽复愿乐无我违逆身见。于阿梨耶识中亦有自我爱。

释曰。前复次约佛法外人。此复次约佛法内人。自有三品。一在正思。二在正修。三在有学。此三品人二人伏我见。一人灭我见。何以故。前二人比知无我。后一人证知无我故。言违逆身见。于阿梨耶识中。长时数习我爱。虽复违逆身见。于本识中我爱犹恒随逐。是故身见非爱着处。不应名阿梨耶。

论曰。以阿梨耶名安立此识。则为最胜。是名成立阿梨耶别名。

释曰。由此爱着处名。比度诸师执名义不相称。若取此名比度第一。名义相称。故引彼所立名。成立本识则为最胜。此品中总摄诸名引道理显本识故。称众名品。

释相品第二

释曰。此品有七章。一相。二熏习。三不一异。四更互为因果。五因果别不别。六缘生。七四缘。

相章第一

论曰。复次成立此识相。云何可见。

释曰。已依众名成立阿梨耶识。由此众名。阿梨耶识体相不可了别。若不了别体相。此识则难可解。今欲令通达此识故次应示其体相。

论曰。此相略说有三种。一立自相。二立因相。三立果相。立自相者。依一切不净品法习气。为彼得生。摄持种子作器。是名自相。

释曰。决定藏论中。明本识有八相。异彼广说。故言略说三种。自相义云何。依一切不净品法。熏习此识最胜。为彼得生功能。此功能相复云何。谓摄持种子。云何摄持。熏习成一故言摄持。

论曰。立因相者。此一切种子识。为生不净品法。恒起为因。是名因相。

释曰。八识中随一识不净品法所熏习。已得功能胜异为生彼法。后转成因是名因相。

论曰。立果相者。此识因种种不净品法无始习气。方乃得生是名果相。

释曰。依止三种不净品法熏习。后时此识得生。为摄藏无始熏习故。是名果相。

熏习章第二

论曰。何法名习气。此习气名欲显何义。

释曰。此二问有何异。前问名所目义。后问义所得名。

论曰。此法与彼相应。共生共灭后变为彼生因。此即所显之义譬如于麻以花熏习。麻与花同时生灭。彼数数生为麻香生因。

释曰。此谓能受熏习法。彼谓能熏习法。共谓一时一处。同生同灭若法有生灭。则有能熏所熏。若异此则不然。能熏者相续短。所熏者相续长。是故能熏已谢所熏恒在。后变为彼生因。变即当彼如彼生功能此亦复尔。此即所显之义义即名所目。名即义所成。

论曰。若人有欲等行。有欲等习气。

释曰。数起烦恼是名行。此行有习气。习气何相。

论曰。是心与欲等同生同灭。彼数数生。为心变异生因。

释曰。同生灭义如前。彼者欲等行。数数生者。或约一生或约一时。先未有熏习。今变异为彼生因能变异心是名熏习。于不净品中是一类谓烦恼浊。

论曰。若多闻人有多闻习气。

释曰。多闻人或在思位。或在修位。有多闻习气。此有何相。

论曰。数思所闻共心生灭。

释曰。如前所闻名句味。引多道理。恒思量。是思量中正思与意识共生共灭。

论曰。彼数数生为心明了生因。

释曰。是正思所闻。于意识中数数生灭。意识于闻中既明了。熏习阿梨耶识。此意识若灭。后更欲起。次第转胜。由此熏习成。是故聪明事不失。

论曰。由此熏习得坚住故。

释曰。于思慧得坚。于修慧得住。

论曰。故说此人为能持法。

释曰。由此熏习能不忘失。若人别缘余事。亦得说名能持法人。

论曰。于阿梨耶识。应知如此道理。

释曰。若善恶熏习。生起道理应如此知。

不一异章第三

论曰。此染污种子。与阿梨耶识同异云何。

释曰。是不净品法种子。在阿梨耶识中。为有别体故异。为无别体故不异。若尔有何失。若异者诸种子应有分分差别。阿梨耶识亦应如是成无量分。若种子自异本识。不异刹那刹那灭义则不成。若此识与种子异。于识中善恶二业熏习。随业或善或恶。生起种子。汝许种子是无记。云何得异。此识与种子若不异彼多此一。云何不异。此难显二种过失。为离彼难二过失故。须明不一不异义。

论曰。不由别物体故异如此和合虽难分别。而非不异。

释曰。此阿梨耶识与种子。如此共生。虽有能依所依不由别体故异。如眼根及眼识。眼根以色为体。眼识以无色为体。此识与种子无此异体故。不可说异。既不可说异。何不说一。如此和合虽难分别。而能依是假无体。所依是实有体。假实和合异相难可分别。以无二体故。譬如苦集二谛。苦谛实有果报五阴为体。集谛是假名。依苦谛得显。无有别体。假说为因。五阴虽难分别而非不异。识与种子亦尔。何以故。

论曰。阿梨耶识如此而生。

释曰。若不异如先熏习未生时。此识但是果报。不能为他作因。若熏习生时。此识亦应如此而生。与本无异。既无此义故非不异。无此义者。

论曰。熏习生时有功能胜异。说名一切种子。

释曰。此识先未有功能熏习生。后方有功能故异于前。前识但是果报。不得名一切种子。后识能为他生因。说名一切种子。前识但生自相续。后识能生自他相续故胜于前。譬如麦种子。于生自芽有功能故。说麦是芽种子。麦若陈久或为火所损。则失功能。麦相不异。以功能坏故不名种子。此识亦尔。若有生一切法功能。由与功能相应。说名一切种子。此功能若谢无余。但说名果报识。非一切种子。是故非不异。

更互为因果章第四

论曰。云何阿梨耶识与染污。一时更互为因。

释曰。阿梨耶识或为一切法因。或为一切法果。一切法于阿梨耶识亦尔。如此义云何可知。为显此义故应说譬。

论曰。譬如灯光与灯炷生及烧然。一时更互为因。

释曰。由炷体作依止。能生光焰故。炷是光焰生因。光焰即此生刹那中能烧然炷。光焰即为炷烧然因。此阿梨耶识与彼一切法。为共有生因。应知此义。何以故。此因现在住。未坏果生亦可见。

论曰。又如芦束一时相依持故得住立。

释曰。如二芦束。一一刹那中互相依互相持。

论曰。应知本识与能熏习。更互为因其义亦尔。如识为染污法因。染污法为识因。

释曰。此阿梨耶识为种子生因。若无此识三业生灭无可依处。如体谢灭功能亦尔。故由此识诸法体生功能亦立。是故本识为彼生因。彼法亦尔。若彼法无此识起。在现在无有道理。转后异前。此变异是彼法果。

论曰。何以故。

释曰。何故不别说余法相对。互为因果而唯明识与染污法互为因果。或是外道或是二乘。作如此问。

论曰。离此二法。异因不可得故。

释曰。于世间中离分别依他二法。更无余法。阿梨耶识是依他性。余一切法是分别性。此二法摄一切法。皆尽三界唯有识故。是故离此二法。异因不可得。若二法为共有因是功力。果随因品类。其品类亦应尔。

因果别不别章第五

论曰。云何熏习不异不多种。而能为有异多种诸法作生因。

释曰。此难欲难俱有因。则不成难。以执果与因不一时故。若难果报因此可成难。果报因必是有记。果报果必与因不同时。

论曰。譬如多缕结衣。衣无多色。若入染器。后于衣上种种相貌方得显现。

释曰。引此譬欲明果报因果。皆得成立。如人欲于衣上作诸相貌。先以缕结衣。此衣当结时相貌无异。入染器后若解先结则有多种相现。

论曰。如此阿梨耶识。种种诸法所熏。

释曰。阿梨耶识为善恶不动三业所熏。如衣被结。

论曰。熏时一性无有多种。

释曰。熏时自有三种。一方便时。二正作时。三作后时。复有三种。一自作时。二教他作时。三随喜作时。种子与阿梨耶识。同无记性离此识无各各异体。

论曰。若生果染器现前。则有不可数种类相貌。于阿梨耶识显现。

释曰。若众缘已具。如衣正入染器。如此种子与本识于现生后三时。随一时现前。则有不可数种果报相貌。于此识显现。是故熏时虽复不异。果报熟时则有无量差别。譬如染衣。若汝意谓果报定以有记为因。云何以无记为因者。此义无异。何以故。彼人于果说因。大乘于果说果。

缘生章第六

论曰。此缘生于大乘。最微细甚深。

释曰。欲显大乘与小乘异。大乘具有三种缘生。小乘但有二种。大乘第一缘生。于小乘则无。何故大乘有小乘无。此第一缘生最微细甚深故。于余乘不说。凡夫智不能通达故微细。阿罗汉独觉智不能穷其底故甚深。此缘生有几种。若广说有三种。若略说有二种。何者为二。

论曰。若略说有二种缘生。一分别自性缘生。二分别爱非爱。

释曰。由此二名。此二种缘生差别已显。

论曰。依止阿黎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生。

释曰。由诸法种子。依阿黎耶识诸法欲生时。外缘若具。依阿梨耶识则更得生。诸法生以阿黎耶识为通因。是名分别自性。何以故。种种诸法体性生起。分别差别。同以阿黎耶识为因故。若分别诸法缘生自性。此唯阿黎耶识。

论曰。由分别种种法因缘自性故。

释曰。遍三界诸法品类。若分别生起因。唯是一识。若分别诸法性。即是此识。若分别诸法差别。皆从此识生。是故诸法由此识悉同一性。二分别爱非爱者。

论曰。复有十二分缘生。是名分别爱非爱。

释曰。约三世。立十二分。为显因显果及显因果故。离根本八分为十二分。根本八分不出三法。谓烦恼业果报。烦恼者。譬如从种子生芽等。从烦恼生烦恼。从烦恼生业果。从烦恼生果报。又如龙在池水恒不竭。烦恼若在生续无穷。又如树根未拔时至则生。未除烦恼根六道报恒起。业者。譬如米有糠则能生芽。业若有流则能感报。又如乌沙絺。谓芭蕉竹等果熟则死。业若已熟不更生果。又如树花是生果近因。业亦如此近能生果。果报者。譬如成熟饮食。饮食若已成熟但应受用。不更成熟。果报若熟不更结后果报。若重结果报则不得解脱故。十二缘生不出此三。此十二分。能分别有二种生身无穷差别。由彼缘生故。何以故。此无明有三品业缘生。谓福非福不动行。由此行有三品。是故识等或生随福行。或生随非福行。或生随不动行。此三品中福及不动是可爱。非福是不可爱。故言分别爱非爱。

论曰。于善恶道分别爱非爱。生种种异因故。

释曰。善道是爱。恶道是非爱。此善恶道中有无量种差别分别。此差别不出十二缘生。即以十二缘生。为差别因故。说十二缘生分别爱非爱。

论曰。若人于阿黎耶识。迷第一缘生。

释曰。迷有三惑。一无知。二疑知。三颠倒知。若起此三惑。则生二种见。或执不平等因。或执无因。执不平等因者。

论曰。或执自性是生死因。

释曰。僧佉引五义。证立自性是实有。一由别必有总。知有自性。于世间中若是别物决定有总。譬如以一斤金用作镮钏等。镮钏等别有数量。则知金总亦有数量。由见变异别有数量。则知自性总亦有数量。二由末似本。知有自性。譬如一斤白檀分为多片。片片之中香皆似本。变异别中悉有三德。谓忧喜闇。则知自性总中亦有三德。三由事有能。知有自性譬如锻师于锻中有能故能作器。由自性于变异中有体故能作万物。此能若无依能则不成。四由因果差别。知有自性。譬如土聚为因。以瓶为果。如此以自性为因。变异为果。五由三有无分别故。知有自性。若世间坏时十一根坏变为五大。五大坏变成五唯量。五唯量坏变成我慢。我慢坏变成智。智坏变成自性故。三有于自性无复分别。若世间起时从自性起智。从智起我慢。乃至从五大起十一根。若无自性坏时。应尽无更起义。若更起无本无次第生义。

论曰。或执宿作。

释曰。路柯耶眂柯说。世间一切因唯有宿作。现在功力不能感果故。现在非因。如世间二人同事一主。俱有功力。一被礼遇。一则不尔。故知唯由宿作。不开现在功力。

论曰。或执自在变化。

释曰。如前所立皆不成因。唯有一因名为自在。使我等生善恶轮转生死。后令起厌离求得解脱。自在因论生于智慧。解诸系缚会自在体。

论曰。或执八自在我。

释曰。如鞞世师那耶修摩执我者。何相何德。智性为相。八自在为德。如火以热为相。我亦如此。若独存及杂住。智性无改故。以智性为相。八自在者。一于细最细。二于大最大。三遍至。四随意。五无系属。六变化。七常无变异。八清净无忧。

论曰。或执无因。

释曰。由不了别世间果因一分。以例余果谓皆无因。

论曰。若迷第二缘生。执我作者受者。

释曰。亦由三惑故不了别第二缘生。若增减因果及事。是名不了别第二缘生。增因者。除无明等因。立不平等因为因。减因者。谓行等无因。增果者。谓行等本自有体。后缘无明生。减果者。谓无行等为无明果。增事者。谓无明等生行等。离唯众缘和合。有无明等别事。能作行等别事。减事者。执无明等无有功能生行等事。无明等无动无作故。若离此三处增减。是名分别第二缘生。若不能如此分别。即迷缘生起增益执。谓我执作者受者执。先约本识起我执。后约因果起作者受者执。若我作因名为作者。若我受报名为受者。

论曰。譬如众多生盲人不曾见象。

释曰。众多譬一阐提及外道。生盲人譬迷阿黎耶识体性因果。三种无明。不曾见。譬不能了别。象譬阿黎耶识。生盲人于一期报中不曾见色。一阐提及外道从无始生死来。未曾了别阿黎耶识三相。

论曰。有人示之令彼触证。

释曰。有人譬邪师。示之譬为说邪法。令彼触证。譬令彼生不正思惟及偏见。

论曰。有诸盲人。或触其鼻。或触其牙。或触其耳。或触其脚。或触其尾。或触其脊等。有人问之。象为何相。盲人答云。象如黎柄。或说如杵。或说如箕。或说如臼。或说如帚。或说如山石。若人不了二种缘生无明生盲。或说自性为因。或说宿作。或说自在变化。或说八自在我。或说无因。或说作者受者。

释曰。六触譬六偏执。一自性。二宿作。三自在。四我。五无因。六作者受者。等者等六十二见等。

论曰。由不了阿黎耶识体相及因果相。如彼生盲不识象体相。作种种异说。

释曰。品初立自体为显自相。立因为显因相。立果为显果相。此二种人。由无明不能了别本识三相故。不能通达分别自性缘生。起自性等五执。不能通达爱非爱缘生。起第六作者受者执。

论曰。若略说阿黎耶识体相。是果报识。是一切种子。

释曰。阿黎耶识因相者。一切法熏习于本识中有故名为因。果相者。此识余法所熏故成诸法果。体相者。谓果报识。一切种子是其体相。

论曰。由此识摄一切三界身。一切六道四生皆尽。

释曰。三界身谓于六道四生中。等类不等类差别。此识若成熟能成六道体。何以故。三业所熏。是诸道种子故。由此义故。三界一切生一切道。皆入此识摄。

论曰。为显此义故说偈言。

外内不明了  于二但假名

及真实一切  种子有六种

念念灭俱有  随逐至治际

决定观因缘  如引显自果

坚无记可熏  与能熏相应

若异不可熏  说是熏体相

六识无相应  三差别相违

二念不俱有  余生例应尔

此外内种子  能生及引因

枯丧犹相续  然后方灭尽

释曰。已说阿黎耶识为一切法种子。今更欲显种子义故说斯偈。外内不明了于二者。种子有二种。一外二内。外谓谷麦等。于善恶二性不明了是有记故。内谓阿黎耶识于善恶二性则明了。或以染污清净为二。但假名及真实者。外种子但是假名。何以故。一切法唯有识故。内种子则是真实。何以故。一切法以识为本故。一切种子有六种者。如此内外种子不过六种。何者为六。念念灭者。此二种子刹那刹那灭。先生后灭无有间故。此法得成种子。何以故。常住法不成种子。一切时无差别故。是故一名念念灭。俱有者。俱有则成种子。非过去未来及非相离。是时种子有即此时果生。是故二名俱有。随逐至治际者。治谓金刚心道。阿黎耶识于此时功能方尽故名际。外种子至果熟及根坏时功能则尽。是故三名随逐至治际。决定者。由此决定不从一切。一切得生因果。并决定若是此果种子。此果得生。是故四名决定。观因缘者。由此种子观别因缘。方复生果。是故非一切时。非一切生。是时若有因。是时因得生。是故不恒生。若不观因而成因者。则一因为一切果因。以观因缘成故。不漫为因。是故五名观因缘。能引显自果者。是自种子能引生自果。若阿黎耶识能引生阿黎耶识果。如谷等种子能引生谷等果。是故六名能引显自果。如此六种是因果生义。如此方便令熏习相貌易见。今当更说。坚无记可熏与能熏相应者。熏义有四种。一若相续坚住难坏。则能受熏。若疏动则不然。譬如风不能受熏。何以故。此风若相续在一由旬内。熏习亦不能随逐。以散动疏故。若瞻波花所熏油。百由旬内熏习则能随逐。以坚住故。二若无记气则能受熏。是故蒜不受熏。以其臭故。沉麝等亦不受熏。以其香故。若物不为香臭所记则能受熏。犹如衣等。三可熏者。则能受熏。是故金银石等皆不可熏。以不能受熏故。若物如衣油等。以能受熏。故名为可熏。四若能所相应则能受熏。若生无间。是名相应故得受熏。若不相应。则不能受熏。若异不可熏说是熏体相者。若异此四义。则不可熏。是故离阿黎耶识余法不能受熏。以阿黎耶识具前六义。一念念生灭。二与生起识俱有。三随逐乃至治际穷于生死。四决定为善恶等因。五观福非福不动行为因。于爱憎二道成熟为道体。六能引显同类果。一切生起识。虽具六义得为种子。但与熏习四义相反。由阿黎耶识具种子六义。及熏习四义故。能受熏习转为种子。余识则不尔。何以故。六识无相应者。六识无前后相应义。以易动坏故。复次非但易动坏故无相应。复有余义。三差别相违者。随一一识。别依止生。别境界生。别觉观思惟生。别想生故名相违。六识更互不相通故差别。差别故相违。经部师说。前念熏后念。何以故。二识一刹那不并起故。不得同时。此义不然。何以故。一念二不俱者。能熏所熏若在一时。同生同灭熏习义得成。若不同时熏义不成。何以故。能熏若在。所熏未生。所熏若生。能熏已谢。前后刹那一时并起。无有是处。是故六识不并起故无熏习。若汝言有识生类。其相如此故能受熏。是义不然。余生例应尔者。若汝执不相应义亦得相熏。非汝所执义。当例汝所执。如眼等诸根与识不同故名为余。此诸根色清净同类亦应更互相熏。虽同色类不相应故。若汝不许相熏。六识亦尔。虽同识类不相应故。云何得说相熏。前已说二种种子。谓外及内。若以因义显之。成二种因。一生因二引因。为显此义故说此外内种子能生及引因。外内种子若作生因及引因。其相云何。能生芽等乃至果熟。是外生因。能生果报乃至命终。是内生因。引因者。枯丧犹相续然后方灭尽者。外种子若谷已陈。内种子若身已死。由引因故犹相续住。若此二种但有生因。生因已谢。果即应灭。不得相续住。若汝说由刹那转转相生。前刹那为后刹那作因故。犹相续住。若尔最后不应都尽。既无此二义故。知别有引因。此二种因譬如人射弯弓放箭。放箭为生因。弯弓为引因。放箭得离弦远有所至。若但以放箭为因。不以弯弓为因。则箭不得远。若言前刹那箭生后刹那箭故箭得远则箭无落义。外内种子亦尔。由生因尽故枯丧。由引因尽故灭尽。

论曰。

譬如外种子  内种子不尔

此义以二偈显之。

于外无熏习  种子内不然

闻等无熏习  果生非道理

已作及未作  失得并相违

由内外得成  是故内有熏

释曰。若内种子与外种子不异。眼等根同是清净四大。何故不互相熏。为是外故。外种子有三义。异内种子。是故内熏习依止外则不尔。为显此义故说二偈。于外无熏习种子内不然者。外种子如谷麦等。由功能故成。不由熏习故成。内种子则不尔。必由熏习故成。此义非证比境界。云何可知。闻等无熏习果生非道理者。若于内无熏习。昔未学闻慧思慧不生。从学闻慧后思慧亦应不生。何以故。同无熏习故。既无此义。故知内由熏习成种子。无熏习则不成。若于内无熏习。复有何失。已作及未作失得并相违者。若内无熏习有二过失。一未作应得。二已作应失。若相续中无熏习为因。此苦乐等果非因所作。即是不作而得。若已作功用于心无熏习。则无因能得果。即是已作而失。此义于世间中相违。与道理亦相违。是故本识为三业熏习故得成因。复次云何谷麦等无熏习得成种子。由内外得成是故内有熏者。外若成种子不由自能。必由内熏习感外故成种子。何以故。一切外法离内则不成。是故于外不成熏习。一由内有熏习得成种子。二若内无种子未作应得已作应失。无如此义。三外种子由内得成故内异外。必有熏习。前已说分别自性缘生。爱非爱缘生。今当更说受用缘生。其相云何。

论曰。所余识异阿黎耶识。谓生起识一切生处及道。应知是名受用识。

释曰。此六识云何说名生起识。自有二义本识中种子。由此识生起故。此六识是烦恼业缘起故。一能熏习本识令成种子。种子自有二能。一能生。二能引。由此二能六识名生起。由果有二能故。因得二名。二者本识中因熟时。六识随因生起。为受用爱憎等报故。此识名生起识。亦名受用识。由宿因所生起。令受用果报故。得生起受用二名。此生起识一切受身。四生六道处。能受果报故。应知此名受用识。此受用识相貌云何。

论曰。如中边论偈说。

一说名缘识  二说名受识

了受名分别  起行等心法

释曰。一说名缘识者。阿黎耶识是生起识因缘故。说名缘识。二说名受识者。其余诸识前说名生起识。今说名受识。能缘尘起。于一一尘中能受用苦乐等故名受识。即是受阴。了受名分别者。此三受若有别心能了别。谓此受苦。此受乐。此受不苦不乐。此识名分别识。即是想识。起行等心法者。作意等名起行。谓此好彼恶等。思故名作意。此作意能令心舍此受彼故名起行。起行即是行阴。六识名心。从此初心生后三心故。名心法。

论曰。此二识更互为因。如大乘阿毗达磨偈说。

诸法于识藏  识于法亦尔

此二互为因  亦恒互为果

释曰。此言欲显本识及受用识互为因果。以阿含为证。与阿含不相违则定可信。又若不作此言。未知此证从何而出。为是圣言。为非圣言。故作此说。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者。若本识作识法因。诸法为果。必依藏本识中。若诸法作本识因。本识为果。必依藏诸法中。此二互为因亦恒互为果者。若本识为彼因彼为本识果。若彼为本识因。本识为彼果。如此因果理。有佛无佛法尔常住。

四缘章第七

释曰。如此三种缘生。一穷生死缘生。二爱非爱道缘生。三受用缘生。此三缘生有四种缘。

论曰。若于第一缘生中。诸法与识更互为因缘。

释曰。因缘已显不须重问。何以故。诸法熏习在阿黎耶识中故。得互为因果。

论曰。于第二缘生中。诸法是何缘。是增上缘。

释曰。由无明等增上故。行等得生。增上有二种。一者不相离。二者但有。不相离者。如眼根为眼识作增上缘。但有者。如白等能显黑等。若无明等于行等。具有二种增上缘。若无苦。下无明诸行不生。若行已生无修道无明。诸行不熟。何以故。须陀洹人不造感生报业故。阿那含人不受下界生报故。

论曰。复次几缘能生六识。有三缘。谓增上缘缘缘次第缘。

释曰。从根生故是增上缘。缘尘故是缘缘。前识灭后识生故。是次第缘。前识能与后识生时。中间无隔故名次第。

论曰。如此三缘生。一穷生死缘生。二爱憎道缘生。三受用缘生。具足四缘。

释曰。以四缘约三种缘生。有具不具。若就显了义皆不具四。若就隐密义皆具四缘。

摄大乘论释卷第三3

释引证品第三

释曰。此品有六章。一烦恼不净品。二业不净品。三生不净品。四世间净品。五出世净品。六顺道理。

烦恼不净章第一

论曰。此阿梨耶识。已成立由众名及体相。

释曰。如此本识众名已说体相。已成立此二义。但于本识如理得成。非于余识。今为显此二义。于理非理与诸师共立诤。

论曰。云何得知阿梨耶识以如是等众名故。如来说体相亦尔不说生起识。

释曰。彼云如是等众名及体相。于我法中亦有。但无阿梨耶识。云何言众名及体相。定属阿梨耶识不属余识。为答此问故。

论曰。若离此名相所立阿梨耶识。不净品净品等皆不成就。

释曰。若汝离本识安立此名及体相于余识。此安立不成。何以故。为三义所违故。此三义是如来正法悉檀。谓不净品净品及正道理。此义由本识得立。若汝拨无本识。此三义无安立处义。则不成此义。如来所立坚实成就违汝所执。汝执则坏。是故众名及体相不离本识。

论曰。烦恼不净品。业不净品。生不净品。世间净品。出世净品等皆不成就。

释曰。为开三章为六章故。重说此名。

论曰。云何烦恼不净品不成就。根本烦恼及少分烦恼所作熏习种子。于六识不得成就。何以故。眼识与欲等大小二惑俱起俱灭。

释曰。欲依心起故。随心世俱起俱灭。为显欲等熏习心故。

论曰。此眼识是惑所熏成立种子。余识不尔。

释曰。此眼识与欲等俱起俱灭。数数被熏故成种子。耳识等则不被熏。为余识所遮故。

论曰。是眼识已灭。或余识间起。熏习及熏习依止。皆不可得。

释曰。若在无识地中。谓无想定等故。言是识已灭。或在有识地中耳识等间起。故眼识灭。于此二灭中熏习所生种子。及所依止眼识皆不可得。

论曰。眼识前时已谢现无有体。或余识所间。从已灭无法有欲俱生。不得成就。

释曰。若眼识前时已二种谢灭。现在无复眼识及欲体。则是已灭无法。眼识后若与欲俱生。用前时已灭眼识及欲。为种子生现起眼识及欲。此义不得成就。何以故。因已谢灭故。

论曰。譬如从过去已灭尽业。果报不得生。

释曰。过去业有二种。谓有功能及无功能。若果报已熟则无复功能。此业有二义。一已过去。二已灭尽。果报果无有从此业生义。有欲眼识亦应如此。不可说从已灭种子生。若人执前已灭识是有。以过去法是有故。如毗婆沙师所执。此执但有语无义。何以故。若法是有云何言过去诸法。由此义故果报果生不如道理。以熏习无故。

论曰。复次眼识与欲等。或俱时生起熏习不成。

释曰。眼识前时未入灭心定。及未为余识所间。与欲俱生。后入灭心定及为余识所间。熏习不得成。

论曰。何以故。此种子不得住于欲中。以欲依止识故。又欲相续不坚住故。

释曰。种子若住必依自在法。及相续坚住法。此二义于欲中并无故。欲非种子所依处。

论曰。此欲于余识亦无熏习。依止别异故。所余诸识无俱起俱灭故。

释曰。种子若不得住欲中。应得住余诸识中。亦无此义。何以故。依止别异。又生灭不俱故。依止别异者。眼识以眼根为依止。耳识以耳根为依止。乃至意识以意根为依止。由此诸识依止各处不得相应。是故此识熏习不得住于彼识。生灭不俱者。根尘作意悉不同故。无俱生灭义。生灭既不同时。云何得以此识熏于彼识。是故诸熏习义皆不得成。若汝说此种子住同类识中。此亦不然。何以故。

论曰。同类与同类不得相熏。以无一时共生灭故。

释曰。眼识不得熏习眼识。何以故。一时中二眼识不得并生。若不并生则无俱灭故。熏习义不成。

论曰。是故眼识不为欲等大小诸惑所熏。亦不为同类识所熏。

释曰。由前义故眼识不为别类所熏。亦不为同类所熏。

论曰。如此思量眼识。所余诸识亦应如此思量。复次若众生从无想天以上退堕。受下界生大小惑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

释曰。从上界堕受下界生。初受生识必为惑所染。此识及惑从何种子生。若言从上界生。是义不然。何以故。上下二界相违不俱起故。不得相熏。若言从未得上界定前心。生下界初生心。是亦不然。

论曰。何以故。此惑熏习。与依止并已过去灭无余故。

释曰。此初识应但生无因。此熏习及依止。久已灭尽是故不得以此为因。

论曰。复次惑对治识已生。所余世间诸识皆已灭尽。若无阿梨耶识。此对治识共小大惑种子俱在。此义不成。

释曰。若汝拨无本识。则有二过失不可得离。一向中人圣道与余烦恼俱在。此义不成。若无此惑则修余道无因。应无四道三果人。但有无学人。此义与正教相违过失不可得离。二无流识已灭。世间心更欲起。无因能令此心得生。若有流心无因。从无流心后自然得生。则无无学人。此失亦不可得离。如须陀洹向人。正生见谛对治道时。世间六识与道相违。不得俱生故。世间诸识皆已灭尽。所余烦恼由依止灭故功能亦灭。故对治识与小大惑种子俱在。此义不成。若尔何用修道。

论曰。何以故。自性解脱故。无流心与惑不得俱起俱灭故。

释曰。同类为自性。如意识有烦恼。无流识无烦恼。虽有惑无惑异。而同是识类故名自性。解脱是离义。若烦恼识与无流识俱起。则自性不得解脱。以无流识起时余识必不得生。既其相离故名解脱。

论曰。复次后时出观。正起世间心。

释曰。须陀洹等学人已得道竟。后时出观为当起出世心。为当起世间心。若起出世心无出观义。若起世间心。何因得生。

论曰。诸惑熏习久已谢灭。

释曰。先入观时诸惑熏习已灭。云何无因得生世间心。

论曰。有流意识无有种子生应得成。

释曰。若如此识不由因生。则无得解脱义。无学人惑心亦应无因而生。

论曰。是故离阿梨耶识。烦恼染污则不得成。

释曰。若汝拨无此识。烦恼染污义云何可立。

业不净章第二

释曰。若人拨无本识。此人无道理能成立业染污义。

论曰。复次业染污云何不得成。缘行生识分无得成义。

释曰。行有三品。谓福非福及不动念念生灭。若离本识于何处安立功能。若汝言安立于六识中。是义不然。六识不能摄持诸业功能。前于烦恼染污中已具显此义。

论曰。若无此义。缘取生有亦无成义故。业染污不成。

释曰。若无有业功能识。谓行缘识。缘取生有。无道理得成。何以故。此识三行所熏。以随四取故。由熏习圆满故识成有。此识或灭或余识所间。此识体已谢功能亦随灭。当于何处安。此行有二业功能。故业染污不成。言染污者。此业与烦恼相应故名染污。又从染污生故名染污。能感六道生死染污果报。故名染污。

生不净章第三

释曰。若离本识生染污无有道理。此义不成。今当说之。

论曰。复次云何生染污。此义不成。结生不成故。

释曰。此生若谢由业功能。结后报接前报。此义则不成就。何以故。

论曰。若人于不静地退堕心。正在中阴。起染污意识方得受生。

释曰。不静地退前生堕后生故名退堕。受生有二种。或有中阴。或无中阴。今偏说受中阴者。若在中阴将欲受生。必先起染污识。方得受生。

论曰。此有染污识于中阴中灭。

释曰。此中阴染污识。缘生有为境。此识于中阴中灭。何以故。生阴无染污故。

论曰。是识托柯罗逻。于母胎中变合受生。

释曰。是识即是意识。于一时中与柯罗逻相应故。言托柯罗逻。此果报识异前染污识故言变。由宿业功能起风。和合赤白。令与识同故言合。即名此为受生。

论曰。若但意识变成柯罗逻等依止。此意识于母胎中有别意识起。无如此义。

释曰。若汝执此识入柯罗逻数但是意识。若是意识根尘生起。与余意识为同为异。若言是同。此识谢时柯罗逻即应坏灭。若言不同。则不应说名意识。何以故。意识通以三性识为根。此识但以染污识为根。意识缘三世为境。此识境界不可知。意识有时兴有时废。此识恒有无废故不同意识。又若同者。于无识地中应无此识。若无此识。不应言入无心定识不离身。又若无识身则应坏。是故不可说此为意识。若汝说此意识不可分别。根尘生起依止此识。于母胎中别生意识。是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于母胎中。二种意识一时俱起。无此义故。

释曰。此言证前无意识义。以二意识同性必不俱生。无并作意故。此意识托柯罗逻。与赤白和合同依止。此识有别意识生。一时俱起。此柯罗逻识不成意识。何以故。恒以染污识为依止。此所依止识欲等所染。缘生有境起。能依止识既是果报。但无记性。所缘境又不可知。不可立为意识。若立此为意识则无并起义。若有并起应同了别。应同灭无。若同了别无灭心定。以一了别心灭。一了别心在故。若同灭无。则无功用自然涅槃。以心不更起故。

论曰。已变异意识。

释曰。初受生识已变异为柯罗逻。

论曰。不可成立为意识。

释曰。凡有三义。不可立初受生识为意识。

论曰。依止不清净故。

释曰。意识从三性心生。初受生识必从染污识生。即是依止不清净。

论曰。长时缘境故。

释曰。初受生识。从始至终缘境无废。意识缘境易脱不定。

论曰。所缘境不可知故。

释曰。初受生识所缘境不可知。意识缘三世境及非三世境。此则可知。由此三义有异故不可立为意识。

论曰。若此意识已变异。

释曰。若已受生意识与赤白和合。变前识作后识。后识异前识。

论曰。是时意识成柯罗逻。

释曰。由成柯罗逻故变异。

论曰。为此识是一切法种子为依止此识生余识。为一切法种子。

释曰。为当以受生识为一切法种子。为当依止受生识别生余识。为一切法种子。

论曰。若汝执已变异识。名一切种子识。即是阿梨耶识。汝自以别名成立谓为意识。

释曰。若汝执受生识为种子识。则与我所说义同即是说阿梨耶识为种子识。汝自不说名阿梨耶识。别立名意识。

论曰。若汝执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

释曰。依止受生识。更生余识名能依止识。为一切种子识。

论曰。是故此识由依止成他因。

释曰。别识既从他生。则不能自为种子。是故此识由依止受生识方成种子。得为他因。

论曰。此所依止识。若非一切种子识。能依止名一切种子识。是义不成。

释曰。别识不能自为种子。由依他得成种子。所依受生识既非种子。能依别识立为种子识。此义岂成。

论曰。是故此识托生变异。成柯罗逻非是意识。

释曰。此识即是阿梨耶识。不得名此为意识。

论曰。但是果报。亦是一切种子。此义得成。

释曰。从种子生故称果报识。能摄持种子故。亦名种子识。若作此说义乃得成。

论曰。复次若众生已托生。能执持所余色根。离果报识则不可得。

释曰。前已明正受生义。今更明受生后义。前已明众生在胎中。今明众生出胎外故。言众生已托生。众生若已托生。则定有三义。一执持无废。二通摄持诸根。三体是果报无记。若离阿梨耶识。此三义不可得。

论曰。何以故。所余诸识。定别有依止。

释曰。欲引道理为证故言。何以故。六识中随一识称所余诸识。眼识定以眼根为依止。乃至身识定以身根为依止。明别依止。显不能通执持。

论曰。不久坚住。

释曰。五识中随自所依根若能执持。此识不久坚住。以相续易坏故。或在无识地中故坏。或余识间起故坏。

论曰。若此色根无执持识。亦不得成。

释曰。如死人色根无识执持则便烂坏。若离执持识诸根亦应尔。此义亦不成。

论曰。复次此识及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芦束相依俱起此识不成。

释曰。于经中佛世尊说。识依名色生。名色依识生。名是非色四阴。色即柯罗逻。何者是依名色。识由此名色为依止。刹那传传生相续流不断。能摄名色令成就不坏。此识名依名色。识若拨无本识。以六识为识此义不成。若离阿梨耶识。于六识中是何识。此问欲何所显。欲显余识不成识食。

论曰。复次若离果报识。一切求生已生众生。识食不成。

释曰。此言欲显本识能为名色作识食。何以故。佛世尊说。食有四种。为求生已生众生。相续得住故。说四食。何者为四。一段食。二触食。三思食。四识食。段食者变成为相。何以故。此段若变异。能作身利益事。是名段食。触食者依尘为相。由缘色等诸尘。能作利益身事。是名触食。思食者望得为相。此望得意能作身利益事。如人饥渴至饮食处。望得饮食令身不死。是名思食。识食者执持为相。由此识执持身故住不坏。若无识执持则同死人身即烂坏。是名识食。是故汝等亦应信受如此识食义。以能作利益身事故此四食中触食属六识。思食属意望得。段食属色不关心。识食于三义中属何义。若汝不说有阿梨耶识。依何义说此识食。复次若人眠中不梦及心闷绝。入灭心定等六识已灭。又无段思触三食。何法持此身令不坏。若无阿梨耶识执持。此身则坏故知定应以阿梨耶识为识食。

论曰。何以故。若离果报识。眼识等中随有一识。于三界中受生众生。为作食事不见有能故。

释曰。若离本识于六识中随于一识。于三界中已受生众生。不见此识有功能能作食事。故知说余识。为识食此义不成。

论曰。若人从此生舍命生上静地。由散动染污意识于彼受生。

释曰。于静地中离本识受生。此义则不成。若人受生必由染污心。若于静地受生。必由染污散动心。染污者为自静地惑所染污。此惑何相餐定味等。此惑定在静地。若人从散地死。用下散动地心。于上受生无可得义。何以故。凡受生者必在散心故。若离本识。此散动识不可得。若人者。是离欲人。从此欲界生色无色界。染污者。即中阴心。起上地惑。散动者。即正受生识。于彼受生者。即方便生及正生。

论曰。是染污散动识于静地中离果报识。有余种子此义不成。

释曰。若受正生必具四义。以染污为根。散动为位。果报为体。有余种子为功能。若离本识。此四义不可得故。应信有阿梨耶识。何以故。于此识中静地心熏习。无始以来有余未尽。由此功能静地中有种子。散动果报识于彼受生。

论曰。复次若众生生无色界。

释曰。显已解脱色界。

论曰。离一切种子果报识。

释曰。若无本识。若实有。汝拨言无。故名为离。

论曰。若生染污心及善心。

释曰。若于定中起餐定味染污心。或起上地有流善心。

论曰。则无种子并依止。染污及善。二识皆不得成。

释曰。无种子谓无因。由无因故则无依止。复次若无种子是则无因。若无因从何而生。若无依止。云何相续得住。何以故。此二心由本识所摄。是故从自种子生。依止本识故得相续住。

论曰。于无色界若起无流心。所余世间心已灭尽。便应弃于此道。

释曰。若人已于无色界受生。起出世心。世间心必灭尽。若离本识。则应舍无色界报。不由功用。即入无余涅槃。既无此义。故不可拨无此识。

论曰。若众生生非想非非想中。起不用处心。及无流心。即舍二处。

释曰。若圣人生非想非非想处。有时依不用处地起无流心。为不用处心明了。非想非非想心闇昧故。此人在明了地。修无流心。若得无流心。即舍非想非非想。及不用处二地。

论曰。何以故。无流心是出世心故。非想非非想道。非其依止。不用处道亦非依止。

释曰。第一第二道。是世间法故。不得为无流心作依止。是人于余地生。别取余地心。此二道亦非此心依止。何以故。此心明了故。不依止第一道。已舍第二道。第二道亦不得为此心作依止。

论曰。直趣涅槃亦非依止。

释曰。由有无流心以烦恼有余故。此三义明依止既不成。若离本识。如此无流心依止何法。

论曰。复次若人已作善业。及以恶业。

释曰。若人于世间中。作不杀生等十善业。决定应得人天生报。若作杀生等十恶业。决定应得四趣生报。

论曰。正舍寿命离阿梨耶识。或上或下次第依止。冷触不应得成。

释曰。是人于死时中。若有善业。定应向上。若有恶业。定应生下。若汝不信有本识。云何此依止身。或下冷触。或上冷触。次第得成。若无有本识。云何得成本识能执持五根。本识若舍。依止身随所舍处。冷触次第起所舍之处。则成死身。

论曰。是故生染污。离一切种子果报识。不可得立。

释曰。生染污即是受生得生。依止执持等是染污因果故。通名染污。又生死对涅槃故名染污。本识是集谛故名种子。是苦谛故名果报。他因故名种子。他果故名果报。若离此识生染污。此义不成。

世间净章第四

释曰。由如此道理。世间净品不得成。今当说之。

论曰。云何世间净品不成。若众生未离欲欲界。未得色界心。

释曰。若人为离欲欲界得色界心故修加行。是修行人有二种。一在观行人。二初发修行人。在观行人者。在闻思慧中。闻思慧各有三品。修习使增长故名加行。初发修行者。即初修闻慧。此二人并未离欲欲界。悉未得非至定。非至定即色界心。

论曰。先起欲界善心。求离欲欲界。修行观心。

释曰。若人未得色界心。在闻慧中。名先起欲界善心。于闻慧中求离欲欲界观心。是思修慧。为离欲欲界故修行思修慧。

论曰。此欲界加行心与色界心不俱起俱灭。故非所熏。

释曰。闻思慧各有三品。即是加行。何故此心与色界心。不俱起灭。一粗细异。二动静异。三自性修异。四系缚出离异故。不得俱起俱灭。若不俱有。则色界心不得熏欲界心。

论曰。是故欲界善心。非是色界善心种子。

释曰。欲界心既不为色界心所熏故。非色界心种子。则色界心生。无有因缘。若无因缘云何得生。若汝言无始生死中。已生色界心果报未熟。此种子未灭。能为今色界心作因。是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过去色界心无量。余生及别心所隔。后时不可立为静识种子。已无有故。

释曰。无始生死中先所生色界心。用此为种子。此种子既无法摄持。生即谢灭。于六道中有无量生。于一一生中有无量心。隔先所起心。此种子久已灭尽。云何得立此为色界心因。

论曰。是故此义得成。

释曰。由汝所立义不成故。我所立义得成。云何得成。

论曰。谓色界静心一切种子。果报识次第传来。立为因缘。

释曰。无始生死中所得。非至定及四定熏习。本识以为种子。为本识所摄持。次第相续传来。于今不灭故。得立此为色界静心因缘。色界静心若生。即从此自种子生。是故不同汝所执无有因缘。若以宿世种子为因缘。现在所修闻思慧。此复何用。

论曰。此加行善心。立为增上缘。

释曰。此加行心不无功用。由此增上力故。色界心生。若无此加行心。则不得破欲界欲。若欲界欲不灭。前色界种子不得生现在色界心故。加行但得为色界心作增上缘。不得为因缘。

论曰。如此于一切离欲地中。是义应知。如此世间清净品义。离一切种子果报识。则不可立。

释曰。若约四定离欲欲界。若约四空离欲色界。色界心因缘增上缘。无色界心因缘增上缘。悉应如此了别。

出世间净章第五

论曰。云何出世净品。离阿梨耶不可得立。

释曰。今当说此义。

论曰。佛世尊说。从闻他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见得生。

释曰。清净品以正见为上首。此正见以何法为增上缘。谓从他闻音及正思惟。此二因即是正见增上缘。此两因各有四义。一有正见是闻慧摄。以从他闻音为因。有正见是思慧摄。以正思惟为因。二若声闻正见。以从他闻音为因。若独觉菩萨正见。以正思惟为因。三约钝根为第一句。约利根为第二句。四约思慧为第一句。约修慧为第二句。由此二因正见得生。此二因于正见是增上缘。今所言因是通名。即说缘为因。

论曰。此闻他音及正思惟。不能熏耳识及意识。或耳意二识。

释曰。他音谓佛菩萨所立法门。闻他音谓如所闻而解。即是闻慧。正思惟谓如所闻简择是非。即是思慧。此两慧无有单熏耳意二识义。亦无双熏义。

论曰。何以故。

释曰。此二慧何故不能熏耳等识。

论曰。若人如闻而解。及正思惟法。尔时耳识不得生。

释曰。若人已闻他音。后生闻思慧中。闻思慧是意识。尔时耳识不得生故。闻思慧不得熏耳识。

论曰。意识亦不得生。

释曰。将生正见。思慧相应之意识亦不得生。

论曰。以余散动分别识所间故。

释曰。何故不得生。由中间有散动分别识间起故。此思慧不得即生。

论曰。若与正思惟相应生。

释曰。此明将生未知欲知根时之思慧。

论曰。此意识久已谢灭。

释曰。初已生之思慧久已谢灭。

论曰。闻所熏共熏习已无。

释曰。前初得多闻所熏思慧。与熏习俱谢过去。

论曰。云何后时以前识为种子。后识得生。

释曰。不可以初得之思慧为种子。得生后思慧。前思慧既久灭。间中为余心所间。不得度前思慧功能。于后思慧中。后思慧薄弱。复不能引正见令起。亦不得说此为种子。生正见之识。此中明无前后相熏义。未论无同时相熏。

论曰。复次世间心与正思惟相应。出世净心与正见相应。无时得共生共灭。

释曰。正思正修慧。从四念处至世第一法是其位。此心未证见四谛故。名世间心。已证见四谛故。名出世离自性法。是修得法故名净心。正见即八圣道中之第一分。此正见与三十七品不相离。由修得净心故。三十七品生。由三十七品生故得出世。从无始以来。世出世心无有俱生俱灭义。以性相违故。

论曰。是故此世间心。非关净心所熏。

释曰。既不俱生灭。故无相熏义。

论曰。既无熏习。不应得成出世种子。

释曰。思慧若为出世心所熏。可得成出世种子。既无被熏义。故出世种子义不成。

论曰。是故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出世净心亦不得成。

释曰。若离本识。出世心既无因缘故不得成。

论曰。何以故此中闻思熏习。无有义能摄出世熏习种子。

释曰。此中即思慧中。思慧中有多闻熏习。若本来已起出世心熏习。此思慧可得有义将思慧。摄持出世熏习为种子。既本来未曾起出世心。熏习思慧故。无道理得说思慧。摄持出世熏习为种子。

论曰。云何一切种子果报。识成不净品因。若能作染浊对治出世净心因。

释曰。本识不应得作不净品因。若立本识是染浊对治出世因。则不得以本识为不净品因。不净品即集谛及苦谛。是业烦恼种子故。是集谛能生生死。即是苦谛染浊对治即除。或为出世心因。即生道灭惑。生道与不净品相违。既立为染浊对治。及出世心因故。不应复说为不净品因。

论曰。此出世心昔来未曾生习。是故定无熏习。

释曰。无始来未曾生出世心。既不生。何况修习。是故出世心决定无疑。不得熏于本识。

论曰。若无熏习。此出世心从何因生。

释曰。若有熏习为种子。出世心可得有因。既无熏习。出世心则无因而生。

论曰。汝今应答。

释曰。未见有因之道理。故责令答。

论曰。最清净法界所流正闻熏习为种子故。出世心得生。

释曰。欲简异二乘所得法界故。名最清净法界。云何异二乘所得。此法界惑障及智障。灭尽无余故言最清净。法界者。如理如量通三无性。以为其体。所流者。正说正法。谓十二部经。正闻者。一心恭敬无倒听闻。从此正闻六种熏习。义于本识中起。出世心若生。必因此得生。

论曰。此闻慧熏习。为与阿梨耶识同性。为不同性。

释曰。若尔何失。

论曰。若是阿梨耶识性。云何能成此识对治种子。若不同性。此闻慧种子。以何法为依止。

释曰。若是本识性。云何自性能作对治。灭于自性。若不同性。此闻慧熏习。应别有依止。

论曰。至诸佛无上菩提位。是闻慧熏习生。随在一依止处。此中共果报识俱生。

释曰。此闻功能从何而生。相续至何位。诸菩萨从十信以上。乃至无上菩提位。此闻功能相续住不失。未有初有为生。已有未灭为住。此生及住。于六道中。随依止一道五阴身处。于六道身中与本识俱生相续不尽。虽与本识不同性。而与本识俱生。

论曰。譬如水乳。

释曰。水与乳虽复和合。其性不同而得俱生。

论曰。此闻熏习即非本识。已成此识对治种子故。

释曰。此闻功能是本识对治故。与本识不同性。虽不同性。以不相离故恒俱起。云何为本识对治。

论曰。此中依下品熏习。中品熏习生。依中品熏习。上品熏习生。

释曰。此中即此依止处中及本识中。闻熏习功能有三品。谓下中上。下即闻慧。中即思慧。上即修慧。复有三品。就三慧中。各开为三品。复有三品。谓解脱分品。通达分品。通达品。闻有三义。一闻资粮。谓音声所诠名句味。二闻体。谓耳识。三闻果。谓闻慧及闻慧所了法门。此三品闻熏习。随一品生。随能对治本识一品。若下品生。能对治上品本识。乃至若上品生。能对治下品本识。

论曰。何以故。

释曰。此有三义。一何以故有三品。二何以故相生。三何以故能对治。

论曰。数数加行闻思修故。

释曰。数数显恒行无间加行。显作功用非悠悠修学。由数数加行故。有三品故。得相生故得对治。若由数数加行故。成三品及相生。此义非疑。云何由数数加行成本识对治。

论曰。是闻熏习若下中上品。应知是法身种子。

释曰。何法名法身。转依名法身。转依相云何。成熟修习十地及波罗蜜。出离转依功德为相。由闻熏习四法得成。一信乐大乘是大净种子。二般若波罗蜜是大我种子。三虚空器三昧是大乐种子。四大悲。是大常种子。常乐我净是法身四德。此闻熏习及四法为四德种子。四德圆时本识都尽。闻熏习及四法既为四德种子故。能对治本识。闻熏习正是五分法身种子。闻熏习是行法未有。而有五分法身。亦未有而有故。正是五分法身种子。闻熏习但是四德道种子。四德道能成显四德。四德本来是有。不从种子生从因作名故称种子。

论曰。由对治阿梨耶识生。是故不入阿梨耶识性摄。

释曰。此闻熏习非为增益本识故生。为欲减损本识。力势故生。故能对治本识。与本识性相违故。不为本识性所摄。此显法身为闻熏习果。

论曰。出世最清净法界流出故。

释曰。出七种苦谛。灭三种集谛故名出世。谓三无性真如本无染污。后离三障垢故名最清净。三乘道从此法生。故名为界。是闻熏习从最清净法界流出故。不入本识性摄。此显法身为闻熏习因。闻熏习因异本识。闻熏习果亦异本识。闻熏习体与本识。为同为异。

论曰。虽复世间法。成出世心。

释曰。如意识虽是世间法。能通达四谛真如。对治四谛障故成出世心。闻熏习亦尔虽是世间法。以因果皆是出世法故。亦成出世心。

论曰。何以故。

释曰。何以故。此法但是出世。非世间法。有四种对治故。

论曰。此种子出世净心未起时。一切上心惑对治。

释曰。此第一为显厌恶对治。由此闻熏习明了正理。能知诸尘过患。于非理及诸尘生厌恶。此厌恶心能对治上心惑。即是闻熏习功能故。名厌恶对治种子。即是闻熏习。菩萨未知欲知根。名出世净心。此心未起之前。是闻熏习属闻思慧位。在闻思位中。昔未得闻思慧时。由见倒及想倒。见修所破烦恼。恒起上心。生四恶业感四恶道报。由得此法。未生烦恼及业果报悉不得起。

论曰。一切恶道生对治。

释曰。此第二为显除灭对治。由闻熏习起附相续。令相续入正定聚。闻熏习随生随灭恶法。能断塞四恶道生。引善道生。昔曾起恶业。应引四恶道生。由此法故灭不复受。

论曰。一切恶行朽坏对治。

释曰。此第三为显远离对治。无始生死中所造后报恶业。能令于后报时中堕四恶趣。此法能转令后报无报即。是朽坏义。

论曰。能引相续。令生是处。随顺逢事诸佛菩萨。

释曰。此第四为显依摄对治。能引五阴相续。令生有佛菩萨处为随顺逢事。非意相遇名逢。始终承奉不相离名事。是人依善知识。善知识为生善根故。修布施及爱语摄。为令成熟善根故。修利行摄。令得解脱善根故。修同利摄。依摄为显多闻四义。一多闻依止。谓善知识。二多闻因。谓菩提心。三多闻清净。谓如教修行。四多闻果。谓自利利他。初一是逢义。后三是事义。又前三对治依第四对治。第四对治摄前三对治。何以故。若无善知识。前三不得成故。前三依第四。前三即善知识功能故。为第四所摄。

论曰。此闻熏习虽是世间法。初修观菩萨所得。应知此法属法身摄。

释曰。耳识闻声引意识起。依文句了别其义。数数习之生功能。执持不忘名闻熏习。由此义故说是世间法。菩萨有二种。一在凡位。二在圣位。从初发心讫十信以还。并是凡位。从十解以上悉属圣位。初修观者即是凡夫菩萨。若初修观菩萨所得闻熏习。说名世间法。虽是世间法。而为法身至得因故。属法身摄。

论曰。若声闻缘觉所得。属解脱身摄。

释曰。若已得二乘究竟果人所有闻熏习。尚属解脱身摄。何况声闻缘觉菩萨。何以故。此二人但得解脱身。不能得如来法身。此二人由解脱身故。得与如来等。不由法身。如来由得法身故。于一切众生中无等。本识与闻熏习。虽相应共起共灭。而本识渐减。非本识相续渐增。此义我今当说。

论曰。此闻熏习非阿梨耶识。属法身及解脱身摄。如是如是。从下中上次第渐增。如是如是。果报识次第渐减。

释曰。闻熏习体是出世法。闻熏习因果属法身及解脱身摄。本识体是世间法。因是集谛。果是苦谛。故此两法自性相违。由此义故闻熏习渐增。本识渐减。闻熏习下品生本识上品减。闻熏习增至中品。本识中品减。闻熏习增至上品。本识下品减。

论曰。依止即转。

释曰。由道谛增集谛减道谛即是福德智慧。集谛即是本识中种子。由福慧渐增。种子渐减故得转依。

论曰。若依止一向转是有种子。果报识即无种子。一切皆尽。

释曰。依止即如来法身。次第渐增生道次第渐减集谛。是名一向舍。初地至二地乃至得佛。故名为转。烦恼业灭故言即无种子。此显有余涅槃。果报悉灭故言一切皆尽。此显无余涅槃。由此义故。本识与道虽复俱生。而有增减之异。

论曰。若本识与非本识共起共灭。犹如水乳和合云何本识灭。非本识不灭。

释曰。前举水乳和合。譬本识与非本识和合故。还举此为难。水乳和合既生灭必俱无有水乳偏灭尽义。本识非本识和合亦应尔。云何一灭一在。

论曰。譬如于水鹅所饮乳。

释曰。即以譬释难。水乳虽和合鹅饮之时。唯饮乳不饮水。故乳虽尽而水不竭。本识与非本识亦尔。虽复和合而一灭一在。

论曰。犹如世间离欲时。不静地熏习灭。静地熏习增世间转依义得成。出世转依亦尔。

释曰。前引世间所了事为譬。后引世间智人所了事为譬。如世间离欲人。于本识中。不静地烦恼及业种子灭。静地功德善根熏习圆满转下界依。成上界依。出世转依亦尔。由本识功能渐减。闻熏习等次第渐增。舍凡夫依作圣人依。圣人依者。闻熏习与解性和合。以此为依。一切圣道皆依此生。

摄大乘论释卷第四3

顺道理章第六

论曰。若人入灭心定。由说识不离身。是故果报识于定中应成不离身。

释曰。此章复引不违道理。以显实有本识。若人谓第三第四果缘觉菩萨等。为得寂静住。及离退失过故圣人修灭心定。非灭心体称灭心。灭心法故名灭心。以能依从所依故立心名。佛世尊说。是于入定时识不离身。此识但是果报识。若离此识说六识中随一余识不离于身此义不成。何以故。修此灭心定为对治生起识。由观生起识有不寂静过失故。言过失者。六识缘外尘。有起不正思惟义。由不正思惟退失定。此是第一过失。由生起识在散动位中障。不得最细寂静处。此是第二过失。已得退失未得不得。为对治此二过失故修灭心定。若立识不离身。应知即是本识。

论曰。何以故。

释曰。复以何义证知。识不离身但是本识。

论曰。灭心定非此识对治故。

释曰。若人欲得寂静住不观此识过失不为对治此识故修灭心定。故正入灭心定时不灭此识。即说此识不离于身。

论曰。云何知然。

释曰。如此义云何可知。何故不言入灭心定时。实无复心。心非永灭后时更生故。说识不离身。佛世尊说。若人入第四定身行则断。若人入第二定等言行则断。若人入灭心定心行则断。如此身行断身不灭。心亦应尔。但心行灭心不灭。故说识不离身。何故不作如此说。若人执入灭心定。后出定时心则还生。由此义故说识不离身。是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若从此定出。识不应更生。

释曰。若在此定识相续断。无复所余故。无复从此定出及识更生义。

论曰。何以故。

释曰。欲更引道理以成此义。

论曰。此果报识相续已断。若离托生时不复得生。

释曰。如人一期报已尽。果报识相续永断。无还生义识若更生必托余生身。若离托余身。果报识还于本身中生。无有是处。故知入灭心定时。说识不离身唯是本识。

论曰。若人说灭心定有心。此人所说则不成心。

释曰。言有第六心名为有心。约第六心说识不离身。如彼所说则不成心。

论曰。何以故。

释曰。欲更引道理破第六识。立本识明不离身。若离如前所立相本识生起识中随执一识。言灭心定中有。是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定义不成故。

释曰。此下以十义。显灭心定中立有心义过失。此即第一过失。心与心法未曾见其相离。如余心法与余心法如想无时离受。受亦无时离想。心与心法亦尔。无时得相离。若不相离。灭受想定及灭心定悉不得成。由灭三法故此定得成。三法既不灭故此定不成。若人执有本识言识不离身。则无此过。何故余识皆灭此识独不灭。修灭心定者。求得寂静住。为对治能障寂静住心及心法故。灭心定生。不为对治不明了本识修灭心定故。余识灭此识。不灭。复次此定中若离本识。余识不成。

论曰。解相及境不可得故。

释曰。此第二过失。若执心及心法是有。此有必有解相及境界。解相有二种。一无分别。二有分别。无分别即是五识。意识或有分别或无分别。若无分别六识同是证知。若有分别则是比知。境界即是六尘及六尘真如故。心及心法解相及境界。皆可了别解相及境界。于此定中既不可得故。知此定中决无余识。若说此定中有本识则无此妨。此识能生依止所显故。

论曰。与善根相应过故。

释曰。此第三过失。复次若执此定有余识生。此识不出三性。谓善恶无记。此心不可立为善性。与善根相应过故。由此与彼相违故。若识不与善根相应。自性是善则无此义故。此心善决定与善根相应。若说由定心是善故。说定是善。是义不然。非汝所许与无贪等善根相应。此义应至以失灭心定义故。何以故。善心通无有别。一切心法皆不相离故。若不相离则受想亦不灭。是故不可立此心为善。

论曰。与恶及无记不相应故。

释曰。此第四过失。复次亦不可立此心为恶及无记性。此二性不成就故。离欲欲界时一切恶法皆灭。故非恶性。由此定是善故。不可立此心为无记性。

论曰。想及受生起过故。

释曰。此第五过失。复次不可说此心为善。有想受等生过失故。离善根善性不成。是故善心必与善根相应。如必与善根相应。亦应必与受想相应。无异因故此义不成。所对治是有。能对治亦是有。譬如欲等正生不净观等则不得有。若汝不许此义。故知不成善心。

论曰。于三和合必有触故。于余定有功能故。

释曰。此第六过失。复次若信受本识。此定中无有触生过患故譬如于余定。若灭心定中异本识有别善心生。此心必不离触。因定生安为相。能生乐受等。乐触。不苦不乐触应生因此安触。乐受不苦不乐受必应生。何以故。于余定为生乐舍二受。已见有功能。此定亦尔。以无遮障故。是故此定亦应依触生受。是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但灭想是过患故。

释曰。此第七过失。复次若信由触故此定有受。则此定唯无有想。是义不然。何以故。佛世尊说想受俱无故。

论曰。作意信等善根生起过故。

释曰。此第八过失。复次此触不应有。于余识处俱有相应触。生时有作意信等善根生起过故。若有触与心相应生。佛世尊说。作意受等必与触俱生。若有作意必能生善等心故。信等善根即随作意起。是义不然。以不免前所说过失。若汝欲离如前所说过失。及与阿含相违过失。由厌恶心法。是故但拔除心法故。此定唯有心无有心法。是义不然。何以故。从所依拔除能依。无道理故。

论曰。拔除能依。离所依不可得故。

释曰。此第九过失。复次若汝言由此定方便中厌恶触受想等故。拔除心法。但有心无触等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从所依拔除能依不可得故。所依是心。能依是心法。心及心法是所依能依事。从无始生死来。更互恒不相离。由此相引。是故心应成就与无贪等善根相应。若汝言定及定方便起。必与无贪等善根相违故。无贪等善根不生。但善心生。于余处未曾见有此义。诸法若因有相应。其相似果。亦有相应故。此执不然。

论曰。有譬喻故。

释曰。此第十过失。复次佛世尊说。于此定中一切身行语言行心行皆灭不起。身行谓出入两息。语言行谓觉观思惟。心行谓作意想受等。如觉观思惟灭尽。语言则不生。如是心行若灭心亦随灭。若汝言如身行灭时。人住定中身不坏灭。如此于定中心行虽灭而心不灭。此义亦不然。何以故。

论曰。如非一切行。一切行不如是故。

释曰。身行灭时有别住因。能持令此身不坏灭。如佛世尊说。若离出入两息饮食寿命识等。能持此身令不坏灭。如身行灭时。有别法持身令住。心行灭时无有别法持心令不灭。是故汝所立并此义不齐。是故此位由此道理定无有心。若无有心。云何佛世尊说识不离身。是果报心。佛世尊说名为识。若出观时。意识从此一切种子识生。由后识有因。及在定身有识食。故知本识定有。若彼本来是能依所依作大功用。拔除能依令离所依。无如此义。何以故。由譬成故。于世间中。从本以来乃至尽际。互不相离恒共生起。无道理拔除能依令离所依。犹如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无道理令所造离能造。心法亦尔。不可令离依止。是故于无心定。但有心无心法。是义不然。若汝执从所依拔除能依。此义不成。由但厌恶受及想故。唯此二法灭。于此定中二法不得行。余法不尔。是义不然。何以故。若非一切行。可得如此灭。非于一切行中得有如此灭。若遍行灭心必随灭。佛世尊不应说识不离身。由有此识故。知如来为成立。本识于此定中是有。复次经言识不离身。此言若离本识约余识则不成。何以故。此灭心定为对治生起识故生由观此生起识不寂静故。若有人执出定时心则还生。约此义故有不离之言。此亦不然。何以故。若有如此义。出定人心不更生果报识。若相续断离托后生时。无还生义。若有人离本识。由意识计灭心定有心。是人所执心则不成心。善恶无记性不成故。由说此定是善为性故非是恶。无记亦尔。威仪工巧变化心。此定中不得有故。若说有果报无记心。即是本识。以无第五无记故。若汝说此心是善则应与无贪等善根相应。何以故。染污心已灭善心正起。意根亦有境界。亦有三法和合。云何不生触。若有触云何无受。若尔灭心定义不得成。以心及心法于中不灭故。若有人执此定是善。由引因故。在方便有善心功用。能引此定心。定心是相似果。虽复是善。不与无贪等善根相应。是故如来欲显触生受故。先欲简别和合。依根缘尘生识。由三有能和合故触生受。若三和合无能。则但生触不生受。是故此定虽复是善。不能作有能和合故无受想。是方便心有三善根相应。相似果则不如此。是义不然。何以故。从所依拔除能依不可得故。此等难具如前说。

论曰。若有人执色心次第生。是诸法种子。此执不然。

释曰。若有人执前刹那色。是后刹那色因。能为后色作种子故。前刹那识是后刹那识因。能为后识作种子故。此执不然。

论曰。何以故。已有前过。复有别失。

释曰。前过谓若识相续断。后识无因应不得生。又一期报尽。离托后胎无更生义。有如此失前已具明。有作如此执者。若人从无色界退。还生下有色界。后色若应生。前种子久灭。此色从何因生。

论曰。别失者。若人从无想天退。及出灭心定此中所执不成。

释曰。生无想天及入灭心定。心已久灭。后若退生及出定。云何得成就先心。为后当生心因。若定如此。

论曰。阿罗汉最后心亦不得成。

释曰。阿罗汉无有入无余涅槃义。何以故。后色后心。为因不尽故。是故应知此义。

论曰。若离次第缘此执不成。

释曰。此前刹那色。由次第缘故。与后色相应。识亦如此。不由因缘故前后相应。是故此执若离次第缘立因缘义。此执不成。以违解脱故。

论曰。如此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净不净品皆不得成。是故此心有义成就应。当信知依前所说相。今当更作偈。

释曰。此义具如前释。若人但在生起识。不在本识转依义则不成。为显此义故说三行偈。

论曰。

菩萨于善识  则离余五识

无余心转依  以何方便作

若对治转依  非灭故不成

果因无差别  于灭则有过

无种子无法  若许为转依

于无二无故  转依义不成

释曰。菩萨有二种。谓凡夫圣人。十信以还是凡夫。十解以上是圣人。今欲明转凡夫依作圣人依。此转依于何识得成。但是本识中成。若无本识于余识不得成。云何知然。此义三偈次第显之。离恶无记故言善。是第六识故言识。此善是出世心与三十七品等助道法相应。名为善识。此善识离五种散动法。尔与五识恒不相应故。言则离余五识。云何得相离生。一切时如此生故。

论曰。无余心。

释曰。离染污意识。及有流善识。若但说善识。不说无余心。有流善识则在其中。

论曰。转依以何方便作。

释曰。一切染浊种子灭离故。唯本识在。是名转依相。何方便作。如后偈说。

论曰。若对治转依。

释曰。若汝说由对治生故依止转异。说对治为转依。此义不然。

论曰。非灭故不成。

释曰。不以灭为转依。有二义不成。一若对治生而种子不灭依义如本非谓转依。二对治是转依了因。非转依体。对治是道谛。转依是解脱及法身。即是灭谛故。应以种子灭为转依。若汝执对治生。染浊种子灭。一时中有此二义。何故以灭为转依。不取道为转依。此执有过。

论曰。果因无差别。于灭则有过。

释曰。果是灭谛说名涅槃。因是道谛说名对治。若对治是灭谛因果则成一。若成一复有何过。若得对治即般涅槃。若有人立灭谛为转依。为当以种子灭为转依。为当以识灭为转依。

论曰。无种子无法。若许为转依。

释曰。若有人说能依所依灭名转依。意识中能依种子灭。能依种子既灭。所依意识亦灭。故名转依。若许此二义为转依。是则不然。

论曰。于无二无故。转依义不成。

释曰。第六生起识于定位中。若不在时无种子无。无作亦无故转依义不成。若有本识。生起识熏习所生种子。于本识中住。生起识虽复不在。可得令种子无。及令生起识无。说为转依。若离本识则无二无故。转依义不成。以是义故定应信有本识。

释差别品第四

释曰。此品总有二章别有七章。总有二章者。一熏习。二事用。别有七章者。一言说。二我见。三有分。四引生。五果报。六缘相。七相貌。前三品已成立本识。是有品类差别今当更说。

言说章第一

论曰。此阿梨耶识差别云何。

释曰。此问本识。为性有差别。为事有差别。

论曰。若略说或三种或四种差别。

释曰。今就事明差别。唯一本识。其性不异。约事或三种。或四种。或七种差别。

论曰。三种者。由三种熏习异故。谓言说我见有分熏习差别。

释曰。论本所以不释此三者。后解应知胜相。初自分别此三义。故今不释。由言说熏习差别者。唯一本识由熏习差别故有三种。言说以名为体。名有二种。谓言说名。思惟名。此二种名以音声为本。约能见色根有声说谓眼。数习此言说。于中起爱熏习本识。此熏习是眼根生因。若果报眼根应生。从此本识中言说爱熏习生。是故立言说熏习为眼根因。如眼根于耳等根一切言说熏习生应作如此知。是本识第一差别。

我见章第二

论曰。由我见熏习差别。

释曰。有染污识。由我见等依止故。于本识起我我所等熏习。由此熏习故起分别。谓自为我异我为他。是名本识第二差别。

有分章第三

论曰。由有分熏习差别。

释曰。由随善恶不动业。于六道中所受六根有差别。是故本识有三有六道差别是名本识第三差别。

引生章第四

论曰。四种者。谓引生。果报。缘相。相貌差别。引生差别者。是熏习新生。若无此缘行生识。缘取生有。是义不成。

释曰。引生种类差别此有何相。是熏习新生。若无引生本识差别。行生灭所熏习识。由取所摄故。对生有起此有不得成。从此有生起故说此为有法。取及善恶等是宿世所数习果。

果报章第五

论曰。果报差别者。依行于六道中此法成熟。若无此后时受生。所有诸法生起。此义不成。

释曰。行有为引因。于六道中成熟是本识说名为引。若无此更生为法眼等诸根。色等诸尘更生不得成。此法即果报果。

缘相章第六

论曰。缘相差别者。于此心中有相能起我执。若无此于余心中执我相境。此义不成。

释曰。此本识为第二识我执。第六识我见作缘相。是本识若无缘相差别。以身见为因。我执所缘境不得成。是名相似果。

相貌章第七

论曰。相貌差别者。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

释曰。相貌差别品类有多种。若略说有四种。

论曰。共相者。是器世界种子。不共相者。是各别内入种子。复次共相者。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者。是有受生种子。

释曰。本识与一切众生同功能。是众生所共用器世界生因。复次共相是无受生种子者。此本识是无觉受法。谓外四大五尘等生因。若无如此相貌本识。是器世界众生同用因则不成。不共相是各别内入种子者。各别是约自他立。境界不同种类不同取相不同。故言各别。又约自为内约他为外。是内根尘等生因为不共相。是有受生种子者。此本识是有觉受法生因。若无第二相貌。众生世界不得成。若由别因得成。如木石等无觉无受。此二种子何种子为圣道所破。

论曰。若对治起时。不共所对治灭。

释曰。此不共种子。若道起时。与道相违。必为道所破何以故。无一人得道余人得解脱。于共种子道有何功用。

论曰。于共种子识。他分别所持正见清净。

释曰。道于共种子无功用。亦有功用。如于不共种子功用。此中则无故言无功用。得道以后所见清净。与前见有异故言亦有功用。云何道于共种子不同功用。由他分别所持故。若尔道于共种子有何功用。但除分别。于境界中起无分别故。法眼于境界清净。但缘无性故。若约慈悲般若更起分别。此分别由依止真如故。则所分别成清净土。唯一境界。云何众生所见不同。

论曰。譬如修观行人。于一类物种种愿乐。种种观察随心成立。

释曰。由观行人变化心。于一类物众生见不同。如此境界他分别所持故。观行人于中得清净见。

论曰。此中偈说。

难灭及难解  说名为共结

观行人心异  由相大成外

清净人未灭  此中见清净

成就净佛土  由佛见清净

释曰。结有二种。一相结。二粗重结。相结难解。粗重结难灭。心分别诸尘名相结。由此分别起欲瞋等惑。说名粗重结。若得无分别智即解相结。相结不起粗重结即随灭。又释难灭约无间道。无间道难得故。难解约解脱道。由无间道难得故。解脱道难得。于共境界中起结故名共结。若约自相续则不名为共。云何此惑难灭难解。

论曰。观行人心异。由相大成外。

释曰。离识无别外境。是故观行人但观内法。是无不观外法故言心异分别相。通十方世界故言相大。观心与内种子正相违。与外不相关故言成外。由此三义故外结难解难灭。若此结有三义难灭难解。观行修道于此结有何功能。

论曰。清净人未灭。此中见清净。

释曰。对治道生不共种子灭时。是观行人或分分清净。或具分清净。虽复未灭外相。于中法眼慧眼清净无执。

论曰。成就净佛土。

释曰。若有智慧慈悲。起分别为利他。成就净佛土是其能。此净佛土何因缘得成。

论曰。由佛见清净。

释曰。初地是菩萨见。位初地中清净是见道清净。见道清净是名佛见清净。由此清净能得佛土清净。何况修位及究竟位。又真如观是名佛见。何以故。若至究竟位。所得真如观不异于此。故名佛见。又由依佛正教修能得此见。故名佛见。又菩萨亦得名佛。以定应得佛故。因受果名故称佛见。又菩萨对治道生不共种子灭。则具三清净。一法眼清净。二佛土清净。三见佛清净。谓见三身。菩萨缘佛起见。故名佛见。

论曰。复有别偈。

释曰。此偈欲何所显为显二义。一菩萨于内修观不依外。二由此观唯有识无有外尘。是二义互相显。

论曰。种种愿及见观行人能成。

释曰。观行人或为成自自在。或欲引他令受正教故愿。种种变异愿皆得成。若愿已成自见他见。如所愿亦皆得成。此愿为有别境为是一境。

论曰。于一类物中。

释曰。若多观行人别愿。同能变异一境。此变异得成。何故得成。

论曰。随彼意成故。

释曰。实无外境唯有识故。是故各随彼意变异得成。若实有外境。观行人愿则不成。因不成故。自他所见变异亦不得成。

论曰。种种见成故所取唯有识。

释曰。由观行人识为增上缘故。余人识变异。如观行人愿显现故。知定无外尘唯有本识。前已明觉受因定是不共种子。不觉受因定是共种子。今当更说共不共因同生一果。

论曰。是不共本识差别。有觉受生种子。若无此众生世界生缘不成。是共阿梨耶识无受生种子。若无此器世界生缘不成。

释曰。共不共二因生内五根及内五尘。为自六识作依止故。为不共因感。为他六识境界故。为共因感。若不双为二因所感。则无色阴及互相见。

论曰。复次粗重相识。细轻相识。

释曰。此文显本识是善恶二业相似果。亦是善恶二业生因。

论曰。粗重相识者。谓大小二惑种子。

释曰。于理及事心无功能故称粗重。一切未来惑及业皆从此识生故称种子。

论曰。细轻相识者谓一切有流善法种子。

释曰。于理及事心有功能故称细轻。一切未来信等五根善。皆从此识生故称种子。

论曰。若无此由前业果有胜能。无胜能依止差别不得成。

释曰。若无此识。分习果及果报果皆不得成。习果是相似果。果报果是六道本识。于本识中更有粗重相及细轻相。习果亦名相似果。胜能是相似果依止。是果报果善道中有人天异。恶道中有地狱畜生等异故。言依止差别。善道依止有胜能。恶道依止无胜能。若本识无此二相因果义皆不得成。

论曰。复次有受不受相二种本识。

释曰。欲显本识中功能有尽不尽。

论曰。有受相者。果报已熟善恶种子识。

释曰。此本识昔有善恶种子果报若皆熟用种子尽。但有本识在说。此本识为有受相。

论曰。不受相者。名言熏习种子。

释曰。此本识在生死中受用无尽。同业种子。由是有相续不断因故。名不受相。不受相其体云何。谓名言熏习种子。先以音声目一切法为言。后不发言直以心缘先音声为名。此名以分别为性。若以此名分别内法。或增或减。坏正理立非理名肉烦恼。若以此名分别外尘。起欲瞋等名皮烦恼。若以此名分别一切世出世法差别。离前二分别名心烦恼。是故一切烦恼皆以分别为体。障无分别境及无分别智。云何说此为不受相。

论曰。无量时戏论生起种子故。

释曰。四种世间言说名戏论。谓见闻觉知。但以名言分别。有此四种不缘实义故名戏论。约前后际戏论不穷。故言无量时戏论。此戏论若生若起。由名言熏习生故说名言熏习。为戏论种子。若无此二分有何过失。

论曰。若无此识。有作不作善恶二业。由与果报故受用尽义不成。

释曰。若无有受相本识。善恶二业数数有作及不作。由施与果报功能灭尽不更受报故名受用。此义不成。以失解脱义故。若无不受复有何失。

论曰。始生名言熏习生起亦不得成。

释曰。若离先名言熏习。今时未来时未曾有。而有此名言熏习则不得成。何以故。等流果若无同类因则不得生。若得生阿罗汉缘觉。断烦恼尽应更生烦恼。若不生应无根本烦恼。若无根本烦恼则无业。若无烦恼业则无有及差别。则集苦二谛自然灭尽。即入涅槃不劳修道。由此二义无。无解脱及自然解脱。故知定有受不受二相。

论曰。复次有譬喻相识。

释曰。譬如幻事为象马等乱心因。如此譬相本识是虚妄分别种子故。为一切颠倒乱心因。

论曰。如幻事鹿渴梦相翳闇等。譬第一识似如此事。

释曰。此四事譬四倒。幻事譬我执。鹿渴譬我爱。梦相譬我慢。翳闇譬无明。此四譬同譬本识。本识即似此四事。幻事能生众生邪执。鹿渴能生众生贪爱。梦相能生众生乱心。翳闇能障众生明了见境。阿陀那识若未灭。能变异本识生六识。起四种上心颠倒。故言本识似如此事。

论曰。若无此虚妄分别种子故。此识不成颠倒因缘。

释曰。若无本识一分与阿陀那识相应。则本识不成四颠倒因缘。何以故。如此本识。是虚妄分别种子因缘故。一切虚妄分别皆从此本识生。

论曰。复有具不具相。

释曰。约此譬喻相识本识。更成二相。一具缚相。二不具缚相。

论曰。若具缚众生有具相。

释曰。谓未离欲欲界众生。具三烦恼故名具相。

论曰。若得世间离欲。有损害相。

释曰。若众生离欲欲色界。肉心烦恼具足。皮烦恼有渐被损害义。此二约凡夫。

论曰。若有学声闻及诸菩萨。有一分灭离相。

释曰。肉烦恼一分尽。皮烦恼或被损或未被损。

论曰。若阿罗汉缘觉如来。有具分灭离相。何以故。阿罗汉独觉单灭惑障。如来双灭惑智二障。

释曰。阿罗汉独觉但灭离见修二道所破惑尽。故无解脱障。如来具灭离三烦恼尽。故如来本识永离一切解脱障及智障。此识或名无分别智。或名无分别后智。若于众生起利益事。一分名俗智。若缘一切法无性起。一分名真如智。此二合名应身。

论曰。若无此烦恼。次第灭尽则不得成。

释曰。若无此具相不具相。凡夫有学圣人无学圣人次第灭。此义不成。本识于三性中。何故但是无记性。是果报故。

论曰。何因缘善恶二法果报唯是无覆无记。

释曰。非烦恼染污故名无覆无记。不同上界烦恼是有覆无记。何故不同。因是善恶而果是无记。

论曰。此无记性。与善恶二法俱生不相违。

释曰。由无覆无记性与善恶二性不相违故。于无记果报中善恶二业得生。由业生故有善恶二道。

论曰。善恶二法自互相违。

释曰。若果报是善恶。善恶性互相违若是善恶不得生。应无恶道。若是恶善不得生。应无善道。善恶二道则随一无道。

论曰。若果报成善恶性。无方便得解脱烦恼。

释曰。若果报是善恶性。从善更生善果报。从恶更生恶果报。由报更有报。则生死不断故无得解脱义。

论曰。又无方便得起善及烦恼。

释曰。若定是善烦恼不得起。若定是恶善不得起。

论曰。故无解脱及系缚。

释曰。若无善则无解脱。若无烦恼则无系缚。

论曰。无此二义故。是故果报识。定是无覆无记性。

释曰。无无解脱义。无无系缚义。既定有解脱及系缚。故知本识定是无记性。

摄大乘论释卷第五上

释应知胜相品第五之一

此义有四章。一相。二差别。三分别。四显了意依。

相章第一2

论曰。如此已说应知依止胜相。云何应知应知胜相。

释曰。前说次第有十义。已释第一依止胜相。次应释第二应知胜相。此义有几数。有何名有何相。此三云何可见。

论曰。此应知相略说有三种。

释曰。此下答前三问。明略说第二胜相数有三。即是三名三相。何等为三。

论曰。一依他性相。二分别性相。三真实性相。

释曰。此语先显数三及三数所目之名。三相次后文别解。一二三是数。依他分别真实是名。

论曰。依他性相者。

释曰。此下释三相。

论曰。本识为种子。虚妄分别所摄诸识差别。

释曰。由本识能变异作十一识。本识即是十一识种子。十一识既异故言差别。分别是识性。识性何所分别。分别无为有故言虚妄。分别为因。虚妄为果。由虚妄果得显分别因。以此分别性。摄一切诸识皆尽。

论曰。何者为差别。

释曰。此不问通性。但问诸识差别。

论曰。谓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善恶两道生死识。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如此等识。因言说熏习种子生。自他差别识。因我见熏习种子生。善恶两道生死识。因有分熏习种子生。

释曰。身识谓眼等五界。身者识谓染污识。受者识谓意界。应受识谓色等六外界。正受识谓六识界。世识谓生死相续不断识。数识谓从一乃至阿僧祇数识。处识谓器世界识。言说识谓见闻觉知识。如此九识是应知依止。言说熏习差别为因。自他差别识者。谓自他依止差别识。我见熏习为因。善恶两道生死识者。谓生死道多种差别识。有分熏习为因。

论曰。由如此等识。一切界道烦恼所摄。

释曰。一切界即三界十八界。一切道即六道。于此界此道中有三烦恼。即惑业果报此三亦名烦恼。亦名为浊。俗谛不出此等法。即以前十一识摄此等法。以其同性故得相摄。

论曰。依他性为相。虚妄分别即得显现。

释曰。欲显虚妄分别。但以依他性为体相。乱识及乱识变异。即是虚妄分别。分别即是乱识。虚妄即是乱识变异。虚妄分别若广说有十一种识。若略说有四种识。一似尘识。二似根识。三似我识。四似识识。一切三界中所有虚妄分别。不出此义。由如此识即得显现。虽说如此识摄一切虚妄分别皆尽。执此虚妄分别中。何者为依他性。何者为分别性。

论曰。如此等识。虚妄分别所摄唯识为体。

释曰。如此等识即显十一识及四识。一切法中唯有识。更无余法故唯识为体。此体由有故异分别性。由虚妄分别性摄故。异真实性。此性非实有实非无故。不免虚妄。此虚妄是其性故。说虚妄分别所摄。

论曰。非有虚妄尘显现依止。是名依他性相。

释曰。定无所有故言非有。非有物而为六识缘缘故言虚妄尘。似根尘我识。生住灭等心变异明了故言显现。此显现以依他性为因故言依止。譬如执我为尘。此尘实无所有。以我非有故。由心变异显现似我故。说非有虚妄尘。显现此事因依他性起故。依他性为虚妄尘显现依止。说此为依他性相。

论曰。分别性相者实无有尘。唯有识体显现为尘。是名分别性相。

释曰。如无我等尘无有别体。唯识为体不以识为分别性。识所变异显现为我等。尘无而似有为识所取。名分别性。

论曰。真实性相者。是依他性。由此尘相永无所有。此实不无。是名真实性相。

释曰。虚妄义永不有显现因。由显现体不有故。亦不可得。譬如我等尘显现似实有。由此显现。依证比圣言三量。寻求其体实不可得。如我尘法尘亦尔。永无有体故人法皆无我。如此无我实有不无。由此二种尘无有体故。依他性不可得。亦实有不无。是名真实性相。

论曰。由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知摄眼等六内界。以应受识。应知摄色等六外界。以正受识。应知摄眼等六识界。由如此等识为本。其余诸识是此识差别。

释曰。此言欲显何义。欲显真实性义。若不定明一切法唯有识。真实性则不得显现。若不具说十一识。说俗谛不尽。若止说前五识。唯得俗谛根本。不得俗谛差别义。若说俗谛不遍。真谛则不明了。真不明了则遣俗不尽。是故具说十一识。通摄俗谛为如十八界具有根尘识。为不尔。

论曰。如此众识唯识。以无尘等故。

释曰。识所变异虽有内外事相不同。实唯一识。无有尘等别体故皆以识为名。若无尘此识离尘。爱憎等受用云何得成。

论曰。譬如梦等于梦中。离诸外尘一向唯识。种种色声香味触。舍林地山等诸尘。如实显现。此中无一尘是实有。

释曰。梦中所见有种种差别。并无实尘。悉是识之所作。爱憎等受用此义亦成。

论曰。由如此譬。一切处应知唯有识。由此等言应知幻事鹿渴翳闇等譬。若觉人所见尘。一切处唯有识。譬如梦尘如人梦觉。了别梦尘但唯有识。于觉时何故不尔不无此义。若人已得真如智觉。不无此觉。譬如人正在梦中。未觉此觉不生。若人已觉方有此觉。如此若人未得真如智觉。亦无此觉。若人已得真如智觉。必有此觉。若人未得真如智觉。于唯识中云何得起比智。由圣教及真理可得比度。圣教者。如十地经中佛世尊言。佛子。三界者唯有识。又如解节经中说。

释曰。由此梦譬于十八界等处。应知唯识无尘等。何故引二阿含明圣教。前是略说。后是广说。即以前证后。

论曰。是时弥勒菩萨摩诃萨问佛世尊。世尊。此色相是定心所缘境。为与心异。为与心不异。

释曰。是时有三义。一平等时。谓无沉浮颠倒。二和合时。谓令闻能闻正闻。三转法轮时。谓正说正受。色相者。谓十一切入中。前八入等。此色相是定心所缘境。为心别境别。为是心是境。

论曰。佛世尊言。弥勒。与心不异。何以故。我说唯有识。此色相境界识所显现。

释曰。佛说唯有识。无尘故。若尔此色是观行人所见。为是何法。如经言。此色相境界识所显现实无境界。是识变异所作。先说唯识后说境界识。此二识有何异。欲显有两分。前识是定体后识是定境。此体及境本是一识。一似能分别起。一似所分别起。

论曰。弥勒菩萨言。世尊。若定境界色相与定心不异。云何此识取此识为境。

释曰。若有别识为识境。则唯识义不成。若缘自体为境事亦不成。以世间无此类故。

论曰。佛世尊言。弥勒。无有法能取余法。虽不能取此识。如此变生显现如尘。

释曰。此识如此相貌生。于定中起二种相。一由能取相起不同。二所取相起不同。此二相从一识俱时显现。此青等色相是定境。非所忆持识。由此色不在定处。如前所证后更忆持。无有此义。尘起现前分明显现。此忆持识有染污。此起现前所见分明清净。若汝言闻思二境数数所习。今时已过追更思惟。如昔所见今时重见。是义不然。何以故。此闻思二境。由过去故今则非有。此非有时若似昔起。非昔所见。则唯识之旨于此弥彰。是故唯识义及尘无所有义得成。

论曰。譬如依面见面。谓我见影。此影显现相似异面。

释曰。此譬为显但有自面无有别影。何以故。诸法和合道理难可思议。不可见法而令得见。犹如水镜等影实无别法。还见自面谓有别影。

论曰。定心亦尔显现似尘谓异定心。

释曰。定心有二分。一分似识。二分似尘。此二种实唯是识。

论曰。由此阿含及所成道理。唯识义显现。

释曰。阿含即前二经。道理谓忆持识过去色。及面影譬等道理。显唯识义。

论曰。云何如此。

释曰。此问云何言唯有识。

论曰。是时观行人心正在观中。若见青黄等遍入色相。即见自心不见余境青黄等色。

释曰。若在散心。五识可言缘现在外尘起。若散心意识缘过去尘起。若在观中必不得缘外色为境。色在现前又非缘过去境。当知定心所缘色即见自心不见别境。

论曰。由此道理一切识中。菩萨于唯识应作如此比知。于青黄等识非忆持识。以见境在现前故。于闻思两位。忆持意识。此识缘过去境。似过去境起。是故得成唯识义。由此比知菩萨若未得真如智觉。于唯识义得生比智。

释曰。前明十一识。通说十八界。十八界中有根有尘。菩萨于唯识义中应观。定中色既无别境。以定中色比定外色。应知亦无别境。

论曰。是种种识前已说。

释曰。十一识前已具说。将欲立难故。须先明前已说十一识。

论曰。譬如幻事梦等。于中眼识等识。唯识义可成。

释曰。前举幻等以譬无别根尘。今欲难唯识有成不成故。须引前所举譬。于十一识中具十八界。前明正受识即六识界。可说唯识义。

论曰。眼色等识有色。唯识义云何可见。

释曰。此难余十界不应说唯识。前明身识即是五根。谓眼识乃至身识。前明应受识即是五尘。谓色识乃至触识。故言眼色等识。有色有三义。一眼识未生时先已有色。二识变异为色亦是有色。三由有色境。眼识似色起。名了别色。若无色境何所了别。约此十界唯识义应不成。

论曰。此等识由阿含及道理。如前应知。

释曰。此答向问。由前二经及前所引譬等道理。应作如此知。

论曰。若色是识。云何显现似色。

释曰。此问若言无别色尘唯是本识。何故显现似色等。

论曰。云何相续坚住。前后相似。

释曰。此问若是识变异所作。则应乍起乍灭改转不定。云何一色于多时中相续久住。前后一类无有改转。故知应有别色。

论曰。由颠倒等烦恼依止故。

释曰。颠倒是烦恼根本。由识变异起诸分别。分别即是颠倒。颠倒故生诸烦恼依他性与分别性相应。即是颠倒烦恼所依止处。由颠倒烦恼。令依他性与分别性相应。颠倒烦恼又是识变异所依止处。

论曰。若不尔于非义义。颠倒不得成。

释曰。若无互为依止义。则识无变异。于非物中分别为物。不应有此颠倒。

论曰。若无义颠倒。惑障及智障二种烦恼则不得成。

释曰。若识不变异分别非义为义。岂有颠倒。若无颠倒则不生烦恼。若无烦恼声闻无解脱障。菩萨无一切智障。

论曰。若无二障。清净品亦不得成。是故诸识如此生起。可信是实。

释曰。若无烦恼岂有圣道。故此义亦不成。是故应信离识无别法。

论曰。此中说偈。

乱因及乱体  色识无色识

若前识不有  后识不得生

释曰。无中执有名乱。此乱识因何法生。因色识生。何者为色识。若约五识。五根五尘名为色识。此色识能生眼等识。识此色识即是乱因。若此识不起。不得于无中执有。何法名乱体。谓无色识。若约五根即是五识。若约意根但是意识。非法识。法识及色识无色识悉是乱因。

论曰。若前识不有。后识不得生。

释曰。前识是乱因。若本不有。乱体是果。即是后识。无因则不得生。

差别章第二

论曰。云何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于一切生处更互密合生。

释曰。此五识即十八界。于三界六道四生一切生处。此十八种云何得更互密合生。

论曰。具足受生所显故。

释曰。于一切生处一刹那中具足有十八界。十八界既不相离能为显因。显更互密合生。又根尘识必不相离。无有受生有根而无尘及识受。余二亦尔。受一必具余二。用余二以显此一。为不相离故得更互密合生。

论曰。云何世识等。如前说有种种差别生。

释曰。此更问前五识。即十八界摄法已尽。何用更说生后六识。

论曰。无始生死相续不断绝故。

释曰。为明众生果报。无始以来三世生死相续不断故。须立世识。

论曰。无量众生界所摄故。

释曰。为明众生果报。有诸界多少不同。如四界六界十八界等故。须立数识摄一切数。

论曰。无量器世界所摄故。

释曰。为明众生所居处。如人天恶道有无量差别故。须立处处识摄一切处。

论曰。无量作事。更互显示所摄故。

释曰。为明见闻觉知。各有多种因。此有无量言说作事言说。与见等更互相显示故。须立言说识摄一切言说。

论曰。无量摄及受用差别所摄故。

释曰。摄约自他摄。受用自他所受用。为明众生各各计我有多种。我所亦然。故须立自他差别识。摄一切自他差别。

论曰。无量受用。爱憎业果报所摄故。

释曰。善业果为爱。恶业果为憎。众生受用此二业果有无量种。

论曰。无量生及死。证得差别所摄故。

释曰。此二果中有生有死。初受为生。生后相续为得。将死为证。命断为死。为明众生受用二业果。有生有死。摄一切善恶两道生死。

论曰。云何正辩如此等识。令成唯识义。

释曰。前说五识义已成唯识。后说六识。云何亦令成唯识。

论曰。若略说有三相诸识。则成唯识。

释曰。此六识若安立使成唯识有三种道理。道理即是三相。一入唯量。二入唯二。三入种种类。入者通达义。云何入唯量。

论曰。唯有识量。

释曰。于六识中。若如理研寻。但唯见识。不见余法。何以故。

论曰。外尘无所有故。

释曰。所识诸法离识实无所有故。说六识唯有识量。云何入唯二。

论曰。唯有二。谓相及见识所摄故。

释曰。若能通达世等六识。一分成相。一分成见。名入唯二。此义云何。诸识中随一识一分变异成色等相。一分变异成见。故名唯二。由世等六识不出此二识性故说唯二所摄。云何入种种类。

论曰。由种种相生所摄故。此义云何。此一切识无尘故成唯识。有相有见眼等诸识。以色等为相故。眼等诸识以诸识为见故。意识以一切眼识乃至法识为相故。意识以意识为见故。云何如此。意识能分别故似一切识尘分生故。

释曰。是一眼识。如所应成一分能起种种相。一分能取种种相。能取者即名见。若意识取意识。一切眼等识及法识为相。意识为能见。复次种种相生者。但意识是种种相生。以缘境不定故。其余诸识定缘一类尘。不能分别。能分别则成见。不能分别则成相。由此三相成立。世等六识为唯识此义显现。

论曰。此中说偈。

入唯量唯二  种种观人说

通达唯识时  及伏离识位

释曰。此偈显三种通达唯识义。一通达唯量外尘实无所有故。二通达唯二相及见唯识故。三通达种种色生。但有种种相貌而无体异故。如此三相何人能通达。但观行人。观行人自有二种。一入见位菩萨。二得四空定等。观行人先已通达后为他说。此通达及说何位得成。

论曰。通达唯识时。及伏离识位。

释曰。从初地乃至正觉地。为通达唯识位。从空处乃至非想非非想无想定灭心定。为伏离识位。所取尘若无。云何说识为能取。则唯量义不成。是义不然。何以故。唯识义不失。亦不无能取所取义。为立此义故显三相入。唯量者为显唯识无尘。所识既无。云何成唯识。为立此义故说唯二及种种。唯二谓相及见。相是所取。见是能取。种种亦尔。是故唯识及能取所取。此义悉成。后半偈如前解。

论曰。诸师说此意识。随种种依止生起。得种种名。

释曰。诸师谓诸菩萨。成立一意识次第生起。意识虽一。若依止眼根生得眼识名。乃至依止身根生得身识名。此中更无余识异于意识。离阿黎耶识此本识入意识摄。以同类故。此意识由依止得别名。

论曰。譬如作意业得身口等业名。

释曰。此作意业虽复是一。若依身门起名身业。若依口门起名口业。意识亦尔。随依止得别名。若有人说眼等五根无有分别。若意识依止此生亦无分别。譬如依止意根惑所染污。由所依止有染污。能依止识生时亦有染污。意识亦尔。

论曰。此识于一切依止生。

释曰。谓依止眼等诸根生。

论曰。种种相貌似二种法显现。一似尘显现。二似分别显现。

释曰。意识依六根生显现似二种法。一多类法。二一类法。多类法此分属尘。一类法是分别属见。由此两句识。虽一法一分似尘显现。一分似分别尘显现。是故前说无失。

论曰。一切处似触显现。

释曰。一切处谓有色处。有色处必有身。若有身必似触显现。

论曰。若在有色界。意识依身故生。

释曰。何故有身处必似触。以意识必依身生故。似触显现。由此意识依身似触生故。观行人正入观时。五识虽复不起。中间于色身有喜乐受生。

论曰。譬如有色诸根。依止身生。

释曰。有色诸根。即眼等根异于色身。依止于身。由诸根依止身故。因此诸根。于身或损或益。意识亦尔。依止身故。似触显现。于身亦有损益。复次譬如身根依止于身。若有外触缘。身根似触而起。若似触起。于自依止中或损或益。意识亦尔。依止身故。似触而起。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诸菩萨说。但有意识无别五识故。引法足经偈以成立此义。

论曰。

远行及独行  无身住空窟

调伏难调伏  则解脱魔缚

释曰。能缘一切境界故名远行。无第二识故名独行。无身有二义。一无色身。二无生身。身内名空窟。识在身内故名住空窟。二五藏中心藏其中有孔。意识在此孔中故名住空窟。三诸法实无所有。而执为有。识在此无所有中。故名住空窟。本来鄙恶烦恼为因故名难调伏。若人能调伏此识。令不随顺惑业而得自在故名调伏。三界惑障名魔缚。此人调伏难调伏则得解脱。复有别圣言以证此义。

论曰。如经言此眼等五根。所缘境界一一境界。意识能取分别。意识为彼生因。

释曰。此五根所缘色等境。若识能缘色则立为眼识。一一境意识既悉能取。又能分别。是故五识无用。又意识若乱眼等识则不生。由意识变异。生眼等根及识。是故意识为彼生因。

论曰。复有别说。分别说十二入中。是六识聚说名意入。

释曰。此更引圣言证唯有意识。无别有余识。如来于经中分别十二入。合六识聚以为意入。以此三义故知。唯有意识无别余识。

论曰。是处安立本识为义识。此中一切识说名相识。意识及依止识应知名见识。何以故。此相识由是见生因。显现似尘故作见生依止事。

释曰。是本识于二识中。可得安立为相识及见识。不是安立本识为尘识。此中一切识说名相识。本识可得安立于相见二识处。此本识以意识及依止识为见识。以眼识等识及一切法为相识。为此生因由缘缘故。于彼处中是见生因故。于彼法为见。显现似尘故意识见相续住不断因故。作此识依止事。

论曰。如此诸识成立唯识。云何诸尘现前显现知其非有。如佛世尊说。若菩萨与四法相应。能寻能入一切识无尘。

释曰。四法是智。菩萨若与四智相应。在方便中能寻理得正解能入理。故知一切唯识无尘。

论曰。何者为四。一知相违识相。譬如饿鬼畜生人天。于同境界由见识有异。

释曰。于一境界分别不同。故名相违相违识境名相。此境实无所有。但随识变异故分别不同。菩萨若通达此理则解唯识故名为智。

论曰。二由见无境界识。譬如于过去未来梦影尘中。

释曰。有时见离境界识得生。譬如识过去等境。

论曰。三由知离功用无颠倒应成。譬如实有尘中缘尘起识。不成颠倒不由功用如实知故。

释曰。菩萨作如此解。若尘如所显实有。离修对治自然应成无颠倒智。由如实知故既无此义。故知实无有尘。但于无中执有故成颠倒。

论曰。四由知义随顺三慧。

释曰。一切尘义悉随逐三慧。菩萨能如此知。

论曰。云何如此。

释曰。云何一切义随逐三慧。

论曰。一切圣人入观。

释曰。圣人谓声闻缘觉菩萨。此等圣人正在定中名为入观。

论曰。得心自在。

释曰。已得心随事成。谓入住出位中。

论曰。由愿乐自在故。

释曰。如所愿乐。诸尘皆随愿乐变异。

论曰。如愿乐尘种种显现故。

释曰。若欲令地界成水界。如意即成。火等界亦尔。

论曰。若观行人已得奢摩他。

释曰。观行人有二种。一得正思。二得正修。今明得正修人。

论曰。修法观加行。

释曰。法谓修多罗等十二部经。依十二部经所显法相。熟修行毗婆舍那。

论曰。随唯思惟义显现故。

释曰。于一五阴中随心思惟。或显现如不净苦无常空无我等乃至十六谛相悉随思惟。显现及余一切法相亦尔。

论曰。若人得无分别智。未出无分别观。一切尘不显现故。由境界等义随顺三慧。由前引证成就唯识义。故知唯识无尘。此中有六偈重显前义。此偈后依智学中当广分别说。谓饿鬼畜生人天如是等。

释曰。若菩萨已得无分别智。正在观中若尘如所显现实有。无分别智则不得成。既实有无分别智。故知道理实无所有。

摄大乘论释卷第五下

分别章第三之一

论曰。若唯识似尘显现。依止说名依他性。云何成依他何因缘说名依他。

释曰。离尘唯有识。此识能生变异。显现似尘。如此体相及功能。乱识说名依他性。唯见乱识有自体。不见有他。云何成立此识为依他性。若言能生变异。变异依此识。乃是为他所依。云何说此识为依他性。

论曰。从自熏习种子生故。系属因缘不得自在。若生无有功能。过一刹那得自住故。说名依他。

释曰。由自因生故。生已无有自能停住。过一刹那自所取故。由约他说故名依他。

论曰。若分别性依依他。实无所有似尘显现。云何成分别。何因缘说名分别。

释曰。此问有三。一问依止。此分别性既依止于他。应成依他性。云何名分别。次问无所有。此分别既实无所有。无所有中有何分别。后问似尘。此分别既似尘显现。云何称分别。何因缘故。说名分别性。

论曰。无量相貌。意识分别颠倒生因故成分别。

释曰。一切尘相貌。是分别说名意识。意识颠倒生境界故名生因。由此道理故成分别。

论曰。无有自相唯见分别故。说名分别。

释曰。自体既无唯见乱识故。说名分别。

论曰。若真实性分别性。永无所有为相云何成真实。何因缘说名真实。

释曰。分别性于依他性一分永无。若以无所有为相。何故立为真实。不立为非真实。说亦如此。

论曰。由如无不如。故成真实。

释曰。此下三义答两问。此是第一以不相违义显真实。如世间说真实友。

论曰。由成就清净境界。

释曰。此是第二以无颠倒义显真实。由境界无颠倒故。得四种清净。如世间说真实物。

论曰。由一切善法中最胜。

释曰。此是第三以无分别义显真实。即五种无分别。谓五种真实。如世间说真实行。

论曰。于胜义成就故说名真实。

释曰。于前三胜无有坏失故说成就。由成就故真实。

论曰。复次若有分别及所分别。分别性成。

释曰。欲问此三种分别义。故先列出此三分别名。

论曰。此中何法名分别。何法所分别。何法名分别性。

释曰。一一别问。求其异相。

论曰。意识是分别。具三种分别故。

释曰。此下答三问此即答第一问。六识之中但以意识为分别。以意识具自性忆持显示三分别故五识则不尔。

论曰。何以故。

释曰。何以故。意识具三分别。

论曰。此识自言熏习为种子。

释曰。如说根尘名。数习此名熏习于本识。以为种子。由此种子后时意识。似根似尘而起名为色识自有二义。一如眼名熏习。唯生眼不生余法。余熏习亦尔故称自。二本无法体。言语是自分别所作故名自。

论曰。及一切识言熏习为种子。

释曰。如说六识名。数习此名熏习本识为种子。由此种子。意识后时似六识而起。名为识识。

论曰。是故此生。

释曰。由二种熏习种子故。此意识得生。

论曰。由无边分别。一切处分别。

释曰。意识为此二种种子所变。分别功能无边故。似一切境界起。

论曰。但名分别说名分别。

释曰。由此义故但意识名分别故。三种分别中说意识名分别。

论曰。此依他但是所分别。

释曰。此下答第二问。所分别一切法。离识无别体。故以依他为所分别。

论曰。是因能成依他性。为所分别。

释曰。若不藉因依他性不成。若无依他性则无所分别。由六种因成依他性。故得以依他性为所分别。

论曰。此中名分别性。

释曰。此中成依他性因。说此因为分别性。

论曰。云何分别能计度。此依他性但如万物相。

释曰。此下答第三问。先更问后次第答。此语先总问。云何意识由分别故。能计度此依他性。但如万物相貌。不但如一物相貌。

论曰。缘何境界。

释曰。此下别举六因为问。缘何法为境界。计度依他性。

论曰。执何相貌。

释曰。执何相貌。计度依他性。

论曰。云何观见。

释曰。先以何方便推寻。后决断计度依他性。

论曰。云何缘起。

释曰。藉何缘发起。计度依他性。

论曰。云何言说。

释曰。以何言说。计度依他性。

论曰。云何增益。

释曰。云何于无中执有。计度依他性。意识名分别。依他是所分别。由此六因意识能分别依他性今当显说此义。

论曰。由名等境界。

释曰。由依他性离一切分别。无分别为体故。立名等为境界。分别计度此性。

论曰。于依他性中。由执着相。

释曰。先约名分别串习此名故执着此名以为相貌。后时分别此相。谓为眼等诸根。色等诸尘。识等诸心。执相貌已。

论曰。由决判起见。

释曰。先思量是非。后时决判如我所见。眼等诸根乃至识等诸心。悉是实有所余妄言。由此见故意识计度依他坚实起执已。

论曰。由觉观言说缘起。

释曰。如自所执起觉观。思惟为自计度。或如自所执起觉观言说令他计度。云何言说令他计度。

论曰。由见等四种言说。

释曰。如所言说不出见等四种。此四种约根尘识成就故。摄一切所说分别品类皆尽。约此言说起颠倒。

论曰。实无有尘。计实有为增益。

释曰。如四种言说实无有法。此中起执谓为实有。此名增益执。

论曰。由此因故能分别。

释曰。由此六因意识。能分别依他性。令成所分别故。故以此因为分别性。

论曰。此三种性云何。

释曰。此问三性一异义云何。

论曰。与他为异为不异。

释曰。如依他性与余二性为一为异。余二性互论亦尔。

论曰。不异非不异。应如此说。

释曰。答问明亦一亦异应依此说。

论曰。有别义依他性名依他。

释曰。此下总标亦一亦异义唯是一识识即依他性。于依他性中以别道理成立为三性。三性互不相是。即是不异非不异义。

论曰。有别义此成分别。有别义此成真实。

释曰。有别道理。此依他性成。分别性真实性亦尔。

论曰。何者别义说名依他。从熏习种子生系属他故。

释曰。此下正释三种别义。熏习有三种。一名言熏习识熏习二色识熏习识识熏习见识熏习。三烦恼熏习业熏习果报熏习。从此三种种子生。系属于因故。成依他。非余二性。

论曰。复有何义此成分别。此依他性为分别因。

释曰。识以能分别为性。能分别必从所分别生。依他性即是所分别。为分别生因。即是分别缘。缘依他性有两义。若谈识体从种子生。自属依他性。若谈变异为色等相貌此属分别性。色等相貌离识无别体。今言依他性为分别因。取依他变异义为分别因。不取识体从种子生义为分别因。

论曰。是所分别故成分别。

释曰。变异相貌是识所分别。以此义故成立所分别。为分别性。

论曰。复有何义此成真实此依他性或成真实。如所分别实不如是有故。

释曰。依他性变异为色等所分别尘。此尘实不如所分别是有。约依他性明尘无所有。即以依他性成真实性。为存有道故。不明依他性。是无为真实性。

论曰。复有何义。由此一识成一切种种识相貌。

释曰。此更问复以何道理。唯是一识或成八识。或成十一识故。言一切。于一一识中。如眼识分别青黄等差别。有种种识相貌。唯是一识复是何识。所以更为此问者前已释异义。此下释不异义。欲显依他性具有三性。一识从种子生是依他有。种种识相貌是分别。分别实无所有是真实性。

论曰。本识识。

释曰。一识谓一本识。本识变异为诸识故言识识。今不论变异为根尘。故但言识识。

论曰。所余生起识。种种相貌故。

释曰。所余即阿陀那识。生起即六识。变异为七识。即是本识相貌。

论曰。复因此相貌生故。

释曰。以七识熏习本识为种子。此种子复变异本识为七识。后七识即从前相貌种子生。

论曰。依他性有几种。

释曰。此问体类及义。并有几种。

论曰。若略说有二种。一系属熏习种子。

释曰。此先明依他体类。从二种熏习生。一从业烦恼熏习生。二从闻熏习生。由体类系属此二熏习。故称依他性。若果报识体类为依他性。从业烦恼熏习生。若出世间思修慧体类。从闻熏习生。

论曰。二系属净品不净品性不成就。是故由此二种系属。说名依他性。

释曰。此次释依他义。若识分别此性或成烦恼。或成业或成果报。则属不净品。若般若缘此性无所分别则成净品。谓境界清净道清净果清净。若有自性不依。他则应定属一品。既无定性或属净品。或属不净品。由此二分。随一分不成就故名依他。

论曰。分别性亦有二种。一由分别自性。

释曰。如眼等诸界中分别一界。或眼或耳等名分别自性。

论曰。二由分别差别。

释曰。约无常等。更分别此眼等。名分别差别。

论曰。真实性亦有二种。一自性成就。

释曰。谓有垢真如。

论曰。二清净成就。

释曰。谓无垢真如。

论曰。复有分别更成四种。一分别自性。二分别差别。三有觉。四无觉。有觉者能了别名言众生分别。

释曰。若众生先了别见闻等四种言说。因名言起分别故名有觉。

论曰。无觉者。不能了别名言众生分别。

释曰。若众生如牛羊等。先不能了别见闻等四种言说。由彼如所分别不能由言语成立。故名无觉。

论曰。复次分别有五种。一依名分别义自性。

释曰。义谓名所目之法。先已知此物名。后以此名分别取此物。

论曰。譬如此名目此义。

释曰。此名本来主此体故。得以此名。分别此体。

论曰。二依义分别名自性。

释曰。先识此物体。未知其名。后闻说其名。即以先所识体。分别取此名。

论曰。譬如此义属此名。

释曰。此体本主此名故。得将此体分别取此名。

论曰。三依名分别名自性。

释曰。如异国物名。始闻未解后。以常所习名。分别此名。方解此名。

论曰。譬如分别未识义名。

释曰。未识此名所训之义。故不解此名。

论曰。四依义分别义自性。

释曰。如见此物体未识其名。以此物类分别此物方识其体。

论曰。譬如分别未识名义。

释曰。由未识名故以义分别义。

论曰。五依二分别二自性。

释曰。如金银二名有金银二体。于此名体并未了。金名为目赤体为目白体。银名亦尔赤体为主金名为主。银名白体亦尔。

论曰。譬如此名此义何义何名。

释曰。意如向释。

论曰。若摄一切分别。复有十种。

释曰。如前已有具摄义但未明品类。具摄义此十种分别。更显品类摄义。又明摄一切皆尽。

论曰。一根本分别谓本识。

释曰。是一切分别根本自体。亦分别即是阿黎耶识。

论曰。二相分别。谓色等识。

释曰。此分别以相为相。即是色等尘识。

论曰。三依显示分别。谓有依止眼等识识。

释曰。此分别以依。及显示为相。亦是所分别亦是能分别。即是六根及六识。六根是所依止。六识是能依止。

论曰。四相变异分别。

释曰。相谓六尘。此分别以相变异为相。

论曰。谓老等变异。

释曰。是身四大前后变异名老。若识分别此老名老相变异分别。等言摄病及死。

论曰。苦乐等受。

释曰。身心苦乐受。前后变异。识分别此受名受相变异分别。等言摄不苦不乐受。

论曰。欲等惑。

释曰。心欲前后变异。识分别此欲名。欲相变异分别。等言摄瞋痴等惑。

论曰。及抂时节等变异。

释曰。非理逼害缚录为抂不乖候寒热丰俭为时节。抂及时节前后变异。识分别此抂及时节名抂时节相变异分别。等言摄有因缘逼害缚录。乖候寒热丰俭。

论曰。地狱等。

释曰。是道变异。舍此五阴受地狱道五阴。诸道前后变异故名道变异。识分别此道故。名道相变异分别等言。摄余五道。

论曰。欲界等变异。

释曰。谓具缚离缚生变异。受三界生有具缚及离缚前后变异。识分别此生名生相变异分别等言。摄色无色界。

论曰。五依显示变异分别。

释曰。谓眼等识变异。此分别以眼等识变异相为相。

论曰。谓如前所说变异。

释曰。如前所说老等变异。于变异位中。如眼等识变异。

论曰。起变异分别。

释曰。意识亦如此依显示变异而分别故。名依显示变异分别。

论曰。六他引分别。

释曰。此分别因他言说生。

论曰。谓闻非正法类。闻正法类分别。

释曰。此分别有二种。一听闻非正法为类分别。二听闻正法为类分别。谓行恶法类分别。行善法类分别思修亦尔。此分别以闻他言说为相故。名他引分别。

论曰。七不如理分别。

释曰。是前分别。听闻非正法为因。

论曰。谓正法外人。非正法类分别。

释曰。谓九十六种外道。在正闻思修法外。

论曰。八如理分别。

释曰。是前分别听闻正法为因。

论曰。谓正法内人。闻正法类分别。

释曰。谓声闻缘觉菩萨人。在正闻思修法中。

论曰。九决判执分别。谓不如理思惟种类。

释曰。以不正思惟为因。

论曰。身见为根本。与六十二见相应分别。

释曰。依止我见如梵网经所明见类。谓六十二见相应分别。

论曰。十散动分别。谓菩萨十种分别。

释曰。菩萨分别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悉名散动。般若波罗蜜经说十种法对治。此十种散动初二法正是般若波罗蜜事。谓显真空遣俗有即是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次有五事有三解。第一解云。遣名事物初两遣名。即是不见菩萨名。不见般若波罗蜜。初遣人名后遣法名。次两遣事。即是不见行不见不行。此有三义。一不见菩萨能行二乘不能行。二不见正勤助道为行。不见懒惰等所对治为不行。三不见菩萨修道未满故行。不见菩萨修道已满故不行。后一遣物此名此事。以何物为根本。以五阴为根本。亦不见五阴。即是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第二解云。初二明不见人法。次二明不见人行法为行。不见人不行法为不行。后一明行所对治即五阴。五阴即苦集二谛。不见集可断。不见苦可离。第三解云。初二明不见能行人及所行。道次二不见助道。后一明不见所对治。此五事中一一事皆具八法。

论曰。无有相散动。

释曰。无有相是散动因。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是菩萨实有菩萨。

释曰。由说实有显有菩萨。以真如空为体。

论曰。有相散动。

释曰。有相是散动因。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不见有菩萨。

释曰。不见有菩萨。以分别依他为体。

论曰。增益散动。

释曰。以有增益无所有。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何以故。色由自性空。

释曰。由分别色性色性空。

论曰。损减散动。

释曰。以无损减实有。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不由空空。

释曰。此色不由真如空故空。

论曰。一执散动。

释曰。谓依他分别即是空。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是色空非色。

释曰。若依他性与真实性是一真实性。是清净境界依他性亦应如此。

论曰。异执散动。

释曰。谓色与空异。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无色异空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释曰。若色与空异。此空则不成色家法空。不成色通相此义不成。譬如有为法与无常相不异。若捉分别性说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此分别色永无所有。此永无所有即是有即是空。此空即是色无所有。不如依他性于真实性不可说。一由清净不清净境界故。

论曰。通散动。

释曰。执色有通相为性。谓有碍。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所谓色。

释曰。唯有名是色通相。何以故。若离名色实无本性。

论曰。别散动。

释曰。已执色有通相。又分别色有生灭染净等差别。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是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

释曰。此色无所有为通相。若有生即有染。若有灭即有净。由无此四义故色无别相。

论曰。如名起义散动。

释曰。如名执义。于义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对假立名。分别诸法。

释曰。名是虚假所作。对诸名分别一切法。

论曰。如义起名散动。

释曰。如义于名起旧执。此执即是散动。为对治此散动故。经言。由假立客名。随说诸法。

释曰。名不与法同相。经言。如如随。说如是如是生起执着。

释曰。随假所立名说诸法。计名与法不异。经言。如此一切名菩萨不见。若不见不生执着。释曰。为对治十种散动故。说般若波罗蜜。以此说为因无分别智生。由无分别智灭诸分别惑。

论曰。为对治此十种散动分别故。于一切般若波罗蜜教中。佛世尊说无分别智。能对治此十种散动。应知具足般若波罗蜜经义。如般若波罗蜜经言。云何菩萨行于般若波罗蜜。舍利弗。是菩萨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不见菩萨名。不见般若波罗蜜。不见行不见不行。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何以故。色由自性空不由空空。是色空非色。无色异空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所谓色是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对假立名分别诸法。由假立客名。随说诸法。如如随说如是如是生起执着。如此一切名菩萨不见。若不见不生执着。如观色乃至识亦应作如此观。由此般若波罗蜜经文句。应随顺思惟十种分别义。

释曰。如八种观色阴。亦应作八种观余四阴。乃至前四事亦应作八种观。

论曰。若由此别意。依他性成有三性。是三性云何性有三异。不成相杂。

释曰。此问先分三性异。次明依他性有别义成三性。若于依他性中明三性有三异。则三性成相杂。不可偏说为一性。云何不相杂。

论曰。无相离义。

释曰。道理有异故不相杂。

论曰。由此道理此性成依他。不由此成分别及真实。

释曰。此即此前所明。由系属种子及系属净品不净品等道理故。成依他不可以此道理。令成分别及真实性。

论曰。由此道理此性成分别。不由此成依他及真实。

释曰。此即前所明。由分别自性分别差别等道理故成分别性。不可以此道理。令成依他及真实。

论曰。由此道理此性成真实。不由此成依他及分别。

释曰。此即此前所明。由自性成就清净成就等道理。故成真实性。不可以此道理。令成依他及分别。

摄大乘论释卷第六3

分别章第三之二

论曰。云何得知此依他性。由分别性显现似法。不与分别性同体。

释曰。此问言分别性显现似法。此似法不离依他性。应与依他性同体云何言不同体。

论曰。未得名前于义不应生智故。法体与名一则此义相违。

释曰。依他性虽复由分别性一分所显不与分别性同体。为显此义故立三证。此即第一证。若依他与分别共一体。此执相违。若依他与分别共一体。此智不开名于义应生。譬如离瓶名于瓶义瓶智不生。若瓶义与瓶名一体此事不应成名义不同相故。若执名义共一体。此执则相违。此证显名是依他。显义是分别。何以故。此依他由名所分别故。

论曰。由名多故。若名与义一。名既多义应成多。此义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二证。或一义有多名。若名与义共一体。如名多。义亦应成多。若尔一义应有多体。一物多体此义相违。是故若两性一体。则成第二相违。

论曰。由名不定。体相杂此义相违。

释曰。譬如瞿名目九义。若言名与义一体。是两体相违则成第三相违。瞿名所目诸义。相貌不同。由许一体。相违法一处得成。无如此义。是故两性不可为一体。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重显前义。是故说偈。初偈显依他分别不共一体。此义得成由三相违故。

论曰。

于名前无智  多名及不定

义成由同体  多杂体相违

法无显似有  无染而有净

是故譬幻事  亦以譬虚空

论曰。义成。

释曰。即明依他性与分别性。不同体义成。

论曰。于名前无智。同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一相违。

论曰。多名同体。多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二相违。

论曰。及不定。同体杂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三相违。后偈为教弟子。弟子于二事生疑。

论曰。法无显似有无染而有净。

释曰。此明于两种相违生疑。无法显似有法是第一相违。于无染中而有净是第二相违。

论曰。是故譬幻事亦以譬虚空。

释曰。即以此譬。释弟子疑。譬如幻像实无显现为有。诸分别法亦尔。实无而显现似有。此有亦可见。譬如虚空非云等五障所染。自性清净。云等障后灭时。亦说空为净。诸法亦尔。本无有染自性清净。客尘障盖后灭则见清净。

论曰。云何如此显现而实非有。依他性一切种非不有。

释曰。此问若依他性。如所显现如此无所有。一切一切种。此性亦不无。此意云何。

论曰。若无依他性。真实性亦无。一切无不成。若无依他性及真实性。则无有染污及清净品过失此二品可知非无。是故非一切皆无。此中说偈。

若无依他性  真实性亦无

则恒无二品  谓染污清净

诸佛世尊于大乘中。说鞞佛略经。此经中说。云何应知分别性。由说无有品类。此性应知。云何应知依他性。由说幻事鹿渴梦相影光谷响水月变化。如此等譬应知其性。云何应知真实性。由说四种清净法。应知此性。

释曰。若无此性真实性亦无。何以故。若有染污则有清净。若两法悉无则一切皆无。此一切无。由此方便能显其不成。何者为方便。拨无生死涅槃。此义不可立。由染污品及清净品可见。是故两法显现若拨言无则成邪见。亦名损减谤。是故分别性是无。依他性不可拨言无故知依他分别不得同体。

论曰。四种清净法者。一此法本来自性清净。谓如如空实际无相真实法界。

释曰。由是法自性本来清净。此清净名如如。于一切众生平等有。以是通相故。由此法是有故。说一切法名如来藏。

论曰。二无垢清净。谓此法出离一切客尘障垢。

释曰。是如来藏离惑智两障。由此永清净故。诸佛如来得显现。

论曰。三至得道清净。谓一切助道法。及诸波罗蜜等。

释曰。为得清净菩萨行道。此道能得清净故。亦名清净道。即般若波罗蜜。及念处等诸助道法。

论曰。四道生境界清净。谓正说大乘法。

释曰。道及助道法生所缘境界。谓修多罗等十二部正说。是清净资粮故。亦名清净。

论曰。何以故。

释曰。云何说生道境界清净。是真实性摄。非分别及依他。

论曰。此说是清净因故。非分别清净法界流故。非依他由此四种清净法。摄一切清净法皆尽。

释曰。此正说若属分别性。应成染污因。是清净因故。非分别性。若属依他性。如依他性亦应成虚。此清净法界流为体。是故非虚。以出二性外故属真实性。若说四清净中随一清净。此说于大乘中。应知属真实性。第一第二清净。由无变异故成真实。第三第四由无颠倒故成真实。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欲重明此义令显了故更说偈。

论曰。

幻等显依他  说无显分别

若说四清净  此说属真实

清净由本性  无垢道缘缘

一切清净法  四皆摄品类

论曰。幻等显依他。

释曰。是处如来说一切诸法如幻事。乃至如变化譬。应知此言是说依他。

论曰。说无显分别。

释曰。若说无色乃至无一切法。应知此言是说分别。为此意用如来说依他性。以幻事等为譬今当说此义。

论曰。若说四清净此说属真实。清净由本性无垢道缘缘。一切清净法四皆摄品类。何因何缘是依他性。如经所说幻事等譬所显。于依他性中为除他虚妄疑惑。云何他于依他性中生虚妄疑惑。诸说于依他性中有如此虚妄疑心。若实无有物云何成境界。为决此疑故说幻事譬。

释曰。于虚妄起疑谓为实有。不信是虚妄故名虚妄疑。此法若显现成境界。云何言虚妄。故以幻事譬依他性。譬如幻像尘实不有亦成境界。诸法亦尔。为除此疑故须立譬。

论曰。若无境界。心及心法云何得生。为决此疑故说鹿渴譬。

释曰。鹿渴譬心及心法。以水譬尘鹿渴动摇生识。缘水为境实无有水。如此心及心法起变异事。于无有尘生缘尘识。

论曰。若实无尘爱非爱。受用云何得成。为决此疑故说梦相譬。

释曰。譬如于梦中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此依他性中亦尔。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

论曰。若实无法。善恶二业爱非爱果报云何得生。为决此疑故说影譬。

释曰。譬如镜中无实影尘。于面相起影识。此影尘非不显现。爱憎两果亦尔。实非有而显现似有。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种种智生。为决此疑故说光影譬。

释曰。譬如人弄影。见影有种种相貌随影起种种识。无实影尘。种种识尘亦尔实无所有而有种种尘显现。

论曰。若无实法云何种种言说起。为决此疑故说谷响譬。

释曰。譬如实无响尘而显现可闻。言说事亦尔。实无所有而显现可闻。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成缘真实法。定心境界。为决此疑故说水月譬。

释曰。譬如无水月实尘而显现可见。由水润滑澄清故。若人心得定无实尘为境。亦显现可见。水譬定。以定心润滑澄清故。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诸菩萨故作心。无颠倒心为他作利益事。于六道受生。为决此疑故说变化譬。

释曰。譬如无实变化尘。随变化者所作。一切所作事皆成所化尘。非不显现。菩萨受生亦尔。实无六道受生身。作利益一切众生事及受生身亦显现。复有何义。佛世尊说幻事等譬。更有别义。今当说佛意。幻事譬为对治眼等六内根。诸根如幻像。实非有而显现似有。鹿渴譬器世界。由此大故。显现如水实无所有。而于鹿渴显现似有。以动摇故。此器世界众生执为色等可受用法。如执鹿渴中水谓为可饮。为对治此执故说梦相譬。譬如于梦中色等诸尘无所有。因此有爱憎受用。为对治身业故说影譬。依善恶身业有别色似影生。为对治口业故说谷响譬。由此譬显口业为因有口业果报由如谷响。意业有三种。一不寂静地。即是欲界散动业。二寂静地。即修慧。三闻思二慧。为对治不寂静地意业故。说光影譬。由此譬显意业果报。譬如光影。为对治寂静地意业故。说水月譬显意业果报。譬如水月。如水中月实无有月而显现似月。寂静心亦尔实无所有。于寂静心中而有动摇。现在及未来世果显现。离此寂静心无有别果。为对治闻思品类意业故。说变化譬。若是闻思熏习生业果报。譬如变化品类非有亦有显现。闻思生业果报亦尔。由此法尔三性为相如来所说经悉皆随顺。今当说随顺经义。

论曰。婆罗门问经中言。世尊依何义说如此言。如来不见生死不见涅槃。于依他性中。依分别性及依真实性。生死为涅槃。依无差别义。何以故。此依他性由分别一分成生死。由真实一分成涅槃。

释曰。依他性非生死。由此性因真实性成涅槃。此性非涅槃。何以故。此由分别分即是生死故。是故不可定说一分。若见一分余分性不异。是故不见生死亦不见涅槃。由此意故如来答婆罗门如此。

论曰。阿毗达磨修多罗中。佛世尊说法有三种。一染污分。二清净分。三染污清净分。依何义说此三分。于依他性中。分别性为染污分。真实性为清净分。依他性为染污清净分。依如此义故说三分。

释曰。阿毗达磨修多罗中。说分别性以烦恼为性。真实性以清净品为性。依他性由具两分。以二性为性故。说法有三种。一烦恼为分。二清净为分。三二法为分。依此义故作此说。

论曰。于此义中以何为譬。以金藏土为譬。譬如于金藏土中见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于地界中土非有而显现。金实有不显现。此土若以火烧炼。土则不现。金相自现。此地界土显现时。由虚妄相显现。金显现时由真实相显现。是故地界有二分。

释曰。如来为显此义故。说金藏土譬。金为藏者。地界是金种子故说名金藏土。以坚触为地界。以所造色为土。谓色尘等。此三可了别。此地界先由土相显现。后由金相显现。何以故。此地界若为火所炼。金相则显。是故于地界实有金。此义可信。

论曰。如此本识未为无分别智火所烧炼时。此识由虚妄分别性显现。不由真实性显现。若为无分别智火所烧炼时此识由成就真实性显现。不由虚妄分别性显现。是故虚妄分别性识。即依他性有二分。譬如金藏土中。所有地界。复次有处世尊说一切法常住。有处说一切法无常。有处说非常非无常。依何义说常。此依他性由真实性分常住。由分别性分无常。由二性分非常非无常。如依此义说常无常无二。如此说苦乐无二。善恶无二。空不空无二。有我无我无二。净不净无二。有性无性无二。有生无生无二。有灭无灭无二。本来寂静不寂静无二。本来涅槃非涅槃无二。生死涅槃无二。由如此等差别。诸佛如来依义密语。由此三性应随决了常无常等正说。如前解释此中说偈。

如法实不有  如彼种种现

由此法非法  故说无二义

释曰。诸法非法非非法。由此法实无所有故。非法如有显现故。非非法。由非法非非法故说无二义。

论曰。

依一分说言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说言  非有非非有

释曰。若依一一分。不可说诸法有及非有。如所显现不如是有故不可说有。虽实非有如有显现故。不可说非有。若捉一一分应如此判。若约依他性具有二分。说诸法非有非非有。

论曰。

如显现不有  是故说永无

如显现实有  是故说非无

释曰。如所显现不如此有。依不有义故说永无。虽复不有非不显现。依唯有显现义故说非无。

论曰。

由自体非有  自体不住故

如取不有故  三性成无性

由无性故成  前为后依止

无生灭本净  及自性涅槃

论曰。由自体非有。

释曰。今当显如来所说无性意。初句一分明无性通大小乘。此正是显无性意自。非有者显通无性。由诸法离因缘和合。不关外缘自然成。无有此义故。一切法无性体非有者亦是无性。此有别意。谓约过去未来此体已灭。由此体更立法为有。无如此义。此体未有。由此体预立法为有。亦无此义。是故去来二世并无自性。

论曰。自体不住故。

释曰。若诸法已生过。唯生时无能住义。既不能住故现在亦无体。此三世无性。亦通大小二乘。

论曰。如取不有故。三性成无性。

释曰。由分别性所显现。实无所有故。无相性。分别性无体相故。依他无所依止故无生性。此二无性无无性故真实无性性。此三无性但大乘中有。余乘则无。

论曰。由无性故成前为后依止。无生灭本净及自性涅槃。

释曰。由诸法永实无性。一切无生等四义得成。何以故。若诸法无性是故无生。若无生则无灭。由无生无灭故本来寂静。由本来寂静故自性涅槃成者。前为后成立依止。谓无性成立。无生故为无生依止。后三亦尔。

显了意依章第四

论曰。复次有四意四依。一切佛世尊教应随决了。

释曰。如来所说正法。不出四意四依。此意及依由三性故可决了。若离三性无别道理。能决了此法。

论曰。一平等意。

释曰。譬如有人执平等法尔说彼即是我。世尊亦尔。平等法身安置心中。说如是言。

论曰。譬如有说。昔是时中我名毗婆尸。久已成佛。

释曰。非昔毗婆尸即是今释迦牟尼。此说中以平等为意。是名通平等。若说别平等。谓因果恩德皆同。是名平等意。

论曰。二别时意。

释曰。若有众生由懒惰障不乐勤修行。如来以方便说。由此道理于如来正法中。能勤修行方便说者。

论曰。譬如有说。若人诵持多宝佛名。决定于无上菩提不更退堕。

释曰。是懒惰善根。以诵持多宝佛名。为进上品功德。佛意为显上品功德。于浅行中欲令舍懒惰勤修道。不由唯诵佛名。即不退堕决定得无上菩提。譬如由一金钱营觅得千金钱。非一日得千。由别时得千。如来意亦尔。此一金钱为千金钱因。诵持佛名亦尔。为不退堕菩提因。

论曰。复有说言。由唯发愿。于安乐佛土得往彼受生。

释曰。如前应知是名别时意。

论曰。三别义意。

释曰。此言显自觉了实相。由三性义道理。若但如闻觉了义。是如来意者。婴儿凡夫亦能觉了。是故如来意不如此。如来意云何。

论曰。譬如有说事。如是等恒伽所有沙数。诸佛于大乘法义。得生觉了。

释曰。此觉了非闻得成。若人已事恒伽沙数佛。方得成就。是名别义意。

论曰。四众生乐欲意。譬如如来先为一人赞叹布施。后还毁呰。

释曰。有众生如来先为赞叹布施功德。后时或为此人毁呰布施。如此意随人得成。何以故。若人于财物有悭吝心。为除此心故先为赞叹布施。若人已欲乐行施。施是下品善根。如来后时更毁呰此施。令渴仰其余胜行。若不由此意赞毁则成相违。由如来有别意故。于一施中赞毁而不相违。

论曰。如施戒及余修亦尔。是名四种意。

释曰。戒等亦如是。有人如来为赞毁于修。此是世间修故可毁呰。若出世间修则无可毁。义意及依异相云何如来心先缘此事。后为他说故名为意。由此因众生决定。入正定聚故名此因为依。

论曰。四依者一令入依。譬如于大小乘中。佛世尊说人法二种通别。二相所摄俗谛。

释曰。于正说中约世谛理说有人法及通别二相。为令众生入于正义故。名令入依。

论曰。二相依。譬如随所说法相中必有三性。

释曰。于正说中若应说法相必说三性。此三性是一切法总相。若欲了别一切法。必须依此三相。故名相依。

论曰。三对治依。此中八万四千众生烦恼行。对治显现。

释曰。于正说中若说众生行对治。不出八万四千。谓说四谛等。此说能除众生因果中身见戒取疑。以能成立众生烦恼对治故。名对治依。

论曰。四翻依。此中由说别义言词以显别义。譬如偈言。

释曰。于正说中由显说别义。文字但说别义。故名翻依。如偈言。

论曰。

阿娑离。娑罗摩多耶。毗跋耶斯者。修絺多。离施那者。僧柯履多。罗槃底菩提物多摩。

论曰。阿娑离。

释曰。谓定。何以故。娑离者有二义。一实二动。阿娑离谓不实不动。不实是文句明了义。不动是秘密义。不动故名定。

论曰。娑罗摩多耶。

释曰。名起实心。谓于定起尊重心。

论曰。毗跋耶斯者。

释曰。谓四念处智慧。何以故。毗跋耶斯者。亦有二义。一倒谓于无常起常倒等。二翻倒谓于常作无常解。倒是文句明了义翻倒是秘密义。

论曰。修絺多。

释曰。谓善住。善住于念处。

论曰。离施那者。

释曰。谓正勤。何以故。离施那者亦有二义。一烦恼二苦难。烦恼是文句明了义。苦难谓正勤是秘密义。

论曰。僧柯履多。

释曰。亦有二义。一染污二疲惓。染污是文句明了义。疲惓是秘密义。菩萨为众生于生死。长时恒行苦行。是故疲惓如罗睺罗法师言。世尊长时于生死劬劳。但由大悲不由余事。

论曰。罗槃底菩提物多摩。

释曰。罗槃底言得。菩提言觉。物多摩言胜。若取此偈明了义判文。则成相违。若取秘密义判文。则是正说。欲令众生依理判文。以理为依不应依文故说此偈。或有人憍慢轻蔑说者。自不能如理判义。欲破彼慢心故说此偈。是名翻依。

论曰。若人欲广解释大乘法。略说由三相应。当如此解释。一广解缘生体相。二广解依因缘已生诸法实相。三广解成立所说诸义。广解缘生体相者。如偈说言。熏习所生诸法。此从彼如此果报识。及以生起识由更互因生。

释曰。外尘分别所生。本识中熏习种子故。称言说熏习。一切余法以此为因得生。谓生起识为性。言说熏习以诸法为因故。言此法从彼生。由此言说已显本识。与生起识更互为因。

论曰。广解释依因缘已生诸法实相者。诸法者谓生起识为相有相。及见识为自性。

释曰。是诸法有相有见为自性。生起识为相。应如此知诸法有两体。若尘识以相为体。若识识以见为体。从因缘生果法。性相有三种。

论曰。复次诸法依止为相。

释曰。谓依他性。

论曰。分别为相。

释曰。谓分别性。

论曰。法尔为相。

释曰。谓真实性。

论曰。由此言说。于三性中诸法体相则得显现。

释曰。由此言说一切从因缘所生法。由法尔故虚。虚故成倒。由倒故得虚果。由有果故有分别。由分别故有法尔。是故或顺相成。或逆相成。此三种性相遍摄一切果。

论曰。如偈言。

释曰。为显此义故重说偈。

论曰。

从有相有见  应知法三相

释曰。诸法不出二种。一相二见。于相见中应了别三性为相。此三相如此方便应解释。今当显说。

论曰。云何得解说此法相分别性。于依他性实无所有。真实性于中实有。由此二不有有故。非得及得未见已见。真如一时自然成。于依他性中分别性无故。真实性有故。若见彼不见此。若不见彼即见此。

释曰。二谓分别性及真实性。此二第一无第二有故。言此二不有有。由见分别不见真实。谓未见真实人是凡夫不见时。圣人不见分别。即见真实。

论曰。如偈言。

释曰。为显此义故重说偈。

论曰。

依他中分别  无但真实有

故不得及得  于中二平等

释曰。于中谓于依他性中。此二平等。谓于依他性中分别无真实有故。故凡夫人颠倒执。如此得不得圣人正见故。于依他中亦有得不得义。

论曰。广解成立所说诸义者。譬如初所说文句由所余诸句显示分别。或由功德依止。或因事义依止。功德依止者。广说佛世尊功德。最清净慧。

释曰。因前二义。一切所说应如此解释。今当说此方便。此中所说或依功德义。或依因事义。依功德义中最清净慧。是初句。所余诸句各显此义。

论曰。无二行谓于所知一切无障行起功德。

释曰。不如声闻独觉智慧有障。无障由有障故不清净。由无障故清净。如来智慧于一切处悉无障。是故无净不净。由此义故无二。

论曰。无相法为胜依意行。谓于有无无二相。真如最清净令入功德。

释曰。即是无垢清净真如。说名无相法。由此一切法无所有为体故。此法离有相。由自体实有故。此法离无相。于无相法由最清净。是故自能通达。亦能令他通达故。说无相法为胜依意行。

论曰。住于佛住。谓不由功用。不舍如来事。佛住功德。

释曰。此显无住处涅槃。不在生死故无功用心。不在涅槃故。不舍如来利益众生事。如此二义由无住处涅槃故得成立故。说此涅槃名为佛住。

论曰。至得诸佛平等。谓于法身依止及意事。无差别功德。

释曰。依止即法身。意是应身。事是化身。如此三身一切十方三世如来平等无异。如此平等一切如来皆已至得。

论曰。行无碍行。谓修习一切障对治功德。

释曰。为对治一切三障。如来恒修对治慧。是故如来智于法体及法相皆无障碍。

论曰。不可破无对转法。谓降伏一切外道功德。

释曰。于世间中无有天魔及外道诸说。能如理破。如来所说正法安立自法。亦无有能以自所立法对。翻如来正法。何以故。如来所说无失本性故。

论曰。不可变异境。谓生于世间。非世间法所染污功德。

释曰。世间是如来出生处。如来虽复生于世间。贪爱等八法及四倒不能染污。境即四念处谓真如空。

论曰。不可思惟所成立法。谓安立正法功德。

释曰。修多罗等十二部正法。不可量不可思。非凡夫所能知。如来安立此法竟乃至婴儿等亦能通达。如鸠摩罗迦叶等是前清净慧句。于余句一一应知相应。

论曰。至三世平等。谓四种善巧。答他问功德。

释曰。如来于现在证一切法。于过去未来亦证无比。由证此智平等。若他约三世问难无不依证智。作四种答。故智答皆等如来。至此二种平等。

论曰。于一切世界现身。谓于一切世界中。显现应化身功德。

释曰。为化菩萨及二乘。随众生根性显现二身。为说为行。

论曰。于一切法智慧无碍。谓能决他疑功德。

释曰。由得四无畏故自决无疑。由得四无碍辩故能决他疑。是故能答难决疑。

论曰。一切行与智慧相应。谓由种种行能令他入功德。

释曰。如来欲行他利益事。此事先是智所缘。由此事他得入真位。则与他智慧相应。此事以自智慧为因。以他智慧为果。一切如来所行方便。谓神通轮记心轮说法轮。乃至出入息等。无不自与智慧相应。无不令他得智慧。无有空过。

论曰。于法智无疑。谓于未来世法。生智功德。

释曰。此法于未来应生能如此智。是故于未来世法无疑。为令他得此法。随众生根性能立教。

论曰。不可分别身。谓随众生乐显现功德。

释曰。众生界过数量。意欲及入道方便亦过数量。处所亦过数量。如来能随此事差别。示现化身数量相貌时节处所。并不可分别。

论曰。一切菩萨所受智慧。谓能行无量依止众生正教化事功德。

释曰。由无量菩萨依止。是众生教化事。应可作此事。由得佛无我。为胜我此智但是菩萨所受故。但佛能化菩萨。但菩萨能受佛化。无量菩萨依止者。此有二义无量。或属菩萨或属依止。若属菩萨。一切菩萨同一依止。谓以无我为胜我。若属依止显法身遍满。通为一切菩萨依止。

论曰。至无二佛住波罗蜜。谓平等法身波罗蜜成就功德。

释曰。如来法身名佛住。三世如来此住不异故。言无二。无二故平等。四德究竟故名波罗蜜。成就有二义。一清净佛法身。已离一切障究竟清净故名成就。二四德是法身所成就。

论曰。至无差别如来解脱智究竟。谓随众生意。显现纯净佛土功德。

释曰。于无相杂如来智中。至解脱究竟。如来智慧与真如无差别。随众生所愿乐。能显现清净佛土等。为生善心及成熟解脱故。

论曰。已得无边佛地平等。谓是三种佛身无离无别处功德。

释曰。如来三种身中。法身约处所不可度量。应化两身亦尔。不可言但此世界有。彼世界无。无有一法出法身外。无有众生界出应化两身外。

论曰。法界为胜。谓穷生死际。能生一切众生利益安乐功德。

释曰。如来以法界为胜。法界有二种。一有染二无染。无染清净法界为后最胜。何以故。如来穷生死际。利益安乐众生。功能无尽。所以无尽者。由体。由能体即法界。能即应化两身。因化身得如来应身。因应身后转得成如来法身。若成法身则无穷尽。

论曰。虚空界为后边。谓由无尽功德。

释曰。如来智慧无尽。譬如虚空虚空遍满一切色际。无有生住灭变异。如来智亦尔。遍一切所知。无倒无变异故说如虚空。

论曰。最清净慧。如此初句由所余句。次第应知分别解释。若如此正说法义得成。

释曰。由二十道理。成就如来智慧最清净故。如来自利满足。由智慧清净。如来所说法教理圆正故。利他得成。第一句为本。余二十句为能成就。

论曰。因事义依止者。如经言。若菩萨与三十二法相应说名菩萨。

释曰。因事有二义。一以意为因以十六业为事。二以诸句为因所成业为事。菩萨有二种。一在正定位。二在不定位。若入正定位者。与三十二法相应得菩萨名。若在不定位。末与三十二法相应。不得名菩萨。

论曰。于一切众生。与利益安乐意相应。

释曰。于一切众生求欲起真实道。有方便故名利益意。于一切众生。求欲起现在未来二世拔苦施乐方便故。名安乐意。菩萨与此意恒不相离故名相应。此初句明利益安乐意。后有十六业及十六句。合三十二法并显了初句义。

论曰。令入一切智智意。谓传传行业。

释曰。若菩萨有意。欲令众生入一切智智。由此意传传化度众生。令得一切智智。譬如一灯传然千灯。由此句及业。菩萨利益安乐意则得显现。如此于一切句及业各显初句悉应知之。

论曰。我今于何处中。当相应如此智。谓无倒业。

释曰。若菩萨有利益安乐意。菩萨不如实识自身。则不能中道理安立众生。譬如有人有利益安乐意。安立众生于饮酒。是颠倒业若如实识自身。能中道理为众生说无增上慢。安立众生令入中善处。此利益安乐名无倒业。

论曰。舍高慢心。谓不由他事自行业。

释曰。由此人舍离高慢心不待他请。若众生是法器则自往为说正法。

论曰。坚固善意谓不可坏业。

释曰。由菩萨心坚固。若众生有过失。不能破坏菩萨利益安乐心。

论曰。非假作怜愍意。谓无求欲业。有三句解释应知。

释曰。前有三句。后更以三句释前三句。

论曰。不贪报恩。

释曰。此释初句非为自求利养故怜愍他。

论曰。于亲非亲所平等意。谓有恩无恩众生不生爱憎心。

释曰。亲名有恩。怨及中人是非亲名无恩。若使非亲堪受利益安乐事。菩萨则舍不平等心起平等亲友心。行利益事。

论曰。永作善友意。乃至无余涅槃。谓随顺行乃至余生。

释曰。随顺行利益安乐事。从今生乃至穷未来生。永不舍离故名无求欲业。此无求欲意云何可知。由随处相应。身口二业是故可知。

论曰。称量谈说欢笑先言。谓随处相应言说业。有二句解释应知。

释曰。此二句约法及安慰以显口业。称量谈说是约法。欢笑先言是约安慰。称量有二种。一称法不离余语。二称所解离非所解及疑。如此称量谈说。欢笑令他无疑畏心。先言是引他所作之方便。此二种口业于怨亲中三人无有别异即成就无求欲业。

论曰。于诸众生慈悲无异。谓有苦有乐无二众生平等业。

释曰。于有苦众生由苦苦起慈悲。于有乐众生由坏苦起慈悲。于无二众生由行苦起。慈悲无二谓无苦无乐。即是舍受慈悲平等。是身口业。何以故。菩萨于众生先起意地慈悲。后随时随处行拔苦与乐行故。是身口业。此身口业于怨亲中三人无有别异。亦成就无求欲业。

论曰。于所作事无退弱心谓无下劣业。

释曰。若菩萨轻贱自身云。我今于无上菩提无有功能。一切所作皆不成就名退弱心。菩萨不生此心故所作皆得成就。名无退弱心。

论曰。无厌倦心。谓不可令退转业。

释曰。菩萨于无上菩提。起正勤无有厌倦。无厌倦有二种。一见因定。二知果希有故。于难行中心无厌倦。

论曰。闻义无足。谓摄方便业。

释曰。若人多闻能了别化他方便。由闻解义。则于正行无有疑心故。自能修行亦教他修行。

论曰。于自作罪能显其过。于他作罪不怪诃责。谓厌恶所对治业。有二句解释应知。

释曰。由智及大悲故有此能由智能了别因果故。不覆藏自所作恶。由大悲不忍见他作苦因。虽恒诃责而不瞋怪。

论曰。于一切威仪中恒治菩提心。谓无间思量业。

释曰。此显无间修。无间修为遮一切放逸行。譬如威仪清净品中所明。菩萨所作。无不为令众生得无上菩提。

论曰。不求果报而行布施。不着一切怖畏及道生。受持禁戒。于一切众生忍辱无碍。为引摄一切善法行于精进。修三摩提灭离无色定。与方便相应智。四摄相应方便。谓行进胜位业有七句解释。应知正修加行六波罗蜜。恭敬行四摄。

释曰。前有七句。后总举六度四摄结前七句。此业能增长利益安乐意。若未生由此业得生。若已生由此业得增广。即是生长之因。

论曰。于持戒破戒中善友无二。谓成就方便业。有六句解释应知。

释曰。前有六句。后更以六句释前六句。

论曰。事善知识。

释曰。此释初句。若人持戒破戒不观其过。但取其德。若未得彼德则依彼修学。若已得彼德则共彼数习令坚固。若自有德令彼修学同我所得。此彼互相事故。言为善友无二。

论曰。恭敬心听法。谓听闻正法。

释曰。为得未得。为修治已得。是故依善友听闻正法。

论曰。恭敬心乐住阿兰若处。谓住阿兰若处。

释曰。欲修行如所闻法故恭敬。住阿兰若处。若住此中一切邪觉观不得起。

论曰。于世间希有。不生安乐心。谓远离邪觉观。

释曰。譬如妓乐等。是世间所爱。于中不生喜乐心。是名远离邪觉观。

论曰。于下品乘不生喜乐心。于大乘教观实功德。谓正思惟功德有二句。

释曰。离小修大。此二句名正思惟。

论曰。远离恶友敬事善友。谓显事善友功德有二句。

释曰。远恶亲善。此二句名近善友功德。由治此六法故利益安乐事得成就。故名成就方便业。成就体相云何。

论曰。恒治四种梵住。谓显成就业有三句解释应知。

释曰。前有三句。后更以三句释前三句。

论曰。治无量心清净。

释曰。此释初句。

论曰。恒游戏五通慧。谓得威德。恒依智慧行。谓证得功德。

释曰。先于众生起无量心。由无量心欲引众生令入正位。故现五通慧。若众生已入正位。欲令修正行故。依智慧令行。不应依识。由证智生故。能了别善恶两法。

论曰。于住正行。不住正行众生无舍离心。谓安立他业。有四句解释应知。

释曰。前有四句。后更以四句释前四句。欲令众生离恶法住善法。为安立此二事故作安立他业。

论曰。引摄大众。

释曰。此释初句。于破戒人不弃舍。亦不永摈从恶处济拔安置善处。于持戒人随其根性。令进修定慧等行。

论曰。一向决定言说。谓无有疑心。立正教学处。

释曰。由智慧决了无疑。一向立教及学处故可信受。若先说如此教如此学处。后言先所说为非。由此事不定言说则不可信受。无不定故可信受。

论曰。恭敬实事。谓法财两摄。

释曰。由此人以实语。依真实道理说法。是名法摄。如法所得衣服等财物。以此摄众生。是名真实财摄。

论曰。先恭敬行菩萨心。谓无染污心。

释曰。由此人摄持菩萨心。能作一切众生利益事。不为众生敬事于我。云何彼众生由我利益。信受正教当来得无上菩提。为此善意故行法财二摄。是名无染污心。

论曰。与如此等法相应说名菩萨。由如此文句前说初句应知。解说初句者。谓于一切众生利益安乐意。此利益安乐意文句别有十六文句。所显业应知解说。十六业者。如此等应知解释初句。

释曰。初句明利益安乐。所余十六业及十六句。皆是利益安乐别义故。以别释总。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更以一偈。显前所说德因总别义。

论曰。

取如前说句  随德句差别

取如前说句  由义别句别

摄大乘论释卷第七3

释应知入胜相品第六

释曰。此品有十章。一正入相。二能入人。三入境界。四入位。五入方便道。六入资粮。七入资粮果。八二智用。九二智依止。十二智差别。

正入相章第一

论曰。如此已说应知胜相。云何应知应知入胜相。

一切法名应知。三性名诸法胜相。复次三性名应知。同一无性故名胜相。复次应知有二种。一净品。二不净品。净品者。谓依他性无分别。不净品者。谓依他性有分别。于依他有三种性应知。一依他性。二依他性中分别。三依他性中无分别真如。余义如分别章中说。前已显此义。若人有如此行。得入应知相。今当说此义。此问但问入体相。不问应知及胜相。复次此问问唯识观中缘何法为境。故答此问。

论曰。多闻所熏习依止。

释曰。于大乘法中多闻所熏习。此熏习有说即是依止。又别说依止者。谓身体相续。

论曰。非阿黎耶识所摄。

释曰。显此多闻熏习是阿黎耶识对治故。非阿黎耶所摄。

论曰。如阿黎耶识成种子。

释曰。如阿黎耶识。为一切不净品法因故成种子。多闻熏习亦尔。为一切净品法生因。如阿黎耶识成种子。何法以多闻熏习为种子。为答此问故。

论曰。正思惟所摄。

释曰。此下四法并以多闻熏习为种子。若觉观思惟。依大乘多闻熏习生此觉观。离邪思惟及偏思惟。以正思惟为性类故。言正思惟所摄。

论曰。似法及义显相所生。

释曰。似法谓十二部方等教。似义谓方等教所诠之理。心相似此理教。显现此理教为缘。缘生觉观分别。

论曰。似所取种类。

释曰。此觉观若起。似此所取以为体相。此二句同显识相分。

论曰。有见。

释曰。此觉观能了别。即是识见分。此义成立识二法。谓相识及见识。

论曰。意言分别。

释曰。意识觉观思惟。但缘言分别。无别有义可缘。又必依名分别诸法故。言意言分别。多闻熏习依止为此法因。

能入人章第二

论曰。何人能入应知相。

释曰。此问修何观行人。能入唯识观人。是菩萨观行有四种力。菩萨者何相。善得福德智慧二种资粮。此资粮以何次第修令得圆满。有四种力。一因力。二善知识力。三正思惟力。四依止力。

论曰。大乘多闻熏习相续。

释曰。为离小乘多闻故云大乘。显非一生于无穷生处。数习多闻熏习心相续。是名因力。

论曰。已得承事无量出世诸佛。

释曰。过数量诸如来出现于世。是人依佛听受正教。如教正修行故名承事。先已得如此承事故。名善知识力。

论曰。已入决定信乐正位。

释曰。若人于大乘中信乐。非恶知识等所能转坏。故名决定。信有三种。一信有。二信可得。三信有无穷功德。若已有信。求修行得因故名为乐。从十信至十回向。是信乐正位。今所明位。但取十回向决定信乐。名思惟力。大乘多闻熏习为此力因。

论曰。由善成熟修习增长善根。是故善得福德智慧二种资粮。

释曰。若人已一向决定信乐。为得所乐法殷勤恭敬。修观行法。若修观行法增长功德善根。如此由思惟力。是善成熟福德智慧资粮。次第成熟。用此福德智慧作依止。得入初地故名依止力。此四种力显能入人。

入境界章第三

论曰。诸菩萨于何处。入唯识观。

释曰。此问有二意。一问何处是唯识境界。二问何处是唯识位。

论曰。有见似法义显相。意言分别大乘法相所生。

释曰。此法名唯识观持。亦名境界。意言分别者。是心觉观思惟。此思惟有二相。一有见识为相故说有见。二有相识为相。谓显现似十二部大乘教。及似大乘教所诠理。说名有相。大乘法相所生者。大乘法为因故得生。此中显境界体谓意言分别。显境界相谓有见有相。显境界因谓大乘法相。

入位章第四

此意。言分别有四位。为显此四位故。

论曰。于愿乐行地入。谓随闻信乐故。

释曰。有意言分别。在愿乐行地中。何以故。有诸菩萨。由但听闻一切法唯有识。依此教随闻起信乐心。于一切法唯有识理中。意言分别生。由此愿乐意言分别故。说菩萨已入唯识观。作如此知名入唯识愿乐位。

论曰。见道谓如理通达故。

释曰。如此方便菩萨入唯识见位。今当说此方便即如理通达。此意言分别如显现相。通达实不如是有。但唯有识。此识非法非义非能取所取。如此通达名入唯识见位。

论曰。修道谓能对治一切障故。

释曰。意言分别显入修道中。今当说此方便。此意言分别。非法非义非能取非所取。如此观察能对治一切三障。是名入唯识修位。此修道与见道不异。由智由境故。若尔见修二道差别云何。昔未见真如今始得见名见道。先已见真如后更数观名修道。又能除三乘通障名见道。但除菩萨障名修道。又观未圆满无退出义名见道。观未圆满有退出义名修道。又但观通境名见道。备观通别境名修道。又事不成名见道。事成名修道。

论曰。究竟道中。谓出离障垢最清净故。

释曰。究竟道有二种。一有学究竟。二无学究竟。此位最清净智慧生处故。最微细障灭尽无余故。故名究竟位。诸地乃至如来地。皆有此究竟义。若人入此四位缘何境界。

论曰。一切法实唯有识。如说随闻信乐故。如理通达故。能对治一切障故。出离障垢最清净故。

释曰。此言显入四种位境界。云何得为四位境界。一切法谓有为无为有流无流。及四界三乘道果等。如此等法实唯有识。何以故。一切法以识为相。真如为体故。若方便道以识为相。若入见道以真如为体。依此境界随闻信乐。入信乐位。如理通达得入见位。能对治一切障得入修位。出离障垢得入究竟位。

入方便道章第五

因此方便菩萨得入四位。今当显说此义。

论曰。云何得入。

释曰。此问欲显八处持善根力为入方便。何者为善根力。何者为八处。善根力有四种。一因力。二善知识力。三正思惟力。四依止力。如前所明。

论曰。由善根力持故。

释曰。未有令生。已有令增长。故名持菩萨善根。或说为六波罗蜜。或说为福慧二行。能破对治非对治所遮故。名为力持善根力。应知有八处。何者为八。

论曰。由有三相炼磨心故。由灭除四处障故。缘法义为境。无间修恭敬。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无放逸故。

释曰。此即三处。此三相炼磨心。能对治三种退屈心。何者为三。一轻贱自身等退屈心。为除此心故显第一炼磨心。何以故。有诸菩萨闻无上菩提广大甚深难修难得。我今云何能得如此难得无上菩提。由有此执故。于自身心则退屈。为除此心故。须修第一炼磨心。

论曰。十方世界无数量故。

释曰。此显无上菩提非定一处修得。随处修学悉皆可得。

论曰。不可数量在人道众生。

释曰。此显无上菩提等类皆得。是故此身不可轻贱。

论曰。刹那刹那。

释曰。此显得无上菩提无有定时。非待时修得。

论曰。证得无上菩提。是名第一炼磨心。

释曰。此显菩提无可与等。必假勤修方可证得。由此炼磨心。于方便中第一退屈心则灭不生。二轻贱能得方便退屈心。为除此心故显第二炼磨心。何以故。由有菩萨作如此心。此施等是菩提资粮。若离菩萨意欲则不可得。此意欲我等云何应得。故施等法非我等所能行。由有此执故。于能得方便心则退屈。为除此心故。须修第二炼磨心。

论曰。由此正意。

释曰。此显方便譬体相。三世诸菩萨若得如此正意。是真方便体。

论曰。施等诸波罗蜜必得生长。是我信乐。

释曰。此显方便譬功能。功能有三种。一平等功能。二生功能。三长功能。由此正意若生长诸波罗蜜。无不具足故名平等功能。未有令有名生功能。已有令圆满名长功能。如三世诸菩萨方便体及功能。决定无二。我等亦应同彼。何以故。我之信乐即彼正意。为所譬方便体。此体已定。何以故。无动失故。

论曰。已得坚住。

释曰。此即释不动失义。贪吝等所不能坏故名坚。小乘恶知识等邪化。不能令退故名住。

论曰。由此正意。我修习施等波罗蜜。进得圆满则为不难。是名第二炼磨心。

释曰。此显所譬三种功能。由此正意我修习施等波罗蜜。明平等功能。进得明生功能。圆满明长功能。此三功能必定可得。故说则不为难。复次由此正意者。此有何义。谓信及乐。信有三处。一信实有。二信可得。三信有无穷功德。信实有者。信实有自性住佛性。信可得者。信引出佛性。信有无穷功德者。信至果佛性。起三信已。于能得方便施等波罗蜜中。求欲修行故名为乐。此信及乐为正意体。由得此信乐。修行施等波罗蜜则不为难。能令究竟圆满。复次菩萨有正意。谓我有能生六度心。出离贪吝等诸障。能遮诸波罗蜜障。灭尽无余。是故不因大功用。六度易可圆满。由六度圆满。无上菩提自然成就。我已得此坚住正意。是故修行六度不以为难。由第二炼磨心。于方便中。第二退屈心则灭不生。三疑应得退屈心。为除此心故显第三炼磨心。何以故。有诸菩萨思量诸佛甚深广大功德。菩萨作是念。无上菩提最难可得。一刹那心所障。谓金刚心无有生死心。除此心亦应可得。此义难思。由有此执。于得无上菩提心则退屈。为除此心故。须修第三炼磨心。

论曰。若人与众善法相应。

释曰。人即凡夫及二乘。凡夫有施戒修三种善法。此善法或数偏修。或圆满修。若偏数数修及圆满修。施戒修则成众善。以品类多故。二乘有三十七品善法。由无间修及恭敬修。则成众善。亦以品类多故。

论曰。后舍命时。于一切受生中。可爱富乐自然而成。

释曰。若凡夫先修施满足。后舍命时即生人中。受可爱富乐果。此事无差。若先持戒满足。后舍命时即生天中。受可爱富乐果。此事无差。若修定满足。后舍命时。即生色无色界。受可爱富乐果。此事无差。此就死堕明得果。若二乘修三十七品满足。后舍凡夫寿得圣人寿。受六通等可爱富乐果。此事无差。此就移位明得果。

论曰。是人得有碍善。此义尚应成。云何我得圆满善及无碍善。一切如意可爱富乐而当不成。是名第三炼磨心。

释曰。于十地中。好生长福德智慧二品善法。故名圆满心。粗重难破障。由金刚定所破坏故。金刚定后能离一切障。转依成时名无碍善。佛果名富乐自在故称乐。具德故称富。此富乐是一切如意可爱法。若约小乘。以智断为如意。恩德为可爱。若约大乘。法身为富乐。应身为如意。化身为可爱。此三摄无上菩提尽故言一切。前言舍命者。譬离智障。智障既灭。云何我如意可爱富乐而当不成。由第三炼磨心。于方便中。第三退屈心则灭不生。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偈中更显前三义。

论曰。

人道中众生  念念证菩提

处所过数量  故无下劣心

善心人信乐  能生施等度

胜人得此意  故能修施等

若善人死时  即得胜富乐

灭位圆净善  此义云何无

论曰。人道中众生。

释曰。此显同类能得无等果故。不应轻贱自身。

论曰。念念证菩提。

释曰。此显时无定。修因及得果并无定时。是故恒须勤修。无时而不可修。修因既尔。得果亦然。是故不应谓时有障而轻贱自身。

论曰。处所过数量。

释曰。显处所无定。随处立因皆可得成。得果亦尔。

论曰。故无下劣心。

释曰。此明解前三义故退屈心不生。谓我无有功能应得无上菩提。故心不下劣。

论曰。善心人信乐。能生施等度。

释曰。非恶心及无记心能信乐何以故。有诸人。以散漫无记心行施等行。复有诸外道。以恶心行施等行。为离此恶无记故说善心。求得无上菩提者名善心人。复次施等是善。若无善心为因。则不成施等行。是故须胜因以生胜果。胜因即信乐。由信乐故生施等诸度。此两句显三义。一显增上缘。二显同类因。三显等流果。

论曰。胜人得此意故。能修施等。

释曰。诸菩萨名胜人。此意即是菩萨正意。谓信及乐。由有此意于修施等有能。是故我修施等不以为难。

论曰。若善人死时。

释曰。善人有二种。即凡夫及二乘。凡夫修施修戒。二乘修道品。死时亦有二种。即死堕及移位。

论曰。即得胜富乐。

释曰。亦有二种。凡夫得人天梵世富乐。二乘得六通等富乐。若立此因必定得果。

论曰。灭位圆净善。此义云何无。

释曰。我今修十地福慧及无流道品。圆约诸地。净约道品。金刚心灭后名为灭位。此即无上菩提果名胜富乐。我决定应得此。云何言无。

论曰。由灭除四处障故。

释曰。此即八处中第四处。此四种障菩萨皆应灭除。今当说之。

论曰。由舍离声闻独觉思惟故。邪思惟灭。

释曰。二乘思惟。谓数观苦无常等生死过失。及数观涅槃寂静功德。此观但爱自身。舍利益众生事。若离此观名灭邪思惟。

论曰。于大乘中。生信心及决了心故。灭一切邪意及疑。

释曰。于大乘甚深广大法中。于真谛生信心。于俗谛生决了心故。于真如舍非拨意。于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舍如文判义意。故灭一切邪意及疑。复次于大乘中。依所安立法相。如来说三性。谓一切法无性。一切法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如是等无有品类。是依分别性说。若说幻事鹿渴梦相光影镜像谷响水月变化。是依依他性说。若说真如实际无相真实法界空等。是依真实性说。此三性说中。不信及疑不得生故。说灭邪意及疑。

论曰。是所闻思诸法中。舍离我及我所邪执故。是故灭除法执。

释曰。闻思境界名所闻思诸法。文句所显义是闻慧境界。依此义如理如量推寻道理。此道理是思慧境界。于中若执法体是有。名法我执。譬如执有涅槃。谓集谛无生寂静为体。若执法体有用。名法我所执。譬如执涅槃用。谓能离三苦。如此等执名为邪执。若未灭此执。不能得入唯识四位。由灭除法执故。能得入唯识四位。复次远离所闻及所思法我及我所执。此中但执法体及用为有。说名我我所。不执人我我所。何以故。此人我执前十解中已灭除故。唯法我未除故。显入唯识方便。

论曰。安立现前住。一切相思惟悉不分别。是故能灭除分别。

释曰。于散乱位中。色等六尘自所证知。为现前住。于寂静位中。骨锁聚等从定心起为安立。如此等一切相。是散乱寂静二心境界。思惟谓觉观思惟。观苦无常无我等。此心缘内境。由见境无相见识无生。是故能灭分别。由无分别为方便故。得入四位。若起分别则不得入。复次现前住及所立一切相思惟。悉不分别者是人在分别。观方便道中故。作无分别意若方便已熟不须功用自然能无分别。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此偈显最后所灭。

论曰。

现住及安立  一切相思惟

智人不分别  故得无上觉

论曰。现住及安立。一切相思惟。

释曰。一切相有二种。谓现住及所立。散心所缘六尘名现住。定心所缘骨等为所立。复次一切相有二种。一如外显现。二如内显现。如外是相。如内是思惟。

论曰。智人不分别。

释曰。菩萨名智人。已闻思唯识道理。由此闻思故名智人。作意不分别乃至无功用不分别。

论曰。故得无上觉。

释曰。由不分别故。成就无分别智。得入初地。即初地以上为无上觉。

论曰。缘法及义为境。

释曰。此即八处中第五处因。及方便能令入唯识观。今当说之。

论曰。何因何方便得入。

释曰。此问有两意。先问因后问方便。

论曰。由闻熏习种类正思惟所摄。显现似法及义。有见意言分别故。

释曰。此即答第一问。因大乘十二部经所生闻慧熏习。此熏习有种类。种类即是闻慧。以此为生因。依此闻慧数起正思惟。增长令坚住故名摄摄。持令坚住正思惟为长因。有忆念摄持。或似正教显现。或似正教所诠义现。意识觉观思惟名意言分别。此意言分别有二种。谓相及见。今但取见不取相。何以故。此观缘识遣尘故。

论曰。由四种寻思。谓名义自性差别。假立寻思。

释曰。此即八处中第六处。若菩萨于名唯见名。于义唯见义。于名义自性言说。唯见名义自性言说。于名义差别言说。唯见名义差别言说。于此四处见度疑决了说名寻思。菩萨见名义相各异。及见相应依义相应。菩萨见自性言说及差别。言说皆属义故名与义相应。云何得知名义互为客。先于名智不生故。若名与义同体。未闻名时于义中名智应成。又名多故。若名与义同体。名多义亦应多。又名不定故。若名与义同体。名既不定义亦应尔。若不成一物相违法则应同体。又此名为当于有义中起。于无义中起。若已有及未有义中名起。则一体义不成。又若汝说先已有义。后以名显义。譬如灯照色。若尔此人先已执义。后方立名。非未执义时立名。此执即应能了义。何须后更立名显义。此执若不能了义。名岂能了。复次由此名有余人不达此义。以未了此名故。若名定能了义。则不应如此。若名定能了义。由此名不应有人有识物有不识物。复次若有执义异名异。由此名于义无有邪执。譬如凡夫人识五阴但是行聚。由数习故。于自他相续起我执。于义中不无邪执。若义与名一。此二事不应成。由如此等义。是故知。名于义为客。义于名为客亦尔。

入资粮章第六

论曰。由四种如实智。谓名义自性差别。如实智四种不可得故。

释曰。此即八处中第七处。何者名寻思所引如实智。若菩萨于名已寻思唯有名。后如实知唯有名。世间为显此义故。于此义中立此名。为想见言说故。若世间不安立色等名。于色类中。无有一人能想此类。是色若不能想则不增益。若不增益不起执着。若不执着不能互相教示。若菩萨如此知名。是名名寻思所引第一如实智。何者义寻思所引如实智。若菩萨于义已寻思唯有义。如实知义离一切言说不可言说。谓色受等类。色非色不可说。法非法不可说。有非有不可说。是名义寻思所引第二如实智。何者自性寻思所引如实智。若菩萨于色名等类自性言说中。已寻思唯有言说。由自性言说此类非其自性。如其自性显现。菩萨如实通达此类。譬如变化镜像谷响光影梦想幻事等。非类似类显现。是名自性寻思所引第三如实智。以甚深义为境界。何者差别寻思所引如实智。若菩萨于差别言说中。已寻思唯有言说。于色等类中菩萨见差别言说。无有二义。此类非有非非有。由可言体不成就故。非有非非有由不可言体成就故。如此非色由真谛故非非色。由俗谛故于中有色言说故。如有非有及色非色。如此有见无见等差别言说别类。由此道理应知皆尔。若菩萨如实知差别言说无有二义。是名差别寻思所引。第四如实智。先已说名及义。后说自性及差别。此四中皆假立言说欲何所显。为显义不可得。由义不可得名亦无自性及差别。是故菩萨寻思此名。唯假立。自性差别。如此度疑决了等说名寻思。因此寻思菩萨观名义等二无所有。是名如实智。

论曰。若菩萨已入已解如此等义。

释曰。已入谓已得四种寻思。已解谓已得四种如实智。

论曰。则修加行为入唯识观。

释曰。地前六度及四种通达分善根名加行。从愿乐位乃至究竟位。通名唯识观。若欲入唯识观。修加行缘何境界。

论曰。于此观中意言分别。似字言及义显现。

释曰。从愿乐位乃至究竟位名观中。缘意言分别为境。离此无别外境。何以故。此意言分别。似文字言说及义显现故。

论曰。此中是字言相。但意言分别得如此通达。

释曰。唯有意言分别无别有名。菩萨能通达名无所有。则离外尘邪执。

论曰。此义依于名言。唯意言分别亦如此通达。

释曰。前已遣名。此下依名以遣义。义者即六识所缘境。离名无别此境。是故依名以遣义。名言既唯意分别故。义亦无别体。菩萨能通达义无所有。亦离外尘邪执。

论曰。此名义自性差别。唯假说为量。亦如此通达。

释曰。前已遣名义。名义既无名义自性及差别。云何可立。若离假说无别名义自性及名义差别。由证见此二法不可得故。名为通达。

论曰。次于此位中。但证得唯意言分别。

释曰。是观行人已遣外尘。于此观中复缘何境。观一切境唯是意言分别故。此观行人缘意言分别为境。未能遣于此境。若未能遣唯识境。在此位中已遣何境。皆尽无余。此位但不见四境。何者为四。

论曰。是观行人不见名及义。不见自性差别假说。由实相不得有自性差别义已。

释曰。名义是本。名义各有自性及差别假说。即是名不见自性差别假说。即是不见自性差别名。遣此四法永尽无余。由心缘意言分别为境。决定坚住是故不复分别余境。由四种寻思及四种如实智。已了别此四法决定无所有故。心不缘此相。不缘此相故不得此四种分别。若由二种方便遣外尘分别。复有何别方便及别境界。得入真观。

论曰。由四种寻思及四种如实智。

释曰。先答前问无别方便。由以四种寻思及四种如实智。四种三摩提所摄为入方便。

论曰。于意言分别。显现似名及义。

释曰。次答后问无别境界。凡夫从本来。意言分别有二种。一似名二似义。名义摄一切法皆尽。此名义但是意言分别所作。离此无别余法。

论曰。得入唯识观。

释曰。依此方便缘此境界。得入唯识真观。

论曰。于唯识观中入何法。如何法得入。

释曰。此下明八处中第八处。此中有两问。一问所入法。二问所入譬。

论曰。但入唯量。

释曰。此下先答第一问。但入唯识量。此唯识量摄几种法。

论曰。相见二法。

释曰。此唯识不出二法。一相识二见识。复次似尘显现名相。谓所缘境似识显现名见。谓能缘识此二法。一是因一是果。又一是所依一是能依。

论曰。种种相貌。

释曰。此二法由无始生死来。数习故速疾。是故于一时中有种种相貌起。如此三法。于唯识观观行人得入。

论曰。名义自性差别。假说自性差别义。六种相无义故。

释曰。名义各有三为六。名三者。一名二自性三差别。义三亦尔。此六种相并无义。何以故。名本自义。义无所有故名无义。此名为自有义。为当无义。若有义。义无所有故名无义。若名无义亦无。无所有故。名无义义亦无义。离识量外无别有义。故义亦无义。名既无义。名自性及名差别。亦无有义义既无义。义自性及义差别。亦无有义。明此六相无义。显入唯量观。明入唯量观已。云何入相见观。

论曰。由此能取所取。非有为义故。

释曰。此即此于相见相。非能取所取。何以故。似尘显现故非能取。离识无别尘故非所取。见亦非能取所取。显现似识故非所取。所取尘既无。识亦是无故非能取。既无能取所取故非有义。由不见能取所取有体。名入相见观。已明入相见观。云何入种种相貌观。

论曰。一时显现。似种种相貌及生故。

释曰。若菩萨见依他性显现。似种种相貌实无有相。见依他性显现似生。实无有生。于一时中。能观种种相貌。无相无生。名种种相貌观。为显入三性观故说藤譬。

论曰。譬如暗中藤显现似蛇。

释曰。人见藤相执言是蛇。此下答第二问。众生从本以来。不闻大乘十二部经说三无性义。未得闻慧为三烦恼所覆。譬之如闇。有人譬二乘凡夫。藤相譬依他性。蛇譬分别性。二乘凡夫不了依他性。执分别性有人法。

论曰。犹如于藤中。蛇即是虚。实不有故。

释曰。于依他性中。分别性是虚。实无人法故。

论曰。若人已了别此藤义。

释曰。譬菩萨已得闻思二慧。入唯识方便观。

论曰。先时蛇乱智不缘境起。即便谢灭唯藤智在。

释曰。未得闻思慧时。于凡夫位中执有人法。此执本无有境。得闻思慧后。了别依他性。此执即灭唯依他性智在。

论曰。此藤智由微细分析。虚无实境。

释曰。若人缘四尘相分析此藤。但见四相。不见别藤故藤智是虚。虚故是乱无有实境。妄起境执。

论曰。何以故。但是色香味触相故。

释曰。何以故。藤非实有。以离四尘外无别有藤故。

论曰。若心缘此境。藤智亦应可灭。

释曰。此明藤智虽能遣粗乱执。而自是细乱执故。应可除。在方便中虽以依他性。遣分别性粗乱执。而见有依他性。自不免是细乱执。后入真观即遣此执。故应可除。

论曰。若如此见已。伏灭六相显现。似名及义意言分别。

释曰。一切法但有六相。此六但是意言分别。离意言分别。有六相实无所有。由如此智。观行人得入分别性。

论曰。尘智不生譬如蛇智。

释曰。入分别性时尘智不得生。如了别藤时蛇智不生。此言及譬显入分别性。

论曰。于伏灭六相义中。是唯识智亦应可伏灭。譬如藤智。

释曰。于入分别性位中。菩萨已证无相性。此无相性能引无生性智故。唯识智应可伏灭。如了别四微时藤智不生。

论曰。由依真如智故。

释曰。依无相性智得入无生性。此言及譬。显入依他性及真实性。

论曰。如此菩萨。由入似义显现意言分别相故。得入分别性。由入唯识义故得入依他性。云何得入真实性。

释曰。若菩萨已了别一切法。但是意言分别。离此以外实无所有。由依意言分别。得了别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不见外尘。但见意言分别。即了别依他性。云何了别此法。若离因缘自不得生根尘。为因缘根尘既不成。此法无因缘云何得生。故菩萨能了别依他性及无生性。即是了别真实性。

论曰。若舍唯识想已。

释曰。若菩萨依初真观。入依他性。由第二真观除依他性。则舍唯识想。

论曰。是时意言分别。先所闻法熏习种类。

释曰。是入真观时。故言是时。从初修学乃至入真观前。意识觉观思惟忆持。昔所闻正教及正教所显义故。言意言分别。先所闻法数习所生。故言熏习。后时所忆持境界。犹是先时境界所流故名种类。

论曰。菩萨已了别伏灭尘想。

释曰。菩萨依四寻思。已了别六尘。依四如实智。已伏灭尘想。

论曰。似一切义显现。无复生缘故不得生。

释曰。昔意言分别显现。似所闻思一切义。乃至似唯有识想皆不得生。何以故。以无得生缘故。生缘有二种。谓分别性及依他性。分别性已灭。依他性又不得生。既无二境故。一切义乃至似唯识想。皆不得生。复次是时无一尘品类。而非菩萨所了别。犹得似此尘起意言分别。意言分别生缘皆尽。既无生缘故。此时中一切意言分别。悉不得生。

论曰。是故似唯识意言分别。亦不得生。

释曰。此言欲显何义。此唯识想若为心分别。此想则成境界。此境界执由一向伏灭故。乃至唯识想尚不得起。何况余意言分别而当得生。

论曰。由此义故。

释曰。由菩萨依依他性除分别性。依真实性除依他性。若悉被除。菩萨住在何处。菩萨心缘何境界。

论曰。菩萨唯住无分别一切义名中。

释曰。无分别智是名。此名其相云何。谓不分别一切义。义即是境。此智于一切境。无复能取所取二种分别。即立此智为菩萨。复次名者。谓至究竟名通一切法。于一切法无有差别。此名即是法界。此法界以通一切法。不分别一切义为相。或说名无分别境。菩萨唯于此法中住。此两复次答第一问。

论曰。由无分别智。得证得住真如法界。

释曰。不分别能取所取及人法。乃至相生性差别。得如此无分别智故。得证住真如法界。地地皆有三分。谓入住出。得证得住。即前二分。未得令得为证。已得令不失为住。又初得名入。得已相续名住。此即答第二问。

论曰。是时菩萨平等平等。

释曰。是入真观时。菩萨智依十种平等。如十地经说。又依二种平等。谓能缘所缘。能缘即无分别智。以智无分别故称平等。所缘即真如境。境亦无分别故称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取所取义中。譬如虚空。故说平等平等。以于平等中最上无等。故作重名。

论曰。能缘所缘无分别智生。

释曰。无分别智生有何相貌。依十种平等。能缘所缘悉平等故。无分别智生。又无分别智依二种平等。谓智及境。能缘所缘悉平等故。无分别智生。又无分别智依最极平等。不住能缘所缘故。无分别智生。

论曰。由此义故。菩萨得入真实性。

释曰。如前来次第释诸方便义。及后所应说义故。言由此义故。向初地人名菩萨。由此诸义得证见真实性。此位不可言说。何以故。以自所证故。证时离觉观思惟分别故。前说菩萨唯住无分别一切义名中。此名有几种。复次以何法为名。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答此问故说此偈。

论曰。

法人及法义  性略及广名

不净净究竟  十名差别境

释曰。名有十种是菩萨境界。何等为十。一法名。谓色受等眼耳等。二人名。谓信行法行等。三法名。谓修多罗祇夜等。四义名。谓十二部经所显诸义名。五性名。谓无义文字。六略名。谓众生等通名。七广名。谓众生各有别名。八不净名。谓凡夫等。九净名。谓圣人等。十究竟名。谓通一切法真如实际等。

论曰。十名差别境。

释曰。此十种差别名。悉是菩萨境界。菩萨所住唯在第十。通一切法名中。复次略说名有十种是菩萨境界。法名谓眼等。人名谓我众生等。法名谓十二部正教。义名谓十二部正教义。性名谓阿阿为初。诃为最后音。字合三十七。略名谓有为无为。广名谓色受等及空等。不净名谓凡夫等。净名谓须陀洹等。究竟名谓缘极通境。出世智及出世后智所缘。一切法真如境。

论曰。如此菩萨由入唯识观故。得入应知胜相。

释曰。如此谓方便次第时节舍得等。菩萨由如此义得入唯识观。或入唯识方便观。或入唯识真观。由唯识观能通达三无性故。得入应知胜相。

摄大乘论释卷第八3

释应知入胜相第六之余入资粮果章第七

释曰。由入应知胜相。菩萨得何果。菩萨得资粮果有八种。

论曰。由入此相得入初欢喜地。

释曰。此文即显三果。一得胜时。二得胜方便。三得胜果。初即第一明得胜时果。从始发心修行求至此时。今始得之故名为初。所求之时是入真观时。此明得住真如果。又舍凡夫二乘位。始得菩萨真位故名胜时。此时是转依时故。名此初时为胜时。即是明转依果。欢喜即第二明得胜方便果。舍自爱名欢。生他爱名喜。若不惜自身。不憎恶他。于众行中无难行者。此心于方便中最胜。以为众行根本故。故初地从此立名。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得时有大欣庆故名欢喜地。即明第三得胜果。住摄是地义。出离真如是地体。住于此体故名胜果。地因名摄。谓福德智慧二种资粮。又所摄名摄。谓所利益众生。又果名摄。谓无上菩提。又障名摄。谓三烦恼。如此等义说名为地。以是地所摄故。

论曰。善通达法界。

释曰。即明第四得胜通达果。胜通达有三义。一由得四依故。菩萨依法不依人等。由此通达如来所说一切三乘三藏。菩萨如理释文。是故由文能令自他解真如法界。二如来安立十地。约法界有十重。从初通达乃至上地。皆善通达。三约四种方便故。善通达法界。谓能通达生死苦。而能恒入是二方便。能通达涅槃。而不速求是二方便。能通达苦异凡夫。入苦而不厌怖异二乘。能通达涅槃乐异凡夫。而不速求涅槃异二乘。

论曰。得生十方诸佛如来家。

释曰。即明第五得胜定位果。由入此胜相。是人决定应破无明[穀-禾+卵]。不于卵中烂坏舍命。复次是人由入此胜相决定。应续十方诸佛种性令不断绝。以自应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复次佛子有五义一愿乐无上乘为种子。二以般若为母。三以定为胎。四以大悲为乳母。五以诸佛为父。由此等义故说得生佛家。

论曰。得一切众生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六得胜恩养果。恩养有四种。一广大。二最极。三无边。四无倒。由此四义故。于众生得平等恩养心。复次如菩萨于自身起般涅槃心。于一切众生平等起般涅槃心。复次由菩萨已得自他平等。求灭他苦如求灭自苦。

论曰。得一切菩萨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七得胜意用果。菩萨若欲有所为作。必先思量故名为意。后如所思量而作故名为用。复次求得三事为意。谓未下种令下种。未成熟令成熟。未解脱令解脱。行四摄为用。由前二摄令发心。由利行令成熟。由同利令解脱。

论曰。得一切诸佛如来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八得胜至得果。菩萨在见位中。已得如来法身。由得此法身是故与诸佛心平等。复次于自身。见法界无差别故。不见三世诸佛法界异自法界故。得诸佛心平等。

论曰。此观名菩萨见道。

释曰。菩萨见有三种。一除方便见。二应除见。三除灭见。除方便见者。谓四种如实智。应除见者。谓分别依他二性。除灭见者。谓三无性。此三见皆因唯识观得成。故名此观为见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

论曰。复次何故菩萨入唯识观。

释曰。此问显二义。一显唯识观难入。二显若得入有无穷利益用。

论曰。由缘极通法为境。

释曰。先明入前后两观方便。答第一问入唯识观道。此智有四德。一无倒。二清净。三寂静。四微细。此即明第一无倒。通法有四品。谓下中上上上。下品谓一切有流苦。中品谓一切有为无常。上品谓一切法无我。上上品谓三无性。缘三无性为境。是故无倒。

论曰。出世。

释曰。即第二清净。由是出世无流智故清净。

论曰。奢摩他。

释曰。即第三明寂静。由此智依奢摩他起。离散动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静。

论曰。毗钵舍那智故。

释曰。即第四微细。显是菩萨修慧。非闻思慧及二乘修慧。此即初入唯识观方便。

论曰。由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欲显此智从无倒智生故无倒。无倒故是如理智。

论曰。种种相识为相智故。

释曰。此显如量智似一切境起。以一切境识为相。于一切所知无碍。由此智得入唯识后观。此即入后观方便。由前后方便难入故。唯识观难得。

论曰。为除灭共本阿梨耶识中。一切有因诸法种子。

释曰。此下正明二智用。二智用有三种。一灭障。二立因。三得佛法用。此文即明第一灭障用。现在惑未灭令灭故。言除未来惑。未生遮令不生故称灭。唯识道通灭不净品种子因果。因有三种。一因缘。二增上缘。三缘缘。果即是不净品种子。既通灭种子因果故称共。阿陀那识及六识。为不净品因缘故。名本阿黎耶识。是不净品增上缘。缘缘即是六尘。六尘为种子缘缘故。一切法种子。即是一切不净品法种子。种子即是果。此果有缘缘等三因。阿黎耶识既是种子增上缘故。种子在阿黎耶识中。

论曰。为生长能触法身诸法种子。

释曰。即明第二立因用。诸法即是六度。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熏习。能为无上菩提因。故名种子。此种子若生若长。能证得如来法身。故名为触为生长如此福慧二因故。入唯识观故。唯识观能立因。令得无上菩提。

论曰。为转依。

释曰。此下明第三得佛法用。为得如来无垢清净法身。即漏尽无畏。

论曰。为得一切如来正法。

释曰。即是能说障道能说尽苦道二无畏。为利益他为安立正法。

论曰。为得一切智智。

释曰。即是一切智无畏。此三句即显三德。初明断德。次明恩德。后明智德。

论曰。故入唯识观。

释曰。为成就前三用故入唯识观。若由无分别智灭障立因得果。故入唯识观。入观后无分别后智其用云何。若依无分别智。正说诸法因果无有功能。以此智无分别故。由无分别后智。于诸法相中菩萨自无颠倒。如自所证。亦能为他说诸法因果。为得此两用故。菩萨修无分别后智。

论曰。无分别智后所得智者。于本识及所生一切识识。及相识相中。

释曰。此文显菩萨由此智。于因果中无倒本识。是依他性。即是正因所生一切识识。即是本识所生果。谓七识即是分别性相识。即是器世界及六尘。亦是本识果。亦是分别性。此文具明三相。谓内相外相及内外相。故言相中。菩萨于如此因果中无复颠倒。

论曰。由观似幻化等譬。自性无颠倒。

释曰。菩萨以无分别后智。观此因果相。自然无颠倒。不执有外尘内根唯识是实有法。何以故。菩萨已了别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不可依见闻觉知相判诸法为实有。何以故。此心是清净本所流故。

论曰。由此义故。菩萨如幻师于一切幻事自了无倒。

释曰。如幻师于幻事生见闻等四识。不依此识了别幻事。如本所解了别幻事故。于幻事中无倒。菩萨亦尔。由依本智了别故。于一切相及因果中。无复颠倒。是名菩萨自利。

论曰。于一切相因缘及果中。若正说时常无偏倒。

释曰。若菩萨依本智。作利他事。谓正说三乘三藏及五明等义。常无偏倒相违。不实不定名偏。符理真实不可动为无偏。处时相滥名倒。随处随时随相名无倒。是名菩萨利他。

二智依止章第九

论曰。是时正入唯识观位中。有四种三摩提。是四种通达分善根依止。菩萨云何应见。

释曰。此问欲显入观有三义。一真境。二奢摩他。三毗钵舍那。为明应入处故言正入。唯识观位中。唯识处即三无性真如。此真如非散动智境故。说四种三摩提为依止。是境与智不可分别故。说四种通达分善根为能证。云何应见此法。

论曰。由四种寻思。于下品无尘观忍。

释曰。乐观无尘义故名为忍。此忍未离三相。谓观善成就因缘惑污清净。未随意修习故是下品。

论曰。光得三摩提。

释曰。无尘智名光。此定以无尘智为所得。此定为无尘智依止。故名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毗钵舍那。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论曰。是暖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福德智慧二行为暖行体。即是三十七品。此行是能烧惑薪道火前相故名暖。此暖行已过地前四位。决定了别真如智名通达。此方便道能助成通达智故名分。能资生究竟位故名善根。此定能为通达分增上缘故名依止。又三十七品中立定为所依止。余三十六为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达。余三十五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论曰。于最上品。无尘观忍光增三摩提。是顶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已离三相故。是最上品。无尘观忍如前释。无尘智名光。此智于方便中胜进故名增。此定为无尘胜进智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顶行体顶有三义。一如人头顶能持身命。修道者亦尔。若至此位善根则不可断。二如山顶是退际。有人至山顶而退还。修道者亦尔。或有至此位。住方便中不进故名退。三如山顶是进际。或有人至山顶而更升进。修道者亦尔。或有至此位而进入胜位故立顶名。已说菩萨于四种寻思修暖顶二种方便道。于四种如实智中修道云何。

论曰。于四种如实智。菩萨已入唯识观了别无尘故。

释曰。若菩萨过四种寻思度暖顶两位。则在四种如实智位中。菩萨缘何境。菩萨但缘唯识为境。缘唯识境。复何所得了别无尘义。除无明及疑惑故。名了别。此三句显位及境智。

论曰。正入真义一分。

释曰。由此智故。菩萨入真义一分。谓无相性。未入无生性及无性性。

论曰。通行三摩提。是随非安立谛忍依止。

释曰。体无尘智名通。此定以无尘智为行。即为无尘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无性所显。人法二空名非安立谛。何以故。此谛通一切法。无有差别故名非安立。无到无变异故名谛忍。能符从此义故名随。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忍体。菩萨已决了无外尘义。于无能取所取义中。心生信乐故名忍。又能安受上品谛义故名忍。于上品谛中。心无退失故名忍。

论曰。此三摩提最后刹那了伏唯识想。

释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上上品最后一刹那定。由先了别无相性。后更思量所缘。既无所有能缘必不得生。由此了别故能伏灭唯识想。唯识想既灭。从最后刹那更进第二刹那。即入初地。

论曰。转名无间三摩提。

释曰。此定与初地相邻。不为余心所隔故名无间。又下地惑不能碍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胜方便。不得即入初地故称无间。

论曰。应知是世第一法依止。

释曰。菩萨以地前为世法。登地为出世法。此无间定犹是世法。于世法中无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间众生无有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虽是世法。能为菩萨出世道增上缘。余世法则无此义故名第一。又唯一刹那故名第一。

论曰。此四种三摩提。是菩萨入非安立谛观前方便。

释曰。前二定是无间修。后二定是恭敬修。欲显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说是前方便。

二智差别章第十

论曰。若菩萨如此入初地已得见道。得通达入唯识。

释曰。此下显见道为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见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萨于愿乐地中。具修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见道故。见道即无分别智。所以得无分别智。由通达真如及俗谛。故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如。唯有识是通达俗。复知此识无有生性。是通达真如。此识是假有为通达俗。若不通达俗。无以能得见真。以离俗无真故。若不通达真无以遣俗。以俗无别体故。所以能通达真俗。由能解唯识理故。此文即显四义。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总有为无为法为体。福德智慧行是有为。真如及烦恼不生是无为。初地是假名。由是总故见道是行。所通达真俗是境。入唯识是方便。由入唯识为方便故。能通达真俗境。由通达真俗境故得无分别智行。由得胜行故得初地果。

论曰。云何菩萨修习观行。入于修道。

释曰。此云何凡问十义。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别。五摄相助六摄相碍。七功德八更互观察。九名十净不净。数修所得为修习。福德智慧为行。般若为观。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属般若故名观行。又六度之中般若为第一。故名观行。又见道名观。从见道后所得悉名为行。菩萨依止见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后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广说是闻慧境。所安立法相。即相等十种法相。是思慧境。于菩萨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萨标之。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闻慧功能。闻慧能通达十二部教故言摄。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别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研习此十法故言治。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

释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为生正观为起。无间道为生解脱道为起。入分为生出分为起。见道为生修道为起。出世道为生世间道为起。如理如量智所缘为极通境。

论曰。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此正明修慧体。

论曰。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显此二智寂静无倒。由奢摩他故寂静。由毗钵舍那故无倒。

论曰。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

释曰。此文显三慧具四种修。不可以譬类得知为无量。不可数知为无数。百亿为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长时修。数数修习。即显无间恭敬无余三修。

论曰。由昔及今所得转依。

释曰。先于入见位时所得转依。此法是修道摄持故。一切所修皆成圣道。已过愿乐地故。

论曰。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是修道摄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萨更修加行。先修道为见真如。今重修道为得三身故言更修。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云何是问词。凡约六义为问。一约修位境界为问。修道境界自有三种。一加行依止谓文教。二修行资粮谓依理判义。三修行所通达处谓修慧境界。后三句明三慧境界。以答此问。二约修位三慧功能为问。后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问。初明闻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资粮。后明无分别智是修慧体。三约修位修慧因果为问。后明无分别智后所得。以答此问。由修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无此智不得进后道故。是修慧因。四约修位四修为问。后明长时修乃至无余修。以答此问。五约修位依止为问。后明转依以答此问。若无此转依为依止。修位不成圣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转故。六约修位胜用为问。后明三身以答此问。为圆满自利利他两用故修加行。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通问修位次第。后具明次第。从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问。先以三句明闻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显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显利他功能。即无分别智后所得。如自所证为他解说。次明四修显修位。由四修得成满。次明转依显自利转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三身。三身于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他。法身是自利。应化二身是利他。复次。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十地即华严经中十地品所显文句。此文句中。如来广说随所安立道理。复次。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合如来所说一切法。通为一境。复次。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所合之境为单为复。欲显双观真俗通一无相。复次。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显道二体更互相摄。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毗钵舍那故。定无啖味等染污。复次。

论曰。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由昔所得转依。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此智为是世智为出世智。不可说是世智以非世间所习故。不可说是出世智。以于世间心中起故。故此心异无分别智心。此心亦可说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于长时数习故得转依。由转依故菩萨作心云。我今必定应得三种佛身为此义故更修加行。

论曰。是声闻见道。是菩萨见道。此二见道差别云何。

释曰。声闻见道是他道。菩萨见道是自道。此二见道道差别及果差别。其相云何。

论曰。声闻菩萨见道。应知有十一种差别。

释曰。前五明道差别。后六明果差别。前五明道差别者。

论曰。何者为十一。一由境界差别。谓缘大乘法为境。

释曰。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说修行法。缘此法为境故发道心。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二由依止差别。谓依大福德智慧资粮为依止。

释曰。此道与二乘及世间道有异。世间但修福德而无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无福德。菩萨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论曰。三由通达差别。谓通达人法二无我。

释曰。先于方便中已得思修慧。从此得入真观。能通达人法二无我理故。于人法不生爱着。凡夫着人。二乘着法。菩萨并不着。故言离欲人法。此即明菩萨所得真修慧。是正道体异于小乘。

论曰。四由涅槃差别。谓摄无住处涅槃。以为住处。

释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处。何以故。由菩萨行般若。观察生死过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萨行大悲。观众生苦起救济心。虽不在生死而不舍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处不执真俗二相生故。名无相道。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五由地差别。谓依十地为出离。

释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离四种生死。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萨道。能出离异于小乘。后六明果差别者。

论曰。六七由清净差别。谓灭烦恼习气。及治净土为清净。

释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别。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与二乘有异。第六明内清净。第七明外清净。内由自相续中修道。灭除烦恼习气故。名内清净。外由修净土行。所居之土无有五浊。如颇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净。内为自清净。外为清净他。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八由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差别。谓为成熟众生。不舍加行功德善根。

释曰。菩萨如自身应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众生。由此平等心故。不舍加行功德善根。余度为功德般若为善根。又五度为功德精进为善根。又般若精进为善根。余度为功德。少乘则无此事。

论曰。九由受生差别。谓生如来家为生故。

释曰。见真如理。证佛法身。能使如来种性不绝故。称生如来家由生如来家乃至当来得成佛故。言为生故。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由显现差别。谓于佛子大集轮中。常能显现。为摄受正法。

释曰。诸菩萨通称佛子。众多菩萨聚会故言大集。如来所说法有三义故名轮。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从此到彼。菩萨常于大集中显现示不破僧。常于法轮中显现示能护持正法。已得令不失为摄。未得令得为受。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一由果差别。谓十力无畏不共如来法。及无量功德生为果故。

释曰。菩萨修道皆为得如来。如此等果。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此中说两偈。

释曰。此中即见道中说两偈。显从见道方便入真如观。

论曰。

名义互为客  菩萨应寻思

应观二唯量  及彼二假说

从此生实智  离尘分别三

若见其非有  得入三无性

论曰。名义互为客。菩萨应寻思。

释曰。名于义中是客。义于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类故。菩萨入寂静位。应观此道理。此即第一寻思方便。

论曰。应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

释曰。菩萨应观名义二法。唯无所有为量。何以故。义有二种。一自性二差别。悉无所有。但是假说。此假说若与义同。义无所有假说亦无所有。若与义不同。则自然无所有。假说即是名。名无所有故于义是客。义无所有故于名是客。无所有是名义本性故。以本性为唯量。若分别作名义。此分别本性无相故。以无相为名义唯量。此即第二如实智方便。

论曰。从此生实智离尘分别三。

释曰。从四种寻思生四种如实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见三种。但是分别实无外尘。此人则得一分如实智。何者是三分别。一分别名。二分别自性。三分别差别。

论曰。若见其非有。

释曰。前二句明了达三分别。得入无尘观。依依他性以遣分别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义无所有。能分别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别名义是有。能分别缘此名义。可说是有。由名义无所有。所分别因缘既是无。能分别体亦无所有。若菩萨见名义无所有故。能分别亦无所有。此菩萨得入何观。

论曰。得入三无性。

释曰。菩萨见名义更互为客。入异名义分别性。若菩萨见名自性假说。差别假说唯分别为体。得入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但见乱识无六种相。此乱识体不成故不可说。因缘不成故不可执有生起。此中分别既无。言说亦不可得。则入依他无生性。若菩萨见此二义有无无所有。则入三无性非安立谛。

论曰。又正教两偈如分别观论说。

释曰。今此论中显入见道境智不圆满故引分别观。论两偈显成此义。何人何位能见此心。但是影无实法义。

论曰。

菩萨在静位  观心唯是影

舍离外尘相  唯定观自想

菩萨住于内  入所取非有

次观能取空  后触二无得

论曰。菩萨在静位观心唯是影。

释曰。唯菩萨人在寂静位。能作此观法。义实无所有。心似法义显现。故说唯是影。

论曰。舍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

释曰。若人在寂静位中。已了别心唯是影。能除外尘相。是自心似法及义相起。作如此观。

论曰。菩萨住于内。

释曰。若菩萨心。如此得住实无有尘。心缘内心起。不缘外尘故住于内。若住于内此心定何所观。

论曰。入所取非有。

释曰。是所取义实无所有。菩萨能见所取境空。

论曰。次观能取空。

释曰。由所取义既实非有。世间所说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观行人亦不见有能取心。前已不见所取。后又不见能取。是时观行人有何所得。

论曰。后触二无得。

释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无所得为体故。说真如为二无得。是人先已入无相性。次入无生性。后入真如无性性。触以入得为义。由入得真如故名为触。前两偈与后两偈异相云何。前两偈约名义及假说。显四寻思及四如实智。为方便得入真观。后两偈明三性体及三无性。又前两偈显正教。明入三性及三无性。后两偈显所入三性及三无性。

论曰。复有大乘庄严经论。所说五偈为显此道。

释曰。经义深隐难解。如实显了经中正义。故名庄严经论。论解此经故得庄严名。庄严经论中有众多义。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显。此偈为显于修道中难觉了义。

论曰。

菩萨生长福及慧  二种资粮无量际

于法思惟心决故  能了义类分别因

论曰。菩萨生长福及慧。

释曰。菩萨如前释生在见位。长在修位。又初刹那名生。后刹那名长。又单名生复名长。菩萨所修唯复无单故。生长一时而成。所生长何法。谓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进及定若为生福则属福。若为生慧则属慧。所以尔者。精进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则属福。若为生闻思修慧则属慧。定若依四无量起。缘众生为境则属福。若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别智等则属慧。谁能生长。谓菩萨人。

论曰。二种资粮无量际。

释曰。此福及慧有二种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体。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说此二为道资粮。此二用几功力。凡经几时得成就道。功力无量时节无际。无言显长远。譬如说大海无量大劫无际。以长远故资粮亦尔。修一一度皆遍一切众生。故功力无量。修一一度经三阿僧祇劫。故经时无际。

论曰。于法思惟心决故。

释曰。由定后心观察诸法。是故于法心得决定。又菩萨备修五明。于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于思惟心得决定。

论曰。能了义类分别因。

释曰。菩萨能比能证故名能了。真俗二谛名为义类。知此义类但以分别为因。是故能了。

论曰。

已知义类但分别  得住似义唯识中

故观行人证法界  能离二相及无二

论曰。已知义类但分别。

释曰。由菩萨已于义类及分别。心决定故。

论曰。得住似义唯识中。

释曰。由菩萨如此思惟。但识似尘显现故。菩萨心住唯识中不缘外起。

论曰。故观行人证法界。

释曰。由观行人离外尘。但缘识住知尘无相。名证法界。

论曰。能离二相及无二。

释曰。所证法界有何相。离能取所取二相。及无人法二分别。如此法界菩萨已证。

论曰。

若离于心知无余  由此即见心非有

智人见此二不有  得住无二真法界

论曰。若离于心知无余。

释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证。今显此方便。知离唯识外无别有余法。

论曰。由此即见心非有。

释曰。由见所缘义非有。知能缘心亦非有。

论曰。智人见此二不有。

释曰。智人谓诸菩萨。见境及心二皆非有。

论曰。得住无二真法界。

释曰。菩萨若见二皆非有。则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无尘无识故言无二。离颠倒及变异二虚妄故名真。是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论曰。

由无分别智慧人  恒平等行遍一切

染依稠密过聚性  遣灭如药能除毒

论曰。由无分别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释曰。此已见真如菩萨说名慧人。已于见道中得无分别智。此智何相。一以无退为相。不退故称恒。二以平等行为相。此智见一切法平等理。犹如虚空。于如来所说十二部修多罗三乘等法。同见一味无有差别。内外法名一切。内外诸法同一如性故名为遍。平等行显智慧体。遍一切显智慧境界。由如此无分别智菩萨。欲何所作。

论曰。染依稠密过聚性。

释曰。三种不净品名染。此染以过聚性为依止。从过聚性生故。此过聚性名稠密。以难解难破故。离如来正教。余教不能令解故言难解。离无分别智。余智不能破故言难破。一切染污法熏习种子。是过聚性体。

论曰。遣灭如药能除毒。

释曰。此性是三品不净法因。难解难破惑等熏习种子为性。由无分别智聪慧人。能遣能灭此过聚性。如阿伽陀药能除诸毒。遣约现在。灭约未来。即是菩萨尽无生智。

论曰。

佛说正法善成立  安心有根于法界

已知忆念唯分别  功德海岸智人至

论曰。佛说正法善成立。

释曰。一切三世诸佛共说此法。所说理同不相违背。故名正法。又欲显说者胜故言佛说。由所说道理胜及所得果胜故名正法。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于此三中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论曰。安心有根于法界。

释曰。菩萨先已得闻思二慧。安心于如来正法中。后合观如来一切正说为境界。即是无分别智。此智名有根。得此智已余智皆灭。唯此智不可动坏。故名有根。复次于三无流根中。此智为第一。谓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复次解脱有三事。一能生解脱。二能持解脱。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脱。自利利他。此解脱三事即配三无流根。此无分别智通于三处得名。自体是根。又能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论曰。已知忆念唯分别。

释曰。菩萨已住有根心中。后出观时在无分别后智心中。如前入观事皆能忆念。知此忆念非实有。唯是分别。由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菩萨得进何位。

论曰。功德海岸智人至。

释曰。如来功德因中。有十地十波罗蜜等。果中有智德断德恩德。如此诸德唯佛一人。余人所不能得。故名为海。因果究竟名之为岸。智人即是菩萨。菩萨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总明众义。第一偈显道资粮。第二偈显道加行。第三偈显见道。第四偈显修道。第五偈显究竟道。

摄大乘论释卷第九3

释入因果胜相品第七

释曰。此义有十一章。一因果位。二成立六数。三相。四次第。五立名。六修习。七差别。八摄。九对治。十功德。十一互显。

因果位章第一

论曰。如此已说入应知胜相。云何应知入因果胜相。

释曰。总举前所明四位入唯识观。故云如此。前已说于方便道见道修道究竟道四位中。入应知胜相。云何广说入此胜相因。及入后所得果令其开显易见。

论曰。由六波罗蜜。谓陀那。尸罗。羼提。毗梨耶。持诃那。般罗若波罗蜜。

释曰。此答向问。明因果胜相。易可得见六度为因果体。先以六度为因。后以六度为果。

论曰。云何由六波罗蜜得入唯识。复云何六波罗蜜成入唯识果。

释曰。向虽说六度为因果体。未释义意故。更问以何义故说六度为因。复以何义说六度为果。此六度能除六种入唯识障故。六度为入唯识因。第一障者。喜乐欲尘。于富财物自身受乐中。见胜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施能除此障故。施是入唯识因。第二障者。纵心起身口意业。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戒能除此障故。戒是入唯识因。第三障者。不能安受轻慢毁辱寒热等苦。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忍能除此障故。忍是入唯识因。第四障者。执不修行为乐。未得计得。于得不见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精进能除此障故。精进是入唯识因。第五障者。乐相杂住。于世间希有事及散乱因缘。见有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定能除此障故。定是入唯识因。第六障者。于见闻觉知计为如实。于世间戏论勤心修学。于不了义经如文判义。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智慧能除此障故。智慧是入唯识因。

论曰。此正法内有诸菩萨。

释曰。唯依正法内修行。能成立入唯识因。若依正法外二乘教及外道世间教。无有得立此因义。故先明正法内为立因之所。能立因人非二乘等所能。故言菩萨。菩萨行何法能入唯识。

论曰。不着富乐心。乃至云如理简择诸法。得入唯识观。

释曰。此明离布施障。乃至离智慧障。具如前释。故以六度为入因。

论曰。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识地。次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

释曰。若菩萨由依六度除六障。已入唯识。是时菩萨更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于六度正教中心决无疑。故名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行。故名为乐。此信乐意有五因缘。故称清净。一无著清净。谓不起与波罗蜜相违法。二不观清净。谓于自身及波罗蜜果报报恩中。心常不观。三无失清净。谓离与波罗蜜相杂染污法。及离非方便行。四无分别清净。谓离如言执波罗蜜相。五回向清净。谓于六度已生长及未生长中。常求得大菩提。一一波罗蜜。皆具此五种清净信乐所摄。复有清净信乐意。谓已过愿乐地。入见地等。得圣人信乐。异地前信乐故名清净。复有清净信乐意。谓由奢摩他毗钵舍那入真如观。得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所摄信乐意。故名清净。

论曰。此正法内有诸菩萨。不着富乐心。于戒无犯过心。于苦无坏心。于善修无懒惰心。于此散乱因中不住着故。常行一心如理简择诸法。得入唯识观。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识地。次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是故于此中间。设离六波罗蜜加行功用。

释曰。已入唯识观故言是故从见位乃至究竟位为中间假设。此人于其中间不作功用。修行六度。六度自然满足。何以故。

论曰。由信乐正说。爱重随喜愿得思惟故。

释曰。如来正说与六度相应。虽甚深难解。此人亦信乐无疑。由此信乐无不行义。于六度行中见无穷功德。心生爱重。由此爱重无不行义。如此信乐意何人能得。唯诸佛如来已至究竟波罗蜜位。能得此意。知是胜人所得成。于胜人深心欣赞。故名随喜。由此随喜无不行义。愿众生及我平等。得此清净信乐意。故名愿得。由此愿得无不行义。如佛所立大乘法门。依施等六度及十二部阿含。由闻思修慧数数思惟。由闻慧思惟果得圆满。由思慧思惟于所闻法。心得入理。由修慧思惟自事得成。以能入地及治地故。由此四种思惟无不行义。

论曰。恒无休息行故。修习六波罗蜜究竟圆满。

释曰。由此四思惟。菩萨恒无放逸。无放逸故修习六度。在因究竟至果圆满。此位能摄六度。令悉具足五种清净。故名清净意位。其相云何。为显此相故。次长行后更说三偈。

论曰。此中说偈。

修习圆白法  能得利疾忍

菩萨于自乘  甚深广大说

论曰。修习圆白法。

释曰。先于愿行位中。善生长道资粮。为显此义故说初句。所修之行已过四十心位故名圆。施戒修三品清净法名白。复有白法。谓信根智根。精进根定根。此四根即是四位。念根通四位。能除一阐提外道声闻独觉四种黑障。能得净我乐常四德故名白法。若资粮圆满更何所得。

论曰。能得利疾忍。

释曰。能乐受行是忍义。于广大甚深法。难受难行而能受行故名利。数起不息故名疾。此句显忍是上上品。若菩萨在此忍位。由此境界必得清净。为显此境界故。

论曰。菩萨于自乘甚深广大说。

释曰。大乘唯是菩萨境界故名自。乘大乘能令菩萨清净。于此乘中有别境界。一法无我名甚深。虚空器等定名广大。前是智境。后是定境。此二境能令菩萨清净。由此思惟菩萨得清净。为显此义故说第二偈。

论曰。

觉唯分别故  得无著智故

是乐信清净  名清净意地

论曰。觉唯分别故。

释曰。菩萨觉了大乘一切法。乃至甚深广大皆是分别所作。如此觉了名为思惟。此思惟能令菩萨清净。菩萨清净为何所得。

论曰。得无著智故。

释曰。菩萨见一切法但是分别。无复外境。外境不成故分别亦不成。若菩萨见内外无所有则无所著。即是无分别智。此智即是清净。此清净体性云何。为显此义故说第三句偈。

论曰。是乐信清净。

释曰。乐信即是无分别智体。不爱七有故名乐。于三种佛性。心决无疑故名信。离七爱故乐清净。离虚妄故信清净。

论曰。名清净意地。

释曰。由乐信清净故。此位得清净名。又此位是菩萨见位。无分别智境清净处。此智以乐信为体故。说此位名清净意地。清净乐信其相云何。

论曰。

菩萨在法流  前后见诸佛

已知菩提近  无难易得故

论曰。菩萨在法流前后见诸佛。

释曰。清净乐信有二种相。一恒在寂静为相。二恒明了见佛为相。由乐舍七爱故。恒入观修道故。说恒在法流。若菩萨在法流为何所见。由信三种佛性故。先思惟法身。后证法身。先以比智见法身。后以证智见法身。此乐信有何功德。

论曰。已知菩提近无难易得故。

释曰。若人在清净乐信位中。明了见无上菩提已近。己身过四十心。是故无难入正方便。所以易得。由此三偈成就资粮忍境界。思惟体性相貌皆得显现。

成立六数章第二

论曰。何故波罗蜜唯有六数。

释曰。此问波罗蜜何故定立六数不增不减。

论曰。为安立能对治六种惑障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

释曰。立波罗蜜其数有六。凡为此三义。一为除惑。二为生起佛法。三为成熟众生。除惑。现在自得利益。生起佛法。成熟众生。未来得自他利益。若惑已永灭。则于现在得安乐住。何以故。不须更起功用为灭此惑及遮此惑。令不复生故。于现在得自利益。惑障既灭。于未来世必自具足佛法。又能成熟众生故。得自他利益。

论曰。为对治不发行心因故。立施戒二波罗蜜。不发行心因者。贪着财物及以室家。

释曰。贪着财物障施。贪着室家障戒因此贪着不能发修行心。

论曰。若已发修行心。为对治退弱心因故。立忍精进二波罗蜜。

释曰。虽已能行施戒。若不忍受苦事则施戒心退弱。虽能忍苦。若不勤修诸善息一切恶。则施戒忍心皆退弱。故为对治退弱心。须立此二度。

论曰。退弱心因者。谓生死众生违逆苦事。

释曰。不得理者名生死众生。乖反菩萨教为违。侵毁菩萨身为逆。此并是苦事。若不能忍受此苦事。则生瞋心。瞋即是退弱心因。

论曰。长时助善法加行疲怠。

释曰。精进行于久远时中。修一切善。若于众生无慈悲心。爱惜自身。不见所修行有胜功德故。于所修行中生疲怠心。由有此心不能精进。即是懒惰。懒惰即是退弱心因。

论曰。若已起发行及不退弱心。为对治坏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罗蜜。坏失心因者。谓散乱邪智。

释曰。由散乱故坏静心。由邪智故失正解。

论曰。是故为对治六种惑障。立波罗蜜有六数。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者。

释曰。六度是生长佛法因。

论曰。前四波罗蜜是不散乱因。

释曰。有四障为散乱因。一弃舍障。二远离障。三安受障。四数治障。由贪着故不能弃舍。由贪瞋痴生十恶故不能远离。由瞋恚故不能安受。由贪瞋痴等烦恼故不能数治。由此四障故心散乱。前四度能对治此四障故。四度是不散乱因。复次以五盖为定障。四盖障定因。一盖障正定及定所发慧。贪掉悔瞋睡眠四盖。是散乱因。障前四度。四度对治此四盖故。四度是不散乱因。疑缘境不决故心散乱。定心决守一境故。疑障正定。由疑不见理故。障定所发慧故。以定慧对治于疑。

论曰。次一波罗蜜是不散乱体。由依止此不散乱故。能如实觉了诸法真理。一切如来正法皆得生起。是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立波罗蜜有六数。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者。由施波罗蜜利益众生。由戒波罗蜜不损恼众生。由忍波罗蜜能安受彼毁辱。不起报怨心由精进波罗蜜生彼善根。灭彼恶根。由此利益因。一切众生皆得调伏。次彼心未得寂静。为令寂静。已得寂静为令解脱。故立定慧二波罗蜜。由此六度菩萨善教众生。

释曰。善教有二义。一如理为说故名教。二恒为说故言善教。

论曰。故得成熟。是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立波罗蜜有六数。由如此义。是故应知成立波罗蜜有六数。

相章第三

论曰。此六波罗蜜相。云何可见。

释曰。何故作如此问。世间二乘菩萨皆有施等六行。若不明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相。云何得知此是波罗蜜。此非波罗蜜。是故须问波罗蜜相。

论曰。由六种最胜。六波罗蜜通相有六。一由依止无等。谓依止无上菩提心起。

释曰。此明所依止有异。世间及二乘行施等。不依止无上菩提心起。唯菩萨行施等。必依止无上菩提心起故。以依止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二由品类无等。谓一一波罗蜜略说皆有三品。菩萨皆具修行。

释曰。此明所缘事有异。不等世间及二乘。无有能行施等具足品类。谓外内及内外。若菩萨行施等必皆具足品类故。以品类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三由行事无等。谓安乐利益一切众生事。菩萨所行诸度。皆为成此二事故。

释曰。此明行事有异。菩萨行六度有何能。先为生众生现在未来世间乐。后随根性。生众生三乘道果。世间及二乘行施等。但为安乐利益自身尚不成就。何况能安乐利益众生。故以行事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四由方便无等。谓无分别智。菩萨所行诸度。皆是无分别智所摄故。

释曰。此明方便有异。于三轮清净。名菩萨方便。于三轮清净即是无分别智。菩萨由此智。不分别能施受施及所施财物。世间及二乘。不能舍三轮分别。是故起我爱及着财物。于他不能平等故。以方便为菩萨所行六度相。戒三轮者。离众生事时分别。忍三轮者。离自他过失分别。精进三轮者。离众生高下事用分别。定三轮者。离境众生惑分别。般若三轮者。离境智众生分别。

论曰。五由回向无等。谓回向无上菩提。菩萨所行诸度。决定转趣一切智果故。

释曰。菩萨若行施等先作是心。我以此物施与一切六道众生。此是众生财物。我为彼行施。愿彼皆得无上菩提。此施由回向。令他得无上菩提故。此施行永无有尽。若行余度亦皆回向。世间及二乘无回向故。以回向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六由清净无等。谓惑智二障永灭无余。菩萨所行诸度分分除二障。乃至皆尽故。

释曰。此中显二种清净。一显清净因。二显清净位。清净因者。因灭惑智二障故。施等事清净。清净位者。先于地前渐除惑障。后登初地渐除智障。此两处名分分清净。即是因位。若至佛果六度圆满。名具分清净。即是果位。

论曰。施即是波罗蜜。波罗蜜即是施耶。

释曰。此问欲何所显。欲简别是波罗蜜及非波罗蜜相。

论曰。有是施非波罗蜜。

释曰。谓离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施。此施非六度所摄故。但是施非波罗蜜。

论曰。有是波罗蜜非施。

释曰。谓具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戒等余度。

论曰。有是施是波罗蜜。

释曰。谓具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施。

论曰。有非施非波罗蜜。

释曰。谓离前三句。别行无记及不善等。皆是第四句摄。

论曰。如施中四句。应知余度亦有四句。

释曰。如施简别是非。余度亦应如此简别。

次第章第四

论曰。云何说六波罗蜜。如此次第。

释曰。此或由疑故问。或由不解故问。疑故问者。一切所行必先由智知因果已方起正勤。由此二因。随其所欲则皆能行。是故应倒次第及无次第。由有此疑是故须问。由不解故问者。若人欲修众行。未知浅深难行易行。浅则易行。深则难行。易应先学。难应后学。为知此义。是故须问。

论曰。前前波罗蜜。随顺次生后后波罗蜜故。

释曰。菩萨不能忍见众生贫穷困苦。数习舍财以串能舍故。不欲作损恼众生事。即舍家持戒故。因施生戒。菩萨为爱护所受戒。不欲以忿恨众生事。毁破净戒。即习行忍故。因戒生忍。由烦恼不尽。或成不成。菩萨为爱护此忍。即行精进。故因忍生精进。若人恒行精进则能治心。由此精进若心沉没。则拔令起。若心掉动。则抑令不起。若心平等。则持令相续。由心调和所以得定。故因精进生定。若心得定。则能通达真如。故因定生慧。此即前能生后。

论曰。复次前前波罗蜜。由后后波罗蜜所清净故。

释曰。施由戒故清净。若人不持戒。身口意业则不清净。所行之施亦不清净。以依止不清净故。由能持戒依止清净故。施得清净。戒由忍故清净。若人能忍。身口意业皆得清净。忍由精进故清净。以精进能生善灭恶故。精进由定故清净。若精进不在修位。则不能除惑故。定由智慧故清净。若不了别真如。虽复得定。以有流故。即生死法。若见真如所得之定。则成无流。为涅槃道。此即后能清净前。由此二义故有次第。

立名章第五

论曰。依何义立六度名。此义云何可见。

释曰。世间立名自有多因。有因生类立名。有因相立名。有因假立名。有因轻贱立名。有因敬重立名。于此五因中。六度从何义立名。从二因立名。种性异故。从生类立名。功德多故。从敬重立名。所立之名自有通别。六种皆称波罗蜜是通名。施戒等有异是别名。何故通名波罗蜜。

论曰。于一切世间声闻独觉施等善根中。最胜无等故。

释曰。有六种及三种最胜无等。六种如前六相中释。三种者。一时无等。二加行无等。三果无等。一一度皆三阿僧祇劫修行故。时无等。加行无等者。有四种五种。复有五种。复有六种。四种即前所明四修。五种即前所明五种清净。复有五种即五修。复有六种即六意五修六意后文自说果。无等者。谓三身所显无上菩提。

论曰。以能到彼岸故。是故通称波罗蜜。

释曰。到彼岸自有三种。一随所修行究竟无余为到彼岸。世间及二乘亦有应所修行。修之不尽故非到彼岸。二如众流以归海为极。施等亦尔。以入真如为究竟。即以入真如为到彼岸。世间及二乘虽修施等。不能入真如故非到彼岸。三以应得无等果为到彼岸。更无别果胜于此果。为诸果中上故名彼岸。世间及二乘虽修施等。不求此果故非到彼岸。菩萨所修彼岸皆具此三义。故通称波罗蜜。何故别名陀那等。

论曰。能破灭吝惜嫉妒。及贫穷下贱苦。故称陀。

释曰。吝惜是多财障。嫉妒是尊贵障。因时能灭吝惜障。果时得多财故离贫穷苦。因时能灭嫉妒障。果时得尊贵故离下贱苦。何以故。若人未破吝惜嫉妒心。则不能行施。故说能破此障。若人行施能破此障。此人后受贫穷下贱苦。无有是处。

论曰。复得为大富主。及能引福德资粮。故称那。

释曰。能施能用名大富主。由是主故能引福德资粮。由具此义故称陀那。

论曰。能寂静邪戒及恶道。故名尸。

释曰。因时能破邪戒。果时能离恶道。若人不舍恶业而能持戒。无有是处。故先破邪戒。若人破邪戒持正戒堕四趣者。无有是处。故果时能离恶道。

论曰。复能得善道及三摩提。故称罗。

释曰。由先持戒后受人天善道果。或在因中或在果中。由持戒故身口清净。清净故无悔。无悔。故心安。心安故得喜喜故得猗。猗故得乐。乐故得定。定故见如实。见如实故得厌离。厌离故得解脱。故因持戒得三摩提。由具此义故称尸罗。

论曰。能灭除瞋恚及忿恨心。故名羼。

释曰。因时由观五义故灭除瞋恚及瞋恚。所生忿恨心五义者。一观一切众生无始以来于我有恩。二观一切众生恒念念灭。何人能损何人被损。三观唯法无众生。有何能损及所损。四观一切众生皆自受苦。云何复欲加之以苦。五观一切众生皆是我子。云何于中欲生损害。由此五观故能灭瞋恚。瞋恚既灭故能除忿恨。

论曰。复能生自他平和事。故称提。

释曰。此事通达因果。此忍能令自身不为瞋恚过失所染。即是于自平和既不忿恨。不生他苦。即是于他平和。如经言。若行忍者。则有五德。一无恨。二无诃。三众人所爱。四有好名闻。五生善道。即此五德名平和事。由具此义故称羼提。

论曰。灭除懒惰及诸恶法。故名毗。

释曰。于恶处沉没故称懒惰。又不厌恶恶行故称懒惰。由懒惰故离诸善行。生诸恶法。三业恒起过故名恶法。由灭懒惰故能除懒惰所生诸恶。此名灭黑法精进。

论曰。复行不放逸。生长无量善法。故称梨耶。

释曰。此约信乐因果以明精进。信因可行。乐果可得。是故恒行恭敬行名不放逸。由行恭敬。未生善能令生。已生善能令增长。此即生得法精进。由具此义故称毗梨耶。

论曰。能灭除散乱。故名持诃。

释曰。散乱有五。一自性散乱。谓五识。二外散乱。谓意识驰动于外尘。三内散乱。谓心高下及啖味等。四粗重散乱。谓计我我所等。五思惟散乱。谓下劣心。菩萨舍大乘。思惟小乘。

论曰。复能引心令住内境。故称那。

释曰。引心令住五种寂静。名为内境。由具此义故称持诃那。

论曰。能灭一切见行。能除邪智。故称般罗。

释曰。见行谓六十二见。邪智谓世间虚妄解。见行即是惑障。邪智即是智障。

论曰。能缘真相。

释曰。谓缘真如即如理智。

论曰。随其品类。

释曰。品类有二种。谓有为无为。及名等五摄。若知此法。即如量智。

论曰。知一切法故称若。

释曰。真如相及品类名一切法。如理智名般若。如量智是般若果。亦名般若。此二智为三义所显。一对治。即二障。二境界。即真相。三果。即如量智。由具此义故称般罗若。

修习章第六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修习。

释曰。世间及二乘。皆有施等修习。菩萨施等修习。异世间及二乘。云何可知。

论曰。若略说应知修习有五种。

释曰。若广说修有十二种。一显示修。二损减修。三治成修。四后行修。五相应修。六胜修。七上上修。八初际修。九中际修。十后际修。十一有上修。十二无上修。显示修者。谓修四念处。以能显示。四谛义故损减修者。谓四正勤。以能渐灭诸恶法故。治成修者。谓四如意足。以能治成定故。为除五失及持八灭资粮故。后行修者。谓修五根。以具解脱分善根故。相应修者。谓修五力。以应续见道故。胜修者。谓七觉分。以入四谛观故。上上修者。谓八分圣道。以胜见道故。初际修者。谓凡夫位。修戒乃至得不净观及数息观。以随顺颠倒故。中际修者。谓有学位。此中无倒倒所随故。后际修者。谓无学位。此中无倒非倒所倒故。有上修者。谓声闻独觉修。及等彼位故。无上修者。谓菩萨十地等。以最胜故。

论曰。一加行方法修。

释曰。谓身口意业能成广大清净最胜故。

论曰。二信乐修。

释曰。约闻教如初章释。

论曰。三思惟修。

释曰。思惟修中自有三种。谓爱重随喜愿得。合名思惟修。亦如初章释。

论曰。四方便胜智修。

释曰。即无分别智有三义。一广大。二清净。三速成。具此三义故。立方便胜智名。

论曰。五修利益他事。此中前四修应知如前。利益他事修者。谓佛无功用心。不舍如来事。

释曰。明大乘教中所说。诸佛虽已般涅槃犹更起心。般涅槃即法身。更起心即应化二身。诸佛已住法身。由本愿力离三业。随利益众生事。自然显现应化二身。恒不舍如来正事。及行诸波罗蜜。是故诸佛有诸波罗蜜修习。

论曰。修习诸波罗蜜至圆满位中。更修诸波罗蜜。

释曰。佛及菩萨或随分圆满。或具分圆满。于此圆满位。若修诸波罗蜜。自事已成故不自为。见众生由此行得离四趣入三乘道果故。更修诸波罗蜜。即是利益他事。

论曰。复次思惟修习者。爱重随喜愿得思惟。六意摄所修。

释曰。此章通明修习义。前明五修。未分别修位有异。云何得知愿行位修。异清净位修。若六意摄三思惟。修诸波罗蜜。应知在清净位。愿行位中则无此义。三思惟是修行本。以六意庄严摄持此三。

论曰。六意者。一广大意。二长时意。三欢喜意。四有恩德意。五大志意。六善好意。广大意者。若菩萨若干阿僧祇劫能得无上菩提。

释曰。总举劫数无限多少。故言若干。以大小乘经说劫数不同故。不定说劫数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

论曰。以如此时。为一刹那刹那。

释曰。或合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或合三十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故再称刹那。如此从一刹那至无量刹那。为一日一月乃至一阿僧祇劫。从一阿僧祇至三十三阿僧祇。方得成佛。欲显菩萨意无厌足故。说此长时。

论曰。菩萨于此时中。刹那刹那常舍身命。

释曰。此时即总举长时。刹那明世间所说刹那。于向所说长时中。如世间所说刹那。于一一刹那中。常舍身命及以外财。乃至成佛。无有厌足心。

论曰。及等恒伽沙数世界。满中七宝奉施供养如来。从初发心。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

释曰。有余涅槃名清。以离烦恼浊故。无余涅槃名凉。以离众苦热恼故。又菩提以净乐为体。欲显净德故言清。欲显乐义故言凉。

论曰。是菩萨施意犹不满足。如此多时刹那刹那。满三千大千世界炽火。菩萨于中行住坐卧为四威仪。离一切生生之具。

释曰。此下欲明菩萨修余五度。于此长时一一刹那中。常在极苦难处。资身之具恒不供足。菩萨虽受此苦。于此时中修诸波罗蜜。未尝厌足。

论曰。戒忍精进三摩提般若心。菩萨恒现前修。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是菩萨戒忍等意亦不满足。是无厌足心。是名菩萨广大意。若菩萨从初发心乃至成佛。不舍无厌足心。是名菩萨长时意。若菩萨由六波罗蜜所作利益他事。常生无等欢喜。众生得益其心欢喜所不能及。是名菩萨欢喜意。若菩萨行六波罗蜜利益众生已。见众生于己有大恩德。不见自身于彼有恩。是名菩萨有恩德意。若菩萨从六波罗蜜所生功德善根。施与一切众生。以无著心回向。为令彼得可爱重果报。是名菩萨大志意。若菩萨所行六波罗蜜功德善根。令一切众生平等皆得。为彼回向无上菩提。是名菩萨善好意。由此六意所摄爱重思惟。菩萨修习。

释曰。为显求得心见有大功德故。求欲得之。

论曰。若菩萨随喜无量。菩萨修加行六意所生功德善根。是名菩萨六意所摄随喜思惟。

释曰。为显无疑心既随喜胜人所行故。决定无疑。

论曰。若菩萨愿一切众生。修行六意所摄六波罗蜜。及愿自身修行六意所摄六波罗蜜。修习加行乃至成佛。是名菩萨六意所摄愿得思惟。

释曰。为显大悲无独求之心。此三思惟即除三心。一除不行心。二除进退心。三除偏进心。

论曰。若人得闻六意所摄菩萨思惟修习。生一念信心。是人则得无量无边福德之聚。诸恶业障坏灭无余。

释曰。灭业障有二义。一能坏业令尽。二业虽在以善力大故。能遮恶道报。令永不受业。亦有坏灭义。若人但闻尚得无量无边福德。何况菩萨尽能修行。

差别章第七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差别。

释曰。此问欲何所显。诸波罗蜜品类不可数量。欲显真体故作此问。由明诸波罗蜜差别故。真体显现。

论曰。由各有三品。知其差别。

释曰。此总标数。以答问。

论曰。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财施。三无畏施。

释曰。法施利益他心。由法施故他闻慧等善根德生。财施利益他身。无畏施通利益他身心。复次由财施。有向恶者引令归善。由无畏施。摄彼令成眷属。由法施。生彼善根及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施有三品。

论曰。戒三品者。一守护戒。二摄善法戒。三摄利众生戒。

释曰。守护戒是余二戒依止。若人不离恶。摄善利他则不得戒。若人住守护戒。能引摄善法戒。为佛法及菩提生起依止。若住前二戒。能引摄利众生戒。为成热众生依止。复次守护戒由离恶故。无悔恼心。能得现世安乐住。由此安乐住故。能修摄善法戒。为成熟佛法。若人住前二戒。能修摄利众生戒。为成熟他。此三品戒即四无畏因。何以故。初戒是断德。第二戒是智德。第三戒是恩德。四无畏不出此三德故。言即四无畏因。由具此义故说戒有三品。

论曰。忍三品者。一他毁辱忍。二安受苦忍。三观察法忍。

释曰。由毁辱忍。能忍他所起过失。何以故。由菩萨为作利益他事。发心修行。虽为他毁辱。不由着此过失还退本行心。由安受苦忍。虽复堕在生死诸苦难中。不由此苦退本行心。由观察法忍。菩萨能入诸法真理。此忍即是前二忍依处。以能除人法二执故。由具此义故说忍有三品。

论曰。精进三品者。一勤勇精进。二加行精进。三不下难坏无足精进。

释曰。云何得知精进有此三体。由佛世尊于经中说经言。此人有贞实有胜能有勇猛。有强制力不舍善轭。为显三体说此五句。为显勤勇精进说有贞实。为显加行精进说有胜能。何以故。此人于加行时有胜能。如前所欲皆能行故。为显不下难坏无足精进。次第说有勇猛有强制力。不舍善轭三句。何以故。有人始时为得无上菩提。先有贞实加行。时有胜能。为时长远。所求果相未现。于此中间生下劣心。为对治此心显不下精进。故说勇猛。若人虽复勇猛心无退弱。若遭生死苦难。沮坏其心。则退菩提愿。为对治此心显难坏精进。故说有强制力。由有强制力。生死苦难不能令退。若人虽复遭苦不退。于少所得便生足想。由此知足不能得最上菩提。为对治此心显无足精进。故说不舍善轭。由具此义故说精进有三品。

论曰。定三品者。一安乐住定。二引神通定。三随利他定。

释曰。有定为现世得安乐住。何以故。能离一切染污法故。依此定为生自利。谓三明故能引成六神通。因引成通定生随利他定。利他即是三轮。一神通轮。谓身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向邪者令其归正。二记心轮。谓他心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已归正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正教轮。谓宿住通漏尽通。由宿住通识其根性。由漏尽通如自所得为说正教。令得下种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定有三品。

论曰。般若三品者。一无分别加行般若。二无分别般若。三无分别后得般若。

释曰。从闻无相大乘教。得闻思修慧。入分别想空。通名无分别加行般若。已入三无性即无分别智。名无分别般若。得无分别智后出观。如前所证。或自思惟。或为他说。名无分别后得般若。般若复有三品。谓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为生住用出世间事故。由具此义故说般若有三品。

摄章第八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摄义。

释曰。余一切善法。与诸波罗蜜互相摄义。云何应知。

论曰。一切善法皆入六波罗蜜摄。

释曰。一切善法。谓愿乃至四无碍六通如来所有秘密法藏等。皆是六波罗蜜所摄。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由波罗蜜是愿等法性故。此愿等亦摄诸波罗蜜。由愿等是波罗蜜性故。诸波罗蜜同以无分别智为性。故得相摄。

论曰。彼是六波罗蜜所流果故。

释曰。彼即六通十力四无所畏。乃至不共法等诸佛法。皆是六波罗蜜所流之果。以与波罗蜜同性故。

论曰。一切善法所随成故。

释曰。信轻安等诸善法。是菩萨道所摄。随菩萨所欲行波罗蜜。皆能成就。波罗蜜即是彼所流果。故得相摄。

对治章第九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所对治。摄一切惑。

释曰。如波罗蜜能摄一切清净品尽。波罗蜜所对治。亦应能摄一切不净品尽。云何应知。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如波罗蜜以无著为性故。摄一切善法尽。波罗蜜所对治以着为性。故摄一切不净品尽。

论曰。为彼生因故。

释曰。不信邪见身见等诸法。能生吝惜嫉妒邪行瞋恚等果。以同性故得为彼因。

论曰。为彼所流果故。

释曰。此吝惜嫉妒邪行瞋恚等。由着自他故生诸恶行。谓十恶等亦以同性得为彼果。由此诸义故得相摄。

功德章第十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功德。

释曰。行世间施等行亦有功德。菩萨波罗蜜功德云何应知。菩萨波罗蜜功德与世间有同有异。同有六种。异有四种。同有六种者。

论曰。若菩萨轮转生死大富位自在所摄。

释曰。转轮王天帝梵王等为大富位。于中为主故名自在菩萨凡夫行施同得此报。

论曰。大生所摄。

释曰。大生有三种。一道胜二性胜三威德胜。菩萨凡夫持戒同得此报。

论曰。大眷属徒众所摄。

释曰。亲戚名眷属。所摄领者名徒众。眷属及徒众亦有三胜。如前所说故称为大。皆相亲爱不生憎嫉。恒共欢聚未尝违离。菩萨凡夫行忍同得此报。

论曰。大资生业事成就所摄。

释曰。资生业有四种。一种植二养兽三商估四事王。和同乖诤名事。如所欲为无不谐遂。故名成就。菩萨凡夫行精进同得此果。

论曰。无疾恼少欲等所摄。

释曰。四无量所摄定。此定得果身无诸病。心离众恼。故恒欢悦。其余诸定所得果报。虽复在家。与离欲仙人不异。以少烦恼故。等谓得好形相及长寿等。菩萨凡夫修定同得此果。

论曰。一切工巧明处聪慧所摄。

释曰。为立资生故须工巧明处。即十八明处能立现在未来及解脱法。此中有立破二理。若有聪慧则能成此事。菩萨凡夫若修般若同得此报。异有四种者。

论曰。如意。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报。于中常离过失。谓无染污利益自他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无此事。是名第一异相。

论曰。无失富乐。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报。于中如意。谓自用及为他用。常生三种欢喜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二异相。

论曰。利益众生为正事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常为众生。作世出世利益事。不为自身。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三异相。

论曰。菩萨修行六度功德。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恒在不异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从初发心乃至极果。如本恒在利他不异。此即常住功德。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四异相。

互显章第十一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更互相显。

释曰。如般若波罗蜜等经中说三十六句。显说一一波罗蜜即说余五波罗蜜。云何应知。

论曰。世尊或以施名说诸波罗蜜。或以戒名。或以忍名。或以精进名。或以定名。或以般若名说诸波罗蜜。

释曰。五波罗蜜入一波罗蜜摄。一波罗蜜中则具有六。但以施等一名说之。

论曰。如来以何意作如此说。于诸波罗蜜修行方便中。一切余波罗蜜皆聚集助成故。此即如来说意。

释曰。若菩萨于一一波罗蜜修加行。余波罗蜜皆助成此一。如诸菩萨正行施时。守护身口离七支恶。即持正语正业正命戒。由此戒故施得成就。故戒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能安受受施人相违言语及相违威仪。乃至安受行施苦事。由此忍故施得成就。故忍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欲行施心能除贪爱。由有大悲能除瞋恚。由下身心能除憍慢。欲令受者安乐能除悭吝嫉妒。知施有因果能除无明邪见。精进能生如此善。对治如此恶。由精进施得成就。故精进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一心相续缘利乐众生事。由此定故施得成就。故定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了别因果不着三轮。故般若能成施。是名余波罗蜜助成一波罗蜜。故合说六波罗蜜。总名为施。如施戒等亦尔。一度具六故成三十六句。

论曰。此中说郁陀那偈。

位数相次第  名修差别摄

对治及功德  互显诸度义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上

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品第八

释曰。此义有五章。一对治二立名三得相四修相五修时。

论曰。如此已说入因果胜相。云何应知入因果修差别。

释曰。前已总说六度因果差别。在愿行位为因。在清净位为果。未约地辩修差别故。目前总说为如此。唯识智名入。三无性为胜相。六度即是唯识智。入三无性因果。欲显诸波罗蜜修习差别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由十种菩萨地。何者为十。一欢喜地。二无垢地。三明焰地。四烧然地。五难胜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

释曰。若欲知修差别。观十地差别。即知因果修差别。

论曰。云何应知。以此义成立诸地为十。

释曰。此问欲显何义。若菩萨入初地。见真如即尽。何以故。真如无分数故。若见真如不尽。真如则有分数。若有分数则同有为法。若见已尽。何故说有十地。

对治章第一2

论曰。为对治地障十种无明故。

释曰。真如实无一二分数。若约真如体。不可立有十种差别。真如有十种功德。能生十种正行。由无明覆故不见此功德。由不见功德故正行不成。为所障功德正行有十种故。分别能障无明亦有十种。

论曰。于十相所显法界。

释曰。十相谓十种功德及十种正行。此相皆能显法界。

论曰。有十种无明犹在为障。

释曰。此十种相虽复实有。由无明所覆不得显现。故知菩萨初入真如观障见道。无明即灭。所余无明犹在未灭故。十无明覆十功德。障十正行。何者为十种无明。一凡夫性无明。二依身业等。于诸众生起邪行无明。三心迟苦无明。闻思修忘失无明。四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无明。此烦恼最下品故。随思惟起故。已远离随顺本所行事故。故名微细烦恼。五于下乘般涅槃无明。六粗相行无明。七微细相行无明。八于无相作功用心无明。九于众生利益事不由功用无明。十于众法中不得自在无明。凡夫性无明是初地障。此无明即是身见。身见有二种。一因二果。法我执是因。人我执是果。因即凡夫性迷法无我故称无明。二乘但能除果。不能断因。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入初地。故此无明为初地障。依身业等。于诸众生起邪行无明。是二地障。菩萨未入二地生如此想。谓三乘人有三行差别。迷一乘理故称无明。又释一切众生所行之善。无非菩萨大清净方便。何以故。清净既一。未至大清净位。无住义故。若悉应同归菩萨大道。云何修方便不修正道。未入二地则无此智。由迷此义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入二地。故此无明为二地障。心迟苦无明。闻思修忘失无明。是三地障。未至智根位为迟。未得菩萨微妙胜定为苦。以障根及修故称无明障。闻持等陀罗尼不得成就。令所闻思修有忘失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三地。故此无明为三地障。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无明。为四地障。烦恼行者。法执分别种子为体。生住灭不停故名行。此种子为身见因。此种子体亦即是身见。以是法分别种类故。此烦恼最下品故者。此释微细义。由是最下品不能染污菩萨心。故名微细。随思惟起故者。此释共生义。虽复不能染菩萨心。随正思惟起。与正思惟相应故不可说无。以能障菩萨一切智故。已远离随顺本所行事故者。此释离伴义。昔在凡夫共位中及地前。随顺本所行一切烦恼事。今修行四地离之已远。由不了法我空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入四地。故此无明为四地障。于下乘般涅槃无明。是五地障。若人依四谛观修行五地。见生死为无量过失火之所烧然。见涅槃最清凉寂静功德圆满。不欲舍生死。此行难行。不欲取涅槃。此行亦难行。若人修行五地。心多求般涅槃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五地。故此无明为五地障。粗相行无明。是六地障。若人修行六地。一切诸行相续生。如量如理证已。多住厌恶诸行心中。未能多住无相心中。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六地。故此无明为六地障。微细相行无明为七地障。若人修行七地。由心于百万大劫中。未能离诸行相续相谓生及灭故。不能通达法界无染净相。如经言。龙王十二缘生者。或生或不生。云何生。由俗谛故。云何不生。由真谛故。于十二缘生中。未能离生相住无生相。不得入七地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七地。故此无明为七地障。于无相作功用心无明。为八地障。若人修行八地由作功用心。为除微细相行无明。及为住无相心中。未能自然恒住无间缺无相心。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八地。故此无明为八地障。于众生利益事不由功用无明。是九地障。若人修行九地。心自然恒住无相。但于利益众生事四种自在中。未能自然恒起利益众生事。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九地。故此无明为九地障。于众法中不得自在无明。是十地障。若人修行十地。于成就三身业及微细秘密陀罗尼三摩提门。未得自在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十地。故此无明为十地障。

论曰。何者能显法界十相。

释曰。此问欲显真如有十功德相。此十功德能生十正行及十不共果。以显法界体。十功德是显法界之本故。先问十功德相。

论曰。于初地由一切遍满义。应知法界。

释曰。真如法界。于一切法中遍满无余。何以故。诸法中无有一法非无我故。人法二执所起分别覆藏法界一切遍满义。由此障故。愿行位人不得入初地。若除此障。即见真如遍满义。人法二执永得清净。由观此义得入初地。

论曰。于二地由最胜义。

释曰。人法二空摄一切法。尽是遍满义。此义于一切法中最胜清净。由观此义得入二地。

论曰。于三地由胜流义。

释曰。真如于一切法中最胜。由缘真如起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是真如所流。此智于诸智中最胜。因此智流出无分别后智所生大悲。此大悲于一切定中最胜。因此大悲。如来欲安立正法救济众生。说大乘十二部经。此法是大悲所流。此法于一切说中最胜。菩萨为得此法。一切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由观此法得入三地。

论曰。于四地由无摄义。

释曰。于最胜真如及真如所流法。菩萨于中见无摄义。谓此法非我所摄。非他所摄。何以故。自他及法三义不可得故。譬如北鸠娄越人。于外尘不生自他摄想。菩萨于法界亦尔。故法爱不得生。由观此义得入四地。

论曰。于五地由相续不异义。

释曰。此法虽复无摄。三世诸佛于中相续不异。不如眼等诸根色等诸尘。及六道众生相续有异。何以故。如此等法分别所作故。相续有异。三世诸佛真如所显故。相续不异。若观此义得入五地。

论曰。于六地由无染净义。

释曰。三世诸佛于此法中。虽复相续不异。此法于未来佛无染。以本性净故。于过去现在佛无净。以本性无染故。由观此义得入六地。

论曰。于七地由种种法无别义。

释曰。十二部经所显法门。由种种义成立有异。由一味修行一味通达一味至得故。不见有异。由观此义得入七地。

论曰。于八地由不增减义。

释曰。菩萨见一切法。道成时不增。或灭时无减。如此智是相自在及土自在依止。相自在者。如所欲求相以自在故。即得现前。土自在者。若菩萨起分别愿。愿此土皆成颇梨柯等。以自在故如其所愿即成。初自在为成熟佛法。后自在为成熟众生。此二自在由不增减智得成。即以不增减智为依止。由观此义得入八地。

论曰。于九地由定自在依止义。由土自在依止义。由智自在依止义。

释曰。初二依止义如前释。智自在者。四无碍解所显名智。此智以无分别后智为体。何以故。遍一切法门悉无倒故。由得此智故成大法师。能令无穷大千世界众生入甚深义。如意能成故名自在。此自在以无分别智为依止。由得此自在故入九地。又释通达法界为智自在依止。故得四无碍解。由观此义得入九地。

论曰。于十地由业自在依止义。由陀罗尼门三摩提门自在依止义。应知法界。

释曰。通达法界。为作众生利益事若得诸佛三业。及得陀罗尼门三摩提门。则能通达如来一切秘密法藏。得入十地。又释通达法界为业自在依止。通达法界为陀罗尼门三摩提门自在依止。由此通达为化度十方众生。得三身三业故名业自在。由得陀罗尼门三摩提门。如来一切秘密法藏如意通达。故名自在。此三自在并以真如为依止。由观此义得入十地。若通达法界。真如十种功德为得何果。若通达法界遍满功德。得通达一切障空义。得一切障灭果。若通达法界最胜功德。得于一切众生最胜无等菩提果。若通达法界胜流文句功德。得无边法音及能满一切众生意欲果。何以故。此法音无边无倒故。若通达法界无摄功德。得如所应一切众生利益事果。若通达法界相续不异功德。得与三世诸佛无差别法身果。若通达十二缘生真如无染净功德。得自相续清净及能清净一切众生染浊果。若通达种种法无别功德。得一切相灭恒住无相果。若通达不增减功德。得共诸佛平等威德智慧业果。若通达四种自在依止功德。得三身果。若通达无分别依止。得法身果。若通达土及智自在依止。得应身果。由此应身于大集中。得共众生受法乐果。若通达业依止。得化身果。因于此果能作无量众生无边利益果。

论曰。此中说偈。

遍满最胜义  胜流及无摄

无异无染净  种种法无别

不增减四种  自在依止义

业自在依止  总持三摩提

如此二偈。依中边分别论。应当了知。

复次此无明。应知于二乘非染污。于菩萨是染污。

释曰。二乘修行不为入十地。此无明不障二乘。非二乘道所破故。不染污二乘。菩萨修行为入十地。此无明障菩萨十地。为菩萨道所破故。染污菩萨。若菩萨于初地。能通达一切地。云何次第制立诸地差别。由此住故。菩萨修行十度。通别二行。因此住修别行故。次第制立十地差别。

立名章第二2

论曰。云何初地名欢喜由始得自他利益功能故。

释曰。菩萨于初登地时。即具得自利利他功能。昔所未得此时始得。是故欢喜。声闻于初证真如时。但得自利功能。无利他功能声闻亦有欢喜义。不及菩萨故。唯菩萨初地立欢喜名。声闻初果不立此名。复次昔所未证出世法。今始得证。无量因缘有大庆悦。恒相续生故称欢喜。

论曰。云何二地名无垢。此地远离犯菩萨戒垢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有自性清净戒。非如初地由正思量所得。故称无垢。复次于此地中。一切细微犯戒过失垢离之已远。自性清净戒恒相续流故称无垢。

论曰。云何三地名明焰。由无退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依止故。大法光明依止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未曾离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以不退此定故。所说大乘教是此定依止。大法谓大乘法。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名光明。菩萨亦恒不离此智。闻持陀罗尼为此智依止。以定为明。以智为焰。故称明焰。又释定为智根故名依止。智为定根故亦名依止。复次此地是无量智慧光明。无量三摩提闻持陀罗尼依止。故称明焰。

论曰。云何四地名烧然。由助菩提法能焚灭一切障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恒住助道法故名然。由住此法焚灭大小诸惑故名烧。故称烧然。复次道火炽盛。能烧惑薪。故称烧然。

论曰。云何五地名难胜。真俗二智更互相违。能合难合令相应故。

释曰。真智无分别。俗智如工巧等明处。有分别。分别无分别此二互相违。合令相应此事为难。菩萨于此地中能令相应。故称难胜。

论曰。云何六地名现前。由十二缘生智依止故。能令般若波罗蜜现前住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住十二缘生观。由十二缘生智力。得无分别住。无分别住即是般若波罗蜜。此般若波罗蜜恒明了住。故称现前。

论曰。云何七地名远行。由至有功用行最后边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作功用心修行已。究竟思量一切相皆决了。此思量由功用得成。于加行功用心中。最在后边故称远行。复次无间缺思惟诸法相。长久入修行心。与清净地相邻接故称远行。

论曰。云何八地名不动。由一切相及作意功用不能动故。

释曰。于无相及一切相。作功用心及惑不能动故。菩萨于此地有二种境。一真境二俗境。真境名无相。菩萨住此境。一切相及功用所不能转。俗境名一切相。即利益众生事。菩萨于此境一切惑不能染。菩萨心由此二义故称不动。复次一切相一切法一切功用。不能转菩萨无分别心。何以故。此无分别心自然相续恒流故称不动。

论曰。云何九地名善慧。由最胜无碍解智依止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所得四辩名慧。此慧圆满无退无垢名善。故称善慧。复次菩萨于此地中。能具足说一切法。由得无失广大智慧有此功能。故称善慧。

论曰。云何十地名法云。由缘通境知一切法。一切陀罗尼门及三摩提门为藏故譬云。能覆如虚空粗障故。能圆满法身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得如此智。能缘一切法通为一境。此智有胜功能。譬云有三义。谓能藏能覆能益。如净水在云内为云所含。即是能藏义。此智亦尔。陀罗尼门及三摩提门如净水在此智内。为此智所含故。有能藏义。云能覆空一分。此智亦尔。能覆一切粗大惑障。为能对治故。作自地灭道。作余地不生道。复次如云能遍满虚空。此智亦尔。能圆满菩萨转依法身。由此二意故有能覆义。菩萨由有此智。如大云于一切众生。随根随性常雨法雨。能除众生烦恼燋热。能脱众生三障尘垢。能生长众生三乘善种故。有能益义。法目此智。以云譬智。故称法云。通名地者有四义。一住义二处义三摄义四治义。是十一无流胜智住位故。以住为义。是受用现世安乐住。成熟佛法。成熟众生处故。以处为义。总摄一切福德智慧故。以摄为义。能对治惑流故。以治为义。

得相章第三2

论曰。云何应知得诸地相。

释曰。若菩萨已得欢喜地所得实相。此相能发起菩萨自精进心。能生众生信乐心。能令菩萨离增上慢心。须说所得地相。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由四种相。

释曰。四种相中。随一相显现。即验此人已入菩萨地。何以故。此四相离登地人于余处则无。

论曰。一由已得信乐相。于一一地决定生信乐故。

释曰。有五种信乐。如地持论说。一无放逸。二遭苦难众生无救无依。为作救济依止之所。三于三宝起极尊重心。穷诸供养。四知所有过不一念覆藏。即皆发露。五于一切事及思修中。先发菩提心。于此五中。随一显现。即验已入菩萨地。譬如须陀洹人得四不坏信。何以故。此五是菩萨常所行法。是故能显菩萨已入地相。

论曰。二由已得行相。得与地相应十种法正行故。

释曰。若菩萨修行十地。不出十种正行。此十种正行是十地依止。十种法正行如十七地论说。诸菩萨于大乘中。为成熟众生有十种善法正行。与大乘相应。十二部方等经菩萨藏所摄。何等为十。一书持二供养三施他。四若他正说恭敬听受。五自读六教他令得。七如所说一心习诵。八为他如理广释。九独处空闲正思称量简择。十由修相入意。如此十种正行。几是大福德道。几是加行道。几是净障道。一切是大福德道。第九是加行道。第十是净障道。

论曰。三由已得通达相。先于初地通达真如法界时。皆能通达一切地故。

释曰。由四寻思四如实智。所得真如地地不异。

论曰。四由已得成就相。此十地皆已至究竟修行故。

释曰。成就心有四种。所缘境亦有四种。菩萨于愿乐地中善增长善根。已依菩提道出离二执。是菩萨心缘四种境起。何者为四。一缘未来世菩提资粮。速疾圆满。二缘作众生利益事圆满。三缘无上菩提果。四缘诸如来具相佛事圆满。缘此四境即有四心。一精进心。二大悲心。三善愿心。四善行心。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下

修相章第四2

论曰。云何应知修诸地相。

释曰。已说得诸地相。复以何方便修能得诸地。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诸菩萨先于地地中。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各有五相修习得成。

释曰。三世菩萨修行悉同。为得未曾得为先。此显修时在清净意位。故言于地地中所修十波罗蜜。通有二体。一不散乱为体。二不颠倒为体。不散乱属奢摩他。不颠倒属毗钵舍那。诸地各各具五相修习。得成菩萨地。若无此五修不得入菩萨地。

论曰。何者为五。一集总修。

释曰。依佛所说。大乘正教。种种文句。种种义理。种种法门。由四寻思及四如实智。观察名义法门。自性及差别皆不可得。此不可得不可说有。离三性故。不可说无。是清净梵行果故。如来所说通是一味。故名总修。此修依智慧行。

论曰。二无相修。

释曰。如前所说无著等五种清净。故名无相。又于自身报恩果报不着。故名无相。此修依大悲行。

论曰。三无功用修。

释曰。菩萨不由作功用心。自然在菩提行。若于余事须作功用心。此修依自在及正见行。

论曰。四炽盛修。

释曰。菩萨不以攸攸心修道。舍下中心依止上品心。修行之时。于身命财无所吝惜。故名炽盛。此修依精进行。

论曰。五不知足修。

释曰。如前所说。于长时修施等行。不生疲厌故名不知足。此修依信行。如经言。若人有信则于善无厌。

论曰。应知于诸地皆有此五修。

释曰。诸地皆须五修有二义。一未得令得。二已得令不失。

论曰。此五修生五法为果。

释曰。五修是因。五法为果。果有二种。一真实果。二假名果。五法是真实果。地是假名果。以五法成地故。地是假名果。

论曰。何者为五。一刹那刹那能坏一切粗重依法。

释曰。惑障为粗。智障为重。本识中一切不净品熏习种子。为此二障依法。初刹那为次第道。第二刹那为解脱道。初刹那坏现在惑令灭。第二刹那遮未来惑令不生。复次由奢摩他毗钵舍那智缘总法为境。刹那刹那能破坏诸惑聚。是所对治者令灭。非所对治者令羸。此惑灭不生果。是总修所得。

论曰。二能得出离种种乱想法乐。

释曰。能得出离种种立相想现受法乐。何以故。如来随众生根性及烦恼行。立种种法相。若人如文判义。此种种法前后相违。若执此相不离疑惑。于正法中。现世无有得安乐住义。若依无相修。于正法中出离种种立相想。观此正说同一真如味。心无疑厌。于正法中。纵任自在故现世得安乐住。此成熟佛法果。是无相修所得。

论曰。三能见一切处无量无分别相善法光明。

释曰。约三乘法说一切处。又约内外法说一切处。又约真俗说一切处。如此一切处菩萨能见无量相。如佛所说法相及世间所立法相。菩萨皆能了达即是如量智。如其数量。菩萨以如理智。通达无分别相。此二智能照了真俗境。故名善法光明。此二智果是无功用修所得。

论曰。四如所分别法相。转得清净分恒相续生。为圆满成就法身。

释曰。如昔所闻。于思量觉观中。奢摩他毗钵舍那未满未大。未随缘行。以未有炽盛修故。得此修已由离障故。转得清净分。由相续生故得圆满。由圆满故得触法身。至究竟位故得成就。谓起时圆满时究竟时。复次如来有二种身。一解脱身二法身。由灭惑故解脱身圆满。由解脱身圆满故法身成就。此出离果是炽盛修所得。

论曰。五于上品中转增。为最上上品因缘聚集。

释曰。菩萨登地已得上品。由于善法不知足故。更进修习。从初地转触二地。乃至从十地转触佛果。成最上上品。先所修福德智慧资粮。无分别智为因。诸助道法为缘。一时满足故言因缘聚集。此圆满果是不知足修所得。所余诸地义。应知如十七地论说。谓有能无能等。于十地中有几种法。未灭为灭未得为得故。菩萨修十地行。菩萨先在愿行地中。于十种法行修愿忍得成。由愿忍成过愿行地。入菩萨正定位。愿者有十大愿。一供养愿。愿供养胜缘福田师法主。二受持愿。愿受持胜妙正法。三转法轮愿。愿于大集中转未曾有法轮。四修行愿。愿如说修行一切菩萨正行。五成熟愿。愿成熟此器世界众生三乘善根。六承事愿。愿往诸佛土常见诸佛恒得敬事听受正法。七净土愿。愿清净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众生。八不离愿。愿于一切生处恒不离诸佛菩萨得同意行。九利益愿。愿于一切时恒作利益众生事无有空过。十正觉愿。愿与一切众生同得无上菩提恒作佛事。此十愿至登初地乃得成立。何以故。此愿以真如为体。初地能见真如故。忍者即无分别智。由愿忍成故有二种胜能。谓能灭能得。何者是耶。有二十二无明。十一粗重报障十一地。诸地各能灭三障。各得胜功德。初地能灭三障者。一法我分别无明。二恶道业无明。此二无明感方便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得入初地得十分圆满。一入菩萨正定位。以入菩萨初无流地故。二生在佛家。如诸菩萨生法王家。具足尊胜故。三种性无可讥嫌。以过二乘及世间种性故。四已转一切世间行。以决定不作杀生等邪行故。五已至出世行。所得诸地必无流故。六已得菩萨法如。由得自他平等故。七已善立菩萨处。由证真实菩萨法故。八已至三世平等。由觉了一切法无我真如故。九已决定在如来性中。当来必成佛故。十已离坏卵事由佛道破无明[聲-耳+卵]。于外般涅槃故。菩萨于初地。由见法界遍满义。得此十分。如声闻在初果有十分功德。由此分故初地圆满。菩萨于初地未有胜能。未能了达菩萨戒中微细犯戒过行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细犯过无明。二种种相业行无明。此二无明感方便生死故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二地得八种清净功德。一信乐清净。二心清净。三慈悲清净。四波罗蜜清净。五见佛事佛清净。六成熟众生清净。七生清净。八威德清净。于上上地离如来地。此八种功德转上转胜。由此分故二地圆满。菩萨于二地未有胜能。未得世间四定四空三摩跋提。及闻持陀罗尼具足念力。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欲爱无明。二具足闻持陀罗尼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方便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三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四定等。乃至通达法界胜流义。由此分故三地圆满。菩萨于三地未有胜能。未能随自所得助道品法中如意久住。未能舍离三摩跋提法爱心清净住。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三摩跋提爱无明。二行法爱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方便生死为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四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于助道品法中如意久住等。乃至通达法界无摄义。由此分故四地圆满。菩萨于四地未有胜能。菩萨正修四谛观。于生死涅槃。未能舍离一向背取心。未能得修四种方便所摄菩萨道品。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生死涅槃一向背取思惟无明。二方便所摄修习道品无明。此二无明所感因缘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五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得舍离背取心等。乃至通达法界相续不异义。由此分故五地圆满。菩萨于五地。未有胜能。诸行法生起相续如理证故。由多修行厌恶有为法相故。未能长时如意住无相思惟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证诸行法生起相续无明。二相想数起无明。此二无明感因缘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六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不证诸行生起相续等。乃至通达法界无染净义。由此分故六地圆满。菩萨于六地未有胜能。未能离有为法微细诸相行起。未能长时如意住无间无流无相思惟中。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细相行起无明。二一向无相思惟方便无明。此二无明所感因缘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七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离有为法微细行起诸相。乃至通达法界种种法无差别义。由此分故七地圆满。菩萨于七地未有胜能。未能离功用心得住无相修中。未能于自利利他相中心得自在。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于无相观作功用无明。二于相行自在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八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离功用心得住无相修中等。乃至通达法界无增减义。由此分故八地圆满。菩萨于八地未有胜能。未得于正说中具足相别异名言品类等自在。未得善巧说陀罗尼。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无量正说法无量名句味难答巧言自在陀罗尼无明。二依四无碍解决疑生解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九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于正说中得具足相自在等。乃至通达法界智自在依止义。由此分故九地圆满。菩萨于九地未有胜能。未能得正说圆满法身。未得无著无碍圆满六通慧。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六神通慧无明。二入微细秘密佛法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十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能得正说圆满法身等。乃至通达法界业自在依止义。由此分故十地圆满。菩萨于十地未有胜能。未得清净圆满法身。未能于一切应知境得无著无碍见及智。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于一切应知境微细着无明。二于一切应知境微细碍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无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如来地得七种最胜清净。离生清净。及得清净圆满法身无著无碍见智等。由此分故如来地圆满。十地功德皆是有上。如来地功德悉是无上。诸波罗蜜是菩萨学处。何故或说有六。或说有十。说有六者凡有二义。一前三成他世间利益。二后三成他烦恼对治。由菩萨行施。立众生资生具故。令他离贫穷苦。由菩萨行戒。离逼害损恼众生故。令他无怖畏。由菩萨行忍。不报众生逼害损恼恶事故。令他无疑安心故。此三是成他世间利益。菩萨行精进。若他未伏惑及未断惑能安立此人于善及助善处。由此精进。诸惑不能令彼退善及助善处。菩萨行定。能伏灭他烦恼。菩萨行般若。能断除他烦恼。是故后三为成他烦恼对治。或说有十。更立后四波罗蜜数者。为助成前六故立后四前三波罗蜜所利益。由四摄所显。方便波罗蜜能安立彼于善处故。方便波罗蜜是前三波罗蜜助伴。若菩萨于现世或为烦恼多。或由愿生下界。或由心羸弱。于恒修习及心住内无有功能。定缘菩萨藏文句生。无有功能引出世般若。菩萨行薄少善根功德。愿于未来世烦恼薄少无力等。是菩萨愿波罗蜜力。令烦恼薄少等。能起菩萨精进波罗蜜。自为既尔令他亦然。故愿波罗蜜是精进波罗蜜助伴。此已得精进菩萨。由事善知识得闻正法。如闻正思惟故。能除羸弱心地。于美妙境得强胜心地。是菩萨力波罗蜜。由此修力菩萨能引心。令住内境故力波罗蜜是。定波罗蜜助伴。此已得力菩萨。缘菩萨藏文句所生闻思修慧。及缘五明智。此智能如理简择真俗境。此智或在无分别智前。或在无分别智后。是菩萨智波罗蜜。由此智能生定及引出般若故。智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助伴。复次菩萨十种学处次第云何。前前波罗蜜能摄成后后波罗蜜。为彼依止故。若菩萨不惜六尘及自身乐。得受持禁戒。菩萨为护惜戒故。忍受他毁辱。由能忍受故精进不懈。由此精进息恶生善故。触三摩提。若定成就则能引出世般若。由般若回向前六度。为得大菩提故。施等无尽故。般若能引方便因。此方便发诸善愿。能摄随顺生处。一切生处恒值如来出世。是故常行施等故。方便能引愿。因此愿故得二种力。谓思择力及修习力。破施等对治。决定常能修行施等。是故愿能引力。因此力故如言执义。无明则灭。得受施等增上缘正说法乐。因此法乐能成熟众生善根故。力能引智。初地通达遍满义。得出世智菩萨见见道所摄法界。所谓二空故能了知自他平等。由得平等不爱自憎他。于自他利益能平等行。是故初地行施圆满。二地由通达最胜义。谓自性清净。菩萨作如此意。如经言。我等同得此清净故出离。是故应唯修真道。此经显二义。一显法界自性清净最胜无别。二显真道归趣法界。既不见法界有上中下品故。不求二乘果。但求无上菩提。此清净道即是菩萨戒是故二地行戒圆满。三地由通达胜流义故行忍。何以故。如来所说十二部经是法界胜流。从通达法界生故。若人如理依文修行。得证此希有法。菩萨作是思惟。如经言。为得此文。无有难忍而不能忍。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满中盛火。菩萨为求此法能投身火中。是故三地行忍圆满。四地由通达无摄义。观法界无所系属。以是无分别智境故。如经言。由此通达陀诃那三摩提三摩跋提。及善法爱灭不更生。此地中一切定。及三十七道品法极成就。于中爱乐不可舍离。何以故。过失难见故。若无最胜正勤。此爱不可灭。此爱若灭知正勤已成。是故四地行精进圆满。五地由通达相续不异义。谓一切诸佛法身自性无别异。菩萨得十种清净意平等。此意平等即是菩萨定。何以故。菩萨定者境界平等。由缘真如及众生故。由行平等通摄六度故。由方便平等离高下心故。由道平等离有无二边故。如此等十种意平等为定体。是故五地行定圆满。六地由通达无染净义。菩萨在六地观十二缘生。此观中不见一法有净有染。何以故。法界自性清净故。无明等十二分唯分别为性。分别既无相为性故。不见法有染。染既不成故不见法有净。如经言。龙王十二缘生。或生或非生。约世谛说生。约真谛说不生。复次于十二缘生。无法名染无法名净。法性无别异故。是故六地行般若圆满。十地由通达种种法无别异义。谓如来说三乘无量法门。同一真如味十二部经所说种种相想。永不复生。由知诸法无别异义。所有真俗诸行一向回向无上菩提。即是方便回向胜智为方便。体。令他得益为方便用。施等善根不减不尽为方便事。此方便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以不尽故利他无穷。是故七地行方便行圆满。八地由通达不增减义。菩萨观烦恼灭时无减。道生时无增。法界有两位。一有垢位。二无垢位。菩萨不见法界垢位有增。不见法界无垢位有减。又不见无垢位道生为增。有垢位道不生为减。不见一法有增减故。依此法界胜愿得成。菩萨于八地缘真俗境。两智相违。若离愿力无并成义。何以故。缘真是无分别智自在。以无功用心故。缘俗是净土自在。以清净有功用心故。此二自在必依愿力得成。此愿以何法为体。未得求得。是愿体。如先所求自然而成。是愿用。一切生处恒值诸佛。常行施等善根成立不断。是愿事。此愿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以不断故。一切生处利他无穷。是故八地行愿圆满。九地由通达智自在依止义。于九地中得二种力。谓思择力及修习力。由此力故能伏一切正行对治。能令善行决定。此力以何为体。无边智能。是力体。能伏对治令不起。是力用。令所行善决定清净无杂无碍。是力事。此力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以决定故利他无穷。是故九地行力圆满十地由通达业自在依止义。菩萨观真如遍满。是应化身依止故。得随真如。于十方世界显现二身。作自他利益事。此业是应化二身所显。此智以何为体。般若及定是智体。不住生死涅槃。是智用。利益凡夫及圣人。是智事。此智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二身所显故利他无穷。是故十地行智圆满故。

论曰。于十地中修十波罗蜜。随次第成。于前六地有六波罗蜜。如次第说。

释曰。前六地。通达法界六种功德故各行一波罗蜜。此义如前说。

论曰。于后四地有四波罗蜜。

释曰。若说六波罗蜜。方便胜智等四波罗蜜。应知摄在六中。摄义如前说。若说十波罗蜜。前六波罗蜜是无分别智摄。后四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后四地依无分别后智。修行四波罗蜜。云何知方便胜智是无分别后智摄。此波罗蜜复以何法为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一沤和拘舍罗波罗蜜。六波罗蜜所生长善根功德。施与一切众生悉令平等。为一切众生回向无上菩提。

释曰。若人求得无上菩提。先自思惟。凡是一切众生利益事我悉应作。是故求无上菩提。一切行菩萨道人。其心皆尔。由为欲利益众生故。所作善根功德悉回向无上菩提。因果皆同是名平等。此平等是方便胜智用。般若大悲以为其体。何以故。是六波罗蜜依般若生长。依大悲为众生回向无上菩提令平等皆得。由般若故不回向梵释等富乐果。由大悲故不回向二乘果。是故不舍生死。于中不被染污。是名方便胜智波罗蜜。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云何知愿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以何法为此波罗蜜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二波尼他那波罗蜜。此度能引摄种种善愿。于未来世感六度生缘故。

释曰。此愿于现在世依诸善行。能引摄种种善愿。此愿于未来世能感随六度生缘。谓好道器及外资粮善知识正闻等。是名善愿因果事。清净意欲以为其体。依般若故得清净。依大悲故有意欲。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云何知力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此波罗蜜复以何法为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三婆罗波罗蜜。由思择修习力伏诸波罗蜜对治故。能引六波罗蜜相续生。无有间缺。

释曰。于余经中说力有二种。一思择力。二修习力。思择力者。正思诸法过失及功德。此思择若增胜非自地惑所能动。坚强故名力。修习力者。心缘此法作观行。令心与法和合成一。犹如水乳。亦如熏衣。是名为修。此修若增成上上品。能断除下地惑。亦以坚强故名力。此中但取思择力。伏灭诸波罗蜜对治惑。行六波罗蜜令相续无间缺。此即是力波罗蜜事。既但取思择力故。以思慧为其体。为利益他伏恶行善故。兼属大悲。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云何知智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以何法为此波罗蜜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四若那波罗蜜。此度是能成立前六度智。能令菩萨于大集中受法乐。及成熟众生。

释曰。此度谓智波罗蜜。智有二种。一有分别。二无分别。今明有分别智。何以故。以能成立前六波罗蜜故。能成立者。如来依六波罗蜜所说一切正法。菩萨能思量简择自得通达。及令他得通达。能成立六度故。菩萨于大集中得受法乐。令自他通达。为欲成熟众生。此即智波罗蜜事。亦以思慧为体。此智既为利物故。兼属大悲。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

论曰。后四波罗蜜应知是无分别后智。摄一切波罗蜜。于一切地中不同时修习。

释曰。随别义。诸地各修一度。故不同时。

论曰。从波罗蜜藏藏经。应知此法门广显诸义。

释曰。一切大乘法名波罗蜜藏。为利益他故佛说大乘。摄藏诸波罗蜜。非声闻乘得此藏名。以声闻乘不为利他说故。若一切大乘皆名波罗蜜藏。此法门为从何出。此法门是十地波罗蜜藏所摄。以文摄义故名藏。部党类相摄又名藏。故有重藏名。复次佛不为二乘说。于二乘有隐秘义。故名为藏。此经中说一切波罗蜜地地各各修习。得成此地。诸佛于一切土处恒为胜行人说。此正说地义。如来法中为无等说。以无义无行得胜此地。此地能为一切义作依止故。何以故。由如来简择于胜处说故。所以胜者。以外尘及能住众生所住之处皆胜故。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一上

修时章第五2

论曰。于几时中修习十地。正行得圆满。

释曰。此十地是菩萨大地。修行之时不可同于二乘。何以故。不唯为自身所济度多故。所修方便多故。所应至处最高远故。譬如王行不可同于贫人故。大小乘修行时有长短。欲显此义故问修行时。

论曰。有五种人。于三阿僧祇劫修行圆满。或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何者为五人。行愿行地人。满一阿僧祇劫。行清净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无相行人。于六地乃至七地。满第二阿僧祇劫。从此后无功用行人。乃至十地满第三阿僧祇劫。

释曰。何等为五。一有一人。谓愿乐行人。二有三人。谓清净意行人有相行人无相行人。三有一人。谓无功用行人。是名五人。愿乐行人自有四种。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为菩萨圣道有四种方便。故有四人。如须陀洹道前有四种方便。此四人名愿乐行地。于第一阿僧祇劫修行得圆满。此地若已圆满。此观行人未得清净意。行以未证真如。未得无分别智。故无分别智即是清净意行。又犹同二乘心故。非清净意行。又未至菩萨不退位。故非清净意行。如世第一人未得无流心。说为不清净。无流心所缘法相无有忘失故。得无流心说为正定位。有流心有忘失故。不得受正定名。菩萨亦尔。未入初地不得正定名。此不清净意行人。若见真如即入清净意行地。从初地至十地同得此名。清净意行人自有四种。初一从通立名。谓清净意行。后三从别立名。谓有相行。无相行。无功用行。此清净意行人。从第六地以还说名有相行。有相行者境界相有四种。一有分别相。二无分别相。三品类究竟相。四事成就相。有分别相者。定所缘境等。分为毗钵舍那境。若无分别为奢摩他境。缘此境生舍是定相。缘定境无分别真如起。名无分别相。品类究竟相者。谓如理如量二修。事成就相者。谓菩萨地地中转依。第七地是无相行有功用。如来所说十二部法门相。乃至十二缘生相。熟思量故不缘法门相。直通达真如味。此通达离功用则不成故。说此地为无相行有功用。清净意行有相行无相行三人。第二阿僧祇劫修行得圆满。若人入八地。有无相行无功用未成就。若八地圆满。于八地无相行无功用已成。于九地十地无相行。无功用未成满。第三阿僧祇劫此无相无功用乃成。譬如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位制立为五人。若三位云何制立为五人。由位差别故成五人。从初方便至须陀洹为第一人。家家为第二人。斯陀含为第三人。一种子为第四人。阿那含为第五人。菩萨位亦尔。初地为第一位。从二地至七地为第二位。从第八地至第十地为第三位。亦得制立为五人。从方便至初地为第一人。从二地至四地为第二人。五地至六地为第三人。七地为第四人。八地至十地为第五人。复次由等声闻位地。应知菩萨十二地次第亦如此。如声闻性地。菩萨初位亦如此。如声闻修正定位加行。谓苦法忍等菩萨。第二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入正定位。菩萨第三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得不坏信。住圣所爱戒位。为灭上地惑。菩萨第四位亦如此。如声闻依戒学引摄依心学。菩萨第五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得依慧学位。菩萨第六第七第八位亦如此。如声闻不复思量境界。是无相三摩提加行。菩萨第九位亦如此。如声闻已成就无相定位。菩萨第十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出无相三摩提住解脱入位。菩萨第十一位亦如此。如声闻住具相阿罗汉位。菩萨第十二位亦如此。此十二人菩萨五位所摄。第一位摄第一第二第三三人。第二位摄第四第五第六三人。第三位摄第七第八两人。第四位摄第九一人。第五位摄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三人。若约声闻五位。亦得摄十二人。不异菩萨位摄。

论曰。复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释曰。欲显余部别执故言复次。七阿僧祇劫时与前三阿僧祇劫时。为等为有短长。此执等三阿僧祇劫。但有别义开为七数。第一大劫阿僧祇度愿行地。得行欢喜地。第二大劫阿僧祇从欢喜地。度依戒学地依心学地。得行烧然地。第三大劫阿僧祇。从烧燃地度依慧学地。得行远行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不定行。度无相有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定行。度无相无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胜行。度无碍辩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最胜住。度灌顶地。阿僧祇有二种。一谓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时行年双等时不可数故。名阿僧祇劫。二谓劫阿僧祇。何以故。于此劫中菩萨修行。若以劫为量。此劫又不可数。故名劫阿僧祇。由前阿僧祇劫中时不可数。由后阿僧祇劫又不可数。经若干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今定三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不过不减。若菩萨修行最上品正勤。能超无数小劫。或超无数大劫。唯不能超大劫阿僧祇。约除皮肉心三烦恼故。立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萨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勤犹劣。是故实经一大劫阿僧祇时。方度愿行地。此位功行与时相符。第二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约时。应经九劫阿僧祇。由菩萨心用明利方便已成正勤又胜。经时虽少得功行多。功超八大劫阿僧祇。止经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约时。应经二十一大劫阿僧祇。由菩萨智慧方便正勤最胜。经时虽少功行弥多。功超二十大劫阿僧祇。止经第三一大劫阿僧祇。

论曰。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记阿僧祇。

释曰。复有别部执七劫阿僧祇为行有浅深。境有真俗及第一义故。地前经三劫阿僧祇。缘此三境有三种行。一依第一境。有白法与黑法相杂。名少分波罗蜜。二依第二境。有非黑白法与白法相杂。名波罗蜜。三依第三境。有非黑白无杂法。名真波罗蜜。即约此三立三阿僧祇。一不定阿僧祇。以黑白相杂与凡夫不异故。二定阿僧祇。已得无流法与有流法相杂。已得无流法。定犹相杂故未可授记。三授记阿僧祇。但是无流法不杂余法。但无流法故定不杂余法。故可授记。故地前经三劫阿僧祇。

论曰。地中有四者。一依实谛阿僧祇。二依舍阿僧祇。三依寂静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

释曰。初地至三地名依实谛地初地发愿二地修十善法三地修习诸定并依境界故名依实谛地四地至六地名依舍地四地修道品五地观四谛。六地观十二缘生。并依道舍惑故名依舍地。七地八地名依寂静地。以七地无相有功用。八地无相无功用故。名依寂静地。九地十地名依智慧地。以九地自得解胜。十地令他得解胜故。名依智慧地。谛有三种。一誓谛二行谛三慧谛。誓谛者。从初发心立誓为利益他。行谛者。如所立誓修行与誓相应。如誓实行亦实。慧谛者。为成就此行及安立前誓。于方便中智慧与行誓相应。智慧为胜。此三皆实无倒不相违。故名为谛。菩萨如昔所立誓。今作众生利益事故依谛住。菩萨能舍六度障故依舍住。菩萨六度功德相应故依寂静住。菩萨由自行六度。善解利他方便故依智慧住。菩萨立誓不违求者之心。必皆施与。由立此誓不违誓故实能施与。随其所施悉生欢喜。故依谛行施。菩萨能舍财舍果。故依舍行施。菩萨于财物受者行施及减尽中。不生贪瞋无明怖畏。故依寂静行施。如应如时如实施与。于前三中此用最胜。故依智慧行施如昔所立誓。不违先所受戒。舍离恶戒一切恶行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戒。如昔所立誓。能忍能舍分别他过失瞋恚上心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忍。如昔所立誓。能作利益他事。能舍离忧弱心恶法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精进。如昔所立誓。能思修利益众生事。舍离五盖等心常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定。如昔所立誓。了达利益他方便。舍离偏非方便。无明焦热已得寂静。能证一切智。故依谛等行般若。随应知境及昔誓。应知是依谛义。舍离类欲惑欲。应知是依舍义。一切邪业永息。应知是依寂静义。随觉及通达。应知是依慧义。三谛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谛。三舍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舍。三寂静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寂静。三慧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智慧。依谛摄依舍寂静慧。随顺昔誓故。不相违故。依舍摄依谛寂静慧。能舍所对治故。是一切舍果故。依寂静摄依谛舍慧。惑及业焦热寂静故。依慧摄依谛舍寂静。智慧为先故。智慧所随故。是故六波罗蜜依谛所生。依舍所摄。依寂静所长。依智慧所净。何以故。依谛是彼生因。依舍是彼摄因。依寂静是彼长因。依慧是彼净因。初以谛为依。誓言真实故。中以舍为依。先已立誓。为他能舍自爱故。后以寂静为依。一切寂静为后故。初中后以慧为依。若此有彼有。若此无彼无故。四依与十地相摄云何。从初地至三地依谛为胜。何以故。此中菩萨但修治观真境。于道品等功行未成故。依谛摄三地。从四地至六地。依舍为胜。何以故。此中菩萨修治观真境。已成于真境无功用心。但为对治惑成就道品等。由修治道品观行。四谛观行。十二缘生观行。能舍一切惑故。依舍又摄二地。七地八地依寂静为胜。何以故。由菩萨道已成就。诸惑多灭多伏。不复能触心。此二地无相及无功用观行已成就。心地转细安住寂静故。依寂静又摄二地。九地十地依智慧为胜。一自解胜。二令他解胜。皆能自利利他。己度寂静位。多行利益他事。若离智慧行。无别利他方便。由此二地多行智慧故。依智慧又摄二地。为此义故。别部执有七阿僧祇。

论曰。复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

释曰。有诸大乘师。欲显行有下中上。欲显为得未得方便。欲显已得不失方便。欲显已得不失增上方便。欲显入住出三自在故。分阿僧祇为三十三。

论曰。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二精进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

释曰。地有二种。一方便地。二正地。未入正地。于方便中有三阿僧祇。此中菩萨奉事诸佛。心发愿口立誓。信如来正说。及信如来修信根为胜。何以故。未证法明故。约修信根立一阿僧祇。名为信行。若菩萨已证法明信根转坚。决定知果必应可得。此中菩萨精进为胜。何以故。于得方便心已明了。不惜乐厌苦修精进故。约修精进又立一阿僧祇。名精进行。若菩萨精进成就心得清净。惑障已除。此中菩萨趣向为胜。何以故。于真如观。求得之心生起相续无背舍故。约此趣向。又立一阿僧祇。名趣向行。

论曰。于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谓入住出。

释曰。为除皮烦恼障入初地。为除肉烦恼障住初地。为除心烦恼障出初地。何以故。地地菩萨烦恼有三品。上品名皮。中品名肉。下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义亦尔。约此三品故各立三阿僧祇。是故异部执有三十三阿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与前三阿僧祇亦等。无有短长义如前释。前已说有三种阿僧祇劫竟。菩萨经如此劫。修行得无上菩提。菩萨于无始生死中。恒行施等行。恒奉事出世诸佛。从何时修行为始。或说三阿僧祇。或说七阿僧祇。或说三十三阿僧祇。为显此义故。

论曰。如此阿僧祇修行十地正行圆满。有善根愿力。

释曰。菩萨有二种力。一善根力。二善愿力。善根力者。一切散乱所不能违。善愿力者。于一切时中。恒值佛菩萨为善知识。

论曰。心坚进增上。

释曰。由事善知识不舍菩提心。生生及现世恒增长善根。无复减失。

论曰。三种阿僧祇。说正行成就。

释曰。若具善根力善愿力。心坚增上四义。以此时为阿僧祇之始。诸师说不同故。有三种。经如此阿僧祇时。说修正行得成就。

释依戒学胜相第六

论曰。如此已说入因果修差别。云何应知依戒学差别。

释曰。前于入因果修差别中。已约诸地明修差别。未明菩萨依戒学与二乘有差别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应知如于菩萨地正受菩萨戒品中说。

释曰。地有二种。一十地经。二地持论。十地经于二地品中。广说正受菩萨戒法。地持论于尸罗波罗蜜品中。广说正受菩萨戒法应如此知。

论曰。若略说由四种差别。应知菩萨戒有差别。

释曰。若广释戒有十一种义。一名二名义三相四因五果六对治。七清净八不清净九得方便十立难十一救难。若不依此解名为略说。又若具明九品差别为广。若说四品差别为略。

论曰。何者为四。一品类差别。

释曰。一切菩萨戒。若以品类摄之。不出三种。

论曰。二共不共学处差别。

释曰。于性戒中名共学处。于制戒中名不共学处。此二中菩萨与二乘皆有差别。

论曰。三广大差别。

释曰。此戒与二乘一向不同。

论曰。四甚深差别。

释曰。如来不于二乘中说。亦非二乘所行。

论曰。品类差别者有三种。一摄正护戒。

释曰。谓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此戒是在家出家二部七众所持戒。

论曰。二摄善法戒。

释曰。从受正护戒。后为得大菩提。菩萨生长一切善法。谓闻思修慧及身口意善。乃至十波罗蜜。

论曰。三摄众生利益戒。

释曰。略说有四种。谓随众生根性。安立众生于善道及三乘。复有四种。一拔济四恶道。二拔济不信及疑惑。三拔济憎背正教。四拔济愿乐下乘。云何此三与二乘有差别。二乘但有摄正护戒。无余二戒。何以故。二乘但求灭解脱障。不求灭一切智障。但求自度不求度他。不能成熟佛法及成熟众生。是故无摄善法戒及摄众生利益戒。

论曰。此中摄正护戒。应知是二戒依止。

释曰。若人不离恶。能生善及能利益众生。无有是处。故正护戒是余二戒依止。

论曰。摄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摄众生利益戒是成熟众生依止。

释曰。摄善法戒先摄闻思修三慧。一切佛法皆从此生起。何以故。以一切佛法皆不舍智慧故。摄众生戒所谓四摄。初摄令成自眷属背恶向善。第二摄未发心令发心。第三摄已发心令成熟。第四摄已成熟令解脱。此三种戒以何法为因。三根为别因。二根为通因。三根为别因者。精进根为第一戒因。智根为第二戒因。定根为第三戒因。二根为通因者。信念二根通为三戒因。复次六法为因。一依善知识。二依正闻。三依正思。四依信根。五依厌恶生死。六依慈心。复次有四种因。一从他正受得。二从清净意得。三从厌怖对治得。四从不犯戒起。恭敬忆念得。复次有四种因。能令菩萨戒清净。一能离犯戒因。二依止破戒对治。谓念处等。三依止寂静。谓不依止胜生处。回向为一切众生得涅槃故。四由具根本十善。所成方便所随非觉观所损。忆念所摄回向佛果故。此三种戒以何法为体。不起恼害他意。生善身口意业为体。离取为类。此三种戒以何法为用。正护戒能令心安住。摄善法戒能成熟佛法。摄众生戒能成熟众生。一切菩萨正事不出此三用。由心得安住无有疲悔故。能成熟佛法。由成熟佛法故能成熟众生。

论曰。共学处戒者。是菩萨远离性罪戒。

释曰。杀生等名性罪。性罪必由烦恼起。染污心地后则作杀等业。又有制无制。若作此业皆悉成罪故。名性罪。又如来未出世。及出世后未制戒。若人犯此罪。于世间中王等如理治罚。外道等为离此罪。立出家法故名性罪。于性罪中。菩萨与二乘同离故名共学处。

论曰。不共学处戒者。是菩萨远离制罪所立戒。

释曰。谓立掘地拔草等制。菩萨远离与二乘不同。何以故。

论曰。此戒中或声闻是处有罪。菩萨于中无罪。或菩萨是处有罪。声闻于中无罪。

释曰。如来制戒有二种意。一为声闻自度故制戒。二为菩萨自度度他故制戒。声闻菩萨立意受戒亦复如是。故此二人持犯有异。如声闻若安居中行则犯戒。不行则不犯。菩萨见游行于众生有利益。不行则犯戒。行则不犯。

论曰。菩萨有治身口意三品为戒。声闻但有治身口为戒。

释曰。戒类不同。菩萨戒以三业善行为体。声闻戒以身口善行为体。

论曰。是故菩萨有心地犯罪。声闻则无此事。

释曰。菩萨若有七种觉观等。起菩萨心地罪。犯菩萨戒。声闻则不如此。菩萨戒通相云何。

论曰。若略说所有身口意业事能生众生利益。无有过失。此业菩萨皆应受学修行。

释曰。若有利益有过失不应行。譬如女人语菩萨言。汝取我。若汝不取我有是处。我应死。若我不死必当杀汝。菩萨若随其语彼则不死。又不起恶事。则有利益。但取女人则成过失故不应行。若无利益无过失亦不应行。如二乘不能利他亦无过失。有利益无过失。即是菩萨戒。应生闻慧为受。应生思慧为学。应生修慧为修行。

论曰。如此应知共不共戒差别。

释曰。如此菩萨与二乘于性戒中亦有差别。即心所持及非心所持。于制戒中。亦有差别。谓利他不利他故。菩萨与二乘戒有差别。菩萨与二乘戒复有差别。谓广大差别。此广大有何义复有几种。

论曰。广大差别者。应知有四种。由四种广大故。

释曰。广大有四义。一以最胜义。专为他不求报恩及生死果。又利益无穷。由此二义故名为胜。二长远义。三大劫阿僧祇修行故。三以圆满义。依真俗及利益他事三境。生福德智慧具足故。四以自在义。依大乘光等四种三摩提。为利益他能行种种方便故。

论曰。一种种无量学处广大。

释曰。菩萨学处有二义。一种种二无量。种种显多。无量显大。一切恶无不离。一切善无不修。一切众生无不度故。名种种。持此三戒。时节无际功用无余。故称无量。

论曰。二能摄无量福德广大。

释曰。六度四摄因果各有九品。是名无量福德。如地持论说。如此无量福德聚。悉是菩萨戒摄。

论曰。三摄一切众生利益安乐意广大。

释曰。善教众生令离恶处安立善处。是名利益意。此功德于未来所得果报。愿一切众生如意受用。是名安乐意。又大悲拔苦名利益意。大慈与乐名安乐意。又令得一切出世事名利益意。令得世间胜事名安乐意。又此广大以四摄为体。前二摄名安乐意。后二摄名利益意。

论曰。四无上菩提依止广大。

释曰。由菩萨戒有三品及九品。戒能摄如来三种胜德及九种胜德故。正护戒为如来断德因。摄善法戒为如来智德因。摄众生戒为如来恩德因。九品戒为如来九德因。此如前说。由果广大故因广大。果广大有三义。一从广大因生。谓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为因。二所得广大。谓一切智一切种智所摄。如来恒伽沙数功德。三利益广大。谓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穷生死后际。此四种广大戒。并是无上菩提依止。但菩萨能修。二乘悉无此事。故称差别。

论曰。甚深差别者。若菩萨由如此方便胜智。行杀生等十事。无染浊过失生无量福德。速得无上菩提胜果。

释曰。如菩萨能行如所堪行方便胜智。今显此二义。若菩萨能知如此事。有人必应作无间等恶业。菩萨了知其心。无别方便可令离此恶行。唯有断命为方便。能使不作此恶。又知此人舍命必生善道。若不舍命决行此业。堕剧难处长时受苦。菩萨知此事已作如是念。若我行此杀业必堕地狱。愿我为彼受此苦报。当令彼人于现在世受少轻苦。于未来世久受大乐。譬如良医治有病者。先加轻苦后除重疾。菩萨所行亦复如是。于菩萨道无非福德故。离染浊过失。因此生长无量福德故。能疾证无上菩提。如此方便最为甚深。行益等行亦复如是。

论曰。复次有变化所作身口业。应知是菩萨甚深戒。

释曰。前明实事非显通慧。此下明通慧不论实事。菩萨戒有三品。即身口意业。除意业以无变化故。身口二业有时变化所作。亦是菩萨戒。此身口戒或现为善。或现为恶。或生怖畏。或生欢喜。皆令众生远离恶处安立善处。此戒难思量故言甚深。非本身口所作云何成戒。以能成就戒事。令众生离恶生善故。又此变化从菩萨意业生。菩萨以意业为戒故。

论曰。由此戒有时菩萨正居大王位。或现种种逼恼众生。为安立众生于戒律中。

释曰。众生有二种。或宜欢喜教化。譬如拘物头花因凉月开敷。或宜逼恼教化。譬如莲花因烈日开敷。菩萨亦尔。如那罗王及善财童子。或现可爱事。或现可畏事。安立众生于善处。

论曰。或现种种本生。由逼恼他及逼恼怨对。令他相爱利益安心。

释曰。为化邪见众生不信因果。令得正信离恶修善故。化现种种本生。如毗荀陀王舍儿与婆罗门。是逼恼他。此儿是化作。何以故。菩萨无逼恼此人。生彼人安乐故。又如药藏菩萨。令眉絺罗王与毗提诃王。互相逼恼。此亦是化作。后悉令相爱利益安心。菩萨行如此事有何利益。

论曰。生他信心为先。后于三乘圣道中。令彼善根成熟。

释曰。先令于菩萨生信。后则能如菩萨教修行故。三乘善根皆得成熟。

论曰。是名菩萨甚深戒差别。

释曰。此实行及化身所行戒。非下地所能行。非二乘所能通达故。名甚深差别。

论曰。由此四种差别。应知是略说菩萨受持戒差别。

释曰。从他得名受自清净意得名持。又初得名受。受后乃至成佛名持。又修行戒法名受。忆念文句名持。

论曰。复次由此四种差别。更有差别不可数量。菩萨戒差别。如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经中说。

释曰。从此四种差别。更有差别不可数量。何以故。但于品类差别中。取正护一戒。依二乘教分别。则成四万二千。若以此戒及余二戒。依菩萨教分别不可数量。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经中广说菩萨戒有十万种差别。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一下

释依心学处胜相品第十

论曰。如此已说依戒学差别。云何应知依心学差别。

释曰。菩萨戒与二乘戒既有差别。戒为定依止。定依戒得成。菩萨定与二乘定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

论曰。略说由六种差别应知。

释曰。若广说如大乘藏所立三摩跋提。体类差别有五百种。小乘清净道论所立三摩跋提。体类差别有六十七种。今略说止明六种差别。应知此义。

论曰。何者为六。一境差别。二众类差别。三对治差别。四随用差别。五随引差别。六由事差别境差别者。由缘大乘法为境起故。

释曰。所缘有三境。一缘一切真如境。二缘一切文言境。三缘一切众生利益事境。此三境名大乘法。但是菩萨定所缘。非二乘定境故言差别。复有十二种境如中边论说。一所成立境。谓十波罗蜜是真如十种功德所成立故。二能成立境。谓法界十种功德。能成立十波罗蜜故。三持境。谓闻慧所缘法门。闻慧能得阿含体。即说闻慧为持。四决定持境。谓思慧所缘如理如量境。思慧能简择阿含及道理。是熟慧故名决定持。五证持境。谓修慧所缘。修慧与道理一体故名证。能摄文及义故名为持。六通达境。谓初地所见真如。七相续境。谓二地以去所缘真如。已通达真如传流名相续。此相续所缘名相续境。八胜行境。谓无相无功用心所缘。即八地境。九生智境。谓九地所缘智自在依止真如。得四无碍解能生他智。又缘如来法藏能自生世出世智。十胜境。谓上上品智所缘。此智无复有上即十地境。此智以十力为体。无边智能名力。此智约十境说名十力。此十力能成就菩萨十地及如来九种正事。乃至无边化身。十一十二境。谓一切智一切种智所缘境。即如理如量境。此十二境通为奢摩他毗钵舍那所缘。一切定慧所缘不出此十二境。

论曰。众类差别者。

释曰。有四三摩提。是五百定品类故名众类。于小乘中乃至不闻其名。何况能修习。故言差别。此四种三摩提能破四德障。即四种生死。能得四德果。即净我乐常故。立此四定为四德道。

论曰。大乘光三摩提。

释曰。大乘有三义。一性二随三得。性即三无性。随即福德智慧行所摄。十地十波罗蜜随顺无性。得即所得四德果。此定缘此三为境。故名大乘。依止此定得无分别智。由无分别智照真如。及佛不异故名光。又有十五种光。功德胜于外光故名光。又此定能破一阐提习气无明闇。是闇对治故名光。此定缘真如实有易得。有无量功德故能破一阐提习气。即是方便生死障。于大净由破此障故得大净果。

论曰。集福德王三摩提。

释曰。一切善法唯除般若。所余悉名福德。此福德有四品。谓凡夫二乘菩萨。菩萨由此定故于四福德。未生能生未长能长。未圆能圆故名集。于生长圆三处自在故名王。由自在故能行施等十度。圆满菩提资粮福德行故。能破外道我见习气。即是因缘生死障于大我。由破此障故得大我果。复次一切善法依止真如。真如能集一切善法。名真如为集福德。此定于真如中得自在故名为王。

论曰。贤护三摩提。

释曰。贤有二义。一能现前安乐住。二能引摄诸功德。现前安乐住者。此定能令菩萨身不舍虚空性。免离三际故得安乐住。引摄诸功德者。能引摄不可数量诸定。非二乘所闻知。因此一一定起无量通慧。由此二义。是故菩萨能离声闻怖畏习气。即是有有生死障于大乐。由破此障故得大乐果。此定缘真如为菩萨体故。不离智能引诸定及通慧故。以定为体。

论曰。首楞伽摩三摩提等。

释曰。此定是十地菩萨及佛所行故得此名。何以故。十地菩萨及佛有四种胜德。故名首楞。一无怖畏。由得一切智故。二无疑。于清净众生见自身无等故。三坚实功德。恒在观无散乱故。四有胜能。能破难破无明住地障故。具四德人于此定能得能行。故称伽摩。此定多行他利益事。能破独觉自爱习气。即是无有生死障于大常。由破此障故得大常果。等言通举诸定。

论曰。摄种种三摩提品类故。

释曰。五百定名种种。皆是四定品类。悉为四定所摄。

论曰。对治差别者。由缘一切法为通境智慧。

释曰。无分别智缘一切有为无为等诸法真如。通为一境。此智与境无复分别。

论曰。如以楔出楔方便故。

释曰。如世间欲破木。先用细楔。后用粗楔。观行人破烦恼亦尔。先用劣道。次用中道。后用胜道。

论曰。于本识中。拔出一切粗重障故。

释曰。本识相续中。有烦恼业报三品染浊种子。说名习气能障四德。由此定故未灭令灭。已灭令不生。能对治所对治。及对治所得。与二乘悉不同。故言差别。

论曰。随用差别者。于现世久安住三摩提乐中。如意能于胜处受生。

释曰。菩萨种种方便。治心令熟。犹如金师炼金使真。已熟治心说名随用。何以故。由此定故。菩萨若欲成熟佛法缘一境。如意能得久住。未得令得。已得令满。已满令不退。于现在世有如此能。于未来世所受生处。能多行利益众生事。及值佛出世得闻正法。名胜生处。由此定故。菩萨于胜生处得取住舍三。能随意运用无退无尽。声闻乘中无如此定。故言差别。

论曰。随引差别者。能引无碍通慧于一切世界。

释曰。菩萨有大事定。谓于一切事及一切处。悉无有碍。引有二义。一能引。谓定势力。或随人或随境或随修。若利根人缘无为境。得入住出三种自在。二所引。谓定所成事。动地放光等于此事中胜通慧不能夺。所现事悉如心。惑不能障。业不能阻。故称无碍引。但有体无用。用即事差别。但菩萨有此定。非二乘所修。故言差别。

论曰。由事差别者。

释曰。由如此事。应知菩萨定与二乘定有差别。何者为事。

论曰。令动。

释曰。如意能动十方世界。

论曰。放光。

释曰。如意能照十方世界。

论曰。遍满。

释曰。光明法音分身。如意能遍满十方世界。

论曰。显示。

释曰。余众生承菩萨通慧。能见无量世界及诸佛菩萨。随所应见如意皆睹。

论曰。转变。

释曰。四大等性互令改异。

论曰。往还。

释曰。于一刹那中能往还无量世界。此通慧自有三种。一心疾通慧。如心所缘应念即至。二将身通慧。犹如飞鸟。三变异通慧。谓缩长为短。

论曰。促远为近。

释曰。使远成近无复中间。此有三事。谓见闻及行。

论曰。转粗为细。

释曰。令无数世界细于邻虚。入邻虚中邻虚如本。

论曰。变细为粗。

释曰。令一邻虚苞无数世界。世界如本。

论曰。令一切色皆入身中。

释曰。一切希有。有多种事。皆现身中。

论曰。似彼同类入大集中。

释曰。如诸菩萨往忉利天。同彼形饰及以音声。入大集中教化度彼。

论曰。或显或隐。

释曰。能于无中现一现多为显。能于有中无一。多相为隐。

论曰。具八自在。

释曰。八数如前说。又如佛世尊令魔王修行佛道。后得成佛等亦名自在。

论曰。伏障他神力。

释曰。由菩萨定力。令他通慧皆不成就。

论曰。或施他辩才。

释曰。若人欲问难辞情拙讷。菩萨能施其辩才。

论曰。及忆念。

释曰。若人邪见。令识宿命自验因果。

论曰。喜乐。

释曰。菩萨或入地狱。或生饥馑世。或在有疾处。如菩萨所受喜乐。令此众生平等皆尔。或但与乐。或先与定。或正闻法时。令由此喜乐经六十小劫。谓如刹那顷。

论曰。或放光明。

释曰。为引他方菩萨皆来集会。

论曰。能引具相大通慧。

释曰。如声闻圣通慧。能作百一事。菩萨通慧所现之事。不可称数。复欲显未说事故。先标此总句。

论曰。能引一切难行正行。

释曰。成就他事已如前说。此下更明菩萨自行。此定能引菩萨正行。非二乘所能行。

论曰。以能摄十种难修正行故。

释曰。此十种正行是定种类故。定能摄此正行。

论曰。何者为十。一自受难修。自受菩提善愿故。

释曰。若依他发十愿。此非难行。以未成立故。菩萨自有三能。一有智慧能了别方便。二有慈悲能摄众生。三有正勤能成满十愿。此三难得菩萨能得。由具此三能故。不依他自能发愿。又若为自身受善愿。此不为难。若无因缘但为他受。此则为难。

论曰。二不可回难修。由生死众苦不令退转故。

释曰。无始生死八苦。及发心后当受长时八苦。不能违菩萨慈悲。退菩萨菩提行。广说如地持论。是故难修。

论曰。三不背难修。由众生作恶。一向对彼故。

释曰。众生于生死中恒起恶行。菩萨不观过失。为令解脱恒向彼行善。是故难修。

论曰。四现前难修。于有怨众生现前。为行一切利益事故。

释曰。若众生对菩萨作极重恶。菩萨对彼以大恩德报之。是故难修。

论曰。五无染难修。菩萨生于世间。不为世法之所染故。

释曰。菩萨由爱故入生死。入生死已。不为世间八法之所染污。爱而不染。是故难修。

论曰。六信乐难修。行于无底大乘。能信乐广大甚深义故。

释曰。无底有三义。一教难思。二道难行。三果难得。威德圆满故。广大理微细故。甚深威德有三种。一如意。二清净。三无变异理。即三无性理。并非下地境界。是故难修。

论曰。七通达难修。能通达人法二无我故。

释曰。先于十解已通达人无我。今于初地又通达法无我。此二空离有无性。若能通达则与此法同。是故难修。

论曰。八随觉难修。诸佛如来甚深不了义经。能如理判故。

释曰。如来所说正法。不出了义及不了义。若众生但有信根。未有智根。如来为成其信根故。作不了义说。如二乘教。又欲伏憍慢众生故。作不了义说。广说如十七地论。为生闻思修慧故说了义经。不了义经其言秘密。能如理判。是故难修。

论曰。九不离不染难修。不舍生死。不为生死染污故。

释曰。由慈悲故不舍生死。由般若故不被染污。于生死涅槃无著无住。是故难修。

论曰。十加行难修。诸佛如来于一切障解脱中住。不作功用。能行一切众生利益事。乃至穷生死后际。

释曰。具显三身故言诸佛如来。一切障。谓三障四障三十障等。法身已得无垢清净。是故住于一切障解脱中。法身常住解脱中。穷生死后际。依法身起应身。于一切正事自然恒流。不作功用。依应身起化身。行一切众生利益事。随根性令下善种。乃至得解脱。

论曰。乐修如此加行故。

释曰。欲得为乐。起正勤为修。恒修恭敬修为加行。是故难修。

论曰。于随觉难修。诸佛如来说不了义经。其义云何。菩萨应随理觉察。

释曰。十难修中九义易解。故不重释。第八难解。菩萨应随觉察故。须更示其相。

论曰。如经言。云何菩萨不损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萨善能行施无量无数。于十方世界修布施行。相续生起。

释曰。菩萨舍自爱。摄一切众生为自体。一切行道一切财物。悉属众生故。财非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岂关于我。若能如此运心。则是善能行施。复次菩萨舍自爱。摄一切众生为自体。一切众生行施。即菩萨行施故菩萨起随喜心。得无量施福。亦是不损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乐行布施。若菩萨不乐行一切施。

释曰。若菩萨不乐行随至等八施。义至但乐行菩萨净心施。复次若菩萨不乐世间着三轮施。乐行不着三轮施。复次著名为乐。若菩萨着施因。或着施果。名乐行施。若菩萨不着行施。名不乐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行信施心。若菩萨不行诸佛如来信心。

释曰。由菩萨自证施故行施。不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后信无根故不成信。

论曰。云何菩萨发行布施。若菩萨于布施中不策自身。

释曰。若菩萨自性能行施。无有贪吝嫉妒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恒游戏布施。若菩萨无布施时。

释曰。菩萨非时施。不随一物施。

论曰。云何菩萨大能行施。若菩萨于施离娑罗想。

释曰。娑罗名目二义。一目贞实。二目散乱。贞实是直语。散乱是密语。若取直语离贞实。则与大施相违。若取密语离散乱。则与大施相符。若离欲三界后行施时。名为大施。何以故。离欲菩萨行施。具缚凡夫行施。百千万倍所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不相妨故得大名。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清净。若菩萨郁波提贪吝。

释白。郁波提名目二义。一目生起。二目拔根弃背。生起是直语。拔根弃背是密语。若取直语生起贪吝。则与清净施相违。若取密语拔根弃贪背吝。则与清净施相符。拔根是除身见。身见是贪吝根本。弃背是除贪吝体。由菩萨能断身见灭贪吝故。于施清净。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于施。若菩萨不住究竟后际。

释曰。究竟后际有二义。一施有初中后。以最后为究竟后际。若依此义。不住施最后分。岂得言能住于施。此则相违。二若有余涅槃名究竟。无余涅槃名究竟后际。若声闻住无余涅槃不更起心。无利益众生事。则不能住施。菩萨依大悲不同声闻。住无余涅槃故。恒起六度无有穷尽。若依此义则与能住施相符。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自在。若菩萨于施不得自在。

释曰。若菩萨不得施障自在。菩萨于施则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见修二惑无道对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圣位为道对治故。菩萨于惑不得自在。于施能得自在。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无尽。若菩萨不住无尽中。

释曰。无余涅槃名为无尽。菩萨不同声闻入无尽中。无利益他事。是故菩萨于施无尽。

论曰。如施经。于戒乃至般若。如理应知。

释曰。如施经说施有不了义语。说余度亦有不了义语。皆须如理分判。

论曰。复有经言。云何菩萨行杀生。若菩萨有命众生断其相续。

释曰。若有命则知有业。若有业则知有惑。由具此三六道四生相续不断。若菩萨随其根性。为说三乘圣道。令彼修行断此三法。得无余涅槃果不相续。即是断命故名杀生。

论曰。云何菩萨夺非他所与。若菩萨自夺非他所与众生。

释曰。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为自眷属。令离生死崄难。非彼父母及人主等所与。故名夺非他所与。

论曰。云何菩萨行邪淫。若菩萨于欲尘起邪意等。

释曰。菩萨三业与淫欲相反。意知其虚妄不实为众恶本。口亦作如此说。身不行其事。亦是相反。即是于欲尘起邪意等。故名行邪淫。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妄语。若菩萨是妄能说为妄。

释曰。一切法皆是虚妄。菩萨如虚妄而说故。名能说妄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两舌。若菩萨恒住最极空寂处。

释曰。两舌令彼此不和。菩萨思空说空。令自他不见此彼。何况和合。故名行两舌。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波留师。若菩萨住所知彼岸。

释曰。若依直语波留师。名目恶口。住恶口人不为他所亲近。菩萨住所知彼岸即三无性理。亦不为众生所亲近。以此理非凡夫二乘所行处故。故名能住恶口。又若依密语。波留师名目彼岸住。即以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不相应语。若菩萨能分破诸法随类解释。

释曰。菩萨能分破诸法。谓根尘识皆无所有。此无所有非定是无。亦非定有。有无悉不可得故。名能说不相应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阿毗持诃娄。若菩萨数数令自身得无上诸定。

释曰。若依直语。阿毗持诃娄名目贪欲。行贪欲者必爱乐外尘。菩萨恒乐令自身得最胜定。故名行贪欲。又若依密语。阿毗持诃娄名目数数得定。即以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起憎害心。若菩萨于自他心地能害诸惑。

释曰。瞋恚以憎害为相。菩萨作意欲断自他一切烦恼故。名起憎害心。

论曰。云何菩萨起邪见。若菩萨一切处遍行邪性。如理观察。

释曰。大乘以有分别为邪性。分别性遍行于依他性。即是邪性。若离分别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身见为邪性。因此身见生诸惑故。若离身见。一切邪执皆不得起。得人空真性。菩萨能如理观察此邪性。见其是邪故名起邪见。

论曰。复有经言佛法甚深。

释曰。初明六度。次显十恶。此下明道及道果。故言甚深。

论曰。何者甚深。此论中自广分别一切佛法。常住为性。由法身常住故。

释曰。诸佛法身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为上首故。法身常住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皆断为性。由一切障皆断尽故。

释曰。一一佛法悉无惑障及智障故。障断尽为一切佛法性。现在烦恼灭为断。未来烦恼不生为尽。即是尽无生智。

论曰。一切佛法生起为性。由化身恒生起故。

释曰。由慈悲本愿生起化身。相续无尽故化身生起。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能得为性。能得共对治众生八万四千烦恼行故。

释曰。一切佛法以无所得为性。此是正说。由三无性不可定说有无故。虽以无得为性。亦有能得义。若离佛法。不能得了别所对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对治道故。

论曰。一切佛法有欲为性。有欲众生爱摄令成自体故。一切佛法有瞋为性。一切佛法有痴为性。一切佛法凡夫法为性。

释曰。此有二义。一菩萨摄一切有欲众生为自体。一切佛法皆依自体故。二大悲为爱爱即是欲。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依大悲生福德智慧行故。瞋痴及凡夫法亦尔。

论曰。一切佛法无染着为性。成就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

释曰。道后真如断一切障。尽是无垢清净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能染。一切佛法以此真如为体性故。

论曰。一切佛法不可染着。诸佛出现于世。非世法所能染故。

释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如智。诸佛菩萨以真如智为体。即是应身。此体是唯识真如所显。非根尘分别所起。非八种世法及世法所起。欲瞋等惑所能染着。何以故。是彼对治故。修得无分别智成就。名诸佛出现于世。

论曰。是故说佛法甚深。

释曰。此语结前意。示难思难行难得。具三义故甚深。

论曰。为修行波罗蜜。为成熟众生。为清净佛土。为引摄一切佛法故。菩萨三摩提业差别应知。

释曰。此论中明菩萨三摩提。不别说事差别。但通说业差别。诸菩萨修定有总有别。总有此四。别有五百。此四是诸定通业。何以故诸菩萨修得定已。依此定修行十度。依此定成熟众生。云何成熟众生。依此定起通慧。引令入正定位。又依此定力清净佛土。何以故。由心自在。如意能成金宝等净土故。又依此定得现在安乐住。能引摄成熟一切佛法故。此四事是一切定通差别业。应如此知。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二

释依慧学差别胜相品第十一

论曰。如此已说依定学差别。云何应知依慧学差别。

释曰。菩萨定与二乘定既有差别。定为慧依止。慧依定得成。菩萨慧与二乘慧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以何法名依慧学。无分别智名依慧学。是无分别智差别。应知即是依慧学差别。此无分别智有三种。一加行无分别智谓寻思等智即是道因。二无分别智。即是道正体三无分别后智。即是出观智。谓道果。此三智悉是依慧学体。寻思智为依慧学者。观行人依当来无分别智故。修方便智。由求未来无分别智果故。现世方便得成。以是能依故名依慧学。又此方便智能引当来无分别智。无分别智起。必依此方便得成。以是所依故名依慧学。道正体为依慧学者。谓依内起智在观。离散动故名为内。此智依观起故名依慧学。又有自体为内。因已谢果未起。道体自相续。即说自体为内。依自体起故名依慧学。出观智为依慧学者。依无分别智成此智。名依慧学。何以故。入观时所缘境后得智。缘此生故。此三智中应成立何智。应但成立无分别智。若成立此智。即成立余智。若成立前智但因义显果义不显。自性等十九差别义亦不成。若成立后智。但果义显因亦不显。自性等十九差别义亦不成。何以故。此智以寻思智为因。此智是寻思智果。此智是后智因。后智是此智果。由此智成立。前后智亦得成立。是故但应成立此智。于成立中。先应说无分别智自性。自性即是体相。

论曰。由无分别智自性依止。缘起境界相貌立救难。摄持伴类果报等流。出离究竟行善加行。无分别智后得智功德。无分别差别加行。无分别智及后得智。譬威德无功用作事甚深义故。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

释曰。谓由无分别智自性。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者。若是次第说十九义。悉须作此语。今为存略故。以一由无分别智标初。次列出十九义竟。后总云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以十九义成立无分别智。此智即是慧学体。慧学差别即是此智差别。应作如此知。无分别智自性云何。

论曰。无分别智自性。应知离五种相。

释曰。若具离五相。则是无分别智。若不具离五相。则非无分别智。

论曰。五相者。一离非思惟故。二离非觉观地故。三离灭想受定寂静故。四离色自性故。五于真实义离异分别故。

释曰。此智若由离思惟故。名无分别智。熟眠放逸狂醉同离。思惟应得无分别智。若由过觉观地故。名无分别智。从二定以上已过觉观地。应得无分别智。若依此二义。凡夫应得无分别智。是处能离心及心法。应说名无分别智。谓想受灭定等。若人在此位中得无分别智。此则不成智。何以故。于灭定等位。无心及心法故。若言如色自性智自性亦如此。如色钝无知此智应钝无知。若于真实义。由已分别显现。是分别应成无分别智。何以故。此分别能分别真实义。谓此义真实。

论曰。是五相所离智。此中应知是无分别智。

释曰。若智离五相。缘真实义起。若不异分别真实义。谓此法真实但缘真实义。如眼识不以分别为性。是名无分别智相。

论曰。于此中如所说。无分别智性中。故说偈言。

释曰。于此依慧学中。如前说十九义所显无分别智性。更说偈成立此义。此偈欲何所显。欲显无分别智最胜。于所修众行中最为上首。

论曰。

诸菩萨自性  五种相所离

无分别智性  于真无分别

释曰。菩萨以无分别智为体。无分别智与菩萨不异。无分别智自性。即是菩萨自性。无分别智离五相。即是菩萨离五相。由于真无分别故。离五相得无分别名。众生是假名。法是实有。若离此智。无有别法应菩萨名。尽无生智是菩提。此众生以菩提为体。菩提即是无分别智。无分别智即是菩萨。欲示无分别智即是菩萨故。说菩萨自性离五相。不言无分别智后得例尔。如此说菩萨自性已。由此依止是性得生。今当说此依止。前说此智名无分别。此智为依止心生。为不依止心生。若依止心生。能思故名心。思即是分别。此智若依分别生。非谓无分别。若不依止心生。则同色等法。复不应名智。欲显离此二失故重说偈。

论曰。

诸菩萨依止  非心非非心

是无分别智  非思疾类故

释曰。此智不以心为依止。由此智不思议故。亦不以非心为依止。由以心疾利类相续为依止故。疾利类是心种性。既以此为依止故。不可说非心为依止。为显因缘生起此智故重说偈。

论曰。

诸菩萨因缘  有言闻熏习

是无分别智  如理正思惟

释曰。四缘中除三缘。但取因缘。因缘有何相。若因与果同类名因缘。譬如先善心为后善心作因。依从他所闻法音。起闻熏习因。此熏习后生正思惟。是正思惟从闻他正说起。故称有言。此智因缘。即以有言闻熏习及正思惟为体。由此因缘。无分别智因有言。未生令生已生令坚住。若无此熏习。无分别智不得生。是故说此为因缘。此智因闻熏习起。缘何法为境。

论曰。

诸菩萨境界  不可言法性

是无分别智  二无我真如

释曰。前偈说菩萨因缘。此偈说菩萨缘缘。境界即是缘缘。缘缘有何相。若法缘此生。犹如羸人因杖得起。若观此法彼法得生故。此为彼缘。如五尘生五识。此境有二义。一依止缘缘。二比度缘缘。如人依止心无常相。比度色等余法皆是无常。不可言法性是菩萨缘缘。一切法由分别性不可言说。何以故。诸法由自体无所有。由心分别显现故。一切法不可说有。亦不可说无。如此显现不如此有。是故不可说有。如此不有不无。显现故不可说无。如识所缘法不如此有故是故分别无体相。是分别无体相。为当有为当无。若无无体体则还有。若有无体不可言无。由此义故。法性约真俗皆不可言有无。法性以二无我真如为体。由分别性故。依他性无人无法。名二无我。为离断见此无我不无。故说名真如。此真如是菩萨境。何以故。是无分别智若起。必缘此境起故。此智缘不可言真如起。其取境相貌云何。

论曰。

诸菩萨相貌  于真如境中

是无分别智  无相无差别

释曰。是智于真如境中。平等平等生。无异无相为相。即是其相。譬如眼识取色。如青等相显现。不异青等色。此智与真如境亦尔。又不同眼识与色。色无体有色。眼识有体无色。此智与真如境相称。不可说异若一切法不可言说为性。何法是所分别。

论曰。

相应自性义  所分别非他

释曰。一切言说有三种相应。谓数习相续次第。此三不相离故名相应。又三法和合能目义故名相应。此相应是自性义。此义即是所分别。若离此义无别余义。是故一切法不可言说。云何知离此性无别余义。为成立此义故。

论曰。

字字相续故  由相应义成

释曰。字字相续即第一相应。由此相应即余二相应具。此三相应故得目义。由相应说此义得成。譬如眼根等。于言辞相续说中。众生执以为义故说名相应。此义是所分别。是故所分别但有言说。义亦但有言说。若一切法不可言说。此义云何成。

论曰。

离言说智慧  于所知不起

释曰。若人未了别方言。于所言境智慧不生。若汝言于言说中所言智生。此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

于言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释曰。是言说与所言不同。以相貌异故。言相异所言相异。是故一切言及所言同不可言。何法是无分别智所摄持。

论曰。

诸菩萨摄持  是无分别智

此后得行持  为生长究竟

释曰。是无分别智后所得智。能得菩萨福慧二行。二行依止。此智得生长相续乃至究竟故。无分别后智能生长菩萨正行。无分别后智是能摄持。菩萨是所摄持。何法是无分别智伴类。

论曰。

诸菩萨伴类  说是二种道

是无分别智  五度之品类

释曰。伴类以相助为相。相助共成一事故名相助。一事是菩提果。二种道是菩萨伴类。谓资粮道及依止道。施等四波罗蜜是资粮道。定波罗蜜是依止道。何以故。从四波罗蜜所生善法。此善法生般若波罗蜜。此般若波罗蜜依止定生。般若波罗蜜即是无分别智。未得无上菩提。于其中间常能生起无分别智。乃至极果。离则有五度。合则成二道。能助第六度。共成一极果故。说为伴类。若无分别智依二道成。得何果报。

论曰。

诸菩萨果报  于佛二圆聚

是无分别智  由加行至得

释曰。有但果非报。有是果是报。若从因生共用者名果。若从因生独用者名果报。果是生义。报是熟义。化应二身名佛二圆聚。无分别智果报成熟。在佛二圆聚中。若果在无分别智加行中生。此果属化身。若果在无分别智至得中生。此果属应身。云何知耶。

论曰。

由加行至得

释曰。前说无分别有三种。一加行。二正体。三后得。加行无分别自有二种。一在地前。二在登地以上。若依此二处加行。所得果是化身。正体无分别。从初地乃至佛果。皆名至得。若依正体无分别所得果报是应身。果报果若尔此等流果云何。

论曰。

菩萨等流果  于后后生中

是无分别智  由展转增胜

释曰。果或等因或胜因。此果以同类为因。是名等流果。无分别智等流果。于二圆聚中。转初地为二地。乃至转十地成佛。于后后位中转增转胜。如初地为二地同类因。二地是初地等流果。诸地悉尔。于利他为增。于自利为胜。又学位为增。无学位为胜。无分别智出离得成就义云何。

论曰。

诸菩萨出离  得成相应故

是无分别智  应知于十地

释曰。灭惑业为出。灭果报为离。即是有余无余二种涅槃。出是离义。离是出义。何故重说。由离有三义故作重名。一永离。二上离。三决离。无分别智于出离中与二义相应。一与得相应。二与成就相应。此二相应应知不出十地。初地始得无分别智。名得相应。从初地后乃至十地。于无数劫修无分别智。乃至究竟。名成就相应。此无分别智藉二道。于三阿僧祇劫修学。以何法为究竟。

论曰。

诸菩萨究竟  由得净三身

是无分别智  至胜自在故

释曰。究竟有二种。一清净究竟。二自在究竟。清净究竟者。初地始得清净。后于地地中转转清净。至十地究竟清净。譬如练金。由此清净。菩萨所得三身后后转清净。自在究竟者。不但得三种清净身究竟。复有别究竟。谓十自在如论后说。此十自在后后转胜。此二种法最后极胜。是无分别智所得究竟。名增上果。无分别智功德云何。无分别有三种。一加行无分别。二根本无分别。三后得无分别。云何加行得无分别名。先从他闻无分别智是真菩萨。菩萨自未证真道理。但于此智起信乐心。由依止此信乐心。后方得入度此无分别智理。无分别智从此信乐生起故。说此信乐为加行无分别。此加行无分别功德谓无染。其譬云何。

论曰。

不染如虚空  此无分别智

种种重恶业  由唯信乐故

释曰。此无分别智清净无染。譬如虚空不为四尘所染。何法不能染。谓种种重恶业从身口意生。有见修道异。有十恶差别故名种种。极重烦恼为缘起恒作。若作无悔心无对治。有伴类故名重。因此恶业不能染污。若人从闻正说。于无分别智生信乐。由此信乐破坏四恶道业。何以故。恶业依非理起。信乐从是理生。依非理起故虚。从是理生故实。虚不能对实。是故破坏。此偈显加行无分别智。能对治四恶道业。由与恶业不相杂故。此即加行功德。根本无分别智功德。及清净云何。

论曰。

清净如虚空  此无分别智

解脱一切障  由得及成就

释曰。如虚空离烟云等四障。世间说为清净。无分别智清净亦尔。离何法故得清净。

论曰。

解脱一切障

释曰。一切障谓皮肉心三障。或一阐提外道声闻独觉四德障。由解脱如此障故清净。此解脱何因得成。

论曰。

由得及成就

释曰。由与诸地至德相应。由于第十地中因成就。由于佛地中果成就。故得解脱一切障。此偈显根本无分别智。能对治一切障。此即根本功德。无分别后得智功德。及无染云何。

论曰。

如虚空无染  是无分别智

若出现于世  非世法所染

释曰。虚空水不能湿。火不能然。风不能动。无分别智无染亦尔。无变异故说无染。何以故。菩萨依此智。观一切众生利益事。由此智力。菩萨故作心入三界。现种种本生。虽生在世中。不为世间八法之所变异。八法谓得不得。好名恶名赞毁乐苦。因此八法故起欲瞋。欲瞋不能变异。欲瞋根本无明不能令动。何以故。虚妄不能对真实故。此智从无分别智生故名无分别。此偈为显后得智能免报障。于生死涅槃二处不住。但为利他。此即后得智功德。此三种无分别差别云何。为显此差别令不相滥。是故立譬。

论曰。

如哑求受尘  如哑正受尘

如非哑受尘  三智譬如此

释曰。譬如哑人求觅诸尘不能说尘。加行无分别亦尔。在方便道中寻思真如。而不能说。譬如哑人正受诸尘。虽已得尘不能说尘。根本无分别亦尔。正在真如观。如所证见亦不能说。譬如非哑人正受诸尘。又能说尘后得智亦尔。如其所见能立正教。为他解说。初未得向得离分别。无说因缘故不能说。次正得离分别。无说因缘故不能说。后已得由出观故。如前所见能说无倒。此偈显三种无言说有言说异故有差别。

论曰。

如愚求受尘  如愚正受尘

如非愚受尘  三智譬如此

释曰。未识物类。名之为愚。愚譬次第譬。三义如前。释此偈。显无分别有分别异故有差别。无言说以无分别为因。由无分别故无言说。有言说以有分别为因。由有分别故有言说。愚譬即显无分别。此三智境。虚实云何。

论曰。

如五求受尘  如五正受尘

如非五受尘  三智譬如此

释曰。五名目无分别。眼等五识。譬如人在五识中求觅五尘。或缘实或缘虚。意识与五识相间起故。加行无分别智亦尔。或证一分为实。或不证为虚。譬如人正在五识中。得真实境无分别无言说。根本无分别智亦尔。得真实境无分别无言说。譬如人在意识中。但缘先所受尘名缘虚境。有分别有言说。无分别后智亦尔。缘虚境有分别有言说。此偈显三种所缘境有实有虚故有差别。

论曰。

如未识求解  如读正受法

如解受法义  次第譬三智

释曰。譬如人未识论文。但求识文字。加行无分别智亦尔。未识真如。但学见真如方便。此显未解。譬如人已识文字。未了文字义。正读文字。但能受法。未能受义。根本无分别智亦尔。自利功用已成。未有利他功用。此显已解。譬如人已识文字。又已了义。正在思中。是人具有二能。能识文字。又能了义。以功用究竟故。无分别后智亦尔。已通达真如。又已出观。如前所见解说无倒。此显解已究竟。此偈显学功有异故有差别。前已明三种次第。谓未解己解及解究竟。前一无境。后二有境。谓法及义。后二有境。异相云何。

论曰。

如人正闭目  无分别亦尔

如人正开目  后得智亦尔

释曰。此偈但显根本智及后得智。由依止不同故有差别。根本智依止非心非非心。后得智则依止心故。二智于境有异。根本智不取境。以境智无异故。后得智取境。以境智有异故。根本智不缘境。如闭目。后得智缘境。如开目。此偈显不取境取境有异故有差别。此二智威德差别云何。

论曰。

如空无分别  无染碍异边

如空中色现  后得智亦尔

释曰。譬如虚空有四种德。一无染。二无碍。三无分别。四无边。根本智亦尔。一切世间八法七流等所不能染。由是彼对治故。故说无染。于一切境。如理如量无障无著故说无碍。于一切法。一味真如空遍满故。故说无分别。离一切诸边。中道不可量故。故说无边。譬如色于空中显现。空不可分别。色可分别。后得智亦尔。因不可分别。此智可分别。谓此是能分别。亦是所分别。若佛果是无分别智所显离分别众生。云何得作众生利益事。如理不倒。为显无功用作事。故重说偈。

论曰。

譬摩尼天鼓  无思成自事

如此不分别  种种佛事成

释曰。譬如如意宝无有分别。能作如众生所愿求事。譬如天鼓无人扣击。能随彼众生所欲之意。出四种声。谓怨来怨去受欲生厌。诸佛亦尔。已离分别。能起种种利益众生事利益事有二种。一化身利益。如如意宝。二说法利益。犹如天鼓。此无分别智甚深义云何。约境立甚深义。此智为当缘所分别依他性起。为当缘余境起。若尔何妨。若取所分别依他性为境。此智无分别义不成。若缘余境起。离此境则无别余境。缘余境义亦不成。复次若缘余境起。境智无差别义则不成。

论曰。

非此非非此  非智非非智

与境无差别  智名无分别

释曰。此智不缘依他性为境。何以故。此智不以分别为境故。故言非此。亦不缘余境。何以故。此智但缘依他性法如为境故。法及法如不可说一异。非清净清净境故。为通相不通相故。非不缘识故。言非非此。复次此智为当是智。为当非智。若尔何妨。若智为性。云何不分别。以智是分别性故。若非智为性。云何称智。无分别非智性故。云何说为无分别智。

论曰。

非智非非智

释曰。云何说非智。于加行及后得智中不生故。言非智。若尔云何不成非智惑。此义亦不成。何以故。非智惑从不正思惟生。能起欲等流。此从无分别加行智生。能生无分别后得智。故说非非智。复次由此智于分别中不生故。说非智。由此智不于余处生。但于分别法如中生故。说非非智。此偈前句即释后句。

论曰。

与境无差别  智名无分别

释曰。若智由能取所取二相起有分别。如加行智不名无分别。若智与所取不异。平等平等起。是名无分别智。于余经中。佛说一切法自性无分别。欲显此道理故重说偈。

论曰。

佛说一切法  自性无分别

所分别无故  彼无无分别

释曰。一切法自性无分别。此义云何可知。为证此义故立第三句。由可分别类实不有义。至无分别法真实是有故。说一切法自性无分别。若由所分别不有故。一切法自性无分别者。云何众生不自性解脱。

论曰。

彼无无分别

释曰。由诸法自性无分别。智如境无分别。若尔何故不自性解脱。实尔诸法自性无分别。智如境亦自性无分别。而不得自性解脱。修得智能证此法。由非智障故智不得起。必须修智灭障。方得解脱故。无自性解脱义。于自性无分别中。若起分别。此为非智。即是无明。于自性无分别法中。所有无分别智。今当说其差别。

论曰。此中无分别有三种。一加行无分别智。二无分别智。三无分别后智。

释曰。于自性无分别中。若总说有此三种。此三种即显道方便道正事道究竟。谓入方便住方便出方便。若约因约人约事。别说则有十一种。

论曰。加行无分别有三种。谓因缘引通数习力。生起差别故。

释曰。此三约因有差别。加行无分别由三力成。或由因缘力。或由引通力。或由数习力。由此三力成故生起有差别。若由因缘力成。即是由性力成。若由引通力成。即是由宿生力成。若由数习力成。即于现在由作功力成。

论曰。无分别智亦有三种。谓知足无颠倒无戏论。无分别差别故。

释曰。此三约人有差别。即凡夫二乘菩萨。知足无分别。应知由得闻思二慧究竟故。由知足故无分别。故说知足无分别。若凡夫菩萨。至闻思慧究竟事。有所应得皆悉已得。生知足心故无分别。复次世间众生有知足无分别。由此知足。彼众生上生有顶。于中计为出离究竟。过此更无行处。起知足心。不复进修故无分别。无颠倒无分别。谓二乘。由彼已通达真境。无常等四种无倒相。由常等四无倒相。永不更分别故无分别。无戏论无分别。谓诸菩萨。诸菩萨不分别一切法。乃至不分别无上菩提。何以故。诸法无言说故。于无言说中强立言说。故名戏论。言说有四种。即是四谤。若说有。即增益谤。若说无。即损减谤。若说亦有亦无。即相违谤。若说非有非无。即戏论谤。菩萨得无分别智。不可以言说显示故。称无戏论无分别。何以故。出过世间智故。又非世间智所知故。

论曰。无分别后智有五种。谓通达忆持成立相杂如意。显示差别故。

释曰。此五约事有差别。后得智以能显示为性。此中显示以觉了为义。由此智于通达后时。显示如此事。云我于观中知见如此如此事。故称通达显示。由此智出观后时。如所通达忆持不退失。故称忆持显示。由此智如自所通达。能立正教令他修行。故称成立显示。由此智菩萨如先缘一切法为境。谓如先杂境界智观察此境。由此观察即得转依故。称相杂显示。由此智菩萨已得转依。如菩萨所思欲。如意皆成。谓于地等诸大。转为金等故。称如意显示。

论曰。为成立无分别智。复说别偈。

释曰。已说无分别智差别义。更欲成立无分别义。故重说偈。

论曰。

饿鬼畜生人  诸天等如应

一境心异故  许彼境界成

释曰。譬如一江约四众生分别则成四境。饿鬼谓为脓血。鱼等畜生谓为住处人谓为水。天谓是地。随所分别各成一境。若境是实应互相妨。不应一处一时并成四境。当知皆是意识分别所作。若汝许四识并缘。识不离境。汝亦应许一时一处并有四境。若许并有四境。则应信一切分别皆非实有。若无实境识应自生不缘境起。若尔唯识中。四难还成。四义不成。此难如彼论释。有识无境。斯有何失。为显此义。故重说偈。

论曰。

于过去未来  于梦二影中

智缘非有境  此无转为境

释曰。过去未来事但有名无体。若心缘此二世。但有识无境。梦中所缘亦尔。影有二种。一镜中影。二定中影。定心所起青黄等相。离心无别此法故说名影。若心缘此二影。亦但有识无境。若无此四境。识何所缘。

论曰。

此无转为境

释曰。外尘本来是无。识变异所作。识即缘此为境故。言无转为境。此义已立不应复疑。何以故。若拨无此理。无成佛义为显此义。故重说偈。

论曰。

若尘成为境  无无分别智

释曰。若尘有体为境义成。则无有无分别智。何以故。所分别境若实有。能分别则不成倒。无分别则成倒。若尔一切凡夫皆离颠倒。一切圣人皆成颠倒斯有何失。

论曰。

若此无佛果  应得无是处

释曰。无分别智是正道。若言无此智。而说应得佛果。无有是处。此执为阿含及道理所违。是故应知诸尘无体可分别。由可分别体无故。分别亦无。故无分别智如理无倒。复次有别道理。证诸尘无体可分别。

论曰。

得自在菩萨  由愿乐力故

如意地等成  得定人亦尔

释曰。菩萨于定得入住出自在。于通慧得变异折伏通达自在。于诸地得十自在。菩萨先发愿作众生利益事。得无分别智后出观。随菩萨意。欲有所作。一切皆成。或由现在愿。或由本愿。愿为因。乐为果。先发愿作众生利益事。后随心所欲乐无不皆成。谓转变地等。若浅行菩萨欲作众生利益事。于现在先发愿。发愿竟即入真观。出观后随所欲乐方得成遂。若深行菩萨欲作众生利益事。现在不须发愿。及入观出观。但由本愿力。随所欲作。一切皆成。若声闻等得九定自在。因此定自在得六通自在。于一物中随愿乐力。各能变异为无量种。若诸尘实有自性。此事则不得成。譬如二空一切自在所不能变异。何以故。以真实故。此偈约外境显诸尘无自性。于内境无自性。其义云何。

论曰。

成就简择人  有智得定人

于内思诸法  如义显现故

释曰。简择即是毗婆舍那。得三无流根名成就。从须陀洹向乃至阿罗汉果。名成就简择人。有智人谓菩萨。欲显不以闻思位为智人。但取入修位为智人。故言得定。声闻及菩萨于内思量一切法时。如如二人思惟十二部经法。所显义如此如此。其义于此二人得显现。若其思惟佛义。于种种法中佛义显现。如佛义显现。色等五阴及无常等十想。亦如此显现。此偈约内境。显诸尘无自性。云何知外内境皆无自性。

论曰。

无分别修时  诸义不显现

应知无有尘  由此故无识

释曰。若菩萨在无分别观中。一切义或内或外或内外不复显现。是故应知诸尘皆实非有。若无外尘则无内识。何以故。所识既不有。能识云何有。此义实尔。所识非有故能识亦非有。应知胜相中已具显此义。此智与般若波罗蜜。为一为异。

论曰。此无分别智即是般若波罗蜜。名异义同。

释曰。不以名不同为异。以义同为一。以一故言即是。若名异义云何同。如来立法约自性义。摄诸法为同。不以名摄为同。何以故。名于诸方不同。义于诸方则同。名是假立。为目此义故。随方不同。义有定性故义是同。行依义成。不依名成。云何知义是同。

论曰。如经言。若菩萨住般若波罗蜜。由非处修行。能圆满修习所余波罗蜜。

释曰。欲成就无分别智。与般若波罗蜜不异故。引般若波罗蜜经为证。菩萨修般若波罗蜜。无退失故名住。又菩萨欲修余波罗蜜。先修般若波罗蜜为方便。余波罗蜜住般若波罗蜜中成。故言住。菩萨住般若波罗蜜中。离五处修行余波罗蜜。于一一波罗蜜中经若干时修习。令得成就故称圆满。

论曰。何者非处修行能圆满修习所余波罗蜜。谓离五种处。一离外道我执处。

释曰。如外道住彼般若起我执。谓我今住般若。般若即是我所。诸菩萨住般若则不如是。故言离我见执处。以不应彼处故。

论曰。二离未见真如菩萨分别处。

释曰。如地前菩萨未见真如。分别无分别为般若波罗蜜。谓此是般若波罗蜜。若菩萨已见真如。在般若波罗蜜中。则无此分别。故言离分别处。以不应彼处故。

论曰。三离生死涅槃二边处。

释曰。如凡夫众生住生死边。声闻人住涅槃边。菩萨住般若波罗蜜离此二边。故言离二边处。以不应彼处故。

论曰。四离唯灭惑障知足行处。

释曰。如声闻于惑障灭处生知足。于余处无复欲乐。谓智障灭处。菩萨则不如是。为灭智障修学般若波罗蜜故。言离知足行处。不应彼处故。

论曰。五离不观利益众生事。住无余涅槃处。

释曰。如独觉不观众生利益事。住无余涅槃。菩萨则不如是。住般若波罗蜜。不舍众生利益事。般涅槃亦有余亦无余。于法身是无余。于应化身是有余故。言离住无余涅槃处。以不应彼处故。无分别智有五种差别。异前所离五处。一无倒差别。此无倒彼有倒故。二无分别差别。此无分别彼有分别故。三无住处差别。此无住处彼有住处故。四正行差别。此正行能灭惑智二障。彼正行但能灭惑障故。五至得差别。此得常住三身为果。彼得永断涅槃为果故。

论曰。声闻智慧与菩萨智慧。差别云何。

释曰。已说无分别智与般若波罗蜜是一。今欲更显无分别智般若波罗蜜与二乘智有差别。

论曰。应知由无分别差别。

释曰。声闻有分别。菩萨无分别。应知由此义故有差别。

论曰。不分别阴等诸法门故。

释曰。声闻由智慧取阴等诸法门为境。有分别相起。菩萨不分别阴等诸法门。无分别相起故有差别。

论曰。由非一分差别。通达二空真如。入一切所知相故。依止一切众生利益事故。

释曰。分有二种。一所知分。二利益众生分。所知分中复有二种。谓人法二空。利益众生分中亦有二种。谓自身他身。声闻于所知分中。但通达人空。止于苦等四谛生无流智。于利益众生分中。但依止自身利益事。发愿修行。于此二分中各有一分。菩萨于所知分中。具通达人法二空。于一切所生如理如量智。于利益众生分中。依一切众生利益事。谓自他身发愿修行。于此二分中各具二分。二分异一分故。言非一分差别。

论曰。由无住差别。住无住处涅槃故。

释曰。声闻住着涅槃。如凡夫住着生死菩萨不尔。见生死涅槃俱是分别所作。同无相性故不住二处。

论曰。由恒差别。于无余涅槃不堕断尽边际故。

释曰。二人于无余涅槃有差别故。智慧有差别。二乘于无余涅槃无应化二身。以不观他利益事故。无应身故堕断。无化身故堕尽。菩萨于无余涅槃恒起二身。无有边际。何况法身。以自利利他圆满故。有应身故不堕断。有化身故不堕尽。

论曰。由无上差别。实无异乘胜此故。

释曰。声闻独觉乘有上。以不及大乘故。菩萨乘无上。以无别乘胜大乘故。乘以智为体。于大乘中智为上首故。由此五义故。二乘智与菩萨智有差别。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摄前五义及显五义功德故。重说偈。

论曰。

由智五胜异  依大悲修福

释曰。诸菩萨智慧。由五种差别故胜二乘。不但于胜智慧知足。复依智慧修福德。福德即余五度。此句显自利胜异二乘。复有胜异义。谓为利他依大悲修福德。福德即余五度。若人具此二能。得何果报。

论曰。

世出世富乐  说此不为远

释曰。作转轮王欲界上五天王色界梵王。乃至无色界定。及菩萨独所得世间定。名世富乐。二乘解脱及无上菩提。名出世富乐。如此果如意易得故不为远。诸菩萨已至极自在位。恒行慈悲于世间贫苦众生。菩萨由此意不施财物。此意用云何。

论曰。若菩萨于世间实有亦复可知。

释曰。此显菩萨有体有恩。有体故言实有。有恩故言可知。

论曰。若菩萨如此依戒定慧学功德聚相应。至十种自在。于一切利他事。得无等胜能。

释曰。三学摄十度及世间一切功德。故名功德聚。若菩萨未得得。已得不失。名相应。即因圆满。至十种自在即果圆满。利益他事或有二种。或有四种。二种谓先思后行。复有二种。即后二无畏。或有四种如前说。得如此无等胜能。即恩德圆满。此三德中。因果二德显自利。恩德显利他。已说三学竟。欲显菩萨三德圆满。故明此义。

论曰。云何于世间中见有众生遭重苦难。

释曰。此次立难。若菩萨如此三德。皆为拔济一切众生。云何众生遭世苦难。若视苦不救则无胜能。若无胜能亦无菩萨。苦难有二种。谓内及外。内外此二苦难有轻有重。若可对治为轻。若不可对治为重。

论曰。由菩萨见彼众生有业。能感苦报障胜乐果故。

释曰。菩萨见有众生有业障。障菩萨胜能能感苦报。菩萨于彼有此业智。虽怀胜能舍而不用。此即菩萨业力。譬如有江有八功德水。随众生饮无人遮护。饿鬼由业障故不能得饮。菩萨如江。财物如水。有业障众生犹如饿鬼。由业障故不得受用菩萨财物。

论曰。由菩萨见如此。若施彼乐具。则障其生善。

释曰。菩萨见有众生无业障。若贫穷能生长善法。若富乐则放逸造罪。菩萨愿彼于现在世受贫穷苦。随顺成就生起善法。是故菩萨不施其乐具。此即菩萨处非处力。

论曰。由菩萨见彼无乐具。能现前厌恶生死。

释曰。菩萨见有众生由贫穷苦。厌恶生死心恒现前。菩萨愿彼无乐具。成就厌恶心随顺善行故。不施其乐具。此即菩萨根欲性力。

论曰。由菩萨见若施彼乐具。则是生长一切恶法因缘。

释曰。菩萨见有众生乃至恒受贫穷报。于此时中不长恶法。菩萨愿彼恒受贫穷报。不愿彼于一刹那中受富乐报。而作诸恶法因缘。谓自爱憎他。此二因缘能生长恶法。菩萨若施彼财物。则成就彼爱憎。是故菩萨不施其乐具。此即菩萨遍行道智力。

论曰。由菩萨见若施彼乐具。则是逼害余无量众生因缘。

释曰。菩萨见有众生。若得大富非止自损。复能损恼无量众生。菩萨愿彼受贫穷苦。不愿彼由大富乐。损恼众生身心及以善根。是故菩萨不施其乐具。此亦是菩萨遍行道智力。

论曰。是故菩萨不无如此胜能。世间亦有如此众生显现。

释曰。胜能有三。即是三德。一能得因。谓三学处。二能得果。谓十自在。三能利他。谓了别众生根欲性等。若见施有利益则施。若见不施有利益则不施。菩萨以利益为定。不以施不施为定。由施无利益故。世间有受苦众生。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摄前五义故重说偈。

论曰。

见业障碍善  厌现及恶增

害他彼众生  不感菩萨施

释曰。有众生有业障。不感菩萨施。有众生有乐具则碍善。有众生由贫穷厌恶生死心恒现前。有众生有乐具生长恶法。有众生由大富乐能逼害他。菩萨见如此事。欲令离自损损他故。不施其乐具。是故彼众生不感菩萨施。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三

释学果寂灭胜相品第十二

论曰。如此已说依慧学差别。云何应知寂灭差别。

释曰。菩萨道与二乘道既有差别。由道得灭。菩萨灭与二乘灭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

论曰。诸菩萨惑灭。即是无住处涅槃。

释曰。二乘与菩萨同以惑灭为灭谛。二乘惑灭一向背生死趣涅槃。菩萨惑灭不背生死不背涅槃。故异二乘。菩萨此灭于四种涅槃中。是无住处。一本来清净涅槃。二无住处涅槃。三有余。四无余。菩萨不见生死涅槃异。由般若不住生死。由慈悲不住涅槃。若分别生死。则住生死。若分别涅槃。则住涅槃。菩萨得无分别智。无所分别故无所住。

论曰。此相云何。

释曰。无住处涅槃。以何法为相。

论曰。舍离惑与不舍离生死。二所依死。转依为相。

释曰。若菩萨在转依位。不与诸惑缘起处。故名舍离。惑在出观位。必起分别故。名不舍离生死。若偏观前后明此二义。亦得一时具二义。若双观二义。必在一时。此二义并以依他性为依止。无住处涅槃以转依为相。即转二着。凡夫着生死。二乘着涅槃。菩萨得无分别智。不见生死涅槃有差别。虽灭惑不住涅槃。虽起分别不住生死。故此涅槃以转依为相。此转依即依止依他性。

论曰。此中生死是依他性。不净品一分为体。涅槃是依他性。净品一分为体。

释曰。此释二所依止义。本识名依他性。本识若起分别。即是不净品。说此一分为生死体。如分别依他性。此性不如此有。此分别无所有即是净品。依此一分为涅槃体。

论曰。本依者。是具净不净品二分依他性。

释曰。分别性是生死。真实性。是涅槃。从本以来此二品以依他性为依止。即说依他性为本依。

论曰。转依者。对治起时。此依他性。由不净品分永改本性。由净品分永成本性。

释曰。转依亦属依他性。三乘道是对治。此依他性道未起时。如见谛等。或能起诸业感恶道报。名不净品。道起已后。如此不净品灭不更生。故言永改本性。此依他性道及道果名净品。道即戒定慧。道果有二种。谓有为无为。有为即解脱解脱知见。无为即本惑灭。及未来惑不生。道未起时。戒等净品未成立。但有本性清净。由道起故与五分法身及无垢清净相应。如此相应乃至得佛。无有变异。故言永成本性。

论曰。此转依若略说有六种转。

释曰。若约三乘道及道果。广说则有多转依义。今略说故但有六种。

论曰。一益力损能转。由随信乐位。住闻熏习力故。

释曰。由三乘圣道起阿黎耶识中。闻熏习功能更增。说名益力。于阿黎耶识中。所有诸惑熏习。由对治起故无复本用。说名损能。此二事何位何因得成。若人住愿乐位中。闻如来说广大甚深正教。于中起三信。愿乐修行。随顺不违。此损益以闻熏习力为因。闻思慧为闻熏习体。因此二慧生修慧。修慧是闻熏习力。若无修慧。本依则不得转。由此力故损益义成。若人已得如此转依。烦恼行于此人云何。

论曰。由烦恼有羞行惭。弱行或永不行故。

释曰。若人已得此转依。烦恼若起即生惭羞。起亦不久。又复微弱。或永不起。何以故。能羞自身。深见诸过故。

论曰。二通达转谓已登地诸菩萨。由真实虚妄显现为能故。

释曰。得无分别智。证真如故名通达。由此通达有别转异于地前。若已登地。有时入观。此通达为真实显现因。何以故。如初通达明证真如。后入观亦尔。有时出观。此通达为虚妄显现因。何以故。如先未入观。以散心修自利利他俗行。今出观亦尔。

论曰。此转从初地至六地。

释曰。此中同有出入观异故。以六地为其位。

论曰。三修习转。由未离障人。是一切相不显现。真实显现依故。

释曰。前位修习依相起。此位修习依无相起。已离惑障。离一切智障未尽。是有学大乘人能得此转。一切相。谓相相生相真实相。此三相体不显现。依止此转依得成。三无相得显现。亦依止此转依得成。

论曰。此转从七地至十地。

释曰。此中同修无相行故。以四地为其位。

论曰。四果圆满转。由已离障人。一切相不显现。清净真如显现。至得一切相自在依故。

释曰。三德具足名果圆满。已离一切障人。即是诸佛。能得此转。一切相不显现。即是断德。以一切相灭故。清净真如显现。即是智德。如理如量智圆满故。谓具一切智及一切种智。至得一切相自在。即是恩德。依止一切相中所得自在。由得此自在。如意能作一切众生利益事。三德并以此转为依止。

论曰。五下劣转。由声闻通达人无我故。由一向背生死。为永舍离生死故。

释曰。人境功能三义皆下劣。是声闻人故人下劣。但观人无我故境下劣。心求免离生死。自出三界未得究竟。又不能兼济众生。故功能下劣。身见是声闻系缚。为除此见故修人无我观。苦集通名生死。若得人无我。则能背苦舍集。

论曰。六广大转。由菩萨通达法无我故。

释曰。人境功能三义皆广大。是菩萨人故人广大。观法无我故境广大。自度度他又能究竟故功能广大。分别是菩萨系缚。为除此系缚故。修法无我观。法无我是本。人无我是末。若得法无我。必先得人无我。虽复先得。犹未清净。以根本未除故。证法无我后方得清净。法无我境能显四德。故观此境得离八倒。

论曰。于中观寂静功德故。

释曰。谓于生死中。观法无我故。称寂静功德。

论曰。为舍不舍故。

释曰。此显法无我观功能。于生死中由观寂静能离分别。不为惑染故舍烦恼。由见生死寂静与真如不异故。不舍生死。

论曰。若菩萨在下劣转位。有何过失。

释曰。欲显有三失故为此问。

论曰。不观众生利益事故。

释曰。此明失菩萨恩德。

论曰。过离菩萨法。

释曰。如理如量智。及随智所起福德是菩萨法。不行菩萨智慧法为过。舍远菩萨福德法为离。此明失智德。

论曰。与下乘人同得解脱。此为过失。

释曰。但灭惑障不灭智障。此明失断德。

论曰。诸菩萨若在广大转位。有何功德。

释曰。欲显有三德故。更为此问。

论曰。于生死法中。由自转依为依故。得诸自在。

释曰。得无分别智。灭智障种子。此灭即是转依。以此转依为依止。菩萨于一切法中。得十种自在。

论曰。于一切道中。能现一切身。

释曰。以自在为依止。于六道中。随彼形类。现种种身。

论曰。于世间富乐及于三乘。由种种教化方便胜能。能安立彼于正教。是广大转功德。

释曰。富乐是三界善道。先令得世间善道。后令得三乘圣道。以三轮化度令住正法。何法为大菩提自性转依。异二乘是大菩提自性。此转依应知有四相。一生起依止为相。二永不生依止为相。三成熟思量所知果为相。四法界清净为相。生起依止为相者。是佛相续所摄。出世道依止。若不尔未至此转依。佛圣道不成。不应道理。若佛道离此转依成。依未转道应先成。永不生依止为相者。一切惑及习气永不生依止。若不尔因缘已聚集。未至此转依。诸惑及习气永不生不成。不应道理。成熟思量所知果依止为相者。成熟寻思及善通达所知。真如所知实际果。若不尔诸佛自性应更寻思。应更灭障。法界清净为相者。伏灭一切相。最清净法界所显。若不尔诸佛自性应无常。应可思佛自性常住。不可思为相。亦不可说。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此转依故。重说偈。

论曰。

于凡夫覆真  于彼显虚妄

释曰。见谛无明于凡夫。覆一切法人无我真空于彼。谓于凡夫此无明倒彼心。令见我相众生相等及六尘相诸虚妄法。因此显现无明为其依止。

论曰。

于菩萨一向  舍虚显真实

释曰。菩萨无分别智。由灭无明故。舍一切虚妄法。谓我相等。显二空真如。无明生是凡夫依。无明灭是菩萨依。此偈明灭为转依相。

论曰。

不显现显现  虚妄及真实

释曰。虚妄是分别性。分别不起即虚妄不显现。真实是三无性。虚妄不显故真实显现。

论曰。

是菩萨转依  解脱如意故

释曰。不显现显现是菩萨转依。此转依即菩萨解脱。得解脱已无复系缚。为利他故。如意遍行于六道中。不同二乘解脱永灭无利他义。如被斩首命必不续。此偈明解脱虚妄清净法身。此二由无分别智得成。即就三德明转依。

论曰。

于生死涅槃  若智起平等

释曰。生死涅槃并是分别所作。同一真如。若得无分别智。缘此平等起。

论曰。

生死即涅槃  二无此彼故

释曰。不净品名生死。净品名涅槃。生死虚妄无人法二我。即是涅槃。得无分别智。见生死无所有。即是见涅槃无所有。故无此彼之异。若得此智有何功能。

论曰。

是故于生死  非舍非非舍

释曰。虽观无我不离生死。是非舍义。虽在生死常观无我。是非非舍。若尔于涅槃云何。

论曰。

于涅槃亦尔  无得无不得

释曰。离生死无别法名涅槃。菩萨既不得生死。亦不得涅槃。是无得义。菩萨于生死常观胜妙寂静。是无不得义。

释智差别胜相品第十三之一

论曰。如此已说寂灭差别。云何应知智差别。

释曰。前已说菩萨解脱与二乘解脱差别。菩萨解脱知见。与二乘解脱知见。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

论曰。由佛三身。应知智差别。

释曰。智差别是菩萨解脱知见。即菩提道究竟果。如二乘道究竟果名解脱知见。二乘解脱知见中无三身。菩萨解脱知见中有三身差别。何以故。二乘不能灭智障。无一切智故。不得圆满清净法身。无大慈悲不行利益他事故。无应化两身。菩萨具此二义故有三身。故以三身显智差别。何法名三身。

论曰。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变化身。

释曰。身以依止为义。由能持诸法。诸法随身故得成。不随则不成故。身为诸法依止。譬如身根为余根依止故得身名。法身亦尔。应化身及如来一切功德所依故名为身。又身以实为义。不破坏故名实。身即是体。体以性为义。此性于一切位中。不改故名实。实故不破坏。身有二种。一自然得。二人功得。自然得者。如经言。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常然。谓一切法由二空不空。二空由虚妄不空。此二法皆自然得。故说名自性。人功得者。谓六道身。由依惑起善恶不动业。由业得七种果。依果更生惑。是名人功所得。如来身亦有二种得。一自性得。是法身。二人功得。是应化两身。为显异人功所得故立自性身。依止自性身。起福德智慧二行。二行所得之果。谓净土清净及大法乐。能受用二果故名受用身。于他修行地中。由佛本愿自在力故。彼识似众生变异现故名变化身。

论曰。此中自性身者。是诸如来法身。

释曰。此三身中。若以自性为法身。自性有二种定。以何自性为法身。一切障灭故。一切白法圆满故。唯有真如及真智独存。说名法身。身以依止为义。何法为依止。

论曰。于一切法自在依止故。

释曰。一切法自在。谓十种自在。又因中十波罗蜜。果中一切不共法。皆得已不失。如意运用故名自在。自在不可数量。随诸法数量自在亦尔。云何知此法依止法身。不离清净及圆智。即如如如如智故。

论曰。受用身者诸佛种种土。及大人集轮依止所显现。

释曰。土有众宝差别。不可数量故称种种。此无量宝土。依佛应身得成。诸菩萨名大人集。是菩萨众亲近善友。正闻正思正修等是轮体。如圣王金轮能从此至彼。未得令得。已得令不失。能上下平行此是轮用。菩萨亦尔。若离应身则二事不成。故此二事以应身为依止。由能依止成故所依止显现。

论曰。此以法身为依止。

释曰。法身无依止。此身有依止。如前言于一切法自在依止故。此即明应身依止法身故二身有异。

论曰。诸佛土清净大乘法受乐受用因故。

释曰。菩萨于诸佛净土中。自听受大乘法受法乐。为他说大乘法亦受法乐。菩萨备受用此二法乐。若无应身则无此二受用法乐。故应身为此二受用法乐因。又释受用有二义。一受用尘。即受用净土。二受用法乐。即受用大乘法乐。若无应身则无此二受用。故以应身为此二受用因。变化身与法身应身异相云何。

论曰。变化身者以法身为依止。

释曰。法身无依止。此身有依止。如前言于一切法自在依止故。此即明变化身依止法身。故二身有异。

论曰。从住兜率陀天。及退受生。

释曰。此下明化身体异应身。应身以大智大定大悲为体。化身但以色形为体。所现色形先住兜率陀天中。后生人中。先二十年受中阴生故言退。后于释迦家受生。

论曰。受学受欲尘。

释曰。修习王秘密巧六十四能等。为受学纳妃等。为受欲尘。

论曰。出家往外道所修苦行。

释曰。舍王位往郁陀阿罗罗仙人所。备修外道一切苦行。

论曰。得无上菩提。转法轮大般涅槃等事。所显现故。

释曰。后舍外道法。修不苦不乐行。成无等觉。说三乘教。后方舍化。变化事非一。乃至灭后犹有遗形。为佛事故言等事。以此等事显于化身。佛何故先住兜率陀天。后生人中。欲显自身是天人类。以天人是圣道器故。欲示为天人师摄利同类故。为断外道毁谤故。

论曰。诸佛如来所有法身。其相云何。

释曰。欲引相等十义证成法身。法身若成。余二身亦成。故为此问。

论曰。若略说其相。应知有五种。

释曰。若广说如无生无灭等。有无量相。今略说故言有五相。即十义中第一相义。

论曰。此中说郁陀那偈。

释曰。为摄持散义故说此偈。偈中十义后次第释。

论曰。

相证得自在  依止及摄持

差别德甚深  念业明佛身

五相者。一法身转依为相。

释曰。法身即是菩萨转依。

论曰。一切障及不净品分。依他性灭已。

释曰。障有二种。一具分障。二一分障。菩萨所断一切智障。通三界内外故名具分。即是一切障。二二乘所断惑障。唯在三界内名一分障。即是不净品分。并以依他性为依止。治道起时即断此二障。故言灭已。

论曰。解脱一切障。

释曰。由二分障已灭。依他性一分。解脱一切障。

论曰。于一切法得自在为能。

释曰。此依他性一分。能通达一切法同一无性。已得无失。故名自在。

论曰。清净性分依他性。转依为相故。

释曰。欲显异无分别后智。离一切分别故。言清净性分。此无分别智又是依他性一分。依他性有二分。前明灭障显无分别境。后明于一切法得自在。为能显无分别智。此二分是转依。转依为法身相。

论曰。二白净法为相。

释曰。一切法有二种。一黑二白。黑即是恶。白即是善。善中自有四种。法身是真实善故。言白净法为相。

论曰。由六度圆满。于法身至得十种自在。胜能为相故。

释曰。由修六度究竟。于法身得十自在。此十自在是法身胜能。即以法身为性。由六度究竟得十自在。其义云何。

论曰。何者为十。一命自在。

释曰。于寿命中。修短及舍如意得成。

论曰。二心自在。

释曰。于生死受生。不为生死染污。

论曰。三财物自在。

释曰。十种财物饮食为初。随时随处如意能得。

论曰。此三由施度圆满得成。

释曰。若人一切处施。一切物施。以大悲施则施圆满。由大悲行施为因。得心自在。由一切处施为因。得命自在。由一切物施为因。得财物自在。

论曰。四业自在。五生自在。此二由戒度圆满得成。

释曰。业为因生为果故。此二相应。由能制身口业故得业自在。乃至若分分断身心。无变异身口业。由此心成故戒度圆满。由戒度圆满。若欲受余生。如意能引。此业悉令现前故名业自在。由业自在。于业果生中亦得自在。随六道类如意往生利益。若竟如意能舍。取舍二事功能无碍。故名生自在。

论曰。六欲乐自在。由忍度圆满得成。

释曰。忍有三种。一忍辱忍。二安受忍。三通达忍。于他毁损事心不坏。名忍辱忍。于自苦事心无变异。名安受忍。于正法甚深道理心能明证。名通达忍。由此三忍诸法皆随逐心。后于诸法中。随所欲乐如意得成。

论曰。七愿自在。由精进度圆满得成。

释曰。由精进波罗蜜能度一切所作事。于未来世。一切所愿如意得成。故名愿自在。

论曰。八通慧自在。此五通所摄。由定度圆满得成。

释曰。于五通中。未得得已得不失。故名自在。又于五通能自用。亦能令他如我所用。故名自在。由菩萨能得诸菩萨诸甚深定心。随事调伏。若引五通处于自他如意皆成。

论曰。九智自在。十法自在。此二由般若波罗蜜圆满得成。

释曰。菩萨由般若波罗蜜圆满。以无分别智。于阴等法门。心通达无余。得一切种智。名智自在。以无分别后智。通达一切法品类。得一切智。名智自在。以无分别后智。如自所证。为他安立法门。如理得成。名法自在。

论曰。三无二为相。由无有无二相故。

释曰。无二谓无有无无。有为常无为断。无有无无即是不常不断。离于二边。

论曰。一切法无所有。空相不无为相故。

释曰。更释上语一切法皆分别所作。悉无所有。即是二空相故。无有不无二空相故。无无法身即是二空故。以无二边为法身相。

论曰。复次有为无为无二为相。

释曰。无二谓无有为无无为。一切有流法必以有为为相。一切无流法有二种。若道等以有为为相。择灭等以无为为相。法身与有为无为不一不异。是故不得偏以有为无为为相。由真如是有为无为通相。不可说异。真如是清净境。有为无为非清净境。不可说一。法身非有为无为为相。非非有为无为为相。何以故。

论曰。非惑业集所生故。

释曰。一切有为法。皆从惑业生。法身不从业惑生故非有为。

论曰。由得自在能显有为相故。

释曰。法身由得自在。能数数显有为相。谓应化二身故非无为。

论曰。复次一异无二为相。诸佛如来依止不异故。

释曰。无二谓无一无异。三世诸佛由法身无异。法身即是依止是故不异。

论曰。由无量依止能证此故。

释曰。由此法身无量。已成熟善根诸菩萨。无间所证故不可说一。若一余人修行则应无用。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法身不一异义。故重说偈。

论曰。

我执不有故  于中无依别

释曰。于世间由随我执分别。众生依止有差别。于法身无有我执分别故。如来依止无差别。若尔云何立有多佛。

论曰。

如前多依证  假名说不一

释曰。如前因地无量依止能证故。若一一世间身无有法身。菩萨则无所证。由菩萨各各依自身证此法身故。约假名不可说一。

论曰。

性行异非虚  圆满无初故

不一无异故  不多依真如

释曰。诸菩萨发心多故名性异。由性异故加行亦不同。由加行异故有功力。由有功力故能得果。有因义故非虚。若但有一佛。诸余菩萨修行则空无所得。诸佛作众生利益事。无不圆满。由安立彼于三乘故。若诸佛不安立他于无上菩提。则所作佛事不圆满。由利益事圆满故佛不一。如生死无初。无量诸佛亦尔。无初无量。若唯一佛成前后佛不成。则于一佛立始立终。义则可成。由此五义故诸佛不一。

论曰。无异故不多。

释曰。依止不异故诸佛不多。不多故无异。何者为依止。

论曰。依真如。

释曰。真如即清净法界。法界无异。故诸佛依止无差别。此二偈显法身无一异相。

论曰。四常住为相。真如清净相故。

释曰。此下引三证立法身常住义。真如若出离一切垢。无垢清净说名佛果。此真如常住。诸佛是清净真如所显。故法身常住。

论曰。昔愿引通最为极故。

释曰。从初发心乃至八地。经二十七大劫阿僧祇。于中如来依法界发愿成就。愿秉持愿是名引。于一切处无碍故名通。穷生死际故名最极。由依法界起此愿故。法界若无常愿则有尽。愿既无尽故知法界常住。又由此愿引通最极。不空无果故得法身。愿既无尽故法身常住。

论曰。应作正事未究竟故。

释曰。若言佛作众生利益事竟。先愿应穷。不可以愿证法身常住者。是义不然。何以故由正事未究竟故。从今时乃至无穷世。正事无边。若众生未皆得佛。未悉般涅槃。此正事无息。正事由法身成。正事不尽故法身常住。

论曰。五不可思议为相。是真如清净自证智所知故。无譬喻故。非觉观行处故。

释曰。法身有三因缘故不可思议。一非三慧境界故不可思议。非觉观行处故非闻慧境。无譬喻故非思慧境。自证智所知故。非世间及二乘修慧境。是故不可思议。二无分别最上真实故不可思议。无分别者菩萨自证智所知。非凡夫分别境界。凡夫如生盲不能分别色。以未曾见色故。亦非二乘分别境界。此境最极非二乘所证故。不能分别。二乘如新生婴儿不见日轮。以根弱故。最上者无譬喻故。法身于一切法中最极无等。无余法可为譬喻故。非有上人所能知。真实者不可言说故。若不可言说未曾见真实。众生不能分别。一切觉观随言说起。既无言说故非觉观行处。是故不可思议。三法身是诸佛证智所知。非世间聪慧人所能分别。于世间中无物可等法身。由见此物以比知法身。于法身中一切心行皆绝。以境智无差别故。是故不可思议。

论曰。复次此法身证得云何。

释曰。有证不得。有得不证。有亦证亦得。有不证不得。今欲显亦证亦得。一切众生在于生死。无有众生本无法身。恒与法身相应故。此相应无始法自然成。如此相应说名为得。此得非触得。非根识所证故。为离相应得故立此问。如经言于众生聚中。无众生在法身外。如无一色在虚空外。以一切众生皆不离法身故。法身于众生本来是得。得义如此。证义云何。

论曰。是触从初所得。

释曰。为显触得有始。由方便成利益无穷故。如眼证见色必具五义。一有实境对根。二根不坏。三有觉观。四识不乱。五无闇等障。五义若不具则不能证色。证知法身亦尔。必须具五义。

论曰。由缘相杂大乘法为境。

释曰。真如是大乘法。大乘十二部经所说法门。皆共显此真如。一切正说于真如法。则同一味。故名相杂。如众流归海。相杂共为一味。智与境无差别故言缘。菩萨缘相杂大乘中真如法为境。此即第一显境实有最胜。

论曰。无分别智。无分别后所得智。

释曰。证智以无分别为相。由此智于真如境起。离分别故清净成证智。此即第二显智清净如根不坏。无分别后所得智。是前后助法。由此智后更入真观后后转胜。此即第三明助法如觉观。若有毗钵舍那无奢摩他。无证得义故须修奢摩他。修奢摩他有三相。一得因。二得伴类。三得功能。

论曰。五相修成熟修习。

释曰。此明得因。五修及五修所得五果。如因果修差别中说。得无退失名熟。得最上上品名成。数数观察名修习。此明二种因。一不失因。二圆满因。故名得因。

论曰。于一切地善集资粮。

释曰。此明得伴类从初地乃至十地。聚集福德智慧行为资粮故。名得伴类。

论曰。能破微细难破障故。

释曰。此明得功能。由前二义故能破智障。此烦恼与二乘无流道俱起。故名微细。非二乘道所能破故名难破。故名得功能。此即第四明得定如识不乱。

论曰。金刚譬三摩提。

释曰。有四义故。以金刚譬三摩提。一能破烦恼山。二能引无余功德。三坚实不可毁坏。四用利能令智慧通达一切法无碍。

论曰。次此三摩提后灭离一切障故。

释曰。得此定竟。灭一切障方尽。此即第五明灭惑如无闇等障。

论曰。是时由依止转成证得应知。

释曰。金刚心灭时名是时。是时第十地依止。转成佛依止名证得。应如此知。

论曰。此法身有几自在。于中得自在。

释曰。欲显约五阴转依。明法身自在。故为此问。

论曰。若略说有五自在于中得自在。

释曰。若广说有无量自在。今略说止明五种。

论曰。一净土显示自身相好。无边音不可见顶自在。

释曰。如意能现颇梨珂等净土。随众生类如意现身。于大集中。皆对众生无有背者。又称众生所乐见。现种种身。称众生所乐见。现种种相好。所说法音如意。遍满十方世界。于一音中。随诸众生所欲闻法各各得闻。诸梵天等见佛之时。如来身量倍高于彼故。顶不可见。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如此自在何因能得。

论曰。由转色阴依故。

释曰。一一阴皆有如灭差别中所说前四转依。色识名色阴。形碍是色体。对治起时。由分别性不净品一分永得相离。净品一分恒得相应。即是色阴转依。于此转依中。得净土等自在。

论曰。二无失无量大安乐住自在。

释曰。不为诸惑及习气染污。故名无失。如来安乐住不可数量故言无量。过三界乐最胜无等故。名大安乐住。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论曰。由转受阴依故。

释曰。受识名受阴。领苦乐是受体。由转受阴依故。得此自在。

论曰。三具足一切名字文句聚等中。正说自在。

释曰。一切诸法名字。及诸言教文句。从偈以去一章一品。乃至一部皆名为聚。悉能了知如意正说。故名自在。

论曰。由转想阴执相差别依故。

释曰。想识为想阴。执相差别为想体。由转想阴依故得此自在。

论曰。四变化改易引摄大集。牵白净品自在。

释曰。未有现有。及分一为多。是变化。转其本性为改易。所欲见众生。随其远近如意引导。天人夜叉等来大集中。随彼所宜。以四摄摄化。有流善为白。无流善为净。牵此白净品法。生相续中。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论曰。由转行阴依故。

释曰。行识为行阴。作意为行体。由转行阴依故得此自在。

论曰。五显了平等回观作事智自在。

释曰。如来于一切法无有过失。证知非现前境如对现前。譬如人忆持熟习文句。是名显了智。从通达真如以来。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由证平等清净法故。是名平等智。能守三摩提陀罗尼门。于此法门中所欲取法。如意无碍。譬如财主守其库藏取用无碍。是名回观智。能受兜率陀天生。及般涅槃。为立声闻及下地菩萨无流善根。能显如来事。是名作事智。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论曰。由转识阴依故。

释曰。识识为识阴。了别为识体故。转识阴依得此自在。

论曰。此法身应知为几法依止。

释曰。欲显如来无量功德皆从法身生。以法身为依止。故为此问。

论曰。若略说唯三。

释曰。若广说为无量法依止。今略说唯三。

论曰。诸佛如来种种住处依止故。

释曰。住有四种。谓天住梵住圣住佛住。于诸住中如来多住此四法。故偏说此四得有二种。一自在得。二现前得。初成佛时一切如来法具足皆得。名自在得。后时随所正用者。名现前得。若证法身一切如来法皆自在得故。法身为住等法依止。何以故。无离法身得此法故。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欲显法身为住等法依止。故重说偈。

论曰。

诸佛如来受五喜

释曰。菩萨亦有此五德。但未圆满。唯佛具足故言诸佛如来。喜体唯一。但以无失最胜为体。由五因所得故言五喜。诸佛自得解脱。以化身教二乘人令得解脱。何故如来自受五喜。而二乘不得。

论曰。

皆因证得自界故  二乘无喜由不证

释曰。由因有异故。得果不同。以证自界为因。五喜为果。界是如来性。即性净法身。如来自大功能所证。不由无因。不由他得。故言证自界。由证自界故得五喜果。二乘不证此界。故无五喜。

论曰。

求喜要须证佛界

释曰。若人欲求五喜等法。必须修道以证法身。何以故。以果无离因得故。此偈显法身为五喜依止。由证法身故得五喜。不证法身则无五喜。

论曰。

由能无量作事立  由法美味欲德成

释曰。此偈示由五因故称五喜。何者为五。一因自能无量故生喜。一切佛同觉了法身。一切佛同得胜能。一切佛胜能即是一佛胜能。一佛胜能等一切佛胜能。何以故。诸佛同一法身为体。体既是一故。余佛胜能即是一佛胜能。诸佛胜能无量。一佛胜能亦无量。故一佛胜能得等诸佛胜能。诸佛法身同得胜能。是故生喜。由见证自界得此胜能。是故生喜。二因作事立故生喜。一佛所作众生利益事。是一切佛正事。是一切众生利益事。何以故。一切佛所作净土等利益众生正事。即是一佛所作正事。诸佛设皆不作正事。一佛所作正事通等诸佛所作正事。若利益一众生。即是利益一切众生。若一众生成佛。此众生复能教化一切众生。如此转相利益。若诸佛已证自界。则成立此正事。由见证自界作正事立。是故生喜。三因法美味故生喜。由如来昔时学三乘十二部经。后成佛时各观一切法。无不从此法身生。无不还证此法身故。一切法门同一法身为味。由见修多罗祇夜等经同一法身味。是故生喜。四因欲德成故生喜。所欲得成功德亦成。所欲成者。如佛所思无不成就。谓净土及大集等事。功德成者。谓十力四无畏等。一切如来不共法无不圆满。由见此二事成是故生喜。

论曰。

得喜最胜无有失

释曰。过三界喜乐故最胜。一切惑乃至习气皆尽无余故无失。

论曰。

诸佛恒见四无尽

释曰。复次如来见前四喜。乃至穷生死际无有灭尽。设入无余涅槃亦无灭尽。是故生喜。此喜何相。一最胜为相以过三界及二乘喜故。二无失为相。一切惑乃至习气灭尽无余。此显最圆满及最清净。是名第一自利依止。

论曰。种种受用身依止。为成熟诸菩萨善根故。

释曰。诸佛应身无量故言种种。又一一佛应身品类不可说。故言种种。此法身为应身依止。何故为依止。为生此身故。若离应身。登地菩萨善根则不得成熟。故须应身。应身由法身立故。法身为应身依止。此即第二利益菩萨依止。

论曰。种种化身依止。为多成熟声闻独觉善根故。

释曰。此法身不但为应身依止。亦是化身依止。何以故。若离化身下愿众生。谓声闻独觉所有善根不得成熟。多言显不止利益二乘愿乐。地中菩萨善根亦因化身成熟故。法身为化身依止。此即第三利益二乘依止。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四

释智差别胜相品第十三之二

论曰。有几种佛法。应知摄此法身。

释曰。不为显摄法身体。故为此问。为显摄法身证得故为此问。

论曰。若略说有六种。

释曰。若广说有无量种。今略说故止言六种。

论曰。一清净类法。

释曰。灭不净品尽证得法身。名为清净法。云何得此清净法。

论曰。由转阿黎耶识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离本识不净品一分。与本识净品一分相应。名为转依。

论曰。由证得法身故。

释曰。由此转依。金刚道后证得法身。灭德以外其余诸德名清净法。是证得类故名清净类法。

论曰。二果报类法。

释曰。有如来法是果报类。如见色等智名果报法。云何得此果报法。

论曰。由转有色根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灭眼等五根色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证得果报胜智故。

释曰。由此转依。诸佛得果报类智。此智于五尘中。当十方世界众生五根所生识。此智于五尘中起故名果报类。此果报类法是证得类故。名果报类法。

论曰。三住类法。

释曰。如来遍证得一切法。名为住法。云何得此住法。

论曰。由转受行欲尘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灭世间受行欲尘识。故名转依。

论曰。由无量智慧住故。

释曰。由此转依。如来得无量智住。无量境皆不忘失。此智即当受行欲尘触中有忘失。识即是四不护体。此住类法是证得类故名住类法。

论曰。四自在类法。

释曰。于一切处胜能无碍。名为自在法。云何得此自在法。

论曰。由转种种业等摄自在依故。

释曰。于世间中有种种诸业。如耕种商贾等。或蓄聚财物。摄此种种事业。对治起时灭此业等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于一切十方世界。无碍六通智自在故。

释曰。由此转依。于十方世界得无碍六通智。此自在法是证得类故。名自在类法。

论曰。五言说类法。

释曰。如来有不共得四无碍解。于正说中具足胜能。名言说法。云何得此言说法。

论曰。由转一切见闻觉知言说依故。

释曰。于世间中。有见闻觉知四种言说。依六识境起意识分别。由此分别生四种言说。对治起时灭此言说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能饱满一切众生心。正说智自在故。

释曰。由此转依。如来于四言说中。得不共四无碍解。能称众生根性。如意说法皆令得果。此言说法是证得类故。名言说类法。

论曰。六拔济类法。

释曰。是诸佛利益安乐众生意即是大悲。云何得此拔济。

论曰。由转一切灾横过失拔济意依故。

释曰。于世间中。如王等所起灾横。菩萨昔由善友力自势力财物力等。拔济众生灾横过失。对治起时灭此拔济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一切众生灾横过失拔济。智自在故。

释曰。由此转依。能如意拔济一切众生灾横过失。此拔济法。是证得类故。名拔济类法。

论曰。如此六种类法所摄。诸佛如来法身应知。

释曰。此六法前四是自利。后二是利他。利他有二种。一永利二暂利。永利是真实。暂利是假名。并是法身证得类故。言摄法应如此知。

论曰。诸佛法身为可说有差别。为无差别。

释曰。十方诸佛为同一法身。为当有异。

论曰。由依止意用业无异故。应知无差别。

释曰。诸佛同以法身为依止。于众生利益安乐意用亦同。于众生中现成正觉。乃至般涅槃此业亦同。由此义故。应知诸佛法身无差别。

论曰。由无量正觉等事故。应知有差别。

释曰。有诸佛于法身已得正觉。乃至已般涅槃。有诸佛正得正觉。有诸佛当得正觉。乃至般涅槃亦尔。如此等有无量事。前后不同。是故应知法身有差别。

论曰。如法身受用身亦尔。

释曰。诸佛应身无差别有差别。义如法身。

论曰。由依止业不异故。应知无差别。

释曰。十方诸佛应身同依止法身。依止不异故应身无差别。应身以化身为业。诸佛应身无不皆为化身依止。起于化身以业同故无有差别。

论曰。不由能依止差别故无差别。无量依止转依故。

释曰。无量菩萨修道转依。如菩萨数量应身亦尔。不由依止无差别说无差别。由身各异应身亦尔。故有差别。

论曰。变化身。应知如受用身。

释曰。由依法身故无差别。由依应身故有差别。

论曰。此法身应知与几种功德相应。与最清净四无量相应。与八解脱八制入。十一切入。无诤三摩提愿智。四无碍解六通慧。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四种一切相清净。十力四无畏四不护三念处。拔除习气无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法。一切相最胜智等。诸法相应。

释曰。此身与诸功德法相应。故名法身欲显相应法故为此问。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偈有两义。一显如来功德。二显恭敬有功德人。

论曰。

于众生大悲  离诸结缚意

不离众生意  利乐意顶礼

论曰。于众生大悲。

释曰。此下一偈显四无量。此句即明大悲。

论曰。离诸结缚意。

释曰。此句明大慈。离染着意与众生乐。

论曰。不离众生意。

释曰。此句明大喜。众生若已离苦受乐。则恒于彼起欢喜心。

论曰。利乐意顶礼。

释曰。此句明大舍。舍不拔苦与乐意。常怀利乐意。又舍怨亲等相。常怀平等利乐意。由有此德。是故顶礼。复次离诸结缚意者。明离外道及二乘悲心。外道悲心缘众生起为结。二乘悲心缘法起为缚。如来大悲不缘此二起故言离。大悲既尔。慈等亦然。不离众生意者。虽离众生及法缘。如来于众生常不离四无量意。于有苦者不离拔苦意。于无乐者不离与乐意。于己离苦受乐者不离欢喜意。于如此众生不离平等意利乐意。顶礼者令得出世益为利。令得世间益为乐。四无量具有二益。

论曰。

解脱一切障  降伏世智者

应知智遍满  心解脱顶礼

论曰。解脱一切障。

释曰。此一偈显三德。此句明八解脱。八解脱除二种障。一修习障。二胜类障。八解脱具二义。一是无流。二是究竟。是无流故除修习障。即见谛等惑是究竟故。除胜类障即下劣心。

论曰。降伏世智者。

释曰。此句明八制入。是无流非究竟。是究竟非无流。属八制入故。异八解脱。心能制境。使境从心。故名降伏世智者即是佛。

论曰。应知智遍满。

释曰。此句明十一切入。应知是十境。智缘十境遍一切处。故言遍满。

论曰。心解脱顶礼。

释曰。心于此三处皆得解脱。

论曰。

诸众生无余  能灭一切惑

害惑有染污  常怜愍顶礼

论曰。诸众生无余能灭一切惑。

释曰。此偈明无诤三摩提。凡有所作。不起一切众生烦恼诤。

论曰。害惑有染污常怜愍顶礼。

释曰。佛能害众生惑。众生有染污。如来常起怜愍心。

论曰。

无功用无著  无碍恒寂静

释曰。此半偈明愿智。于三世一切事欲知为愿。如来皆能证知为智。修习熟故无功用。习气尽故无著。由此二义故。皆能证知于三世境。如量能知故无碍。如来恒不出观故寂静。寂静显无功用。无碍显无著。

论曰。

一切众生难  能释我顶礼

于依及能依  应说言及智

于能说无碍  说者我顶礼

论曰。一切众生难能释我顶礼。

释曰。此下一偈半明四无碍解。由具四解故能释众生难。

论曰。于依及能依应说言及智。

释曰。于依是义。能依是诸法门。应说言是方言。及智是巧辩。

论曰。能于说无碍。

释曰。于此四中功能无碍。为他说亦无碍。

论曰。说者我顶礼。

释曰。已离惑爱所说无垢。有能说之德故名说者。

论曰。

摄寿住及舍  变化及改性

得定智自在  世尊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通慧。若寿命应尽。能更摄受令长。乃至经八万大劫等。非止八万劫而已。欲住多劫亦如意能住。欲舍亦如意能舍。又于诸定中亦有此三能。从一身中。分出无量身为变化。转金土等为改性。通慧皆由定成如意无碍故。言得定智自在。

论曰。

诸众生见尊  信敬谓胜士

由他见能生  净心我顶礼

释曰。此一偈。合明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众生。见佛大小相生信心及敬心谓如来是最胜之士如来大小相并能生众生清净心。

论曰。

故随彼类音  行往还出离

证知诸众生  正教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四种一切相清净。随众生形类及音辞示现。如彼众生。过去受生为往。现在受生为还。行于二世之中。得三乘道果为出离。佛皆证知此事。如所应为说正教。由四清净故有此能。

论曰。

方便归依净  于中障众生

于大乘出离  摧魔我顶礼

释曰。从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悉名方便。苦法忍乃至第二果为归依。以得四不坏信故。第三第四果为净。以离欲欲界乃至无色界故。魔于此中能障众生。令不得此道果。若大乘中修十地行。出离三障。魔亦于中能为障碍。由如来具十力故。能为众生摧伏众魔。

论曰。

智灭及出离  障事能显说

于自他两利  降邪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四无畏。智即一切智无畏。灭即流尽无畏。出离即说尽苦道无畏。障事即说障道无畏。若有外道。难佛言非一切智。或言诸流未尽。或言如来说尽苦道。修之不能令离苦。说障道法起此障不妨得道。如来于中无畏能降邪难。

论曰。

无制无过失  无染浊无住

于诸法无动  无戏论顶礼

释曰。此偈明四不护。无师制止。身口意命自无十恶等过失。非但无贪瞋邪见烦恼。一切烦恼皆已灭尽。不着诸法故言无染浊无住。不作意知诸法。知诸法无复学义。离于分别。智慧遍满故言无动。过失已除故无戏论。

论曰。

于众伏他说  二惑所远离

无护无忘失  摄众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三念处。若有众生。于大集中闻如来说法。生毁谤如来亦不瞋。若能信受如来亦不。爱若无毁无信如来亦不舍。于此三处常起大悲。以方便力巧说正法。令其入理。于大众中能降伏如此众生。为说正法不起瞋欲二惑。既无瞋欲即知无无明。不由守护心故不忘失。大念大悲。常自坚固故无忘失。以此大悲能摄大众。

论曰。

于利益他事  尊不过待时

所作恒不虚  无迷我顶礼

释曰。十方无量众生。于一刹那中应得利益。如来以大悲力。于一刹那中悉令得利益无空过者亦无一众生得道时。未至预往其所。待时至方为说法。凡有所作皆应时得益。故所作无虚。迷是无明。无明即习气体。由习气尽故利益不虚。

论曰。

于一切行住  无非圆智事

遍知一切世  实体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无忘失。已受生及未受生为行。正受生为住。众生三世事皆是圆智境故。能遍知三世。真如为体故名实体。由体实智圆故无忘失。复次佛在因位修十地为行。得佛为住。圆智能通达此自因果事。遍知一切世明。能通达众生三世事。此解通明能知自他。

论曰。

日夜六时观  一切众生界

与大悲相应  利乐意我礼

释曰。此偈明大悲。佛常观众生。而言六时者。欲为物作轨摸示修道。有自利利他行。以六时修利他行。六时修自利行。众生界即众生性。众生性不同。或因恶生善。或因善事生善。或因怖畏事生善。或因欢喜事生善。大悲能称此性化度故。皆与大悲相应。根及欲乐亦尔。

论曰。

由行及由得  由智及由事

于一切二乘  无等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十八不共法。行是因得是果。智是如理如量智。事即利益众生事。十八不共法不出四义。不与二乘等故名不共。

论曰。

由三身尊至  具相无上觉

一切法他疑  能除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一切相最胜智。三身即是三德。法身是断德。应身是智德。化身是恩德。由三身故。至具三德相果。由得无上觉故最胜。众生于一切法中生疑。如来悉能为除断。

论曰。

无系无过失  无粗浊无住

于诸法无动  无戏论顶礼

释曰。此偈显如来六种清净。一惑障清净即无系。由灭惑等三障故。二业障清净。谓无过失。由灭二十二业障故。三报障清净。谓无粗浊。由除七种生死故。四利益清净。谓无住。由于生死涅槃无隔碍故。五自在清净。谓于诸法无动。不由功用。于一切法如意能现故。六无戏论清净。由过言语觉观思惟境界故。前三明自利。后三明利他。故言等即等此六清净。

论曰。诸佛法身不但恒与如此等功德相应。复与余功德相应。

释曰。前所明功德通大小乘。已说法身与此功德相应。复有大乘不共功德与法身相应。

论曰。谓自性因果业相应。行事功德相应。

释曰。此中略说大乘六种功德与法身相应。谓法身自性。法身因法身果法身业。法身相应。法身生起。

论曰。是故应知。诸佛法身有无上功德。

释曰。于大小乘中。不与他共故无有上。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此六种功德。是故说偈。

论曰。

尊成就真如  修诸地出离

至他无等位  解脱诸众生

论曰。尊成就真如。

释曰。此句明法身自性。成就真如是无垢清净。若在道前道中。垢累未尽未得名成就。道后垢累已尽故名成就。此真如为法身自性。

论曰。修诸地出离。

释曰。此句明法身因。在因位修真如。所显十地究竟。出离皮肉心三障。即是智断二种转依。由此转依故得法身。

论曰。至他无等位。

释曰。此句明法身果。若证法身果。则得净我乐常四德果。净不与阐提等。我不与外道等。乐不与声闻等。常不与独觉等。

论曰。解脱诸众生。

释曰。此句明法身业。若得此果解脱众生。解脱有四种。谓安立善道及三乘。业解脱凡夫及三乘人。

论曰。

无尽等功德  相应现于世

于三轮易见  难见人天等

论曰。无尽等功德相应现于世。

释曰。此两句明法身相应。无尽等有五种功德。与法身相应。一清净为胜。二一切为胜。三无量为胜。四难思为胜。五无尽为胜。从初地至七地。嫉妒等所对治习气垢。永灭不生为依止故。诸德清净为胜。与法身相应。于第八地。无分别无间缺。自然无流道为依止故。诸佛于无流界诸功德一切为胜。与法身相应。于第九地。不可数量三摩提陀罗尼门海。能摄无量法智为依止故。从此海生一一功德。皆无量为胜。与法身相应。于第十地。一切如来所有秘密处。现前证智为依止故。难思为胜。与法身相应。次此后证得佛地时。解脱一切障智为依止故。诸功德无尽为胜。与法身相应。无尽即是常住。为显常住故言现于世。前四功德虽约诸地明其差别。同至果方究竟故。悉与法身相应。

论曰。于三轮易见难见人天等。

释曰。此两句明生起。三轮即是三身。于三身中应化二身易见。法身难见。又法身于深行菩萨及诸佛为易见。于四种众生为难见。一凡夫二声闻。三独觉四始修行菩萨。如经言。如来藏非堕身见众生境界。非游戏颠倒众生境界。非于空散乱菩萨境界。何以故。凡夫人于色等诸法。无如此性。执有我及我所性。不能信乐身见灭离处甘露界。何况能正觉诸佛境界如来藏。二乘人于常住最胜应修中。倒修常住相。游戏无常相。修乐我净亦尔。如此二乘人由倒修不能得诸佛法身道。于中游戏故。四德相应法身非其境界。始修行菩萨迷如来藏空道理。信乐空解脱门。计灭有物以为空。谓诸法先时是有。后则断灭即是空。复有诸菩萨。由得空相思择空义。谓离色等法有别物为空。我今修行为证此空。当来必应得。如来藏非有非无为理故。非散乱心偏执有无境界。人天等即前四众生。法身甚深非其境界故。生起此四种众生迷惑行于法身。有此四事故。自性身于三轮中。非人天能见。

论曰。复次如来法身甚深最甚深。

释曰。以难行难通达难得故。甚深最甚深。复次言说难了达故称甚深。义理无底故称最甚深。复次文义难量故称甚深。品类非一故称最甚深。

论曰。此甚深云何可见。

释曰。以何相能显此甚深。令得可见。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如大乘中所显。法身甚深义有十二种。今以偈说此义。

论曰。

佛无生为生  以无住为住

作事无功用  第四食为食

论曰。佛无生为生。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一甚深。此甚深中复有四种甚深。一生二不住三业四住。此句明生甚深。诸佛受生无生为相。有十种因以证此义。一与无明不同相故。二种种不同故。三摄受自在故。四于住自在故。五于舍自在故。六无二相故。七唯似显现故。八同幻化譬故。九无住处为住处故。十能成就大事故。

论曰。以无住为住。

释曰。此句明不住甚深。诸佛于生死涅槃悉无所住。亦有十种因以证此义。一非永所离故。二灭不尽故。三由诸佛非有法故。四由知非有为性故。五无所得无分别故。六由己离心故。七由得心故。八由心平等故。九住因不可得故。十不住因不可得故。

论曰。作事无功用。

释曰。此句明业甚深。亦有十因为证。一一切碍灭故。二无依止故。三应作无思故。四作者不作心故。五业非运动故。六于非有无功用故。七由宿愿疾利故。八所作已办故。九应作未办故。十由熟修一切法中自在故。

论曰。第四食为食。

释曰。此句明住甚深。亦有十因为证。一示诸佛不资四食。以显自身由食住故。二为长众生善根故。三为显同诸人故。四欲令弟子如法学受用四种命缘故。五欲令他学知足行故。六令他起正勤方便故。七为成熟他善根故。八欲显自身无染着故。九为治正法恭敬心故。十为圆满本愿生故。若如来由此义故食。于四食中是何食。是第四食。四食者。一非清净依止住食。谓段等四食。令欲界众生身得相续住。欲界众生具见修二缚故。依止不清净。此依止由四食得住。故名非清净依止住食。二净不净依止住食。谓业识触三食。令色无色界众生身得相续住。此二界众生已离下界惑。未离自地及上界惑故。依止亦净不净。此依止由三食得住故。名净不净依止住食。三清净依止住食。谓段等四食。令声闻缘觉身得相续住。二乘人三界惑已尽故。依止清净。此依止由四食得住。故名清净依止住食。四能显依止住食。段等四食悉是诸佛食。何以故。诸佛由此食故显自身得住于世。为生长施主净信。为因功德善根故。此食不作如来食事。如来食时。诸天为受施诸众生。是如来意所许故。众生由此食当得成佛。为令众生得成佛故。如来示现以手触食。如此等义悉是甚深。

论曰。

无异亦无量  无数量一事

最坚不坚业  无上应三身

论曰。无异亦无量。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二甚深。此甚深中复有三种甚深。一安立二数三业。此句明安立甚深。诸佛法身无差别故无异。众多依止法。证得此法身故无量。

论曰。无数量一事。

释曰。此句明数甚深。三乘众生无有数量。于中诸佛一事。

论曰。最坚不坚业无上应三身。

释曰。此两句明业甚深。诸佛有三身相应。实体常住故称无上。由应身如来业坚固。不可改转。以真实故。由化身如来业不坚固。由权以方便引出二乘。后以应身。教彼修菩萨道故。

论曰。

无一法能觉  一切无不觉

一一念无量  有不有所显

论曰。无一法能觉。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三正觉甚深。人法二非有。所觉既无故能觉亦无。

论曰。一切无不觉。

释曰。诸佛由假名故无非是佛。是故无一非觉。觉此法云何。

论曰。一一念无量。

释曰。一一刹那。无量诸佛正觉真如。若尔诸佛与真如为一为异。若一则无觉。若异则无真如。

论曰。有不有所显。

释曰。一切法名有不有。谓一切法空。诸佛是诸法空所显。是故不可说能觉。不可说不觉。

论曰。

无欲无离欲  依欲得出离

已知欲无欲  故入欲法如

论曰。无欲无离欲。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四离欲甚深。由欲不有故如来无欲。从本无欲故亦无离欲。若欲是有可有离欲。欲既本无故无离欲。

论曰。依欲得出离。

释曰。由诸菩萨永除上心欲。但留随眠欲故。诸菩萨得出离成佛。何以故。苦不留此随眠欲则同二乘涅槃。若不除上心欲。则与凡夫不异。如无上依经说。菩萨作是念。诸惑本来不入众生自性清净心。诸惑唯是客尘自分别所起。我今有能。为除诸众生客尘烦恼。能说如理正教。由此念菩萨不起下劣心。菩萨由此念。于众生生贵敬心。诸菩萨复作是念。诸惑无力无能。何以故。诸惑无真实依止。但虚妄分别诸惑。如理正思惟所观。不更起乖违。是故我等应作如此如此观。由此观诸惑不更生染着。若诸惑无复染着。是为最善。非是染着。若我爱惑染着。我云何能为众生解烦恼系缚。说如理正教。此惑能令生死相续。与善根相应。成熟众生。是故我今应摄留此惑。

论曰。已知欲无欲故入欲法如。

释曰。菩萨见欲是分别性故欲不有。欲无相性即是欲法真如。菩萨知欲不有。得入此真如故。于欲得出离。

论曰。

诸佛过五阴  于五阴中住

与阴非一异  不舍阴涅槃

论曰。诸佛过五阴于五阴中住。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五灭阴甚深。诸佛已过色等五取阴。由不得五阴。于阴法如中住。

论曰。与阴非一异。

释曰。诸佛已舍阴分别。依他性与阴非一非异。何以故。佛所住五阴真如。是分别依他阴家法故不异。由此义虽一非不异。真如是清净境界。阴非清净境界故非一。

论曰。不舍阴涅槃。

释曰。由与阴真如永相应。无舍离义。故如来般涅槃最胜。

论曰。

诸佛事相杂  犹如大海水

我已正应作  他事无是思

论曰。诸佛事相杂犹如大海水。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六成熟甚深。诸佛于众生共同利益事。譬如众流入于大海。同为龟鱼等受用。如此诸佛共入法界。真如平等作利益事。成熟众生。

论曰。我已正应作他事无是思。

释曰。我已作他利益事。正作当作。于三世中并无作意思量。虽不作意。利益事如法得成。譬如摩尼宝及天鼓。无有作意而所作事成。

论曰。

由失尊不现  如月于破器

遍满诸世间  由法光如日

论曰。由失尊不现如月于破器。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七显现甚深。诸佛于世间不显现。而世间说诸佛身常住。若身常住云何不显现。譬如于破器中水不得住。由水不住故。于破器中实有月不得显现。如此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他软滑性故。若佛不显现可无佛耶。

论曰。遍满诸世间由法光如日。

释曰。若诸佛于非有过失众生所见。亦恒作诸佛正事。说三乘十二部经。犹如光明。定是诸佛应作下种成熟解脱等诸利益事。如世间中生盲人。虽不见日日光恒照一切色像。为令有目者得见故。

论曰。

或现得正觉  或涅槃如火

此二实不有  诸佛常住故

论曰。或现得正觉或涅槃如火。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八菩提般涅槃甚深。诸佛有处现得正觉。有处现般涅槃。譬如火性有处然有处灭。诸佛亦尔。有诸众生已成熟。如来于彼现般涅槃。于未成熟现得正觉。为令彼得成熟及解脱故。譬如火性由种类是一。法身亦尔。由真如性是一。

论曰。此二实不有诸佛常住故。

释曰。菩提般涅槃为二。但变异他心令他谓二体。实不有。由如来法身常住无前后故。

论曰。

如来于恶事  人道及恶道

于非梵行法  住第一住我

释曰。此一偈明第九住甚深。诸佛如来住最胜住。住最胜我。诸佛若住不离此二处。或住最胜住。或住最胜我。恶事谓一切不善法。如来于不善法恒住最胜住。最胜住谓真空定。即是圣住。众生若在人道中。若在恶道中。如来缘彼众生住。或由第四定。即是天住。谓最胜住。或由大悲即是梵住。谓最胜住。于非梵行法。谓六尘染着。此中佛住最胜我。最胜我即法界清净。如来恒观六尘空为体为境。即是佛住。

论曰。

佛一切处行  亦不行一处

于一切生现  非六根境界

论曰。佛一切处行。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十显现自体甚深。如来后智。于善恶无记法中遍满恒行。

论曰。亦不行一处。

释曰。由无分别智。离智境界不可分别。故无一处行。复次由化身无处不行。由法身应身无有行处。

论曰。于一切生现非六根境界。

释曰。诸佛如来由化身。于一切众生中显现具相。诸佛由化身。乃至地狱道等众生亦见。在彼受生为化度彼故。由诸佛不现似变化性。彼众生虽见不能了别。谓是已同类故。佛化身非地狱等众生六根境界。

论曰。

诸惑已灭伏  如毒咒所害

由惑至惑尽  佛证一切智

论曰。诸惑已灭伏如毒咒所害。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十一灭惑甚深。诸惑谓见修烦恼。于菩萨地中先已灭尽。余心烦恼虽复未灭。由智念所伏废其功用。譬如众毒咒力所害无复本能。心惑亦尔。智念所守。不能复生二惑染污。

论曰。由惑至惑尽佛证一切智。

释曰。诸菩萨留随眠惑为助道分。不同二乘速般涅槃。由此事故修道究竟。得习气灭尽及证圆智。

论曰。

谛惑成觉分  生死为涅槃

得成大方便  故佛难思议

论曰。谛惑成觉分。

释曰。此下明第十二不可思议甚深。若由留惑故得惑尽者。二乘集谛成菩萨觉分。如二乘觉分能灭彼集谛。菩萨用彼集谛以灭心惑。故成觉分。

论曰。生死为涅槃。

释曰。若集谛是觉分。苦谛即是涅槃。何以故。诸菩萨在生死不被染污。起自他两利皆得圆满譬如二乘在有余涅槃。不为二惑所染污。能得自利。

论曰。得成大方便故佛难思议。

释曰。在因位得大方便。谓般若大悲。在果位得大方便。谓三身。法身是自利方便。余二身是利他方便。是故如来不可思议。

论曰。由此义故十二种甚深。应知。谓生不住业住甚深。安立数业甚深。正觉甚深。离欲甚深。阴灭甚深。成熟甚深。显现甚深。菩提般涅槃显现甚深。住甚深。显现自体甚深。灭惑甚深。不可思议甚深。

释曰。佛有三身。诸菩萨若念佛应缘何身。应缘法身。

论曰。诸菩萨缘法身忆念佛。此念缘几相。

释曰。法身有无量甚深道理。若缘法身应缘几相。

论曰。若略。说诸菩萨依法身。修习念佛有七种相。

释曰。此七相是法身正用。即是法身圆德。为显念佛须缘此圆德故。略说七相。一诸佛圆德属自心。由六通自在故。二此德常住是真实善故。三最无过失灭习气尽故。四无惓无难无功用故。五受大法乐由诸土清净故。六无苦无难无染障故。七有大事用平等利他故。若菩萨忆念此七种圆德。则能通达法身。须依法身修习念佛者。为显学一切观行门皆缘真如得成。若不缘真如则观行不清净。

论曰。何等为七。一诸佛于一切法。至无等自在。

释曰。三世诸佛于六通境得最极自在。同类人不能为碍。下类人非所能及。在有心无心位中恒不废。以修习成熟故。故名自在。非声闻独觉菩萨所得。又于世间无可譬。故名无等。

论曰。如此修习念佛。

释曰。令此念与法身成一。故名修习。

论曰。于一切世界。至得无碍无边六通智故。

释曰。诸佛成就六通。于十方世界无能沮损。无有限极。不同二乘有碍有边故。如来通慧自在无等。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若诸佛于一切法有无等自在。云何一切众生不悉般涅槃。为释此难是故说偈。此偈为显此因由此因故彼不般涅槃。

论曰。

被障因不具  一切众生界

住二种定中  诸佛无自在

论曰。被障因不具。

释曰。一切众生若有业等诸障。诸佛于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慧由被障故不得自在。若众生无涅槃性。名因不具。诸佛于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慧亦无自在。无涅槃性。谓贪着生死不信乐大乘。

论曰。一切众生界。住二种定中。诸佛无自在。

释曰。众生界。谓四大空识六界是实。依此六界假立众生。众生是假名。有六道差别故言一切。如此众生若在二种定中。一所作业定。二受果报定作业定。谓凡夫所作十恶等。业决定应感四恶道报。果报定。谓极钝根颠狂众生。及正受四恶道报。如来于此众生亦无自在。何以故。以无外缘故。

论曰。二如来身常住。

释曰。以十种因。共证法身及众德常住三因。证法身。七因证余身。三因证法身者如论。

论曰。由真如无间解脱一切垢故。

释曰。此即三因中一因。真如谓道后真如。无间位即佛金刚心。能灭最后微细无明。及无有生死苦集二谛。故言解脱一切垢。此无垢清净真如是常住法。诸佛以此为身故。诸佛身常住。由此身常住。依此身有众德故。众德亦常住。此常住以真实性为相。

论曰。三如来最无失一切惑障。及智障永相离故。

释曰。一切有失无失众生中。如来最无失。由过失因缘已灭尽故。现在已灭未来不生。故言永相离。

论曰。四一切如来事无功用成。

释曰。作意名功用。缘三世起。谓我已作正作当作。离如此作意名无功用。但由本愿力。所欲作事。自然皆成。

论曰。不由功用。恒起正事永不舍故。

释曰。若由功用有正事。则有起不起。以不由功用。是故恒起。由本愿无尽故永不舍。以众生不尽故。本愿不尽。

论曰。五如来大富乐位。

释曰。大富由外财大乐由正法。

论曰。一切佛土最微妙清净。为富乐故。

释曰。净土中有八不可得二可得。故名最微妙清净。八不可得者。一外道。二有苦众生。三生姓家富等差别。四恶行人。五破戒人。六恶道。七下乘。八下意下行诸菩萨。二可得者。一最上品。意行诸菩萨。二诸如来显现于世。所住为最微清净。能住为最妙清净。

论曰。六如来最无染着。

释曰。上心惑为染。随眠惑为着。又约惑障为染。智障为着。又烦恼有二相。一以喜为相。二以忧为相。欲慢见等以喜为相瞋疑无明等以。忧为相。喜相惑为染。忧相惑为着。二惑皆灭尽故名无染着。

论曰。出现世间非一切世法所染。如尘不能染空故。

释曰。因立故名出世。果成故名现世。又自利圆满故名出世。利他圆满故名现世。或佛出世未现于世。如已成道未转法轮。若转法轮。世间方能了别是佛是一切智。世间所了别故名现世。如来虽受用衣食等四缘。为生长众生善根。非为资益自身。于此缘中不生忧喜。故不为世法之所染污。空以非有为体。体无碍故不为有物所染。如来亦尔。

论曰。七如来于世间有大事用。

释曰。如来出世以化身成道。乃至般涅槃名大事。此身所作众生利益事名用。

论曰。由现成无上菩提及大般涅槃。未成熟众生令成熟。已成熟众生令解脱故。

释曰。为未下种及未成熟众生令下种成熟故。现成菩提。为已成熟未解脱众生。令解脱故。现般涅槃。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此中说二偈。重明七相。显法身七种圆德。

论曰。

随属如来心  圆德常无失

无功用能施  众生大法乐

论曰。随属如来心圆德。

释曰。诸佛圆德。谓六通等。但属自心不关外缘。

论曰。常。

释曰。此圆德由依常住法身真实善为性故。众德皆常。

论曰。无失。

释曰。由法身离一切障。所依无失。故能依亦无失。

论曰。无功用。

释曰。由修因及本愿成熟。所作佛事皆自然成。无惓无难故言无功用。

论曰。能施众生大法乐。

释曰。由得净土自在。有大人能受大法。得弘自如理行。令他如理行故名法乐。

论曰。

遍行无有碍  平等利多人

一切一切佛  智人缘此念

论曰。遍行无有碍。

释曰。于八世法。如来后智恒分别此事。于中无忧喜心故。遍行无碍。若有碍则有苦。无碍故安乐。诸佛虽行六尘。过于言说。以离有无执故。

论曰。平等利多人。

释曰。凡夫二乘新行菩萨。及深行菩萨名多人。如来能平等利益。说大富行善道行安乐行自利行二利行。此即是有大事用。

论曰。一切一切佛智人缘此念。

释曰。一切者即目。智人谓诸菩萨。诸菩萨缘此七相。念一切佛法身。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五

释智差别胜相品第十三之三

论曰。复次诸佛如来净土清净。其相云何应知。

释曰。前于七念中。明如来大富乐即是净土。前但说八人不可得二人可得。未明不可得及可得所在之处。今欲显示此处故。问净土相。

论曰。如言百千经菩萨藏缘起中说。

释曰。总举诸经故称如言。菩萨藏中有别净土经。经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经。又华严经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经。于此经缘起中广说净土相。如此净土文句显何功德。

论曰。佛世尊在周遍光明七宝庄严处。

释曰。一金二银三琉璃四摩娑罗五阿输摩竭婆六因陀罗尼罗七卢嬉胝柯目多。此一一宝光明皆周遍一切处。此处以七宝为庄严。佛住其中。

论曰。能放大光明。普照无量世界。

释曰。此明七宝光明所照之处。释周遍义。此两句明色相圆净。

论曰。无量妙饰界处各各成立。

释曰。此庄严希有无等故言妙饰。有众多妙饰故言无量。所游行地为界。所居地为处。一一界一一处。庄严具足故言成立。此句明形貌圆净。

论曰。大域边际不可度量。

释曰。径度为度。周围为量。一一佛净土边际。非凡夫以由旬等数所能度量。此句明量圆净。

论曰。出过三界行处。

释曰。三界集谛为行。三界苦谛为处。净土非二界苦集所摄。故言出过三界行处。此句明处圆净。若非苦集谛摄。以何因得生。以何法为体。

论曰。出出世善法功能所生。

释曰。二乘善名出世。从八地已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为世法对治。出出世法为出世法对治。功能以四缘为相。从出出世善法功能。生起此净土故。不以集谛为因。此句明因圆净。何者为出出世善法。无分别智。无分别后智所生善根。名出出世善法。

论曰。最清净自在唯识为相。

释曰。菩萨及如来唯识智。无相无功用故言清净。离一切障无退失故言自在。此唯识智为净土体故。不以苦谛为体。此句明果圆净。

论曰。如来所镇。

释曰。如此相净土。如来恒居其中。最为上首故言镇。此句明主圆净。

论曰。菩萨安乐住处。

释曰。自受行正教。教他受行正教名安乐。菩萨于净土助佛助道。具此二事故名安乐住处。此句明助圆净。

论曰。无量天龙夜叉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等所行。

释曰。净土中实无此众生。欲令不空故。佛化作如此杂类。此句明眷属圆净。若有如此众生诸菩萨等。皆何所食。

论曰。大法味喜乐所持。

释曰。大乘十二部经名大法。真如解脱等为味。缘此法味生诸菩萨喜乐。长养诸菩萨五分法身。此句明持圆净。餐此法味作何等业。

论曰。一切众生。一切利益事为用。

释曰。凡夫三乘名一切众生。随其所能为说正教。令如说修行。离四恶道。离生死。离二乘自爱行。名一切利益。此句明业圆净。若菩萨于众生行如此业。能行及行处得何利益。

论曰。一切烦恼灾横所离。

释曰。三界集谛名一切烦恼。三界苦谛名一切灾横。此二悉离能行行处。此句明利益圆净。若离如此法。有余怖畏不。

论曰。非一切魔所行处。

释曰。净土中无阴魔烦恼魔死魔天魔故。离一切怖畏。此句明无怖畏圆净。若净土中无一切怖畏。六根所受用法悉具有不。

论曰。胜一切庄严。如来庄严所依处。

释曰。非唯是有一切所受用具最胜无等。是如来福德智慧行圆满因所感。如来胜报依止此处。是故最胜。此句明住处圆净。净土中以何法为出入路。

论曰。大念慧行出离。

释曰。大乘正法名大法。于大法中闻慧名念。思慧名慧。修慧名行。此三于净土是往还道。故名出离。此句明路圆净。若有此路为乘何法。

论曰。大奢摩他毗钵舍那乘。

释曰。大乘中五百定名奢摩他。如理如量智名毗钵舍那。以此二为乘。此句明乘圆净。若有此乘从何门入。

论曰。大空无相无愿解脱门入处。

释曰。于大乘中三解脱门。一体由无性故空。空故无相。无相故无愿。若至此门得入净土。此句明门圆净。世间世界地轮依水轮。水轮依风轮。净土为依何法。

论曰。无量功德聚所。庄严大莲花王为依止。

释曰。以大莲华王。譬大乘所显法界真如。莲华虽在泥水之中。不为泥水所污。譬法界真如虽在世间。不为世间法所污。又莲花性自开发。譬法界真如性自开发。众生若证皆得觉悟。又莲花为群蜂所采。譬法界真如为众圣所用。又莲花有四德。一香二净三柔软四可爱。譬法界真如总有四德。谓常乐我净。于众花中最大最胜故名为王。譬法界真如于一切法中最胜。此花为无量色相功德聚所庄严。能为一切法作依止。譬法界真如为无量出世功德聚所庄严。此法界真如能为净土作依止。复次如来愿力所感宝莲花。于诸花中最大最胜故名王。无量色相等功德聚所庄严。能为净土作依止。此句明依止圆净。净土中何法是如来住处。

论曰。大宝重阁。如来于此中住。

释曰。此别明如来住处。如世间受用器世界。有无量过失。若受用净土有何功德。

论曰。如此净土清净显色相圆净。形貌量处因果主助眷属持业利益无怖畏住处路乘门依止圆净。由前文句。如此等圆净皆得显现。复次受用如此净土清净。一向净一向乐一向无失一向自在。

释曰。恒无杂秽故言一向净。但受妙乐无苦无舍故言一向乐。唯是实善无恶及无记故言一向无失。一切事悉不观外缘。皆由自心成故名一向自在。复次依大净说一向净。依大乐说一向乐。依大常说一向无失。依大我说一向自在。菩萨若忆念如来富乐。应如此知。

论曰。复次诸佛法界。恒时应见有五业。

释曰。此中应明法身业。而言诸佛法界者。欲显法身含法界五义故。转名法界。五义者。一性义。以无二我为性。一切众生不过此性故。二因义。一切圣人四念处等法。缘此生长故。三藏义。一切虚妄法所隐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缘故。四真实义。过世间法。世间法或自然坏。或由对治坏。离此二坏故。五甚深义。若与此相应。自性成净善故。若外不相应。自性成[穀-禾+卵]故。由法身含法界五义。诸菩萨应见法身恒与五业相应。无时暂离。

论曰。一救济灾横为业。由唯现盲聋狂等疾恼灾横能灭除故。

释曰。此明大悲力。若定业报众生。如来于中则无自在。此如前释。若不定业报。或现在过失。或有对治业。如此众生若至佛所。如来作意及不作意。皆能令离此等灾横。

论曰。二救济恶道为业。从恶处引拔。安立于善处故。

释曰。此明正行力。如来作意及不作意。一切众生若至佛所。无不息恶行善。

论曰。三救济行非方便为业。诸外道等加行非方便。降伏安立于佛正教故。

释曰。此明威德力。诸外道多行非方便。若常见外道多行苦行。以计有未来生故。断见外道多行乐行。以计无未来生故。或思惟自在天为道。或思惟我为道。或思惟自性为道。或思惟我自性中间为道。如此等悉是非方便行。如来以通慧导。降伏其高慢。以记心导降伏其不信。以正教导降伏其邪见。既降伏已。随其根性安立于三乘正教中。

论曰。四救济行身见为业。为过度三界。能显导圣道方便故。

释曰。此明方便力。一切三界众生无离身见。身见者。若为多物所成。体是无常故名身。为五阴等和合所成故名多物。未有有。已有灭。故名无常。外道于多计一。于无常执常。谓是一是常为我。为破此见亦非一非常。故名身见。若离身见。则得过三界集度三界苦。说正教名显。生彼三慧为导。苦法忍已去乃至阿罗汉果名圣道。从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为圣道方便。显道令修方便得圣道。又如来令众生离身见出三界。此未是真实圣道。但是圣道方便先显导令修此方便圣道。为得真实圣道缘由。

论曰。五救济乘为业。诸菩萨欲偏行别乘。及未定根性声闻。能安立彼为修行大乘故。

释曰。此明真实教力。乘有人法。人有大乘人有小乘人。法有方便乘法有正乘法。转方便乘修治正乘故。名救济乘。摩诃般若经说。乘有三义。一性义二行义三果义。二空所显三无性。真如名性。由此性修十度十地名行。由修此行。究竟证得常乐我净四德名果。又中边论说乘有五义。一出离为体谓真如。二福慧为因能引出故。三众生为摄。如根性摄令至果故。四无上菩提为果。行究竟至此果故。五三惑为障。除此三惑。前四义成故。诸菩萨在十信位中。修大行未坚固。多厌怖生死。慈悲众生心犹劣薄。喜欲舍大乘本愿修小乘道。故言欲偏行别乘。小乘说声闻。若得信等五根不名定根以未得圣故。若得未知欲知等三根则名定根。以得圣故。若至顶位不名定性。以不免四恶道故。若至忍位名为定性。以免四恶道故。若依小乘解。未得定根性。则可转小为大。若得定根性则不可转。如此声闻。无有改小为大义。云何得说一乘。今依大乘解。未专修菩萨道。悉名未定根性故。一切声闻皆有可转为大义。安立如此大小乘人。令修行大乘。

论曰。于如此五业。应知诸佛如来共同此业。

释曰。世间众生于五业不同。诸佛五业无不同义。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欲显众生不同业诸佛同业是故说偈。

论曰。

因依事意及诸行  异故世间许业异

释曰。此明众生五业不同。一因二依三事四意五行。因不同者。如别因成地狱。别因成天。别因成人。畜生饿鬼等亦尔。由因不同故作业不同。依不同者依即彼身。由身不同故作业不同。事不同者。如人道中或商估或耕种或事王。如此等事不同。故业不同。意不同者。一切众生根欲性名意。此等种种不同故业不同。诸行不同者。色等五阴名诸行。色阴中如火所作异水等所作。受所作异想等所作。故业不同。由此五事。此作非彼作。世间愚智皆许其业有异。

论曰。

此五种异于佛无  是故世将同一业

释曰。前五种事于诸佛悉无。何以故。诸佛因同。同修福德智慧行故。诸佛依同。同一法身故。诸佛事同。同有自利利他事故。诸佛意同。同有利益安乐众生意故。诸佛无诸行同。同出离有为法故。由无此五异故皆同一业。大悲引导众生。俱向涅槃故名世将。

论曰。若尔声闻独觉非所共得。如此众德相应诸佛法身。诸佛以何意故。说彼俱趣一乘与佛乘同。

释曰。若诸佛无前五异。由法身五业是同。二乘人有五业异。不得法身。无五业同。如来为何义故。说二乘人同趣一乘皆得成佛。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说一乘意。是故说偈。前偈以了义说一乘。后偈以密义说一乘。

论曰。

未定性声闻  及诸余菩萨

于大乘引摄  定性说一乘

释曰。有诸声闻等。于小乘根性未定。欲引令信受大乘。摄令修行大乘。谓未得令得。已得令不退。云何彼舍小乘道。于大乘般涅槃。佛为此意故佛说一乘。引摄令入住大乘。

论曰。及诸余菩萨于大乘引摄。

释曰。有诸菩萨于大乘根性未定。云何安立彼于大乘。令不舍大乘于小乘般涅槃。为此意故佛说一乘。引摄令入住大乘。

论曰。定性说一乘。

释曰。有诸菩萨。于大乘根性已定。无退异意。为此菩萨故说一乘。

论曰。

法无我解脱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涅槃  究竟说一乘

释曰。由法等无我等解脱等故说一乘。此中法即真如。一切三乘皆不离真如。是彼所应乘法。由真如法同故说一乘一切法唯法无人。若人实无云何分别。此人是声闻。此人是独觉。此人是菩萨。如此分别不称道理。由无我义同故说一乘。三乘人同解脱惑障。如佛言解脱与解脱无有差别。由灭惑义同故说一乘三义。同故名等。

论曰。性不同。

释曰。有二乘人。于自乘位根性不同。此人虽求二乘道。未得二乘。由二乘根性未定故。可转作大乘根性。为化此人故说一乘。

论曰。得二意涅槃。

释曰。二意中初名于众生平等意。诸声闻等人。于一切众生作如此意。彼即是我。我即是彼。由此意故。谓彼得正觉即是我得正觉。我得正觉即是彼得正觉。如我应解脱自身。亦应如此解脱众生。为如此意故说一乘。后名于法如平等意。诸声闻等人。如来于法华经中。为其授记已得佛意。但得法如平等意。未得佛法身。若得此法如平等意。彼作是思惟。如来法如即是我法如。由如此意故说一乘。复次于法花大集中。有诸菩萨名同舍利弗等。此菩萨得此意。佛为授记故说一乘。复次佛化作舍利弗等声闻。为其授记欲令已定根性声闻。更练根为菩萨。未定根性声闻。令直修佛道。由佛道般涅槃。如佛言曰我今觉了过去世中。已经无量无数劫依声闻乘般涅槃。欲显小乘非究竟处。令其舍小求大故。现为此事。由如此义故说一乘。

论曰。究竟说一乘。

释曰。若说乘义唯一乘是乘。所余非乘。若过此乘。无别行故。余乘有上所谓佛乘。由此义故。若彼乘比此乘。此乘无等。彼乘失没故名究竟。由如此义故说一乘。

论曰。三世诸佛若共一法身。云何世数于佛不同。

释曰。诸佛既同得一法身。云何有三世。复有众多。若有三世及众多。云何言一。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有因证诸佛或一或多。今欲显示此义。是故说偈。云何或一。

论曰。

于一界中无二故  同时因成不可量

次第成佛非理故  一时多佛此义成

释曰。一法界平等。诸佛是法界所显。由法界一故诸佛是一。复次一时中于一世界。无二佛俱出故说或一。云何或多。

论曰。同时因成不可量。

释曰。于一时有无数诸菩萨。同时修福德智慧二行。因已成熟。若不同时得无上菩提果。则修行唐捐。以诸菩萨修因。同时成熟同时得果故。一时有多菩萨成佛不可度量。若言因虽俱成。必前后次第成佛。是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次第成佛非理故。

释曰。诸菩萨不作是愿。我当相待次第成佛。由此愿故因虽成熟故待次第。既无此愿。云何因俱成熟。不同时得果。云何多人俱时修因不观次第。得果之时必观次第。故此义非理。

论曰。一时多佛此义成。

释曰。此句明一时中。十方世界有无量佛。同时出世。若言有佛经证于世间。但一如来无俱出义。是义不然。经言无处无位非前非后。二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出现于世。有处有位。若一如来出现于世。譬如二转轮王不得同时共生一处。此经为当说大三千世界无二如来。为当说一切世界无二如来。宜应详释。此经说一切世界。何以故。不应限碍世尊胜能。唯世尊一人于一切处有胜能。若一佛不能于余处化度众生。余佛亦应不能。复有经言。舍利弗。若人至汝所作如是问。大德舍利弗。于今时有沙门婆罗门。与沙门瞿昙平等平等于无上菩提不汝得此问。当云何答。舍利弗言。若有人至我所作如是问。我当如是答。善男子。于今时无沙门婆罗门与世尊平等平等于无上菩提。何以故。世尊。我从世尊吉祥口闻。从世尊所得。无处无位。无前无后。二如来并出于世。有处有位唯一如来出现于世。若尔云何于梵王经中。佛说但大三千世界中我自在成。如此言教别有密意。若世尊不作意。但在自性中无功用心。于大三千世界。言语光明五识等事自然得成。若有功用心。无边世界是如来境。复有余部说。于余世界别有诸佛出世。何以故。有无量菩萨同时修行六度。因已成熟不可数量。无有道理诸佛于一处一时共生。无有别法能碍彼于余处出世。是故定知于余世界别有诸佛出世。此经证诸佛不同一时出世譬。如转轮王。今当详辩此经此经若说一世界一佛出世。不妨余处。若说一切世界一佛出世。余转轮王于别世界不应得生。既说转轮王不俱生。譬诸佛。汝若忍许余世界有别转轮王。云何不忍许诸佛出余世界。佛出于世是大吉祥。何故不许于多世界有多佛出世。此无过咎。世间有多众生。与最胜利益相应故。云何于一世界。二佛不俱出现。以无用故。又随宿愿故。诸菩萨昔作是愿。愿我于盲闇世界无人将导处。得成正觉。为作光明为彼将导。由此愿故无二佛俱出。若尔何故唯说一佛。不说多佛。为令众生起极尊重。及急修行故。何以故。若但于一佛则起极尊重心。谓他无如此德。亦能急修行如来正教。何以故。佛若涅槃。我等则无归依处。故偈言一时多佛此义成。

论曰。云何应知。诸佛法身非一向涅槃。非非一向涅槃。

释曰。有诸师说。诸佛如来不永般涅槃。别部声闻乘人说。诸佛如来永般涅槃。此二执非了义说。是密意所显。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此义是故说偈。

论曰。

由离一切障  应作未竟故

佛一向涅槃  不一向涅槃

释曰。诸佛永解脱惑障及智障。是故一向涅槃。如来应作正事未究竟。谓未成熟令成熟。已成熟令解脱。此二事不可休废。是故如来不一向涅槃。若如二乘一向涅槃。如来本愿但有愿无果。若了义说。应言有涅槃有不涅槃。

论曰。云何受用身不成自性身。

释曰。应身不成法身是道理。应身成法身非道理。此是非义云何可知。

论曰。由六种因故。

释曰。有六种因。证是非义。

论曰。一由色身及行身显现故。

释曰。十入名色身。受等名行身。诸佛以真如法为身。于法身中色行不可得。应身则不尔。此义云何。一切智大定大悲等。恒河沙等如来功德。虽依法身。若显现时不离化身此化身似佛异一切众生。为应身事相。故色行于应身有。于法身无。是故应身不成法身。是道理成则非道理。

论曰。二由无量大集处差别显现故。

释曰。应身有差别。由佛弟子大集轮差别故。应身能集菩萨弟子众。法身不尔。何以故。大通慧能集菩萨众。大通慧即是应身。能说正法立义释疑。此是般若功用。般若即是应身。日夜六时观众生根性。往彼为作利益事。是大悲功用。大悲即是应身。若以应身即是法身。则不能集化菩萨。若法身即是应身。则诸佛非常住。由此差别显现故。应身不成法身。

论曰。三随彼欲乐见。显现自性不同故。

释曰。彼为无量菩萨。欲乐观如来众德。但依应身观。随其欲乐。所见众德显现不同。如此应身自性不定。以多种类故。法身不尔。是故应身不成法身。复有别经。为证应身随众生欲乐。现相不同。何以故。有诸众生于应身。欲见黄色青色等。及乐受舍受等。有识无识等。种种不同。皆悉得成。此经显应身自性不定。法身则不尔。故应身不成法身。

论曰。四别异别异见。自性变动显现故。

释曰。有一众生。先见此应身别异相显现。此众生后见此应身更有别异相显现。如一人见不同。余众生见亦尔。为成熟此众生善根故。初现粗相。次现中相。后现微妙相。应身有此变动相。法身不尔。故应身不成法身。

论曰。五菩萨声闻天等。种种大集相杂和合时。相杂显现故。

释曰。应身恒时。由菩萨等种种大集相杂听法时。应身有三相杂。一一切众生各各见佛。皆对其前故名相杂。二随无量众生色相不同。佛如其色相。故名相杂。三随其根性所宜。大智大定大悲有无量事用。故名相杂。应身有此相杂。法身不尔。若以法身为应身。佛无利益众生事。若以应身为法身。佛无现世安乐义。以恒喧动离寂静故。是故应身不成法身。

论曰。六阿黎耶识及生起识见转依。非道理故。

释曰。阿黎耶识及生起识。即是受用身。此二识转依名法身。若自性身即是受用身。转二识依复得何身。由此非道理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若受用身即是自性身。则无大智等众德。由不无众德故。自性身不成受用身。

论曰。是故受用身。无道理成自性身。

释曰。由此六因。证知是道理非道理义。

论曰。云何变化身不成自性身。

释曰。变化身不成法身。是道理。变化身成法身。非道理。是非义。云何可知。

论曰。由八种因故。

释曰。有八种因证是非义。

论曰。一诸菩萨从久远来。得无退三摩提于兜率陀天道及人道中受生。不应道理。

释曰。菩萨从得初地乃至十地。经三十大劫阿僧祇。得五百不退定。久已离欲三界。无有道理生天道中。何况有道理于人间。在释迦王种中生。为化下众生故。现受人身。此身无因而于世间是有。故非果报身及自性身。但是变化身。

论曰。二诸菩萨从久远来。恒忆宿住。

释曰。菩萨从初地至十地。于长时中恒忆宿命。先所修得无量伎能。悉不忘失。

论曰。方书算计数量印相工巧等论。行欲尘及受用欲尘中。菩萨无知不应道理。

释曰。六十四种方土异书。乘除等十六种算计法。离乘除等十六种观。聚知数多少。观聚知量多少。以印印物为相。或增或减。或守或相六十四能十八明处。六十四王伎秘巧术法。未得令得已得令长。已长付嘱善人。为行欲尘。于六尘中。如歌舞和合衣着调鼎等事。名受用欲尘。菩萨于无量劫来。常忆宿世所修一切伎能。悉无忘失。无有道理于此等事不知不忆。为化众生。示下品人可转成上品故。显自身未有此能方须修学。是故此身是变化身。非自性身及受用身。

论曰。三诸菩萨从久远来。已识别邪正法教。往外道所事彼为师。不应道理。

释曰。菩萨于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于正行中修正勤。福德智慧行悉已圆满。无有道理于最后身。不能了别邪正说异。若无此知。得佛之时为知何法。为欲降伏诸外道故。现为此事。是故此身是变化身。非余二身。

论曰。四诸菩萨从久远来。已通达三乘圣道正理。为求道故修虚苦行。不应道理。

释曰。诸菩萨从三十三大劫阿僧祇来。在十解十行。初地已通达三乘圣道正理。离断常执。不行苦乐邪行。是二乘圣道正理。舍有无执离一切分别。修无分别境智正行。是菩萨圣道正理。外道苦行能灭已得法。不能得未得法。于二世中但损无益。故名为虚。无有道理菩萨应习行此事。为化众生示修苦行。无有果报故。现行此事。是故此身是变化身。非余二身。

论曰。五诸菩萨舍百拘胝阎浮提。于一处得无上菩提。及转法轮。不应道理。

释曰。诸菩萨修道之时。遍满万亿阎浮提。成熟万亿阎浮提众生。成佛之时则应遍满受身。然果报身唯得有一。不得有多。若尔何故不别于一胜处受身。以化身遍一切处行化。无有道理舍万亿阎浮提。偏于一阎浮提成佛转法轮。为化众生令知佛出世故。现为此事。是故此身是变化身。非余二身。

论曰。六若离显无上菩提方便。但以化身于他方作佛事。若尔则应于兜率陀天上成正觉。

释曰。若汝执但于一阎浮提处。得无上菩提。余处则离入胎等方便。于余处唯现化身作佛事。云何不执如此菩萨。在兜率陀天上得无上菩提。于余处现化身作佛事。是故此身是变化身。非余二身。

论曰。七若不尔。云何佛不于一切阎浮提中平等出现。若不于他方出现。无阿含及道理可证此义。

释曰。若不于天中得菩提。则应遍得。而菩萨于一切四天下。不遍得无上菩提。但于一处得。无阿含及道理能证此义。是故此身是变化身。非余二身。

论曰。八二如来于一世界俱现。此不相违。若许化身成多。

释曰。一娑诃世界有二如来俱出世。此与义不相违。何以故。以许化身成多故。化身既多。处处有化身。此无所妨。是故此身是变化身。非余二身。

论曰。由四天下摄一世界。如转轮王于一世界或一主。或别主俱生不应道理。诸佛亦尔。

释曰。因此证可说。如此有一世界。在百拘胝世界中。于中不见佛。若汝说如此。则与经相违。有如此说。谓二佛不一时俱生大三千世界。譬如转轮王。此中汝应判此经。同转轮王义。如两转轮王于一世界不得俱生。不妨于余世界俱生。两如来俱生非道理。判义亦应如此。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具相无上觉义故说此偈。

论曰。

佛微细化身  多入胎平等

为显具相觉  于世间示现

释曰。佛在兜率陀天上。下阎浮提受胎。是时中如来化作一切佛弟子。如净命舍利弗等受胎。若安立彼具相无上觉则得显现。若无下中二乘。则不得显佛是无上。若无二乘智慧浅狭。则不得显佛是具相。为显此义故化身出现于世。诸佛如来非一向涅槃。今当显示此义。

论曰。有六种因。诸佛世尊于化身中不得永住。

释曰。有六因证佛须舍化身。

论曰。一正事究竟故。由已解脱成熟众生故。

释曰。如来化身正事已究竟故。化身不永住。成熟众生令得解脱。是化身正事。众生既悉成熟解脱。故名正事究竟。

论曰。二若已得解脱。求般涅槃。为令彼舍般涅槃意。欲求得常住佛身故。

释曰。若已解脱惑障。求无余涅槃。为转其意欲示化身。非实有故舍化身。示别有常住法身是真实有。应转求小乘无余涅槃心。求常住法身故。化身不永住。

论曰。三为除彼于佛所有轻慢心故。为令彼通达甚深真如法及正说法故。

释曰。彼谓一切众生。计佛有生老病死等与已不异故。于如来起轻慢心。欲令众生识如来真实身及假名身。真身即真如法及正说法。正说法从真如法流出名正说身。此二名法身。此法最甚深难可通达。非下位人境界。若通达此身。则于如来起极尊重心。假名身即化身。示此身是分别所作非真实有故。化身不永住。

论曰。四为令众生于佛身起渴仰心。数见无厌足故。

释曰。若恒住一化身。众生始见生渴仰。后则歇薄。若色形改变种种希有。众生数见新新渴仰。则无厌足故。化身不永住。

论曰。五为令彼向自身起极精进。由知正说者不可得故。

释曰。若佛恒住化身。众生则不起难遭想。故如来舍化身。令其知佛不久住世。起极正勤。急度自身不观于他。又以自身证其是非。名向自身。故化身不永住。

论曰。六为令彼速得至成熟位。向自身不舍荷负极精进故。

释曰。前明为未修正勤令修正勤。此明若已修正勤令不舍正勤。修习定慧疾得圆满。故化身不永住。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摄前六因。令多忘失者易得忆持故。重说偈。

论曰。

由正事究竟  为除乐涅槃

令舍轻慢佛  发起渴仰心

令向身精进  及为速成熟

诸佛于化身  许非一向住

释曰。如来不永般涅槃。今当显示此义。

论曰。为度一切众生。由发愿及修行。寻求无上菩提。一向般涅槃。此事不应道理。

释曰。如来昔在愿乐地中。为度众生发诸胜愿。求无上菩提。于见等位中。为度众生修诸胜行。寻无上菩提。若得极果而舍众生般涅槃。不应道理。何以故。

论曰。本愿及修行。相违无果故。

释曰。菩萨昔为度众生。发愿及修行。令我当来常能利益一切众生。利益众生即愿行果。今得极果。若弃舍众生永般涅槃。则违发愿修行本意。愿行但有自利益果。无利益他果。由如来不永般涅槃。是故相应有果。

论曰。复次受用身及变化身无常故。云何诸佛以常住法为身。

释曰。若如来不永般涅槃。则如来以常住法为身受用身及变化身。不应是无常。若是无常。云何复言以常住法为身。

论曰。由应身及化身。恒依止法身故。

释曰。法身为二身本。本既常住。末依于本相续恒在。故末亦常住。

论曰。由应身无舍离故。

释曰。如来自圆德。及利益诸菩萨。此二事与如来恒不相离。此二事即是应身。故应常住。

论曰。由化身数起现故。

释曰。化身为度众生。乃至穷生死际。无一刹那时不相续。示现得无上菩提及般涅槃。何以故。所度众生恒有。如来大悲无休废故。是故化身亦是常住。

论曰。如恒受乐。如恒施食。二身常住应如此知。

释曰。为显二身常住故。引此二事为譬。如世间说此人恒受乐。此人恒施食。非受乐施食二事无间。名之为恒。由本及事二义不断故。名为恒。二身亦尔。由本及事二义不断故。名常住。

论曰。若法身无始时。无差别无数量。

释曰。若法身无始本有。于一切众生无差别。不可度量。诸佛由法身于利益他事。具足胜能。众生为得法身。何用精进修道。

论曰。为得法身。不应不作功用。

释曰。虽尔不应不作功用。无自然证得法身故。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释此难。是故说偈。

论曰。

诸佛证得等无量  是因众生若舍勤

证得恒时不成因  断除正因不应理

诸佛证得等无量是因。

释曰。过去现在佛证得法身。证得无高下故言平等。所得功德无定齐限故言无量。如此证得。是众生求得法身正勤之因。

论曰。众生若舍勤。

释曰。此证得若是众生舍正勤因。如前所计。不须自作正勤由他得度故。

论曰。证得恒时不成因。

释曰。诸佛证得法身。一切是有。若离自正勤。此证得则不成自证得因。何以故。若是因者。从昔以来无复凡夫。皆由他得度故。既无此义。是故虽有证得。不成自因。

论曰。断除正因不应理。

释曰。正勤与证得相应名正因。若断除此二则不应道理。复次因有二种。一方便因。二正因。诸佛证得为方便因。以属他故。自修正勤为正因。以依自身故。若断除正因留方便因。此事不应道理。以不能成就自所愿故。复次有诸菩萨。慈悲庄饰相续。于众生起爱念心。皆如子想。不作此意。是众生利益事。愿他作我不作。常作是意。若他或作或不作。我必应作。若众生不应菩萨心作正勤。无得菩萨利益义。是故正勤。是证得法身第一正因。此因不可断除。若断除此因。由他得法身。无有是处。

论曰。阿毗达磨大乘藏经中名摄大乘。此正说究竟。

由依佛言及道理  说论为自得清净

为利智信正行人  为立正法令久住

依灯电宝日月光  如净眼人见众色

依具智悲三解尊  通达说论亦复尔

若真实义应法句  能除皮肉心烦恼

诸显涅槃道功德  此是圣言余悉非

若乱心人作是说  能显佛是无上师

随顺涅槃道资粮  顶戴此言如佛教

世无慧人能胜佛  具智通真理无余

是佛自了法叵动  若违正法由佛教

若谤圣人及正法  迷人见执之所作

于此生智离三污  如衣受染净非垢

智钝离信及白法  邪慢法灾不了执

贪利邪见事法怨  离胜下愿谤正法

于火蛇怨及霹雳  法伤可畏此非畏

火等但断世间命  无间可畏不由此

若人数事诸恶友  邪见五逆断善根

思法速离无间苦  谤法何因得解脱

众宝界如觉德业  我说句义所生善

因此愿悉见弥陀  由得净眼成正觉

如此十偈总义。为显此总义。重说三偈。

从此及为此  由此是所说

此流说四偈  为显前五义

守自身方便  是故说二偈

伤法因说一  伤法果说二

至大集法忍  证无上菩提

略明此三法  是重说胜果

三藏法师翻讲论竟。说此三偈。

若思了义论  智人信三宝

由智信二根  得入真如观

故我依本记  翻解摄大乘

凡所生功德  回向为三能

供养佛法僧  降伏邪行者

救拔众苦难  愿此能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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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ruguo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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